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严守党的政治规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规矩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5)06-0001-08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是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既是在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政治文化、尤其是在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中得出的科学论断,又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的建设面临的严重考验和党内存在的严重问题作出的精辟分析,具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鲜明的现实指向。党的十八大召开不久,习近平就明确强调,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他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①针对近两年来在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出现的新的问题和揭露出来的严重现象,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严肃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②紧接着,在1月1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习近平又进一步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③严守政治规矩,不啻是我们深刻理解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关键词汇,是优化乃至重构党内政治生态的一个“政治突破口”。 一、历史经验的深刻启迪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守政治规矩,既是中国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深刻昭示,更是党的历史经验的深刻启迪。党的历史进程表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无产阶级政党性质的重要体现,是维系党内团结、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本原则,也是党以健康的肌体和坚强的能力带领人民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 我们可以从党的历史进程中几个重要节点来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非常注重立规矩、讲纪律。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明确规定: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要求每一个入党的人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这一重要规定,表明我们党不是一个松散的社会团体,而是按照严密的组织性和严格的纪律性建立起来的先进政党。党的二大产生的第一个完备的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专设“纪律”一章,立下了一系列政治规矩,对如何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出了严格的具体的规定,对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党的行动一致,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原则。 严守政治规矩,在党遭受重大挫折之时尤其显得至关重要。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党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在革命何去何从的紧要关头,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这次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可以说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提出“政治纪律”这个词。此后,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成为党领导革命武装逐步发展壮大的重要政治法宝。1927年10月,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过程中,毛泽东亲自主持一场入党仪式,在他确定的24字的入党誓词中,特别加上了“服从纪律”4个字。这一入党誓词后来虽然几经调整和修改,但“服从纪律”始终得以保留,今天表述为“严守党的纪律”。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针对党内和红军内部存在的单纯军事观点、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平均主义、盲动主义、流寇思想等倾向,明确强调要从思想上建党,明确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一系列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是由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建立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使党逐步走出大革命失败后的绝境,重新形成了中国革命星火燎原的大好局面。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延安整风中得到了空前加强。中央苏区期间和长征途中,我们党既面临着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的深重影响,又面临着张国焘分裂主义的严重威胁。当时我们党虽然靠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组织上纠正了王明的错误和张国焘的阴谋,但是受他们的影响,党内尚存在着严重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等不良风气。针对党内存在的严重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1年7月作出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特别强调加强党的团结、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全党的利益。此后,毛泽东在1941年10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报告,明确指出,搞宗派主义,既排外,又排内;强调“闹独立性、不服从决议、没有纪律的现象,必须整顿”④。为了有效地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毛泽东强调,“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纪律与规矩比孙悟空头上套的金箍还要厉害。⑤正是由于延安整风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效克服了多年形成的宗派主义和山头现象,使全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了团结统一。 在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之时,骄傲自满情绪、脱离群众作风和无组织无纪律倾向有所抬头。毛泽东以其高度的政治敏感和政治远见,及时将加强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提到全党尤其是高中级干部面前。明确要求“必须坚决地克服许多地方存在着的某些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⑥。为此,从1948年开始,中央定了一条政治规矩: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做一次综合报告,重要事项必须随时报告和请示,“彻底消灭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正确态度,彻底纠正存在着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⑦。在著名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不仅警示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而且还倡导全会明确制定了包括“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等在内的“六条规定”。这些政治告诫和整治规定,对于确保我们党经受和平与胜利的考验、顺利转变为全国执政党,发挥了长久性的警示和促进作用。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到西柏坡视察,在当年中央政治局开会的屋子里意味深长地说:“这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⑧ 历史是现实的鉴戒,以史为鉴知兴替。党的历史经验雄辩表明,党的政治规矩是党的政治优势,是党发展壮大、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我们应当从党的建设历史经验中深刻领悟习近平提出严守党的政治规矩的重大政治意义。 二、现实问题的严肃警示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坚持问题导向,解决要害问题,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与实践的鲜明特点。在谋求当代中国新发展的新的历史进程中,习近平特别强调严守党的政治规矩,有着深刻的问题背景和鲜明的问题指向,这就是党内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不遵守乃至破坏政治规矩的现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许多重要会议和重要场合,尤其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对党内不守政治规矩的种种表现进行了条分缕析的分类和鞭辟入里的剖析,可谓一针见血、振聋发聩。系统研读习近平这方面的重要讲话,我们犹如醍醐灌顶、警钟雷鸣。 ——在政治立场方面。不守政治规矩的突出表现是,不能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妄议非议,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拉帮结派的山头主义、人身依附的宗派主义、我行我素的自由主义、不讲原则的好人主义、唯利是图的个人主义、游戏人生的享乐主义盛行,尤其是“一把手”搞家长制、独断专行,使党内政治生活变得低级庸俗、是非判断十分模糊,久而久之严重挫伤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败坏了政治风气和社会风气,带坏了一批党员干部,乃至发生“连锁式”、“塌方式”腐败。 ——在党内团结方面。不守政治规矩的主要表现是,搞“团团伙伙”,拉山头、结小圈子,热衷于宗派主义,形成一定规模的既得利益集团;借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场合,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形成某种性质的政治共同体。 ——在党内关系方面。不守政治规矩的主要表现是,缺乏党的意识、组织意识、程序意识,任人唯亲、任人唯派,搞人身依附;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我行我素、为所欲为;“迈着锅台上炕”,先斩后奏,擅权干政,打招呼说私情,干预选人用人。 ——在处事规则方面。不守政治规矩的主要表现是,不按党的规定规则办事,热衷于按“潜规则”做人行事。比如,在思想政治上,奉行“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在组织生活中,奉行“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对同级,包着让着”。在执行政策中,奉行“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在干部任用中,信奉“不跑不送,降级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在人际交往中,奉行“有关系走遍天下,没关系寸步难行”。 ——在作风形象方面。不守政治规矩的突出表现是,“四风”盛行,贪腐蔓延。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秀脚,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党在政治规矩方面面临的严重问题和严峻形势,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被陆续查处的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权力腐败案件所证明,尤其为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薄熙来、苏荣等大案要案的反面教训所证明。这些反面典型深刻表明,党的政治规矩是党员、干部的政治底线,一旦游离政治规矩,突破政治底线,就必然要走向错误乃至腐败;党的政治规矩是维系党内团结、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政治生命线,一旦规矩松弛,失去应有的约束力,必然会危及党内团结,破坏党内政治生态,损害党的先进性乃至党的生命。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如果背离党的政治规矩,容忍小圈子、团团伙伙泛滥,容忍山头主义、宗派主义盛行,必然会在党和国家机构中形成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集团和与公共权力相悖的某种程度的政治共同体。这是苏联东欧等前社会主义国家剧变留下的最重要的历史教训,也是近几年我们党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得出的最深刻的历史启迪。何谓既得利益集团?我们可以从一些典型性腐败案件中为既得利益集团下一个定义:以谋求私利作为共同价值和联系纽带,以公共权力作为相互利用手段和支撑条件,相互勾结、相互庇护,权权交换、权钱交易,寄生在党和国家权力体系上的集团性力量。比如刘志军,在他当年把持下的铁道部,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种具有相当规模的既得利益集团。再比如以蒋洁敏为代表的中石油系统、以刘铁男为代表的能源系统,实际上都曾形成了一种利益相连、权力相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的行为严重背离了公共权力的本质,扭曲了公共权力的形象,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至于以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为后台在国家高层和军队系统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和某种程度的政治共同体,所造成的腐败现象之严重、所产生的政治危害之巨大,则更是共和国历史上所少有的,给我国公共权力体系建设留下长久的沉重教训。 由于既得利益集团是与公共权力体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其危害性极大、后患无穷,如不加以坚决遏制,天长日久,必然使党的政治规矩形同虚设,党的政治纪律失去威严,严重侵蚀党和国家的肌体,足以葬送党和国家的生命。首先,既得利益集团严重削弱了党执政的合法性。事实表明,一些高层领导的腐败,其危害性不仅仅在于他们侵占了多少国家资产和社会财富,也不仅仅在于他们的思想品行是多么沉沦堕落,更重要的在于他们的行为严重动摇了人民大众对党的信任,严重削弱了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今天,我们党正面临着执政的严峻考验,执政时间愈长,考验愈加严峻;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警惕和防止少数执掌国家公权的人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动摇和破坏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不啻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完成的最重大任务。其次,既得利益集团严重影响了国家权力的公共性。历史警示我们,一切旧国家机构所以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所以必须被改造或推翻,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机构被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所掌控,丧失了国家权力的公共性,动摇了国家机构存在的社会根基。晚清帝国所以由“落日的辉煌”堕落为“可怜的小朝廷”,盖由于这个曾经的东方泱泱大国被大大小小既得利益集团所吞噬;国民党之所以由早年的生机勃勃演变到后期的分崩离析,盖由于这个由孙中山缔造的先进政党被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既得利益集团所摧残。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要确保国家权力的公共性和国家治理的现代性,使国家繁荣昌盛、长治久安,必须时刻防止公共权力体系中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第三,既得利益集团严重破坏了社会进步的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发展与进步,不仅需要依托经济的增长和财富的积累,而且需要依靠公平的实现和公正的维系。寄生在公共权力体系上的既得利益集团和由其衍生的相互勾结、以权谋私行为,严重助长了不公平竞争,破坏了社会发展的平等性与公正性。可以说,当前在不少领域影响社会公正的主要因素,不仅仅是社会产品如何公平分配的问题,而主要是寄生在公共权力体系上的大大小小既得利益集团所造成的对社会公平与公正的破坏,这可以说是影响我国社会进步的最深层隐患。 三、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关键环节 优化党内政治生态,是习近平在深刻分析我们党面临的严峻挑战、存在的严重危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中得出的重大判断和科学结论。2014年6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明确指出:加强党的建设,“解决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他强调:这个问题,“现在看来,不能讲讲就过去了,而是要下大气力来抓,争取一个好的成效。”⑨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再次尖锐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⑩2015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在参加吉林、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要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11)这些精辟论断,振聋发聩,令人警醒。优化乃至重构党内政治生态,是我们党必须面对和要深入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内在的紧迫要求,是全体共产党员尤其是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严肃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在这一重大政治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认同和高度的政治自觉。 政治生态是指一定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所形成的生态联动,是一个地方或一个领域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政治生态大体区分为政治内生态和政治外生态。政治内生态是指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生态联动;政治外生态则是指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的生态联动。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使命决定,党内政治生态是否健康、优化,不仅对所有党员、干部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而且对其他社会组织乃至整个国家政治系统产生着至关重要的示范和影响作用。党的十八大深刻分析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可以说是优化政治生态尤其是党内政治生态的最重要任务和最根本标准。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要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就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12)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经过90多年血与火的考验尤其是改革开放大潮的洗礼与锤炼,党内政治生态总体上说是健康向上的,但是不可否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政治生态出现了种种新的问题,甚至被污染和扭曲。党在政治规矩方面面临的严重问题,则是党内政治生态被污染和扭曲的最集中最突出表现。许多反面事例表明,党的政治规矩与党内政治生态相辅相成、密切关联:严守党的政治规矩,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最重要环节;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必须从严守党的政治规矩抓起。 严守党的政治规矩,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必须坚持“破”“立”并举。所谓“破”,就是要继续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以坚决的反腐倡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事实反复证明,腐败分子不除,腐败势力不破,党风政风不可能好转,党的规矩和纪律不可能发挥应有的权威,党内政治生态不可能得到净化、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内腐败分子的坚决查处,尤其对省部级以上高层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查处,向世人证明,中国共产党是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先进政党,是具有刚性规矩和铁的纪律的坚强政党;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是完全能够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重构党内政治生态的坚强领导核心。面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现实情况,我们必须坚持“破”字当头,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动摇,继续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查处腐败,清除一切有损党的规矩和纪律、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消极腐败因素。 所谓“立”,就是要继续坚定不移从制度上纠正“四风”,以完善的制度固化党内政治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雄辩表明,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纪律、规矩和制度是三大最重要因素和最关键环节。纪律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刚性约束;规矩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基本规范;制度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保障。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的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使好人更好地做好事、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使公共权力最大程度地释放出谋求人民利益、促进社会进步的正能量;而制度的缺失与漏洞,必然会严重助长不正之风蔓延,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变坏,使公共权力游离权力的本质和边界而导致恃权腐败行为。经过深入扎实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讲规矩守纪律的优良传统得到有效恢复。但是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必须坚持常抓不懈。破字当头,立在其中,这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生动体现。坚定不移的反腐败斗争必须与坚持不懈的制度改革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制度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巩固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成果,乘势而上优化和固化党内政治生态。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我们党将制度改革和完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凸显制度治党,彰显制度权威,取得了显著的优化政治生态的成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明确强调,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尤其是权力运行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13)这四个方面,也是当前优化乃至重构党内政治生态必须着力抓好的突出环节。无数事实雄辩说明,只要我们坚持制度改革不动摇,强化制度建设不放松,严明政治纪律不含糊,严守政治规矩不留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懈怠,就一定能优化和固化党内政治生态,创造和保持良好的从政、执政环境,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责任。 四、值得警惕的灰色政治心态 无论是历史经验,还是现实警示,都深刻表明,我们今天重新强调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其实质就是要维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乃至重构党内政治生态,增强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 党的政治规矩具有丰富内涵: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政治规矩;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政治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有效政治规矩,必须坚决传承、执行和弘扬。这四个方面,是基本的政治规矩,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以上内涵表明,政治规矩与政治纪律、政治制度密切相连,有的甚至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而应当在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确保党的肌体健康有力的基点上将三者有机统一起来。 政治规矩既表现为政治制度、政治纪律等“硬形态”,又表现为政治文化、政治心理、政治习惯等“软形态”。严守党的政治规矩,既要切实加强政治制度和政治纪律建设,又要破除长期以来官场上形成的某些灰色政治心态。这些灰色政治心态,虽然已经被十八大以来党的各项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震慑、所涤荡,但仍然有不少依然在官场上流行,甚至为一些人所推崇。突出表现在: 其一,对反腐败性质与形势的曲解。 党的十八大之前,我们党也不断强调反腐倡廉,也查处过一些严重腐败分子,但是人们总是有这样一种心态:“反腐败是一阵风,刮一段时间就过去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今中国官场腐败谁也整治不了”;“不反腐亡国,真反腐亡党”。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持续之久、力度之大,世所罕见、前所未有。反腐斗争重塑了党的政治规矩,重振了党中央的权威,也重新增强了人们对反腐倡廉的信心。但是由于腐败问题盘根错节、积重难返,由于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人对反腐斗争仍然持有消极观望心态,甚至把中央反腐败理解为“排除异己力量”,是一场“权力斗争”。之所以有这样的灰色政治心态,说到底是因为对当前反腐败斗争性质和形势的认识出现了偏差,低估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恒心。 我们党与腐败分子斗争的实践以及当前依然相当严峻的腐败现象表明,反腐败注定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不反腐确实有亡党的危险,真反腐才能净化党的肌体、优化党内政治生态,才能真正兴党兴国。“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这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定信心,是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重要体现。一些人将反腐败曲解为“排除异己力量”、是“权力斗争”,那是无稽之谈。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薄熙来、苏荣等高级干部的丑恶罪行表明,反腐败绝不是什么“个人恩怨”、“权力斗争”,而是直接关系到党的纯洁性和生死存亡,如果这些大腐败分子不除,任其结党营私、为所欲为,那就确实有可能亡党亡国。 其二,对所谓反腐败“负面效应”的误判。 有的人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认为“反腐打击面过大,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有的人认为,被查处的官员大多是“能吏”,他们要发展地方和部门经济,难免会有一些过失,“做了那么多工作,就这一点小事为什么要抓住不放”?还有不少干部发出“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感慨。如此种种灰色政治心态,都是不正确的,是对所谓反腐败“负面效应”的错误认识的放大。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一方面受到国际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一方面则是受到经济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产业升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说以往公款消费、公款购买奢侈品等“消费需求”是以腐败为支撑的话,那么这种消费也注定是畸形的、不健康的需求,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来说不啻是饮鸩止渴。只有去除这种所谓“拉动经济”的毒瘤,才能使我国经济更健康更持久的发展。正如习近平最近反复强调的,在中国未来发展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有信心、有能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这种信心,来自于全面深化改革激发的活力,也来自于消除种种不正常因素之后所形成的经济发展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少官员被查,并非因为他们做事、能干,而是因为他们贪婪、腐败。实际上,不少贪腐分子在位时的“能干”,很多是凭着游走于灰色地带、以“擦边球”甚至是违纪违法方式完成的。查处这些官员,不仅是肃贪,而且也是对官场政治生态、政治规则的一种重塑。 至于感叹“为官不易”,说明以往为官太易。因为现在所要求的和提倡的,都是基本的政治伦理,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最基本规范和最起码要求。习近平在谈到这种错误心态时说:“看来,减少应酬要进一步提倡,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进一步提倡。”还有“官不聊生”的说法,事实上也是官僚主义心态在作祟,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而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作为公仆,就不应该“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最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后遗症”,也不能“对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下吆五喝六、横眉竖目”,更不能“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 其三,对“一把手”反腐倡廉政治责任的消沉。 2015年9月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用典型案例再次警示各级党委“一把手”和纪委:必须打破当“太平官”、“少得罪人”的灰色政治心态,认真负起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有的党委(党组)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党委(党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批评和斗争,不讲原则、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如此种种,都是政治责任消沉的集中体现,是与党委(党组)肩负的政治使命格格不入的。 有的“一把手”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或者认为只要自己干净就行了,其他问题无关紧要、没有什么可怕的。也有的“一把手”很委屈:腐败现象很多是之前的政治遗产,或者是当地的政治生态所致,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不应当把账记到我的头上。习近平在批评这种心态时说:“不能新官不理旧官账”,不能“失之于宽、无能为力”,出了事,要追责。许多事实表明,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而处于反腐第一线的纪委,也有种种消极心态及其表现:有的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当地形象、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有的甚至存在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情况,认为“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有的地方纪委领导甚至对反映同级党委领导干部问题的同志说,你不要讲了,我们也没有听见。这种状况和心态很不正常,与纪委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很不相衬。要打破“打成一片”、“一口锅里吃饭”、“反腐败得罪人”等消极政治心态,就要明确纪委的相对独立地位,建立双重领导体制,让纪委能够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必须使所有纪委干部明白:当老好人,怕得罪人,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也不惊动的所谓“好官”,是党的政治规矩所不能容忍的。 注释: 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第30-31页,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1月版。 ②《人民日报》,2015年1月14日。 ③《人民日报》,2015年1月17日。 ④《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374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⑤《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416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32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⑦《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第327页,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⑧《西柏坡是“立规矩的地方”》,《北京日报》2013年9月30日。 ⑨《人民日报》,2014年7月1日。 ⑩《人民日报》,2015年1月14日。 (11)《人民日报》,2015年3月10日、3月18日。 (12)《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第12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10月版。 (13)《人民日报》2015年1月14日。标签:政治论文; 党的政治纪律论文; 党的纪律论文; 党的组织纪律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习近平论文; 反腐倡廉论文; 纪律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