论“共建共享”的有机统一与良性互动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论“共建共享”的有机统一与良性互动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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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2007)08—0014—0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2007年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的全国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强调指出:“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这一充满辩证法的精辟论述,深刻地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和价值归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导方针。

一、“共建”与“共享”之间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的内在机理

胡锦涛同志关于共建与共享的精辟论述是对《决定》当中相关内容的进一步阐述,并着重强调共同建设与共同享有是相互依存的,是不可分割的,是时时处处的全过程的共建共享,深刻揭示了“共同建设”与“共同享有”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关系。

1.共建和谐社会是共享和谐社会建设成果的坚实基础和必要前提。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具体来说,就是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才能切实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发展和卓有成效,才能为全体人民更好地享有各项建设成果打下坚实的基础,才能为共享和谐社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共同建设的积极性和水平越是不断提高,和谐社会建设的合力和成果就会不断增加,共同享有的条件也就更加充分,共同享有的程度也会不断提高。

2.共享和谐社会是切实促进共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和不竭动力。共同享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平等、全面地享受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各项成果。具体来说,就是要使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真正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实惠,才能真正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所要达到的美好愿望,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不竭的动力。共同享有的成果越是不断增加,共同享有的程度越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热情和动力就会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各项事业取得的成果就会更加丰硕,共同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也会不断提高。

3.共同建设与共同享有必须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中有机统一。构建和谐社会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是和谐社会靠谁来建设,二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果由谁享有。这两个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个进程中,必须时时处处做到共建与共享的良性互动和有机统一。只有把共同建设与共同享有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才能妥善处理共同建设与共同享有的关系,才能真正协调好建设者和享有者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如果只强调共建,而不突出共享,或者只强调共享,而不突出共建,都会挫伤人民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都会引发很多矛盾和问题,从而妨碍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共建与共享,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是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必须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以共建促共享,以共享促共建。

二、要做到以共建促共享,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共同享有和谐社会,必须使我们的社会有更多更好的成果可供人民群众享有,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使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好和谐社会。当前,最关键的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与三个文明建设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特别是“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只有这样,才能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共享成果。

1.建设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因此,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尤其是,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使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当前,建设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关键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走出发展误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要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建设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因此,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尤其是,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当前,建设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关键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执政党的优良作风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对社会风气、干群关系以及国家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党风正则社会风气正,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和谐。而腐败现象是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毒瘤,是党风受到损害,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根源。因此,反腐倡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障。

3.建设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因此,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尤其是,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使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当前,建设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关键是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必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三、要做到以共享促共建,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以共享促共建,最根本的是“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只有通过制度建设保障公平正义,共建和谐社会才能拥有不竭的动力。

1.公平正义的缺失影响了人民群众共建和谐社会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当前,我国社会从整体上看是一个比较公正和谐的社会。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在各阶层各方面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中,也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公平正义缺失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甚至非常严重。一是机会不平等。在转型期的中国,各种因素和根源导致了很多机会不平等的现象的产生,如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平等、就业机会不平等、享受医疗机会的不平等、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不平等。机会不平等,不仅会影响一个人的生存质量,而且会影响一个人对社会的美誉度,还会加剧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利益的摩擦、隔阂直至发生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和谐。二是收入分配不公。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历来是社会不稳定的潜在根源。改革开放20多年来,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中的收入不平等现象日益加剧: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一般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的高管层与普通职工之间、发达地区的各省份之间,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很不平等,收入差距过大,基尼系数已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三是司法不公正。司法是匡扶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核心是拒绝任何人对司法权的专横行使。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这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最大要求,也是人民利益在司法领域的体现。老百姓对法院公正裁判的期望值很高,如果公民个人的合法的正当权利因司法人员不合法地使用权力受到了限制或剥夺,司法不公就产生了,这会削弱人们对司法制度的信任度,而且会直接导致民众对社会的不满与抵触。总之,形形色色的不公正现象不但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而且削弱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要推动共建和谐社会,必须矫正社会的不公正现象,激发人民群众的共建热情和动力。

2.要做到公平正义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社会和谐的关键是社会成员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而这种保障的实现有赖于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去调节、去规范、去引领。为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促进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从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六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强调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强调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三是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强调要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四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调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五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强调要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六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强调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3.加强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的关键是保障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公平。以共享促共建,最根本的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激发全体人民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共建热情。一是保证社会成员享受到权利公平。要实现社会和谐,推动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使全体人民共享权力公平。享受到权利公平,就会增强人民群众共建和谐社会的社会责任感和心理驱动力,否则,就会挫伤人民群众共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该依据公正理念设计使社会成员享有权利公平的制度,维护和保障社会成员的合法权利。二是保证社会成员享受到机会公平。要实现社会和谐,推动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机会,使全体人民共享机会公平。享受到机会公平,人民群众共建和谐社会的聪明才智才能充分发挥,和谐社会建设才能更加卓有成效地进行,否则,就会妨碍人民群众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淹没人民群众共建和谐社会的智慧和创造力。因此,为了促进共建和谐社会,必须排除一切因素的干扰,实现人民群众的机会公平,保证在机会面前人人平等。要做到机会公平,关键是依据公正理念设计能够保障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机会公平的制度。三是保证社会成员享受到规则公平。要实现社会和谐,推动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建立规则,强调人人遵守规则,使全体人民共享规则公平。享受到规则公平,人们就会心情舒畅,生活愉快,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充满和谐,否则,就会产生很多失范现象,挫伤人民群众共建和谐社会的热情和信心。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依据公正理念设计使全体社会成员能享受到规则平等的制度,做到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四是保证社会成员享受到分配公平。和谐社会必须是一个分配公平的社会。要实现社会和谐,推动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让人民群众得到应该得到的劳动成果,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使全体人民共享分配公平。人民群众享受到分配公平,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才能增强共建和谐社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收入分配不公,多数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得不到保障,社会难以和谐。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设计体现公正性的分配制度,当前最紧迫的是在合理解决好初次分配的同时,解决好再次分配的公平问题。

总之,胡锦涛同志关于共建共享的论述,高屋建瓴,寓意深刻,不但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突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凸显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理念,阐明了共建与共享在和谐社会中的辩证关系,揭示了和谐社会构建的客观规律,而且指明了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出发点与落脚点的统一,建设者和享有者的统一,现实途径和价值归宿的统一,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个过程中,我们都要认真学习,着力研究,深入领会,全面落实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好共建与共享之间有机统一、良性互动的辩证关系,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以共建促共享,以共享促共建,确保和谐社会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不断创造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局面、新高度、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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