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展海外EPC项目。但是,由于跨国、跨文化、监管差异、运输、劳动力等因素存在,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在许多限制因素中,合同是项目的关键环节。虽然合同是在项目的早期阶段签订的,但它贯穿于EPC项目的招标、采购、施工、验收和运营的整个过程。它是项目管理的关键点,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本文首先分析和讨论了海外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风险,然后根据实际经验提出了加强海外EPC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境外;EPC项目;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研究
EPC的总承包方式是指项目承包商根据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实施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全过程的承包。承包方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该模式主要适用于投资金额大、技术要求高、设备采购量大、管理困难的项目。因此,EPC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本身具有条款纷繁复杂的特点。境外的EPC 项目更是如此,由于境外EPC通常是大型项目,业主较少干预项目的日常管理,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管理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所以在合同签订方面会有诸多复杂、细致的条款。此外,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合同条件多以英美法系为主导,与我国法律及合同管理惯例存在较大差别,这增加了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风险。
本文旨在讨论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的风险因素与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提升合同风险管理水平,保证 EPC 项目顺利且高效地实施。
一,EPC项目总承包合同中的风险来源
笔者认为,境外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中所存在的风险,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四类:
其一,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由 EPC模式的固定总价合同造成,FIDIC银皮书仅规定了不可抗力、法律改变、业主行使变更权等情况下可调整合同价格,若未额外追加调价条款,总承包商就会承受较大的经济风险。在执行固定价格合同时,这一问题很容易发生:一方面工程初期造价存在不合理,另一方面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工期拖延、工程设计不合理等因素导致的造价超出合理范围,都会给承包商带来利润损失。例如,某企业在尼泊尔建设水电项目期间,于地下挖掘过程中遇到一个大洞穴,必须使用钢筋混凝土回填和支撑,直接导致造价超过估计投标量的混凝土实际量(特别是钢和水泥)的1/3以上,成本大大增加,导致项目严重损失。但由于EPC项目合同是固定价格的,所以承包商只能自行承担风险。
其二,合同违约风险。在 EPC 项目合同中,发包方由于不能干预具体的实施情况,只能够在合同中详细规定技术指标,包括最低性能标准条款与竣工后的检验指标。也就是说,发包方要保证项目建设和施工最终达成的结果是“具有底线”的。这种“底线”其实并不简单,包括了材料、设备采购,到应用之后的土建、内部安装完成等多方面内容。然而,从现实的角度看,由于承包方、分包商、自然环境等多方面原因,在竣工之后具体环节技术不达标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必须未雨绸缪,做好可能无法完成项目的预案。如果对于合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不在意,就极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例如,某境外EPC项目在合同谈判期间,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合同中签订的缺陷责任期延长至 30 个月。之后,在缺陷责任期期间,因业主使用不当及民众恶意破坏导致设施损毁,承包商进行了多次维修,但业主却以扣留保留金为威胁拒绝承担费用。这给承包方只能吃“哑巴亏”。
其三,合同索赔风险。如上所述,由于投标与合同签订阶段防范不够造成合同约定不明、项目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所产生的合同索赔事项,这在境外EPC项目中是是比较常见的。这时,项目承包商并不是无能为力,而是可以选择向业主提请索赔。不过,索赔的成功概率值得观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目前来看,境外项目的索赔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总承包方因为合同索赔谈判人员素质不够、采取的措施不科学、企业法律支持不够、合同审核不严等情况导致的索赔失败案例。例如,在某国际 EPC项目中,由于在合同谈判时,没有注意到业主在合同中追加了变更金额不足合同价款5%时不予调价这一条款,致使合同履行期间业主方多次变更,而我方无法进行索赔。
其四、合同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周期中,由于外部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产生变动,也有可能让承包方承担风险。譬如,国家政治腐败或政局不稳、国家法制不健全、中方人员与当地雇员的文化差异等各种外部环境因素都会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在某个境外 EPC项目中,相关人员编制投标文件时没有进行全面的环境调查,没有考虑到社会文化不同给合同履行带来的风险,未对中方派驻人员进行相关的告知和警示。这种疏忽的后果是,有一次中方员工无意间的玩笑让对方认为自己的信仰遭到冒犯,最后导致中外员工的群体冲突,从而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推进。
二、EPC项目总承包项目的合同风险防范策略
(一)合同拟订前期:
1、审慎分析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前,相关人员应结合项目整体情况对合同风险进行系统识别。总承包方需对合同中每一则条款达到深入理解的程度:明确合同中每一条细则的内容;对于描述不清、概念模糊的部分,必须要求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对于档案式的合同文件,应当充分注意合同文件的构成与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问题,看其顺序是否合理。
2、进行全面细致的环境调查
工程合同的履行环境会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工期、费用、技术难度、施工方案等,这也是工程合同风险因素的主要来源之一。总承包商必须全面真实地收集与工程相关的各项数据、信息和资料,筛选整理后建档保存,为编制投标文件、计算投标报价、进行项目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实施索赔及反索赔等活动提供材料支持。
3、加强合同谈判阶段的审查
合同谈判阶段是合同风险管理中最关键的部分。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时,不仅设计人员必须参加,而且项目管理人员也要参加。如此一来,才能全面地检查合同中的实施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全面性和可执行性。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是否存在无效条款;项目所在国签订合同时否需要经过政府部门审批等。具体来说,在审查合同的完整性时,首先需要检查项目的合同文件是否完整,即环境、水文、地质和其他有条件的文件及其技术要求,若存在瑕疵需要及时向业主方提请澄清及补充;此外,有必要审查合同价款的构成和计价货币,注意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与业主确认好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分担办法。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承包商一定要在合同中选择币值稳定的货币进行结算,如美元、欧元。当然,因为SDR已经将人民币纳入,那么采取人民币结算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对合同造成的价格影响。
(二)签订总承包工程合同后:
项目实施人员应就前期识别评估的关键合同风险进行实时跟踪,掌握风险的变化趋势,同时注意造成新风险的因素,及时调整风险应对措施,实现对合同风险的有效控制。具体而言,应在每个阶段结束时完成合同交底工作,使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能够清楚地了解合同条款,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履行合同;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尽量防止工程的后期修复和改造;根据工程所处的实际环境来进行工程设计并编制采购和材料供应计划,尽量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在业主行使变更权后,必须要求其提供资金安排证明。总之,只要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才能将EPC合同的违约风险降至最低。
(三)合同终止阶段:
但是,境外的EPC项目远比境内复杂,由于政治,经济,自然环境等因素,一些海外EPC项目可能无法按期完成。具体而言,有两种主要情况可能使得EPC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第一种情况是,因出现意外因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这时,总承包商应及时通知业主方,谨防损失扩大,同时积极收集和保护相关证据,以免除己方责任。若终止合同的原因归咎于业主方或合同规定风险由业主方承担时,总承包商应收集相关资料,计算相关损失,并按照流程提出经济索赔。第二种情况是,因业主方财务状况恶化无力履行或恶意毁约而导致终止合同。此时承包商应尽快计算因业主方行为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并及时提出索赔要求。在存在业主支付保证的情况下可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支付义务,在必要时承包商还需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三、结束语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了境外市场。在境外EPC项目的市场当中,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从工程投标、实施至结束,贯穿于始终。从整体上看,它不仅是企业管理水平的体现,也是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性因素。海外项目承包商应充分注意到境外EPC项目的合同风险,及时发现合同陷阱,不签模棱两可的合同,真正通过合同管理降低风险的目的,提升企业海外工程管理能力以及执行能力。总而言之,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应审慎订立合同,切忌掉入“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沼泽之中。
论文作者:于歌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25
标签:合同论文; 项目论文; 风险论文; 业主论文; 承包商论文; 境外论文; 总承包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