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里坤东河沟遗址石卫建筑与墓葬关系研究_建筑论文

新疆巴里坤东黑沟遗址石筑高台、石围建筑与墓葬关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巴里论文,高台论文,墓葬论文,新疆论文,遗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743(2016)01—0066—07

      DOI:10.16363/j.cnki.xyyj.2016.01.008

      东黑沟遗址位于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东天山北麓,是一处进行过系统调查与发掘的大型聚落遗址。遗址南北长约6公里,东西宽约4.5公里,面积约10平方公里,共发现大型复合建筑遗迹5座、石围建筑四百余座、墓葬1666座、带画岩石2485块。2006-2007、2009-2012年东黑沟遗址进行了多次发掘,共清理石筑高台1座、石围建筑9座、中小型墓葬23座。到目前为止,在调查、发掘简报及西北大学历年的硕博论文中,①对东黑沟遗址石筑高台、石围建筑与墓葬是否属于同一时期、同一文化仍存在不同的见解。②本文再次梳理了现已发表的东黑沟遗址的资料,试图对石筑高台、石围建筑与墓葬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

      一、IV区的石筑高台与石围建筑

      东黑沟遗址共发现石筑高台3座,已发掘的是位于遗址南部的1号高台(编号为IVGT1)。IVGT1周围分布有十余座石围建筑,除一座位于IVGT1南侧外,其余呈网格状分布于IVGT1北侧,其中西北侧的编号为IVF01~IVF04的石围建筑保存状况较好,考古工作者对其进行了完整的发掘。IVGT1北部高达4米,地层堆积复杂,可划分为12层,主要有上下两个使用面。IVF01~IVF04虽没有发现明显的使用面,但其内部堆积也可划分为3个地层单位,并且这几座石围建筑中都发现了较多灰坑、灶。从地层堆积情况以及多组遗迹间存在的叠压打破关系来看,高台与建筑很有可能都经历过兴建、使用、废弃乃至再次利用的过程。那么,不同时期对IV区石筑高台与石围建筑进行利用的是否为同一文化的人群呢?下面通过对比IVGT1上下使用面、IVF01~IVF04的建筑结构、遗迹及遗物情况来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IVGT1下部使用面上的建筑为单体双间房屋,建造在原地表上,并没有形成高台。房屋四周有石围墙,墙内有用圆木构筑的建筑,从柱洞分布情况推测,南间为木墙建筑,北间为廊式建筑。遗物多见于南间,发现多处成堆分布的陶片、石器,南间的东南角、东北部可见成群的大小石磨盘,其附近往往出有高50厘米左右的大型陶器(双耳高领罐、双耳大口罐)和高25厘米左右的中型陶器(双耳彩陶罐、双耳罐),部分罐内发现碳化粮食。灶位于南部中央,由长条状青石围成,灶南北均发现有大型陶器。石锛、石拍、穿孔石器、石纺轮等石器也多分布在成群的石磨盘附近。铜锥位于东南角石磨盘群附近,铜刀位于东北部石磨盘群附近。可见,石磨盘群、灶附近是活动较集中的区域,石磨盘进行粮食加工,大型双耳罐类陶器进行粮食储存。东墙、南墙下是另一处陶片集中出现的地方,除大型陶器外也见有高10厘米左右的小型陶钵、单耳罐、单耳杯和中型的双耳罐等,墙角下应是陶器集中收纳摆放的地方(表1第2行)。

      下部使用面上有一层木炭和灰烬的堆积,可能是木结构顶部燃烧倒塌后形成的堆积,下部使用面上的建筑极有可能毁于火灾。此层堆积上有多处积薪燃火后形成的丘状灰烬堆积,特别是编号为HD3的灰烬堆积中出有1件较完整的双耳罐,说明房屋倒塌后使用者并没有放弃这个地方,仍在此活动。衽这层堆积之上覆盖了一层土坯残块和一层卵石块,形成了高台。此时虽没有形成使用面,但形成了一处底部堆积大量粮食、上部填埋较多羊骨的灰坑,可见此时仍有人类活动。

      此后,IVGT1又进行了一次铺垫,形成了上部使用面。上部使用面上未发现柱洞和木柱,表明上部使用面不同于下部,并不是木结构的永久性建筑。上部使用面也发现大量石磨盘,成排分布于使用面南部正中的灶(编号为Z2)南北两侧,经淀粉粒分析证明,石磨盘主要是加工大麦的工具。③Z2是上部使用面4个灶中最规整的一处,用长条状青石围成,Z2内外也发现大型的双耳高领罐、四耳罐等陶器,显示出以Z2为中心的区域为上部使用面的活动中心。从复原器物来看,上部使用面遗物数量较下部使用面明显减少,器类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大型陶器不见双耳大口罐,增加了四耳罐;中型的双耳彩陶罐和双耳罐不见了,新出现的双鋬釜、双耳釜高度在20~30厘米,可能取代了之前的中型陶器;小型陶器新增双耳鍑。我们注意到上部、下部使用面之间的连续性仍是主流,无论在上部使用面还是下部使用面,双耳高领罐都是典型器物;小型的单耳罐、钵、单耳杯等器物也同时见于上部、下部使用面;石磨盘、石磨具、羊距骨等也都是IVGT1上下使用面共同的常见器物(表1第1行)。

      IVGT1下部建筑应为木、石混合的房屋,上部建筑应为毡帐一类的非永久性的房屋,二者的建筑结构虽存在差异,但从地层堆积情况来看,对于这里的利用一直没有间断,并且上下使用面之间有一系列共性:首先,上下使用面都以石磨盘作为活动中心,可能是大型集会的场所;其次,二者内的遗迹如灶有着相同的垒砌方式;第三,二者出土的陶器、石器等多有相似之处。以上都反映出,二者建筑结构的不同并非是文化的更替造成的,而是由于时代早晚形成的差异。

      IV区石围建筑F01~F04位于IVGT1西北侧,与IVGT1北墙直接相连,四座石围建筑共用西墙,墙体仅略高出地表,IVF02、IVF03之间的隔墙所在地层高于西墙所在地层,修建时间应较晚。石围内均发现柱洞,但柱洞较小,间距大,内部堆积中不见木结构梁架,推测是毡帐类的轻型建筑,与IVGT1上部使用面类似。各石围建筑内多发现灰坑、灶等遗迹,特别是IVF03内遗迹有复杂的打破现象,说明房屋经历了反复使用。IVF04内柱洞有三处比较密集的地方,周围都有集中的灰坑等遗迹,可能在IVF04石围内有三处毡帐,形成三个较为独立的活动场所。石围建筑内有些填埋羊骨的灰坑很浅,推测是放食余垃圾的地方。此处石围建筑出土器物数量远少于IVGT1,陶器多较小,陶钵、单耳罐数量较多,也发现有双鋬釜、双耳釜、双耳大口罐等中型陶器,可复原器物中不见高50厘米左右的大型陶器(表1第3行)。石磨盘基本不见IVGT1那样成群或成排出现的情况。石器还有锤、斧、石球、穿孔石器、石陀螺等,与IVGT1内器类基本一致。

      IV区石围建筑与IVGT1上部使用面的相似性更强,二者可能都没有永久性的建筑,而是在石围中搭建毡帐。下部使用面常见的双耳大口罐在上部使用面与IV区石围建筑内均少见;双鋬釜、双耳釜是上部使用面新出现的器型,在IV区石围建筑中出现频率较高。石围可能是在IVGT1进行集会时普通家庭的居住场所,遗迹内用于集中粮食加工(成群的石磨盘)和储藏(大型陶器)的器物少,而炊器(中型陶器)、饮食器(小型陶器)数量较多,并且还有食余垃圾坑的存在,都印证了石围建筑的性质是一般性的居址,而石围范围的变化(IVF02与IVF03间隔墙的出现),则反映了家庭成员的增减。

      IVGT1上部、下部使用面与IV区F01~F04内的出土器物大多都可以在巴里坤南湾墓地④中找到相似器型(表1第4行)。下部使用面的双耳大口罐、双耳彩陶罐在器型、纹饰、绘制位置等方面与南湾一期、二期前段出土器物相似;上部、下部使用面共出的双耳高领罐与南湾三期的陶器一致;IVGT1上下、IVF01~F04都见到的单耳罐、单耳杯等也是南湾墓地常见的器物。此外,在发掘者对南湾墓地的分期中也可以看到与IVGT1上部、下部使用面之间相似的变化,如南湾三期时也不见前两期较多的双耳罐。

      从碳十四测年数据来看,上下部使用面前后衔接,IVGT1下部活动面的绝对年代在公元前1300-前1200年之间,上部活动面的绝对年代在公元前1100-前900年之间,⑤IV区石围建筑的碳十四测年数据集中在公元前1200-前900年和公元前400-前350年两个时间段落上,前者与IVGT1上部使用面的测年数据较为相近,说明二者的共存关系;后者主要出在打破建筑的石圈内,反映出石围建筑可能存在被后来人群再次利用的情况。南湾墓地的碳十四数据集中在公元前1500-前900年,⑥与IV区石筑高台、石围建筑的时代有重合的部分,进一步证明IV区高台与石围建筑应是同一文化人群的遗存,该文化属于以南湾墓地为代表的一类文化,年代上大体相当于西周时期。

      

      二、III区石围建筑

      东黑沟遗址III区发掘的石围建筑位于IV区已发掘石围建筑的西北方,不同于IV区的高台加网格式单体建筑的布局方式,III区发掘的4座石围建筑之间并不相连。除整体布局外,III区石围建筑的内部构造与IV区的高台、石围建筑也多有不同。编号为IIIF1的是大型分间城堡式建筑,南北约90米,东西约60米,西南角有高大的石堆,可能是瞭望作用的角楼;北墙内侧可能分隔成多个房间,发现了集中的骨器、骨料;东墙外冲沟内发现大量玛瑙加工后的石叶、料块,显示出浓重的作坊色彩。IIIF1北侧叠压圆形半地穴的编号为IIIF3的建筑遗迹直径约4米,没有发现明显的柱洞,与III区的其他三个建筑在结构上差异较大,IIIF3叠压在IIIF1之下,年代上肯定要早于IIIF1,由于未公布IIIF3内的出土器物,暂时无法判定IIIF3与IIIF1是否属于同一文化。IIIF1南侧17米台地边缘为编号IIIF2的建筑遗迹,IIIF2边长约9米,内部发现规整的两圈柱洞,应该存在木结构的建筑。IIIF2内结构布局清晰,西北角、西南角是用于堆放垃圾的灰堆,东北角集中摆放各类陶器,中部地面上有多处烧面,没有发现灶。IIIF2东北角出土了基本完整的单耳四足陶豆和长颈鼓腹壶,中部出土了成组的骨甲和带有人工修整痕迹的羊距骨,都是十分重要的发现。IIIF2东南侧为编号IIIF4的建筑遗迹,也有分布规律的柱洞,西墙下有一排放置动物骨骼的石块,IIIF4内仅发现烧面,没有发现灶。IIIF4内遗物主要出在有相互打破关系的8个灰坑中,但没有可复原的陶器。

      内部结构的不同显示出III区与IV区石围建筑在功能上的差异。III区石围建筑内灶发现少,多发现烧面,结合IIIF1、IIIF2中的骨料、石料来看,可能III区的石围建筑不是需要长期烧火的居址,而是与骨器、玉石器加工有关的作坊。同时,IIIF1西南角的角楼、IIIF2与IIIF1的相对位置,都体现出了更强的军事防御性。IIIF2中出土的成组骨甲、较完整的陶器表明IIIF2的废弃十分仓促。由此可以推测,III区石围建筑并非普通的居址而是作坊遗址,这批遗址在使用期间战争频发,或许最终的废弃也与战争有关。

      III区石围建筑出土器物的器型、器类与IV区出土器物也有较大差别,陶器中的双鋬鼓腹罐、单耳四足陶豆、长颈鼓腹壶、侈口陶杯、双鋬平底釜等器型(表2第1行)在IV区未见;金属器特别是铁器数量较IV区为多,还出现了汉式风格的青铜鼎耳。

      III区的测年数据上限为公元前400年,年代下限为公元260年,同一遗迹单位的不同层位测年数据相差较大,可能与测试样本有关(木样与动物骨骼的差别),也可能建筑本身经过了几次利用。⑦IIIF1墙体内出土的虎噬羊铜饰牌和IIIF2出土的青铜鼎耳也说明III区石围建筑的年代大致在战国至西汉时期,不同于IV区高台、石围建筑的西周时期。

      因此,无论是从布局形式、内部结构、出土器物还是测年结果来看,III区石围建筑都与IV区的石筑高台、石围建筑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宜归为同一文化。

      东天山地区与III区石围建筑出土器物相近的是黑沟梁墓地⑧的出土器物(表2第3行),双鋬鼓腹罐、长颈鼓腹壶、双鋬平底釜等均可在黑沟梁墓地找到相似的器型,单耳四足陶豆的形制特殊,暂时没有发现同类器物,黑沟梁墓地中所见的单耳陶豆可能与之相关。黑沟梁墓地的年代根据其出土的羽地纹铜镜推测在战国至西汉初,与III区石围建筑的年代相近。

      

      东黑沟遗址已发掘的墓葬分布在遗址的Ⅰ、III、IV区,中小型墓均有发掘,其中,2006-2007年发掘的IV区12座墓葬资料公布较为全面。墓葬基本为中心凹陷的圆形石封堆,填土中见有巨石和人骨、马骨及其他动物骨骼,部分墓旁有墓祭堆、殉牲坑。墓葬形制为竖穴土坑,小型墓使用片状石块构砌的石葬具,中型墓使用由圆木构筑的木葬具。墓主头向多为西偏北,均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出土器物以金器所占比例最大,还有少量陶器、铜器、铁器、银器、骨器、石器以及串饰、牙饰等。金银器、铜器、骨器多为装饰品。陶器器型包括长颈鼓腹壶、陶钵、单耳罐等(表2第2行),均为小型陶器,红陶或红褐陶,多数为夹砂陶,陶胎厚薄不一,制作粗糙。铁器数量较多,锈蚀严重,可辨认器型有铁刀、铁镞、马衔、带钩等。石器有石函、石范、石陀螺等。

      墓葬分布在东黑沟遗址南部,与建筑遗迹的分布相交错但范围更大,IV区、III区已发掘的建筑遗迹文化性质不同,下面分别比较墓葬与IV区、III区建筑遗迹间的关系。

      墓葬中的出土器物与IV区石筑高台、石围建筑中的出土器物多有不同,虽然这种缺乏实用性大型陶器、多为小型明器的现象可以用遗存性质不同来解释,但同为墓葬的南湾墓地中就出土了与IV区石筑高台、石围建筑十分相似的陶器,可见遗存性质不同并不是东黑沟的墓葬与IV区石筑高台、石围建筑存在差异的关键。IV区石筑高台、石围建筑属于以南湾墓地为代表的文化,而无封堆、侧身屈肢葬的南湾墓地在葬俗、随葬品等多个方面都与东黑沟墓葬有巨大的差异,这两类墓葬应属不同文化,因此,东黑沟墓葬与IV区石筑高台、石围建筑也应属不同文化。

      相较而言,长颈鼓腹壶体现了东黑沟墓葬与III区石围建筑间的联系,墓葬碳十四数据集中在公元前400-前100年之间,⑨与III区石围建筑年代接近。同时,从墓室、葬具、埋葬方式、殉牲等方面的情况来看,黑沟梁墓地与东黑沟墓地有较多相近之处,东黑沟墓葬中壶、钵、单耳罐的陶器组合和铁质工具、马具以及装饰品等也与黑沟梁墓地相似。通过黑沟梁墓地这个中间环节,也能够将东黑沟墓葬与III区石围建筑联系在一起。因此,东黑沟遗址的墓葬和III区石围建筑遗址都可能属于以黑沟梁墓地为代表的一类文化。

      IVGT1上部、下部使用面都是集中进行粮食加工和集会的场所,二者的出土器物基本一致,应当属于同一文化。IV区石围建筑与IVGT1相连,在建筑形式与出土器物上都与IVGT1上部使用面类似,因此其文化性质应与IVGT1一致,石围建筑很可能是进行集会时普通家庭的居址。IV区高台、石围建筑的出土器物与南湾墓地最为接近,南湾墓地的年代涵盖了IV区石筑高台、石围建筑的年代范围,因此,IV区石筑高台、石围建筑应属于以南湾墓地为代表的一类文化。

      III区的石围建筑可能是骨、玉石作坊,同时也表现出了很强的军事防御性。在建筑布局、功能、出土器物等方面,III区的石围建筑与IV区的石筑高台、石围建筑均有较大差别,不宜划归为同一文化。与III区石围建筑相似的出土器物在黑沟梁墓地中可以看到。同时,东黑沟墓葬出土器物与IV石筑高台、石围建筑的出土器物相比均有较大不同,但与III区石围建筑联系较紧密。东黑沟墓葬与黑沟梁墓葬在墓室、葬具、埋葬方式、殉牲以及随葬品情况上均较为相似。因此,东黑沟墓葬与III区石围建筑不同于IV区的石筑高台、石围建筑,应属于以黑沟梁墓地为代表的一类文化。

      ①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与考古学研究中心,哈密地区文物局,巴里坤县文管所:《新疆巴里坤东黑沟遗址调查》,《考古与文物》2006年第5期;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与考古学研究中心:《新疆巴里坤县东黑沟遗址2006-2007年发掘简报》,《考古》2009年第1期;张凤:《新疆东黑沟遗址石筑高台、建筑研究》,西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磨占雄:《黑沟梁墓地与东黑沟墓地的考古类型学比较研究》,西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任萌:《从黑沟梁墓地、东黑沟遗址看西汉前期东天山地区匈奴文化》,西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任萌:《公元前一千纪东天山地区考古学文化遗存研究》,西北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习通源:《青铜时代至早期铁器时代东天山地区聚落遗址研究》,西北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为行文方便,下文所见东黑沟遗址情况均出自以上文章,插图也由以上文章内配图改绘,下文不再一一标注。

      ②最初的发掘简报中认为三者属于同一考古学文化的遗存,年代在西汉前期,而近年来的学位论文中多认为石筑高台和石围建筑与墓葬分属两类考古学文化遗存。

      ③井明:《新疆石人子沟遗址出土石磨盘和石磨棒的出土科技研究》,西北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第26页。

      ④常喜恩:《巴里坤南湾墓地第66号墓清理简报》,《新疆文物》1985年第1期;新疆考古研究所:《巴里坤县南湾M95号墓试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7年第5期;吕恩国,常喜恩,王炳华:《新疆青铜时代考古文化浅论》,宿白主编:《苏秉琦与当代中国考古学》,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84~187页。

      ⑤任萌:《公元前一千纪东天山地区考古学文化遗存研究》,西北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第82~83页;习通源:《青铜时代至早期铁器时代东天山地区聚落遗址研究》,西北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第72页。

      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中碳十四年代数据集(1965-1991)》,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315~316页。

      ⑦任萌:《公元前一千纪东天山地区考古学文化遗存研究》,西北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第83页;习通源:《青铜时代至早期铁器时代东天山地区聚落遗址研究》,西北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第75页。

      ⑧磨占雄:《黑沟梁墓地与东黑沟墓地的考古类型学比较研究》,西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8~42页;任萌:《从黑沟梁墓地、东黑沟遗址看西汉前期东天山地区匈奴文化》,西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12页。

      ⑨任萌:《公元前一千纪东天山地区考古学文化遗存研究》,西北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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