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论文文献综述)
肖伟志[1](2021)在《“社会信用”的四种界定方式》文中指出如何界定"社会信用",是社会信用立法面对的一个首要问题。从历史的角度梳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所营造的话语体系,综合不同文本对"信用""征信""信用信息""社会信用"的使用,基于对"社会"和"信用"两个词语的狭义与广义理解,存在着四种不同的组合,体现了界定"社会信用"的不同方式,即"狭义社会+狭义信用""广义社会+狭义信用""广义社会+广义信用""狭义社会+广义信用"。目前的讨论中,围绕"社会信用"的界定,学界对"信用"理解的狭义与广义之争并未消失;对"社会"一词的指代范围也有着不同的把握。文章认为围绕社会信用立法的基本理论研究,应聚焦两个问题:立法是否应该清除"信用"一词的胎记,又如何突破"信用"的专业理解,重构"信用""信用信息"等基本概念的含义?其二,立法如何可能打通公法与私法的界分,实现"征信技术"在公法主体与私法主体之间的"平等适用"或"同等对待"?
熊治东[2](2021)在《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信用的百年探索与基本经验》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信用的探索有着丰富的思想资源和深厚的理论根基,贯穿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经历了孕育期、推进期、拓展期、深化期四个阶段。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社会信用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将社会信用道德培育和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立足本土实际基础上积极借鉴外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根据时代变化适时调整探索策略和探索重点,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点的社会信用建设之路。
邵川[3](2021)在《基于社会治理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文中指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为了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发展市场经济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历了由经济领域到全社会领域的拓展,由信用评估评级到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深化,由遵守法定义务、履行约定义务到社会意识形态的提升,由纠正违约乱象、理顺信用环境到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诚信制度化的深入推进,初步完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构建,部分城市推出了城市信用的量化评价。然而,还存在社会信用信息大数据的通联渠道不通畅、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准备不充分、社会信用指标体系不明确等显着问题。这需要通过打通跨部门跨领域信用共享渠道、全面推进信用大数据管理、大力发展信用信息产业、完善信用法律法规建设等措施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胡炅坊[4](2021)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1)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这一时期,我国的经济社会虽然取得了高度快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由发展而衍生出来的各种内部问题,以及由国际环境变化而引起的一系列外部问题。从外部环境来看,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始终没有摆脱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走势持续低迷。加之2020年初全球范围新冠疫情的爆发,全球各地区经济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重创。在这种世界历史背景下,政治上的保守主义和经济上的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多个地区抬头,为全球经济复苏蒙上了一层浓厚阴影。从内部环境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过去几十年发展所带来的部分问题开始在这一时期集中爆发,如生态环境破坏、产能过剩、贫富差距过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等。我国的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各种矛盾交织并行的特殊历史背景。为了应对处理国内外面临的这一系列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各种风险挑战、积极求变,在指导新时代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科学系统的经济指导思想。在2017年12月党中央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并将其作为新时代中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探索新时代经济建设实践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它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继承、创新和发展,同时也是对历届中央领导集体经济思想的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这一重大问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它既超越了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演变范式,又克服了西方经济学重实证而轻实践的理论缺陷,从根本上解决了市场经济改革以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后带来的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双重矛盾和困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立足于中国发展实际,通过系统总结以往经济发展理论的不足和缺陷,立足于新时代经济建设伟大实践,科学揭示了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规律,准确判断了世界经济的未来发展走势。具体来说,本文一共分文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以及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力图对本研究的总体情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明确研究思路,力图通过方法创新和理论创新科学完整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全貌。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概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形成发展历程。结合相关资料,将其划分为萌芽期、形成期和成熟期。第四部分较为全面地论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具体内容,从逻辑层面将其概括为“1+7+1”的逻辑架构,即为“新发展理念+七个坚持+新发展格局”。第五部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实践逻辑和理论特征进行了科学概括。在理论逻辑上具体体现为:植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发展逻辑;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绿色发展逻辑;兼顾国内发展和国际合作的全球发展逻辑。在理论特征上体现为科学性、现实性、实践性、人民性和国际性的高度统一。第六部分集中论证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大理论贡献和实践价值。在理论贡献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不仅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而且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基础框架。在实践价值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一方面为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另一方面为解决全球经济发展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
张涛[5](2020)在《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初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信用与信用相伴而生,具有受法律保护的天然属性。从当代社会视角来看,社会信用已完全突破了信用的经济性,我国正谋求构建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最好的佐证之一。与西方国家局限于经济领域中的信用体系不同,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中国为全球社会治理做出的巨大贡献。经十余年筚路蓝缕,该项制度正从纸面走向实践。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宝”是社会信用,其产生的目的是通过对其的保护,力求在社会治理中形成“让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公众认同,进而塑造民众信用规范意识。一方面,“让失信者处处受限”是对公民某种权利的剥夺,根据法治的基本精神,权利剥夺必须依据充分,程序正当;另一方面,法律保障是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长久生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便要求信用治理必须回归法治。在刑法层面,将社会信用作为保护的对象,对破坏社会信用的行为人予以刑事处罚,不仅已有立法先例,且完全符合犯罪化的一般原理。社会信用的法律保护,惟建构完善的理论基础方得实现,尽管理论界对于信用法益属性的关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无法否认尚处于亟待深化发展关键阶段的现实,从而无论将社会信用界定为一种社会关系结构状态,还是一种社会关系模式评价,在信用的社会功能已然发生由社会道德评价为中心、向以交易安全为中心,再到以社会安全为中心的代际更新的历史背景下,这一界定,均未能全面揭示社会信用的本质特征与内在需求。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中央全面谋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亟待全面构建,但尚未获得坚实理论基础支撑的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而准确界定社会信用的内涵、法益属性,以及以之为基础的保护机制体系选择则是其基础,目前社会信用的界定与其应然范围尚具有内涵模糊、外延开放的特性。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可将社会信用界定为社会信任关系的总和,信任关系是其核心内核。信任关系的对向性与公共性决定社会信用并非绝对依附于某一个体,而具有两面性。当社会信用依附于个人时,表现为一种人格性权利;当社会信用依附于公共时,则表现为一种超个人的公共利益。基于社会信用在社会经济发展、新型社会结构关系模式建设中的积极价值,社会信用的全面构建亟待法律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在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建设中,基于刑法的“最后法”属性,刑法有必要审慎介入社会信用的保护体系之中。个人信用的刑法保护,不仅包括对作为一种个人人格权的社会信用的保护,同时,也包括惩罚因背信导致信任关系对方损失的背信人;同时,公共信用的刑法保护应牢牢把握严重社会危害性、相对从属性与超个人性的相互关系,做到立法上的松弛有度。中国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体系完善,有必要确定“三步走”的建设方案,其第一步应将现行刑法中涉及社会信用法益内容的罪名进行法益内容的明确,在既有罪名的罪刑规范中,基于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需要,在构成要件要素中设定相应的内容。第二步应当适时启动必要的犯罪化进程,将重要的信用法益类型纳入刑法的保护之中。当前,结合我国社会现实,可对严重侵犯他人信用的行为、背信行为、虚增信用行为、提交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行政许可的行为先行予以犯罪化。建议在刑法第246条第一款之后新增“贬损他人信用罪”;在刑法第270条之后新增“背信罪”;在刑法第210条之后新增“虚增信用罪”;在刑法第280条之一之后新增“骗取行政许可罪”。第三步基于社会信用保护体系建设的发展,在实现社会信用法益理论的全面更新与科学化的前提下,构建较为完备的信用体系保护刑法系统,实现刑法对新型法益保护的需要。
方琳琳[6](2020)在《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历来重视公民道德建设,但是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和价值观的多元交织使公民道德有时难以发挥有效调控力,公民道德领域依然存在道德失范现象和道德观念模糊甚至缺失情况。新时代背景下,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道德生活需要同满足这种需要的外在动力如道德教育、法治手段等供给不足存在矛盾,而公民道德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层面内容融入法治建设是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一大动力支持。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集体主义原则的公民道德建设受多元道德观冲击,亟需以法治这一有力手段来凝聚公民道德共识,同时法治对公民道德建设也有充分诉求,使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具有必要性。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互补和道德法律化理论的成熟,加上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已有成就和国外成功经验,都使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具有可行性。但是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存在现实问题。一方面是公民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地方道德规范存在不合法元素,公民道德教育中法治内涵的层次性不够突出;另一方面是以法治手段保障公民道德建设的方式不成熟问题,一些公民道德的立法不具有可操作性,涉及公民道德的执法方式过于单一粗暴,司法判决与公民道德观脱节。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有道德与法律两者冲突的内在原因,也有立法项目论证制度不完善、公民法治意识不高和执法司法主体德法平衡能力不足的综合原因。针对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现实问题和成因,可以从理论思考和实践路径两个层面加以解决。首先从理论层面整体把握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以惩恶扬善和德福统一为基本尺度,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为目标、以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为基本方法,以公民道德教育和规范法治手段为建设重点,再进一步从以法治精神夯实公民道德建设根基和以法治手段保障公民道德建设两个角度规范建设内容;从实践层面针对现实具体问题提出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细化公民道德的立法范围、以分层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规范法治手段解决公民道德突出问题、优化社会治理整体推进建设。
靳永茂[7](2020)在《《资本论》中的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世界经济发展的虚拟化趋向凸显,世界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结构逐渐呈现“倒金字塔式”,实体经济同虚拟经济的发展严重失衡,而其背后的直接动因同虚拟资本的无限扩张密不可分。进入21世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借助金融技术的革新,持续推进金融创新,多样性金融衍生品等高级虚拟资本形态不断被推出并运用于资本逐利,虚拟经济的无限扩张致使其远远脱离实体经济能够支撑的范围。2007年次贷危机的爆发引燃了震撼全球的金融危机,时至今日,全球经济依然未能彻底从那场危机阴影中摆脱出来。后金融危机时代,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反思经济发展方式,并推出系列“再工业化”战略,意欲均衡经济结构,不过并未有效扭转经济结构的失衡状态,经济虚拟化及金融化趋向依旧快速推进,给当前金融全球化背景中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构成潜在威胁。深究资本主义经济虚拟化发展趋向及其危机后果的根由,追寻经济虚拟化趋向中世界经济有序发展的良策,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成为具有危机解释力及现实指导性的根本理论指引。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主要体现在《资本论》中,该理论揭示了虚拟资本的历史生成性,阐释了虚拟资本的内在蕴涵,赋予了马克思资本理论以新的说明,对虚拟资本扩张中经济发展走向展开科学预判,同时深刻剖析了虚拟资本形态中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本缘由,该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方位。作为开放的理论体系,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伴随时代发展及虚拟资本形态的升级不断充实完善,并在虚拟资本多样化形态演进、虚拟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中诸如金融危机等问题的预防及应对中越发彰显其时代价值。当代虚拟资本的发展状况虽然已全然不同于马克思所处时代,但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所告诫的虚拟资本发展的基本原则及所揭示的运行规律依然适用。我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根本指引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不能脱离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指导,我国虚拟资本发展虽起步晚,但发展较快,虽存在发展局限及挑战,但具有鲜明的发展优势,新时代历史方位中,我国虚拟资本及金融事业的发展在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根本指引下,结合我国具体经济及金融发展现实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论文对《资本论》中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的研究,借助文本分析法梳理经典文本中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理论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把控虚拟资本生成、存在、运行、发展及影响等整体脉络;透过视域融合法实现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文本理论定位及时代价值重塑;通过比较研究法凸显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在剖析经济虚拟化背景下金融危机复发及运行机制和规律的优越性,彰显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时代价值。论文遵循研究的多重性,借助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阐释,就其生成过程的历史性、理论体系的完整性、本质内涵的批判性、时代延续的发展性、现实指向的价值性等层面展开分析研究,通过“追溯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生成过程——梳理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内在蕴涵——判定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理论方位——续论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与虚拟经济——凸显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在金融危机中的解释力——坚定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在我国虚拟资本发展中的根本地位”的逻辑推演,明晰研究展开的具体演进路径。论文旨在探究并梳理马克思《资本论》中蕴含的虚拟资本理论,展现理论对经济发展趋向的解释力及预判力,定位并论证马克思虚拟资本的理论方位,加深对虚拟资本理论在资本主义危机实质的揭露及批判过程中作用的认知,强化对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运行规律的揭示进程中意义的理解,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时代解读,从理论上论证其对现实发展的指导性和价值性,为推进理论同现实实践的深度结合准备前提条件,并在不断丰富的现实基础上为推进理论的现代化(中国化)发展进程做出积极探索。同时,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研究能够进一步厘清金融风险及危机存在和运作的内在机制,为金融全球化条件下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及危机提供理论支撑,有效推进虚拟经济同实体经济关系的协调发展,根本指引我国新时代市场经济推进中金融事业的发展方向。
于俊[8](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制度是一国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制度改革是个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课题,从古至今,税收制度改革以制度促经济、以经济稳政治、以政治助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发挥了突出的作用、留下了深刻的印迹,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统治阶级治国理政的战略考量。税收制度兼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税收制度改革是通过税收制度架构设计和组成要素的边际变化来调整治理格局、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助推国家治理优化。当今世界,不论是何种性质的国家、抑或是何种发展程度的国家,在国家治理中都非常重视税收制度改革,这其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如何吸收和借鉴他人在税收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有益成果,适时推进本国的税收制度改革,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理论和实践课题。鉴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庞杂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目前学术界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税制结构、税种设置、税收政策等较为传统单一的领域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视角开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可以将税收制度改革由微观的、具体的工作层面提升到宏观的、战略的层面,拓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内涵和外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要求,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争取无产阶级自身解放的斗争中,对税收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提供了这个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税收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财税思想的中国化。在当代中国,新时代赋予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新思维、新要求、新使命,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探讨税收制度改革,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从高速度增长阶段转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地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四个自信”。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及其调整、改革始终伴随着共和国的历史发展进程: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及其调整以税收集权化匹配计划经济化、以集中统一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公共化匹配经济市场化、以公共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现代化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现代税收制度匹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这是我国税收制度变革发展的一项基本经验。历经七十年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日臻完善,但也还存在结构布局、法律层级等方面的不足,这些瓶颈制约着税收制度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只有从新时代税收文明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布局税收制度改革,才能打破瓶颈,建立起与国家治理战略相匹配的税收制度体系。党的领导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最本质的特征和最根本的属性,是贯穿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始终的一根红线。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中自觉融入马克思主义原理观点和党的方针政策,能够集中体现党对税收制度改革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优势。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融洽相助益,总体布局重塑了税收制度改革的灵魂,税收制度改革强劲了总体布局的血脉。自觉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发展的“稳定器”、文化发展的“催化剂”、生态文明发展的“净化剂”、社会发展的“粘合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宏观抱负和历史使命。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既要遵循自身发展规律、也要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确保税收制度改革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避免走僵化封闭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恪守税收制度改革的家国情怀、激励国家社会公民多元治理主体同频共振,遵循市场规则、力求治理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注重统筹兼顾、发挥制度集成聚变效应,尊重契约伦理、扞卫税收权利义务生态,维护央地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中观价值和基本原则。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需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是税收制度改革应有的姿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施行税收法治方略,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放大税收乘数效应,在公平正义精神感召下释放税收正能量,在绿水青山愿景引领下促进绿色税收发展,在多元共治价值追寻下创新税收治理方式,为各国治理中的税收制度改革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微观努力和路径探索。
刘云亮[9](2019)在《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化发展,重在规制信用秩序。构建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和基本路径。诚信中国建设,不仅亟需弘扬社会信用价值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平台机制联网联动效应,倡导适用“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奖惩机制,而且还需要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惩戒失信,是诚信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研究失信惩戒法律制度,是失信惩戒机制的核心和法治化内容。失信惩戒法治化,需遵循信用理性和失信惩戒的理论依据,探讨失信惩戒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选定失信惩戒的法律热点问题,研究失信惩戒制度法治化措施、路径和内容,这成为本题研究的主要体系和目标。信用之道,东西方国家都有共识。信用属性,诸国皆知。信用价值,中外国家治理皆求本取经。信用有序,即成信用秩序。信用秩序,治于有制,束于法力。信用规制,正本清源,始于信用信息征集。广置社会信用体系,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实现联网联惩。规制诚信和失信,是构建信用秩序的两个方面,诚信的核心是信用,信用建设重在规制。明确信用秩序忌讳,列明信用失序禁忌,公示信用失信情形,规制失信行为状态。失信的要害,在于与守信背道而驰。其始利己损人,终将损人不利己。失信属性,显性于有损诺言、有损他人、有意恶行、有违公德。规制失信的标准认知,在于法治失信行为构成要件、情形及其类型等,此乃失信构成论主要观点所在。失信惩戒理论,缘起信用本质。马克思揭示信用内涵和形式,取决于信用价值内容发现。马克思的信用价值理论,揭开了信用资本的双重价值认知。信用资本的本体价值与衍生价值,成为信用经济的发展动力源。守信与失信,则成为显现信用资本双重价值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与结果。惩戒失信,成为促进信用主体守信的价值导向推手。诸多信用论探寻和发现了信用价值与失信利弊均衡,博弈论从各博弈主体追求实现其利益衡最大化角度,对应选取风险防控方法,实现了信用与失信利益最大化的正义兑现。三维信用论,凸显和融合了诚信度、信用度和践约度三维度内容。数字信誉经济理论,根植于大数据存储革命,彰显数字化、网络化、信用化的信誉经济本质所在。失信惩戒的法律价值,在于体现维护信用秩序、正义、震慑力功能,失信惩戒权的行使正是保障信用秩序价值的需要。失信惩戒目的,不是报应论,而是重在保障社会信用秩序的社会整体利益论。适用失信惩戒原则,聚焦实施必惩、受惩、联惩、显惩原则等。认定失信责任,是适用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失信行为与失信人、受害人及其主观意识、客观形态等之间关系属性、内容等问题,成为认定失信责任的关联因素。无论因果关系说,还是客观归因说,其所考虑因素都集聚于行为人主观意识状态与客观行为表现、行为结果等要素之间的关联性、要件性和归因性。失信责任,是失信人对其失信行为所尽义务的责任,其形式是规范和量化失信人具体担当失信责任的表现形式和外观要件。失信惩戒,则是实施失信责任的形式,具有惩罚、处罚、治理和规制失信行为的内容元素,其目的是矫治失信之过。失信归责原则,主要见于过错失信归责责任、无过错失信归责责任、过失失信归责责任、失信责任豁免等原则。失信归责与失信责任,有着密切关联性。失信责任具有归属性、归因性、归责性和归罚性等属性,注定了其相对应责罚形式多样性。失信责任与惩戒失信,两者是形式与内容之间辩证关系,相互影响、相互表现和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有机运行的统一整体。构建失信惩戒实体法律制度,重在创建失信惩戒情形、措施、信联网惩戒机制等方面法律制度。界定和规制失信情形,并明确规定与其相适应的惩戒措施制度等,已成为失信惩戒法律制度最为关键实体问题。不同失信行为,其界定主体和情形也不同。失信惩戒措施,诸如失信信息公示、失信黑名单、失信触发反馈机制、失信联网报警机制等等。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失信联网惩戒机制,实现失信信息联网征集、监管、预警等功能价值发挥,推进失信惩戒信息互通互限制、惩戒措施互叠互联制、惩戒效果互动互促制等效应扩大化等等。规制失信惩戒程序法律制度,重在失信惩戒模式、失信惩戒适用对象条件、失信惩戒程序规则与保障措施等方面法律制度。设置失信惩戒程序,目的在于确保失信人为其失信行为而申辩说理、抗辩的程序与机会,体现惩戒失信的程序公平正义价值。规制失信惩戒的适用,其核心价值在于凸显失信惩戒所适用程序的正义性和公示性,实现失信惩戒效应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有助真正意义上弘扬构建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的实体价值。创设失信惩戒的救济制度,重在明确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之后的自我救济途径、异议程序、司法救济、失信惩戒措施解除、失信信用修复等方面法律制度。此制度,意在明确失信人可以拥有一定条件和程序要求下的失信信用修复权和机会。具体明细失信人自我救济的适用情形、方式及其化解其困境对策等。规制失信惩戒异议程序制度,明确异议人种类、异议范围和受理情形、处理机制等具体内容。不同失信惩戒模式,其界定所实施相适应惩戒措施、方式及其路径等有效防控手段方法,也不尽相同。规定失信惩戒措施解除机制的适用和启动情形条件、适用原则和制度、主要措施保障、失信信息修复与修复时效、失信惩戒程序解除及效力等内容。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机制,其属性已是上升到解决社会纠纷争端的最高级最权威方式,定位为司法解决纠纷体系,属于司法行为活动范畴,其法律效力源自国家司法权威公信力和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所关注的焦点,是失信惩戒异议争端中有关当事人对涉嫌失信的事实认识和法律适用存有争议,如由谁负责证明责任,如何设置证明标准等等内容。
曾磊[10](2018)在《长沙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信用的作用越发凸显,我国已经着手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企业的信用情况关系整个市场的经济秩序。对企业的信用监管能够督促企业守信经营,保护守信者,惩戒失信者,有助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有助于促进企业发展,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最基本的内容,在市场经济下也是最重要的内容。此外,研究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问题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有重大意义。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如何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以及如何有效的进行市场主体的监管进行了深入透彻的研究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而对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的研究较少,特别是在如何构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主导权的归属等问题的研究上,既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也没有成熟的实践模式。本文以长沙市工商系统为例,收集近五年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通读相关的政策与制度,重点研究长沙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利用信息不对称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博弈论等公共管理学理论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随后,针对长沙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制度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企业信用监管以及如何保障实施四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或者完善方案。本文研究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监管中的职能,既能为系统内部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实践提供理论参考,又能为政府职能定位提供理论借鉴。对长沙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现状、问题与对策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1)“社会信用”的四种界定方式(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一、狭义社会+狭义信用:与国家信用、银行信用相对而言的社会信用 |
二、广义社会+狭义信用:“社会信用总规模”意义上的社会信用 |
三、广义社会+广义信用:“社会信用体系”意义上的社会信用 |
1.“信用”内涵在理论上的扩展 |
2.“社会信用体系”概念的提出 |
3.《信用基本术语》中的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 |
4. 社会信用体系的功能扩张 |
四、狭义社会+广义信用:立法修法活动中的“信用”与“社会信用” |
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性立法修法活动中的“信用”元素 |
2. 地方社会信用立法中的“社会信用” |
结语 |
(2)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信用的百年探索与基本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信用的理论基础 |
二、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信用的百年探索 |
三、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探索社会信用的基本经验 |
(3)基于社会治理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社会信用体系界定 |
(一)社会信用与广义信用辨析 |
(二)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 |
三、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回顾 |
(一)1979—1992年,纠正违约乱象,缓解失信问题 |
(二)1992—2001年,增加信用供给,理顺信用环境 |
(三)2002—2011年,完善信用供给机制,建设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 |
(四)2012年至今,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
四、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色 |
(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以政府为主导 |
(二)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属于公共信用范畴 |
(三)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构建基础是广义信用 |
五、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 |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想与原则 |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与机制 |
(三)社会信用体系量化与系统化 |
六、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政策建议 |
(一)主要问题 |
(二)政策建议 |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2.1 研究意义 |
1.2.2 实践价值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和理论资源 |
2.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2.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 |
2.1.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 |
2.1.3 新时代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崭新且复杂 |
2.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形成的理论资源 |
2.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的相关政治经济学理论 |
2.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的相关经济思想 |
2.2.3 西方经济学值得借鉴的相关理论 |
第3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形成发展历程 |
3.1 萌芽期:七年知青岁月的初期经验 |
3.1.1 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树立 |
3.1.2 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开启 |
3.2 形成期:30 年的地方经济治理经验 |
3.2.1 正定工作期间提出的经济思想 |
3.2.2 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经济思想 |
3.2.3 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经济思想 |
3.2.4 上海工作期间提出的经济思想 |
3.3 成熟期:十八大以来提出的经济思想 |
3.3.1 十八大提出的重要经济思想 |
3.3.2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经济思想 |
3.3.3 十九大提出的重要经济思想 |
3.3.4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经济思想 |
第4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具体内容 |
4.1 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引领——新发展理念 |
4.1.1 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 |
4.1.2 新发展理念的提出及基本内涵 |
4.1.3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
4.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内涵——“七个坚持” |
4.2.1 经济发展领导核心论: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4.2.2 经济发展目的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
4.2.3 经济发展阶段特征论: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 |
4.2.4 经济体制改革论:坚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二元关系 |
4.2.5 宏观经济管理论:坚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 |
4.2.6 经济发展战略论:坚持问题导向部署经济发展新战略 |
4.2.7 经济工作方法论:坚持正确的工作策略和方法 |
4.3 新时代中国经济的新发展格局 |
4.3.1 构建高质量国内大循环 |
4.3.2 优化发展国际大循环 |
4.3.3 促进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 |
第5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实践逻辑及理论特征 |
5.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实践逻辑 |
5.1.1 植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发展逻辑 |
5.1.2 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绿色发展逻辑 |
5.1.3 兼顾国内发展和国际合作的全球发展逻辑 |
5.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特征 |
5.2.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科学性 |
5.2.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现实性 |
5.2.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实践性 |
5.2.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人民性 |
5.2.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国际性 |
第6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大理论贡献和实践价值 |
6.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大理论贡献 |
6.1.1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 |
6.1.2 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基础框架 |
6.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大实践价值 |
6.2.1 为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 |
6.2.2 为解决全球经济发展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初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待解决的问题 |
(一)选题背景 |
(二)待解决的问题 |
二、研究综述 |
(一)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研究 |
(二)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其他关联性问题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社会信用本体论:演化史、概念与法律属性 |
第一节 社会信用的演化史 |
一、从“信用”到“社会信用” |
二、考察社会信用演化史对本文的启示 |
第二节 社会信用的概念 |
一、概念界分的逻辑前提 |
二、社会信用的本质性探讨 |
三、结论 |
第三节 社会信用的法律属性 |
一、学说争议 |
二、社会信用法律属性的二分法 |
三、二分法视角下社会信用的具体法律属性分析 |
四、社会信用法律属性界定对刑事立法的影响 |
第二章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必要性论证 |
第一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具体理由分析 |
一、宏观:信用治理必须回归法治 |
二、中观: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时代需要 |
三、微观:刑法保护的具体必要性论证 |
第二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可能受到的质疑与回应 |
一、实证主义法学派对刑法道德化质疑与回应 |
二、谦抑主义过罪化质疑与回应 |
三、刑法象征化质疑与回应 |
第三节 域外的有益经验引介 |
一、对个人信用的刑法保护介绍 |
二、对公共信用的刑法保护介绍 |
三、域外对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特点与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章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理念、路径与限度 |
第一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理念更新 |
一、刑法理念及其流变 |
二、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理念选择 |
第二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路径选择 |
一、刑法保护路径的一般化探寻 |
二、社会信用的法益归类对刑法保护路径的影响 |
第三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边界 |
一、介入的广度 |
二、介入的深度 |
第四章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展望 |
第一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罪刑原理 |
一、以设立微罪、轻罪为原则 |
二、刑罚配置要格外注重经济罚与保安处分 |
第二节 个人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展望 |
一、侵犯他人信用的刑法规制 |
二、破坏个人信用关系的刑法规制:背信罪设立之提倡 |
第三节 公共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展望 |
一、虚增信用的刑法规制 |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行政许可的刑法规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6)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现状 |
1.2.1 外国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创新点 |
2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必要性 |
2.1 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要求 |
2.1.1 公民道德的政治性与社会性要求国家力量的推动 |
2.1.2 公民道德建设从重德性伦理到德性伦理与制度伦理并重的趋势 |
2.1.3 中国特色公民道德建设理论发展的要求 |
2.2 公民道德建设的现实要求 |
2.2.1 多元道德观的交织导致公民道德认知模糊 |
2.2.2 社会环境的复杂性给公民道德调控能力带来挑战 |
2.2.3 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外部保障有待加强 |
2.3 法治对公民道德建设的诉求 |
2.3.1 公民道德内容是法律的素材与补充 |
2.3.2 公民道德教育是培养法治思维的重要手段 |
2.3.3 公民道德的价值取向能够滋养法治精神 |
2.4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要求 |
2.4.1 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变化的需要 |
2.4.2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 |
2.4.3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
3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可行性 |
3.1 理论支撑 |
3.1.1 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相辅相成 |
3.1.2 道德法律化理论的成熟 |
3.2 客观条件 |
3.2.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奠定坚守基础 |
3.2.2 依法治国的全面性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制度支持 |
3.2.3 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技术支持 |
3.3 主观要求 |
3.3.1 公民对用法律法规解决道德问题的现实需求 |
3.3.2 公民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普遍提高 |
3.4 实践经验:道德与法律具有互补性的成功实践使其成为可能 |
3.4.1 国外经验 |
3.4.2 国内实践 |
4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和成因 |
4.1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现实问题 |
4.1.1 地方道德规范存在不合法元素 |
4.1.2 公民道德教育中法治内涵的层次性不够突出 |
4.1.3 一些公民道德的立法不具有可操作性 |
4.1.4 涉及公民道德的执法方式过于单一粗暴 |
4.1.5 司法判决与公民道德观脱节 |
4.2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问题的成因 |
4.2.1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是内在原因 |
4.2.2 公民法治意识还不足以成为有效的监督力量 |
4.2.3 关于公民道德的立法论证不到位 |
4.2.4 执法、司法机关的德法平衡能力不高 |
5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理论思考 |
5.1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 |
5.1.1 基本尺度是惩恶扬善和德福统一 |
5.1.2 目标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
5.1.3 基本方法是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 |
5.1.4 重点建设内容是法治手段与公民道德教育 |
5.2 以法治精神夯实公民道德建设根基 |
5.2.1 法治文化建设为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
5.2.2 法治要求体现在公民道德体系中 |
5.2.3 法治内涵的层次性在公民道德教育中突显 |
5.3 以法治手段保障公民道德建设 |
5.3.1 以科学立法凝聚公民道德共识 |
5.3.2 以严格文明执法提高公民道德调控能力 |
5.3.3 以公正司法维护公民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 |
6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 |
6.1 细化公民道德的立法来提高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 |
6.1.1 社会公德的法律化 |
6.1.2 家庭美德的法律化 |
6.1.3 职业道德的法律化 |
6.2 以分层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
6.2.1 以基层的道德教育提高普通民众的守法意识 |
6.2.2 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用法意识 |
6.2.3 以家庭和学校的道德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诚信意识 |
6.3 规范法治手段解决公民道德建设突出问题 |
6.3.1 完善立法程序保证公民道德的科学立法 |
6.3.2 丰富关于公民道德的执法方式 |
6.3.3 深化司法队伍改革提高法官司法能力 |
6.4 优化社会治理整体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
6.4.1 以合作治理方式调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
6.4.2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期刊文献类 |
(三)学位论文类 |
(7)《资本论》中的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 |
第四节 核心概念辨析及界定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六节 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
第七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逻辑架构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理论的逻辑演进特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的历史生成性 |
二、虚拟资本理论的内在关联性 |
三、虚拟资本理论的现实指向性 |
第二节 商品价值形态的历史嬗变及货币的潜在虚拟化 |
一、货币在商品价值体系中的历史出场 |
二、货币内在矛盾在商品矛盾转移中的凸显 |
三、货币的内生信用向度及虚拟化趋向 |
第三节 信用的时代更替及对虚拟资本的基础作用 |
一、信用向现代信用的过渡 |
二、信用的杠杆作用及对虚拟货币完成的基础性 |
三、资本逻辑中信用扩张同货币形态演进的一致性 |
第四节 货币资本化及资本虚拟化的历程推进 |
一、货币流通转向资本流通 |
二、产业资本衍生生息资本 |
三、生息资本催生虚拟资本 |
第二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内在蕴涵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的内在逻辑阐释及形态表达 |
一、内在生成逻辑之一:“资本化”虚拟资本及其有价证券形态 |
二、内在生成逻辑之二:“派生化”虚拟资本及其信用票据形态 |
第二节 虚拟资本的特征阐发 |
一、虚拟资本的虚拟性 |
二、虚拟资本的风险性 |
三、虚拟资本的寄生性 |
四、虚拟资本的价格复归性 |
第三节 虚拟资本的机制梳理 |
一、虚拟资本的积累机制 |
二、虚拟资本的价格机制 |
三、虚拟资本积累同现实资本积累的关系 |
第四节 虚拟资本的内在特质 |
一、虚拟资本对资本逻辑的“传承” |
二、虚拟资本对资本逻辑的“升级” |
三、虚拟资本对资本逻辑的“探底” |
第五节 虚拟资本的双重效应 |
一、虚拟资本对经济发展的正向效应 |
二、虚拟资本对经济发展的负向效应 |
三、虚拟资本双重效应的历史统一性 |
第三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理论方位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理论展现马克思资本理论的新的规定性 |
一、虚拟资本深化资本的商品化 |
二、银行资本推动资本的社会化 |
三、总利润“质的区别”强化资本的独立化 |
第二节 虚拟资本理论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辩证批判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揭露虚拟资本的拜物教幻象 |
二、虚拟资本理论批判虚拟资本扩张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 |
第三节 虚拟资本理论凸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前瞻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昭示经济虚拟化发展趋向 |
二、虚拟资本理论预判经济发展的金融风险 |
第四节 虚拟资本理论彰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时代价值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的文本在场:虚拟资本理论的真理性存在 |
二、虚拟资本理论文本分析的解释境域:前见的历史性存在 |
三、虚拟资本理论理解深化的有效滤镜:间距的客观性存在 |
第四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时代赓续与虚拟经济的发展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理论的时代延续 |
一、金融资本概念的提出 |
二、金融资本的系统分析 |
三、金融资本理论的集成发展 |
第二节 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的现实演进 |
一、虚拟资本催生虚拟经济的逻辑进路 |
二、虚拟经济存在及运作的基本特性 |
三、虚拟经济同实体经济的内在关联 |
第三节 虚拟资本理论对虚拟经济发展的原则限定 |
一、虚拟资本及虚拟经济是历史演进的必然趋向 |
二、机能资本是经济社会合理运行的初始根基 |
三、虚实经济的动态均衡是经济有序运作的重要保证 |
第五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语境中经济虚拟化与金融危机 |
第一节 经济虚拟化的系统运作机制 |
一、经济虚拟化的动力溯源 |
二、经济虚拟化的演进支撑 |
三、经济虚拟化的发展限度 |
第二节 经济虚拟化视角中的金融危机 |
一、金融危机的存在条件 |
二、金融危机的运行机理 |
三、金融危机的全球影响 |
第三节 金融危机实质的科学剖析 |
一、西方经济理论对金融危机的应对 |
二、虚拟资本理论对金融幻象的祛蔽 |
三、虚拟资本理论对金融危机根源的揭示 |
第六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与我国虚拟资本的发展 |
第一节 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状况梳理 |
一、虚拟资本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推进历程 |
二、金融全球化形势下我国虚拟资本发展面临的挑战 |
第二节 虚拟资本理论视阈中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优势体现 |
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根本保障 |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基本策略 |
三、效益共享是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价值旨归 |
第三节 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路径选择 |
一、坚持实体经济的主导性:夯实虚拟资本发展的根基 |
二、推进虚拟资本的适度性: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 |
三、完善金融领域宏观管理:提升虚拟资本运行的保障 |
四、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降低我国金融发展的风险 |
第四节 新时代历史方位中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理论指引 |
一、本质论视角认识习近平金融发展观的四维特性 |
二、认识论层面领会习近平金融发展观的四重关系 |
三、价值论向度理解习近平金融发展观的三大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来源和意义 |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六、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 |
第一节 国家治理 |
一、国家治理对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历史性超越 |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中的税收因素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任务 |
第二节 税收及其制度 |
一、财政与税收 |
二、税收制度的内涵与发展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税收的论述 |
第三节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的互动 |
一、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的税收制度 |
二、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助推国家治理成就新高度 |
第二章 国外税收制度改革的治理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促进面向现代国家转型 |
二、相机抉择的税收制度结构化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强国富民的新担当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助力稳固民族独立成果 |
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中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擦亮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成色 |
第三节 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苏联东欧国家不成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二、越南革新开放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三、古巴“模式更新”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税收制度的确立、改革和问题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的建立、调整和评价 |
一、新旧税收制度的转换 |
二、改革开放前的税收制度调整 |
三、对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改革的评价 |
第二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现代化进程的开启 |
二、涉外税制和“利改税”的出台 |
三、分税制和“营改增”的深远影响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央地税收的合作与博弈 |
第三节 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结构布局不够完善 |
二、税收法律级次较低 |
三、地方税收体系失衡 |
四、税收征管效率较低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使命 |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治理的“助推器” |
一、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二、提升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调节的能力 |
三、拓展公共资源的多元协同治理 |
第二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治理的“稳定器” |
一、从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到政治体制改革 |
二、从依法治税实践推及到依法治国战略 |
三、从税收技术发展关涉到民主权利保障 |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治理的“催化剂” |
一、协同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
二、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
第四节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治理的“粘合剂” |
一、推动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
二、推动建成全面的多层次社保体系 |
三、推动创建融通的大格局社会治理 |
第五节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治理的“净化剂” |
一、克服生产的“异化”及自然的“异化” |
二、放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正外部性 |
三、绿色税收制度拓宽绿色发展道路 |
第六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 |
一、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
二、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
三、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
第五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恪守家国情怀的价值 |
一、以人为本 |
二、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三、助力民族复兴之梦 |
第二节 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
一、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三、把握好坚守与开创的关系 |
第三节 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 |
一、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 |
二、统筹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
三、统筹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 |
第四节 遵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契约伦理 |
一、维护税务相对人的权益 |
二、建设纳税社会信用体系 |
三、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 |
第五节 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权 |
二、健全地方税体系 |
三、增强税收预算科学性 |
第六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对策 |
第一节 全面落实税收法治方略 |
一、大力推进税收立法进程 |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
三、完善提供税收司法保障 |
四、创新开展税收法治宣教 |
第二节 充分发挥税收乘数效应 |
一、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结构 |
二、进一步稳定宏观税负水平 |
三、进一步深化税收种类改革 |
四、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改革 |
第三节 有力彰显税收公平正义 |
一、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
二、情系民生降低基尼系数 |
三、大力扶持民营企业成长 |
四、积极鼓励慈善事业发展 |
第四节 加速提升税收绿色指数 |
一、激活绿色税收制度机制 |
二、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税法 |
三、增强现有税种绿色程度 |
第五节 多元构建税收综合治理 |
一、推动建立税收保障制度 |
二、发挥涉税中介服务力量 |
三、打造经世济用税收智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综述 |
三、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 |
第一章 失信构成论 |
第一节 信用本质论 |
一、信用的内涵及其属性 |
二、信用的法律特征及其法律价值 |
三、信用法治理念 |
第二节 失信界定 |
一、失信的内涵及其特征 |
二、失信行为的内涵及其类型 |
三、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 |
四、失信行为的法律界定 |
第三节 失信归责说 |
一、失信归责主要理论 |
二、失信归责原则 |
三、失信责任形式 |
四、失信责任豁免 |
第二章 失信惩戒理论 |
第一节 失信惩戒权 |
一、信用起源论 |
二、惩戒权的缘起 |
三、惩戒权的法律特征 |
四、失信惩戒极限 |
第二节 失信惩戒的价值认知 |
一、失信惩戒的价值核心 |
二、失信惩戒的目的 |
三、失信惩戒的法律功能 |
第三节 失信惩戒原则 |
一、必惩原则 |
二、受惩原则 |
三、联惩原则 |
四、显惩原则 |
第三章 失信惩戒实体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失信惩戒情形 |
一、违法行为情形 |
二、违约行为情形 |
三、违反行规行为情形 |
四、违反公德行为情形 |
五、悖逆社会行为情形 |
第二节 失信惩戒措施 |
一、失信信息公示制度 |
二、失信黑名单制度 |
三、失信触发反馈机制 |
第三节 失信联网惩戒 |
一、失信联网报警 |
二、社会信用体系失信联网惩戒机制 |
第四章 失信惩戒程序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失信惩戒模式 |
一、自律惩戒模式 |
二、行政性惩戒模式 |
三、市场性惩戒模式 |
四、社会性惩戒模式 |
五、互联网式惩戒模式 |
第二节 失信惩戒适用对象和条件 |
一、失信惩戒适用对象 |
二、失信惩戒适用条件 |
第三节 失信惩戒适用程序规则和保障措施 |
一、失信惩戒适用程序规则 |
二、失信惩戒程序适用保障措施 |
第五章 失信惩戒救济的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失信人自我救济 |
一、失信人自我救济权 |
二、失信人自我救济的方式 |
三、失信人自我救济的困境 |
第二节 失信惩戒的异议程序 |
一、失信惩戒的异议人种类 |
二、失信惩戒的异议范围和受理 |
三、失信惩戒的异议处理 |
第三节 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 |
一、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理念 |
二、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程序属性 |
三、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效力 |
第四节 失信惩戒措施的解除 |
一、失信惩戒措施的解除情形 |
二、失信惩戒措施的解除条件 |
三、失信惩戒措施解除的程序及效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长沙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相关理论阐释 |
2.1 相关概念 |
2.1.1 信用 |
2.1.2 信用制度 |
2.1.3 信用监管 |
2.1.4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
2.1.5 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 |
2.2 基础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交易成本理论 |
2.2.3 博弈论 |
第3章 长沙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现状 |
3.1 长沙市工商系统信用监管基本情况 |
3.1.1 发展历程与规划 |
3.1.2 企业信用监管构成要素 |
3.1.3 企业信用监管情况 |
3.2 长沙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 |
3.2.1 监管缺乏制度支撑 |
3.2.2 监管平台信息归集仍需完善 |
3.2.3 监管过程亟待理顺 |
3.3 长沙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3.3.1 信用文化建设落后 |
3.3.2 地方立法权限有限 |
3.3.3 信用监管部门利益冲突 |
第4章 国内外企业信用监管建设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其他省市企业信用监管情况 |
4.1.1 武汉市企业信用监管 |
4.1.2 南京市企业信用监管 |
4.1.3 上海市企业信用监管 |
4.1.4 国内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情况启示 |
4.2 国外企业信用监管模式 |
4.2.1 美国信用体系模式及其监管 |
4.2.2 德国信用体系模式及其监管 |
4.2.3 日本信用体系模式 |
4.2.4 国外企业信用监管模式启示 |
第5章 完善长沙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的对策 |
5.1 加强信用监管法制建设 |
5.1.1 完善实体法 |
5.1.2 提高司法效率 |
5.2 推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
5.2.1 完善信用信息主体数据库 |
5.2.2 构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
5.3 优化企业信用监管过程 |
5.3.1 完善企业信用指标及分类 |
5.3.2 保障落实守信激励机制 |
5.3.3 强化落实失信惩戒机制 |
5.3.4 发挥部门联动监管效力 |
5.4 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保障举措 |
5.4.1 加强组织实施 |
5.4.2 培育建立企业信用文化 |
5.4.3 鼓励先行先试的创新行为 |
5.4.4 加强跟踪问效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论文参考文献)
- [1]“社会信用”的四种界定方式[J]. 肖伟志.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4)
- [2]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信用的百年探索与基本经验[J]. 熊治东. 征信, 2021(07)
- [3]基于社会治理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J]. 邵川. 社会科学动态, 2021(06)
-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研究[D]. 胡炅坊. 吉林大学, 2021(01)
- [5]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初论[D]. 张涛.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04)
- [6]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研究[D]. 方琳琳. 浙江大学, 2020(08)
- [7]《资本论》中的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靳永茂. 兰州大学, 2020(01)
- [8]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 于俊. 华侨大学, 2019(12)
- [9]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研究[D]. 刘云亮.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10]长沙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研究[D]. 曾磊. 湖南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