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分割中的统一愿望:国内外贸易市场壁垒的视角_市场壁垒论文

市场分割中的统一愿望:国内外贸易市场壁垒的视角_市场壁垒论文

分裂的市场渴望统一——内外贸市场壁垒透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论文,壁垒论文,透视论文,外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数控机床近来在我国出口产品中崭露头角,受到越来越多的海外客商的青睐,国内机床行业因此效益大增。然而,江苏省武进新墅机床公司不仅未获其利,最近更是惨遭诈骗。

尽管新墅公司生产的产品不错,但是因为他们没有出口权,国外市场也就不得其门而入。去年年底,几个打着南京某公司旗号、自称有出口权的骗子找上门来,要帮他们出口机床。其结果是,机床没有出口成,订金倒被骗走好几万。

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曾有无数的企业有过和新墅公司相似甚至更甚的遭遇。在我国目前贸易体制下,对于千百万公司、企业来说,国际贸易既是他们求得进一步生存和发展的希望所在,也是最易遭受诈骗、暗算的陷阱。

长期以来,我国的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经济被人为地截然分开,形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同时也将全国的企业划分为内贸和外贸两种体制,且两类企业壁垒森严。尤其是内贸企业,没有国家的批准,是严禁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的。

目前内外贸管理体制的分割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本来建国初期内外贸易经济活动是统一的,市场也是统一的,企业并无内外贸之分,全国贸易经济统归中央贸易部管理。50年代内外贸易活动被分开,内贸划归商业部(后相继归入内贸部、内贸局、国家经贸委)管理,外贸划归外贸部(后改为对外经济贸易部)管理,从中央到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划分得很清楚,都是两套系统,由此造成了内贸和外贸两个市场。这种体制延续多年,改革开放后虽有所改进,但到现在仍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著名市场营销专家郭国庆说,在这种体制之下,从事内、外贸易经济活动的企业,对内、外贸易经济活动的行政管理、调控,被人为地长期分割开来,造成了我国经济和市场的分裂;在这种体制之下,内、外贸互不沟通,外贸不了解国内市场,无法按国内需求组织进出口业务;内贸不了解国外市场,生产、技术、营销与国际市场脱节,我国产品、服务、劳务的出口面临重重壁垒。

长期以来,内贸企业进入国际市场,难之又难。一般说来,内贸企业经过国家特许,在批准的范围内也是可以从事外贸活动的。但是实际上,审批手续高度集中,需要经过层层报批,受到当地内贸部门、外贸部门和政府的批准后,还须上报中央,经过国家内贸管理部门、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外贸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从事外贸活动。几十年来,能通过如此严格和繁琐审批而幸运得到外贸经营权的内贸企业少之又少。

一个有说服力的数字是:改革开放后,尽管通过不断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赋予了一些生产、流通企业和科研院所外贸经营权,但是目前拥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占全国国有企业总数的比例仍不到1%!

国有企业如此,私营企业的情况又如何?据外经贸部提供的情况,直到1999年1月,私企才被准许可以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但是申请条件苛刻;直到今年1月1日,私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条件才与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执行同样标准。

尽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没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国内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其对外贸易业务”,但是在当今国际贸易形势下,如果一个企业想利用这一渠道打开通往国外市场的出路,它将面临的不仅有高昂的代理费用、种种繁琐的手续,更会常常遇到象本文开头提到的新墅公司遭遇过的那样的陷阱。

两个市场的分裂近年来引起社会特别是企业界越来越普遍的不满,被认为是企业国际化、参与全球竞争的重大障碍。这种局面将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据外经贸部最新公布的一项关于阐述外经贸经营资格管理的政策与条件的文件,一方面,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认为“我国的外经贸体制将与世界贸易体系接轨”,并称“这已成为今后发展的趋势,外经贸经营资格的管理将由目前的经营许可制逐步过渡为登记制,进出口贸易实现放开经营”,与此同时,又说“在目前情况下,为使外经贸经营资格由许可制向登记制平稳过渡,对国内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仍实行由国家外经贸部统一管理的外经贸经营许可制度。”

内外贸市场的长期分裂,受损害的绝不仅仅只是内贸企业。一个不了解甚至脱离国内市场的外经贸体系绝无可能在自我封闭的体系中得到长足的发展。据专家分析,当前我国外经贸活动存在以出口创汇为首要经营目标、不讲效益、全国外经贸企业出口亏损挂账数额巨大等种种弊端。造成这些弊端的原因有很多条,内外贸市场分裂的遗患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

内外贸市场的长期分裂,损害的不仅仅是个别的公司和企业。经济贸易活动的行政管理体制、企业体制和市场宏观管理体制被人为分割成两大阵营,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不利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统筹安排、统一协调、衔接和开拓,很难做到市场统一和贸易统一。

统一的市场和贸易自由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题中应有之义。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一步发展开放型经济,是我国既定的发展战略。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五”计划的《建议》强调,“十五”期间要进一步开放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日渐临近, 与全球经贸接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急迫的任务。而WTO 的一项根本性原则就是贸易自由化原则,它要求应当允许货物、服务、生产性投入无限制地流通,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规制。郭国庆先生把它概括为:国际市场国内化,国内市场国际化,全球市场统一化。

专家认为,无论是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还是从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角度,都要求我们把分裂的市场统一起来。

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大部分国家都只设贸易部,如美国叫商务部,日本称通商产业省,一些以工业为主的国家设贸易工业部,统管国内外市场、贸易活动。据了解,在这些国家,企业并无内、外贸之分,在统一的外贸政策下,任何企业,只要登记备案,都可以从事进出口业务。

两个市场的统一,既要解决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企业体制的问题,又要解决市场宏观管理问题,是一个庞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郭国庆认为,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两个市场的统一涉及权力分配、已有资产和未来利益分配等许多敏感问题;在企业体制方面,两个市场的统一涉及内外贸企业员工素质、观念和收入水平相差显著等问题,这些,都是“十五”期间建立统一、公平竞争市场的现实障碍,需要大力加以解决。

据了解,有关部门目前正采取措施从统一企业体制、改革外经贸体制等方面,缩小两个市场的裂痕,但是专家认为,这离建设统一的市场目标还有相当距离。

目前有很多专家学者都认为,解决两个市场的统一,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从行政管理体制、企业体制两方面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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