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军事制度述略_南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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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制是南朝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迄今为止,除何兹全先生对南朝的集兵方式作过研究之外,似未见全面讨论南朝军制的文章。本文试图作一点这方面的工作。

一、南朝的军事领导机构

南朝的军事领导机构分为中央与地方两大部分。

中央军事领导机构主要为中军和尚书省两个系统。

中军,是驻守京师的宿卫诸军,它是南朝各代的主要军事力量。其主要组成部分为六军,首领分别为领军、护军、左卫、右卫、骁骑、游击六将军。此外诸军首领有左军、右军、前军、后军四将军;虎贲中郎将、冗从仆射、羽林监三将;屯骑、步兵(梁为步骑)、越骑、长水、射声、五校尉[1];积射、强弩二将军。萧梁时,曾改骁骑为云骑、 游击为游骑,另设左右骁骑、左右游击将军,位在云骑、游骑将军上,也属中军系统。中军中的左、右二卫宿卫宫阙,其余诸军宿卫京师。有战事时须受命出兵征讨。宋武帝诏云:“有征讨悉台见军队,行还复旧。”[2]台见军队即中军。

领军将军是中军统帅,资望轻者称中领军。《宋书·百官志》云:“领军将军一人,掌内军。”同书《谢晦传》称其为领军将军,“入直殿省,总统宿卫”。南齐时,领军将军称为“端戎”,[3] 诸为将军官,皆敬领护。”[4]梁代,“领军管天下兵要。”[5]《梁书·臧盾传》记臧盾任中领军诏曰:“总一六军,非才勿授。”护军将军为中军另一统帅,资望轻者称中护军。《南齐书·张岱传》记张岱为护军将军诏曰:“总戎务殷,宜须望实,今用卿为护军”。关于护军将军的具体职掌,《宋书·百官志》云:“护军将军一人,掌外军。”所谓外军,当有两层意思。一是与领军将军具体职掌的内军相对而言,亦即中军中的外军。一是与中军相对而言,即各地都督所统外军。南朝内军,从宋初谢晦“依晋中军羊祜故事,入直殿省,总统宿卫”[6]来看, 当是沿袭晋制,指中军驻于建康台城之内职掌宿卫宫阙的那部分。护军将军具体职掌的中军,则是虽亦宿卫京师但不予宫阙宿卫,亦即驻于台城之外那部分[7]。又宋蔡廊论诸官位次时说:“今护军总方伯, 而位次故在持节都督下。”[8]说明护军将军确有掌管外军的权力。 然而史籍中有关护军直接指挥都督军队的记载却很少见,这一问题还有待详考。总之,护军将军按其职掌权力甚大,但其地位要低于领军将军。

南朝的中军还包括太子东宫宿卫兵。由于太子的储君地位,东宫兵实力很强,如宋太子刘劭时,“东宫实甲万人……置兵与羽林等”[9] 。东宫设太子詹事一人,职比尚书令及领军将军,总领东宫军政。东宫兵自成系统,不隶领军,但有战事时,须接受皇帝调遣出征。

中军的总兵力不见于记载,但一般认为数量很少。然而从历代的几次出征看,其总兵力也颇为可观。《南齐书·崔慧景传》记其反叛时,“台遣中领军王莹都督众军……实甲数万……又遣右卫将军左兴盛率台内三万人,拒慧景于北篱门。”实际上,南朝各代的开国君主,都是在前朝出任领军将军掌握了中军后,才得以篡权自立的。这说明中军在当时颇具实力,并足以左右政局。

魏晋以降,尚书省成为封建王朝的中枢行政机关。南朝六曹尚书中设有五兵尚书一职,专总兵事。五兵尚书下辖中兵、外兵、骑兵等曹郎,分头理事。刘宋曾一度废置五兵尚书,但中兵、外兵二曹郎不废[10]。有战事时,皇帝颁诏,尚书下符,调遣全国军队[11]。

封建王朝是皇权政治。除特殊时期外,军事领导机构要对皇帝负责,最高权力在皇帝手中。为了加强对军队的控制,南朝君主在利用寒人掌机要的同时,更设置制局监这一机构,专掌军事。《南齐书·倖臣传序》云:“领武官,有制局监,领器杖兵役,亦用寒人被恩幸者。”其制,“爰及梁、陈,斯风未改”[12]。此机构宋世已有,时称为外监,刘宋以降,仍有此称[13]。制局监权力甚大,《南史·思倖传论》云:“自宋中世以来……制局小司,专典兵力,云陛天居,亘设兰绮,羽林精卒,重屯广卫。至于元戎启辙,武候还麾,遮迾清道,神行按辔,督察往来,驰骛辇毂,驱役分部,亲承几案,领、护所摄,示总成规。若征兵动众,大兴人役,优剧远近,断于外监之心,谴辱诋诃,恣于典事(外监属官)之口。”由此,制局监成为与领、护将军平行的军事机构,而因其与君主的亲密关系,更是常常凌驾于正常军事机构之上。南齐吕文度“为外监,专制兵权,领军将军守虚位而已”[14]。时“殿内军队及发遣外镇人,”其“悉关之, 甚有要势”[15]。但如领军将军得君主信任时,也或使制局监隶于其下。宋赵伯符出任领军将军,“先是,外监不隶领军,宜相统摄者,自有别诏,至此始统领焉”[16]。又宋孝武帝去世前,也曾遗诏将外监事委以领军将军王玄谟[17]。制局监之设,虽加强了君主对军队的控制,却也带来了指挥系统混乱及小人专权等弊病。

南朝的地方军事领导机构包括都督与州郡两个系统,其所拥有的军队称为外军。

魏晋以降至于南朝,都督的设置已成定制。南朝都督略同于两晋,仍按权力大小分为使持节、持节、假节三种,以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又次之[18]。都督概兼刺史,下设府、州两套办事机构,掌管一州或数州军事并兼理民政,成为居于州之上的地方军政长官。都督拥有的兵力颇为可观,所谓“群蕃岳峙,锐卒精旅,动有万数”[19]。宋世沈攸之任都督荆湘等八州诸军事,麾下更是有“战士十万,铁马二千”[20]。都督军队的性质是中央正规军,其主要来源便是中央的配给。”《宋书·始兴王刘濬传》记其出为都督南徐竟二州诸军事,“及出镇京口,听将扬州文武二千人自随。”同书《臧质传》记臧质为都督江州诸军事,自建康“之镇,舫千余乘,部伍前后百余里。”宋孝武帝也曾以“义兴太守垣阆为兖州刺史,配以羽林禁兵”[21]。南齐庐陵王萧子卿出为都督南豫等三州军事,“之镇,道中戏部任为水军”[22]。陈后主时,也曾“擢施文庆为都督、湘州刺史,配以精兵,欲令西上”[23]。有时朝廷派中军出讨,即留于方镇而转为都督军队。《宋书·萧思话传》记其自京师率精甲三千助镇彭城,不久即转为监徐兖等地诸军、兖徐二州刺史,其所领遂成都督军队。需要时,朝廷要重新调配都督军队。宋文帝时,“欲大举北讨,以襄阳外接关、河,欲广其资力,乃罢江州军府,文武悉配雍州”[24]。《南齐书·崔慧景》记其出任都督梁等四州军事,朝廷“勅荆资给发遣,配以实甲千人,步道从襄阳之镇。”

朝廷有权调动都督,对他们也常有些具体的限制。宋初,“朝廷大举北讨,使诸镇各出兵”[25]。宋文帝讨谢晦,诏都督益宁二州诸军事张茂度出兵袭江陵,其进军迟缓,被“代还京师”[26]。宋孝武帝曾明令:“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27]南朝某些时期的都督,“攻日战时,莫不仰听成旨”。[28]“自非临军战阵,不得专杀”[29]。这都是对都督的限制。然而都督既已为一方军政长官,某些大州的实力又足以与中军相匹敌,完全有条件抗命不遵,乃至起兵谋兵谋叛。因而南朝方镇举兵向阙者,史不绝书。

南朝州郡皆有兵,州郡兵属地方军队。州君是都督之下的地方军事机构。州刺史诸掾属中有祭酒从事一职,专掌兵事[30]。但州兵的指挥权在刺史手中。郡守之下设郡尉一人,亦掌兵事[31]。郡兵的指挥权亦握于郡守手中,但其要听命于所属刺史。州郡兵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地方治安,但需要时亦须出征作战。州郡各领兵不等,以郡来说,多者数千,少者数百[32]。州郡守所属都督指挥[33],亦直接听命于中央[34]。

综上可知,南朝军队的指挥系统可谓叠床架屋。从中央来说,有领、护军将军,有五兵尚书,又有制局监。北外,皇帝还常常亲自指挥,“遥制兵略”[35]。将帅出征要“仰听成旨,”[36]临战,皇帝还要使人“衔中旨,临时宣示”[37]。指挥系统的这种状况给将帅造成极大牵制,直接影响某些战事的结局。尤其是皇帝的“悬授兵略”[38],常常是“诏从远来,事势已异[39]。而将帅却要依诏而行,这是严重违背战争规律的。宋初北伐,东路军失败后,收复的碻磝已不可守。但宋文帝却诏令不许退兵,幸亏将领沈庆之坚持抗诏退兵,宋军才免于全军复没。北宋司马光在记此事时说:“上(宋文帝)每命将出师,常授以成律,交战日时,亦待中诏,是以将帅趑趄,莫敢自决……此其所以败也。”[40]这无疑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二、南朝军队的编制及军兵种

南朝军队的编制序列为军、幢、队、什、伍等单位。

最高一级编制单位是军,军设军主、军副各一人。当时戍守作战,皆以军为单位。《宋书·沈攸之传》记殷孝祖为前锋都督出征,”前锋有五军在虎槛,五军后又络绎继至。”《南齐书·魏虏传》记南齐在边地设防,“梁山置二军,南置三军,慈姥置一军,洌州置二军,三山置二军,白沙洲置一军,蔡洲置五军,长芦置三军,菰浦置二军,徐浦置一军。”一军所统兵数,史籍没有明确记载,但据零散史料,可推知其大概。《南齐书·豫章王萧嶷传》云其“遣帐内军主戴元孙二千人随薛道渊等俱至石头。”齐末萧衍攻建康,“东昏石头军主朱僧勇率水军二千人归降”[41]。《梁书·萧方等传》记侯景之乱时,荆州刺史萧绎“遣步骑一万,使援京师。”《陈书·淳于量传》记此事云:“《萧绎》凡遣五军入援京师,量予其一。”五军有兵一万,则一军二千人。以上诸军,皆统兵二千人。又《宋书·沈攸之传》记刘休范反叛时,沈攸之遣”军主孙同,沈怀奥兴军驰下,受郢州刺史晋熙王燮节制。”同传后载尚书讨沈攸之符谓此事云:“修之任居上流,地广兵强……裁遣弱卒三千,使就郢州”。宋明帝平定刘子勋之乱,军主郭季之、荀僧韶曾率军三千,声援沈攸之[42]。萧赜在此役中,也曾遣“军主张应期、邓惠真三千人袭豫章”[43]。二军主统兵三千,则一军为千五百人。此外,还有一军统兵千人的记载。宋世,军主王敬则隶于刘怀珍麾下出征,领兵千人[44]。陈显达任军主时,也曾“领千兵守下邳”[45]。根据以上史料,是当时正常编制的军所统兵力有二千、一千五百、一千三种情况。其实这与当时置兵情况正好吻合。东晋南朝承西晋旧制,诸王国根据户数分为大中小三等,“大国置上、中、下三将军……次国置中、下二将军,小国置将军一人”[46]。依据晋制,”大国中军二千人,上、下军各千五百人;次国上军二千人,下军千人”[47]。可见自西晋以至南朝,军素来有二千人、一千五百人、千人之分。

军以下的单位是幢,幢设幢主、幢副各一人。幢介于军、队之间,故常“军幢”、“幢队”并称[48]。宋江州刺史刘骏讨刘劭时,曾“分麾下以为三幢,(刘)道隆与中兵参军王谦之、马文恭各领其一”。[49]这里的麾下,当然不是指其所统全部军队,而是指其直属一军。关于幢主,有学者认为其地位低微。但细考细斟,似乎并非如此。《宋书·蒯思传》谓其”以宁远将军领幢”。宁远虽为小号将军,但当时以小号将军出任军主却不在少数。同书《邓琬传》又记:“正员将军幢主卜伯宗、江夏国侍郎幢主张涣力战没阵。”“军主朱铺之、申谦之、张灵符并失利,辅之副正员将军皇甫仲远、谦之副虎贲中郎将徐稚宾并没”。正员将军即殿中将军[50],与殿中员外将军对称。幢主卜伯宗身分为殿中将军,为宫廷宿卫将领,地位当然不低。况且军副皇甫仲远也不过是正员将军。从上述刘骏麾下分为三幢看,一幢所统兵力当不会太少。《宋书·南平王刘铄传》记幢主王阳儿曾大破魏军步骑二千人,也说明其后力不弱。那么具体有多少呢?《宋书·殷琰传》记云:“幢主杨仲怀领五百人居前……所领五百人死尽。”则一幢有兵五百人,证之一军分为三幢,似也合乎情理。同时《魏虏传》又云:“城内有虏一幢,马步可五百。”此虽指魏军,但可作南朝军队的参证。

幢以下的单位是队,队设队主、队副各一人。一队所统兵力亦不见于明确记载,从零散史料推测,大约有兵50人。西晋大驾卤簿仪制记步骑兵卒,皆为每队50人[51]。“兼用汉魏之礼”的刘宋[52],在此类仪制上应与晋制相同。又《宋书·江夏王刘义恭传》云:“诸镇常行,车前后不得过六队,白直、夹毂不在其限。”如以50人为一队,则六队为300人。再加上“格置三百许人”的随身白直[53] 、 夹毂, 多者已约600人。而王国置军,西晋下国仅有兵1500人[54], 南朝王国领兵一般已少于西晋。因而诸王所从为600人是与当时情况相吻合的, 则一队50人也是可信的。又《宋书·王僧达传》记其为征虏将军、吴郡太守,置佐领兵,“台符听置千人,辄立三十队,队八十人”。正因为其所领每队数及每队人数皆超出常制,史家才特地将其数目标出。与王僧达职衔相同的龙骧将军、鄱阳太守虞丘进,曾“统马步十八队,于东道出鄱阳”[55]。如以50人为一队,再加上随身亲兵,则其领兵1000人左右,正好符合“台符听置千人”的规定。

队以下是什、伍等传统建制。《宋书·卜天兴传附卜天生传》云:“天生为队将,十人同伙”。伙即什,以下为伍。

以上所述为南朝军队正常建制下的大体情况。然而由于当时战争频繁,也常有一些特例,此处不予详论。

南朝军队主要由水、步、骑等兵种组成。

南朝的地理特点是江河湖泊星罗棋布,水位便利,又先后以黄河、淮河、长江为守,因而其水军极为发达。当时出兵,或以舟师为主,或必辅以舟师。宋初北魏南进,太子刘劭总统水军,“陈舰列营,周亘江畔,自采石至于暨阳,六七百里,船舰盖江,旗甲星烛”[56]。梁代侯景作乱,诫嘱手下说:“西人(指荆州军)善水战,不可与争锋”[57]。南朝的水师比之前代有了很大发展,一是战船种类增多,二是攻守战具有了进步。当时战船见于史籍的,有平虏、金翅、青龙等大型战舰,又有蒙冲、斗舰等小型战舰,还有拍舰、火舫、水军等专用战舰。大型战舰一般有重楼,高达十余丈乃至二十丈,故又称楼船。船四周设防护女墙,上开有弩窗矛穴,甲板上置有抛车,可以抛掷垒石[58]。由于楼船既可近搏又可远攻,颇具威力,所以虽然它“忽遇暴风,人力莫能制,此亦非便于事,然为水军不可不设以成势”[59]。蒙冲战舰以生牛皮蒙体,不畏矢石,船仓开设制棹孔,水手可隐身舱内,前后左右皆有弩窗矛穴,敌人不能近。由于此船防护性能好,行进疾速,常用来冲锋破阵。斗舰设有多重防护女墙,用作与敌正面冲杀[60]。此外,还有名称各异的小型战船。梁末侯景之乱时,侯景水军有鸼千艘……两边悉八十棹,棹手皆越人,来去趣袭,捷过风电”[61]。鸼看来是轻型战船,应是唐杜佑《通典》中所云“走舸”一类。此类船上设防护女墙,“置棹夫多战卒少,皆选勇力精锐者,往返飞鸥,乘人之不及”[62]。专用战舰中,拍舰实即古代砲舰,火舫、水车等,大约是用于火攻及其他用途。

南朝水师攻守战具的进步,最突出的表现是新型武器“拍”的使用。拍是一种什么样的武器?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以下结合史料作些探讨。《陈书·侯安都传》记其讨留异叛军,”引船入堰,起楼船与(留)异城等,放拍碎其楼雉。”同书《华皎传》记云:“官军以大舰拍之,贼舰皆碎,没于中流。”同书《欧阳頠传》云:“定州刺史章昭达乘平虏大舰,中江而进,发拍中于贼舰。”又《华皎传》:“淳于量、吴明彻等募军中小舰,多赏金银,令先出当敌大舰,受其拍。贼舰发拍皆尽,然后官军以大舰拍之。”综上,南朝水军使用的拍,是置于大型战舰之上,可以连续击发出去,发出后可能击中也可能击不中,并经一段时间可能用尽的武器。其具体形制如何呢?《通典·兵典十三》记楼船云:“置抛车垒石铁汁。”抛车即抛石机,是利用杠杆原理抛射垒石等物的远程投射兵器,威力很大。从这一点说,拍的性能与抛车很相近,二者有可能本为一物。实际史籍中常“抛车‘、“拍车”二词混用。《陈书·黄法传》云:“于是乃为拍车及步舰,竖拍以逼历阳”。《南史》同传则云:“于是为抛车及步舰,竖拍以逼之。”西晋未杜弢义军曾“以桔槔打没官军船舰”[63]。而抛车正是“中立独竿者,如桔槔状”[64]。大约抛车一类装置自那时已在战船上使用,而南朝所谓的“拍”也应是从此发展而来。拍舰则大约是设置若干抛石机而从远处轰击敌船的专用战舰。古代抛石机又称砲,故拍也径称为砲。《陈书·黄法传》云:“施拍加其楼堞。”《南史》同传则云:“砲加其楼堞。”因而拍舰实即古代砲舰。

步兵也是南朝军队的兵种。当时攻伐征战,宿卫守边,都以步兵为主力,有时水军弃舟登岸,即成步兵。[65]步兵在南朝军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骑兵因其速度快、冲击力强,是古代战斗力最强的兵种。骑兵也是南朝军队的主要兵种,但由于地理环境及马匹资源的原因,其远不如水、步二兵种那样发达。当时出兵征伐,常以步骑协同作战。宋文帝世,曾遣骁将军段宏率精骑8000人,配合右将军到彦之北伐[66]。各代讲武练兵,也均有骑兵参加。齐武帝为太子时,“于曲阿后湖斗队,使(萧)晃御马军”[67]。《南齐书·周盘龙传》云:“世祖数讲武,常令盘龙领马军。”由于南朝境内大部分地区不产马匹,其马匹资源极为贫乏。像素称兵马重镇的雍州,在萧衍起兵时也仅集得“马千余”[68]。沈攸之经营荆州多年,有战士十万人,却只有战马2000匹[69]。而这已是南朝强藩拥有战马的最高数字。中军拥有的骑兵,从几次出兵数量看,亦不过万人左右。因此,当时人在论及南北形势时,曾有“马步不敌,其日已久”的说法[70]。说明南朝军队在脱离了适宜水军的地理环境后,就要以步兵为主了。

三、南朝军队的训练、装备及军械供应

由于当时南北对峙,战争频仍,南朝各代都比较重视军队的训练。

中军的训练一般在京师建康进行,训练时皇帝亲临,颇具规模。宋文帝时,曾多次“依故事肄习众军,兼用汉魏之礼”[71]。后又于建康修建宣武场,用以操练步骑兵。此后,宣武场成为南朝中军训练的场所。元嘉二十五年(448),宣武场建成。宋文帝“大习众军”[72], 命朝臣百官都临场观礼。时诸军“遣屯市围。领军将军一人督右甄,护军将军一人督左甄,大司马一个居中,董正诸军,悉受节度”[73]。规模极为可观。宋孝武帝世,又在玄武湖“大阅水师,并巡江右,讲武校猎”[74]。玄武湖从此成为南朝训练水军的场所。齐武帝时,多次在宣武场及玄武湖校阅步骑及水军[75]。梁、陈皆“依宋元嘉二十五年蒐宣武场”[76]。梁代于宣武场操练中军时, “皇帝乘马戎服”[77],亲自参加。陈宣帝时,“大阅武,命都督任忠领步骑十万,阵于玄武湖,都督陈景领楼舰五百,出于瓜步江”,陈宣帝“登玄武观,宴群臣以观之”[78],陈后主也曾“幸玄武湖,肆舻舰阅武”[79]。中军训练时,不仅操练队形,骑射围猪,还要分队比试武艺。《南齐书·周盘龙传》云:“世祖数讲武,常令盘龙领马军,校骑骋矟。”

外军的训练,一般由各方镇都督刺史主持。梁武陵王萧纪为益州刺史,“九日讲武,躬领幢队”[80]。又梁豫州刺史夏侯夔“在州七年……有部曲万人,马二千匹,并服习精强,当时之盛”[81]。所谓“服习精强”,当然是训练有素的结果。

军队的装备,主要指兵器铠甲、攻守战具等等。南朝时期,兵器铠甲、攻守战具的制造、贮存、供应等皆由中央设专门部门负责。

当时使用的兵器,还是传统的弓弩刀剑矛槊等,而其中以弓弩矛槊最为常见。或许是与水军发达的特点有关,利于水战的弓弩在南朝的使用极为普遍。刘裕北伐时,先锋朱超石“先以软弓小箭射虏”,然后“百弩俱发,又选善射丛箭射之”[82]。宋末,萧道成御北魏军,命军主高道庆“将数百张弩浮舰淮上,弩一发数百箭俱去,虏骑相引避之”[83]。梁末陈霸先引导兵讨侯景,有“甲士三万人,强弩五千张”[84]。除传统的弓弩外,南朝还出现一种“万钧神弩”,或称“神弩”、“神锋弩”[85]。刘裕与卢循作战时,“军中多万钧神弩,所至莫不摧破”[86]。《南齐书·萧子响传》记其与台军对抗时,“将万钧弩三、四张宿江堤上”,“于堤上放弩,亡命王充夫等蒙楯陵城,台军大败。”显然,万钧弩不同于一般的弩,杀伤力很大,而且在当时使用很普遍。1960年,江苏南京市曾出土一件南朝大型铜弩机,长39厘米、宽9.2 厘米、通高30厘米,复原后其弩臂长2米以上[87]。此弩应属宋弩, 也即杜佑所说的车弩一类[88]。万钧神弩大约就是这一类弩。矛槊本为一物,槊又作“矟”。东汉刘熙《释名》云:“矛,冒也,刃下冒也,长三丈。长丈八尺曰矟,马上所持,言其矟矟便杀也。”南朝时没有刘熙讲的这种区别,步、骑所用皆称矟,因有步矟马矟之称。《宋书·武帝纪》云:“朱龄石所领多鲜卑,善步矟。”同书《沈攸之传》云:“世祖以其善战,配以仇池步矟。”又同书《殷琰传》:“(刘)顺幢主樊僧整与台马军主骠骑中兵参军段僧爱交矟斗。”《南齐书·长沙王萧晃传》云:“世祖尝幸钟山,晃从驾,以马矟刺道旁柘蘖。”梁武帝时,“少府秦新造两刃矟,长二丈四尺,周一尺三寸。高祖因赐(羊)侃马,令试之。侃执矟上马,左右击刺,特尽其妙”[89]。根据上述史料,可知南朝的矟就是矛,其尺寸也不限于一丈八尺,而且其击刺使用有一定的技法。值得注意的是,矟在当时不仅用于近战博杀,临战应急还常变通为射远兵器使用。《宋书·朱龄石传附朱超石传》记朱超石随刘裕北伐,“别赍大锤及千余张矟”,及战时,“乃断矟长三、四尺,以锤锤之,一矟辄洞穿三、四虏”。又《南齐书·高帝纪》记萧道成父萧承之为宋汉中太守时,与氐帅杨难当交战,杨军“皆衣犀牛,刀箭不能伤”。萧承之遂“命军中断槊长数尺,以大斧搥其后,贼不能当。”以断矟击敌大约是当时常用的方法。

当时所用的铠甲仍为传统的铁甲、犀甲等。宋初北伐,西路军与魏军在陕城大战,时魏骑兵势盛,“众军患之,(薛)安都怒甚,乃脱兜鍪,解所带铠,唯著绛纳两当衫,驰突以入敌阵”[90]。又《宋元嘉起居注》云:“御史中丞刘桢奏前广州刺史韦朗于广州所作犀皮铠六领,请免朗官”[91]。犀皮铠即所谓“屠犀为甲给乎专征之服”者[92]。此外,盾也仍是南朝军队的常用装备。宋宗越为队主时,“常刀盾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93]。宋益州刺史刘豪“少工刀盾,勇冠三军”[94]。盾有多种形制。《宋元嘉起居注》云:“御史中丞刘桢奏风闻前广州刺史韦朗莅任虐法,暴浊是彰,于州所造牙楯三十蟠,朱画青绫楯三十五幡,请以见事追免朗所居官”[95]。据考证,彭排也是当时盾的一种,不仅施用于车,也常负于人身以为防卫[96]。南朝的战马也佩有铠甲,前引薛安都临战去掉的马匹“具装”,即是全套的马铠。具装马铠可使战马除耳目口鼻、四肢及尾巴之外的全身都得到保护[97]。刘裕北伐,“使宁朔将军索邈领鲜卑具装虎豹突骑千余匹,皆被练五色”[98]。《南齐书·高帝纪》记其讨伐刘子勋,“时朝廷器甲皆充南讨,太祖军容寡缺,乃编椶(棕)皮为马具装,析竹为寄生(防护马尾部的铠具),夜举火进军。”马铠一时供应不上,只好用棕皮聊以充数。这说明具装马铠是当时骑兵的常备器具。

南朝使用的攻守战具很多,见于史籍的有云梯、轒辒车、冲车、尖头木驴、大蛤蟆车、抛车、木幔等等。其中云梯是一种古老的传统攻具,其构造是“以大木为床,下置六轮,上立双身,身有检梯,节长丈二尺”[99]。专门用来攻城。而轒辒车、尖头木驴、大蛤蟆车等大体为一类攻具,皆以大木为脊骨,上蒙以生牛皮,将士隐蔽其下,可以近敌攻城,敌不能伤[100]。木幔则是“以板为幔, 立桔槔于四轮车上,悬幔逼城堞间,使捷者蚁附而上,矢石所不能及”[101]。

南朝时期,军器的制造由少府(梁陈称少府卿)所属尚方负责。宋齐两代,少府设“左尚方令、丞各一人,右尚方令、丞各一人,并掌造军器”[102]。梁陈时代,设左、中、右三尚方掌军器制造[103]。由于尚方掌造兵器,故齐始安王萧遥光作乱时便于“东冶出囚,尚方取仗”[104]。尚方之下又设有东冶、南冶等机构,具体负责冶铸兵器。 宋齐两代设东冶令、丞各一人,南冶令、丞各一人[105]。梁陈两代则有东、西冶,设东、西冶令丞[106]。《通典·职官九》云:“梁、 陈有乐、西冶。”其注云:“东冶重,西冶轻,其西冶即宋、齐之南冶。”看来铸造兵器以东冶为主,南冶、西冶次之。南齐戴僧静曾请示齐武帝,“以锻箭用铁多,不如铸作。东冶令张侯伯以铸钝,不合用,事不行”[107]。梁末侯景作乱前,曾“以台所给仗多不能精, 启请东冶锻工,欲更营造,勅并给之”。[108]中央以外, 地方上各州也有修造军器的机构,称为作部。宋竟陵王刘诞谋反,便曾“焚兵籍,赦作部徒系囚”[109]。宋黄回因罪“为台军主谢承祖所录, 付江州作部”[110]。南齐晋安王萧子懋在萧昭业即位时,” 见幼主新立,密怀自全之计,令作部造器仗”[111]。此外,荆州、 郢州等地都设有作部。《宋书·百官志》云:“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置冶令,或置丞,多是吴所置。”各州作部大约即依上述地区而设。

南朝各代都在中央设有南、北二武库,专用来贮存军器。少府修造兵器完毕,便运入武库保存。武库设有武库令一人,掌管武库军器[112]。南朝尚书诸郎中有库部郎一人,专司武库军器诸事, 武库令即其下属。宋文帝世,顾琛为库部郎。时正当宋军大败于北魏之后,“武库为之空虚”[113]。某次宋文帝设宴,“有荒外归化人在坐,上(宋文帝)问琛:‘库中仗犹有几许?’琛诡答:‘有十万人仗’。旧武库仗秘不言多少,上既发问,追悔失言。及琛诡答,上甚喜”[114]。 从以上记载看,尚书郎确掌武库军器事。特殊情况下,库部郎也掌修造军器事。陈宣帝世,因“戎储空匮,乃转(萧)引为库部侍郎,掌知营造弓弩矟箭等事。引在职一年,而器械充牣[115]。 各州作部所造军器或上交中央,或留于当地府库,但要由中央统一管理,需要时从镇库中真接拨用。宋沈攸之为荆州刺史,“荆州作部岁送数千人仗,攸之割留,簿上供讨四山蛮”[116]。所谓“岁送数千人仗”, 是荆州作部应上交中央的军器,沈攸之将其割留后,要以“供讨四山蛮”为托辞哄骗中央。齐高帝时,以崔慧景为南梁、南秦二州刺史,即“勅荆州资给发遣,配以实甲万人”[117]。宋世,“朝廷疑惮沈攸之,密为之防,府州器械,皆有素蓄”[118]。而实际上, 各州作部的军器制造诸事亦须听命于中央,齐武帝便曾“敕荆、郢二镇,各作五千人阵”[119]。

南朝各代,对兵器甲仗的控制极为严格。将帅出兵,都是临时配以兵器甲仗。萧梁时,萧宏统兵北伐,因他是梁武帝之弟,“所领皆器械精新,军容甚盛,北人以为百数十年所未有”[120]。宋世, 桂阳王刘休范反叛,逼京师。由于“事起仓卒,不暇得更处分,开南北二武库,随将士意取”[121]。梁末侯景之乱,也是因为事起仓促, “军人争入武库,自取器甲,所司不能禁”[122]。这两次因为意外变故, 所以将士才自己取拿器甲,而在正常情况下,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各代中央对兵器严格控制的另一个办法是严禁诸王及方镇将帅擅自制造和私藏军器。前边所提到的宋广州刺史韦朗便因私造铠甲、盾牌而被御史中丞奏免。又《南齐书·长沙王萧晃传》记萧晃“罢徐州还,私藏数百人仗还都,为禁司所觉,投之于水。”又梁邵陵王萧纶“初镇京口,大造器甲,颇涉声论,投之于江”[123]。 可见当时对于私造及私藏兵器甲仗的禁令是非常严厉的。

注释:

[1]《宋书》卷40《百官志下》谓五校尉、 三将自江左以下不领营兵,但从史传记载看似仍领兵。参见《南齐书·萧谌传》、《梁书·武陵王萧纪传》。

[2]《宋书》卷3《武帝纪下》。

[3]《南齐书》卷23《褚渊传》。

[4]《南齐书》卷26《百官志》。

[5]《梁书》卷42《臧盾传》。

[6]《宋书》卷44《谢晦传》。

[7]参见陈勇《刘宋时期的皇权与禁卫军》, 载《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

[8]《宋书》卷57《蔡廊传》。

[9]《宋书》卷99《元凶刘劭传》。

[10][102][105][112]《宋书》卷39《百官志上》。

[11]参见《宋书·谢晦传》、《宋书·王僧达传》等。

[12]《南史》卷67《思倖传序》。

[13][14][15]《南齐书》卷56《吕文度传》、《南史》卷67《茹法亮传》。

[16]《宋书》卷46《赵伦之传附赵伯符传》。

[17]见《宋书》卷61《江夏王刘义恭传》、卷76《王玄谟传》。

[18]参见《宋书》卷81《刘秀之传》、卷83《黄回传》,《南齐书》卷75《垣崇祖传》、《张敬儿传》。

[19]《宋书》卷51《临川王刘道规传》。

[20][45][69]《宋书》卷74《沈攸之传》。

[21][24][109]《宋书》卷79《竟陵王刘诞传》。

[22]《南齐书》卷40《庐陵王萧子卿传》。

[23]《南史》卷77《施文庆传》。类似记载又见《宋书·桂阳王刘休范传》、《南齐书·焦度传》等。

[25][90]《宋书》卷77《柳元景传》。

[26]《宋书》卷53《张茂度传》。

[27][29][74]《宋书》卷6《孝武帝纪》。

[28][35][36][72]《宋书》卷5《文帝纪》。

[30][31]《宋书》卷40《百官志下》。

[32]参见《梁书·刘潜传》、《宋书·索虏传》。

[33]参见《宋书》卷87《萧惠开传》。

[34]参见《宋书·明帝纪》、《南齐书·南夷传》。

[37][38]《宋书》卷94《思倖徐爰传》。

[39][70]《宋书》卷77《沈庆之传》。

[40]《资治通鉴》卷126《晋纪》文帝元嘉二十八年。

[41][68]《梁书》卷1《武帝纪上》。

[42]《宋书》卷84《邓琬传》。

[43][75]《南齐书》卷3《武帝纪》。

[44]《南齐书》卷26《王敬则传》。

[46]《陈书》卷28《后主十一子传》。

[47]《晋书》卷24《职官志》。

[48]参见《宋书》卷6《孝武帝纪》,卷99《二凶传》。

[49]《宋书》卷45《刘怀慎传附刘道隆传》。

[50]《宋书》卷91《卜天兴传附卜伯宗传》云“伯宗为殿中将军。大宗泰始初领幢……战没。”

[51]《晋书》卷25《舆服志》。

[52][71][73]《宋书》卷14《礼志一》。

[53]《南齐书》卷22《豫章王萧嶷传》。

[54]《晋书》卷14《地理志上》。

[55]《宋书》卷49《虞丘进传》。

[56][66]《宋书》卷95《索虏传》。

[57][108]《梁书》卷56《侯景传》。

[58][59][60][62][64][88][99][100][101]《通典》卷160 《兵典十三》。

[61]《梁书》卷45《王僧辩传》。

[63]《晋书》卷66《陶侃传附陶舆传》。

[65]参见《陈书》卷8《周文育传》、《侯安都传》。

[67]《南齐书》卷35《长沙王萧晃传》。

[76][77]《隋书》卷8《礼志三》。

[78]《陈书》卷14《南康王陈昙朗传附陈方泰传》。

[79]《陈书》卷6《后主纪》。

[80]《南史》卷53《武陵王萧纪传》。

[81]《梁书》卷28《夏侯亶传附夏侯夔传》。

[82]《宋书》卷48《朱龄石传附朱超石传》。

[83][116]《南齐书》卷1《高帝纪上》。

[84]《陈书》卷1《武帝纪上》。

[85]参见《梁书》卷10《杨公则传》。

[86][98]《宋书》卷1《武帝纪上》。

[87][97]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中国古代兵器分册》。

[89][122]《梁书》卷39《羊侃传》。

[91][95]《太平御览》卷356引《宋元嘉起居注》。

[92]《太平御览》卷356引《抱朴子》。

[93]《宋书》卷83《宗越传》。

[94]《太平御览》卷356引《宋略》。

[96]见周一良先生《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宋书〉札记》。

[103][106]《隋书》卷26《百官志上》。

[104]《南齐书》卷45《始安王萧遥光传》。

[107]《南齐书》卷30《戴僧静传》。

[110]《宋书》卷83《黄回传》。

[111][119]《南齐书》卷40《晋安王萧子懋传》。

[113][114]《宋书》卷81《顾琛传》。

[115]《陈书》卷21《萧允传附萧引传》。

[117]《南齐书》卷51《崔慧景传》。

[118]《南齐书》卷24《柳世隆传》。

[120]《梁书》卷22《临川王萧宏传》。

[121]《宋书》卷79《桂阳王刘休范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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