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莫阿蒂泽燃煤电站项目位于莫桑比克泰特省露天煤矿矿区,泰特省的地下埋藏着世界级的焦煤资源,吸引了淡水河谷、力拓、英美资源等外国大型煤矿公司。这些大型矿业公司通过与莫桑比克政府签订各自采矿区域的特许开采经营权协议,控制了该区域的煤矿开采。但当地市政、能源、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限制了采矿业的发展。因此,当地矿业公司需要自行建造坑口燃煤电站以保证采矿的需求。
在此背景下,淡水河谷公司与沙特ACWA power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决定在该矿区投资建造一座300MW燃煤电站。项目股东采用项目无追索融资方式(nonrecourse project finance)建设该项目,在莫桑比克当地注册了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项目公司(project company)作为项目的借款人。
由于项目融资的原则是贷款人基于项目运营后预期产生的现金流对项目可融资情况进行信用评价,而不是基于项目股东自身资产或资信情况。信贷抵押物主要是项目自身资产,以及能给项目带来现金流量的各种合同协议,包括:特许经营权、购电协议、各种保险、信用担保、EPC与运维合同等。其核心是贷款协议基于项目本身的技术和经济性能、偿债和赢利能力,而不是基于项目股东的信用支持和项目有形资产的价值。
最典型特征就是在各个项目参与方之间分摊风险,尽最大可能把项目公司自身的风险与项目股东的风险隔离开。这种融资模式要求在建设期间将于建设有关的风险尽快的转移到EPC承包人身上,要求项目工期、质量、和成本具备高度的确定性。因此融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对项目整体设计基准点选择的要求和总体设计规范和标准选定原则,与中国公司遇到的常规项目有较大差异。
二、项目设计基准点和考核工况的选定
按我国设计规范,一般常规火电项目往往选择项目所在地常年平均环境温度、平均湿度、大气压对应的汽轮机背压工况(低背压、高效)作为电厂设计基准点和性能考核点,即设计工况。将夏季极端高温下的高背压(低效)工况作为校核工况。
本项目位于运行环境较差的莫桑比克境内,为了可靠估算在常年极端气温下项目的运行成本,从而保证融资决策时项目现金流预测的可靠性,业主要求将设计基准点定在常年平均高温值41.8°C,并将此温度下对应的汽轮机背压(高背压工况)作为全厂系统设计的基准点和性能考核点。
这就要求设计院各专业和主机厂家转变常规设计和设备选型思路,适应业主要求,做好系统设计和主辅机设备选型。在各系统和主辅设备的设计选型中要充分考虑设计裕度。要在成本控制和性能要求之间做好平衡。在满足合同要求的前提下,使价格具备竞争力。
按国内火电行业性能考核和验收规范,一般将设计环境条件下汽轮机额定输出功率(100% TMCR)对应的、发电机在额定功率因素、额定氢压(氢冷发电机)下输出功率作为机组最大连续功率,也即机组铭牌功率。将机组在设计环境条件下,输出的铭牌功率时的机组净热耗率作为合同中约定的性能保证值,此工况称为机组保证热耗率的考核工况。
由于发电机组系统设计和主辅机选型都是在100% TMCR(满负荷)工况下进行的,因此将此工况下的机组净热耗作为合同保证值和考核罚款指标是合理的。但本项目由于建设地点和项目融资的特殊性,机组有可能较长时间在部分负荷下运行,为可靠准确的预测项目在部分负荷时的运营成本和现金流量,以对项目的还款能力和赢利能力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项目业主要求投标人,除100%TMCR(满负荷)工况外,必须提供机组在部分工况:即75% TMCR,50%TMCR工况下的全厂净热耗作为性能保证值和考核罚款指标。
这就对投标人带来了很大的技术挑战和罚款风险。原因是机组的主辅机选型和系统设计都是以100% TMCR工况为基础的,火电厂涉及规模庞大的设备和专业系统集成。很多设备厂家无法准确提供部分负荷下的性能指标,设计院做系统设计时也无法准确计算出部分负荷下的厂用电消耗指标,而业主又将提供部分负荷下的净热耗指标作为强制性要求和拒标条件。
我公司作为唯一的国内投标人考虑到作为竞争对手的其他国外投标人在这一问题上是处于同于水平线上的,中国在火电行业的设计制造能力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我们难以准确提供的数据,竞争对手也同样困难。公司投标团队召集设计院和主机厂各专业专家,在指标竞争力和罚款风险两方面反复平衡,最终给出了部分负荷的性能保证指标。事后证明,这一策略是正确的。部分负荷保证指标考核虽然在国内项目比较罕见,但我国作为火电大国,积累了大量火电机组设计制造运行经验,经过风险控制和权衡,还是可以就机组部分负荷提供较为可靠的保证值的。
三、关于各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选择与确定
根据招标文件和业主的要求,本项目对技术标准和规范选定的可归结为如下三个原则:
原则一:必须采用合同中列明的国际公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主要由美标、欧标、ISO、英标、所在国标准。一律不得采用中国标准和规范。
原则二:如果合同列明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存在冲突和不一致,则按照合同中列明的文件顺序进行罗列解释。
原则三:合同列明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存在冲突和不一致时,根据合同中列明的文件顺序进行罗列解释,在由业主确定罗列出来的最高标准或最适应标准后,由承包商执行。
目前中国国内建设标准尚未很好地实现与国际公认标准全面接轨,要完全满足业主关于标准问题的三个原则性规定有很大困难。为此,我们针对标准问题制定了以下策略:
(一)详细盘点各专业、系统、设备的设计、材料、制造和性能试验标准,确定哪些可以完全按照国际公认标准执行,并将这些标准清楚明确的在合同文件中列明,以避免争议。
(二)业主关于标准的第三个原则性规定,当合同文件列明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存在冲突和不一致时,业主对最终适用标准有裁定权,这对会对承包人执行项目带来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这需要投标人在合同谈判中,对列明的适用标准进行详查,对有可能产生争议的事项,详细地列明拟所采用的标准,并与业主达成一致,尽可能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标准冲突而产生的风险。
(三)对于主要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商要严格选择,业主一般可以接受国际知名供货商或国际知名工程咨询公司列入其合格供货商参考名录的供货商的制造厂标准。在合同谈判中,将这些关键厂家的制造厂标准(Manufacturer's Code & Standard)也作为公认的国际标准列入合同。
(四)对于电网接入、环保、消防等专业标准,设计时应采用所在国标准。这些专业的设计由国内设计院进行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和标准转化问题考虑委托国外设计机构并与当地设计机构合作。
(五)对于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大宗材料(主要是钢筋、型材等)、非承压结构件、低压管道等,应采用中国标准,但应提交中国材料标准与ASTM(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Materials)的对比表供业主批准,证明所采用的中国材料标准不低于相应的美标。
经过与设计院和关键设备材料供货商以及相关专家盘点论证,认为目前国内火电行业各专业、系统、设备的设计、材料、制造和性能试验标准与国际公认标准接轨的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1、热机专业:承压汽水管道可以按ASME设计,采用ASTM材料制作。1.6MPA以下汽水管道可以按美国ASME设计,中国材料制造。烟风煤粉管道可以按美国CE标准设计,采用中国材料制造。支吊架是只能按国内标准、国内材料设计制造。
中国机电类主设备能得到业主认可,应将中国主设备厂家的制造厂标准列入合同中国际公认标准。
2、土建按美国和中国规范计算后比较,然后按统一规范执行,土建设计可以按美国规范进行计算。土建建筑、钢结构主要计算是按国际软件计算,出图按国内标准规范。土建混凝土如烟囱、汽机基础等可以按国内软件计算,国外业主有什么特殊要求可以进行沟通补充。国内土建软件没法按国际标准算,国外工程都只能按国内设计再修改,从功能性上满足业主要求。
3、电气专业应统一采用IEC标准。美国ANSI标准比IEC高,国内使用的较少。应统一明确为IEC标准。电气设备问题不大,国内厂家都可以采用IEC或IEEE标准,但如按ASTM标准比较困难。应明确为IEC或IEEE标准。
4、防腐设计,我国标准很多都是从英美翻译过来的,转换起来并不困难。标准分为两类,设计和设备,设备几乎都是等同IEC,我们可以完全按IEC标准执行。防雷和接地,可以采用美国NFPA,但设计费用和设计周期要成倍增加。消防考虑单独外包给当地公司做。
按国际标准出图方式不一样,出图要求很详细,设计工作量、设计费、设计周期都会大幅增加。
5. 热控电缆导线、电缆桥架材料跟电气一样,热控设备大部分采用国际标准,设计如按国际标准设计,出图很细,如小导管的连接等,工作量很大,设计费、设计周期都会大幅增加。
6.总图专业关系不是太大,没问题。
7.化学专业设计设备和材料标准、膜系统都是进口没问题。系统设计无法做到按国际标准出图设计,需要设计院是将材料列出清册和中外标准对比表,供业主认可。要从整理功能和性能上满足合同要求,加大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8. 水工专业采用美国传热协会标准HEI,设计标准能到达要求。非承压管道都是标Q235材料,要求做阴极保护和防腐,执行标准是国标。水利模型计算可以采用美国水利协会标准AWWA。
9.暖通空调专业可以转换成ASHRAE、 CMACNA、NFPA标准设计。但设计工作量、设计费、设计周期都会大幅增加。
通过对国内设计院所和关键设备厂家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情况的盘点总结,结合项目合同风险管理控制的要求,尽可能减少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关于标准问题的争议和损失。我们在投标和合同谈判过程中尽最大可能细化了明确了各个专业、主要设备及其材料拟采用的标准规范,分成设计、材料、制造安装、性能试验四个部分,与业主反复磋商,最终就标准问题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以上关于标准与规范的谈判成果应该是基于中国承包商可以做到的国际化水平与业主要求之间取得的一个平衡。
四、结束语
随着中国工程企业不断走向国际市场,不可避免的面对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之间存在现实差异, 换用比较通行的说法, 是国内标准尚未很好地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针对适用的标准和规范问题,中国工程企业在国际工程实践中遇到的项目大致可以分成三类:
第一类:中国政府援建或采用中国政府优惠贷款融资建设的项目。此类项目,援建和贷款协议中大多明确了需采用中国标准和规范。中国政府和企业也想借助这些项目成功的案列,将中国建设标准推向世界,扩大中国标准的影响力,使之在更广范围内成为国际市场上可接受的公认标准。
第二类:采用多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融资建设的项目,如亚行或世行贷款项目。此类项目,大多数业主和贷款人对项目建设标准的要求并不苛刻,基本基于国际平均先进水平。等同于或高于国际公认标准的中国标准都能直接被业主接受。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标准问题,协商和沟通的余地也较大。
第三类:私人融资项目,尤其是采用项目融资模式的项目;或高端市场项目,如欧美中东等市场项目。此类项目往往业主在合同文件中对建设标准要求较为详尽、明确、苛刻,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适用标准的争议问题,往往承包商协商解决的可能性较小,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面对此类项目,中国企业应摸清楚项目覆盖的全部专业、主辅设备、材料上,可以按照国际公认标准或满足业主特殊要求的程度。在此基本上与业主展开谈判,应在投标和合同谈判中,尽可能明确所执行标准的细节,从而减少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关于标准问题的争议和损失。该力争时一定要力争,当妥协时也要根据合同风险评估和成本控制估算进行妥协。
参与此类高水平项目,也是给了中国企业更好的适应融入国际标准规范体系的机会,提高了中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中国企业可以通过更多的参与高水平项目,进行国际标准接轨的努力。毕竟, 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标准国际化的趋势任何人都难以抗拒, 中国企业正确的选择只能是理性地看待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异, 并想方设法不断减少差异。如果低于其标准,当然必须要迎头赶上,如果要想使自己的标准成为国际上的权威标准, 则必须按一定的 “国际惯例”和“程序”办事,高水平的建设完全按中国标准实施的国际项目,使中国标准得到更广泛的认可。
论文作者:向楠,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电业》2019年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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