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地经营模式选择与现代农业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地论文,经营模式论文,农业发展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当前,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地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集中在: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是否影响农业产出效率以及现代农业发展?土地细碎化是否影响规模经营和农地产出效率?农户规模与农地产出的关系如何?针对这些问题,国内外相关文献对此展开了大量相关研究,不过其中很多研究观点和结论是截然相反的。因此,对此问题的深入研究与探讨是非常重要的。
具体来看,第一,有关农户家庭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的争论。在国外,多数欧美国家以及日本、韩国等地历来都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公司制农场只占很小比例(赵冈,1994;Yujiro Hayami,1996;温铁军,2009;韩俊,2012)。多数国内学者也研究认为,家庭经营与农业规模经营并不矛盾,家庭经营模式也可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来发展现代农业,并且认同农户作为经营主体对我国当前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严瑞珍,1997,1999;钱忠好,1998,2008;曹阳,2009;赵永平,2010;韩俊,2012)。但是,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张新光(2008)则认为,所谓“小农经济富有生命力”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第二,现有农地制度形成的土地细碎化与农地产出效率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争论。在我国有研究指出,现有农地制度造成了土地过于细碎化,不利于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还有研究认为,土地细碎化对我国粮食产量的影响不仅为负,而且在统计上非常显著(万广华等,1996;Tin Nguyen,etl,1996)。但是,李谷成等人(2008,2009)的研究并不支持耕地细碎化有损于效率的观点。在国外,不少研究认为,土地细碎未必会影响耕地产出(Benoit Blarel,etc,1992;Gajendra S.Niroula,etl, 2005)。而且,现代农业与规模经营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舒尔茨,2006;任治君,1995),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要素的均衡性问题。第三,关于农户规模与农地产出之间的关系。现有研究表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明确。其中有研究认为,农户规模与产出之间存在逆向关系,其原因既可能是由于小农户本身具有内在的较高的效率,也可能是因为市场失灵、制度结构等因素使得小农显得更有效率,还有可能就是数据统计有误导致的。一般而言,农户规模和产出之间的逆向关系在发展中国家更为明显(Barrett,1996)。
综合相关文献研究,本文将在农村实地调研①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基于农户视角下的农地经营模式选择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分析框架,着力研究并澄清以下几个主要问题。第一人为的土地细碎化并不会影响土地规模化耕种。第二,农户家庭作为农地经营主体并不会影响农地产出效率,也未必影响现代农业发展。第三,研究农户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的个体决策以及由此产生的农地经营模式的选择问题。比如,农户是否同意合作经营?在什么时机同意统一合作经营?农户是将土地出租给农业企业还是在保持农户家庭经营独立性的前提下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链?等等。
二、概念界定与研究的前提假设
1.基本概念界定
(1)土地细碎化是指在人多地少的国家,由于土地稀缺而导致的人均耕地面积和户均家庭经营土地面积较小的情况。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使得户均拥有的耕地规模很小,同时,为了保证公平分配土地,耕地不仅要按照人口数量均分,而且还要按土地质量、地块距离村庄的远近以及地块的灌溉条件等进行均分,这就使得本来就不大的户均土地经营面积,同时还分割为多个地块,单个地块面积就更小,土地细碎化程度较为严重。
(2)农户家庭经营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耕种和农业经营,而不是以企业形式组建的大农场进行经营的农地经营模式。一般而言,农户家庭经营一般不存在雇佣劳动。但是,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并不意味着农户与社会化生产相脱节,农户经营仍需要借助大型机械、良种科技以及其他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体系的支撑。
(3)现代农业是指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国际化背景下,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的合作化与规模化、社会化与产业化、科技化与环保化,实现农产品流通过程的市场化与货币化(见图1)。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图1 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特征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现代农业意味着以更少的投入获得更多的产出,或者同样的产出但农业生产过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更小。在现阶段,如果以实物产出量作为衡量标准,现代农业发展未必能够实现更高的实物产出;如果以货币量值来衡量农业产出,则现代农业一定能比传统农业获得更高的产出。为了简化研究过程,本文将能产生更高货币化产出的农业生产方式界定为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在现阶段,耕种经济作物往往能够带来更高的货币化产出。与传统农业不同的是,我国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土地细碎化与规模经营的关系、农村合作组织形式和农业产业化过程的经营主体问题、农业科技投入主体和农业科技的推广与应用问题;必须妥善处理好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随着农产品的货币化和市场化可能产生的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资本参与以及农民利益保护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2.本文的研究前提和假设
第一,我国农村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在短期内难以改变。②第二,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在这一制度下,农村土地按人均分、地块按质均分,农户自主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愿、依法、有偿转让的基本情况短期内不会改变。第三,土地细碎化的形成可以区分为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种类型。本文主要研究人为分割形成的土地细碎化。第四,短期内,我国农民整体素质和基本技能难以有较大提升,但是,农民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维护自身权利的诉求是始终存在的。就农民的个人行为而言,农民是理性的,他们能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并做出决策。第五,我国各级政府有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观动机和政策支持措施。第六,本文所研究的现代农业主要是以耕种经济作物为主,这样更易于提高农地的货币化产出水平,本文所指的现代农业耕种方式强调在一定的农业合作组织下开展适度规模化、标准化的农地经营模式。
三、农地经营模式选择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基于农户视角的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农地经营模式可以分为小农经营模式,农业企业经营模式以及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业合作经营模式。虽然不同的农地经营模式会影响农地产出效率和现代农业发展,但是并不存在全国唯一的最优农地经营模式,只有最符合当地情况的农地经营模式。从国内外现代农业发展经验可以看出:一般而言,仅仅依靠农户自身的力量往往难以有效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那么,农户该如何借助外部力量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呢?从相关文献研究可以发现,农户可以借助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国家财政投入和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等途径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从我国的现实发展情况来看,当前最需要明确和解决的问题是:(1)农户是否同意合作经营?(2)在什么时机同意统一合作经营?(3)农户是将土地出租给农业企业还是在保持农户家庭经营独立性的前提下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链中去?下面本文将从农户的视角来构建理论模型,深入分析农户在什么时机同意进行合作经营以及农户是否要在现代农业经营过程中保持一定的独立性等问题。
1.理论模型的变量选取
(1)本文将农业产出函数设定为F[K,L,M,N(T,D,O)]。
K代表资本投入。一般而言,农业尤其是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资本投入,增加资本投入能带来农业产出的增加,即F/
K>0。作为单个农户在农业上的资本投入是有限的,如果农户能联合起来共同增加资本投入,才能更好的发挥资本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但是目前农户联合的组织形式还不成熟,已经形成的不同类型的农村合作社仍存在着抵御风险能力较弱、融资能力较差、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作为农业企业而言,虽然其资本实力较强,对所投入资本的管理和运营能力也较强,但是目前在实现农业企业与单个农户的结合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难题和瓶颈。L代表劳动力投入。劳动力投入既可以是农户成员投入劳动也可以是雇人劳动,即L=
+H(
),其中,
代表农户依靠家庭成员务农,
代表需要雇人务农。对于农业企业而言,可能全部需要雇人进行耕作,即L=H(
)∈[0,
],这表明雇人劳动需要足够的激励才能够使其发挥最大的劳动能力③。劳动投入对于农业发展是必要的,机械化的生产也离不开人的参与。但是,对于现代农业生产过程而言,并不是劳动力投入越多,农业产出就越大,只有在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制度体制下,在一定的资本支持下,具有较高素养和技术的农民才能保证
F/
L>0。M代表农业经营面积和规模。以单个农户为例,如果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和规模越大,其农业总产出无疑会增加,即
F
M>0。在人为因素形成土地细碎化的情况下,耕地仍然是天然连在一起的,这就为规模化的种植提供了可能,只要农户有条件并愿意联合起来进行统一耕种时,就可进行规模化统一经营。换言之,人为土地细碎化并不是影响土地规模化经营根本原因。此观点是从调研案例中得到一个基本观点。N(T,D,O)代表现代农业发展所需的基本要素。其中,T代表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及其推广应用;D代表现代农业生产过程的生产分工和产业化程度。一般而言,农业科技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分工有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进而有助于提高农业的货币化产出水平,即
。O代表现代农业所要求的生产组织形式。适当的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有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但这一组织形式并不是唯一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选择一定要适应当地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尊重农民的发展意愿。
2.从农户的视角探讨选择不同农地经营模式下的农业发展问题
当前,从实现农户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出发,在农业发展方面大致存在四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农户继续维持传统的小农经营模式。这种情形下农户未能采用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进行耕种,其原因既可能是因为农户自身实力较弱,同时又缺乏来自外部的支持,也可能是受制于地形条件、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因素使得大规模的现代农业耕种方式难以有效开展。对于这种情形,本文暂且搁置不论。
这里有必要对农户个体的经营行为作一分析。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农户的经营行为是为了获得农户家庭收入最大化。当前我国农村家庭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农户以传统的农业种植模式获得粮食收入;二是农户通过耕种经济作物或发展家畜养殖获得的收入;三是通过务工获得工资收入。
一般情况下,。既然农户种植粮食的收入最低,为何还有农户选择种植粮食作物呢?从理论上分析大致有三种可能:
第一,虽然种植粮食作物的收入要低于其他途径的收入,但是有些农户可能既没有外出务工的能力,又缺乏种植经济作物的资金和技术。一般来讲,农户种(养)新型的农(畜)产品品种,往往需要解决好种养技术、启动资金、籽种培育、开拓市场等相关问题。相比较而言,粮食类作物更易于耕种和管理,因此,种粮是这类农户的理性最优选择。
第二,由于农户有部分家庭成员在外务工能够获取较高的收入,而且务工收入已成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对于这类农户而言,由于种植粮食所需要的人工和技术投入要远小于种植经济作物,于是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种植粮食也是其最优选择。
第三,虽然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率R1较低,但是国家为了保证粮食安全,会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种植农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鼓励并支持相关地区进行粮食生产。因此,在这类政策的带动下,也会有部分农户选择种植粮食作物。
由此可见,农户在农地耕种中所做的决策往往是依据其自身能力和收益水平所做出的理性选择。就农地经营模式而言,在上述第一、第三种情况下,农户往往也有加入农村合作社的意愿,但是前提是必须以给予这类农户大量的资金支持和基本技能培训。对于第二种情况,农民有较强的土地流转意愿,也愿意加入农村合作社并开展规模化和标准化经营。
第二种情形:农户将土地租给其他农户进行经营。此种情形下,农户家庭主要成员逐渐开始在二三产业就业,农户家庭主要收入不再依赖于农业。此时,农户会选择将农地出租以获取租金④。租入土地的农户为提高农地的货币化产出水平一般会耕种经济作物,这样才可能保证其支付租金后仍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按照本文的研究前提和假设,人为的土地细碎化并不是影响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主要原因,农民自愿将土地出租将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至少有利于增加其他农户的种植规模,增加农户种植收入。
其中,θ代表农户将土地出租后所能够分享到的土地种植收益比重,r为无风险利率。
第三种情形:农户将土地租给农业企业耕种。此种情形下,农户家庭收入主要依赖于现代农业种植收入,但是,土地出租给农业企业耕种,部分农民在农业企业中就业,这种情形下,农户同样将既能够获得土地租金,又能获得工资性收入。这一以农业企业为主体的农地经营模式正处于发展探索阶段,在我国并不是普遍现象。而且,也很难成为我国农地的主要经营模式。
对式(9)进一步的分析与第二种情形基本相同,这里不再重复。此处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在第三种情形下农户将土地租让给农业企业耕种时,往往不是一家一户的转让,而是整村土地的流转,这样就可能会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现代农业耕种能否满足资本的投资收益率?如果公司在租期内经营亏损甚至出现破产情况时,该如何处理?那些未能在农业企业就业的农民该如何安排,这些农户的基本权益又如何得到保障?农业企业支付给农民的工资是否能真正持续激励农民的工作积极性?等等。基于上述农业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农户在与农业企业谈判中所处的弱势地位,使得农户在将土地租让给农业企业时,不能仅仅关注眼前利益,还必须充分考虑到未来的经营不确定性可能给农户自身带来的损失。由此可见,在第三种情形下,除了关注农民所能获得的土地租金、工资激励、土地耕种经营成本等因素外,还应该关注资本投入农业所能获得的利润率是否能够满足资本的最低收益率,农业企业是否能够持久经营并获得盈利等因素。否则,一旦企业破产,资本撤离,农户也必将遭受巨大损失。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这种农地经营模式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农户最终不得不承受农业企业经营不利所造成的损失。
接下来,对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资本投入行为进行分析。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资本的投入和支撑。按照马克思的理论,资本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因此,对于追求利润为目标的企业和社会资本来说,所投资的项目必须满足一定的投资利润率才行,否则将不会进行投资。根据资本的上述特性:
(1)当不同农地经营模式下的收益率难以满足资本的最低收益率时,即,资本将不会进入农村。当社会资本由于无利可图而不愿投资于现代农业发展时,政府就应该担负起资本投入的责任。当然,政府投入并不是要取代社会资本投入。在很多情况下,社会资本不愿投向农村和现代农业的主要原因可能不仅仅是因为现代农业的投资利润率低,而是由于农村的相关制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环节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此时,政府应该努力创造有利于社会资本投入的体制环境,改变社会资本对农业发展收益的预期,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现代农业。
(2)当采用某种农地经营模式下的现代农业经营收益率高于资本的最低收益率时,即,资本才有投资于现代农业的动机。就粮食实物产出量而言,一家一户的家庭种植模式未必比农业企业经营模式下的产出低,但种植粮食的收益率往往难以满足资本的最低投资收益率要求。这时,社会资本往往会投向现代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籽种养殖等方面,或者投资于农业产业链的上下游产业,比如农产品流通、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可见,资本的投向主要取决于资本投入所能够获得的利润率能否满足资本的最低收益率要求。
第四种情形:农户仍以家庭经营为主进行现代农业生产。与第三种情形类似,在第四种情形下农户家庭收入仍主要依赖于现代农业种植收入,但是,农户并没有将土地出租给企业耕种,而是依旧以农户家庭耕种为主体,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进行耕种。这种情形对于国家和社会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农民自身素质以及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组织的发展要求都较高。从我国农村发展的总体情况来看,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地经营模式可能更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这一模式有利于在转变农业发展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农民的创造性,也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基本权益。
目前,我国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仍处于探索发展的初级阶段。结合前文的分析,这一模式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出适合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继续完善农业的生产、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需要有相应的资本、农业科技、农民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撑。而这些往往都是农户自身无法独自完成的,这点也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瓶颈之一。
总之,农户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通过权衡不同农地经营模式下的收益水平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环境来选择适合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
四、基于调研案例的进一步分析——以山东、河南六个村庄为例
为了更好地研究和阐释不同农地经营模式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内在联系和可能存在的问题,本文选取山东、河南两省六个各具特色的村庄进行调查研究。虽然调研样本不多,但是,即使在这样较小的调研范围内,也较为清晰地反映出了我国农业发展过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见表1)。
具体来看,通过对比河南、山东六个村庄不同的农地经营模式与农业发展情况,有如下几点结论。
第一,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并不影响农业的规模化耕种。从调研案例来看,在这六个村庄中,除村庄F之外,其余村庄都是以农户为耕种主体。村庄A在麦子和玉米等粮食作物耕种过程中已经完全实现了全村统一的集体化、规模化耕种。在村庄B、村庄C、村庄D、村庄E中,大部分的耕种环节也实现了统一规模化耕种。其中,未能完全实现统一耕种的原因,是有些地区由于气候的原因,玉米的种植需要在麦子未成熟时进行套种,大型机械难以进入造成的;还有些地区是由于耕地地块较小,耕种作物不一致等原因造成的难以大规模统一机械化耕种。
第二,农村土地出租并不一定能为农民带来更高的收入。从调研中发现,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同时存在。以山东F村为例,由于该村十多年前将土地整体出租给国外企业种植果树,后来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果园荒废,农民利益严重受损,该村也从全镇的富裕村变成了普通村。2010年该村不得不将土地收回重新分配。不过,在河南A村和山东E村,土地是租让给集体企业进行非农生产,由于企业效益良好,不仅为村民增加了非农就业机会,而且使得该村村民主要收入不依赖于农业,村民也有经济实力进行大规模机械化耕种,这样兼业模式不仅没有耽误粮食生产,反而提高了农业产出水平。比如,在村庄A,麦子亩产达1200斤,粮食单产产量居全省前列。
第三,农村各类合作社的发展仍然较为缓慢,但农户有较强的加入各类合作社的动机。在本文所调研的村庄中,只有村庄A有农机合作社,其他村庄多数是靠外地的农机跨区作业。在合作社发展较好的村庄的示范效应下,多数农户都有较强的意愿加入各类农村合作社。不过,发生在周边村庄的一些失败案例(比如,村庄F失败案例)也使得村民对加入合作社或者对土地出租进行规模化经营等情况变得更加理性和警觉。调研发现,村民最为关心的问题包括:究竟由谁来组织和管理合作社?合作经营的具体经营方向和目标是什么?现代农业科技如何获取?经营利润如何分配?农民利益如何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如何安排?等等。因此,只有解决好上述问题才能更好地吸引农户加入合作社,也才能更好地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四,富裕的村庄更容易于推行现代农业耕种模式,村民也更容易接受和采用最新的农业耕种科技。比如,河南A村的村民收入水平要远高于B村,A村村民在小麦播种中采用了最新的免耕技术,耕种费用仅为每亩55元⑥,比普通的耕种费用节省40元。免耕种植方法不仅费用低而且粮食产量高。但是,同属一个乡镇的B村,则很少有农户采用最新的免耕技术。通过调研得知其原因有三:一是多数村民还不太了解免耕播种技术,对此技术仍不放心;二是即使有少数村民了解免耕播种的好处,但是,由于少数农户需求形不成规模,免耕农机车队也不愿意去B村进行免耕播种作业;三是当前免耕播种机数量较少,农忙时节主要在A村等富裕村或者有农机合作社的村庄播种,而难以满足其他村庄的免耕播种需求。
第五,村民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外部的支持。在所调研村庄的村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虽然村民文化水平低并不等于村民的做事能力差。但由于知识储备不足、外部信息沟通不畅等因素还是制约了村民能力的发挥。调研中发现,不少村民在自发探索耕种经济作物或养殖家畜过程中,由于村民对市场信息反映滞后、卫生防疫水平有限、缺少品牌和销售渠道以及村民盲目效仿等原因,使得农户在经营过程中遭受了较大损失。因此,要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也需要加强对农民的文化和技能培训,需要进一步提高科技和资本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五、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根据上述理论分析和调查研究,得出如下几点主要结论。
第一,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户主要通过比较不同农地经营模式下的货币化的农业产出水平以及农户从中所能分享到的收益水平来做出经营决策。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农业经营的收益率水平以及农户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所能够分享到的收益。其中,人为因素导致的土地细碎化并不是制约土地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原因。
第二,在我国现有的农地经营模式中,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这一模式更符合我国大多数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但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出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需要不断拓展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链发展,增强现代农业在生产、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产业化水平。
第三,在我国现有的农地经营模式中,以农业企业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也处在探索阶段。这一农地经营模式在我国并不是普遍现象,也很难成为我国农地的主要经营模式。在这一模式中,除了要关注农民所能获得的土地租金补偿、工资激励、土地耕种经营成本等因素外,还应该关注资本投入农业所获得的利润率在较长时期内能否满足资本的最低收益率问题,要关注农业企业未来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可能给农户造成的损失。
基于上述,有如下几点政策建议:
第一,虽然我国当前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尤为迫切,但是,应该慎重有序地探索和推广不同形式的现代农业耕种方式。应当鼓励农户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创造出符合当地发展条件的农地经营模式。因为我国各地农村发展差异较大,发展现代农业所需的理想的农地经营模式往往有着一系列的前提条件,因此,很难在全国范围迅速推广。另外,无论是推行哪种农地经营模式,一个首要的前提和原则是要能够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维护好农户的根本利益。
第二,国家应该积极鼓励和多方面支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地经营模式。从已有的国内外发展经验来看,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而且,这一模式更符合我国多数地区的发展实际。为此,我国要大力支持和鼓励这一经验模式下的各种探索,并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加强农业生产组织创新。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将农民分散的力量组织和统一起来,适度开展规模经营,逐渐形成产业聚集区,积极打造符合当地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二是继续强化对农民的知识技能培训,加快农业科技发展和大规模推广应用;三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体制。解决好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和流转问题、农村合作社的设立和运转过程中存在障碍等问题。
第三,国家也应当积极引导以农业企业为主的农地经营模式。农业企业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有着农户所没有的资金实力和管理经验,农业企业也更有利于吸引和积聚社会资本参与到现代农业科技研发和应用、农业生产管理和营销等环节中去。但是,农业企业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可能以牺牲农户利益来保全企业自身利益。因比,国家既要破除农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更要帮助农户做好防范农业企业经营风险的顶层设计,保护好农户的相关权益。
JEL Classification:R14 Q12 Q15
注释:
①本研究对山东、河南六个村庄的调研工作都是在作者的故乡进行的。除了通过走村入户进行调查研究以外,作者在当地农村生活了20多年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也有助于对本文所研究的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当然,由于调查地区和样本有限,因此,调研案例所反映的事实,未必在全国其他所有地方都同样存在。
②本文主要研究我国未来十至二十年这样一个较短时期内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下文的“短期内”都代表这一时间跨度。
③本文理论模型变量的选择标准受到Christopher B.Barrett(1996)相关研究的启发,本文在此基础上做出了更进一步的拓展。
④这里主要研究土地出租给其他农户经营的情形,暂且没有考虑将土地出租给农业企业耕种的情况。总体上看,我国农户将土地出租给企业耕种的情形也较少,更多情形是农户将耕地转租给本村的亲戚或村民耕种。
⑤本文所构建的理论模型是借鉴Andrew J.Plantinga,Douglas J.Miller(2001)的模型,他们的理论模型是描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过程的,而本文则是要描述农户由传统农业耕种方式转为现代农业耕种方式这一过程的。
⑥在村庄A,村集体对免耕作业每亩还补贴15元,实际村民每亩负担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