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政策与区域经济的开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区域经济论文,政策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金融政策在区域经济开发中的作用
1.理论渊源
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国家进行区域经济调控的两种重要的工具。二战后盛行的凯恩斯主义主张国家干预经济,要求政府根据经济增长的情况相机抉择使用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并以此克服有效需求的不足为促进经济增长。但是,凯恩斯主义否认金融政策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直接的联系,认为金融政策不能实现充分就业,金融是有其局限性的,而财政政策的作用更直接有效。在80年代,货币主义提出政府应尽可能减少对经济的干预,主张用货币、金融政策抑制通货膨胀,尽力而为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凯恩斯主义和货币主义的政策取向的差异,恐怕是在客观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上提出的宏观经济调控的理论。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当一国经济在发展的初期、低谷期或开发的特定阶段,财政政策更直接有效,但金融政策也起一定的作用;而当一国经济发展到成熟期、高峰期或平稳时期的特定阶段,金融政策的作用更有效,但财政政策的功效也是明显的。在区域经济的开发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要灵活运用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本文侧重于论述金融政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助推器”。我们知道,资本、劳动力、技术是促进区域经济成长的最关键的因素,但资本是劳动力和技术因素发挥作用和推广应用的重要条件。在西方经济学中,一些经济学家具体研究了投资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贡献,其中有代表性的如凯恩斯及其后人的投资乘数理论和加速原理。在凯恩斯理论的基础上,有的经济学家着重研究了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规律,如哈罗德-多马模型。经济学家们的理论证明:资本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因。
2.主要作用
首先,金融促进区域经济的分工。区域分工是由于各地区生产要素的禀赋差异和生产要素的不完全流动而引起的产业活动在区域上的差异。金融通过区域性的信贷、区域性的资本市场及引进外资等手段,合理支持地区性优势产业的发展,并使各地区形成不同的主导产业部门,从而促进了区域分工的形成。其次,金融促进区域经济的合作。合理的区域分工是有效的区域合作的基础,没有区域的分工,就没有区域经济的协作,也就更没有区域间的开放。区域经济的协作要以统一的、开放的金融体系作为基本前提。由于货币资金是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近而更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合作;一个按照经济区设立的中央银行分支行体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政府行为对金融系统的直接干预,这样更提高了区域经济有效协作的可能性。随着区域性、全国性的资本市场的形成,资本市场本身的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将使区域性主导产业带动并促进区域经济的协作。再其次,科学的区域性金融投向能够缩小区域间的差距。区域间的“梯度”差异的存在是客观的事实,它是产业生命周期在空间上的一定程度的自然表现形式,但“梯度”的差异不能作为区域经济发展顺序的人为的出发点。落后地区可以在区域性金融政策的直接支持下,配合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对口支援等制度,区域间的差距在一定时期内是可以缩小的。
二、发达国家在区域经济开发中的金融政策
区域经济发展的强烈不平衡是市场失败的重要表现之一。市场机制是在相对地扩大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发达国家的区域经济开发政策是一个利用各种经济手段的系统工程,其中金融政策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发达国家在区域经济的开发中常使用的金融政策是:
(一)以完善的金融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的开发。
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开发,一些发达国家在构建其金融体系时,根据区域经济的结构,相应地、及时地调整金融体系的结构,使金融体系的结构适应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要求,这样可以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开发。
1.建立强有力的相对独立的多元式的中央银行制度。如美国的联邦储备体系,将全国划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每个地区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为该地区的中央银行,并在各自辖区内的一些重要银行设立相应的分行。这种格局中的联邦储备银行不受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管辖,在业务上有其相对的独立性,负责组织和管理区内的金融活动。这种多元式的中央银行制度,有利于区域性中央银行根据区域经济开发的需要,提供金融支持。
2.设置专门的区域性政策金融机构。根据区域性开发的总体规划,结合区域经济开发的具体目标,设置专门服务于特定区域开发目标的区域性政策金融机构。如意大利为了开发其南方落后地区,专门设立了南方租赁公司,主要目的是专为南方地方的中小企业优惠出租先进技术设备和生产流水线。再如日本为了开发冲绳地区,开设了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有力地支持了冲绳地区经济的发展。
3.设立非盈利性的向重点产业倾斜的开发银行。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存在着几个或多个产业部门,在区域产业体系中处于主导产业的部门,对区域经济的驱动作用较大,能够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对于能够促进地区产业结构向全面合理方向演进的主导产业,往往是区域经济中重点发展的产业,它承担着全国地域分工的重大任务,并且有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力。非营利性的开发银行就是为了促进重点产业的发展而设立的。如日本在1951年成立了开发银行,专门为重点产业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曾在上世纪中期大力支援过石油化工产业,对日本东海道地区石化工业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
(二)金融政策的区域化。
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开发,除采用积极的区域性财政政策予以支持外,还要采用积极的区域性金融政策,也就是说,要把国家用于宏观调控的金融政策区域化,美国等发达国家在金融政策区域化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1.贴现率的区域化。在美国,由于多元型银行体系的存在,各个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根据各地区经济开发的不同程度,可以自行确定不同的贴现率,通过对贴现率的调整以期促进区域性投资的增长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2.存款准备金率的区域化。以美国为例,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客观现实,美国银行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制定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如在1937年,美国银行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三类地区,确定中央储备城市的活期存款准备金率为26%,储备城市为20%,其它地区为14%,显然,这种准备金率的确定有利于落后地区经济的开发。
3.利率政策的区域化。为了发展区域经济,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区域经济,发达国家在区域经济的开发中往往采用有差别的利率政策,各国采用最多的是低利率政策。如在80年代初期,法国为了复兴老工业地区经济,提出了“再工业化”计划,并且专门设立了“再工业化”贷款基金,以优惠的利率发放贷款。对于直接发放给企业的贷款,通常利率为16%,而这种区域性优惠利率约为10%;对于间接发放的贷款,利率一般13%-14%。
(三)政府对区域开发贷款提供担保。
在区域经济开发阶段,区域经济主体的信用有个逐步树立和确定的过程,由于商业银行对“三性”特点的追求,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发放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但如果政府对企业贷款提供信贷担保,商业银行还是比较乐意发放担保贷款的,这样,既保证了地区经济开发对资金的需求,又保证了商业银行贷款的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如美国曾对那些向区域经济开发地区贷款的私人银行提供高达90%的贷款保险。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经常出面为开发地区的企业提供担保贷款。
三、我国区域经济开发与金融政策的现状分析
(一)金融宏观调控的方式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开发。目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在货币金融政策中主要采用直接调控。虽然直接调控见效快,但它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我们知道,区域经济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独立性,并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实践已经证明:这种大一统的直接金融宏观调控方式与区域经济的开发极不协调。
(二)政策性金融与非政策性金融没有彻底分离,抑制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活力。政策性金融投资大,风险大,收益率低,是为社会公益项目融资的,我国目前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就是由政府直接控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三大政策性银行无疑对区域经济的开发会起到直接融资的作用。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标的,只能采取市场化原则为地区性企业融资,但现实中往往使一些商业银行业务带有行政性色彩。区域经济的开发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非政策性金融将为区域经济的开发注入活力,如果使其具有政策性的色彩,那就使政策性和非政策性金融的运作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从而阻碍了区域经济发展中两种机制作用的发挥。虽然我国目前为两种金融的分离创造了一些有利条件,但离真正彻底分离的目标还很远。
(三)证券交易市场的区域分布严重不均。目前,我国只有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市场,这样,严重加剧了资金在地区分布上的失衡。他一方面造成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大量资金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流向沿海,使其更多地投向证券业和房地产业,助长了泡沫经济的形成;另一方面造成了中西部地区发展资金严重匮乏;更重要的是由于证券市场具有聚敛和发散信息的功能,而信息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是至关重要的。
(四)外资投向在我国地区分布上严重不均。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区位条件、基础设施和各地区利用外资的政策的差异,导致我国东部地区的筹资能力明显高于中西部,有80%多的外资投向东部地区,即使如此,投向中、西部地区的外资也存在“孔雀东南飞”的现象,使得我国在利用外资上存在着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
四、对我国西部大开发的金融支持构想
1.完善宏观金融调控政策体系。①建立和完善既具有全国统一性又具有区域独立性的金融市场。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需要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金融市场,但也需要一个具有区域性特点的金融市场,各区域性的金融市场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协作,统一的金融市场为区域性产业结构的演进提供区域外的资金支持,具有区域性特点的金融市场为区域性产业结构的演进提供区域内的资金支持,这样的金融体系更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②实行区域性利率政策。中央银行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贴现率和利率的一般水平和一定的浮动幅度,由中央银行的区域性分行根据各区域经济开发的不同区情决定不同的利率政策,尽可能使金融宏观调控政策适应于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③对不同区域的产业,实行信贷投向倾斜的政策。根据我国目前产业政策的要求,东部地区的信贷政策主要支持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出口创汇产业和高新技术密集型产业;中部地区的信贷政策主要投向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重点支持某些高新技术产业;西部地区的信贷政策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重点支持某些适宜于西部地区发展的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④实行有机协调的区域性财政政策和区域性金融政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是缩小地区差距的重要手段,但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区域差距,需要多种区域性政策的有机协调才能从根本上缩小区域差距,其中包括区域性金融政策。实际上,区域性金融政策是区域性财政政策的延伸,两者协调一致,更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加速发展。⑤实行强有力的措施,严格监管金融机构间的同业拆借市场。事实上,我国中西部地区的资金多半是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流向东部地区的。要采取严厉的措施,包括人事任免制度,严禁把拆借资金用于证券和房地产投资,只能用于票据清算中临时出现的资金头寸不足。
2.健全区域性开发的金融组织体系。①建立和完善我国政策性区域金融机构,一方面要建立国家区域性发展银行(或基金)。目前,虽然我国已有几个区域性发展基金,如中央财政设立的支持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山西建设专项基金、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专项基金和扶贫基金,但资金总量有限,还应扩大基金的规模。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另一方面,要加快开发地区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的建设和拓展。事实上,往往是开发地区的金融网点散、小、差,金融意识有一个逐渐增强的过程,其经济主体的信誉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开发地区要实行金融赶超战略。②建立区域性商业金融机构。我国已加入WTO,根据WTO有关协议,我国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的限制。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将取消所有现存的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限制的非审慎性措施。允许外资金融租赁公司与中国公司在相同的时间提供金融租赁服务。我们要鼓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要大力发展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要适当发展区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对各地区现有的商业银行按照规模经济的原则进行改组、联合、兼并。要大力发展各种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另外,我国商业性银行要实行多种经营。③目前,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再建两家证券交易所。开发大西部,需要东部和中部地区的支持,中部地区是承东启西的结合部,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考虑在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各建一家证券交易所,以期其为中西部地区浩大的工程项目融资并对于中小项目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