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逐渐增加,因此提高土地综合利用能力显得愈加重要。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同时两者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矛盾,如何协调好两大规划的关系,是做好土地利用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键。本文分析了两大规划间的关系与两大规划衔接的重要性,阐述了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的衔接办法,以更好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城市的发展建设。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方法
前言
随着城乡一体化、区域统筹发展的逐步推进,城乡建设与土地的集约化的矛盾更加突出,如何协调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速度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关系,是解决两大规划之间矛盾的重要方法。政府在具体的规划建设中应注意探索出有效的促进两大规划衔接的方法,实现“两规合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1.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关系分析
1.1两大规划一致性分析
(1)根本原则的一致性。两大规划是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的法定指导准则与基础性文件,其根本原则具有一致性,即两大规划都是对土地资源的规划,都是在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做到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科学保护,二者都可以有效地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任务的一致性。两大规划的任务都可以归结为对城市用地合理规划,且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两者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相辅相成,促进两大规划的有机统一,可以保证城市建设的稳步发展。
(3)法律地位一致性。目前来说两大规划的实施都有国家出台的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在法律地位、法律效力、指导意义上都是一致的。
1.2两大规划矛盾性分析
两大规划间存在着层次差异,在衔接不当的情况下,会导致二者出现一定的矛盾,具体体现在:
(1)两大规划的管辖对象与范围不同。城市总体规划对象与范围较小,主要是对城市土地利用进行详细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与对象较广泛,包括农用地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及其他用地规划等。
(2)两大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不同。城市总体规划任务是合理规定城市区域的性质、规模、整体功能及发展定位等方面,其主要目的是推动城市区域经济的稳健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是针对我国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两大规划的内容不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内容是对城市土地进行详细规划,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能够有效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内容是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既包含对土地的规划利用与设计布局,也包含对各类土地开发与保护相关措施的制定。
2.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方法
2.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为《城乡规划法》,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土地管理法》。两大规划衔接工作的推进,首先,要统一与完善两项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作为下级部门,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的明确说明来执行,做好两大规划的协调统一。另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需借鉴上一级城乡体系的规划内容来编制,确保土地利用与上级城市规划能协调一致。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其次,保证两个指导性法律法规在建设用地的划分方法上保持一致性,《土地管理法》中的建设用地应统一在城市、集镇及村庄规划区之内,并且保证城市、集镇、村庄的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2完善两大总体规划的编制体系
从体系建设角度来说,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同属于空间规划的范畴,可以将两者纳入一个规划系统内,保证二者的统一性。因此,做好两大规划衔接工作,需要完善两大总体规划的编制体系,有效地对两大规划进行合规性指导,这样有利于对两大规划进行统筹管理,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合理性,促进城市发展。再者,应充分的发挥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时能够先进行充分的论证,在得出论证结果后再进行下一步规划工作,从权利制约方面来说,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规划部门之间权利的相互制约,能够有效保证相应的规划编制确实有必要性,使规划的成果能够有实际的指导性意义,证明城市规划不再是“纸上谈兵”,为城市的总体发展建设提供有力的指导依据。
2.3促进两大规划基础资料的统一
促进基础资料的统一,具体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入手:(1)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相应的土地变更调查的一些成果设置为基础图纸,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信息共同立体呈现在同一张图纸上,确保土地等相关信息能够最大程度上做到资源共享。(2)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明确编制内容应合理避让基本的农田保护区与耕地,确保农田与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后,再进行城市发展的方向与重点上进行规划,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统一。(3)总人口、城市人口与城镇人口等人口统计应统一成统计局、公安局的最新的统计数据,保证基础数据的统一。
2.4保证两大规划技术层次的协调性
(1)保证规划期限相一致。两大规划的近期规划可以统一成5年,这主要是让其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5年期限保持一致。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也可以参照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相应地调整为20年。两大规划在期限上保持一致,有利于相关主管部门能够在日后组织编制或重新编制下一轮的两大规划时保持节奏的一致,确保两大规划之间相互衔接。
(2)用地范围与分类上保持一致。城乡建设用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用地范围包含了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交通用地、工矿用地及其他独立的用地情况,在土地分类上,城市总体规划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分类更细。从用地范围的角度上来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比城市总体规划要小得多。应统一两大规划的用地范围与分类,同时又寻找出各自的则重点。(3)保证指标预测的方法一致。目前来说,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用地规模的预测是通过人口规模来进行的,进而预测城市的发展,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人口的机械增长率不能准确预测出来,尤其是出现负增长的情况,因此这种指标预测方法不能有效契合城市发展预测,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法相结合,综合分析人口密度与土地建设利用的关系,使城市与土地指标能够合理预测,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3.总结
综上所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能够很好地解决两大规划之间存在的一些矛盾,从而协调城市发展与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之间的关系,做到既能合理的利用地区的土地资源,又能科学的布局城市的发展规划,进而对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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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方法研究[D].2012.
论文作者:李骏轲1,彭俊杰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4
标签:总体规划论文; 两大论文; 城市论文; 土地利用论文; 土地论文; 方法论文; 土地资源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