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研究述评_治理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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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经济与信息技术的融合推动了组织间关系(Inter-Organizational Relationship)的发展。现实中新型复杂的组织模式大量涌现,既对传统的组织理论学者提出了挑战,也为组织间关系研究学者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另一方面,基于企业经营环境重要性日益增强的现实,企业的决策逐渐超越了基于市场分析的传统范式。网络组织层面,也即中观层面的要素逐渐成为主导企业成败的先决条件。Hopwood(1996)率先提出了对超越企业法定边界互动问题研究的必要。由此,网络组织①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与此同时,如何获得网络宏观层面的组织效益,也就顺其自然地过度到了网络组织的治理层面。已有的关于网络组织治理问题的研究虽得到了较多的关注,但现有关于治理理论的研究仍然局限于传统的科层治理理论或市场治理理论基础,使得其研究成果很难经得起复杂多变的网络组织实践的检验。本文按照集聚形态的划分标准,将网络组织治理模式划分为准市场治理、准科层治理以及混合治理三种类型,按照关系获取→契约制定→合同执行的交易过程对三种治理模式②进行分析考察,并通过合作过程中交易环境、交易行为以及交易成员特征的分析,对网络组织治理模式选择的条件变量与既定治理模式情形下的评价变量进行梳理,检验现有网络组织治理理论研究体系的构建现状,并对未来进一步研究的领域进行展望。

      一、网络组织治理模式分类

      随着交易经济学、社会资本理论以及组织理论的纵深发展以及交叉衍生研究的开展,网络组织得到了众多学科的关注。通过对国外文献的梳理,网络组织的表达式除了包括狭义的“Network Organization”以外,还包含了“Inter-firm”、“Inter-Organization”、“Intermediate”等几种替代形式。而关于治理的界定,学术界目前均采用统一的表述“Governance”。

      Jones等1997年指出,由于存在的条件以及自身发展阶段的不同,网络组织不可能依赖于单一的治理模式维持其有效运行。网络组织类似于组织间关系谱(Spectrum)的中间形态,谱系的一端是离散随机分布的宏观市场组织,另一端则是有机规范运行的科层组织。关于市场组织治理,古典经济学陷入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治理的“钟摆”循环论证。而科层治理则经历了从遵循“股东至上主义”逻辑的单边治理到信奉利益相关者平等参与企业所有权分配的共同治理的转换。随着企业边界的模糊,科层治理的利益相关主体泛化,市场组织中的国家调控与市场价格调控的力量受到削弱,新生的网络组织具备了治理范式转移的力量。

      但由于网络组织规模、边界、产权的动态与复杂性,步调一致的治理模式难以奏效,网络组织应该存在权变的治理模式。这些治理类型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准科层、准市场以及可以被命名为混合或替代(Hybrid or Alternative)的治理模式③。当然,区分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的基本要素首先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例如,Hankansson and Lind(2004)通过信息共享程度来区分网络组织治理类型,但该视角缺乏对于网络内部成员行为的考察。Van(2000)与Langfield-Smith(2003)则将社会资本概念融合进来,认为网络演化特征作为治理模式划分的依据更为合理。该研究虽然从时间维度厘清了网络组织的阶段性治理策略,但依然无法有效区分三类治理模式的边界。

      基于现实经济活动中网络的多组态状况,为了将错综复杂的研究视角进行梳理,也为了将网络组织不同治理模式进行直观比较,以交易过程(联系→契约→执行)的视角对不同治理模式下的情形进行细分成为网络治理理论的关键,该维度对未来网络组织治理理论空间的拓展得到了组织学派学者公认(Osborn & Baughn,1990;Heide,2000等)④。其中交易过程中的特征变量(交易行为、交易环境、交易成员)的划分能够有机地将相关研究成果集成。表1描述了不同情形下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的适应情况,包含了特定治理模式下网络组织的现实表现以及与之匹配的治理模式。

      

      

      (一)网络组织治理——准市场治理模式

      基于市场的网络组织治理模式,其研究的假设前提是价格包含了规范交易所需的必备信息,网络组织治理的决策能够基于科学的规范化分析制定。基于市场治理的模式能够促进标准化经营行为和经营结果的产生。其中,契约的制定不涉及具体的投入问题以及具体经营活动过程的执行,而是侧重于对交易成员产品或服务结果的刚性约束规定。Van(2000)认为在准市场治理模式下,当某一成员存在机会主义行为时,能够在较低的转换成本下获得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从而避免了生产经营过程中契约中断带来的机会成本损失。现实网络组织中,模块化网络组织、全球化的产业网络组织、全球化供应链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

      网络组织的准市场治理模式适用于较低资产专用性(Langfield-Smith & Smith,2003;Sartorius & Kirsten,2005)、较高的任务程序化和绩效可度量性(Van & Vosselman,2000),这两类要素(低资产专用、高绩效度量)降低了市场交易过程中的监督成本。但是,Spekle(2001)和Sartorius(2005)的研究发现,市场治理模式在高不确定性与低不确定性的假设前提下均有可能存在,研究悖论产生的分歧主要体现在对研究对象的选取上。因为市场和企业均不能被消除,而两者正是高不确定性和低不确定性规避的选择结果,网络组织角色选取的差异显然会导致研究结论的相反。因此,准市场化的治理模式衡量的关键在于该治理模式能否有效克服不确定性带来的经营连续性问题。Hankansson & Lind(2004)认为市场治理模式中达成契约的交易成员相互异质并且执行相对独立的任务,但由于产业成熟度较高,评估的标准具有通用性,因此能够克服最终产出与经营过程不一致的矛盾。基于上述分析,网络组织在市场治理模式下,并不需要特定的复杂治理机制,而仅仅是对交易成员以及产出结果进行常规(General Rule)跟踪与测度,并对结果进行规范化的例行(Routine Operation)处理。

      (二)网络组织治理——准科层治理模式

      关于网络组织的准科层治理模式,许多学者取得了相对一致的意见。在这种治理情形下,网络组织成员通过制定详细的契约用于对绩效产出的考核,同时任务质押(Assignment Hostage)手段被广泛采用,其目的在于规避交易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保证合同执行的有效。与市场治理模式相比,科层治理中经营行为的过程控制受到更多重视,治理细则包括了具体的行为准则、连续的过程监督以及刚性的绩效目标。Vosselman(2000)认为科层治理动态评估目的是确保获得最终期望的绩效。Hankansson和Lind(2004)认为网络组织的准科层治理模式具有特定的优势,但需要交易成员持续地对技术、经济运行的相关信息进行交换以便了解经营执行的过程以及资源运用情况。准科层的治理模式适用于依赖程度较高的组织间关系。按照网络组织关系松散紧密的连续分布,该治理模式偏向于企业科层治理结构。准科层治理也侧重于需要进行密集交互的组织之间。现实网络组织中,战略性研发联盟、企业集团网络均适用于网络组织中的准科层治理模式。

      根据现有的相关文献,准科层治理模式具备以下特征:经营环境处于高不确定性(Sartorius & Kirsten,2005)、较高程度的资产专用性(Langfield-Smith & Smith,2003;Sartorius & Kirsten,2005)、较低的交易可替代性(Van & Vosselman,2000;Sartorius & Kirsten,2005)、经营活动紧密互补(Hankansson & Lind,2004)。准科层治理与准市场治理相比,更多地将治理权力集中起来,而这种权力的集中能够带来相比市场治理更高的绩效,更容易实现合作创新溢出。此外,根据Langfield(2003)的研究结论,由于网络组织科层治理过程的复杂性以及动态调整的特点,规范化的治理未必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一治理模式会受到网络组织自发形成的体制性因素的影响。例如,规范化的合作氛围以及有效约束的文化因素往往能够发挥比特定治理模式更大的效果。在准科层治理模式下,网络组织中的核心企业发挥主导作用。

      (三)网络组织治理——混合治理模式

      混合治理模式(Hybrid Governance Model)作为一种新的网络组织治理手段,也被称为市场治理与科层治理的替代模式(Alternative Model)。由于众多学者基于不同的理论背景针对网络组织治理模式进行研究,因此关于混合治理模式并未达成相对一致的结论,混合治理的定义也存在不同的解释。例如,Langfield(2003)基于信任理论进行了治理模式研究,将信任作为治理工具运用于混合治理模型中;Hankansson(2004)则基于信息共享研究网络组织普遍形态的治理模式。由于网络组织的形态具有普遍性⑤,因此混合治理被界定为网络治理(Network Governance)似乎更为贴切。现实网络组织中,带有地域特征的企业集群、产业集群是其主要表现形式。

      混合治理模式被认为适用于不确定性中等、外部市场环境风险较大、交易成员的能力信誉产生于合作经历。混合治理与市场治理的规范性以及科层治理的严谨性相比,信任以及非正式协调成为全新的治理理念融入进来。该治理模式中社会网络以及网络组织内密集的沟通维持了网络关系的有效运转。Zylbersztajn(2008)认为网络组织的混合治理模式比较独特的地方在于其治理工具的多元化,正式的契约关系辅之以非正式的社会规范,更多的社会资本要素被吸收进来。另外,混合治理模式中行为控制被认为是不适用的,正式的控制主要针对产出结果的衡量,衡量的标准也由于私人信息的高度共享而随时调整。Hankansson and Lind(2004)从组织协调的视角研究了网络组织中的协调问题,认为在混合治理模式中,协调的模式并没有经过精心的策划,网络协作成员作为整体的一个部分进行匹配计划的制定。对于网络冲突,则通过协调的方式产生适应性的解决方案。

      综上,混合治理由于研究了网络组织的普遍形态,从理论规范研究的视角看,其理想假定的因素存在连续变化致使研究的理论体系较为分散,导致该理论分支的构建进展较为缓慢,尤其在研究者选取的案例背景差异较大时,这一特点尤为明显。

      二、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的选择与评估

      目前关于网络组织治理研究的学者已经就具体单一的治理模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但就理论的系统性而言,尚未形成综合统一的治理框架。换言之,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某一具体的治理模式或若干治理模式的组合,但是如何有效整合统一的治理要素特征,进而对网络组织治理模式进行统一的普适性修正是目前研究的瓶颈。通过对不同治理模式下研究变量的梳理能够有效分析现有治理模式的来龙去脉,有助于为构建普适性网络组织的治理模式提供基础。文献梳理结果显示现有的研究变量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是集中于治理模式条件变量(或前因变量)的研究,旨在分析影响治理模式选择的要素;其二是集中于治理模式评价变量(或结果变量)的研究,旨在检验治理模式运行效果的评估要素。

      (一)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的选择——前因变量

      网络组织治理的前因变量也可称之为条件变量,通过对这些变量的梳理,能够有效分析治理模式的选择问题。由于网络组织治理前因变量涉及较多,不同学者对变量的评价标准以及变量之间的关系认定存在差异。本文拟从应用频率相对较高的变量入手进行分析。其中,信息技术、不确定性以及相互依赖能够更准确体现网络组织多边关系的复杂化、多元化、动态化特征。经过对网络组织治理模式前因变量的梳理,准科层网络组织对应较高的信息共享水平、较高的不确定性、较强的互赖程度;而准市场网络组织对应较低的信息水平、较低的不确定性、较低的互赖程度;居于中间形态的混合网络组织适用于三类变量的中等水平(见图1)。

      

      图1 治理模式选择前因变量

      1.信息共享。网络组织的大量涌现必然带来信息协调与信息处理难题,Tomkins(2001)分析了信息共享对于未来网络成员协作的影响,包括信息协作以及信息协调⑥,认为信息共享的水平取决于网络关系相互信任的水平,而这又内置于网络关系的生命周期之中。在网络关系的开始构建阶段,由于相互依赖程度较低,“信息协作”被用来控制成员的价值、诚信、道德规范,而“信息协调”被用来评估网络关系构建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在网络关系拓展阶段,“信息协作”致力于具体成员期望得到互相交换,而“信息协调”则关注更多环节的衔接性、战略选择信息。在网络组织承诺发展阶段,随着相互依赖程度达到相对较高的程度,“信息协作”被用于控制合作过程信息以及里程碑式的成果,而“信息协调”被用于评估合作导致的竞争位置、投入成本、利润或风险分享等宏观指标。信息技术对于特定的治理模式存在渐进演化特征,刻画了信息共享在网络组织中从“分”到“合”的过程,对治理模式的选择体现出权变特征。在准科层治理模式下,要求的决策信息、监督信息、履约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对信息协作与信息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在准市场治理模式中,既定的信息技术水平下,决策信息、监督信息、履约信息不再成为差异化优势的来源,对信息协作与信息协调成为网络成员的共识性需求。

      2.不确定性。关于不确定性对治理模式选择的影响,已有的文献仅有部分涉及且没有对其展开深入分析。不确定性的研究中包含了环境不确定性(Simon,1962;Galbraith,1973;Williamson,1975)、任务不确定性(Perrow,1970;Ouchi,1979;Akerlof,1970)以及最终需求的不确定性(Chenhall,2003),但目前关于不确定性对于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的影响还没有展开深入研究。Dekker(2004)将环境不确定性与任务不确定性包含在其治理模型中,然而该变量被假定为从属于其他变量(相互依赖、资产专用性⑦)。Dekker的研究最终没有能够对不确定性进行更为深刻广泛的分类,尤其是没有建立不确定性与治理模式之间的关系(Das & Teng,2001)。事实上,在网络组织中,不确定性涉及不同网络成员对于投入产出期望的直接影响,进而直接导致对治理模式选择的差异。对于网络组织而言,初次交易以及转换过程包含的不确定性对于治理模式的对应关系是现实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显而易见的是,科层组织的建立正是规避不确定性的有效手段。基于此,不确定性较高的情形往往伴随着准科层组织治理模式,而不确定性较低的情形往往伴随准市场组织治理模式。

      3.相互依赖。现有文献中对于相互依赖的概念并没有深入挖掘,导致其内涵以及外延仍值得商榷。已有研究成果中相互依赖的概念要么很浅显,要么被限制在单一的特定维度上,对于该变量在现实中的多维度特征解释仍然乏力。例如,Tomkins(2001)对这一概念并没有提供一个具体的定义,仅仅是假定相互依赖关系随着网络组织期望关系的逐步实现而增加。与此对应,Dekker(2004)借鉴工作流(Work Flow)的概念,提出了单一维度的相互依赖的定义,而工作流的概念主要被用于分析企业内跨部门间的协调关系。相互依赖程度随着合作成员相互交往时间的持续而增加(Abernethy,Bouwens,& Van Lent,2004)。然而,古典经济学对于这种相互依赖的概念假定在市场中是不存在的,而是密集地存在于科层组织中。因此,网络组织中的相互依赖需要从工作流的分析中脱离出来进行清晰的定义。Remneland(2012)认为,市场化治理情形下的相互依赖取决于企业的合规性(Legitimacy)约束⑧。事实上,科层组织工作流中的相互依赖需要合理的活动交叉、连续以及程序化的沟通。与之对应,网络组织交互活动的相互依赖产生了类似于科层组织中的团队情景,在该情境中,很难界定各个企业贡献的大小,而只能通过交互行为的观察办法制定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方案(Alchian & Demsetz,1972)。对于准市场组织治理而言,相互依赖程度相对较低,有赖于自身经营能力的提升。互赖程度包含了初始的基于价值考察的合作意愿以及合作活动累积下承诺实现的螺旋上升。因此,紧密价值链内的合作对应的互赖程度较高,适合于准科层治理,而松散价值链间的合作对应的互赖程度较低,适合于准市场治理。

      (二)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的评估——结果变量

      网络组织治理的目的在于通过有效的控制手段达到生产经营的有序规范,创造更多的网络剩余,进而提升宏观层面网络绩效的提升。其中,传统的科层组织的治理有助于形成一致有序的命令体系,形成高效协作的生产系统;而传统市场治理研究的背景则致力于有序化、规范化的交易模式。基于此,有效的治理模式均能够通过特定的作用机制提高网络组织的协作程度,进而完成网络绩效的提升。经过对网络组织治理模式评估变量的梳理,准科层网络组织对应较高的协作程度,而准市场网络组织对应较低的协作程度,居于中间形态的混合网络组织协作程度中等,但三类治理模式的评价均能够通过网络绩效(包括成本降低以及受益增加)来进行测度(见图2)。

      

      图2 治理模式的有效性评估标准

      1.协作程度。更多的研究聚焦于网络关系治理模式结果的研究。Coletti et al.(2005)利用实验的方法研究了三种网络治理模式对于协作效果的影响。通过设置不同的情景变量,研究结果显示有效的治理模式均能够提升协作程度,这一点与实地受调查对象成员的认识一致。Coletti et al.的研究数据同时还揭示了网络治理与信任具有正反馈循环关系,增加的信任能够积极影响成员之间未来的协作水平。作为整体而言,他们的研究结果暗示了成员之间协作程度的加深能够增加网络组织的边际收益。Baiman and Rajan(2002)的研究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他们以交易过程中买卖关系作为研究对象,发现现实中购买者侵占供应商创造的剩余(Surplus)削弱了供应商后续的投资动机。因此,在供应商与客户谈判关于订货量与价格的过程中,两者间存在不平衡的谈判力量,这是影响供应商后续投资的主要因素。根据Baiman and Rajan的研究,有效的网络组织治理够增加整体供应链各环节交易成员的信息共享程度,有助于缓解不公平问题,进而有助于形成自发的协作和信任氛围。上述研究成果揭示了公平原则的履行,交易伙伴的信任关系得到了反馈式螺旋增加,进而实现了信息高度共享下的紧密协作(Close Collaboration)与互动调整(Mutual Adjustment)。

      2.网络绩效。网络组织治理对于网络绩效的影响是网络组织研究的终极目标。网络绩效被界定为网络成员公认的绩效改善程度。Mahama(2006)研究了网络治理模式对于战略供应协作效果的影响,试图寻找如何能够带来期望的关系绩效,结果表明特定的网络治理模式与网络绩效间存在间接的正相关关系,其中协作程度成为其调节变量。网络绩效同时也从成本减少以及收益增加两方面进行界定:一方面体现在合作创新收益大于独立自主式创新收益(Innovation Return);另一方面体现在合作实现了相对于独立生产的更低成本(Lower Cost)。Frances and Garnsey(1996)的研究显示,有效的网络治理机制使得网络关系更加紧密,成本得到削减。

      当然,网络治理绩效评估的两类标准(协作程度与网络绩效)之间也存在因果关系。有效的网络治理能够形成高效的治理平台,即公平的交易原则与信息的充分共享。在此基础上,网络的交易通过信任反馈机制,实现螺旋式增加,进而降低了交易费用,实现了网络终极绩效的增加。

      三、现有研究评析

      本文从网络组织治理模式以及治理变量两部分对现有文献进行介绍以及分析。通过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的比较,可以判断不同治理模式下各交易步骤以及特征变量的匹配情形;通过对治理变量的梳理与细分可以更准确地了解现有的关于网络组织治理选择与评价的影响机制。但是,由于现有的研究主要是基于静态网络组织的治理概念,因此出现了研究结论之间的相互矛盾的情形。现有研究的前提假设是一旦网络治理的变量发生改变,治理模式也会随之发生演变,但是在治理变量不同的情形下,得出同一网络治理模式仍然适用的结论还存在。因此,特定情形下的研究悖论影响了理论体系的构建与发展。另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仅仅是简单的一般治理策略的研究,还不能对更为复杂的现实网络组织治理提供很好的理论解释,网络组织治理理论缺乏普适性。最后,治理变量的研究中存在变量的层次划分以及相互影响结论不一致的情形,网络组织作为一个系统性的网络结构,变量之间存在非线性影响的可能性极大。

      关于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现有的研究结论难以在现实中推广应用,缺乏对于现实中网络组织的权变治理策略。此外,作为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研究的整体,尽管现有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网络组织关系设计的理解,但是现有的研究仍然局限于网络关系特征与治理模式之间静态线性关系的描述,而更为复杂的针对网络组织实践的综合治理模式被忽略了。网络组织的关系研究应该倾向于更多的非线性关系以及动态的治理理念。针对这一问题,Thrane(2007)已经做了大量的探索性研究工作,认为治理模式是由网络组织中的交互作用随机、自组织产生的,这些扰动因素推动了网络关系在不同的模式之间变化。同时,他还认为体制性因素决定网络组织演进轨迹。未来这一领域的研究对于扩展网络组织研究共生治理与演化治理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网络组织治理变量。一方面,网络组织分析的变量被简易地植入到现实网络组织中,缺乏网络组织背景的考虑,使得研究结论失去适应性;另一方面,网络组织治理变量的分析停留在某一时点上,缺乏对单一变量动态演进的分析讨论;与此同时,各变量之间的关系也仅仅停留在线性关系的描述上,没有对变量之间的交互影响做出分析。现实研究中,研究者很容易将自身限制于双向的网络关系,这使得他们在对规模较大的网络组织分析时忽略了网络整体结构对于网络组织治理的影响。

      四、未来研究展望

      网络组织的出现可以视为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的现象,其产生的结果既是消费个性化需求导致的买方市场削弱卖方市场的结果,也是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导致分工结构演变的结果。随着现实中新型的网络组织的出现,依托现有的研究成果,未来关于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的研究可以考虑从以下四方面开展:

      (一)网络治理角色与治理模式间的关系研究

      网络组织作为一个复杂性系统,由于网络关系的错综复杂,网络成员在网络组织中的角色也各有差异,网络治理过程中的角色会影响网络治理行为。已有的网络治理策略虽然将网络成员视为异质性节点,但仍然忽视了网络成员的个体特征,并未将其纳入到网络组织治理模型中,导致了治理模式实践应用中存在匹配性差的缺点。基于此,网络治理主体与客体的区分研究需要细化,网络治理角色视角下的网络组织治理模式值得进一步探讨。

      (二)网络组织结构与治理模式选择的研究

      网络组织治理模式按照市场、科层以及混合治理三种类型进行了划分,其内在的划分逻辑已经暗含了网络结构的特征,例如市场可以视为离散的互不相连的极端网络状态,科层可以视为紧密相连、层级分明的极端网络状态,而中间组织形态则为现实中网络组织的常态。基于此,网络结构的演变与网络组织治理模式之间存在着连续关系,这种连续关系需要进一步发掘网络结构的特征进行验证。

      (三)治理变量非线性关系的研究

      网络组织作为一个系统,治理变量之间的非线性关系需要进一步研究。由于受到传统社会科学规范化研究的影响,现有的网络组织的研究倾向于线性关系的研究,或者变量之间的双向关系的研究,但现实中的网络组织由于受其内生因素以及外生因素的双重影响,其运行往往体现出渐进发展与突变更新的特点。基于此,网络组织的治理变量的研究需要结合非线性方法展开,以符合复杂多变的现实环境。

      (四)网络组织治理研究方法的进一步规范

      网络组织区别于传统的科层组织以及市场组织,因此其对应的治理研究方法应该进行针对性修正。已有的网络组织治理研究多采用计量的研究方法,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传统的关于计量的研究方法往往是针对科层组织以及宏观的市场组织。由于网络组织边界的模糊性与动态性,传统计量方法的直接运用值得商榷。同时,由于网络组织治理模式的经验数据的缺乏,量化方法的研究受到了限制。未来的研究导向应该着眼于网络结构变量与网络节点属性变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克服现有研究的不足。

      ①网络组织包括了供应合作关系、合同代工、战略联盟以及集群等形式。这些关系被命名为组织间关系(inter-organizational relationships)、企业网络环境(inter-firm settings)、混合组织形式(hybrid organizational forms)以及网络(networks)。

      ②本文研究网络组织的准市场、准科层、混合三种治理模式,与传统的针对企业的科层治理,针对市场的市场治理模式有所区别,属于治理模式的衍生。

      ③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市场和科层之间的权衡。假设了现实经济运行唯一可行的办法,网络的关系是通过市场组织实现,而科层分析局限于组织内部。20世纪90年代研究重点逐步转移到威廉姆森(1991)提出的混合组织形态(hybrid organizational forms),其认为现有的治理理论需要适应更常见的混合组织来判断规范化交易的效率问题。

      ④Williamson,O.E.(1991)率先在《比较经济组织》一文中按照交易过程的视角分析了科层、市场以及网络组织的经济效率问题。

      ⑤组织间关系谱(spectrum)的两极情形(科层企业组织、市场化组织)出现的概率相对较低,混合形态则较为普遍。

      ⑥信息化协作是指网络组织成员从内到外的基于集体任务协作的信息技术的运用。信息协调则是对协作过程中,常规性的以及突发性事件的阶段性处理,倾向于网络组织成员之间,不涉及成员内部的具体特征。

      ⑦由于资产专用性在由高到低程度的变化中均存在于不同的治理模式中,作为网络组织治理的变量,其并未表现出与治理模式选择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因此本文并未将其列入前因变量进行分析。

      ⑧合规性(legitimacy)约束体现在缺乏市场交易经验导致的合作认知度低,合规性的提升依赖于成熟的市场化运行经验的积累以及由此带来的企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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