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的产学研联合的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学研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个产学研联合组织建立起来之后,它能持续多久?能否从简单的联合发展到复合的、多方向的多种模式组合在一起的联合?一个合作项目完成之后,能否接着进行下一个合作项目?一个产学研联合体运行一段时间以后(如获得一定效益以后)能否解体?如此等等,关于产学研联合的持续性问题现在有许多争论。
英国苏塞克斯大学科技政策研究所的M.Dodgson 曾对企业之间的联合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归纳:
(1)联合并非是当代的新生事物,很早以前就已存在。
(2)有关“联合”的结论、观点之间经常发生矛盾, 联合中的许多问题还没有弄清楚,如联合与行业性质的关系。
(3)人们对联合的期望过高,一些经验研究倾向于认为, 这里有很高的失败率。事实上许多研究都指出了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例如在入伙者的利益上。
(4)在某些情况下,联合也许是反竞争的,并有可能阻碍创新, 我们不得不非常认真地对待象美国的A.Chadler 等人关于联合可能导致反竞争的研究,正如S.Wacdonald所指出的那样, 联合的法律上的契约可能抑制科学家和工程师们参与“无形学院”的活动,而这种活动对于创新过程是重要的而且与创新的结果密切相关。
(5)联合,正象经常看到的那样, 也许并不是合作者强盛的信号,而是其弱小的象征。这意味着多数联合与其说是选择的结果无宁说是形势所迫。也许从这种联合中得到好处的科学家、工程师和管理者并不多。
有关其他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也有类似意见。那么如何评价产学研联合呢? 大多数人坚持认为产学研联合是应该大力提倡的,正如M.Dodgson 所说,虽然联合对于增强一个企业或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并不是万灵丹,这是因为其结果具有许多不确定性,但许多先例表明,联合是可以成功的。
我们认为,应该大力提倡并促进产学研联合的健康发展,而那种认为只要联合起来自然就会走向成功的思想也是不对的。问题在于如何从机制上使联合走向成功并持续地发展?这首先就要分析那些可能导致联合失败的原因,许多案例研究都指出了这样一些原因:合作伙伴的选择不当;沟通不够;项目本身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难;合作中出现了资金不足的问题;组织、管理不适应,协调不够;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利益分配不当;在合作中一方如企业突然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如此等等。
为此,需要建立起使产学研联合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选择机制、风险机制、管理机制、利益机制、道德机制和法制机制。
1 动力机制
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产学研联合运动的兴起,对此,目前国外已有一些研究,并且形成了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E.H 哈艾福等提出了“技术推动”(technology-push)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具有较强科技力量的群体在创新上优于那些科技力量较弱的个体单位(企业等),施莫克乐、麦尔斯、马奎斯等提出了“市场拉动”(market-push)的观点,他们认为,企业能否主动采取联合的态度,首先取决于供求关系。如果供不应求,而且不存在竞争,那么企业无需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联合进行技术创新,就可以获取利润甚至高额利润。从这种观点看,联合的动力来自于市场需求及其竞争。
罗森伯格等又提出了“技术推—市场拉”的综合作用观点,斋藤优则提出了5N—R(N——资源,包括科技资源、物质手段、劳动力、原材料及能源等;R——市场需求)。后来, 有人又提出和研究了“政府启动”以及“企业家偏好”等问题。
我们认为,应该把技术推动、市场拉动、政府启动以及社会互动等促进产学研联合的动力联合起来研究,形成一个完整的动力系统。
2 选择机制
可以把产学研联合的过程分成如下几个阶段:知晓、比较、选择以及实施。
知晓就是“知道”和“晓得”有关联合的必要信息,如1.Who :有谁想联合;2.Why:它为什么要提出联合;3.What:它的目标是什么; 4.With:它有哪些优势;5.How:如何联合;6.Where:其环境条件如何;7.Which:需要哪些外部支持条件。
比较,一方面是对“联合”与“不联合”进行比较,比较二者的可能的利弊、得失;另一方面是对诸候选对象的比较,即比较它们的上述7W,以提出符合条件的伙伴。
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这是合作能够取得成功,并保持持久合作的前提。大量的案例研究表明,选择合作伙伴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1)共同目标原则 能够与合作伙伴达成共识, 合作的双方或多方具有共同的研究开发目标和商业目标。许多研究者都指出,如果合作伙伴之间只是想在技术上密切合作,但他们的商业目标不同,那么这种合作也许会失败。因此,需要合作者们具有共同的商业目标、共同的意向、意愿。
(2)优势互补原则 联合不仅在于双方或多方力量的相加, 而且更在于双方或多方的优势互补,使力量“倍增”。没有这种“倍增”效应,联合也就失去了意义。
(3)良好信誉原则 选择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可以减少风险。 而不讲信誉,是合作的天敌。M.Dodgson指出, 选择在技术上和管理上具有相似竞争力的合作者,对于联合的顺利运行是重要的。科学家、工程师和管理者会发现,那些与他们相比缺乏能力的人一同工作很难保证有效率。合作者之间的相互促进大大有助于合作的成功。
图1 产学研联合的动力机制
合作项目的选择对于合作能否成功具有关键作用,因而要对合作项目作出科学的评价。
组织结构的选择对于联合能否持久运行具有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对于那些多方参与的联合。具体选择何种组织结构,取决于联合的性质、模式及联合中各方力量的对比。
3 法制机制
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它对产学研联合具有直接的促进、保护作用或阻止作用,同时法制对产学研联合的环境条件(经济、政治、科技、思想文化等)也有直接的调整作用,它引导或限制这些环境因素的变化。《合同法》就在法律上起着保护合作各方合法权益的作用,它使得联合有了法律基础,可以促进产学研联合,并使其持续发展下去。但某些法律有时也可能限制或阻止联合。最典型的就是美国的《反托拉斯法》,许多人认为应该修改这个法律。如C.Shapiro指出, 美国公司由于《反托拉斯法》过分限制美国企业为工业生产、营销和科研试验设计而进行的合作,从而使其失去在世界市场上的阵地,而其他国家的企业却可以自由地创办合资企业。为此,他对该法提出了一些修改的意见。1984年美国国会修改了《反托拉斯法》,制定了《1984年国家合作研究法》,以支持产学研联合研究与开发。然而联合生产与营销仍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样到1988年底,根据这项新法律到美国司法部登记注册进行合作研究与开发的项目达200多项。
不仅对整个产学研联合应该作出法律上的保障和支持、规定,而且对于产学研联合的某些特殊形式、典型模式,如科技城(它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也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或条例规定。如俄罗斯联邦科学、文化与教育委员会正在组织制定《俄罗斯科学城法》,一份由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院士B.科普秋格领导起草的“科学城草案”已送交到俄罗斯科学院主席团。在这份草案中,把科学城定义为“为开展科学与技术活动在某一区域内专门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综合性的科学中心。其主要任务是获取新的科学知识,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创造新工艺、新技术并通过建立技术园区地带途径将它们应用”。国家如何用法律、条例、规定来促进和保护产学研联合这一方面,另一方面合作组织内部也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再一方面就是合作者如何利用这些法律、条例、规定和制度来行使和保护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在合作中的职责,获取自己应得的利益的问题。
一些联合的失败起因于合同问题——没有合同或合同不完善、不合理、不合法,因此,要使联合能够取得成功,并持续进行下一番联合,联合各方应缔结一个完善、合理、合法的合同。
合同所用的语句应该具有单义性,即应避免多义性和可能作出多种解释,所用语言应该是规范的、符合科学标准的、言简义赅的。
而对于合作中的纠纷和矛盾,可以遵循这样的解决途径,首先立足于联合各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功,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如还是不能解决,则交由专门的管理机关(如专利管理局)解决,或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最后,也可以诉至法院,请人民法院审判解决。
4 利益机制
许多联合组织的解体,都是由于利益不公平所致,就是没有按贡献大小分配。而要按贡献大小分配,首先就涉及到资产评估问题。
关于有形资产的评估,现在已有一些比较成熟适用的方法,如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而关于无形资产的评估,现在还没有公认的比较成熟的方法,常用的是收益现值法,这种方法首先计算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然后折现成现值,其计算公式是
n
M[,i]
P=a∑───────
i=1 (1+r)[t]
这里,n为预期收益年度,M[,i]为第i年的预期收益,a为分成率,r(折现率)=近年国库券的安全利率的平均值+资金风险酬率。
现在,我们提出一个新的计算公式
P=(1+Φ)[△EWQ(1-ε)]
其中,Φ为积累率与风险率之和,△E为所获纯利润,W为劳动力增长率,Q为销售额,ε为物耗率。
例如,Φ=35%,△E=1000万元,Q=1亿元,ε=0.3,W=2%,则P=553万元
这里的一个条件是△E、W、Q和ε这四个量要实事求是, 如与实际有较大差距,则P也将有很大误差。如实际为1000万元, 而财务部门出据的数字却是500万元,而一些产学研联合体的解体就在于此。 由于合作中的一方隐瞒或暗地里转移利润,即低报△E,而抬高W、ε,则使另一方或另几方实获利益较应获利益大为减少,由此造成矛盾。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在于实行“行政首长(董事长或总经理)与财务主管相分离制度”。这种制度要求行政首长和财务主管不能同属于联合中的一方,必须分属于二方或多方,以此形成制约机制,从而减免隐瞒或暗地里转移利润的可能。对于一体化的联合,如产学研联合体,可实行规范化的股份合作制,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5 管理机制
上述的讨论已经说明,要采用协议、合同方式组建规范化的产学研联合组织,从而形成自愿合作、意志共同、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公平分配、产权明晰、共同发展的机制。进一步地,产学研联合的持续发展还要求管理科学化、决策科学化。这种管理要同新技术、新机制相适应,建立健全技术、生产、营销、人事劳动财务诸方面的合同管理、结算管理、单证管理等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决策民主化。现代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瞬息万变,充满了不确定性,充满了风险,有许多联合本身并不可能测度的外部环境风险,如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剧变,国内外市场的突变等,这就要求充分发挥民主、群策群力、广集信息、广泛讨论、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具体地说要通过管理实现下列5 个方面:
一个主题:基于合同的真诚合作;
二个条件:优势互补、风险共担;
三个关键:高质量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或产品、低成本、快速度;
四个前提:共同的目标、合适的组织、长远的战略、合理的分配;
五个结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重构与优化资本结构相结合,专家、领导同群众相结合,技术引进同技术改造相结合,设计、生产、营销相结合,与供应者、配销者、消费者、投资者以及政府、大众传播媒介、公众的团结协作。
为了效少纠纷、矛盾,提高管理水平,可考虑聘请专业化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实施管理。它具备财产能力能够承担经营管理风险,是一种有专业化经营管理技能的外在经济技术团体或中介组织。这种公司的特点在于它专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而不是提供一般物品与服务;它不是某一母公司的子公司,而是一个独立的企业,它在产学研联合组织中的职责是按照联合各方签订的合同对联合组织进行经营管理,在管理中严格地中立执行有关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分配制度),并直接承担相应的经营管理风险,而其收费(包括公司成员的工资及经营管理报酬),属于产学研联合组织的成本,其来源从产学研联合组织的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扣出,或者以占有股份的形式取得股份、红利。
所聘请的经营管理公司的条件应是:
(1)这种公司是中立的,并不偏向联合中的任一方, 因而可以减免各方的纠纷与矛盾;
(2)这种公司具有管理技术及手段先进、联系面广、信息灵通、信誉好、资产雄厚等优势,因而可以进一步降低产学研联合组织的风险;
(3)这种公司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可以承担经营管理风险;
(4)如果参与联合中的一方或几方违约, 这种公司应能对其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负责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即提供一种担保机制。
6 道德机制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是导致产学研联合失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它是指参与联合中的一方或几方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己的权益时作出不利于他方的行动。在产学研联合中这种风险通常以下列几种形式发生:
(1)一方或几方利用合同中的不确定性、不完善性、 局限性来扩张自己的权益,寻找有利于自己的机会。
(2 )利用“隐蔽信息”(其他各方不可能或没有获得的信息)进行“隐蔽行动”,即不能为其他各方准确观察或臆测到的行动,来扩张自己的权益。
(3)弄虚作假,坑蒙拐骗,隐瞒事实。 如隐瞒由合作而取得的利润。
(4)见利忘义,公然违约,擅自行动。 当合作成果有大利可图时,就千方百计摆脱合同限制,以为自己夺取更大的私利。甚至擅自行动,公然违约,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来增殖自己的利益。如此等等。
(5)投机取巧,其加入联合是受某种不可告人的动机驱使, 因而一开始就没有真诚合作的意愿,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
道德风险严重破坏了产学研的联合,导致各方面的纠纷和矛盾,最终使联合归于失败,其结果是使科技项目小型化、重复化和低质化。
在产学研联合这个问题上,要讲究“仁”——高风亮节,“义”——义不苟取而不是见利忘义,“礼”——相互尊重,“智”——充分发挥创造才华,“信”——诚实守信,以此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学研联合的道德机制——同心同德、通力合作、互让互谅、同甘共苦。
收稿日期:199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