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价值理论的新阐释--对价值概念、价值来源及其实现条件的新认识_劳动价值论论文

经济价值理论的新阐释--对价值概念、价值来源及其实现条件的新认识_劳动价值论论文

经济学价值理论新解^——重新认识价值概念、价值源泉及价值实现条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文,源泉论文,经济学论文,概念论文,新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1)06-0010-08

1997年第4期《北京大学学报》发表了我的一篇后来获奖的论文,题为“对马克思经济学的两点思考”,其中一点就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新评价,这是我继1995年夏发表“劳动价值论和价格决定”一文后,就劳动价值论所发表的进一步意见。我对劳动价值论的新看法,在《古典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三篇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不久前问世的《劳动价值学说新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则将这些看法全面系统地展开了。这些著述多半是对前人学说的评论,现在奉献给读者的则是对自己观点的正面阐述,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成果,希望继续得到学界和广大读者的指正。

由于历史条件和认识的限制,最终建立于19世纪60年代的劳动价值论不可避免地带有两上明显的缺失,一是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力的要求相脱节,二是同市场机制运行规律相脱节;说得更准确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本来也不以满足这种要求为己任;相反,以这种价值论为基础的传统经济学,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采取否定态度,也从不认为社会主义还应搞市场经济,所以,它同当今世界形成明显反差不足为怪,想在这种理论范畴内去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答案,更是勉为其难。但国情的差异也不允许我们照搬古典经济学以外的其它西方经济学,包括它的价值理论。这种价值论虽有一定借鉴意义,但也包含应予剔除的非科学成分;更重要的是,西方经济学虽以支持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为特征,但其服务的对象和根基却是资本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迫切要求经济学价值论有所创新,同时它也为这种创新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一、重新认识经济学的价值概念

“价值”这个概念,就其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应是指作为客体的外界物与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任何东西有无价值及其大小,总要以它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或欲望为转移。马克思说过:“‘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P406)。人们在自己的日常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也是这样看待价值问题的。

商品价值同样应该是一个“关系”概念,即商品的效用同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这样看待商品价值概念,是上述一般价值概念的具体化。在商品生产社会,每个人都是商品消费者,其中一部分人又是商品生产者。对于消费者来说,商品价值无非就是商品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他的需要,对于生产者来说,价值无非就是他花费成本生产出来的商品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给他带来效用(利润)。正是在后面这个层次意义上,恩格斯说:“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解决以后才谈得上运用价值来交换的问题。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么效用就是决定它们的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素。”[2](P605)总之,商品是客体,人的需要是主体,商品价值就是这种客体与主体的关系。

在上述关系中,客体,即商品的使用价值,指的是商品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或服务的属性,它们是价值关系的起源和前提,没有商品的使用价值或服务功能,人的需求无从得到满足,也就没有价值关系。主体,即人对商品的需要,是价值关系得以建立的动力和目的,没有人的需要,价值关系也无从谈起。商品和人的需求构成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它们是互为条件、相互影响、相互决定的,可见,商品价值是一个有条件的相对的概念,而不是某种绝对的东西。

商品还有没有别的性质呢?自亚当·斯密到李嘉图,再到马克思,都认定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具有交换价值。其实,商品的属性就是一个,即使用价值;所谓交换价值不过是使用价值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已。一个商品如能直接满足其所有者的需要,就可以说它对他具有使用价值;如果需要以之交换别人的商品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则它对他具有交换价值,而对交换的对方却具有使用价值,否则不能成交。显然交换价值不过是使用价值的一种延伸,是交换双方实现自己商品使用价值的中介。交换价值作为商品交换的比例,绝不能离开使用价值而存在。诚然,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有时会发生分裂,好像交换价值是一种独立的存在,例如经济危机时所发生的那样,但正是在交换价值企图显示其独立性的时候,商品也就或者即将不成其为商品了。所以,商品就是使用价值,构成价值关系客体的就是这种属性。

人的需要是否是一种主观心理的范畴呢?自1871年代初期西方经济学出现“边际革命”以后,在西方经济学中居主导地位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及其变种,总是将人的需要等同于个人的主观欲望、动机和感受,并以之为基础建立起主观价值论。这是对人的需要性质的曲解。人的需要虽然通常表现为个人主观的欲望、动机和感受,但它们总是人的需要这一客观状态的主观反映,并要受到客观需要的制约,而不是人的需要这一客观状态本身,两者不应混同。人的需要本身总是社会的历史的决定的,具有客观社会性。一般而论,生理、安全、归属、尊重和理想等,通常被认为是人的需要的主要内容,它们是一种客观趋势和状态,不是主观想象的结果。另一方面,这些需要的具体内容及相互的比重,在不同时代以及同时代的不同阶级之间,都会呈现出极大的差异。就是说,人的需要,只要是指有效的现实的需要,而不是空想的虚幻的需要,总要受到社会历史环境、生产发展水平、阶级地位、经济收入和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不是可以主观随意决定的。这就说明,构成价值关系的人的需要不是主观的东西,从而人的需要与商品的关系,虽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但不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

考察历史上不同倾向的价值论的性质和特点,会有助于我们把握科学的商品价值论的方向。效用价值论是西方经济学价值概念的主流,以“边际革命”为界,此前的效用论主要是客观效用论,此后则演变为主要是主观效用论了。无论哪种形式的效用论,实际上都是将商品价值归结为商品满足人的需要或欲望的能力,也就是说归结为人的需要同商品效用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他们的价值概念有一定的道理,但也都有重大的缺陷。

客观效用论突出的是商品体本身的效用或使用价值,而对构成价值关系的另一个方面即人及其需求却没有论及,实际上只是将人的需求理解为价值关系的一个似乎不言而喻的前提,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将商品价值明确地理解为商品这个客体同人的需要这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使这种初步的粗糙的价值不免带上几分机械唯物论的色彩。

“边际革命”之后上升为主流的主观效用价值论者,也将价值理解人同物的关系。这本来不无道理,然而他们在反对劳动价值论及其变形生产成本论的同时,却走上了另一个极端。他们强调商品价值的本质是人的欲望及其满足,并且将这种欲望完全归结为个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评价和感受,一切以人的主观评价和感受为转移,从而将构成价值关系的主体归结为主观,把主观等同于主体,把这种主观感受提到压倒一切的地位,这样以来就把价值关系主观化了,抹杀了价值关系所固有的客观的社会的性质,从而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出现之前,劳动价值论在西方古典经济学中得到了充分发展,而且在资本主义第一次产业革命前后上升为主流的价值论,支配西方经济学达一个世纪之久。这种价值论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倾向于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截然分开,撇开使用价值,热衷于探讨交换价值的性质及其源泉。这种做法在亚当·斯密的著作中表现得最为典型;在马克思称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完成者的李嘉图的著作中得到进一步发展;马克思则将这条思路贯彻到底,固化和深化了古典派的价值论传统。他只承认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拒绝承认它是价值的源泉;他认为商品交换的基础在于其中包含某种共同物,这种共同物不会是使用价值,只能是抽象劳动。这样以来,商品价值就被看作是商品生产条件下人与人的关系,而且有其特定的实体。

显然,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定义,同他自己对“一般价值”理解的思路是不相同的,他在这里不是从客体与主体的关系看待商品价值,而将它看作是主体(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而客体(商品)只被看作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其实,商品不仅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且是构成价值关系本身的“一个方面”,离开这“一个方面”,价值关系就不能成立。诚然,人们同商品发生关系,不能不通过他们之间的交换,就是说不能离开人与人的关系,但是,这里人与人的关系不过是桥梁和中介,而不是起点和终点,因为交换的动力和目的还是在于满足人的经济需要,即实现人与物的关系。如果认为商品价值是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将处于第二位的关系提到了首位,而将第一位的关系从商品价值概念中排除掉了。我以为这是传统劳动价值论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原因之一。

在将商品价值范畴转换成人与人关系的同时,这种“关系”又被转换为某种单一的“实体”即一般的抽象劳动。其实,在商品生产条件下,人们之间关系的基础是多元的,除了人的劳动以外,还有生产资料,还有整个的自然界。不错,生产资料是人生产的,但离开自然界,不同自然界相结合,人是什么也创造不出来的。即使是人的劳动,也应该是指生产商品的各种具体的实在的劳动,而不是被剥离了各种具体形式的“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只是思维中的一种抽象,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是不可能单独存在的。至于将原始实物交换条件下得出的“抽象劳动”规定为一般价值的实体,更有以“特例”代替“通则”之嫌。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同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另一个原因。

如果认定商品价值的本质是人的需求同商品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发展和运行中最根本和最普遍的矛盾,那么,以这种价值论为基础建立的经济学体系和政策体系,必然着眼于处理和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着重研究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并将人与人的关系置于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要求之下,或者要求在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看待和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反之,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看待商品价值的本质,并以之为基础构建的经济学,必然着力于揭露商品生产中人与人的矛盾,为加强阶级斗争和推翻旧的社会制度提供理论根据。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就是这样,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是如此。马克思这样做的理论前提是,认定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已将这种生产方式逼上了绝路,它即将寿终正寝;而在简单商品交换和生产中,已经包含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萌芽,于是研究这种萌芽的价值论就成为马克思经济学的基础。世界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现实迫使我们不得不对这种价值论重新加以审视,而且就得从价值概念入手。

二、重新认识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创造力量

既然商品价值是商品(客体)和人的需要(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关系”范畴,而不是“实体”范畴,那么,商品的价值也就必然决定于该“关系”的双方,而不会是其中单独的一方,这是我们关于价值决定的基本看法。

主观效用论者将商品价值完全归结为个人的主观感受,声称商品价值完全存在于个人的主观感受之中,不承认任何客观因素的存在及其对商品价值的影响,显然是一种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在科学上是站不住的。古典经济学家将价值归结为劳动,有时还加上物化在机器等产品中的劳动,但排除其它生产要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则进一步将商品价值完全归结为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认为其中没有任何一个具体劳动和使用价值原子,从而完全排除了其他各种要素在创造商品价值中的作用,也排除了人的需要以及各种具体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

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这种“关系”必然以某种实体同人的需要的关系表现出来。经济需要总要以某种商品来满足,而商品正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才被生产出来的。这样一来,商品体的使用价值就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说某商品具有价值,无非就是说该商品具有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物理、化学、机械等性质。正如马克思所说:“作为与使用价值等同的东西的财富,它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3](P139)他又说:“'value,valeur'这两个词表示物品的一种属性。的确,它们最初无非是表示物对人的使用价值,表示物的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等等的属性。事实上,'value,valeur,Wert'这些词在词源学上不可能有其它的来源。使用价值表示物和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实际上是表示物为人而存在。”[3](P326)。在我们看来,商品的这个使用价值属性正是其价值之所在。

既然这样,商品价值的源泉问题,也就是商品使用价值的源泉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当是十分明确的;商品和社会财富由人类和自然界结合而成,它是人的劳动和生产资料结合的结果,它是劳动者利用生产工具加工原料创造出来的,它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的产物。

人的劳动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之所以能使商品的价值得以形成和增加,就是因为它能生产出新的商品,并满足人的新需要(所谓“新”,既指新种类的需要,也指原有需要的重复),正是这样一种新商品和新需要的组合,才使商品价值得以形成和增加。这就是说,价值的形成和增值过程,既是人的劳动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新使用价值的过程,又是生产出的商品同人的需要相结合的过程。商品的数量与日俱增且丰富多彩,人的需要的分层次且多变化,使商品价值的形成和增值呈现出异常复杂和不断变化的特点。

上述基本观点与西方经济学的主观效用价值论截然不同,后者将价值完全归结为个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评价,也就自然地将价值来源归之于个人的主观感受,似乎个人主观心理决定着价值的有无和大小,从而根本剥夺了价值来源和创造过程的客观历史性质,排除了人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所发挥的独一无二的作用。

上述基本观点也不同于传统的劳动价值论。首先,劳动价值论所说决定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涉及生产,完全没有涉及人的需要,因而价值关系不能成立;其次,它只涉及生产中人的劳动,完全没有涉及其它各种生产要素,而没有这些(或部分)要素的存在,劳动是什么也创造不出来的;再次,它将劳动分解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并认为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也是令人生疑的。劳动过程的本质,无非就是生产者运用生产工具加工原料以制造产品。显然这是“一个”过程,不是“两个”过程。即使认可人的思维可以将劳动过程作上述的分解,也不能说这种分解对于说明商品价值的形成和创造有什么实质意义,因为在生产商品过程中,劳动的“二重性”始终没有分开过,否则商品就不可能生产出来。

马克思对“劳动是一切财富和文化的源泉”观点的批判,可为我们这里的论点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马克思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劳动必须和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成为财富的源泉。他甚至进一步指出,上述观点实际上是一种资产阶级观点,因为只有已经掌握了生产资料的阶级,才乐于承认劳动似乎具有一种超自然的创造力,而对以夺取政权和生产资料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来说,这种观点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希望重温这段历史不是画蛇添足。

认为人的劳动与大自然、各种生产资料、科学技术和经验管理的结合,乃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创造者,其实就是认为商品价值的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创造的。我们曾经说过,生产要素价值论是对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动力的科学概括,它反映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趋势和要求。我们还指出过,随着社会进步和生产发展,人们对生产要素的认识是越来越加深了。这不仅表现在人们对生产要素的构成部分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从“两要素论”发展到今天“五要素论”。而且对各种生产要素的性质与作用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在这些崭新认识中,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精辟论断尤其闪耀出时代精神和科学真理的光辉;近些年来人们不断加深和提高了对以土地为代表的自然资源要素意义的认识,也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进展。

科学技术作为生产要素的根本意义,在于它能不断加深对未知世界的状态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并不断地将原有的和新发展的知识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推动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这种作用在历史上早已显现出来,但从未像在当今时代表现得那么突出和强烈。这当然是同人类在近一个世纪以来在基本理论和应用技术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在航天、生物、计算技术、海洋科学、通讯技术等方面,取得突飞猛进的成就相关联的,也同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

以土地为代表的一切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人类从事生产和价值创造活动的基本要素。可是在人们的认识和社会实践中,存在着忽视其作用的倾向,自觉不自觉地把它们当成了价值创造中一个被动的可以任人宰割的对象,不知善待,滥施开发和掠夺。他们自以为是大自然的主人,岂不知大自然正以自己的方式对人们的傲慢和无知进行着惩罚。人类以怎样的强度和深度损害了大自然,大自然就会以同样的强度和深度对人类加以报复。大自然以自己的方式提醒世人不要忽视它的存在,更不要与它为敌。看来“天人合一”应是人类生存、发展和创造价值的一个基本原理。

但这不是说在大自然固有规律和巨大威力面前,人类只能是俯首帖耳、无所作为的奴隶。诚然,人类本身是自然历史演变的产物,但惟独这个产物才是最伟大的,只有它具有别的生物无可比拟的创造力和能动性。历史证明,只要尊重大自然,不断加深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有效利用,人类就能在价值的创造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价值关系毕竟是因人而起的;满足人的需要的商品还要人的劳动去制造;在迄今出现的各种生产要素中,经营管理和科学技术实际上是一般劳动要素的分化和升华,而土地和资本要素本身,除了土地原始的生产力和资本原始积累的生产力(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劳动的产物)外,其新的生产力还要靠劳动不断地加以开发和增值。这就是说,在人的劳动具有能动性的意义上,在生产资料和其它要素是既定的条件下,又可以说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好比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劳动创造了世界,甚至创造了人本身一样。

然而这是一种新的劳动价值论。第一,它所秉持的价值概念是一个相对概念,表示商品使用价值与人的需要的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的关系,更不是某种实体。第二,它坚持价值源泉的二元论,认为价值决定于商品与人的需要。前者决定于人的劳动与自然界、其它生产要素、生产资料的结合,后者决定于社会历史条件、经济发展水平、阶级关系、经济收入和风俗习惯。第三,在人的需要是价值关系主体、人的劳动具有能动性、劳动条件既定的前提下,又可以说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该劳动是实际存在的完整劳动,而不是所谓“抽象劳动”;是指使用其它要素进行商品生产的各种生产性劳动和服务,而不仅是体力劳动,也不限于物质生产部门。可见,这种新劳动价值论和传统理论迥然不同,而和“天人合一”价值创造观及生产要素论却是一脉相通的:生产要素价值论是通则,劳动价值论只能是这通则中的特例,虽然是一个伟大的特例。

在理清思路和若干基本论点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而回答更具现实意义的一个问题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属于生产性劳动的应当是哪些行业、部门、职业和工作者?回答是:一切直接或间接从事生产满足社会需要的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行业、部门和职业,都是生产性的,一切相关的工作者都是生产性劳动者。这不仅包括物质生产(第一和第二产业),还包括为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第三产业);不仅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而且包括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形成的那些新的社会阶层的各类人员,只要他们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的生活做出了贡献。显然,这比传统劳动价值论所能容纳的范围宽广多了,并且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

传统劳动价值论排斥和否定资本的生产性,它是为反对资本提供理论基础的,而根据我们的新价值论,资本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发展和创造商品价值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在我国的条件下,民营企业家和私营企业主则应被看作价值的创造者。因为他们为我们的社会生产了商品,提供了服务,繁荣了市场,增加了就业,还为国家财政作出了贡献;他们在创业和经营中付出了艰巨努力,还承担着各种风险,也是不争的事实。他们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代表的经济成分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建国50多年了,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生产力有了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已达小康,国际地位更是空前提高,但我们毕竟还是发展中国家,要赶上世界上发达和中等发达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一定比重的个体和民营经济成分是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合乎社会经济演进的客观趋势,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绝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如何对待企业经营管理阶层的性质和地位,是另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企业经营管理阶层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产物,在西方国家如此,在我国也不例外。不同之处在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这个阶层的形成完全是同私营企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那多半(不是一切)是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化的结果;而在我国则不全是这样,除了同民营企业发展的关联之外,还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份制等制度的发展相关,但也都表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家队伍会有一个大发展,没有一支相对独立的宏大的合格企业家队伍,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难以想象的。

企业家阶层的性质取决于它为什么样的企业和企业主服务,在我国现阶段,无论是为国有企业服务,还是为外资和私营企业服务,他们都是生产性劳动,他们也应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企业家的职能集中体现在科学合理地配置相关的各种经济资源,以最小的支出获得最大的收益。企业家能否实现这个目标,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败,并且对社会发生重大影响。作为一个合格的企业家应当具备很高的素质,他不仅应当懂技术,是内行;而且应当懂管理,善于组织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不仅对业主和股东负责,而且对全社会负责。企业家必须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系统学习和培训,同时经受管理实践的磨练,才能逐渐成熟起来。这需要付出相当高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鉴于这一切,给予他们相应较高的报酬也就不可避免了。

三、略论实现商品价值的最佳体制条件

生产出来的商品只有被消费即满足了人的需要,它的价值才能得以实现。然而,生产者的商品能否被消费,首先就要看能否经过交换,从生产者转到消费者手中。于是商品经过交换(具备交换价值)就成为价值的实现形式,或不可逾越的桥梁。过不去这个桥梁,必然前功尽弃,实现交换对商品生产来说是生命悠关的一件大事。

经济学价值理论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解释商品价值实现的途径和条件,说明商品交换的基础或市场机制的基本原理。考虑到中外经济学的有关成果并对照我国的情况,我以为对商品价值的实现的体制条件已经可以提出一些基本论断。

第一,市场价格是商品价值的普遍和真实的表现形式和共同尺度。价值是商品使用价值满足人的需要的能力,而市场价格就是表现这种能力的工具和尺度。这是历史的选择,也是经济生活发展本身的需要。价格是价值的真实的普遍的形式,而传统劳动价值论的所谓价值,其实只是长期的稳定的价格而已。

第二,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均衡是商品价格决定的一般基础。供求均衡是价值论或价格论的基本概念。传统劳动价值论不相信供求均衡能够决定价格,以为供求均衡必然是两种力量的抵消和其作用的消失。其实,均衡和非均衡是事物存在的两种形式,它们都是构成事物的予盾双方发生作用的结果,不过形式不同而已。如果说均衡是双方力量的抵消和消失,从而说明它们不再起作用,那么也就否认了事物存在均衡状态的可能性,这显然是一种悖论。至于在供求关系之外寻求价格决定的原因,并且将它仅仅归结为生产商品的劳动量,未免以偏概全。此外,在说明价格决定时完全不顾及需求也是一个缺失。

第三,商品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又分别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就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来说,决定商品价格的是生产成本加普通利润。生产成本则包括了他在生产中所花费的各种支出,普通利润则以当时市场认可的利润率为准。就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来说,情况有些不同,但价格决定原理是一样的。这里发生的是生产者供给价格和消费者需求价格的均衡,也就是生产成本与效用的均衡。生产成本决定于生产中的各种支出;消费者需求则决定于其收入、价格、风俗习惯等因素。这些均衡涉及物质的和精神的各种成分,还会因当时当地的其它因素和条件为转移,绝非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能概括得了的。

第四,自由竞争市场机制和国家有效宏观调节相结合,是实现商品价值的最佳体制环境和条件。这已为资本主义国家长期历史经验所证明,也为20多年来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所证明。只有这样做才既能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优势,又能发挥社会主义国家固有的优势,同时避免和克服“市场失灵”和高度集中统一的弊端。经济快速、稳定和健康的发展,也就是商品价值的顺利实现。

收稿日期:200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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