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上的艰难探索——纪念《论十大关系》等著作发表50周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十大论文,艰难论文,著作论文,周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东方道路健康发展的主题
在“三大改造”即将完成的1956年春,我党就开始对初步建成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进行探索。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就此诞生。10个月后,围绕同样的主题,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继续加以发挥,同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正确处理大量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历史课题。在这一段时间里,毛泽东和中央主要领导同志许多重要讲话、中央重要会议的文件,以及代表党中央观点的重要文章都围绕同样的主题有所阐述。虽然论述的侧重点和结论不甚一致,乃至有重大差别,但因为都是探索怎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推动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都强调同样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都肯定把民主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则,因此可以说,毛泽东和党中央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体系形成于这一年的时间里。这是最初的探索,迄今已经50年了。
我党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体系,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是首创的。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马、恩的著作中,社会主义社会中没有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人民内部矛盾是相对于敌我矛盾而言的。马、恩认为,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在阶级社会里,两大矛盾通过阶级矛盾表现出来,此时有敌我矛盾也有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在已经消灭了私有财产制度和阶级差别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不可能存在敌我矛盾,因此也无所谓人民内部矛盾了。列宁是第一位面对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的领袖,他缔造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还不是经典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这里还存在敌我矛盾,因此也存在人民内部矛盾问题。1918年春,列宁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中曾对当时俄国的社会主要矛盾作了细致而精辟的研究。“喀拉施塔得”的炮声,更使列宁原来的思考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提出了“带有小农在居民中占优势所造成的特点的社会主义”的新概念,[1] 从而把现实社会主义同经典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也即共产主义区分开来。这里敌对阶级的残余力量还存在,资产阶级还合法存在,劳动人民中还区分为阶级或阶层,因而有不同的利益追求,国际帝国主义势力也在利用俄国的矛盾冲突施加各种影响,乃至直接付诸武力。这时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就必然通过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表现出来。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著作和政策策略,就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宝库。但是,列宁并未明确提出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和在理论上进行系统阐述,而且他的光辉思想在斯大林“一国建成社会主义”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在“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俄国,斯大林认为,“这里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同生产过程的社会性完全适合,因此在苏联没有经济危机,也没有生产力破坏的情形。”[2] “苏联劳动者之间的阶级界限已在愈益泯灭”,“苏联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已在完成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到应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原则为社会生活准则的社会”。[3] 斯大林的“无冲突论”给苏联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严重损害。因此,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就具有首创的意义。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重大意义,还因为理论针对的是社会主义东方道路在很长的历史阶段中的主题。笔者一直把列宁经过十月革命开拓的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称之为东方道路。它是帝国主义在世界开始形成体系时各种矛盾尖锐爆发的特殊条件下,东方相对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通过新型的民主革命赢得政权而组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它不同于欧美国家也必然要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这里的无产阶级担负起西方历史上由资产阶级担负的领导民主革命的任务。这个过程同西方已经经历过的一样,依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西方在这个过程中的两大基本矛盾以及因此引起的诸多矛盾在这里依然存在。“绕过卡夫丁峡谷”的过程并不都是可以任意驱驰的一马平川。所不同的是,资产阶级虽然也曾作为先进社会生产方式的代表,但它不可能自觉地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总是把本阶级的利益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对内压迫、对外侵略,贪婪地掠夺自然界,因此在整个历史过程中不能不充满着血与泪的敌我矛盾。这在发展的前期表现得尤为突出。而赢得政权的无产阶级却可能把广大人民长远的、根本的利益放在首位。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顺应历史规律,把过程中一切矛盾通过合理的手段给予处理。除了对付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剥削阶级的反叛,一般都能通过和平的、内部的、民主的方式予以解决。现实社会主义不一定是比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更为富强、更为文明、更为民主,但它是通向富强、文明、民主,通向社会主义的时间更短,更少痛苦的和平发展道路。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始终是它的主题,是东方道路的优越性显示出来的关键所在。
毋庸讳言,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体系初步形成之后,我国走过了20年十分曲折的道路,但这否定不了社会主义东方道路的优越性,也否定不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探索中的成就及其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宝库的贡献。
二、从《论十大关系》到《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体系创立初期的重大转折
《论十大关系》与《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时间只相差十个月,其间国际上发生了波兰和匈牙利事件。这两部重要著作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基本理论上说是一致的,但它们对现实矛盾的分析及对策上却有重大差别。
这些重大差别突出地表现在如下方面:
其一,关于“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论十大关系》是在广泛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党的“八大”召开作的理论准备。它开宗明义指出:“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在最后总结中对此又作了强调。[4] 这里归纳出本文的两个基本内容:手段(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和目的(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作出这样的战略决策,就是基于对“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它虽然没有正面论及当时社会主要矛盾,但把研究的一个重点放在探索经济发展的规律上,突出了经济建设作为重点的精神。党的“八大”则明确指出:“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实质“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5] 它阐明了《论十大关系》已经包含的精神。
从《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开始,对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就逐步发生变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还只是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谁胜谁负的斗争,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解决”。[6] 但是,毛泽东对“敌情”作了夸大的估计,发动了反右斗争并导致严重的扩大化,并且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八大”二次会议肯定了毛泽东的新结论。[7]
以上的结论都不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提出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我国当时的主要任务这是非常正确的。就后者来说,承认两大阶级和两条道路的矛盾依然存在是正确的,但把它当作当时的主要矛盾并要求立即给以解决是错误的。这只能是未来的任务。关于主要矛盾分析上的捉摸不定,是匆匆实现“三大改造”后面临着诸多问题在理论上难免要出现的尴尬局面。
其二,因为对社会主要矛盾分析的不同,导致基本路线和策略的重大差别。《论十大关系》重在“建设”,把中国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则重在“革命”,在我国建成一个“纯洁”的社会主义社会。
《论十大关系》以相当篇幅研究生产力发展中的自身规律,没有更多地讨论生产关系的问题,只是特别强调了“必须更多地注意处理好国家同农民的关系”等等,它关注的是“三大改造”发展过程中已经发生的问题。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表示毛泽东已经要匆匆结束新民主主义社会。但是,过渡时期总路线最初还包含着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许多重要思考:过渡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过渡过程中,“一化”与“三改造”是同步的、协调的,也就是要使生产关系变革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性质;过渡的一定时期里,“私营比例会更小,但绝对数字仍会有些发展”;过渡完成时,还存在“新式的资本主义”,只是“他们已经挂在共产党的车头上,离不开共产党了。”[8] 以后“三大改造”的实践一定程度脱离了这个思考,《论十大关系》的有关内容正是让人们对此引起注意。陈云在“八大”一次会议的发言中提出了著名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方针,并在大会的决议中得到肯定[9],这也是对总路线最初合理思考的重新肯定。毛泽东在1956年12月,还有“消灭了资本主义,再搞资本主义,这就是新经济政策”的说法,表示了不同于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对于当时已经基本完成“三大改造”的生产关系也是肯定的。文章认为当时已经基本建立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性质”。文章用全国解放后7年里的经济成就同“帝国主义、封建社会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下”的状况的比较来证明这一点。但是,没有对“三大改造”前后的社会经济状况作出分析对比,就无法证明“三大改造”后生产关系比此前的生产关系更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进而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这是因为新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为了使社会主义制度“完全建成”、“完全巩固”,首先就要使“不完善”的生产关系“完善”起来。文章认为这些“不完善”首先表现在所有制上:在工商业的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还拿取定息,也就是还有剥削”;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有一部分也还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完全社会主义化的合作社在所有制的某些个别问题上,还需要继续解决。”此外,“在各经济部门中的生产和交换的相互关系”,在“两种社会主义经济形式之间,积累和消费的分配问题”还存在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10]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要求通过不断“完善”生产关系,在经济基础上战胜资本主义,建设“纯洁的”社会主义社会。
其三,关于民主建设的取向上的重大区别。《论十大关系》讨论了国家、集体和生产者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中央和地方的管理体制问题。文章强调了反对大汉族主义,巩固各民族团结;提出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原则;继续肯定了对犯错误干部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与此同时,毛泽东还宣布了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稍后,党还宣布了“爱国不分先后”,倡议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为了民族和祖国的利益第三次携手合作。[11] 通过这些民主的手段,“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并“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论十大关系》是民主建设的巨著。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当然也强调民主,要“采用民主的方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并肯定《论十大关系》关于实现民主的一系列基本政策,但在阐述中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不同取向。它强调的是通过“民主的”手段,消灭消极因素,在意识形态上战胜资产阶级,巩固和发展经济基础上的胜利。《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认为,“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起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民主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政治这个范畴,……归根结底,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12] 当时的经济基础就是“三大改造”后的现实,而且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的。文章明确指出,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如果“民族资产阶级不接受我们的这个政策,那末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会变成敌我之间的矛盾。”[13] 在“双百方针”中提出了辨别香花和毒草的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14] 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阐述中,明白地指出,这“不是单由共产党一方面的愿望作决定,还要看各民主党派自己的表现,要看它们是否取得人民的信任。”[15] 当然,这些论述从理论原则上讲似乎是没有错误的,但这里要求资产阶级接受的“政策”,“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标准,民主党派的“表现”好坏,以及各种言论的是非都是以是否接受“三大改造”后的现实,并支持对于生产关系的进一步“改善”为标准。怎样看待“三大改造”的是非已成为当时意识形态冲突的核心问题。对“三大改造”的评价,对解放后诸多运动的评价,对党的领导正确性的某种质疑,从而引起对“民主”、“自由”之类的争论。除极少数外,这种本来只是是非争论的正常现象,却使毛泽东认为“资产阶级也要按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的严峻局面已经在我党面前展现了。这是毛泽东决心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击资产阶级的最直接原因。
其四,从前述三个重大的差别,就必然地带来出击方向的转变。《论十大关系》突出了反对教条主义的重要性,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却突出反对修正主义的迫切性。
《论十大关系》是以苏共“二十大”在批判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中揭露出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问题作为参照系,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的。反对教条主义、发扬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于全文始终。全文十个部分中在八个部分里十多次直接或间接对斯大林的政策进行了批评。党中央向“八大”作的《政治报告》和《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都突出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后者更强调了反对个人崇拜,肯定“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一个重要的功绩,就是告诉我们,把个人神化会造成多么严重的恶果。”[16]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早于《论十大关系》20天发表)表述了同样的精神。
但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却突出了反对修正主义的迫切性。它是以苏共“二十大”批判斯大林引起某种负面影响作为参照系,来论述反对修正主义的迫切性的。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形成的过程中,毛泽东在党的会议上还有许多重要讲话。文章的许多内容只有用这些讲话中明白无误她表述加以解读才能准确理解。在这些讲话中,毛泽东对苏共“二十大”批判斯大林个人崇拜的做法表示了相当程度的否定。他认为,苏共这样做是在“丢刀子”,丢“斯大林这把刀子”,并且把列宁的“也丢掉相当多了”。[17] 苏共如此,东欧的一些党也是如此。“苏共‘二十大’的台风一刮,中国也有那么一些蚂蚁出洞”[18]。这些讲话中,赫鲁晓夫、铁托、哥穆尔卡和陶里亚蒂等都被作为修正主义的代表点名批判。《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表述了同样的精神。
从以上的比较,我们看到了1956年春到1957年春一年间转折的角度,它是理论也是发展道路的重大转折。集中到一点,是尊重社会发展规律,沿着新民主主义社会——新经济政策的思路继续探索,还是依仗国家权力,以“斯大林模式”为方向,“不断革命”。这个转折看似突然,好像是因为波匈事件而发生,实际上这只是导火线,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对我党我国的深刻影响。“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而对我党影响最深的往往是经过斯大林注解过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有过数以千年封建统治的小生产大国,和当时相对严峻的国际形势,正好是“斯大林模式”生长的适当土壤和气候。《论十大关系》和“八大”的有关精神表现出我党依然保持的探索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勇气,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以后20年的曲折道路,说明了我们精神上的负担是如此的沉重。我党未能从波匈事件吸取正确的教训,未能从“斯大林模式”中解放出来,相反却越陷越深。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定位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立脚点和政治保证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后我国经过了20年十分曲折艰难的道路,人民内部矛盾高度激化。“四人帮”的覆灭,历史出现了转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真正开始拨乱反正,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发现同前苏联曾经走过的一段道路是多么相似。
十月革命后,列宁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经过一个曲折,就提出了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的立足点是“小农在居民中占优势所造成的特点的社会主义。”列宁去世后,俄国党内就爆发了“一国社会主义”的论战。论战的结果是结束了新经济政策,开始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进程,最终形成了社会主义的“斯大林模式”。在这个过程中是俄共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严重破坏,确立了斯大林在党内绝对的统治地位。党内矛盾、民族矛盾、工农矛盾趋于激化。我党和毛泽东对斯大林在这个时期里的理论和实践曾是多有批评的。我国革命中,毛泽东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形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整个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它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在中国革命中的发展,它是中国革命和建国初期建设取得胜利的指针。但是,新中国建立后不久,新民主主义社会历史地位问题,就在党内引起了争论。1952年“三反”运动以后,我党就在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总路线的最初思考是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相衔接的。但随着“三大改造”加速和以后“进一步完善”三大改造后的生产关系,我国离开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立足点,就出现了同苏联“一国建成社会主义”中几乎相同的局面和最后的结果。
作出这样的历史对比,笔者是想说明我国走过曲折道路的主要原因。十一届三中全会最伟大的功绩首先在于重新树立起“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的路线指引了我党对历史和现状进行认真研究,并立即抓住了发展道路上重大曲折两个根本原因:现阶段社会主义的历史定位也就是建设发展的立脚点问题与党和国家的民主制度建设问题。从这里拨乱反正,重新走上正确发展道路,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历史主题不断获得解决。
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加深了对国情的认识,终于给现阶段社会主义以科学的历史定位,找准了改革和前进的立脚点。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确认“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19]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对市场问题作了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最新的解读。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宣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这是正确的立脚点。把商品经济、市场机制和多种所有制同社会主义统一起来,清晰地勾划出现阶段社会主义的应有面貌和发展道路。
我国无产阶级是在广大农民支持下,经过新型民主革命而赢得政权的。从摧毁封建主义政权和废除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来说,这里民主革命是胜利了,而且是彻底的。但是,从经济基础的改造来说,这还不是民主革命的完成。民主革命的完成是生产商品化、现代化、社会化的很长历史过程,也是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相应发展和改造的过程。社会主义因素就是在这个民主革命逐步“完成”的过程中发展成熟起来的。无产阶级领导的政权应该适应这个历史必然趋势,排除障碍,促进发展。它是“逐步过渡”的过程。1953年9月,周恩来在全国政协扩大常委会上的总结发言中说:“集中地说,过渡时期就是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时期,也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比重中逐步增长的时期。”[20] 此时可以称之为社会主义,但只能是“初级阶段”。它正相当于列宁所说的“小农在居民中占优势所造成的特点的社会主义。”但是,“三大改造”最后是离开生产力发展性质,离开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立脚点,快速地改变生产关系,建立了“先进的”、“纯洁的”社会主义。曲折道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毛泽东正是以“斯大林模式”,乃至“更先进”的社会主义模式作为标准,来判断50年代中期开始的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是是非非,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错误也就从这里开始。
党在抓住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矛盾的同时,提出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党抓住了政治体制问题,并立即突出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撤销“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纠正对彭德怀等人的错误结论,迈开了重建民主的重要一步。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关于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把“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指出建国以来“没有重视这一任务”,是一个沉痛的教训。[21] 20多年来我国在民主和法制建设上确实作出了重大的努力。“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明确了社会主义为谁发展和靠谁发展这一根本问题,从唯物史观的高度突出了社会主义与民主的关系,廓清了过去关于民主的许多错误观念,同时推动着社会主义民主向前发展。
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以邓小平为核心的新一代的领导集体,和以后几届领导集体继承了毛泽东思想的合理因素,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终于对这个重大课题作出了正确回答。“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进一步丰富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人民内部矛盾终于在社会主义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不断获得成功的处理。历史是发展的,对矛盾的认识不可能一劳永逸。已经取得的许多正确结论,不能代替不断的“研究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就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来说,我党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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