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首次全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论文,筹委会论文,首次论文,全会论文,新闻发布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记者方瑾、 李凯)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新闻发布会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上发布了本次会议的新闻公报和筹委会的工作规则,筹委会副秘书长陈滋英主持会议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陈滋英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正式成立是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标志着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筹委会的职责任务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负责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筹委会将按照基本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规定来进行工作,加紧落实。
在回答记者关于中英合作问题时,陈滋英说,中国政府在香港问题上一向坚持“以我为主”的政策,我们还将继续坚持这一政策。同时,我们也一贯主张并且推动英方在中英联合声明基础上与中方的真诚合作。中英合作,我们是有诚意的。去年10月钱其琛副总理应英国政府的邀请访问英国,今年初,英国外相里夫金德也应邀来访。通过这些访问,中英双方在香港问题上的合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现在英方不止一次地表示,要与筹委会合作,对此,我们表示欢迎,因为中英双方的合作会有利于香港的平稳过渡。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问题,陈滋英说,香港基本法对这个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0年4 月通过香港基本法时所作的一个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是推选委员会在当地通过协商或协商之后提名选举,推举出首任行政长官的人选, 然后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长官人选推选委员会由香港各界400位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推选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涵盖香港社会各个方面,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地区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代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曾经在香港行政、立法、咨询机构任职,并富有实际经验的人士,以及香港各阶层、各界别中具有代表性的人。这一推选委员会,就是由筹委会来筹组的。所以,筹委会成立后,这是它的一项首要任务。
筹委会工作规则规定,筹委会强调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同时,规定筹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和保密原则。陈滋英说,筹委会委员是以个人身份参加筹委会工作的,不代表任何政治、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