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政治社会化方式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政治社会化是人类社会出现阶级、国家等政治现象之后,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接受被现存的政治制度所肯定和实行的政治信念和规范,形成特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的过程。从社会的角度来讲,则主要指政治体系经由各种途径,使社会成员具有合乎统治阶级要求的共同的“政治准则”、“政治价值”和“政治认同”等政治文化。任何统治阶级要想维护并巩固其统治,就必须努力通过政治社会化使其成员接受它的政治价值标准、传统和规范,并承担起责任和义务。政治社会化的程度,亦即社会成员接受既有政治文化的程度,直接关系到政治统治的稳定和巩固。如果社会不能使其成员接受既定的政治文化,那么人们将会对现存的政府产生严重的认同危机,导致大量的政治不服从行为,社会因此而动荡不安。
政治文化的作用是以政治社会化为前提的,而政治社会化的方式,又取决于不同的政治文化。“在整个人类具备了高度全球意识的今天,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政治文化都夹杂着其他政治文化的成分,因此,一般说来均为异质政治文化。”东西方政治文化的相互交叉,当代社会和传统社会政治文化的相互并存,已经成为社会的基本趋向。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治社会化方式,应该在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社会化方向的基础上,汲取我国传统伦理政治社会化和西方市场经济政治社会化之精华,发挥社会主义伦理教育的导向作用,注入市场经济的理性精神。
一
政治社会化方式可以区分为直接方式和间接方式。直接的方式即明示的政治社会化,包括公开交流有关政治对象的信息、价值观或感情等;间接的方式即暗示的政治社会化,则指影响人们对政治体系中相应角色和对象的看法的非政治态度的传递。考察中国2000年封建专制统治下的传统政治社会化,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间接政治社会化方式,且影响非常深远。
以小农经济与血缘宗法制度的结合为背景、亚细亚生产方式为基础、传统思想文化为养料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最基本的特征是伦理政治观。建立在以“礼”、“仁”结合为本体的政治哲学基础上的伦理政治观,不仅包含着政治意识、政治价值、政治心理等方面的内容,而且它本身就是政治实践的最高原则。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个人的道德完善,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前提,而社会的政治成功,则是道德完善的结果。政治统治的权力基础,不是经济上的富裕和军事上的强盛,而是老百姓的精神信念。治国安邦的根本途径,在于统治者把自己本性中的道德天良弘扬光大,引导和教化老百姓弃恶从善,提高精神境界,最终实现“无讼而治”的社会理想。个人的道德修养、家庭的伦常关系、国家的政治统治被置于同一坐标系中,这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公式。这一公式为政治社会化提供了一条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为个体通过自身努力成为政治角色,以及统治集团鉴别吸收新的政治成员提供了方向标准。中国传统社会由此获得了极具修复能力的超强稳定结构。
我国传统政治社会化,体现出非政治态度传递即伦理政治社会化的特点。虽然自新文化运动以来,传统伦理教育受到了严重的批判。但是,中国是一个传统悠久且沉重的国度,伦理教育源远流长,而且由于当代的生产方式多少还带有传统的痕迹,因此,伦理政治社会化方式的影响,不可能根本消除。现实社会生活中,封建专制、裙带关系现象,成为腐败行为的根源之一;而父慈子孝,家和业兴等景观,又作为社会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这些都是在当今历史条件下,传统伦理政治社会化的正负效应。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政治社会化,没有理由也绝无可能完全排斥传统伦理教育功能的存在。文化大革命对伦理教育持极端排斥态度,给政治社会化所带来的后果,已经成为公认的历史反证。
伦理教育与政治社会化紧密相连的另一原因,是伦理社会化本来就是政治社会化的基础,中国的传统文化只是将此二者结合得特别成功而已。首先,从人类社会化的历史发展来看,在国家出现前的原始社会,由于任何一个氏族成员都不能离开氏族而生存下去,所以,氏族制度,它的风习、禁忌,构成了氏族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自然界的逐渐人化,人本身的逐渐社会化,以及社会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必然要打破那种存在于原始人中的天然秩序,建立一种真正属于人的社会新秩序。于是原始人在自己的生命活动中逐渐学会识别“有利”和“有害”,并把这种利害关系予以扩展,形成了“善”和“恶”概念的雏形,由此推衍出正义与非正义、勇敢与懦弱、祸和福、荣与辱等道德观念。人类早期的道德教育,就是使新生代掌握、内化那些调解各种利益矛盾、维系社会秩序及怎样理性做人的观念和规范。后来,随着生产力与分工的发展,产生了个人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人们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正是由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公共利益才以国家的姿态而采取一种和实际利益(不论是单个的还是共同的)脱离的独立形式,也就是说采取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于是,也就出现了政治社会化,或者说,社会将道德社会化中打上政治烙印的部分,列为政治社会化的内容。即使如此,道德社会化仍然是政治社会化的基础。而作为人类最后一个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最终将消除政治社会化,回归完整的道德社会化。
其次,从个体社会化阶段发展来看,感情倾向“常常是在人生早期形成的,并且在面临新的经历时表现出相当大的持久力”。但是,人生早期的政治感情,也只有在其具有初步的社会伦理意识时才能产生。个体的伦理意识是自我意识的产物,认识自我的过程本身就包含或孕育着伦理的思考和道德的认识。离开了“你”、“她”、“他”,“我”是无法自我认同和自我确证的。在认识了他人的同时,“我”开始形成道德意识,先是接受家庭伦理的教育。随着儿童的身心发展及实践范围的扩大,在家庭伦理之外逐渐加入有关社会伦理的内容。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产生“对政治体系的象征的依附”感情。
伦理教育既是政治社会化的基础,又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粹。在建构政治社会化方式的过程中,我们只能取其精华,因势利导,积极发挥社会主义伦理教育的作用。市场经济对社会道德的负面影响,也需要进步伦理精神的导向。探求人生的真谛与底蕴,确定人生的价值与理想,永远是伦理教育的使命。如果社会成员都确立了社会主义人生价值与理想,就能保证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而这正是社会主义政治社会化的目标。其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伦理教育与政治教育,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试想,缺乏伦理教育的社会主义政治教育或没有政治教育的社会主义伦理教育,将会成什么样子?如果社会成员失去了精神支柱,官员普遍道德沦丧,百姓家庭支离破碎,又怎么能形成政治凝聚力?当然,今天的伦理教育方式不能是传统的简单翻版,而要适应现代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在当今的信息时代,伦理教育应该重在培养社会主义人生价值观和道德判断力,以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选择之需。
二
政治社会化概念最早是由美国政治学家伊斯顿在1958年提出的。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中广大劳动者逐渐学会利用自身的政治权利进行合法斗争,从而造成社会政治局势的动荡不定。实践使统治者认识到,权力在自动服从的情况下比靠恐吓和惩罚来维护更有利。于是,美国一些社会科学家由对个性、政治学和民族特性的研究,转向对政治行为的直接研究,特别是对儿童和青春期少年在政治上发展的研究。政治社会化从此也就成为政治学、社会学乃至心理学等学科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资产阶级政府通过学校、教会、党派组织、大众传播媒介等渠道,进行广泛的政治教化,向人们施加资本主义政治文化的影响,把人们的政治行为纳入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生活的轨道。
西方现代政治社会化是依附于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有三层含义:第一,是它的阶级实质,即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第二,是指资本主义政权的组织形式,如普选、代议、多党竞争、分权制衡等原则;第三,是指资产阶级法定公民享有的一定自由民主权利。在此基础上的政治社会化,毫无疑问,体现了为资产阶级政治服务的实质。埃德加·利特考察美国中学民权学教科书内容后发现,虽然每个社区使用的教科书都涉及到“基本的民主信念”,即公民寻求影响政府行为的权利,但在上中等阶层的社区中,教科书以强调政府的机构和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性为手段,贯彻基本的民主信念;而在劳动阶层社区,教科书把政治当作一个协调的舞台,以削弱公民卷入的重要性。但是,资产阶级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这至少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资产阶级的民主专政代替封建君主的独裁统治,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阶级的民主;其次,资本主义的民主形式,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和社会关系;再次,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享有的自由民主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资本主义民主形式,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现代社会的特点,有些可以为社会主义民主所借鉴。
西方现代政治社会化又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作为商品经济一般原则的自由、平等、权利、交换等,客观上也是政治社会化的内在要求,比起我国传统的政治社会化来,具有明显的经济合理性。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经济,市场主体受价值规律支配通过市场直接进行交易活动;市场行为是契约行为,即能通过买卖双方在自觉自愿基础之上订立并履行契约的方式完成交易活动;市场中的买卖行为被看作是经济人的理性选择,除了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驱动,没有其他力量可以干扰交易行为。从文化渊源的角度来看,这与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精神有关。从古希腊的奥林匹克精神到文艺复兴运动和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均强调人性的解放和复归,呼唤人的理性的复苏与觉醒。西方社会观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把完美的社会定为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给人以最充分的自由;不相信人具有“圣人”基因,认为人与人之间充满着矛盾、冲突、欺诈、争斗和弱肉强食,因而主张通过外在的规范,规约人们的行为,保障个人的权利,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体现市场经济规律的理性精神,尤其是权利与义务统一的法治意识,可以为我们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政治社会化方式所吸收。
人总是在利益需要的支配下,树立和培养起自己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人类社会的发展,本来就是以个人利益的实现作为其原始动力的。后来,由于社会中出现了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才使得阶级斗争不可避免。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消除一部分人侵害另一部分人利益的不公正现象,使每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权利都得到尊重,保证每个人的利益在不受侵犯的前提下充分地实现。当然,人总是在追求物质享受的同时,追求精神的满足,而理想是人类精神追求的核心。实现“四化”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政治社会化,就是要以共同理想来协调和引导群众的各种个人理想,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但是,共同理想是无数个人理想的集合体,共同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发展与保障。所以,利益驱动与理想牵引在本质上应该是一致的,而理性规范则是这种一致性的具体表现。
从高度抽象的视角来看,政治社会化指的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内部传播理想信念的过程。人的理想信念的确立是一个知、情、意、行、信的矛盾运动过程,其中实践是关键环节。政治社会化的理性,只有在规范的实施过程中,才能充分地实现。个体总是在规范的约束下,反复实践,形成习惯,才能最终将规范的理念上升为信念。在社会发生重大变革时期,切实的行为规范对理想人格的确立,显得特别重要。当然,理性规范应是规范系统,包括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同时,规范的贯彻与实施,也要以理性为核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只有在群众觉悟的基础上,经过真正民主的程序,建立起合理的规范;然后,经过群众的认同,严格地、公开地实施规范,同时倡导群众自觉的公益精神;当群众的觉悟水平普遍地上一台阶之时,再对规范作相应的调整。如此循环往复,才能为社会主义政治社会化发展,提供真实的基础和持久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