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两个认识问题--与严志杰同志商榷_劳动价值论论文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两个认识问题--与严志杰同志商榷_劳动价值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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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涉及如何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晏智杰同 志在《经济学动态》2001年第3期《重温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文(以下简称《晏文》)中 提出,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促使我们加深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时,“首先还是需 要对这个理论本身的原意和真谛有更深和更准确的理解”,“因而确有重温并准确把握该理 论之必要”(以下所引晏智杰同志的观点均出自该文——作者注)。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然 而,在读了该文后我却发现文中对马克思有关论述的理解,却存在不准确甚至误解。为此, 以下就两个问题与晏智杰同志进行商榷。

(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只是一个说明简单实物交换比例决定的法则吗

《晏文》提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只是一个说明简单实物交换比例决定的法则” 。这是由于,物物交换而且是人类历史上最初的原始的实物交换,是马克思价值分析暗含的 前提条件,这是一种尚不知货币和资本为何物的交换关系。马克思设定这样的分析前提的根 据是:他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商品开始,商品及其交换的起点,从历史上看就是最简单 最原始的交换,即原始公社末期的物物交换。由此就可以进一步断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只是狭义的劳动价值论,如果超出原始的物物交换的范围,说“这个理论本身以及它对其他 领域的现象仍然保有说服力,这还没有得到证明,或者说还需要加以证明。”我认为,这样 估价和定位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符合马克思有关价值分析的论述,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 论的内涵以及它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中地位的一种曲解。

1.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内容局限于《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是不妥当的。《晏文》上述 观点的提出,完全是根据《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的内容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进行评论的 。我们知道,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对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做了集中论 述,但其劳动价值理论,决不限于这一章的论述。三卷《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的三 个分册、三大经济学手稿,以及马克思(包括恩格斯)的其他许多著作,对劳动价值论都有不 少论述。可以说,劳动价值论作为一种解释商品经济特别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基础, 不仅贯穿于整个《资本论》之中,而且贯穿于马克思整个经济学著作之中。所以,仅从《资 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的内容来考察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不够的。

2.对《资本论》开篇分析的商品的理解不正确。的确,《资本论》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 而商品分析的核心是价值分析。问题是要弄清楚《资本论》开篇分析的商品是什么性质的商 品,这涉及对《资本论》的体系结构如何把握。《资本论》的逻辑结构体现了由抽象上升到 具体的叙述的顺序。《资本论》开篇分析的商品是抽象形态上的商品即商品一般,它既不是 专指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商品,也不是专指简单商品经济(或小商品经济)中的商品,更不 是仅指原始的物物交换关系下的商品,而是从历史上各种生产方式下的商品经济(当然不能 将当时尚未出现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包括进去)中抽象出来并涵盖它们的商品一般。对商品 一般的分析,是为了揭示各种商品经济共有的一般属性主要是价值属性。事实上,说马克思 的价值分析只涉及物物交换即不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与《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的实 际内容也是不相符的。这一章在第一、二节分别阐释了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后,第三节 阐述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其中第四点讲到了货币形式。

将《资本论》开篇分析的商品说成是原始的直接物物交换的商品,反映了立论者这样一种 看法:既然历史上最先出现的商品交换关系,是原始公社末期不同部落间偶然的交换剩余产 品的关系,那么,从商品分析开始就要从这种商品交换关系开始。其实,这是对《资本论》 体系结构的一种误解。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的统一,是《资本论》方法论的一个重要特点。 “整个说来,经济范畴出现的顺序同它们在逻辑发展中的顺序也是一样的。”但逻辑的研究 方式,“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2页。)

科学的抽象要求在纯粹形式中进 行研究和叙述,然后再将历史现实中其余许多因素加进去考察。因此,《资本论》往往是先 循着逻辑的发展而后才联系到历史演变来叙述。在《资本论》一至三卷中,商品→货币→资 本→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的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结构,虽然与历史的发展顺序基本一致 ,但并不是完全跟随历史的路径。例如,分析商品,就不是完全根据商品经济的历史发展, 按照原始公社末期的物物交换→奴隶制封建制社会的小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顺序 来叙述的。

既然《资本论》开篇分析的商品并非只是原始的物物交换的商品,那么,由此推断马克思 的劳动价值论只是在原始的物物交换的狭窄范围内适用,就是没有根据的。

3.扭曲了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众所周知,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 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批判地继承和吸收了古典学派价值理论的合理成份,创立了科学 的劳动价值论,为其剩余价值学说奠定了理论基础,从而实现了政治经济学的革命,形成了 崭新的完整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关于这一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自己也有明确的表述。 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剩余价值是马克思的两个重要发现之一。而“要知道什么是剩余价值, 他就必须知道什么是价值。李嘉图的价值理论本身必须首先加以批判。于是,马克思研究了 劳动形成价值的特性,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 价值,并确定了价值不外就是这种劳动的凝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页。

)马克思本人也曾强调指出:“商品中包 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页。)这里我们不妨为这段话举出若干佐证:正是依据生产商品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分析了资 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二重性,从而揭示出了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同时,也正是基于具体劳动 创造商品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价值的原理,马克思区分了特殊商品劳动力的使用价 值和价值,做出了劳动力的使用——劳动,是价值和剩余价值源泉的科学论断。马克思再生 产理论的确立也是依靠劳动二重性理论支撑的。如果不懂得同一劳动作为具体劳动转移旧价 值、作为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的二重属性,就不能区分社会的产品价值(社会总产品的价值) 和价值产品(社会当年创造的新价值),无法说明两大部类的交换关系,也就无法解决社会再 生产中两大部类的物质补偿和价值补偿问题。由上可见,从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理论体系中的实际地位来说,它是马克思整个经济学说中最重要的基础性的基本理论,而决 不“只是一个说明简单实物交换比例决定的法则”。

(二)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包括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吗

在如何理解创造价值的劳动的问题上,《晏文》认为:马克思是假定生产商品的劳动是简 单 劳动,其中“并没有知识和技术的地位,也没有经营管理的地位”,“在他的价值理论分析 中,这些要素没有被包括在创造价值的劳动概念之内”,“企图通过扩大劳动的内涵的办法 来扩大劳动价值论的适用性的做法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这里的主要意思是,在马克思的 劳动价值论中,创造价值的劳动只是简单的体力劳动,而脑力劳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 动)却未包括在内。这明显地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是对马克思有关论述的误解。

1.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涵盖了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认为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 ,创造价值的劳动只是简单的体力劳动,没有包括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脑力劳动,这种看 法是不符合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尽管马克思是从撇开生产的社会形式而把劳动过程当作 纯粹个人的劳动过程入手来分析生产劳动的,但他并不是只将物质生产过程中的直接劳动看 作生产劳动。马克思在考察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社会化劳动过程时,提出了“结合劳动”、“ 总体工人”的概念,阐明了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是这个总体工人的结合劳动的一 部分。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也把脑力劳 动和体力劳动,或者说,把以脑力劳动为主和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种劳动分离开来,分配给 不同的人。但是,这一点并不妨碍物质产品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劳动的产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4页。)

他还明确 地说过:在总劳动过程中,“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 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 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0~101页。)

他在谈到社会化的直接生 产过程必然有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时,又指出,“这是一种生产劳动,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 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31页。

)很显然,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本来就包含在马克思生产劳 动概念之中,这种劳动既参加了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参加了商品价值的创造。我们强调 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的重要,只是如实地表明了马克思的原意,而绝不是什么“企图通 过扩大劳动的内涵的办法来扩大劳动价值论的适用性。”

2.马克思阐明了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重要作用。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 管理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加社会财富和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引起马克思的高度关 注,对此他做过不少精辟论述。这里,简略谈谈马克思关于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对于创 造价值的重要作用的论述:

第一,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是复杂程度很高的劳动,具有自乘的或倍加的创造价值的 能力。价值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它以简单平均劳动为基准(不能将此误解为创 造价值的只是简单的体力劳动),而“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 ”,“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 (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8页。)劳动的复杂程度越高,其创造价值的自乘 的能力也越大。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是复杂程度很高的创造性劳动,因而就具有比普通 劳动大得多的创造价值的能力。

第二,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是受过较多的专门教育和训练的高素质劳动力的耗费,从 而能形成更多的价值。教育训练费用是劳动力价值的一个构成要素,它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 杂程度而不同。各种发达的专门的劳动力的造就,需要较长时间系统的专门的教育和训 练,相应地也就需要投入相当多的教育训练费用,并在劳动力价值构成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这种劳动力的较高的价值,要从其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中得到补偿,这也就决定了这类劳动 力的劳动会比普通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 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 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 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3页。)科学技术和经营管 理劳动就是这种需要较多的教育训练费用的劳动力的表现,因而它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 也较多。

第三,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是劳动生产率特别高的劳动,能生产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 。马克思曾经指出:“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它随着生产力提高而提高,随着 生产力降低而降低。”(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55页。)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其覆盖范围的扩大和水平的提高,使生 产技术不断进步,生产过程和整个经济运行的分工协作关系和组织结构愈益科学化,大大促 进劳动生产率提高、自然资源的节约和产品成本的降低,从而能创造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

总之,从上述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的内涵以及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 实际作用来看,所谓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创造价值的劳动只是简单的体力劳动而没有 包 括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脑力劳动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责任编辑注:晏智杰同志《重温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文已在本刊2001年第7期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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