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银行债务重组问题讨论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企业论文,债务重组论文,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在近年来日显突出,截至1994年8月31日已完成清产核资的12.4万户国有工商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汇总数据为:资产总额41370亿元,负债总额3104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321亿元。据此,资产负债率为75%,即负债/所有者权益比率为3∶1。国有企业占用的银行贷款,40%已无力偿还银行,其中包括企业实际作为铺底流动资金经常性占用的贷款,以及已属有帐无物的坏帐。①因此,对国有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的研究,已成为中国经济界的迫切问题。
一、企业债务问题的形成
本文所涉及的企业债务,主要是企业的银行债务,至于企业之间相互拖欠形成的“三角债”,至今已达近八千亿元,为了行文的集中,本文不予评述。
一些学者认为,1983年实行“拨改贷”后,全部企业的基本建设资金由财政拨付改为银行贷款,国有企业从此遇到了负债和还贷付息问题。沉重的利息负担,加上企业的高比例亏损,很自然造成银行对企业贷款不能按期收回,乃至形成呆帐死帐。国有企业之所以逐渐陷于过重的债务负担,并累积起高额的呆帐死帐,也与传统经济发展战略的延续有关。企业投资由过去依赖财政转变为依赖银行之后,国家仍然要求国有企业执行其发展战略的生产目标。结果就把国有企业对财政的软预算约束变成了对银行借款的软预算约束,所以即使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甚至已经存在高比例负债或高额拖欠的情况下,银行常常还要继续追加贷款,以使其生存下去。②
张春霖从企业内部人控制的角度分析了企业债务的形成。他指出,内部人(经理人员和工人)从银行取得的贷款的融资成本是大于零的。但是,内部人的融资成本是企业的融资成本所引起的内部人收入的减少,而非企业的融资成本本身。此外,由于银行作为债权人没有被赋予足够的相机控制权,内部人即使不履行支付义务,其收入和地位不受影响的概率也很高。当内部人对这种概率的预期变得很高时,便会形成“借的时候就不打算还”的心理,使银行贷款也演变为一种免费资本。③
美国的汤姆士·梅耶尔教授认为,通货膨胀对于中国国有企业的债务形成也有很重要的影响。他指出,当一个企业的利润上升只是由于它所支付的实际利息下降时,生产效率并没有提高,但由于这些企业有更多的利润可用于再投资,而且它们对投资者也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当贷款利率过低以致实际利率达到负值时,能够借到贷款的企业就能获取超额利润。即使在没有通化膨胀的情况下,中国的国营企业往往会要求过多的信贷,因为他们具有软预算。通过通货膨胀率上升而不提高对企业的贷款利率,更进一步加剧了对信贷的需求。④
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罗纳德·麦金农教授认为,银行过度贷款的大部分可归咎于“政策性贷款”。这些贷款用于基础设施投资,或用于弥补目前的国有企业亏损,从而为多余职工提供社会保障。正常的做法是,这种支出应通过正常的政府预算,由税收收入提供资金。由于中国政府的岁入状况自1979-1993年一直恶化,所以,这些“财政性”开支转嫁给了银行系统。⑤
一些研究者描述了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下降的过程。1.银行贷款被用于弥补各种亏损,损失了一部分贷款,1991年有2000多亿元由信贷资金垫付;2.欠拨欠补欠退迅速增加,信贷资金财政化转化了一部分贷款,这包括银行承担了一部分应由财政安排解决的国家专项储备任务,1991年这类贷款有400多亿元;垫补因财政欠拨形成的挂帐,1991年末达到1045亿元;3.企业产成品积压,“三项资金”占用居高不下,压死了一部分贷款;4.银行逾期、呆滞、呆帐贷款大幅度增加,1991年末约为2200亿元,是同期银行自有资金的1.6倍;5.实行新税制后,出现贷款垫付税款现象。⑥
张维迎认为,国有企业负债率高的主要原因是在居民成为资本积累主体后,直接融资渠道没有开通。他指出,改革在宏观经济方面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居民个人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持续稳定地上升,居民储蓄逐渐取代财政预算成为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而政府和企业均成为净赤字部门。由于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居民储蓄除用于购买国库券存入国家银行之外,没有其他渠道流向企业,银行信贷几乎成为将居民储蓄转化为企业投资的唯一通道,导致了银行对居民的高负债和企业对银行的高负债。⑦
吴晓灵、谢平认为,国有企业高负债经营产生的历史根源有五个,一是注资严重不足,二是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不足,三是国有企业社会负担重,四是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五是政府部门行政干预造成的损失,要由企业承担。他们认为,企业的大量不良债务已在企业改革与银行改革之间形成死结。研究国有企业的债务重组问题,寻找一种可行的方式解开这个死结,是当前的紧迫任务。⑧
二、解决国有企业不良债务的基本思路
金钟宏把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归结为五种思路。第一种思路,政府直接核销企业的不良债务,优点是方法简单,容易操作,能一次性冲销企业不良债务,使企业彻底摆脱债务困境,缺点是加剧企业吃银行大锅饭和债务软约束弊端,实施中容易引起国有资产流失、财政减收;第二种思路主张进行债务与股本的转换,即把债务变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但这种方法容易出现银行信贷受自身利益驱使向持股企业单向流动,不利于资金有效配置和银行资产的风险管理。第三种思路主张由财政向企业注资核销企业不良债务。即中央银行(借款给)财政(注资给)企业(还款给)专业银行(还再贷款给)中央银行。这一办法看起来简便易行,但操作中容易增大财政赤字,促成信用扩张,对企业和银行容易产生误导作用。第四种思路:建立“企业银行重建基金”,逐步处理银企债务。这种思路对操作者和市场体系要求较高。第五种思路,利用债权或股权交易市场将债权转换成股权,这主要是缺乏足够数量的资金雄厚的合适买主,也缺乏相应的制度条件和市场机制。⑨
美国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Hart Oliver)提出,债务是对公司经理的一个重要的约束机制,但要使其发挥作用,必须要有一个恰当的破产程序。他提出,公司破产时,首要的任务是进行债务和股本自动转换,原先的债权人变成公司的新所有者,从而把破产公司变成一个有清偿能力的公司。然后是最大的原债权人(可能是银行)挑选一名财务专家(即一名破产专家)来代表新所有者的利益采取行动。破产专家的任务是对破产公司展开调查,设计一个使新所有者可得到的总价值最大化的未来计划。破产专家可能得出结论,认为最优方案是关闭公司,分散出售公司资产,也可能认为应允许公司在现有经理人员管理下继续运转。其他可能性包括,公司在新经理人员管理下继续运转,或与另一公司合并。经过一个恰当的时期,破产专家向所有者报告自己的推荐方案,然后交给所有者投票,如多数赞成,就采取这一方案。⑩
钱颖一认为,由于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需要,中国目前不能采取大规模的清盘形式的破产,解决债务问题主要靠重组。他提出,解决债务问题应遵循三条基本原则:1.优先解决银行的财务重组,因为银行数目少,管理集中,便于操作。2.区别存量与流量,因为不制止新的坏债的出现,即使解决了旧的坏债也没有用。3.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和银行表明,清理坏债的做法只此一次,以防止他们的不良行为。他和刘遵义教授提议建立一个专门致力于解决债务问题的信托基金,即“企业银行重建基金”,以便将全部政策性贷款从专业银行中移出,使其向商业银行转化。如果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不到8%的要求,需要重新注资。除了用政府债券的方式以外,还可以部分使用发行银行优先股的方法向社会集资。关于企业的财务重组问题。企业的坏债不应自动核销,有必要对有坏债的国有企业依其财务状况进行粗略分类。以存量(即资本负债状况)和流量(即当年运营状况)是否为正分为四类。流量为正者表明企业的未来是有前途的,过去的坏债可以通过重组解决。存量为正流量为负的企业是潜在的可正常化的,需要重新调整经营方向。即使是存量、流量均为负值的企业,也应给出路,在给予补贴的同时,限期改正。实在改不好的,才实行清盘破产。他还指出,有效的企业和银行财务重组需要银行改革相配套,最主要的是中央银行的集权化和商业银行的分权化。(11)
罗纳德·麦金农认为,钱颖一的重组方案包含大量的财政成本。中国1994年推行的税制改革使得把这一财政负担从银行转移给政府成为可行的事情。为了限制这一财政负担,在银行与国有企业的财务重组中,应该同时削减许多偿债能力差的国有企业的总投资。(12)
张铁汉提出转化、防范、补偿、解决银行不良债权的思路是。在转化方面,实行债权变股权,化解银行不良债权,不良债权变股权,银行转让股权收回资金,企业出售股权归还贷款;在防范方面,建立信贷风险管理机制,防范银行不良债权的产生。确定企业风险等级,测定贷款方式和贷款形态的风险,实行审贷分离增加制约环节;在补偿方面,建立信贷风险保障机制,补偿银行不良债权的损失,一是要增补企业和银行的自有资金,二是要开展信用保险,三是要提取风险基金。(13)
一些同志认为银行不良债权变股权困难重重,弊多利少。首先,我国目前专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低下,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不良债权所占各项贷款的比重过高。况且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城镇居民的储蓄,把过多的不良债权变股权的做法,有可能出现支付危机。其次,企业债务过重的原因多种多样,如果把专业银行的债权变为企业的股权,从本质上看,没有给企业增加一分钱,企业的死滞资金也未得到分文盘清,只能说是把银行的债权从短期投资(流动资金贷款)变成长期投资(股权),这种转化可以说是一种负担的转移。第三,从我国的现行会计制度看,债权变股权将大大影响银行的收益,不良债权留在银行,其利息收益可进入当年期损益,并不减少银行的利润,而如将这部分债权转化为企业股权后,银行的这部分收益将会消失。因为债权变股权,只是结构、形式上的表面转移,并没有给企业增加任何活力,而银行投资收益却要因企业的亏损、破产和先还欠款等而减少。同时银行资产的风险总量并没有减少,相反却增加了,那就是银行的贷款风险变成了对企业的长期投资风险。(14)
张维迎既不同意将企业对银行的负债转化为财政对企业的股权,也不同意将银行债权转化成银行股权。在前一种情况下,财政是通过向银行借钱来“购买”企业的股权,等价于财政向居民借钱。这时候,财政背后站着一位要求索取固定收入的强硬债权人,而面临的是一位预算约束比较软的“债务人”,这位“债务人”能提供的是一种非常不确定的剩余收入,其结果很可能是将企业的债务危机变成政府的债务危机,这就如同借钱赌博一样。将银行债权变为银行股权也不行。因为银行本身也是“国有企业”,有待通过改革来强化其预算约束,让银行这个“国有企业”成为其他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恐怕不会比现在的局面好多少。其次,中国就那么几家垄断银行,让这些垄断银行再去垄断企业,与改革的宗旨相背。第三,如果银行作为债权人都没有能力回收贷款,作为股东就更难拿到剩余收入了。他认为,通过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进行重组的思路很值得考虑。这个思路的最大优点是把解决目前的债务危机与长远的体制问题结合起来思考。让众多中介机构筹集资金投资于国有企业是可行的。(15)
三、企业内部的财务重组
刘遵义、钱颖一认为企业的财务重组可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在银行的监督下重新编报企业帐目。这一步骤包括两个次级步骤,首先,企业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要按照市场价格重新估价。其次,企业现行的当年运营帐目要重新编报,以表明企业核心业务的真实可行性。第二步,将企业分类。第一类是资产负债表为正数的企业,这类企业重组后可成为正常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允许出售资产,允许债务——资产转移和债务股本转换;第二类是资产净值为负数,运营利润为正数的企业。这类企业经过债务—资产、债务—股本转换,包括减免部分债务,承担原有职工的未来养老金负债,发行优先股,这些企业也能成为正常企业;第三类是资产净值为正数运营利润为负数的企业,这类企业有资源,可想法进入别的业务领域,属于“潜在可正常化企业”,第四类企业净资产和运营利润均为负数,这类企业属“试用察看的”企业,应当限制它们的运营和借款能力,但有些也可重组并获利。第三步,处理资产负债表。企业向公众发行优先股是企业重新注资的一种可选择的资金来源。只有那些经过几年尝试还不能通过重组的企业,才能申请清算。第四步,对试用察看的企业,用非转让性无息票债券形式的直接补贴来替代政策性贷款。(16)
丛明提出,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可采取三项配套的财税政策:①国家财政拿出一定数额的破产基金,用于冲销破产企业资产无法偿还的部分债务。这部分基金可由中央统一调配给地方,具体使用由地方政府灵活掌握;②对破产企业整体收购者,国家应给予一定的税收扶持政策,如给予一定期限内的所得税减免,以利于收购者迅速消化破产企业;③对破产企业实行重组的,可用债权换股权办法将一些企业改组为公司制,国家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银行用债权换股权后,保留获得股权收益的权力,但不参与企业经营,而是在一定期间内寻求或委托有关中介机构通过公开的产权交易市场将股权转让给收购方。(17)
李力强、姚树人认为,优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应当体现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要在全面清理资产负债状况,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行。第二,要把单个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与国有资产整体存量优化配置的目标统一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分类重点解决。第三,要区别债务的成因和性质,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即不能一揽子搞债务转换,更不能全面废债。但要允许一些特殊问题采取合理的探索和试点。第四,整个资产负债的优化都要紧密结合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强化科学管理,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具体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清产核资。第二阶段,对企业进行发展战略性分析。我们需要主动研究国有企业的走势,有些要着力振兴,有的要适当收缩,有的要兼并、出租、出售,还有的要实施破产。它的确定对于单个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至关重要。第三阶段,采取措施压缩企业负债。(1)重组企业的流动负债。①可以由国家对一些负债率过高,所有者权益亏空的企业补投一定数量的资本金;②设法把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生产协作关系构成的一些经常性债务转换成投资。③将适当数量的银行借款转成银行对企业的股份。(2)降低企业的长期负债。主要方法是把“拨改贷”资金及一部分基本建设经营资金改为国家资本金。(3)建立困难企业振兴扶植基金。主要用途就是帮助企业改组时贴息,以便使被分离企业赢得一段资金积累和改善经营、提高资本质量的时间。(18)
四、专业银行的财务重组和商业化改革
刘遵义、钱颖一认为,银行的重组比企业的重组更为重要。因为国有银行的数量很少,仍掌握在中央政府手里,银行内部的组织和核算也相当集权。而非金融企业数目庞大,大多数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这些企业的内部组织相当分权化,国家在重组过程中对银行实行控制和监督比对企业容易得多。其次,银行部门是一个扩张性的经济部门,银行重组不大可能牵涉到任何关闭或清算。第三,在重组后,银行的激励可得到增强,这样,就能有效地利用银行来代表国家监督企业重组。其四,与企业相比,国有银行的资产组合是多元化的,风险较小,他们主张分四个步骤对银行进行重组。第一步,按市场价格评估银行资产与负债;第二步,向公众发行优先股,把银行重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步,确定重新注资的形式。资本注入将采取三种形式:重新估价资产、国家提供的非转让性无息票政府债券及向国家发行普通股,向公众发行优先股。第四步,重新注资的顺序是:Ⅰ用政府债券换取普通股和呆帐的50%的权益;Ⅱ确定普通股股票价值;Ⅲ发行优先股。重新注资之后,银行将只根据商业原则运转,不再提供“政策性贷款”。“政策性贷款”由专门设立的一种政府信托基金——企业银行重建基金承担。(19)
对于我国专业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变过程中还将继续办理的一部分政策性贷款,孙双锐认为可采取如下办法:(1)政策性金融的确认。为了分清权利和责任,国家在指令、委托银行办理政策性金融或银行自愿办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时,要有文件或文字资料为凭,以便于事后验证。(2)政策性金融所需要的贷款规模和资金,可由专业银行先行筹集和调度;不足时,人民银行应当负责予以解决。人民银行提供资金的还款期限应当与政策性贷款的归还期限相对应。(3)政策性贷款尽量不要采用信用贷款方式,而采用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方式。(4)政策性贷款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和贷款的期限规定发放使用,到期收回,不予展期。应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若需贴息,应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解决,或补给受贷的企业,或补给发贷的专业银行。(5)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应分别设立帐户,分别管理,分别核算,分别考核。(6)专业银行对政策性金融应严格管理,掌握使用情况,到期收回。(7)政策性金融如果发生损失,应及时告知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贷款管理办法处理,从担保单位或处理抵押款取得补偿,不得用银行的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20)
关于如何实现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一些同志提出了许多具体建议:1.对政策性信贷业务的界定在操作上应根据三条原则。一是有特定资金来源的;二是有贴息政策规定的;三是由政府部门明确指定用途和数量的。政策性信贷国家的由国家负责,地方的由地方负责。2.《银行法》应特别注意对商业银行的行为约束和权益保护,在权益保护方面主要是对银行债权的保护。3.彻底打破专业银行按部门划分业务范围的管理方式,实行银行与企业的双向选择。4.发展和完善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强化银行支付功能。5.提高呆帐准备金率,增强银行应付风险的能力。6.取消规模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7.增加银行资本金,包括中央银行贷款、财政增拨资金、发行金融公债、向社会招股和中央银行参股等。8.建立全国银行系统电脑中心。9.按经济核算原则调整银行分支机构。10.加强贷款质量管理,对逾期一定时期的贷款转为催收,在银行财务上不再计息,防止银行虚盈实亏。实行利随本清制,改变按期结息制。11.开放国债市场,增强银行融资能力,大力提高证券资产比重。12.组织专门机构对银行清产核资和对债务债权进行重新评估,查清坏帐,查清后暂时挂帐,无法搞活的呆帐由提取的呆帐准备金逐年冲销。13.建立银行同业公会,加强行业管理。14.放弃银行对企业现金的管理职能。实践证明,银行逾是强化现金管理,现金就愈是体外循环。15.建立商业银行的优惠利率体系,对资信好的大企业可以给予优惠利率。16.取消贷款专户管理办法。17.强化银行票据融通功能,允许银行开期票、本票、减少货币发行。18.增强存款业务的灵活性,对有些存款可以给予一定的透支额度,存款透支年内必须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则取消客户透支权。(21)
薛峰认为,解决银行债权恶化的根本办法是要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1.制度创新:实施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根本前提和按巴塞尔协议监管银行业的基本保障。制度创新的要点是要建立一个相对独立并能有效管理的中央银行;一个具有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和约束的商业银行体系和专业银行体系。2.多元补资是提高资本充足比率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3.资产流动是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和提高补资能力的主要对策。4.规范竞争是保证资产适度扩张,业务合理创新和风险最小的重要条件。5.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和效益,降低资产风险的中心环节。6.弹性调控是有效监管银行业,保障宏观金融有序稳定和微观经济活而不乱的支撑点。7.完善同业拆借市场,开拓债券市场,适当发行股票筹资,搞活信贷市场,实现信贷资产负债多元,是扩充自有资本和分散风险的基本途径。8.配套进行财政改革、企业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是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必要环境。(22)
注释:
①唐宗焜:《关住无主投资的闸门》,《改革》1995年第3期。
②林毅夫、蔡昉、李周:《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创造竞争的环境》,《改革》1995年第3期。
③张春霖:《从融资角度分析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改革》,《改革》1995年第3期。
④〔美〕汤姆士·梅耶尔:《中国应保持高通货膨胀吗?》,《改革》1994年第3期。
⑤〔美〕罗纳德·麦金农:《外方专家发言精要》,《改革》1994年第6期。
⑥辽宁省金融研究所课题组:《新税制下税收与信贷关系研究》,《改革》1994年第6期。
⑦、(15)张维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理性思考》,《中华工商时报》1995年1月23日。
⑧吴晓灵、谢平:《中国国有企业——银行债务重组的设想》,《财贸经济》1994年12期。
⑨金钟宏:《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几种思路》,《改革内参》1994年22期。
⑩、(11)、(12)《外方专家发言精要》,《改革》1994年第6期。
(13)张铁汉:《对当前银行不良债权的透视》,《北京城市金融》1995年第4期。
(14)乔万旺、李国平、史江虹:《专业银行不良债权转股权之我见》,《山西金融》1994年第10期。
(16)、(19)〔美〕刘遵义、钱颖一:《关于中国的银行与企业财务重组的建议》,《改革》1994年第6期。
(17)丛明:《制定与破产相配套的财税、金融政策》,《财贸经济》1995年第2期。
(18)李力强、姚树人:《如何优化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中国工业经济》1995年第1期。
(20)孙双锐:《政策性金融之我见》,《财贸经济》1994年第6期。
(21)兰耕云:《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研讨会综述》,《经济学动态》1994年第3期。
(22)薛峰:《我国银行业的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财贸经济》199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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