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的变更管理论文_王红梅1,侯大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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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 300161

2天津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 300161

摘要:变更管理的目的在于尽量避免或减少变更的发生,一旦变更发生,能够合理地确定变更方案和变更影响。本文从避免及减少变更发生的角度分析了EPC项目变更管理的合同措施,并从对过程管理的角度论述了变更发生时的管理方法。

关键词:EPC模式;变更管理;合同责任

伴随着EPC总承包模式在建筑市场中份额的日益上升,EPC项目的变更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有效的变更管理不仅在于能够依据合同顺利地处理变更责任、变更价款、工期顺延等事宜,更重要的是其能够明确界定合同双方的责任,避免或减少变更的发生。

1.合同双方的责任

1.1 业主的主要合同责任

(1)工程预期结果的定义。EPC模式的特点在于业主不需承担大量的管理工作,仅需要提供工程的移交要求或设计大纲,就可以与EPC承包商签订合同,由承包商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EPC承包商承担设计、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选择的绝对义务。除非有明确的相反规定,否则无论是否进行了详细的工作范围描述,完成有关工程的义务将包括为进行有关工作所有必要的附属或过程。因此,业主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前,最重要的责任是清晰地定义其对工程所预期的结果,包括工程的功能要求、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竣工工程的实验和性能的标准,合同工期的要求等。

(2)对业主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包括:在合同中规定的由业主负责的、或不可变的部分、数据和资料,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预期目的的说明,竣工工程的试验和性能的标准,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承包商不能核实的部分、数据和资料等。

(3)提供施工场地,协助承包商办理相关的许可、执照或批准。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1.2 EPC承包商的主要合同责任

(1)依据业主的要求完成工程的设计,包括确定其外部形态、构成要素、构成各要素的每个模块的材料和工艺的规范、工程将要达到的具体质量要求以及各要素之间如何相互联系和影响等[2]。为了保证设计的完整性,合同必须约定承包商的具体设计责任包括:工程的外部形态和空间特征;工程预期所实现的功能以及该功能所能达到的水平和质量;要实现项目的外部形态和空间特征所需的材料和工艺的选择。

(2)完成工程的施工,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设备,确保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并依约定工期移交满足合同预期目的的工程。

(3)修补缺陷并承担由于承包商未能遵守任何义务所造成的缺陷的修补风险和费用。

(4)对业主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培训,向业主提供合同约定的承包商文件。

2.合同的变更条款

2.1 变更的权限

业主在提出对工程的要求时,可能对工程的预期结果还没有一个明确和完整的概念。退一步讲,即便业主在提出对工程的要求时,对工程的预期结果已经有了一个明确和完整的概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业主的要求也会有所变化[1]。这些要求的改变必然会对合同工期、合同价格带来影响。

在EPC合同中,业主被赋予了合同变更的权利,但合同变更的前提是不应改变合同的签订基础,否则将使原来的对等给付关系变得不合理,破坏合同的等价关系。一般而言,合同变更不应涉及太基本的合同内容,如改变工程的基本功能。

EPC承包商有提出变更建议的权利,比如当该建议对承包商有利且能降低工程的施工、维护和运行的费用,或对业主而言能提高竣工的工程效率或价值,或能为业主带来其他利益时。但只有当这类建议被业主批准后,承包商才能够以实施变更,否则不能进行任何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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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变更性质的确定

按变更对合同工期、合同价格带来的影响程度,可将变更分为合同变更和内部变更两类。

合同变更是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对合同的履行将带来实质性的影响。它包括工程某个功能部分的删减或增加,工程移交要求的改变(包括工程功能要求、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等)和合同工期的改变等。

内部变更是EPC承包商自身对工程所做的变更,包括施工方法的改变,施工顺序的改变等。在没有任何业主变更指令的情况下,承包商的内部变更对合同工期、合同价格不带来任何影响。

EPC合同的条款设计应能够提供区分不同性质的变更的基础,以使合同双方能够依据合同来确定何种类型的变更构成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否引起后续的内部变更等。

2.3 变更程序的设立

变更程序是合同最基本的管理制度,它不仅有利于变更责任的界定,而且涉及到变更对合同影响的确认。由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合同价格的调整都通过变更程序得到书面的认可。在进行合同变更之前,合同双方应就合同价格的调整、竣工时间、支付计划表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使变更引起的争端降低到最小限度[2]。

EPC承包商有为完成合同预期目的而对工程进行内部变更的权利,但EPC承包商在实施内部变更之前应区分具体情况,对需要得到业主认可的,承包商应在变更前履行相应的手续。如承包商在修订进度计划或采取加快施工进度措施时,应将其所采取的任何步骤通知业主。

3.变更的实施

3.1 变更方案的确定

业主在发出变更指示时,可能只是出于对工程预期功能、质量等要素的考虑,而很难预料到某些类型的变更对在建工程的破坏,如进度的影响、删除工作的范围或是设计的可行性等方面的问题。当业主发出这类变更指示或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时,承包商应就相应的变更问题予以说明,提出相应的工期、价格的调整,以便业主确定变更的合理性。一旦业主发出变更令,则EPC承包商必须尽快确定变更方案,执行此变更。

价值工程是运用定量分析方法确定最佳变更方案的途径之一。EPC承包商通过功能分析对业主新的需求进行定义、整理和评价,然后通过方案创新提出各种实现功能的方案,依据各方案的功能满足值和相应的功能重要性系数计算各方案的功能系数,分析计算各方案的成本并以此计算成本系数,最后计算出各方案的价值系数,选择价值系数最大的变更方案为最优方案。

3.2 变更影响的确定

只要发生合同变更,就对合同工期、合同价格带来影响,承包商常常会抓住合同变更的机会,从更有利于自己的角度计算变更部分的工期和价格。尤其是当合同变更涉及设计上的变更时,变更的影响更是难以控制。因此,在进行合同变更之前,业主应与承包商就变更部分的预期目的、变更限额达成一致的意见,然后由承包商提交变更部分价格分解表、变更部分进度计划等,由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审核后确定。

变更方案实施之后,合同双方应就变更效果予以评价,包括变更的目的是否达到,变更部分的质量是否满足要求,变更价款是否超出变更限额等,然后依变更的效果,确定最终的变更工期和变更价款,并相应地调整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合同工期。

4.结语

业主采用EPC合同时总是希望能够以事前确定的价格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同时希望工期满足一定的限值,因为工期的长短影响着业主的贷款利息、建设费用和未来的运营收益等。EPC合同变更会干扰工程按原计划实施,对合同工期、合同价格带来重大的影响。EPC合同变更管理的目的在于尽量避免或减少变更的发生,一旦变更发生,能够合理地确定变更方案和变更的影响,防止由于变更处理不当而使其上升为索赔或工程纠纷。

参考文献:

[1]张水波等译,尼尔 G.巴尼. FIDIC系列工程合同范本—编制原理与应用指南[M]. 原著第三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116

[2]张水波. 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应用指南[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64

论文作者:王红梅1,侯大睿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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