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联盟行为的实证分析_农业合作社论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行为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合作社论文,联社论文,农民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已经成为一种新趋势,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是合作社发挥合作社功能、提高合作社生存力的重要途径,有助于解决单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面对的困境。截至2014年,我国农民专业联合社数量超过了6000家,涵盖了8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但现实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受到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的诸多障碍,发展并不顺利。近年来,社会各界已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展开了研究,包括联合的必要性、怎么实现联合、采取什么样的形式等,但是并没有形成达成共识的理论。

      究竟是什么样的因素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向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行为实现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如何?本文通过研究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行为,探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实现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以及各种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行为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近年来,在合作社研究领域中聚集了一批研究力量,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领域:一是对合作绩效与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进行深入研究。聚焦于合作社在外部状态冲击下行为主体的合作意愿、合作结构与合作绩效,希望通过揭示合作社内部行为主体之间的合作特征,构建合理的内部合作机制以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如徐旭初(2005)、苑鹏(2006)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内核进行了研究;孔祥智等(2010)则较早注意到合作社的异质性问题,并研究了异质性下的治理机构与合作社绩效的关系;许多学者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为主体合作行为的因素,如郭红东等(2007)、韦克游(2012)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产专用性对合作社的履约行为有相当重要影响,这种专用性主要包括地点专用性、自然属性专用性、商标专用性、人力资本专用性和特定用途资产等。刘滨等(2010)则从合作社的视角研究了社员资格开放度,显示农民的合作意识因子、专业化因子和所处的环境因子对社员资格开放度有重大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绩效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如黄胜忠等(2008)、刘滨等(2009)构建了合作社绩效评价指标,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因子分析和数据包络法(DEA)对合作社的绩效进行了评价,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上有了很大发展,但发展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对合作联社展开了初步研究。杨万娣等(2012)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是一种理性的经济行为,其动因主要是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组织再造和拓展服务功能。李敬锁(2011)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形式,认为目前存在纵向联合形式和横向联合形式两种。横向联合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或关联的合作社自愿联合、依法设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行为,包括不同地区同行业合作社和同地区同行业合作社之间自愿联合。纵向联合是合作社与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之间的联合,如合作社与超市对接、合作社与批发市场对接等。有学者研究了合作联社的绩效,如杨宜苗等(2011)实证研究发现通过合作联社合作社获取了溢价收益。储成兵(2011)研究了合作联社的治理结构,由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三个部分相互制衡组成。李敬锁(2011)、李春艳(2011)指出了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存在的法律困境、政策困境和意愿困境等障碍。林滢等(2010)专门研究了合作联社的法律属性,认为基于合作联社的快速发展和现行法律制度的缺失,应赋予其独立的法人资格。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分析发现,当前国内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比较广泛和深入,但是对合作联社行为主体的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特别是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特征出发研究合作社联社行为的影响因素的研究就相对较少。国内研究主要侧重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绩效、组织结构、治理管理、组建方式等,从合作社的角度研究其联社行为以及各种影响因素,进而以此设计出合作联社的合联机制的成果则更是少见。国外学者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方面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基于他们的相关实践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重要方法论方面的启示。

      二、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说明

      本文所用数据均来源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所完成的关于合作社负责人、合作社及合作联社的调查问卷。通过预调查、问卷确定和全面调查等几个阶段,最终获得有效问卷361份,涉及江西省11个地区,经信度及效度检验后认为数据质量较好,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目前江西省合作社及合作联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研究方法选择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决策行为的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出联社行为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合作社的自身特征因素、市场环境因素、合作伙伴类型因素和合作契约类型因素等内因潜变量对合作社联社行为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根据问卷获取的数据,识别和量化联社行为特征,最后通过经济计量模型实证考察。

      

      每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合作社之间既存在着共同的经济利益,也存在着摩擦与冲突。本文考察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采取联社行为,其结果只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愿意采取联社行为,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愿意采取联社行为。因而选择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具体模型如下:

      

      三、研究结果分析

      (一)变量选择及假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加入合作联社受到内部和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既有合作社自身发展情况的局限和制约,也有合作社负责人的能力水平和个人偏好影响,有发展的大环境辐射的影响,也会受到对合作社认识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说明,在对江西省合作社负责人及合作社、合作联社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选取了共四个类别、22个因素作为自变量,如表2①所示。

      1.合作社负责人的个人特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转中,合作社的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或大或小的影响力,并且影响到合作社联社行为,因而合作社是否参与合作联社与它的负责人的个人特征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关性。本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负责人的身份、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是否党员、是否担任村干部、从事农业的时间、从事的行业等8个变量来体现。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合作社自身的发展情况是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意愿和合作能力的重要因素。一般认为合作社自身的发展情况与合作意愿有正向关系。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表现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如合作社成立情况、农资采购情况、农产品销售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方面。在对问卷调查进行分析之后,选取了以下几个变量来展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合作社的性质、合作社的创立形式、合作社的注册资金和注册地点、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合作社的销售渠道、合作社的价格制度和规章制度、合作社的加工产业链以及合作社是否拥有统一的农产品品牌等10个变量。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是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下,周围的环境或多或少会对组织和个人的决策产生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侧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必然会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合作社发展所处的环境主要用区域性来体现,并不包含所处的大环境如国家的政策法规、社会的舆论等。合作社处于哪一个区域、这个区域内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如何、所属区域内是否已经存在合作联社,这些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加入合作联社有影响,并且预期为正相关影响。

      4.合作社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的认识。不同人对同一事物的认知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千差万别。合作社成员对合作联社的认识是影响合作社联社行为的重要因素。对合作联社的认识主要由对合作联社主要功能的认识、对合作联社性质的认识以及是否加入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来体现。

      

      (二)数据随机配对

      本文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角度来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行为。在对361份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所做的问卷调查进行整理后,发现其中组成了合作联社的问卷有67份,占比18.6%;未组成合作联社的有294份,占71.4%。因此决定在剩下的294份未加入合作社联社的数据中,运用SPSS软件进行随机抽选功能,每次抽取67个数据和已经加入合作联社的数据做四次配对,以更好地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行为的影响因素。

      (三)结果分析

      首先将合作社负责人的个人情况、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合作社的发展环境、对合作联社的认识等四大类共22个具体变量纳入。运用SPSS软件进行四次回归分析,模型的整体检验指标值列于表3和表4,这些指标表明模型回归结果良好,真实可信。

      

      在做过四次配对后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因变量中区域内有无合作联社显著水平达到0.05,表示非常显著。身份、合作社属于企业法人还是社会法人、是否加入江西省农民合作社联社、性别等因素都只在单次回归中表现显著,结合四次回归结果分析,认为仅加入江西省合作社联合会为一般显著,其他因素不显著。从表5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个人情况对合作社联社决策行为的影响不显著。回归结果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身份在第三次配对回归中结果为Sig=0.04,但是在其他三次回归中分别为0.451、0.383、0.52,综合起来可以认为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这一变量影响不显著。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性别在第一次配对回归中结果为Sig=0.056,其他三次回归中分别为0.152、0.111、0.448,综合四次配对来看也是不显著的。其他分类变量在四次配对结果中Sig值均大于0.1,全部显示不显著。

      统计结果显示,在361份调查问卷中,91.1%的合作社采用股份制,超过60%的合作社负责人出资额低于40%,合作社负责人的交易额占总交易额比重也不大,这都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对联社行为的影响有限。合作社负责人在合作社的话语权是其对联社行为影响小的一方面因素,另一方面的因素是合作社负责人接近70%身份是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这也限制了他们对合作社联社行为的选择。性别也不是影响联社决策行为的重要因素,这可能是因为在合作社负责人中多数是男性,在样本中,合作社负责人中有男性326人,而女性仅为35人;年龄和文化程度也不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这是因为合作社负责人多集中在30~50岁之间,并且60%的合作社负责人文化程度为高中,这些数据都非常相似,因此并不会造成太大差别;身份、是否党员、从事何种行业、是否担任村干部都和合作社负责人联社决策行为没有必然联系。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对联社决策行为没有显著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合作社的性质、创立形式、注册资金、注册地点、经营业务、主要销售渠道、规章制度、价格制度、有无加工企业、有无统一的农产品品牌在四次配对结果中都Sig>0.1,且Sig值偏大。因此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对联社决策行为影响不显著。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当前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发展层次较低,更像是一种抱团行为而不是组成一个经济组织;另一方面,样本数据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未存在显著差异,注册地点、注册资金、性质、创立形式、加工企业、统一品牌、合作社制度等方面都高度相似,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行为的影响不大。

      3.区域内有无合作联社对区域内合作社联社的行为有重要影响。回归结果表明,在四次配对回归分析中,区域内有无合作联社这一变量Sig值为0、0.001、0.014、0.007,因此认为区域内有无合作联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决策行为有巨大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区域这一变量在四次配对结果中均不显著,因此认为地域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采取联社行为影响不大。

      根据样本数据分析认为,如果区域内存在合作联社,那么区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容易采取联社行为。首先,是合作联社具有示范效应。区域内的合作联社在当地能起到宣传和示范作用,使单个合作社能学有方向,给有组建合作联社想法的合作社提供了参考和榜样,使后面的合作社在组成联社时更加便利。其次,是合作联社具有带动作用。目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联社行为持观望态度,这时候一个典型就能够带动一片,合作联社在区域内的发展会影响单个合作社对于联社行为的态度。

      4.加入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对联社行为影响显著。回归结果显示,在对合作联社的认识当中,对合作联社功能的认识Sig值均大于0.1,表明影响不显著。对合作联社性质的认识,在第四次配对回归分析中结果为Sig=0.055,但是在其他三次配对回归分析中结果为0.369、0.121、0.83,综合起来认为这一变量为不显著,是否加入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在四次配对分析中结果分别为0.019、0.018、0.061、0.108,虽然在第四次配对中结果为0.108略大于0.1,但是四次配对结果综合起来看仍可认为加入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对联社行为有较显著影响。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实证结果表明,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已经表现出了蓬勃的生命力,但作为一个近几年发展萌芽的新事物,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目前,既没有现成的得到过验证的模式可以参考,也没有统一的法规政策可以遵循。本文的结论与政策建议如下:第一,合作社内部变量对合作联社决策影响不够显著。一般而言,合作社创办人的个人领导魅力对合作社联社决策行为有重要影响,但本文实证结果表明合作社负责人的个人情况对合作社联社决策行为的影响不显著,合作社的本身特质对联社决策行为没有显著影响,导致了联社行为的内部因素动力不足。因此,为了合作联社的发展,提高合作联社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要注重对合作社负责人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让更多的合作社负责人理解发展合作联社的重要意义。第二,外部环境对合作联社决策产生重要的正向影响。区域内有无合作联社对合作社联社行为有重要影响以及是否加入了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对联社行为影响显著。这表明,发展高质量的区域合作联社及其合作社联社组织是带动合作社联社发展的重要方面,在政府政策操作中,组织建立市级联合社和发展省级联合社是一个重要“抓手”。

      ①因表格太长,故将数据类型定义省略,但不影响论文主要观点表达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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