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长选拔可能出现的偏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偏差论文,可能出现论文,校长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选拔观念上可能出现的偏差
观念作为人内在的精神价值取向和思维体系的核心,具有发动、维持、推动人某种行为的功能和作用。校长选拔观念则是人们选拔校长的思维起点和路向,其观念偏差可能导致校长选拔工作的失误。其表现如下:
1.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方式
由于我国的教育事业目前基本上被看作为上层建筑,因此学校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实际上是社会政治体制的延伸,管理原则注重于政治,管理方法主要是行政方法。在这种体制下,对高校校长的选拔主要是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方法,即由党的上级组织部门决定,以上级党组织的名义任命。这种方法由于有长期的工作经验,操作者对程序很熟悉,可以保证校长人选的基本合格、新旧校长的平稳交替。但是学校教育与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在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要选出具备教育家气魄、人格、精神的,并能推动高校改革和各个方面更新的开拓型校长,是难以期待的,不利于选拔出真正的教育家。因为被选拔者大部分是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上级主管领导,在注重人选的政治倾向时,往往忽视高校校长的角色特征。
2.机械地执行政策和制度
我国在几十年发展过程中,积累和制订了国家管理各方面的政策和制度,其中也包括高校校长选拔的政策和制度。这些政策和制度有许多是合理和进步的,对我国高教事业的发展起过显著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许多政策没能及时地反映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由合理变成不合理,由进步变成落后。如不及时对这些政策进行调整和补充,增加反映时代特征的新内容,就容易形成经验主义的偏差。事实上,我们在贯彻现行政策时,也需要一种灵活、务实的态度,不能机械地理解和执行。目前许多高校对选拔干部都制定了一些“硬”规定,如什么层级、年龄、学历、职称,只要硬指标未达到,再优秀的人才也不予启用。按这种机械性的做法,有可能选出各方面都达标的人,但较难选出有所作为的教育家、大师级的大学校长。因为再细致的政策标准,也无法反映高校校长所必须具备的学识,无法反映教育家身上凝聚的教育品格、教育抱负、教育风范等精神和魅力。政策的偏差,还表现在对促进和保证高校领导班子的有机活力上的力度不够,而是以执行政策为目标。较典型的是,为使政策圆满,在一些高校的领导干部中,一定要安排体现统战政策的民主党派人士、体现民族政策的少数民族人士、体现妇女政治地位的妇女代表等。这种体现某种政策要求的选拔,使得选拔高校校长内涵走样。
3.盲目适应社会思潮
从19世纪中期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把社会服务作为大学工作一个方面以来,社会服务便成为高等教育的第三基本职能。然而,为社会服务并不等于服从社会思潮、顺应社会思潮,因为社会思潮是一种不稳定的思想潮流。在选拔高校校长的工作中,可能的偏差是在社会思潮中摇摆不定、随波逐流,使选拔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对此,我们有过沉痛的教训。如五、六十年代按阶级出身或政治身份选拔高校校长,六、七十年代按文化革命时期的政治标准选拔校长,八、九十年代有些地方按市场经济要求选拔校长等,使校长成为当时社会思潮的产物或“活标本”。这使得教育成了没有自己传统和精神的社会思潮附属物。
4.视作组织部门或上级党委的事
我国现行的由上级党委任命高校校长的制度,容易形成一种误解:即高校校长完全是由上级决定的,决定的关键是上级主要领导人和组织部门领导人的意见和态度。近年部分大学虽作了民主选举校长的试点,但从整体上讲,选拔的程度、模式依旧。这会形成以下三方面的成见:一是选拔高校校长与本单位的教职工无关,只能听任上级的决定;二是上级机关的决策主要决定于领导人的态度,这些领导人的意见直接决定高校校长的人选;三是现行的高校校长选拔是封闭性的,其决定依据和原则缺乏客观性、稳定性、连续性。这些成见往往会产生这样一些后果:一是本校教职工对校长选拔漠不关心;二是上级领导人在对校长人选进行选择时,只能接触到有限的群众意见,决策难免片面、极端;三是选拔的结果,因民意的广泛性不够,而缺乏人们意识上的合法性。
5.其他的现象
除了以上的可能偏差外,在高校校长的选拔中,还可能出现一些:降低高校校长标准,筷子里拔旗杆;对不合适的人选不是积极调整,而是强调在岗位上培养;让不甚合格的人选进行过渡或作为权宜之计。这些做法在现实工作中可能有某些合理性,但这种过渡性的权宜之策,亦会给高校的工作带来消极影响或损失,应该克服或杜绝。
二、选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
选拔高校校长的过程,是选拔观念的具体实践过程,也是教育机制、社会政治、文化、经济机制的作用过程,其观念方面的偏差会在具体的选拔过程中表现出来,主要表现:
1.封闭性
高校校长作为高等教育这个特殊行业单位的决策者和领导者,其素质要求是很高的,才能和人格必须兼优。这种优秀人才的选拔应具有公开性、民主性、高层次性。由于我国目前仍然将教育划入纯粹的意识形态范畴,归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因此,教育体制被包容于政治体制之中,奉行的是政治体制原则和意志,即少数上级领导人决定、决策的方法,致使高校校长选拔工作呈现封闭状态,即广大的教职工对校长选拔的原则、标准、方法、步骤、过程不能完全知晓。最初人选的提出,及人选的选择、比较、淘汰过程,人选的优势、履历、业绩、能力、抱负等情况,也只有少数参与抉择的工作人员和参加决策的上级领导人知道。最终人选的决定,主要还是由少数领导人说了算。这种封闭性选拔校长的弊端,既因缺少学校教职工的广泛参加,而缺少了他们应该有的信任和支持;又因为缺乏社会传媒的及时报道,而缺少了社会的监督和广泛支持。这种操作过程,还因为只是由少数人参与、组织和决策,较易产生权力运行中的腐败现象。
2.集权行为
高等教育具有极强的社会性。高校校长既是本校工作的领导核心,又是高校面向社会的形象和精神典范,校长的选拔不仅要兼顾社会期望和要求,也要反映本校教职工的意志。然而现实中按照政治体制的原则由少数上级领导人进行决策的做法,容易强化个人专断的集权制,不利于民主制度建设和民主作风的养成,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高校存在的社会价值和意义。
3.“政策拼盘”
在现阶段,选拔校长作为社会政治体制行为,必须要以政治体制方面的政策为依据,必须首先符合政治体制方面的干部标准和要求。比如,我国目前的干部政策是坚持“四化”原则,要符合政策,校长的素质必须面面俱到,即思想上要符合革命化标准,年龄上要符合年轻化标准,学历上要符合知识化标准,学业上要符合专业化标准等。这后三项为硬性指标,达不到则失去入选资格。而第一项革命化,是最重要的指标,其中除了党员身份的政治标准外,其他指标可能因难以界定而被忽视或取消。这样的选拔可能会成为干巴巴的条件拼凑,条件不够者不予考虑,条件符合者即使不具备教育家的素质也可能入选,使校长选拔难择其优。
4.视野相对局限
从理论上讲,高校校长应该是一个教育家,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地域、学校层级、类别等原因,在选拔者的视野内往往没有或少有极其理想的人才,因而相对性的选拔便成为普遍现象。这种相对性的选拔在实践中往往具有平稳、易行、工作量小等合理之处,但也存在局限性。首先,相对性选拔不需要做大量的了解、观察、比较、鉴别工作,只需要在较小的范围内进行排队、比较就行了。其次,相对性选拔容易忽视校长的客观标准,以主观偏好代替选拔原则,使选拔工作走过场。
三、选拔结果上可能出现的偏差
校长选拔观念和选拔过程的可能偏差,会导致校长选拔结果的可能偏差,校长选拔结果的可能偏差,会直接影响校长的工作,影响校长作用的发挥,进而影响整个高校的工作。因而,有必要对校长选拔结果的可能偏差进行分析。
1.没能选拔出真正的教育家或可能成为教育家的人才
关于高校校长选拔的结果,可以用合适与不合适、合格与不合格、或优、良、劣等多种方法来评价,但核心的问题是是否选拔出了真正的教育家,或有可能成为教育家的人才。校长选拔观念的误区及过程中的误行,是不能达到上述目的的。事实上,身为大学校长的教育家可能有两种,一种本身是教育家,是以教育家的身份和资格担任大学校长的;另一种是在没有担任高校校长以前,教育家的才干还未表现出来,只是因为担任了高校校长职务,教育家的才干才充分显示出来,即由校长发展为教育家。教育家素质从潜在到实在,选拔是关键。我国当代的许多教育家则属于这一类,如朱九思、刘佛年、刘道玉、张岂之等。这些人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高校校长的选拔过程,靠的是选拔者的慧眼识英才。如果不做到这一点则会留下无穷的遗憾,贻误高校发展的契机,延误高校发展的速度。
2.没能调动起教职工的积极性
高校校长的选拔过程,可以说是高校工作上台阶的一次契机,是学校工作局面改变或更新的一次机会。尤其对于一些工作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或前任校长人选不适当的学校来说,新校长人选的适当与否,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意义重大。而选拔结果的可能偏差,会使教职工难以信服,也就难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3.没能达到提高学校质量和声誉的目的
选拔高校校长,应该有明确的目的,那就是期望提高学校水平和声誉,提高教学质量。如果是因为选拔观念和选拔过程的偏差,没有能选出具有教育家素质的校长,使学校的工作蒙受损失,那会进而影响学校的水平和质量。
以上笔者从观念、过程、结果三个方面论述了高校校长选拔的可能偏差,目的是为了预警高校校长选拔工作,提高校长选拔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能选拔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优秀教育家,以使我国的高教事业有实质性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