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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以其集商品、要素、资本市场于一身的综合优势,获得了长足的进展,初步形成了市场框架和组织体系。特别是通过一个阶段以来的清理整顿,中国证券市场已经朝着一体化的方向迈开了步伐。同时,也由于这一市场发展迅速而经验不足,受目前经济与市场的发达程度所限,还存在着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其组织上的分散与体制上的分割,是影响乃至阻碍这一市场实现统一、规范、有序地健康发展的主要症结所在。这一问题,不仅对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影响颇大,甚至对整个市场以至经济的发展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不同影响。为此,克服目前市场组织分散割据的弊病,明确证券市场一体化的目标,制定一体化的发展对策,乃是这一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建设环节。本文试从我国证券市场体系出发,立足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大方向,就如何实现这一市场的一体化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得到一个基本的结论或思路,为这一市场发展进一管见之言。
一、中国证券市场组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1986年在沈阳一个“尘土飞扬的小胡同”里诞生证券柜台交易伊始到1998年,伴随着我国经济领域的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转变,中国证券市场的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震惊中外。这种发展,不单是量的扩张,更是质的飞跃,带动整个经济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今中国证券市场组织的状况主要反映在如下几方面。
一是跨越低级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后发优势进入高级组织形态。中国有证券市场组织的历史不足百年,特别是拥有以深沪证券交易所为代表的全国中心市场组织的历史才不足10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我国证券市场组织建设吸收和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建设的经验,引进和运用了最现代的科技与管理成果,在交易、清算、通讯工具等硬件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市场运作规则及管理等软件方面也基本完备。这不能不说是跨越历史阶段的飞跃。
二是市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从两个全国性的中心市场到近百个证券公司、几千个证券营业部,从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到各种信息、咨询等服务机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市场管理部门,市场所需的各种组织基本完备起来。
三是全国中心市场基本形成,市场的容量、连通与覆盖率大为提高。目前深沪两个证券交易所已成为全国公司上市的中心市场,上市企业已近900家、这两个交易所与全国各地的大中城市基本实现了连通,覆盖遍及全国,进入市场的投资者已近4000多万人,占全国大中城市人口5%以上。
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发展,但仍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定位问题、结构问题、功能问题,等等。本文所重点探讨的是组织结构方面的问题。这一问题,从大的阶段划分上看,1997年之前突出地表现为这个市场组织的分散、多元的结构特征,整合功能尚很不理想。这一阶段市场组织结构上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多元性,或曰非整体性。这一时期的证券市场,是由上市流通的A、B股市场,规模很小的法人股市场,分散的内部职工股柜台市场,以及产权市场等几个部分构成的。几种市场互不连通、互不往来,各自为政,呈现分散格局。
二是差异性与排斥性。几种市场组织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首先是政策环境的差异。除A、B股市场受到政策保护之外,其他市场组织的发展受到比较严格的政策限制。其次是服务对象的差异。尽管深沪交易所在交易规模上具有中心市场的作用与功能,但其毕竟还只是限于流通A、B股两种股票的市场,而占上市公司70%以上的国家股、法人股尚不能进入这一市场流通。因此,不同市场流通不同性质的股份,一个公司不能同时将全部募集股份在一个市场上市。由于这种差异性,导致市场之间产生排斥性。一方面是中心市场内部的排斥性,深沪交易所都想成为国家惟一的中心市场,相互不连通,一个公司不能同时在深沪交易所上市。另一方面几种市场之间具有排斥性,争夺资金与流通对象。
三是不平衡性。几种市场组织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相对于其他市场组织,深沪交易所的组织体系健全、功能较为完善;而法人股市场规模十分狭小;内部股市场刚刚起步,未得到确认;产权市场则处于试验阶段,功能很不健全。
造成这一时期市场的分散格局的特点,主要原因是来自总体的市场化过程与局部利益间的矛盾。
第一,从宏观上看,要使一个公司除发起人持有以外的全部股份在交易所上市这样的客观条件还不具备。
第二,特殊的国情原因。我们的股份制企业绝大多数是原国营企业通过改制设立的,原有的国有资产,企业间的相互参股与投资,内部职工入股及公开发行的股票,使一家公司的股权分属不同层次的所有者,因而成就了特殊的企业股权结构,而这些不同股权的相同的流动要求,导致了不同的市场组织形式。
第三,市场组织的局部利益机制。仅以上海为例,上海证券交易所1996年净收入就在5亿元以上,给上海地方创造的财政收入达30多亿元,每年流经上海的资金近万亿。这样一种利益机制,必然导致各方纷纷争而取之。
第四,组织不力。发展这样一种现代市场,管理部门缺乏权威性,在整个市场组织的发展与布局上缺乏应有的规划与协调,任其自然发展、自然形成。
第五,从微观上看,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尚有差距。尽管一些公司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但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形成,产权关系仍有模糊部分,政企关系也未完全清楚,企业面向市场、自我发展的动力机制尚不健全。
1997年之后,证券市场进入了整顿和规范阶段,清理了各种非法设立的交易所,有效地遏制了市场组织盲目发展。但同时也形成了单一的组织结构,市场的层次体系和作用仍需完善。
二、抓住机遇,统筹布局,构筑一体化市场的基础
证券市场一体化,在经济发达国家已经实现。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实际,进行一体化建设,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能的。
从长远看,市场组织一体化,主要解决这样几个必须:第一,几股并轨,价值统一,真正使企业进入市场,造就现代企业。第二,激活存量,吸引增量,培育和繁荣资本市场,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第三,统一规则,规范运作,完善市场功能,降低社会风险,促进和保障市场稳定健康地发展。
从现实看,首先必须确定中心市场,解决对中心市场的定位问题。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自然的发展过程,而是一个高起点的重塑。因此,对市场组织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设计装配过程,有一套总体的建设方案。其次,合理确定市场结构与层次,解决对各种组织规范发展的宏观控制问题。在巨大的存量资产迫切要求流动、实行资产重组的情况下,科学设计市场结构及其布局,从宏观上进行必要的组织协调,是市场组织合理设置的长远大计。
总之,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基础。而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作用的发挥,首先要依赖一个比较完整的市场体系,一个一体化的市场组织链条。这是供求、竞争和价格发挥调节作用的前提条件。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形成和完善、经济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的现实情况下,无论是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规范的角度;无论是从微观需求的角度,还是从宏观控制的角度,都应当及时地把这一问题提上日程,有计划地去策划、研究乃至实施一体化这一伟大工程。只有立足当前,面向未来,中国证券市场才能健康地向前发展。
三、中国证券市场一体化的基本思路
探讨中国证券市场走向一体化,总的指导思想,就是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方针,努力完善实现证券市场功能的组织体系,创造贯彻落实“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组织条件,改善培育现代企业、促进资源配置的客观环境,真正把市场建设成为统一、规范、高效的现代资本市场,并逐步创造条件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
证券市场一体化的实现目标,可以用这样12个字来表述,即:横向组织统一,纵向层次分明。
所谓横向组织统一,就是将现有的公众股市场、法人股和国家股市场即产权市场统一为一个市场组织。这一市场组织要实现两大功能。一是同股同权,价值统一,使上市公司的各种股份实现相同的市场价格,切实改变目前公司不同股权在不同市场以不同价格流通的弊病。二是平等流通,使上市公司的各种股份能够平等进入市场,从而为企业以市场方式实现资产重组和购并、资本经营创造条件。
所谓纵向层次分明,就是合理设置股票市场的层次结构。在确立全国中心市场的基础上,设置以较大经济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区域市场,设置分布各省中心城市的柜台交易市场,从而形成中心市场、区域市场、柜台市场三个层次合理分布的市场组织体系架构。这种分层次的市场组织,也要实现两大功能。一是为全国数以万计的股份公司开辟上市场所和流通渠道,同时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二是以公司的资产规模、规范程度、成长性与经营业绩为评价尺度,使上市公司在三级市场上可逆上市。公司在三个层次上市,既是对公司投资价值的确认,也是降低股票市场投机性的一种策略。公司由低到高转移上市的可能性,是对公司发展与规范的择优与激励机制;由高到低转移上市的可能性,是对公司的淘汰与促进机制。这样,一方面要改变目前这种注重“包装”,上市公司鱼目混珠的状况;一方面也要改变目前各地众多公司向中心市场拥挤的不正常状态,拓宽市场空间。
对这种横向组织统一、纵向层次分明的市场组织及其职能,大致设计如下:
中心市场。以深沪交易所为基础,逐步实施两所联网,形成一个完整的中心市场。在中心市场中上市的公司,必须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股本与资产规模巨大,运作规范、业绩优良的企业。
区域市场。按我国东南、西南、华中、华北、东北、西北几个大的经济区域,设置6~8个区域市场。各区域市场,应选择区域内具有良好发展前途,运作规范的公司上市。达不到中心市场上市标准的公司可在区域市场上市。
柜台市场。按各省、区设置。凡达不到上述两个市场上市标准,但也具有一定发展前途、运作规范的公司,在柜台市场上柜交易。
与这三个层次市场组织系统相对应,还必须建立三个方面的监控保障系统。
一是法律规章。根据各层次市场特点,必须统一制定合乎“三公”原则的市场运作规则和上市与上柜公司标准,以及公司募集、上市、交易、摘牌等一整套规范的规程,以保证各级市场的规范运作。
二是行政监管。中央对各级市场实行垂直监管,设立派出机构,严格查处市场违规事件,审核上市(柜)公司,监督各类经纪、中介组织规范运作。
三是托管清算,各级市场实行统一托管与清算,设立与市场对应并为之服务的托管清算机构。区域市场的此类机构也可以同时服务于若干柜台交易市场。运用现代卫星通讯与电子计算机技术,区域市场、柜台市场也可以横向联网,并逐步实现全国联网。
四、证券市场一体化的实施步骤及其途径
证券市场一体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宽广,对社会与经济的影响十分巨大,因此,必须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稳步实施。
首先,实施市场一体化应当坚持这样几项原则:一是区域市场和柜台市场的设置,在规范化的程度上,必须坚持高起点,坚持“三公”原则,切实加强市场的监督管理,保障市场规范运作。
二是统一规则与标准,各级市场的运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统一制定的运作规则与上市标准,杜绝乱开口子,反对地方主义,防止各行其是。
三是先试点后推开。区域、柜台市场的设置,应当先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再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来进行布局。必须防止一哄而上,扰乱市场建设的总体部署,扰乱市场与经济秩序。
四是顾全大局,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证券、股票市场是统一、开放的市场,不是仅仅为局部利益服务的封闭市场。各级政府必须顾全大局,认真重视这一市场的开发建设。要调动中央与地方共同规范市场的积极性,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组织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共同把这一市场建设好。
其次,精心试验,分步实施。实现市场一体化的目标,大体需要十年左右时间,工作进程上要经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如果从现在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可以基本完成这一阶段的工作。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进行调查研究,总体策划,制定规划各项有关的法规、规则等。第二阶段为试验阶段。在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的前提下,着手进行区域市场与柜台市场的试验。可先在二三个大的经济区内进行区域市场的试验,在三五个省会城市进行柜台市场的试验。用二三年的时间,摸索路子,积累经验。第三阶段为布局阶段。在前一阶段试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用二三年时间,对区域市场和柜台市场进行布局。布局工作要坚持标准,统一审核,成熟一个设置一个,宁缺毋滥。第四阶段为完善与提高阶段。经过布局阶段之后,应再用一二年时间,对所布局的各个市场进行跟踪考核,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规和规则,建立起完善有效的监控体系。
再次,抓住重点,完善对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一体化过程。
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过程,也是综合配套的改革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市场化的逐步深入,面临着十分复杂的矛盾。既要考虑经济因素,又要考虑社会因素。特别是要围绕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与规划,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围绕实现两个根本转变,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稳步推进。在经济调整,社会环境比较复杂的情况下,一定要稳中求进,宁缓勿躁。
市场一体化中最大的难点和重点是几股并轨问题。这个问题,既涉及公司中国家股、法人股同股同权问题,也涉及企业存量转换、资产重组与资本经营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核心是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渠道。目前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只能场外协议转让,导致廉价交易与国有资产流失,这在客观上要求统一市场,创造国家股、法人股流通的渠道。因此,上市公司的国家股、法人股,应视市场情况,逐步上市。可以在适当时机,从转配部分入手,以逐步提高比例的方式上市。国家股上市后,在税收方面应向企业有所让渡。
几股并轨、市场统一,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一种可能是资金分流。由于市场层面增加,会造成中心市场资金分流,影响一级市场新股发行。对此所应采取的措施,一是坚持发行公司的标准,以其良好的形象吸引投资者。二是限定区域市场、柜台市场只能配送,不搞新股发行。另一种可能是中心市场人气下降,指数下跌。对此,首先应当辩证地认识当前市场的人气与指数上涨。由于目前投资空间狭窄,中心市场的人气与指数上涨来源于投机性过强。投资空间扩大之后,降低了投机性,同时也降低了市场风险。经过一个时期的调整,包括对上市公司的调整,中心市场仍旧应当是最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市场。其次是对广大投资者的引导问题。一体化的过程,也应当是投资教育、培育投资者队伍的过程,在进行投资、风险教育的同时,随着市场一体化,应加速发展投资基金,培育机构投资者,鼓励企业兼并,并允许一部分具备一定资格的企业进入二级市场。
市场监控,也是市场一体化之后的难点。基本的对策,一是不断地完备法制与监控手段,保障及时地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能力,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强化监管部门的权威性,进一步增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