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实践进展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农业产业化论文,进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业产业化,于90年代初在山东省兴起。经过山东的实践试范,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相继在全国发展起来。由于这种经营组织形式具有独特的优势,被广大农户、众多企事业单位接受,日益成为农村改革的热点,成为引导小农户进入大市场的有效组织形式,成为实现农业增长方式和经营方式根本转变的有效途径。实践丰富了理论,理论指导实践。随着农业产业化实践的进展,拓展了专家学者、各级领导、实际工作者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提出了一些颇有建树的观点和具有战略性的决策意见。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农业产业化实践的最新进展,本刊与山东省农委、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农经学会联合,于9月初在泰安市召开了农业产业化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15个省(区)的代表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现将会议的主要观点整理如下,以供大家深入研究参考。
一、农业产业化提出背景及新进展
山东省农委副主任张永森首先介绍了山东省农业产业化提出的背景。他说,山东农业产业化起步于1992年,真正形成产业化的发展思路是1993年。其背景是:1987年首先在诸城市提出了商品经济大合唱、贸工农一体化。随后,在寿光市出现了以市场带农户为特色的产加销一体化发展路子。1995年初潍坊市提出“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的农业发展新战略。当时省委组织去潍坊调查,提出了按产业化路子发展农村经济,后经专家多次论证,提出了农业产业化的思路。到1994年至1995年各大报纸陆续报导了山东产业化的经验,1996年6月人民日报发表了社论,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
到目前为止,各省都在搞产业化。一般都有几个十几个主导产业,有不少主导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就其发展背景分析有以下几点:(1)从国情看,由一个部门来解决农业问题是困难的,一个部门来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出路也是困难的,因此,必须要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来解决农业问题。(2)我国农业还不像一个完整的产业,农业只管生产,与其他部门的关系都是交换关系。因此农业必须走自我积累、自我调节、自立发展的路子,逐步完整起来。(3)从世界范围看,都在走联合发展的路。(4)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农民利益要求,广大农民易接受。经过这几年的实践,绝大部分地区通过农业产业经营一体化这种方式,取得了产品增产、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效果。被众多学者称为实现农村经济第二次飞跃的新起点。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融稳定家庭承包制、改革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发展市场经济与现代农业于一体的整体创新的新阶段。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副司长傅玉祥进一步分析了农业产业化为什么这么热,为什么被大家接受,为什么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他认为,主要是农业产业化是改革产物、改革之策、改革寓于发展之中。80年代初,农村改革放慢,单一改革突破不再可能,突破性改革政策难以形成。在此情况下,农业产业化应运而生,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小规模与社会化服务、小生产与规模效益的矛盾。这种改革属基层创造,而后政府加以引导,取得了产品增长、产业增效、农业增收的效果。从当前工作进展情况看,农业部于1996年底成立了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立以来,主要抓了“四个一”:一个全国农业产业化经验交流会,一个农业产业化的指导文件,一个农业产业化和科技兴农博览会和一批典型。对今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傅玉祥指出:一要面向市场需求,立足资源优势,避免盲目性、随意性、同构性;二要立足现有制度基础,家庭承包制不能变,不能削弱、剥夺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能以牺牲粮食生产为代价;三要立足于一个“带”字。要带动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富裕。四要实出一个“加”字。不管哪种模式都必须把农户加进去,没有农户,便没有基础,在未来发展中要把合作制原则作为重要目标;五要力求一个“实”字。实事求是,实实在在;六要注意产业化发展中的多样化与规范化的关系,目前仍处于多样化的发展中,要先发展后规范。
与会代表对农业产业化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取得了共识,但对其成效的估计,有的代表提出,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令人振奋,远不如家庭联产承包制给广大农民带来的巨大实惠。江苏省农经学会秘书长何良友以江苏省为例分析,江苏省素来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相当基础,农民商品意识和市场观念比较强,农业科技水平比较高,省市各级领导也很重视农业产业化工作,理应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最好省份之一。但据统计,全省已经形成的产业化经营典型有1000多个,建立的生产基地有700多万亩,加工企业吸纳的劳动力80多万人,每年从中获取的直接经济收入人均90元左右。其中有些加工企业,还实行农副产品保护价收购,约有100万左右农户得到实惠。但所有这些得到实惠的农户,也只占全省农村总农户7%左右。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1)在指导思想上,重视了政府的社会效益,忽视了农民的经济效益。(2)在体制上,重视了跨所有制、跨部门的多元化组合,忽视了现有条块分割体制的利益协调。(3)在组织形式上,重视了以官办企业为龙头的带动,忽视了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扶持。(4)在主导产业上,重视了养殖业的发展,忽视了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的开发。
对加大产业化发展力度,福建农经学会副秘书长李继祖提出,要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与考绩结合起来。吉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副教授姜会明认为,农业产业化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涉及农业、工业、商业等多方面,为了能够科学、全面地反映农业产业化发展状况,必须建立一个合理的指标体系。按着具有代表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农业产业化状况评价指标的构成如下:(1)农产品商品率;(2)农产品加工转化率;(3)农产品加工企业利润返还率;(4)农产品商品集中度;(5)农产品加工企业联系市场半径;(6)每乡(镇)中介组织数量。
中国农科院农经所研究员牛若峰认为,农业产业化是个渐进过程。由弱质农业向强质农业转化有个过程,不能用计划经济办法急于推进,搞进度,给考绩挂钩。不要搞什么统计,要分析农户是否得到平均利润,超额利润是否得到返还。在不发达地区,要分步走,先搞开发,发展中小型加工业,然后在逐步联合。联合要互利互惠。市场经济是强者经济,强者生存。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职能是支持、引导、协调和规范,提供信息、基础设施及其他服务。不要硬推,农民自愿合作与政府引导不矛盾。
二、农业产业化内涵界定的争论
关于农业产业化内涵的界定,理论界已有固定的说法十余种。这次与会代表也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不少同志认为中国农科院农经所研究员牛若峰概括的较深入全面。牛若峰认为:农业产业一体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行种养加、供产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是引导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系统内“非市场安排”与系统外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农业自我积累、自我调节、自立发展的基本营运机制,是多元参与者主体自愿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目前,农业产业化热起来,有的自称实现了产业化。牛若峰认为,判断某一经营实体是不是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要用“四看”标准来衡量:一看“龙头”单位与多元参与者主体是否具有共同的交易利益;二看是否有稳定的组织方式或经营载体来联结;三看是否有稳定的制度来维系;四看是否按照一体化营运约束机制来运作。不符合这些标准的,不能算是农业产业一体化。一体化经营多元参与者主体之间不是一般的交易关系,而是共兴共荣关系。多元参与者主体是否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是衡量某种经营是否农业产业一体化的核心标准。
吉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副教授栾立明认为,目前理论界对农业产业化概念的表述庞杂混乱,正如一些实际工作的同志所说,“农业产业化是个筐,那项有用往里装”。庞杂纷纭的表述,一方面说明理论的不成熟,另一方面引起了具体操作中的混乱,不能正确把握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实质和目标,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因此,在理论界应对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内涵明确、科学的概括。他认为,农业产业化基本内涵可以表述为,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广大农户为基础,以科技服务为手段,通过把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组织形式,他不是以人的主观意愿为转移的,而是与农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是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他进一步指出:马克思一百年前所揭示的农业经营方式“合—分—合”的客观规律,早已被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早在五、六十年代发达国家就已出现了农业一体化经营、农工商一体化、农业联合体等经营形式。所以,我国农业产业化也是农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结果,并不是我国的独创,而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共同规律。当然各国国情不同,概括的方法不同,名词也就不一致,没有必要去苛求一语。而应引导产业化的进程,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吉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副教授姜会明认为,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大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农户生产产品在满足自身消费外出现剩余是农业产业化产生的前提,市场经济下农户把剩余产品转化为商品,必然遵循两条基本经济规律:一是社会交易成本最低规律;二是社会平均利润率规律。这两条基本经济规律是农户为追求使用价值转化为价值的行为准则,也是各地农业产业化实践应遵循的基本经济规律。他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农业产业化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工商一体化。
三、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模式与作用
各地在农业产业化实践中,创造了适应本地经济发展的多种模式。从会议讨论情况看,以“+”字型为主。具体表述有六种:(1)市场带动型(专业市场+农户);(2)“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基地+农户);(3)主导产业带动型(主导产业组织+农户);(4)中介组织协调型(“农产联+企业+农户”);(5)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合作社、专业协会+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6)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带动型(开发建设集团+农户)。
由于发展模式的不同,在各种带动组织和农户之间出现了多种利益机制,根据会议讨论其中主要有(1)确定保护价,(2)利润返还,(3)预付资金,(4)免费扶持,(5)股份合作,(6)合同契约,(7)返租倒包。
为什么上述几种组织模式被广泛采用,主要是各类龙头在一体化经营中起着引导者、组织者、带头者、市场开拓者、营运中心、信息中心和服务中心的作用,较好地解决了各参与者的利益问题。在今后的发展中,还可能有多种模式。不论发展类型和组织模式如何,内部是怎样的利益机制,重要的是他们有许多共性。(1)一体化经营组织对多元参与者主体必须拥有利益诱因,提供系列化服务,通过实现组织的目标而达到各参与者主体的目标;(2)一体化经营组织呈“龙”型载体结构,各参与者主体均须按照稳定的组织系统和规章制度而有规律有秩序地运作,产生聚合效应,得以高效率地利用给定的资源,产生新的价值;(3)根据利益共同体与市场关系相结合的原则,达成一体化整体目标与多元参与者主体目标的最佳结合以及各参与者主体对一体化组织的忠诚和效力,是一体化经营永续发展的重要条件;(4)一体化组织是一个平衡系统,谁在其中都不能处于垄断地位,在内部按照精简效率原则,实行公司型或者合作社型分系统管理制度。
在会上有同志预言:在未来发展中,合作社、专业协会很可能成为农业产业一体化的主要组织模式,因为通过合作经济组织这样的自愿联合载体组织农民共同进入社会化大市场,将市场关系内部化,从而合理分享市场交易利益,更为直接和有效,这也是市场农业一体化经营发展的一个规律。
从与会同志发言看,各地产业一体化经营已初具规模,形成气候,突出作用有以下几点:(1)引导和帮助小农户进入大市场,分享市场交易利益;(2)形成一体化系统内部利益补偿机制,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3)优化产业结构,建立高效农业体系;(4)促进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5)促进采用科学技术,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而言之,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创造了显著的产业效率和经济效益:(1)提高了单位投入产出量和农业生产率;(2)农产品加工和运销显著增值,提高了农业的比较效益;(3)增加了参与一体化进程的农民的经济收入,能够增强农业自我积累的能力;(4)农业开发正在转变为诱人投资的领域和相当赚钱的产业,为农业由弱质产业转变为强势产业创造广阔的空间和现实的前景。
可以预料,经过相当长期的发展,在国内统一市场逐渐形成和开放的国际经贸环境下,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迟早终将覆盖市场农业大部分的产品。
四、农业产业化的理论框架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农业产业化同家庭承包制一样,来源于实践,属基层创造。发展到今天,异彩分呈。实践丰富了理论研究,那么,农业产业化的理论支柱是什么呢?牛若峰认为,是制度变迁理论、市场机制理论和一体化共同体理论。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看,农业产业一体化及其所伴随的农民重新组织化、农业经营方式和产销制度的创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就其制度变迁的性质而言,农业产业一体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所引起的自发性整体创新,属诱致性制度变迁,并非政府强制实行的改革,更非谁人的主观臆造。从经济发展阶段划分来看,我国农业产业已进步到了农工商发展阶段,其重要特点之一是农产品加工业不仅蓬勃发展,而且各类加工品普遍高度商品化,由此,我国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于90年代崛起不是偶然的,是符合农业发展阶段规律的。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我国农业比较效益低,然而,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条件下,将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连线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生产、加工、运销、服务一体化经营,进行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发挥组织协同和产业协同效应,生成聚合规模经济,“农业生产率必定比工业生产率相对地增长得快”。从而大大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增强农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地位,致使农业有可能成为成本利润率最高的产业这个可能,如今已被发达地区的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所证实。分散的小农户难以进入大市场,而在一体化经营条件下,小农户与龙头联合,转变弱者地位,就可以平等贸易伙伴身份和法人地位参与市场竞争,合理分享市场交易利益。同时,在一体化中多元参与主体联合,在和其他社会利益集团竞争中,易消除垄断、达成公平、形成平均利润。这也是一体化经营系统的优势。在一体化经营中多元参与者主体结成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从内部结构看,利益是经济共同体的核心,是农业产业一体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内蒙古农牧学院副教授盖志毅认为,目前理论界对农业产业化的理论依据、产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和客观必然性研究不够。他提出农业产业化理论依据有五:一是分工协作理论,二是规模经济理论,三是交易费用理论,四是纠正农产品市场波动理论,五是提高比较效益理论。
四、主要对策建议
各地代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政策建议,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加强商品基地建设,加强特色农业发展,加强中介组织建设,加强综合服务,提高农民素质等。从宏观角度看,归纳起来,还有以下几点:(1)改革多年来在计划经济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多部门“条条”分割管理体制,尽量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环节归于一个农业系统,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管理。要尽快废除信贷、外贸等方面对农业的歧视政策,对一体化企业申办出口权和出口配额给予方便。(2)坚持持续发展战略,按经济规律办事,搞好产业布局。在上项目上避免随意生、盲目性、同构性。要增强持续发展意识,实行资源的永续利用、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边际效益。(3)要壮大城市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农业一体化进程。在参与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4)大力支持发展一体化合作经济组织。政府不要官封“龙头”、“主渠道”,但要明确支持农民自由联合创办一体化合作社、专业协会及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农民自由联合的合作社,要坚持农民自愿,民主管理,重在服务,共同致富。(5)加强涉农法制建设,以法规范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为保证一体化经营有序发展,使其逐步走上规范化,在各地经验和地方法规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例如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法,农产品市场公平交易法,农产品民间运销反垄断法,农民经济社团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发展条例,从而为公平竞争,合理分享市场交易利益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6)加强市场建设,全方位开拓市场。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地缘优势、经济优势开拓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全国形成具有产品特色、规模效益、利益互补的大市场;组织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努力开拓国际市场。(7)加强领导协调。以保证农业产业化高效和谐有序地发展。
与会代表反映,此次学术讨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有高层次的学术报告,也有来自产业化的实践总结;点和面相结合,有山东省全省的典型介绍,有泰安市郊区的典型经验,也有全国各地农业产业化情况的介绍;上中下相结合,有有关部门领导的认识和精神,有省一级的经验和做法,也有地县一级的实践报告。有理论、有实践、有深度、有争论,增加了见识,开润了视野,学到了典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本文由殷学美执笔,刘凤彦、李玉勤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