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纠纷诱因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诱因论文,纠纷论文,机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诱因是多方面的。根据其来源主体的不同,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诱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老年人方面的因素。一方面,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使得服务纠纷容易发生。老年人随着生理机能的退化,其体质、健康状况会变得比较脆弱,加之由于年迈对智力、精神、性格等方面所造成的影响,使得老年人在主动接受服务和协调配合方面的能力不断下降。另一方面,共同居住老年人之间的人际关系矛盾也容易演化为服务纠纷。如由于照护服务方面的漏洞或疏忽,使养老机构内存在共同居住的老年人之间干私活、动私刑等行为,并可能逐步演化为服务纠纷。 2.养老机构方面的因素。一是某些养老机构的行政违法会引致服务纠纷,如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无照经营、“以医代护”等违法经营服务行为。二是某些养老机构硬件设施不完备,往往也容易引致服务纠纷,如一些养老机构缺乏必要的康复辅助器具或医疗设备,老年人生活用具、无障碍设施设计不合理等。三是某些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行为侵害引发服务纠纷,如一些护理人员技术不熟练,照护服务不当;缺乏责任心,工作不负责任;缺乏同情心,服务态度恶劣;法律意识淡薄,侵犯老人的权利,甚至对老年人造成肉体或精神上的损害等。 3.老人家属方面的因素。这种服务纠纷主要是由于少数老年人家属对养老行业缺乏必要的理解所造成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发生意外损伤后,部分老年人家属心理上难以接受现实,不能理性看待老年人生老病死的客观规律,容易片面地将责任完全归结为养老机构的照护服务不当;甚至有的老年人家属“生前不孝,死后胡闹”,在老人发生意外事故后拒绝承担相应责任,极力寻找养老机构的过失,制造纠纷,发泄不满。 原题《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主要特点及其应对》捐赠机构服务纠纷的成因分析_养老服务论文
捐赠机构服务纠纷的成因分析_养老服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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