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辞所见“殷人尚右”观念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卜辞论文,所见论文,观念论文,殷人尚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殷商时期人们的方位观念,不仅有了“东西南北”四正的方位概念,而且也有了“东北”、“西南”、“东南”、“西北”等四维的方位概念,再加上“上”、“下”、“左”、“右”、“前”、“后”、“中”等表示方向和方位的词语,可谓“全方位”具备了。研究表明,在这些诸多方位之中,殷人有“重东北方位”和“尚右”等的习尚观念。
对于“殷人重东北方位”,笔者曾步杨锡璋先生后尘加以申说考论。(注:杨锡璋:《殷人尊东北方位》,载《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朱彦民:《殷人尊东北方位说补证》,《中原文物》2003年第6期。)在本文中,企望就“殷人尚右”一说试作析证。古文献中有“殷人尚右”一说,但是甲骨文中的有关材料要比古代文献记载和商代考古资料丰富得多。推究其因,也许是反映形而上的思维观念的东西,在表现殷人精神世界最为充分的占卜活动中会有更多的展示的缘故。
一、以右队为先的军事编制
在甲骨卜辞中,有许多“左”、“右”的辞例,不胜枚举。下列辞例是“左”、“右”同版或与两者相关联的,而且多与当时的军事编制有关。从中可以看出两者关系以及殷人对于左右两个相反方位的不同态度。
1.乙未[卜],贞:立事[于]南,右从[我],中从舆,左从曾?(《合集》5504)
2.乙未卜,[贞]:宰立事[于南],右从我,[中]从舆,左从[曾]?十二月。(《合集》5512)
3.丙申卜,贞:戎马左右中人三百?六月。(《合集》5825)
4.丁酉贞:王作三师右中左?(《合集》33006)
5.其雉众?吉。[右不雉众?王占曰:弘吉。]中不雉众?王占曰:弘吉。左不雉众?王占曰:弘吉。(《合集》35347)
6.癸酉卜,戍伐,右牧毕启人方,戍有?弘吉。[右戍有]?弘吉。中戍有?左戍有?吉。亡?右戍不雉众?中戍不雉众?吉。左戍不雉众?吉。(《屯南》2320)
以上诸辞,是“左”、“右”、“中”三个方位同版的辞例,也都是与商代军队编制有关的内容,如“右师”、“中师”、“左师”、“右戍”、“中戍”、“左戍”等。对于这些军队编制的具体分析,陈梦家先生有言曰:“卜辞说‘王作三师:右、中、左’(粹597),又说马分为‘左、右、中人三百’(前3.31.2)。如此一百人为一队乃殷代师旅的单位。乙辛卜辞在一版之中卜左、右、中之雉众,则此‘众’是分三师的;康丁卜辞有‘众一百’(粹1150)之语,则左、右、中之众各为一百人。”(注: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609页。)杨升南先生认为:“戎马”即驾战车的马,“左右中人的左人即车左持弓者,右人即车右持矛者,中人即御者。按照商周车制,每辆兵车配备三名人员,这左右中三百人,正是一百辆战车上的人数。”(注:杨升南:《略论商代的军队》,载胡厚宣主编《甲骨探史录》,三联书店1982年版。)而刘钊先生释“戎”为“肇”,认为马属于诸兵种中的骑兵,“肇马”即启动骑兵之义。(注:刘钊:《卜辞所见殷代的军事活动》,《古文字研究》第16辑,中华书局1989年版。)至于“戍”字,郭沫若(注:郭沫若:《殷契粹编》,科学出版社1965年版,第643、645页。)、屈万里(注:屈万里:《殷虚文字甲编考释》,中研院史语所1961年版,第127页。)、姚孝遂(注:姚孝遂:《甲骨刻辞狩猎考》,《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版。)诸先生均认为“戍”乃戍守之义;而陈梦家(注: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516页。)、《小屯南地甲骨》编者(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小屯南地甲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000页。)、刘钊(注:刘钊:《卜辞所见殷代的军事活动》。)诸先生则认为“戍”是带兵武官名或军事组织名或戍守边境的军队。总之,它们都与军事活动军队编制相关。
在这些辞例中,除了第3辞之外,其他五辞都是以“右”、“中”、“左”的顺序排列的。这当然不是偶然的,此顺序的排成必定有一种习惯观念在其中,也就是“殷人尚右”的方位观念。至于第3辞中三个方位的排列顺序不是“右中左”而是“左中右”,则完全是一个例外。如何解释这一例外的排列方式,在目前没有更多的依据的情况下,我们也不排除这是一种偶尔笔误的可能性。
7.庚戌卜,王曰贞:其右马?庚戌卜,王曰贞:其左马?(《合集》24506)
8.丁酉卜,其乎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戍?亚立其于右利?其于左利?(《合集》28008)
9.乙未卜,显贞:在宁田,[寅]右赤马其?乙未卜,显贞:左[赤马]其?不。(《合集》28196)
10.翌日王其令右旅暨左旅圣见方,不雉众?(《屯南》2328)
11.……王其以众合右旅……旅臿于舊?吉。在舊。(《屯南》2350)
以上诸辞,是“右”与“左”共版并贞的一些辞例,也大都与商代军事编制有关。如“右马”与“左马”,“右利”与“左利”,“右赤马”与“左赤马”,“右旅”与“左旅”等。对于第7辞中的“左马”、“右马”,郭沫若先生曾认为“盖马种之名也”(注:郭沫若:《卜辞通纂》,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28页。),实际并非如此。刘钊先生云:师、旅、族是军队组织编制,而马、戍与射等则是兵种,“这些左马、右马,当指用于驾车的左马、右马,即所谓‘左服’、‘右服’”(注:刘钊:《卜辞所见殷代的军事活动》。)。其中第8辞,是贞问派人戍守某地,亚(官员)的阵位是在右方还是在左方有利。但宋镇豪先生认为“右利”、“左利”,“似乎脱胎于战斗队列和攻守阵法训练之武舞,序以方位,自当属亚所在列阵中的对应位置”(注:宋镇豪:《从甲骨文考述商代的学校教育》,载《2004年安阳殷商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对第7、9两辞中的“”、“”字,于省吾先生认为应该读作惠,义为驯顺,驯服左右马,使之就范而不悍烈。(注:于省吾:《释其不》,《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28页。)“右旅”与“左旅”,则是指军事编制无疑。“殷代师分为右、中、左(粹597),旅也可能分为右、中、左。”(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小屯南地甲骨》,第100页;又见于肖楠《试论卜辞中的师和旅》,《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版。)
在这些对“左”“右”军事编制并列而问的卜辞中,其顺序也均是“右”者在先而“左”者在后,从无例外者。这种情况,很难是一种偶然的巧合。明显地存在一种以右为先、右贵于左的思想观念在其中。这些关于商代军队战争卜辞中的“尚右”现象,是否就是后世《老子》所言“吉事尚左,凶事尚右”观念的滥觞呢?非常值得研究。
与此相关的,是如下两辞:
12.叀用东行,王受又?叀从上行、左,王受又?叀右,王受又?(《怀特》1464)
13.戊戌卜,扶:缶中行征方?九日丙午遘……(《怀特》1504)
其中出现了“中行”、“东行”、“上行”、“左”和“右”,也应该是与军事行动有关的军队编制。(注:严一萍氏据“贞:勿乎延复行从乃”(金569),认为“行”为“右行,见其《殷商兵法志》(《殷商史记》补录卷二,台北艺文印书馆1989年版,第1525页)。实则甲骨文中左右之“右”者均作“又”形,而从无作“”形者。严氏失之矣。)但是有学者指出,“‘上行左’里的‘上行’亦应是左行,春秋时‘楚人上左’以左为上,郭沫若先生认为徐楚继承殷人文化在南方发展(《粹编》序言),是商代亦以左为上”(注:寒峰:《甲骨文所见商代军制数则》,载胡厚宣主编《甲骨探史录》。)。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这且不说“上行”与“左”该不该连读,单说仅凭“上行左”四字就断定“上行”应为“左行”,就进一步推断“商代亦以左为上”,也太牵强附会了。
还有一些辞例似与军事行伍有关,但其辞义尚不能明了。不过当两者左右并列之时,卜问的顺序也往往是先右后左,以右为尚。如:
14.王……若乙丑允伐右卯暨左卯,隹牝牛?(《合集》16131正)
15.于右?于左?(《合集》28769)
16.甲子贞:我右左?(《合集》33700)
17.叀右?。叀左?吉。(《合集》37520)
18.王族其敦人方邑舊右左其□丁?□丁其舊于之若……右旅……雉……众?(《屯南》2064)
关于第14辞中的:右卯”、“左卯”,学界说解纷纭,如郭沫若先生云:“因卯之字形取义,盖言对剖也。”(注:郭沫若:《卜辞通纂》,第246页。)而严一萍先生则说:“‘左卯、右卯’,即已言卯之为窖藏之所,故祭事之言卯,亦埋祭物之一法也。”(注:严一萍:《甲骨文断代研究新例》,《庆祝董作宾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下册,中研院史语所1961年版,第532页。)丁先生也附和道:“故卯为地下左右室,酉为直井之窖也。”(注:丁:《东薇堂读契记》,《中国文字》新10期,美国艺文印书馆1985年版,第73页。)不知究竟何者为是。至于第15辞中的“右”与“左”,第17辞中的“右”与“左”,究为何义,论者无说。
第16、18两辞,是比较特殊的辞例,即“右”与“左”二字并列相连贞问。两个意思相反的词语并联,是汉语中常见的一种组词方式,如“好歹”、“美丑”、“东西”、“方圆”、“大小”、“上下”、“内外”、“左右”等等。但在甲骨文中,“左”与“右”的并联而称,不做“左右”而作“右左”,这与西周金文和《尚书》、《诗经》等后世文献中以“左右”连言的情况绝对不同。而以“右左”为序之特殊排列,明显是“殷人尚右”、以右为先的方位观念所致。
二、以右卜为用的占卜习尚
甲骨文中所表现的“殷人尚右”观念,不仅见于以上的这些较为明显的辞例内容中,同时也表现在占卜的程式中。
对于商代的三卜制度,宋镇豪先生有过较为详明的研究,他在商代三卜制度中也发现了殷人对右卜的偏爱和重视:“在殷商王朝的甲骨文材料中,有‘元卜’、‘右卜’和‘左卜’之称……‘元卜’、‘右卜’、‘左卜’可以分指三块卜用甲骨,殷王朝行卜,以每次卜用三块甲骨为常制,其甲骨被分别命之为‘元卜’、‘右卜’、‘左卜’;或因由三人同时分别占之以断兆坼吉凶,故‘元卜’、‘右卜’、‘左卜’亦指人,设职以称之……以‘元卜’、‘右卜’和‘左卜’为基本设置的殷商王朝卜官系统,它产生于武丁朝,至武丁之后各朝就已成为常制,大体定型化。‘右卜’和‘左卜’,有时可省称为‘右’、‘左’,而‘元卜’可能是专由殷王亲自担任……显然这里的‘右’者、‘左’者,实即‘右卜’、‘左卜’,由此可见,‘元卜’非殷王本人莫属,‘元卜’是由殷王亲自为之……各类迹象表明,第一卜‘元卜’由王者为之,第二卜似为‘右卜’,第三卜为‘左卜’,右居左上,先右后左……大体都是先言右,后言左,可以反映出殷人是‘尚右’的,这也从另个侧面证实,‘右卜’在‘左卜’之上,‘右卜’应为第二卜,‘左卜’则为第三卜。”(注:宋镇豪:《论古代甲骨占卜的“三卜”制》,《殷墟博物苑苑刊》创刊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据宋先生的统计,甲骨文中关于三卜制度的资料共发现8例:
19.庚申卜,旅贞:叀元卜用?在二月。(《续》1.39.9,即《合集》23390)
20.习元卜?(京人2226,即《合集》31675)
21.己酉卜,大贞:叀右卜用?(《合集》25019)
22.丁卯,右卜,兄不岁用?(《中图》72,即《合集》41496)
23.……右卜……(《京津》2539)
24.右卜。(《合集》28974)
25.……王福……左卜有祟……(《契》730,即《合集》15836)
26.……入商。左卜占曰:入商。(《屯南》930)
实际上不止8例,如果再加上下文所引的“俎刻辞”辞末缀“右”、“中”、“左”的8例,共有16例之多。
27.己未俎[于]羌[三]人卯十牛?左。(《合集》386)
28.丁卯俎于[羌三]人卯十牛?中。(《合集》387正)
29.己未俎于羌三卯十牛?中。(《合集》388)
30.丁酉俎[于]羌三卯十牛?中。(《合集》389)
31.癸卯俎于羌三人卯十牛?右。(《合集》390正)
32.□寅俎[于]羌三[人]卯十牛?右。(《合集》391)
33.癸巳俎[于]羌[三人]卯十牛?右。(《合集》392)
34.癸酉俎于羌三人卯十牛?右。(《合集》394)
上引诸辞,是祭祀祖先神“”的辞例。据郭沫若先生的考证,“”是“義京”二字合文当读京義,当即常羲若常儀,也即帝喾之妃常儀。(注:郭沫若:《卜辞通纂》,第359页;郭沫若:《殷契粹编》,第479页。)而日本学者赤冢忠认为,“”就是“羲和”,也就是“娥皇”。(注:〔日〕赤冢忠:《殷代祈年祭祀形态的复原》上,日本《甲骨学》第九号,1961年8月。)“”既然有如此之高的身份和地位,可见这是一次较为隆重的祭祀,所以用牲较多,牺牲为三个羌人和十头牛。而且在每个贞辞后面都连缀了一个“左”、“中”、“右”字,对于此三字究竟作何种解释,观点不一。
饶宗颐先生对此解释为:“向认‘中’字系卜人中署名,今悟其不然。揣其意,或卜用牲之方位,于左右中何者为宜。”(注:饶宗颐:《殷代贞卜人物通考》,香港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597、598页。)我们以为不妥。此类祭祀卜辞用牲为三羌和十牛,如果以饶先生所云为卜用牲之部位,那么是指何者之部位呢?况且卜辞中卜牲常问其用与不用,未尝见卜问用祭牲之左右中哪个部位的辞例。饶氏的说法,有臆断之嫌。
胡厚宣先生认为,“甲骨文有所谓牛胛骨‘俎刻辞’者,今发现共九例,末署三左三中三右,皆以左中右为一组。有人按其七个日期,每日为左中右一组,共排为七组二十一例”(注:胡厚宣:《关于卜用三骨的佐证》,见载郭沫若《安阳新出土的牛胛骨及其刻辞》,《考古》1972年第2期。)。也未说明“左”、“右”、“中”三字为何义作何用,而且也并不像胡先生所说那样,辞末连缀的“左”、“中”、“右”三字出现的数量均等,而是多少不一。
对于这类卜辞究竟应该如何解释,学界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这可能与商代的占卜制度有关。正如有学者指出,“这种署有右、中、左的牛胛骨记事刻辞,虽不直接关乎占卜制度,但为‘元卜’居中,‘右卜’和‘左卜’居右、左两侧的‘三卜制度’占卜形态,提供了佐证”(注:宋镇豪《论古代甲骨占卜的“三卜制”》。)。或者可以直接地说,它就是三卜制度的一种形式,即对同一件事用右、中、左三骨占卜了三次,也即“左卜”、“中卜”、“右卜”的意思。左右中三卜而定,三占从二的意思,可见殷人对此神祭祀的重视程度。从现有材料统计的结果来看,该类卜辞的三卜情况并不均等,分别为四右三中一左,即右卜的次数较多,中卜的次数居中,而左卜的次数最少。由此可见,虽然三卜之中所贞问的祭祀对象一致,祭祀牺牲一样,牺牲数量相等,只是祭祀的时间和左中右卜次不一样而已,但是祭祀者还是较多地选用或参考了右卜的结果。其中对右卜的偏爱和崇敬,不言而喻。
在后八例之中,我们已经知道了三卜之中右卜的次数居多。而在前八例之中,提及元卜者两次,左卜者两次,而右卜者达四次,右卜出现的次数最多。虽不敢贸然断定用右卜者居多,但从元卜、左卜者鲜见,而且有左卜的辞例中,一次言“有祟”,一次言“入商”,均非吉祥顺利之意。“右卜”在其中的地位即可想见。
其实,正如上举“俎刻辞”中的“右”、“中”、“左”即“右卜”、“中卜”、“左卜”等的省略一样,甲骨文中还有一些“右用”的辞例,当是“用右卜”的省略。如
35.庚子卜,行贞:叀右用?在八月。(《合集》25045)
36.丁卯卜,行贞:叀右用?在十一月。(《合集》24351)
当也是利用“右卜”、以“右卜”为重的证据。可见在商代的占卜制度中,确曾有把“右卜”当作首选用卜的习惯。
三、以右宗为尊的宗庙制度
甲骨文中有“又宗”,学者们多认为此“又宗”之“又”为左右之“右”,即“又宗”者“右宗”也。卜辞内容表明,殷人多于“右宗”中祭祀先祖以祈求降雨,而从不见有“左宗”出现。如下列辞例:
37.贞:即于右宗有雨?其求年,叀……,有大雨?(《合集》28252)
38.……牛……此,有大雨?即右宗,有雨?(《合集》30318)
39.其求火门,有大雨?贞:王其于右宗,有大雨?(《合集》30319)
40.其即于右宗,有大雨?……于……大雨?(《合集》30320)
41.贞:即右宗……(《合集》30321)
42.归于右宗,其有雨?(《合集》30322)
43.于岳求年,有[雨]?大吉。?其岳,有大雨?即右宗有大雨?(《合集》30415)
对于此“右宗”含义,杨树达先生曾以声韵通转而疑“右宗”为“伷宗”,并与“唐宗”等类比,指出“又宗”即雍己之庙也。(注:杨树达:《竹书纪年所见殷王名疏证》,《积微居甲文说》,《杨树达文集》之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54页。)但又何以解释“河”、“岳”、“”及“上甲”等先公即享于“右宗”,而不见“雍己”即享呢?此说之不能成立,由此可见一斑。
郭沫若先生辨明了“右宗”之“右”为左右之“右”,认为古人以西为右,右宗者盖谓宗祭于西方也。(注:郭沫若:《殷契粹编》,第362页;又该书第539页曰:“‘即于又宗’,亦见第十六片。‘又’盖读为右,谓宗祭于西也。”)如此解释,终嫌有些臆测。与郭说相反,胡厚宣先生将此“右宗”之“右”指在了“东方”,“右宗者,东方之庙也”,同时认为“北宗”为北方之庙,“西宗”为西方之庙。至于“右宗”的具体所指,云“惟其各为谁人之庙,书阙有间,不可得而知之耳”(注:胡厚宣:《殷代婚姻家族宗法生育制度考》,《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上册,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1944年版。)。
陈梦家先生指出,祈于“右宗”与求雨有关,认为“右宗”是“河六示”的诸宗,即奉祭“”、“”、“岳”、“河”、“”、“王亥”等六个先公先祖的宗庙,并与文献中“左祖右社”的宗庙制度联系起来加以推测(注: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474、475页。),惜乎未能具体说明。晁福林先生称廪辛康丁时期卜辞出现的“右宗”、“亚宗”,等,可能是专祭某些先王的宗庙名称,但他坦承由于材料局限尚无法说明具体所指。(注:晁福林:《关于殷墟卜辞中“示”和“宗”的探讨》,《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3期。)日本学者贝塚茂树、伊藤道治先生考释上引第43辞,称“右宗”是“右の宗庙”(注:〔日〕贝塚茂树、伊藤道治:《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甲骨文字研究》,第1943片考释,同朋舍1980年版。),意为在右边的宗庙,但也未作进一步的分析与解释。石璋如先生依殷墟考古中的宫殿宗庙基址与甲骨卜辞中的“宗庙”名称对应,认为南组远祖“丁示”的庙(乙二基址)称为“右宗”。(注:石璋如:《殷墟建筑遗存新认识》,《中央研究院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历史与考古组)上册,中研院1981年版。)以卜辞而言,“右宗”为远祖宗庙实有可能,但石氏径指为乙二基址,除了位置排列顺序而外,并无多少有力的证据。连劭名先生认为:“古代制度,左祖右社,所以‘右宗’可能是社宗。”(注:连劭名:《甲骨刻辞丛考·卜辞中的丛神与蓐收》,《古文字研究》第18辑,中华书局1992年版)实为重申陈梦家先生的论点。
对“右宗”做出了较为详细而合理解释的,是朱凤瀚先生。“从卜辞辞例看,往往言‘即又(右)宗’(指神就享于右宗之意),又(右)宗显然是一种宗庙的专有名称。卜辞有‘即又(右)宗’(30318)、‘酒于又(右)宗’(30319)……如是,则岳与卜辞习见之高祖、均可受祭于右宗。与以上‘右宗’卜辞时代相近的无名卜辞中,又有‘宗’(30299)、‘岳宗’(30298)之称。此种单独的宗庙很可能即包含在右宗之中。那么右宗即是这样几个高祖、先公之宗的聚合。在卜辞中未见上甲后的先王在右宗受祭,而且高祖、先公一般也不与诸先王(上甲可能例外)共祭,自然亦不会共祭所,亦可证右宗为专祭高祖、先公的宗。此外,卜辞可见并卜河与高祖、先公受祭,又有并卜、河、上甲是否即宗者(28207),如此宗是指右宗,则河也是在右宗受祭。惟上甲虽可受祭于右宗,但其宗未必在右宗内……右宗既冠以‘右’字,自当还有在其左边(即在东边)的宗,此位于东边的宗只能是上述诸先王宗庙聚合构成的‘宗’。诸先王之宗不称‘左宗’,则很可能是出于语言习惯,或由于古人尚右,故独将高祖、先公之宗称右宗;也有与先王之宗相区别,以示更敬重之意。”(注:朱凤瀚:《殷墟卜辞所见商王室宗庙制度》,《历史研究》1990年第6期。)
我们认为,朱先生的这一观点后来居上,可以作为对“右宗”的正确解释。因为从殷墟卜辞对祖先的祭祀情况来看,商人祭祀祖先的一般惯例是,辈分越远的祖先神神格权能越高,越是久远的祖先祭祀越隆重,如先公的祭仪比先王要高,祖辈的祭祀比父辈的祭祀频繁。这就难怪他们要将世谱中遥远的高祖和早期先公置于受到尊崇的“右宗”来祭祀了。因为殷人“尚右”、“崇右”,“右宗”是他们心目中最神圣的祭祀场所,所以要将最尊贵的祖先神灵放在“右宗”中祭祀。而且这些卜辞多是祈雨之祭,祈求大雨的降临,这些祭祀应当是和殷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祭祀。“卜辞中之令雨降旱授年不授年,虽为上帝之事,然求雨求年之祭,则恒于先祖行之。至殷人心目中先祖死后,当升于天,在帝近旁,故令雨授年,虽为上帝之事,然可于先祖求之也。”(注:胡厚宣:《殷人之天神崇拜》,《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上册。)这恐怕就是卜辞祭祀早期先公于“右宗”以求雨的原因了。
这些有关“右宗”卜辞,不仅对于复原商代王室宗庙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线索,而且也为我们研究“殷人尚右”观念提供了重要佐证。
四、以右官为高的官吏体系
以上几个方面,涉及到了占卜制度、宗庙祭祀和军事战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如此,则可见“尚右”确乎是商代存在的一种观念。占卜、宗庙祭祀和军事战争以外,其他方面如官吏制度中也可见到这种观念的存在。
据文献记载,商汤初年设有二相。《左传》定公元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奚仲迁于邳。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孟子·尽心下》:“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赵氏注曰:“莱朱,汤贤臣。或曰即仲虺也,为汤左相。”《通典·职官》:“及成汤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为之。伊尹号为阿衡。仲虺,臣名,为汤左相。”《宋书·百官志》:“殷汤以伊尹为右相,仲虺为左相。”在商汤灭夏桀和建立商王朝的过程中,此二人都起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但是相比而言,右相伊尹似乎比左相仲虺的作用更重要些,地位更高些。甲骨卜辞中有不少对伊尹的祭祀,有专祭,也有合祭。如:“丁亥贞:多宁以鬯侑伊尹鼋示?兹用。”(《屯南》2567)“乙巳贞:其求禾于伊?”(《合集》33282)“其宁风伊?”(《合集》30259)“贞:黄尹不我祟?”(《合集》3484)等。另外甲骨文中还有“伊尹五示”(《合集》33318)、“伊五示”(《合集》32722)、“十立伊又九”(《合集》32786、32787)、“伊廿示又三”(《合集》34123)等,应当是指伊尹后裔为官于商王朝的世系。不仅如此,作为先臣神灵,伊尹可以宁风息雨,可以对时王祟祸,向他告祭攻伐,其神格权能可与一些著名先公先王相媲美。在那个“神不歆非类”的时代中,他竟然能与商族的先公先王一样,享受着后世商王及族人们独特的尊崇与祭奠。可见伊尹一族在商代地位之高。而这些显然是作为左相的仲虺所不具备的。这也当是“殷人尚右”重要例证。
商代“左相”、“右相”之外,卜辞中也有其他等级的官职发现。在其中的一版卜辞中,同时出现了“右保”、“右尹”两个官名,如:
44.丙寅卜,大贞:叀甾右保自右尹?十二月。(《合集》23683)
这是一条祖甲时期卜辞。对于其中的官名,陈梦家先生认为:“‘又保自又尹’之又尹,亦可能为‘右尹’。”(注: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517页。)这一推测是正确的。但既然“又尹”为“右尹”,“保”、“尹”在此均是官职,那么“又保”又何尝不是“右保”呢?金文中常见“师保”之尹,如《令方彝》中的“明保”、“明公”、“明公尹”;《御正卫爵》中的“尹大保”,《作册大方鼎》中的“皇天尹大保”等。甲骨卜辞中也常以“保”、“老”连称,如“丁亥贞:王令保老因侯商?”(《屯南》1066)“……令保老因……”(《屯南》1082)“保”、“尹”在此同为官职名,无可疑问。所以日本学者池田末利先生推测此“保”为“保奭之保”,“又保”为“右保”,与“右尹”同为官名的考释(注:〔日〕池田末利:《殷虚书契后编释文稿》,广岛大学文学部中国哲学研究室1964年油印版,第53页。),无疑也是正确的。
值得注意的是,卜辞中出现了“右史”一职,如:
45.乙未卜,显贞:右史入驶土不?(《合集》28195)
46.其□,王受佑?其御右史,王受佑?嫠,癸未……(《粹编》544)
47.卜彡右史?(《通纂》423)
48.丁卯卜,贞:至蜀我右史?(《通纂》547)
对46辞中“右史”,郭沫若先生迷惑于“可读为有事,又读为右史,未知孰是”(注:郭沫若:《殷契粹编》,第507页。)。其实应读为“右史”,是一史官名。《汉书·艺文志》有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的说法。与此相反,《礼记·玉藻》有天子“玄端而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也就是说,周代以后的官职已难以知道“左史”、“右史”究竟何所职掌、何者为尊了。但商代的情况则是,卜辞中只见“右史”而不见“左史”,这正与《左传》中只见“左史”而不见“右史”相反,其中的变化消息似乎可以从中窥见一斑。
甲骨卜辞中只见有右官如“右保”、“右尹”、“右史”,而未见有“左保”、“左尹”、“左史”等官职出现。这种情况,是否也与“右相”伊尹在卜辞中屡见而“左相”仲虺杳然无踪是同样一个原因呢?也即说,在商代“右史”等右官的地位比左官为高。
另外,春秋时期的宋国为殷商后裔,宋人官职中就保留了“殷人尚右”的习俗观念。《史记·宋世家》记宋共公十三年,以“华元为右师,鱼石为左师”。华元是宋国贵族,且有大功,曾与弥兵之会,其地位比鱼石为高。故知在宋国“右师”职位高于“左师”。
五、以右学为隆的学校教育
说到“师保”、“保老”之官,我们再从商代学校教育制度来看,也有一些当时人们尚右卑左的消息在焉。
商代有学校教育自不待言。如《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而《说文·广部》:“庠,礼官养老。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不论殷商称序称庠,称学则是没有疑问的。当时又有所谓“大学”与“小学”之制,《大戴礼记·保傅》云:“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礼记·王制》:“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郑玄注曰:“此小学、大学为殷之制。”《诗经·大雅·灵台》陈奂疏曰:“辟雍始于殷。王制之右学,祭仪之西学,明堂位之瞽宗,皆殷之辟雍也。”是皆言学校之制起于商代。证之以甲骨文材料,确然信然。甲骨文中已有“学校”和“大学”之制,如:
49.丙子卜,多子其学,不遘大雨?(《合集》3250)
50.于大学寻?(《屯南》60)
在商代,大学、小学分别又称作“右学”和“左学”,而且所职不同。根据《礼记·王制》所载:“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郑玄注:“上庠、东序、右学为大学,下庠、西序、左学为小学。”《礼记·明堂位》:“殷人设右学为大学,左学为小学,而作乐于瞽宗。”与此相类似的记载如《尚书大传》:“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庶。”《礼记要义》卷五《王制下》:“殷制:小学在国中,大学在郊。云小学在国中,大学在郊,此殷制明矣者,以上文云: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下文云: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贵右而贱左,小学在国中,左也;大学在郊,右也。与殷同也,故云此殷制明矣。”又云:“此小学大学殷之制者,以下文云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则左学小,右学大。”由此可见,商代的“右学”即国学也即大学,为统治阶级贵族子弟而设,而教书育人者为“国老”即有学问有经验的老年贵族;而“左学”即乡学也就是小学,为统治阶级下层子弟而设,而教书育人者则是有学问有经验的老年平民。两者不用分别,自然是“右学”为优为尊,而“左学”为劣为卑。
在甲骨卜辞中,“学”和“大学”的对应而贞之外,还多次出现了“右学”、“右逌”与“右”,如:
51.丁巳卜……右学……(《合集》20101)
52.于右逌教?(《合集》30518)
53.丁酉卜,今旦万其学?吉。于来丁乃学?于右学?吉。若商于学?吉。(《屯南》662)
“右逌”、“右”,从卜辞内容来看,当也是与“右学”一样重要的教育场所。正如宋镇豪先生所云:“商代已有专门的学校教学场所‘大学’、‘瞽宗’、‘右学’、‘右逌’、‘右’等,为商王朝直接掌管。教育对象主要为贵族子弟,执教者如乐师多万、精于乐技祀礼的瞽矇者、巫师、亚官乃至商王,教学内容与社会生活实践直接相关。”(注:宋镇豪:《从甲骨文考述商代的学校教育》。)“右学”之教学对象和执教者的身份地位之高,也决定了它尊贵于“左学”。
对于商代重视“右学”的原因,贾公彦《仪礼疏》卷一二云:“质家贵右,故虞、殷大学在西郊,小学在国中。文家贵左,故夏、周大学在国中,王宫之东,小学在西郊。”似从“殷人尚质、周人尚文”来加以解说的。而从甲骨材料来看,出现了“右学”而未见“左学”,推测其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左学”为小学,重要的活动都在“右学”而不会安排在“左学”中举行,所以“左学”之名就没有缘分保存在甲骨卜辞中了。这就如同我们可以从甲骨卜辞中了解商王朝王室贵族阶级的各种行事活动,而绝对无法知晓普通的平民阶层或奴隶们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一样。
甲骨卜辞中“右学”频频出现,这不仅证明了文献中记载的“右学”、“左学”之制的确实存在,也是“贵右贱左”、“殷人尚右”的一些明显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