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普通学校的课程结构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俄罗斯论文,结构论文,课程论文,学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俄罗斯普通学校课程改革的背景
1991年苏联解体,面对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俄罗斯教育体系必然要寻求改革和发展。改革直击苏联时期教育体系的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国家教育管理体制的中央集权制,二是国家教育结构的绝对统一性和单一化。从90年代初期颁布俄罗斯联邦第一部《教育法》开始,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变为分组教育管理,普通中等学校类型逐步由单一化变为多种类型,并出现非国立学校。
在创建学校新的类型的同时,中等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课程结构的变化就势在必行了。俄罗斯教育科学家的科研人员通过抽样,社会调查表明,81.7%的教师、89.7%的高年级学生和47.4%的家长认为实施现代教育内容的个性化,开设深化学习某些学科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在1988/1989学年,作为综合方法尝试,在小学制订4个不同的教学计划,这可以说是俄罗斯教学计划的多方案性迈出的第一步。紧接着1989/1990学年,俄罗斯普通学校的教学计划数量增加到15个方案。这些方案由人文学科,物理——数学和其它学科教学的若干专门化方案组成,出现了一些照顾到城市和农村学校特点的教学方案。这些教学计划的变化范围当时还只限制在每周3学时之内。在教学计划的第12个方案中提出了学生自由选择若干教学科目的条件。1990/1991学年,在前苏联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的基础教学计划的基础上提出了14个实验教学计划。这14个实验教学计划是在加盟共和国,地区和学校三部分内容基础上制订的。这些实验教学计划反映了教学的综合化、区别化和多水平性的思想。
从1988年以后的2-3年中,俄罗斯普通学校在中等学校类型趋向多样化的同时,在教学内容的区别化和教学水平的多样化方面做出不小的努力,发生了一些变化。然而,回过头来分析,俄罗斯教育科学院的一些学者认为,当时那些方案所包括的若干变化大多表现在教学教育过程中的组织形式上,包括教学时间方面的重新安排。同时,这些变化实际上并没有触及到安排教学内容的总的方法论。只有一个实验方案提到学生有自由选择若干教学科目的机会。上述种种尝试说明了俄罗斯普通学校对区别化教学发展过程的要求是十分强烈的,但还仅仅是开始。在学校网络向区别化和多样化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失去些什么,在从过去统一化的普通中等学校改变为文科中学、高级中学等学校类型多样化的过程中,组织结构的变化将涉及到选择学校和教学计划的多方案性,这些种种问题在实验教学计划中都没有能照顾到学生的兴趣和才能,不能满足学生的不同教育需求。这就需要教育的领导部门和专家、学者以及第一线的校长教师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因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的改革是俄罗斯国家社会经济结构变革的需要,同时俄罗斯教育内部管理结构的中央集权主义,教师进修系统现有结构不完善,学校经费不足等都成为课程改革的最大羁绊。因此必须制订符合俄罗斯教育体系发展的新的法律才能保证教育的顺利改革。
二、俄罗斯中小学校的教育目的与教学计划
《俄罗斯联邦教育法》不仅从法律角度规范了俄罗斯教育体系、教育地位、教育管理,教育经验等许多重要内容,而且在法律上确立了教育内容的总要求。
《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第14条确立了教育内容的总要求。俄罗斯教育的总目的是人的发展,是人在同自己、同其他人、同世界和本身精神、思想形成的各种关系的和谐,国家水平上的教育应该为人的发展创造最优的条件,包括教育法上规定的教育的自由和多元化、教育管理的民主性和国家——社会性,教育机构的自主性以及公民不受其种族、民族、语言、宗教、社会出身等约束的均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和教学是为所有人和每一个人的。教育为人的个性充分发展服务构成了俄罗斯教育的根本目的。
俄罗斯教育的上述目的是通过教育内容体现出来的。教育内容是社会经济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教育法中提出的教育总要求是:保障学生达到适应现代社会的普通文化和职业文化修养水平;保障学生形成在世界和民族文化体系中的完整个性;保障培养具有公民义务感,能与现代社会合拍,并努力完善这一社会的人;使社会所需要的未来人才得以不断培养和发展。同时还要求,教育内容应促进人群、人民之间,不同种族、民族、宗教和社会团体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合作。要考虑到各种不同的世界观,促进受教育者实现自由选择观点和信仰的权利。从上述教育法所表述的俄罗斯教育内容来看,它从广义上讲,俄罗斯教育内容应该由俄罗斯和世界历史及文化构成。从狭义上讲,应该包括三个层面,即由知识、体验和关系三种复杂结合的因素构成。知识包含了应该汲取和掌握的物质本体的东西,也包含了逻辑和方法学及有价值的东西。而体验是在掌握知识的教学过程中不断反思形成的。关系则包含了学习者掌握创造活动的程序并意识到在个人与世界体系中那些有价值的关系。俄罗斯教育内容的确立,目的是从教育内容中体现出俄罗斯普通学校通过汲取俄罗斯和世界人文和自然科学的宝贵财富及主要成就,促进学生形成科学的人生观,增进人与人之间,人与世界的相互理解,培养和谐全面发展的个性。
1.俄罗斯中小学校教育目的
俄罗斯教育法中对教学内容总要求的阐述是通过学校的教育目的来实现的。分析俄罗斯学校实践证明,教育的基本目的和任务是通过以下教学教育过程的若干职能形成的。
①认知和认识功能 知识体系,专门的学科能力和技巧以及教学认知活动的能力包括自学产生教学教育过程的认知功能。教育的特殊定位在于教育的结果,在于所说的知识、能力和技巧认为是合理的。
②教育功能的价值 教学教育过程的另一重要功能是使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的基础,培养他们的观点,信念和价值定向,自我认识,形成潜能的氛围,学生个性的方向性,他的愿望,追求向往、兴趣、需求、个人经验的积累和充实,活动的体验,行为、交往,关系、感受,进行选择的体验、行动等等。
③教学教育过程的心理发展功能 在俄罗斯现实社会经济条件下,学生面对新事物的出现,在理性的氛围内形成心理素质,例如他的注意力、体验、感悟、思维、言语、想象力以及情感、意志等等。
④教学教育过程的发展功能
⑤教学教育过程的保健功能 通过学习,校正心理发展不良的儿童,保障培养孩子们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学校教育目的问题上的研究始终没有中止过。寻求更重要的教育目的总是与寻求更具体的更高起点是同步的。美国著名学者B·C·布鲁姆50年代中期提出教育目的各个因素调整与集中的学说是世界上著名学说之一,在70年代得到发展。他所说到的学生在认知和情感范围中达到目的的方法是针对传统教学过程而言的,然而在今天构建这个过程的革新方法以及与发展性教学要求相应的其它方法,仍然很薄弱。
2.俄罗斯中小学校基础教学计划
1993年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了普通学校(中小学校)基础教学计划。它是国家的基本规范文件,也是国家教育标准的组成部分。它的重要意义在于保证俄罗斯统一的教育空间。
按照俄罗斯联邦《教育法》,俄罗斯联邦普通学校在组织教学过程中采用数种教学计划。在基础教育计划的结构中分成国家的、民族—地区的和学校三个部分。按照教育法的要求,联邦(即国家)一级国家教育标准的部分由俄罗斯联邦管辖,地区部分由地区主体管辖。
联邦基础教学计划部分本身包括全国意义的教程的那部分内容。包括俄语(作为国语)、数学、信息学、物理、天文学和化学。基础教学计划,作为国家教育标准的一部分,规定了以下标准:
①学年总的和每个年级的教学连续性;
②每周教学负担包括,普通中等教育内容各年级基础教育的方面,供学生选择的必修课,选修课;
③学生每周最大限度的教学课时数;
④国家投资的教学学时的总量,包括学生最大限度的必修课,选修课,个别课、课外活动,教学小组和教学小班等。
联邦、地区和学校的基础教学计划中又分不变的和可变的两大部分。这两部分内容都不是完全独立的,是相互交叉的。结果在任何一个学校的教学计划中都分成三个基本类型的课:
①构成普通中等教育核心内容的必修课;
②供学生选择的必修课;
③选修课。
按照普通中等教育程度的分类,学校的基础教育计划包括各种程度的初等教育(小学1-3年级或1-4年级),基础教育(初中5-9年级)和完全中等教育(高中10-11年级),是在继承性原则基础上构成的。课程的不变部分保证与全人类的理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形成学习者的个性品质,保证在全国领土上形成教育空间的统一。可变部分的课程设置目的考虑到俄罗斯土地辽阔,民族、地区和地方的社会文化特点及传统,保证学生的发展与其天赋和兴趣相适应。下面我们来分别看看普通中等学校各阶段基础教学计划的内容和目的。
初等教育的基础教学计划所确定的初等教育内容旨在培养以下诸方面的基础:
①认知方面的能力;
②交流的能力;
③道德修养;
④美学修养;
⑤劳动能力;
⑥体育。
基础学校(5-9年级)的基础教学计划中增加了区别化教学,但是不能减少必修课程的核心部分,这一部分是全国统一的。基础学校还不是区别化专门知识的学校。
基础学校的变化阶段(5-6年级),“自然”学科类课程可以提供系统化课程与综合化课程“自然学”,在第二阶段(7-9年级)可以提供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系统化教程。在教学计划中,这些课程本身的内容与那些单独的学科科目像数学、信息学、劳动教学等等具有相同的意义。
完全学校(10-11年级)的基础教学计划本身包括教学学科系列。然而普通中等学校的最高程度是建立在学科区别化原则之上的。有选择的必修科目达到最大限度。根据学校的专门化趋势,一些单科的教学科目在这里可以是独立的教学科目或是综合化的教程。学习独立科目的时间可以增加,划归到提供给学生选择的必修课上。在教学计划的选课范围内,在基础学校(5-9年级)已经结束的必修教学科目可以恢复,或出现保障学生获得与初等职业教育相关联的学校里新的专门化课程。
地区基础教学计划是由俄罗斯联邦主体教育管理机构在国家基础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制订的,具有推荐性质。
民族地区部分保障满足不同层次的居民在教育方面的特殊需求和兴趣,包含反映民族地区的文化特色(语言、文学、历史、地理)。因此,教学学科系列即作为国家的,同时也作为民族地区成分提供的(像历史、社会学科目、艺术、地球、生物、体育、劳动教学)。
3.学校教学计划
遵照俄罗斯联邦基础教学计划的准则,学校教学计划包括:反映学校具体特点的长时期的学校总教学计划,学校校委会所通过的考虑到现实条件的工作教学计划。现在俄罗斯普通学校所实施的教学计划分四种类型:学科科目型、分出核心部分型、划分教育范围型、主体—水平型。
①学科科目型教学计划
这种类型在俄罗斯最为普及,它旨在传播系统的知识和学科教学,保留教育的复杂体系。
学校的学科教学计划
年级
教学科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俄语和文学*
俄罗斯地理*
现代社会学(加伦理学)*
政治学和经济学
计算机绘图
美术和制图
劳动工艺学和应用经济学
补充自学课业
(能力和技巧的独立学习)
答疑和选修
注:带*的学科不能从教学计划中删除,因篇幅有限,这里只列出三个教学计划之一。
这个教学计划在很大程度上符合能力强的学生的兴趣。它具有或大或小的硬性结构并有较多的变化。在这个教学计划范围里可以重新安排课时,一些学科可以删掉,合并到其它学科,一些学科还可以综合化。
联邦一级按照所选择的方向规定了在教学计划中总的学时数。星号所标识的教学科目不能从教学计划上取消,这些科目的学习按照相应的教学大纲不能降低水平。自然学科的教程可以由物理替代。所学科目的学时数由学校决定,但是基础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目不能减少。
②划出核心部分的教学计划
这个类型的教学计划划分了教学的重点部分,它能给教师和学生提供机会,使师生按照他们对知识的需求,选择和改变教学系列或采用折衷的教程。所提供的教程和科目系列可以有不同的目标,区分出不同的浓度,符合不同的培养水平。这样高水平的培养可以有计划地减少必修科目,有助于教育多样化。
这个教学计划要求教学过程管理的更高水平,要求教科书和教学大纲的职能进一步提高,要求教师有更高的技能。教学计划对教师的职业训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将有必要制订供选择的学科科目的教学大纲。这个教学计划还要求家长对自己孩子的学习更负责任。据了解,此种类型的教学计划在发达国家使用比较普遍。
教学计划中有15-18个学时作为教学核心部分。剩下的部分由学校校委会与师生共同协商,根据学校的现实情况和可能,最后由教育管理部门确定通过。教学的总课时由学校确定,但是明确。初等教育阶段学时范围在20-24学时之间,中等学校阶段在30-36学时之间,教育核心内容所占据的总课时由部一级教育管理的国家机构和联邦主体的教育管理部门协商确定。核心内容的学时总数量,学校限制在75%左右,腾出来的学时可以放到教育的其他成分中去,以驾驶所选择的教育方向。
划出核心内容的教学计划中核心内容占总课时的40-50%。每一所普通中等学校都必须建立补充教育教程(或教学科目)的系列(或网络)。供选择的学科系统的数量根据学生的要求和学校的条件来决定。
③划出教育范围型的教学计划
这种类型的教学计划为学校脱离教育的统一模式提供了更广阔的机会,使每个学校具有自己的特点。有助于减少教育上形式化的东西,使教育的组织安排更加多样化并能照顾到教育主体的地方特点和需要。这要求地方科学方法论机构更要加强更要现代化。
实施这种类型的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过程的方法论、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以及专家对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质量评定都具有广阔的市场。按照这个教学大纲工作,存在着冲刷系统教育的危险性,在选择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出现不求甚解的态度。这个类型的教学计划被看作是有前景的和实验类型的计划。今天,这种教学计划在俄罗斯的一些地区及日本、澳大利亚一些学校使用。
④主体——水平型教学计划
这种类型的教学计划使教育过程的主体成为教育内容的创造者。它能够在教学的集体形式范围里把个别教学作为方向。当教学首先通过自学进行时,能够创造教学的新结构。国家和教师创造条件,提供机会,而学生要对自己的学习负责(和自己的家长一起)。临时的学生学习小组成了学习的重要因素。每个学生在总的学校范围内都有自己的学习计划。要求教师具有职业和心理方面的良好素养,在学生的学习活动中给予切实的帮助和指导。
在利用此教学计划安排工作时,会产生一些危险,像可能冲掉了系统教学,如果给学生不合格的辅导,尤其会降低教学质量。
上面所提出的教学过程的主要方向及在组织教学的新结构中要考虑到给自学一定的空间,因为自学是学生发展的一个环节,也是克服教育上“平均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自学是有组织的和非常充实的,是由学生直接参与教学过程的一个特殊的一定范围的空间。
这种教学计划可以在文科中学、高级中学、专门学校、创新学校组织实验教学时使用。
以上是俄罗斯国家初等教育、基础教育和完全中等教育的学校教学计划,以及学校具体实施教学教育过程的4种不同类型的教学计划。作为最基层的学校教学计划在过去苏联时期是全国统一的,每一所学校无需为教学计划伤脑筋,而现在制订具体可行的学校教学计划是一种创造性劳动。是由学校集体制订通过,再与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商定,确定之后就成为学校的一个基础文件。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意义在于,学校按照国家标准使学生保证获得最基础的必修知识,为学生提供条件,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发展自己的才能。
三、学校教学计划的设计和制订
为了设计学校教学计划,重要的是要了解有关的教育法规,教育服务按社会要求的变化,学生的特点和兴趣,教师集体的特点,善于将社会需求和学校本身的条件加以对比,了解认识具体学校的主要职责,学校集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以及与新学年的工作计划相关的一些问题。
具体学校制订教学计划应该保留基础教学计划的主要三部分结构,即包含三种成分:国家(联邦)的、民族——地区的和学校的。学校教学计划应该反映所有基础准则,国家一级普通中等学校中初等学校,基础学校(5-9年级)和完全中学(10-11年级)的基础教学计划类型。具体学校教学计划的特点要考虑到所有结构因素内容的充实,特别是教学计划中学校方案那一部分,计划中的方案要体现出教学的各种程度。为保证不同的教学方案,学校教学计划应该具有充分的多样化和灵活性:
1.充实国家,民族——地区和学校教学计划中的基础成分;
2.将这些成分结合起来;
3.丰富学校教育教学的科目;
4.确定学习的学科科目(或高年级深化学习的科目和课程系列);
5.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条件确定学生学习总负担量的水平。
在制订学校具体教学计划时,要依据学生培养的水平确定选择和制订教学计划的条件(从有天赋的儿童所组成的班级的教学计划到补习、校正——发展教学班的教学计划)。选择学校的具体教学方案时要由一系列内部和外部因素来决定。外在因素包括:得到教育管理机构和方法论服务部门对学校的专业性指导的条件和机会,保障实施革新的教学大纲的可能性,家长的立场,他们对教育孩子的态度,地方和地区管理部门的态度,以及学校自主性的程度。选择教学计划的具体方案的内在因素有:学生的组成成分,教学集体的成熟程度,教师技能的水平,所接受的任务和学校高年级所选择的专门化的类别,教学目的的综合,实施教育过程的结果,教育过程中的管理模式,学校保障教育过程的经费条件等等。
学校制订的教学计划应该达到这样一些要求:
1.充分性 保留教学内容的必修基础部分,照顾到地区和民族教育以及社会文化和其他需求;
2.完整性 教育内容的各组成因素的必要性和充分性,以及各因素内在的相互联系;
3.平衡性 要保证国家、地区和学校之间,学科系列和单独学科科目之间,必修科目和选择科目之间的平衡性;
4.连续性 要保证教学程度与年级(教学年限)之间的连续性;
5.灵活性 计划的灵活性在于要有潜力,学生没有过重的学习负担。
6.资源保证
学校教育计划的制订意义重大,不管在任何情况下计划的制订都不是形式上的和不公开的,都应该由所有的学校教学人员参与这个过程。
课所占课时数不明确,具体年级考虑到教学每种程度的区别化教学也不明确,没有遵照国家和地区在基础教学计划中固定的教育标准(教学计划中的不变部分)。例如,学生教学负担加大,减少学习单独必修科目所应该达到的基础教学计划的课时数,没有保留必修科目应有数目,不合理地使用教学时数等。
所有上述制订学校教学计划中出现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可能缺少足够数量的教学人员或具备必要技能的干部,教学方法论方面的保障薄弱,不了解社会需求,学校条件和学生特点,不善于合理安排干部,没有合理安排教师的负担等一些因素。
制订周到、完善富有创意的教学计划是一项复杂工程,这对学校的领导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好的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师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对学生培养的高度负责。目前,俄罗斯普通中等学校都有专门负责文科目自然科目的教导主任,负责学校教学科目的安排,指导、总结和编制。与任课教师及时沟通,自己亲自授课,与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定期联系。在俄罗斯普通中等学校类型多元化,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呈多方案性的情况下,学校成功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会对学生个性的培养和形成起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