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新突破——试论“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理论论文,新突破论文,试论论文,社会主义民主论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67(2004)01-0009-03
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并且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的统一起来。这一论述 ,进一步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中的地位,为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途径和 方向。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中国共产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 为己任,无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始终不 渝地坚持这个目标。我国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就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 会主义国家。在这里,民主是题中应有之意,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更没有社会 主义现代化。因此,中国共产党在为争取中国人民自由和解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道 路上进行了长期的奋斗和艰苦的探索。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一次革命。以往的社会变革 ,都是以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少数剥削者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专政的国 家制度,因此它不需要进行根本制度的变革。而社会主义革命则是一场崭新的社会革命 ,是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多数人对少数人实行专政的一场革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 人民在经济上占有了全社会生产资料的同时,客观上必然要求政治上的当家作主,反映 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立社会主义民主。但也正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 前所未有的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 务也非常艰巨。马克思、列宁等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只是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 原则及基本方向,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结构、形式、道路则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 索。尤其是我们国家,虽然建国以后,我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无产阶级和广大 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成了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享有最真实、最广泛的民主权利。但是 由于我国封建制社会延续了两千多年,封建家长制遗毒比较深。旧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 地社会,资本主义不发展,再加上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文化比较落后,民主意识比较淡 薄;再加上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忽视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使我国的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因此,在探索民主道路的进程中,既出现过上世纪五 、六十年代那种“只讲集中,不讲民主”的前苏联模式,也出现过我国那种片面强调民 主,而忽略集中的“大民主”倾向,这两种民主都走向了极端,从而严重地挫伤了广大 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妨碍了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
那么,究竟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 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民主。“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 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制 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并且邓小平同志进一步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 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 活泼的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局面,这就是我们今天和今后所 要努力实现的政治局面。”(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175,176)从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初期,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 代领导集体已经为我们勾画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美好蓝图。
但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 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进行了大量 探索。早在1998年,江泽民同志就强调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 好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并且正确地阐述了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301,326—327)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又 进一步明确地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 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特征,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 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前提条件和首要特征。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 性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它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路线、纲领和方针政策上,更主要的体 现在我们党的各项工作和具体实践中。而且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历史条件下, 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只有 中国共产党,才能发挥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民群众在 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能够获得更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益。中国的近 现代历史已经雄辩地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 尤其是处在一个各种社会矛盾复杂、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时代,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正 确有效地协调各种社会关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民 主权利的实现。否则,什么政治稳定,什么人民当家作主,什么民主政治,什么依法治 国,统统搞不成,都只能是一句空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决 定力量。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 义现代化,这是对民主与社会主义内在联系的高度概括。人民当家作主首先是由我国的 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 的。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 ,绝对的。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都是由本国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并且都是随着本国 的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全国各族人民享有的最广大的民主 ,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2:301,326—327)由此可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要达到的重 要目标之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但从另一方面看,它又是实 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政治条件。只有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才有利于 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制度,才有利 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加党和国家 的活力,才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 化,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特点进一步发挥出来;才有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 矛盾的解决,有利于安定团结、生动活泼政治局面的形成,也才能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和稳定发展。总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 权利,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 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和 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总结我国社会主 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 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 事务,保障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话深刻地阐明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涵义,依法治国在我国的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社会矛盾多样化,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时代, 依法治国是解决各种政治力量之间,国家与公民之间矛盾与纷争的基本方针,也是坚持 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这是因为,一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 主义民主的重要保障。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坚强法制,必须使 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 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301,326—327)这样,人民民主权利才得以避免受到侵犯,才能防止过去那种“以人 代法”、“以权代法”的“人治”现象出现。另一方面,依法治国也是保持社会政治稳 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没有稳定,没有秩序,没有纪律,就不能集中力量进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只有依法治国,即所有的人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活动,才能防止“文革”那样的悲剧重演。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宪法和法律 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也要领导人 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党的领导最终要通过宪法和法律,把党和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 意志来实现。这样,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任何组织 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和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不得享有任何特权,保证人民对政府工 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支持。才能有利于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落实。保 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核心作用,也才能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保证 国家的长治久安。否则,任何违反法制原则乃至违反宪政文明的言论和行为,都将破坏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而破坏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 治国的有机统一,而这三者的有机统一,既是我们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所必须遵循的基本 方针,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因此,我们在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中,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规律性的认识;但我们又不能照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多党制 、三权分立制。这是因为,我国和西方国家历史和现实国情不同,主要是国体根本不同 ,社会经济基础不同,社会阶级、阶层不同,党派关系的状况不同,这就决定了我们只 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位一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道 路。但我们还要看到三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相关,不可分割的联系,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 的十六大报告中所阐述的那样,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 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而这三者的统一,正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也只有把三者统一起来,有中 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显示出更加蓬勃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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