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与代际传承的张力--基于湘中Z村观察的第二代村干部逻辑_李力论文

选举与代际传承的紧张:村干部二代的产生逻辑——基于对湘中Z村的观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村干部论文,逻辑论文,紧张论文,湘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文献回顾与提出问题

村干部的产生方式是村庄政治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不同类型的村干部其产生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表1)。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农村发展史上,村庄领袖的产生方式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委派和任命,另一类是民主选举”(卢福营,2008:59-64)。事实上,在农村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村庄领袖的产生方式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

村民自治试行初期,村民首先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然后由村民代表选举村委会干部。产生于吉林梨树县的“海选”是一种产生村委会候选人的方式(景跃进,1993:12-20),直到九十年代后才在全国逐渐推广,其特点是让有选举权的村民自由提名自己认可的候选人,上级部门的领导、村党支部不加干涉。村民自治一开始只是少数村庄的内生性制度,经过国家的认可和推行,才作为外生性制度嵌入到各个村庄。村民自治实施后,从法理上看,村干部的产生机制均是选举,村委会干部的产生机制是村民直选,村党支部委员的产生机制是党内选举,但派系竞争(卢福营,2005:52-57)、贿选(吴思红,2009:99-104)、黑恶势力(于建嵘,2009:60-63)、宗族(肖唐镖,2002:26-34)、家族(金太军、王军,2011:168-177)作为嵌入村委会选举的变量也会影响选举结果。

上级党委直接任命是村支书产生的重要方式,肖唐镖2006年在全国抽取的241个村庄中,有11%的村支书是由乡镇党委直接任命的,另有20%左右是“上级定人,支部表决”产生的(肖唐镖,2006:64-70)。而孙昕等人通过对2000年和2004年前后6省116个村庄的村支书产生方式实地调查数据分析后发现“大多数的样本村庄,乡镇党委都放弃了传统的直接指定村支书人选的做法。同时,村支部选举的具体程序尚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孙昕等,2011:129-137)。张晓辉等人2004年通过对121个行政村的调查分析后发现,虽然现任村支书中30%是上级党委直接任命的,但党员选举的产生则占到66.7%(张晓辉等,2006:15-21)。这些研究表明,尽管部分村庄的村支书依然由上级党委决定,但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选举产生村支书的比例在不断增多。不仅如此,在村主任由“指选”和“派选”变为“民选”的这一过程中也促进了村支书选举的“两票制”和“两推一选制”(徐勇,2008:1-6),而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除了选举(“两推一选”、“公推直选”、“三推直选”)和乡镇党委任命(直接任命、从当选支委中任命),还有指派、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有些乡镇党委还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支书。总的来说,村支书的产生方式也出现多样化特征。

“嵌入”也是村干部产生的重要方式。1995年江苏省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就率先尝试推行大学生村官计划,自2008年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以来,目前已有成千上万的高校毕业生被选聘到农村任职;重庆忠县等地的领导(常宇,2010)、福建漳州等地的边防民警兼任村干部有效巩固了基层政权(郭宏鹏,2006);向农村下派干部、到农村挂职、包村干部等都是“嵌入”的重要方式,在国家与政府主导的乡村建设与发展路径这一大背景下,国家权力依然通过宏观制度和乡政权力发挥对村庄的控制。

从上述的回顾中可以看出,村干部的产生方式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其一,不同历史时期的村干部,其产生的方式有着明显的不同;其二,村委会和村支部成员的产生方式也有所不同,即使同样是党员直选,不同地方的做法也不完全相同,有些村庄是直接从提名的候选人中投票选出支书,而有的村庄则是先选出支部委员,然后从当选支部委员中选出支书;其三,村干部的类型不同,其产生的方式也有较大差异。

2003年7月4日华西村党委书记吴仁宝在全村党代会上宣布推荐四儿子吴协恩为书记的惟一候选人,第二天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吴协恩以100%得票率当选(张立,2003)。2010年1月吴协恩再次以高票当选新一届村党委书记。而曾有“南国第一村”之称的深圳万丰村,2005年6月举行村党支部换届,继任者也是原村支书潘强恩的儿子潘泽勇。父子都担任过村干部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中国这两个典型的明星村村庄,在湖南、广东等地的村庄也有村干部后代顺利“接班”的事情。本文将父子都担任过村干部,子辈担任村干部的这种现象称之为“村干部二代”。村干部二代是指农村社区村干部的后代凭借家庭先赋性资本与个人能力等自致性资本通过选举进入村庄权力中心,并主导村庄政治的一种现象。本文主要研究哪些因素影响“村干部二代”的产生,并论述民主制度下村庄权力传承与选举之间的关系,从而推进对“村干部二代”的理解。在研究对象上,本文选取的是湘中地区的一个村庄,通过考察村庄二十多年来历届村干部的情况,可以清楚地看到影响村干部二代产生的多种因素。

二、一个“村干部二代”村庄:湘中Z村

Z村位于湘中S县北部,距县城约50公里,下辖11个村民小组。①自村民自治实施以来,截至2011年5月,Z村已进行了共8届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李力于1990-1995年期间担任过两届村支书,离职前向镇党委推荐了他的内弟张小小,张小小于1996-2005年间担任村支书,1999年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张小小试图竞选村主任,但没有成功。

“1999年和2002年那两次竞争非常激烈,他们这些人(张小小和李真强)想‘一把抓’,舅舅当支书,外甥当主任,当时很多党员支持我当村支书,但那个马屁精(张小小)跟镇领导关系好得很,党员支持我也没用,支书是镇党委任命的。张小小跟我竞选村委会主任,他们用黄豆、香烟来贿赂村民,但最终我还是赢了”(访谈资料LZM013)。

李真强在他父亲和舅舅的悉心栽培之下(李真强、李力、张小小之间的关系,见图1),在1999年村支部换届时被选为村党支部委员,2002年村委会换届当选为村委会委员。杨懋春在论及山东省台头庄时谈到“领导资格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渐渐与某些特征相关——年龄、财富、学识”(杨懋春,2001:179)。经过多年的历练,李真强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Z村在2005年进行村党支部和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李真强顺利当选村支书,李真强也试图竞选村委会主任,但最终没有成功。2008年村级党组织换届,李真强得以连任。

图1 李真强、李力、张小小关系示意图

S县农村村级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于2010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S县定于2011年上半年进行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S县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11年4月,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Z村所在的T镇全面启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针对以往部分农村党员因各种原因不能到会参加选举的情况,该镇今年在投票方式上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一是现场投票,并在现场投票中设置秘密写票室等方式进行投票;二是电话投票,由镇党委派出的换届选举指导员和大会工作人员共同在会议现场拨打免提电话,由村党支部代表确认其身份后,进行电话投票。由于创新了投票方法,党员投票积极性非常高,最终李真强以全票当选村支书。

“为保障流动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镇党委最开始也想进行网络投票,但考虑到外出务工的党员上网不是很方便,而电话投票则方便很多,因而该村外出务工党员都是通过电话投票的方式”(访谈资料ZF008)。

而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镇党委和镇政府也没有指定谁是候选人,候选人在村干部预选大会上采取村民自荐和民主推荐的办法由村民民主推选产生;在选举过程中设立了秘密投票间,严格按照得票数的高低确定村干部当选人,并当场宣布结果。选举结果与大家事先预测的一样,李真强以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2011年Z村“两委”换届后,李真强既是村支书又是村主任,实现了“一肩挑”(见表2)。

三、村干部二代的产生逻辑

“村干部二代”是作为一个特定时代里特定的问题出现的,并不是世袭父辈的权力,而是在现代民主制度框架内选举产生。“肥水不流外人田”,村干部首先会选择自己的子女作为村庄权力的继承者;家庭先赋性资本会让其在竞选中“赢在起跑线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德才兼备才能赢得村民的支持;“女大不中留”,男性在村庄权力代际传承中有明显的性别优势;“得民心者得选票”,“村干部二代”的当选从根本上说是村民选择的结果;“朝中有人好做官”,“村干部二代”的产生也离不开乡镇政府的支持与认可。

(一)“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家人”可靠

村干部煞费苦心地让其子女进入村“两委”班子,这不仅可以维护家庭在村庄的声望,还可以保护自己离职后的安全,也给后代提供了一条好的出路。

1.维护家庭在村庄的声望

家庭作为人类社会的细胞和最基本的组织,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承担着人口繁衍和培育后代等方面的重大责任,家的地位和意义超越着个体,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具体而微的社会。村干部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干部,但在村民眼里也算是村里的“父母官”,在当前的乡村文化里,当村干部也是很有面子的事,能提高自己在村庄内的声望。李力想方设法帮助其儿子当村干部,不仅仅是希望自己在离职后依然能保持对村庄政治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李真强一旦当选村干部,还可以维护整个家庭在村庄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2.保护自己离职后的安全

血缘为根基的中国历史造就了家国同构的传统文化,随着历史变迁,家国同构作为政治关系状态已得到根本改变,但作为一种注重血缘亲情和注重家庭和谐的历史传统,依然潜移默化地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支配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和行为方式。乡村由于生活空间的地域限制,人际关系主要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之上,人际之间的信任与认同更多地是源于一种先天性的亲密关系。血缘是乡土社会处理一切关系的起点,村民之间的亲疏远近,首先要看血缘关系,然后才看其他情感,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人与人的关系“推己及人”,一圈圈向外推(费孝通,1998:25-26)。在人的所有社会关系中,血缘关系是最牢固和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家庭成员有着共同的利益和感情,李真强担任村干部可以使父辈在任期内那些违法违纪的事情避免遭秋后算账的厄运。

“他父亲在担任村支书期间,贪污了很多扶贫款,他舅舅也一样捞了不少钱,上面很多拨款都被他们(村干部)私分了,现在李真强做村支书又做村主任,他父亲和他舅舅吞下的那些东西以后就没有谁去查了”(访谈资料LLS016)。

3.当村干部是农民的一条好出路

现在的村干部既管着资金又负责项目建设,加上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乏力,虽然村干部的工资不高,但村干部一年的收入还是可观的。而对于曾担任过多年村支书的李力而言,对当村支书带来的各种好处还是心知肚明的,自然希望“肥水不流外人田”。村干部虽不是国家的正式干部,但在农村也不失为农民的一条好出路。

“村干部在村里开会要拿补贴,去镇里和县里开会也有补贴,陪同领导下来检查也要拿补贴;他们还可以拿到一些提成,如对违及计划生育村民的罚款;他们还低价出租、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贪污国家下拨的还田造林款、青苗款、扶贫款。他们拿了多少,我们也不知道。口口声声说不愿意做村干部,其实心里愿意得很呢!”(访谈资料YQH028)

“我们镇村干部的工资一般是每年3000元,对领取固定补贴的村干部实行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但凭借村干部身份获得的直接和间接的收入以及各种好处恐怕只有村干部本人才知道。”(访谈资料ZF011)

(二)“赢在起跑线上”:家庭先赋性资本

村干部的后代千差万别、良莠不齐,有依赖父辈权力的败家子,也有出类拔萃的优秀人才。“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子会打洞”,但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村干部会有意识地从血缘关系中培养后一代,“子承父业”就成了村庄权力换届最理所当然的选择。“家庭资本,也称之为先赋性血缘资本,是指个体由其家庭出身等先赋性因素获得的资本,是与个体通过自己后天努力开拓及维护而积累下的自致性社会资本相对而言的”(董金秋,2011:56)。在家庭本位的中国社会中,很多社会资本是可以借用、转让甚至继承的,村庄政治世家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人脉发达,村干部相信自己可以利用长期在村庄内形成的势力和影响帮助后代接班。李真强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父辈留给自己的政治资本,因此相对于普通村民而言有明显的优势,家庭资本衍生出来的这种“先赋性因素”注定了他在竞选中不可能和其他候选人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由于中国改革后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的延续性,村庄干部作为农村的新式精英,其后代更可能顺利进入村干部职业群体”(吴愈晓,2010:125-146)。李真强参与竞选就会“赢在起跑线上”,其竞选的优势比一般人更明显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在现代社会,民主既是基本原则和制度,又是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内在地包涵着规则和程序,通过这种程序来保障民主的最佳结果”(俞可平,2000:76)。换言之,在现代民主制度下,家庭背景只是一个起点,村干部没有实际的权力指定自己的后代担任村干部,村干部二代的当选依然要依法进行。

(三)“打铁还需自身硬”:个人后致性资本

国家所发动的改革主要体现为发展主义,转型时期农村的主导逻辑是发展导向,村民对村干部的期待自然带上发展主义的因素。尽管农村的乡土性并没有根本改变,但发展主义的逻辑要求村干部拥有较强的能力,“事实上,只有通过经济能人在治理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才能有效地动员和集中各种资源,实现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徐勇,1998:5)。李真强高中毕业后去过广州、深圳等地打过几年工,可以说是见多识广,抛弃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稻谷加红薯”、小富知安、小打小闹的落后思想,树立了敢闯敢干的新观念。村民基于自己的利益和本村经济发展,往往希望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来主政。思想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浓、发展意识不强、缺乏工作激情的人是得不到村民支持的。李力在谈到自己的儿子时显得非常自豪:

“强子(李真强)高中毕业,十多年党龄,而且在外打过几年工,长了不少见识,人缘也好,很多人说我帮他,这倒不假,帮自己的儿子天经地义,这有什么好说的,但是我们村在他们这一代中他也是能力最好的。”(访谈资料LL012)

道德贤能是中国传统文化倡导的楷模,受文化传统的影响和干部选择的路径依赖,村民认为高尚的品德是村干部带领村民致富的重要保证,因而在选择村干部时将个人品德视为重要因素。如果李真强是“扶不起的阿斗”,即使父辈再怎么想让其“接班”,也难以在竞选中获胜,李真强能成功当选,并能成功连任,虽然家庭背景在其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更重要的还在于他在村中有着良好的口碑以及较强的能力。

“他老爸(李力)是个人精,品行不是很好。他舅舅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喜欢摆官架子。强子比他父亲好多了,能力也不错,做事也比较公道,对我们这些长辈,叔叔伯娘叫个不停,嘴巴好像吃了蜜糖似的。”(访谈资料ZQ009)

(四)“女大不中留”:儿子在权力传承中的优势

生儿育女在崇尚生育的儒家文化中是人生的大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的使命在男性身上,男性传递着家族延续的香火。“男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是对性别歧视的颠覆,随着社会规范和传统文化观念的转变,对于长期难以摆脱“生在锅前死在锅台”命运的乡村妇女来说,其地位得以重构和再造,但并不能说明女儿在父母心中的地位与儿子一样重要。李银河通过对河北省后村农村性别权力关系的研究后发现“作为女儿,她们在营养、教育、医疗、继承权等方面拥有的机会和资源较少”(李银河,2009:14-60)。女子从一出生,虽然与男孩同为父母的骨肉,但在父母心里与男孩并不能相提并论,说到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②,女孩难以作为接班人来培养。但家庭构成又是复杂的:其一,如果后代都是女儿,女儿又全部嫁到外村,那权力传承就会因此中断,而替代的选择就是村干部在本村中选择一个门当户对的家庭结为亲家,并将女婿作为接班人;其二,如果后代只有一个儿子,那接班人的培养就变得比较简单;其三,如果后代有两个儿子或多个儿子,接班候选人之间的冲突就成为最大的难题,一旦兄弟之间都争相做村干部,那家庭中的内部矛盾就无法避免,还有可能由于家庭内讧导致他人渔翁得利的局面。李力有两个儿子,这也是Z村村干部二代产生的重要前提条件。

(五)“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父子之间的两厢情愿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子承父业在很多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最为关键的权力代际传递问题是要让后代心甘情愿地接受。

“李力的两个儿子原来都没有做村干部的意思,但后来在外混了(打工)几年之后都想回来当村干部,但总不能两兄弟都是村干部吧,李力最终选择了李真强,‘满崽’(小儿子)跟他关系不好同这件事可能有关。”(访谈资料ZST 018)

传统家庭中的家长是家庭生产与生活的组织者,在家庭中扮演着权威的角色,受到家庭成员的敬重。但随着时代的推移,尤其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推进的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变革,导致家庭代际权力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家庭权威秩序也在进行着重构,子女对父辈的经济依赖大大降低,父辈的权威也因此不断丧失。“不同代际面对的是不同的世界和生活经验,使得父辈的传统生活方式对于年轻一代来说失去意义,并且代际之间交换方式的变化也进一步使得年轻一代更少服从父辈的权威”(赵爽,2010:47-54)。现在很多年轻人的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等受到现代城市文明的影响,不再依赖于父辈的庇护,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对父辈的话言听计从,而是敢于摆脱父辈的阴影,向往城市生活,不愿意留在农村,更不愿意竞选村干部。李真强心甘情愿做村干部,因而他父亲的苦心经营才不至于“竹篮打水一场空”。

(六)“得民心者得选票”:好人有好报

选举改变了村干部权力的来源,竞争性的选举使得决定村干部去留的权力由原来的乡镇干部转到村民手里,民选的村干部最重要的是要得到村民的支持。

1.熟人社会中的“人情票”

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费孝通1998:9),乡土社会的封闭性与不流动性注定了社会关系的长期性。由于聚族而居,村庄一般具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和独特的文化环境,很多村民一辈子甚至祖祖辈辈都生活在一个村落里,村民不可能老死不相往来。而当前中国的行政村,在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乡村体制变革后,已经演变为半熟人社会(贺雪峰,2003:3)。贺雪峰在此后的研究中也指出,农村社会流动的增加、就业的多样化、社会经济的分化、农民异质性的增加、村庄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发生的重大变化,从另一角度表明村庄从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的转变。他在最近对辽宁大古村调查基础上,在探讨农村公共生活的重建中进一步强调了农村的半熟人社会特征(贺雪峰,2010:139-152)。吴重庆受到贺雪峰在研究村民委员会选举时提出的“半熟人社会”的启发,在解释空心化农村的社会运作逻辑时提出了“无主体熟人社会”(吴重庆,2011:19-25)。即使整个村庄呈现出半熟人社会或是无主体熟人社会的特征,熟悉依然是村庄的重要特征。作为担任多年的村干部,对于本村村民的人口数量、亲戚关系等都了如指掌。而村民即使不了解其他的村民,但对村干部的家庭还是熟悉的。因而,从单个村民和村干部家庭的关系来看,他们是知根知底,相互之间呈现出熟人社会的特征。

“村干部对村里的情况还是非常熟悉的,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村干部也就当不了。”(访谈资料LZQ 017)

“他们了解我,我们也知道他们(村干部)的底细”。(访谈资料LLM 014)

人情亏欠是熟人社会的重要特征,为了实现生活和交往中的和谐,“中国人在为人处世中加重了情的成分”(翟学伟,2005:84)。在熟人社会,人情亏欠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仪式性场合的表达性礼物馈赠,也包括非情景中的表达性礼物馈赠(阎云翔,2000:50)。村民之间的互帮互助有乡亲之间的感情,有时也会带有一定的功利性的目。村干部为了使后代顺利接班,在任村干部期间,他们以集体资源作为交换,帮助那些有求于自己的村民,具体来说就是给予村民一定的好处,并通过这种方式积攒人情资本,并建立以自己为“债主”的人情债。俗话说“当面留人情,日后好相逢”、“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村干部帮助村民,且帮助次数越多或给予的帮助越大,村民欠的人情也就越难还,“助人—欠人情—报恩”的逻辑既是村干部作为一个村干部本性使然,也是村干部苦心经营的结果。

“在生娃子(儿子)之前有两个女儿,超生的事被镇里知道了。镇里的人狮子开大口,要我交一万五罚款,后来他爸(李力)在镇里的这些干部面前说尽了好话,最终只罚了3000元。帮我这么个大忙,这个人情肯定要还的,现在只要是选举,我都会支持他。”(访谈资料YJ005)

“人情亏欠感”是乡村社会得以维系的基础情感纽带,它建立了村民之间的“偿还意识”。“提供帮助的家庭都明白,它可以期待日后得到类似的回报性服务”(斯科特,2001:216-217)。村民一旦得到村干部的帮助,就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进而表现出对这个村干部本人以及其后代强烈的“忠诚心”和“报恩意识”,在选举时就会用选票支持村干部或其后继者。

2.利益置换选票

并不是所有村民都心甘情愿支持李真强当村干部,但最终一般也会无奈支持,这是因为:其一,在一个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村庄内,村民之间形成了一种有来有往这样的行为规范,毕竟在选举后村民之间还会互相交往,农村修房办证、领取补助等事项需要村干部的帮助。更何况,李力父子做过多年的村干部,单个村民根本就不具备公开反抗的能力,更无力阻止李真强当选。慑于李力父子的权势,村民也会把选票投给他。其二,20世纪90年代以来,村干部对村庄鱼塘等集体财产仍然有一定的处置权,甚至借可支配资源总量扩大的机会巩固了自己的支配性地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与城市化相伴随的市场化也从根基上动摇着村落内部的人际关系与秩序机制,理性化成为一个日趋强势的社会规则”(刘伟,2009:133-140)。转型时期的乡村,农民面临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多样,农民也会规避风险,尽量保护家庭成员不受到伤害,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在一般事件中往往保留着对未来预期的行动选择,将选票投给李真强,希望其在当选后不要侵犯他们的个人利益,但这并不表明村民心甘情愿的支持,而是一种的无奈表现。

(七)“朝中有人好做官”:镇领导的支持

村庄是国家建构的,基层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在村庄中有巨大的影响。国家权力通过村干部这个管道可以合理进入到村庄:其一,尽管村委会成员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干部当选更重要的还取决于候选人的能力及能否代表村民利益,但政府仍通过宣传、组织等途径在村委会选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村委会选举也是在乡镇领导下进行,换言之,乡镇政府依然是村庄选举中的关键环节(周雪光,2009:1-23)。没有乡镇领导的支持,李真强想要当选就会面临不少的困难,即使当选以后,如果没有得到乡镇的认可,其当选的合法性以及其在村庄的地位都会面临各方面的挑战。其二,在村党支部选举中,乡镇党委的影响力很大,根据党的组织原则,作为村支书必须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村支书身上带有一定的组织色彩,乡镇党委虽不能指派村委会主任,但是选择谁做村支书,乡镇党委还是有很大的决定权。

乡镇支持李真强也是理性的选择。其一,乡镇理应支持“合法”的当选。李真强当选村干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袭,而是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即使其中有选举操纵、暗箱操作的把戏,但至少在表面上并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在选举中的违法行为,乡镇干部也没有理由公开表示反对;其二,李真强当村干部更有利于村庄治理。乡镇政府权力小,责任大,在压力型行政体制下(荣敬本,1998:27),乡镇政府对于来自上级布置下来的任务并没有太多讨价还价的余地,为了完成计划生育、征兵、维稳等任务,没有村干部的积极配合是很困难的。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第三条和2010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第五条都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但村干部毕竟不是体制内的干部,一旦村干部不主动积极配合乡镇工作,乡镇工作就会困难重重。乡镇干部认识到李力父子在整个村庄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认为李真强的当选更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镇领导默认甚至暗中支持李真强参与竞选,李真强自然也会“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回报乡镇的就是努力工作,努力完成乡镇部署的各种任务”(赵树凯,2010:181)。

“近几年来我县投资的企业越来越多,这些企业在与县政府签约时就提出县政府支持解决劳动力问题的要求。县政府将招工任务指标下达各乡镇,乡镇也就将指标下达给各村。S村要完成4名招工任务,但该村大部分中青年都去广东等地打工了。但真强很能干,该村的任务完成非常顺利。他支持镇里的工作,镇里自然不会亏待他”(访谈资料ZF002)。

四、结语

权力世袭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政治现象,它的存在和延续有其历史根源。村干部二代不是一种普遍现象,且只能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以及特定的村庄才能产生,与中国古代政治中的权力世袭不能相提并论,尽管其中或多或少有世袭的成分。但村干部的后代无论是被任命为村支书还是当选为村委会主任,都得经过一定的程序,哪怕这种程序是象征性的。即使村民的投票权并不能改变村干部后代主政农村的局面,但村民的选举权在目前村民自治这个大背景下还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现代民主制度下的村庄权力更替,体现了基层民主政治的开放性,与以往那种排他性和封闭性的家族统治有着本质的区别。选举与村庄权力传承之间既存在着紧张的张力,又不乏其深刻的互依与统一。转型时期的乡村,选举遮蔽的“世袭”现象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村民民主意识的提高和基层民主的发展,村干部二代在竞选中将会面临更多挑战。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村干部二代本身的内在缺陷致使它无法应对基层民主发展所赋予的任务,被合法选举遮蔽的权力传承将会被真正意义上的选举慢慢取代。

注释:

①根据学术惯例,本文对所用的人名、地名进行了技术化的处理。

②该村村民重男轻女思想意识非常严重,诡异的是,很多村民却认为“生男还不如生女”,“儿子对丈母娘比对父母还要好”,因为他们认为儿子是娶了媳妇忘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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