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三亚治军制度若干问题考_宋朝论文

南宋三衙管军制度若干问题考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军制论文,南宋论文,若干问题论文,三衙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南宋三衙经历了一个从崩溃而重建的过程,其重要性较北宋有显著下降,但至迟从高宗、孝宗两朝之际开始,三衙下辖的兵力即始终维持在12万余众上下,不仅“兵籍为天下冠”,其装备、训练以及战斗力水准,也都与著名的镇江、建康、鄂州和兴州四大都统司并驾齐驱,甚至于凌驾其上,成为南宋赖以与金、蒙古相抗衡的主要军事支柱之一。在南宋军政体制当中,三衙显然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学术界目前的相关专题论述,却相对较为薄弱①,笔者拟从若干具体问题入手,试作初步的考察,企望有裨于研究。

与北宋相比,南宋三衙管军制度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在乾道七年(1171),宋孝宗下令将侍卫马军司由都城临安迁往建康,并正式将其更名为侍卫马军行司②。马军司移屯建康以后,所部惟余龙卫、云骑和武骑三指挥千余人仍然留守临安,但其事务由侍卫步军司兼领③,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通常也加系“兼管马军司职事”衔,如阎仲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兼权侍卫马军司职事”、赵济“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兼权侍卫马军司职事”、董世雄“侍卫步军都虞候兼权侍卫马军司职事”、王鉴“权主管步军司兼马军司职事”④等。马军司在临安的帅府衙门,则被改作司农寺和将作监等的官署⑤。如此一来,三衙鼎峙京师的格局,就在事实上转变为殿、步两司并列⑥。

需要说明的是,《宋史·孝宗本纪》系其事于乾道七年三月,但这仅为正式颁布诏令的时间。岳珂《桯史》有云:“乾道五年,陈正献(俊卿)为相,上一日顾问,欲遣泛使直之,且移骑兵于建康,以示北向。”⑦从《宋会要辑稿》的相关记载来看,乾道六年(1170)十月,权江南东路计度转运副使张松“得旨”分两次在建康兴建的大批军营,已经初步竣工,除“三衙牧马已占一万二千间”外,朝廷专门交由马军司派兵前往接收“交割看守”的寨房,数量即高达“三万三千间。计九寨在马鞍山外,余八寨尽在东城两路连秦淮一带”。当年十一月份,张松又奏到:“创造寨屋二万间,计五寨,并桩管到材植物料一万间,各已圆备。”这些寨屋不仅数量庞大,而且质量也颇为优良,“寨屋稍齐整”,“马司人至新寨,无不欢喜”⑧,显非一日之功。这说明宋孝宗移屯决策筹划和形成的时间,起码要在乾道六年之前,《程史》中乾道五年(1169)的说法值得重视。至于移屯实际完成的时间,则要到乾道七年年底,张抡所撰李显忠《行状》所云李氏于乾道七年“是岁冬,以马帅移屯建康”⑨是准确的。此外,马军司移屯建康,决策出自于宋孝宗,赞成其事和具体的执行者则主要为宰相虞允文,这是宋人的共同看法,《洪遵行状》即曰:“时虞丞相允文有意北征,先移屯侍卫马军。”⑩《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乾道七年春,虞忠肃为相,移骑军屯于建康。”《咸淳临安志》卷一○亦曰:侍卫马军司“乾道七年,虞允文为相,移屯建康,以为出师之渐,号马军行司”。《文献通考》卷一五七《兵七》:“七年,虞允文乞移马司于建康,以为出师之渐,乃以李显忠为都指挥使,统马军屯焉,元额三万人。”《宋史》虞氏本传:“侍卫马军司牧地旧在临安,允文谓地狭不利刍牧,请令就牧镇江,缓急用骑过江便。”(11)可见,虞氏或许还有进一步将马军司部分移向镇江的意图。

南宋以“祖宗之法”为治国根本,“祖宗之法,万世不可改易”(12)一类论调,在朝野上下始终是高唱入云。宋孝宗此举,打破了北宋旧制,自然有众多异议表示反对,如李心传:“乾道七年春,虞忠肃为相,移骑军屯于建康,以为出师之渐,号马军行司,论者不以为然,然上下重迁,迄不能正也。”林駉:“今祖宗成宪,万世不易。然中兴以来,殿司、步司守护王畿,马军一司,出戍金陵(畿兵马军一司,中兴以后尝出戍建康)。虽咽喉之镇,欲示威重,而根本之所,盍以权其轻重乎?”魏了翁也认为:“马司暂移建康,识者已谓不然。”(13)最具代表性的,是袁说友所上的《马司归屯奏》,他认为马军司移往建康是“利一害十”,理由如下:“切见建康都统一司系是久驻于彼,近年复拔马军行司前去,亦有统帅。今都统所管之兵四万,马军所管亦三万余人,数目亦均,总司所给,尤为浩瀚”、“近闻两司各相求胜,多不相叶,至于主帅竞利纷争,下至士卒亦各相忌。臣以谓行在所去建康,止是五六日,纵有调发,亦不至甚濡滞。兼建康已有都统司,似不必更置马军。况三衙之兵,拱扈阙下,尤不宜分置他处,徒使将帅各求相胜,因事成隙,或误军政,实为未便。”因此极力建议:“欲望圣明灼见利害,特发睿旨,断令马司一军依旧归屯在所。庶几两司各尽其职,亦与卫护行阙,不戾祖宗创法之意。”(14)

事实上,早在移屯的过程中,不仅多数朝臣“为纷纷之论”(15),当时三衙诸将帅的态度同样是大多暧昧,甚至于“三军有怨语,其后言者以此为言”(16),连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李显忠也是长时间滞留临安,表现得相当消极。有臣僚曾批评他说: “伏睹关报马军司中军已择十月二十日起发。今四军久在建业,而主帅尚留辇下,事体未便。伏望申谕枢机之臣,俾镌谕主帅,诫饬裨将,令以是半月之顷,一切计置起发。”(17)移屯完成之后,乾道八年,御史萧之敏即公开弹劾虞允文“移帝城骑兵一军于建康非是”(18)。乾道九年(1173),马军司上言:“本司云骑寨除倒塌外见在一百六间,与枢密院亲兵寨相连,铁冶岭寨除倒塌外见在三百二十八间,与步军司右军潜火寨相连,窃恐日后倒塌数多,不便,乞下逐处权行交割摊拨,付官兵居住,候本司军马回日,具申朝廷指挥施行。”(19)很显然,“付官兵居住”只是引子,希望有“本司军马回日”恐怕才是真正的目的,马军司还是倾向于回师临安。淳熙十一年(1184),名将韩世忠之子韩彦直入对,亦向宋孝宗“论三衙皆所以拱扈宸居,而司马乃远在数百里外,乞令归司”(20);淳熙十五年(1188),敕令所删定官沈清臣仍然当面对宋孝宗说:“骑兵,天子之宿卫也,不能进取,无故而移之金陵。”(21)至斥其为“误国”大罪之一。在马军司移往建康的问题上,宋孝宗既不顾“祖宗之法”的束缚,又如此力排众议,无疑是非同寻常之举。《宋会要辑稿》当中所记载的宋孝宗和虞允文如下的对话,当能很好地反映出孝宗此举的意图之所在,孝宗曰:“有内侍自建康回,闻马司人至新寨,无不欢喜,皆云:‘官家爱惜士卒,它日调发,止过一水,便可接战,免得临时道塗之劳。’”虞允文奏曰:“士卒却知陛下圣意,朝臣喜为纷纷之论,使闻此言,能无愧乎?”孝宗曰:“然。”(22)显而易见,“止过一水,便可接战”,堪称一语破的的点睛之笔,当然也就是孝宗的“圣意”所在了。其他记载也有类似的表述,“嚮来朝廷拔遣军马之意,不过谓一旦或有小警,便可调发”,“移骑军屯于建康,以为出师之渐”(23)。众所周知,宋孝宗“锐意恢复”、“雄心远虑,无日不在中原”;虞允文则曾在采石督师击败金主完颜亮“慷慨磊落有大志”(24),君臣二人皆具有恢复中原的大志。乾道年间,孝宗与虞允文具体筹划了一个两路出师、分进合击的北伐战略,其基本构想为:虞允文于川、陕西线先行出动,吸引金兵主力,宋孝宗随即亲统三衙、江上大军御驾亲征,由江淮东线北进,两路会师于中原,收复开封,然后进取两河。宋孝宗对这一方案信心十足,“决策亲征”(25),并在虞允文陛辞时当面“谕以进取之方,期以某日会河南”,当虞允文忧虑“异时戒内外不相应”之时,孝宗又慷慨地表白:“若西师出而朕迟回,即朕负卿;若朕已动而卿迟回,则卿负朕。”(26)

建康,是虎踞龙盘的“东南形胜”之地,被公认为控扼长江和经营北方最佳的战略基地之一。高宗时,张浚曾极力主张定都建康,他认为:“东南形势,莫重建康,实为中兴根本。且使人主居此,则北望中原,常怀愤惕,不敢自暇自逸。而临安僻居一隅,内则易生安肆,外则不足以号召远近,系中原之心。”(27)孝宗即位之初,名臣胡铨也有迁都建康的建议,他说:“汉高入关中,光武守信都。大抵与人斗,不扼其吭,拊其背,不能全胜。今日大势,自淮以北,天下之吭与背也,建康则扼之拊之之地也。若进据建康,下临中原,此高、光兴王之计也。”(28)在抵御完颜亮南下之役中,马军司先是增援上流,后又驰援建康、镇江,战绩在宋军当中相对较好,表现出了相当的战斗力,对金兵也有一定的威慑力。

显而易见,马军司及其所辖三万大军,先期由临安前移建康,与建康都统司的四万军队组成一个强大的重兵集团,就是宋孝宗北伐战略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按照孝宗和虞允文本来的设想,步军司也应同时由内地移往江防前线,做好随时北进的准备,只是由于步帅王友直的消极拖延和形势的变化而未实现,“朝廷议遣马、步二司移屯重地,丞相虞允文欲先发步司,友直请以马司先。及马帅李显忠屯金陵,友直奏马军道途转徙,困毙已甚。有旨免移步司”(29)。遗憾的是,虞允文病死于出师之际,金国其时的统治者又是有“小尧舜”美名的金世宗,确实无机可乘,孝宗北伐的雄图最终只能是归于流产。北伐中原,尽管未能付诸实施,但马军司移屯建康,作为乾道筹划北伐期间的一项成果,就此被保留了下来。孝宗朝之后,孝宗的军政决策多被尊崇为“孝宗法度”、“孝宗家法”,如光宗绍熙元年(1190)专门下诏“遵孝宗典章法度”,圣旨说:“恭惟寿皇圣帝临御岁久,典章法度灿若日星,合令日历所依隆兴元年六月旨挥类编成书,当遵而行之,仰称付托之意。”(30)宁宗嘉泰元年(1201)十一月,宰相谢深甫在讨论殿前司军务时,亦曾对宋宁宗说:“孝宗家法,万世当守。”宋宁宗也表示:“有坏孝宗法度,诚为难行。”(31)马军司移驻建康,遂得以成为南宋定制。

南宋殿、步两司并列的格局形成之后,由于殿前司的兵力高达七万三千人,为步军司二万一千人的三倍有余(32),本已存在的殿前司一家独大的问题随即更显严重。在宋宁宗时,赵汝愚即奏请:“仍渐复马军一司,以补三衙之阙。庶几军制全复,可图久安。”(33)杨简则具体地建议说:“殿司十三军太盛,宜析小半,益以马司余卒,以备三司,则其势均,可以防后患。”(34)苏师旦也认为:“步军司人少,殿前司人多。今欲殿前司人令与步军司相等,却拨殿前司所多之人别立一军,使信臣掌之。”(35)杨简和苏师旦,一为赵汝愚之朋党,一为韩诧胄的心腹,政治立场是完全对立的,然而二人却不约而同地提出了类似的看法,说明在这个问题上南宋朝野有着普遍的共识。

按照宋人的说法,宋孝宗本人也有将殿前司一分为二的构想,其具体思路是大幅度地扩充殿前司下辖护圣一军的兵力,以便在适当的时候,使其脱离殿前司而独立成军,与殿前司、步军司形成新的三衙鼎峙。如淳熙十二年(1185)殿中侍御史陈贾有言:“内护圣步军,至添统制三员。”(36)理宗时魏了翁亦有云:“至孝宗皇帝,修明称足,又为护圣一军,以寓阴相维制之意,马、步之数,通一万四千七百有奇,俾蜀帅选西兵之骁锐者,发至在所,以充其数,其虑盖甚远也。”(37)可见,护圣一军的兵力高达一万四千余人,约占殿前司总兵力七万三千的五分之一强,与步军司二万一千人的兵力已比较接近,具备了独立成军的可能。此外,宋孝宗还有意识地提高此军统制官的政治地位,乾道九年七月,当宰执进呈护圣步军王世雄改除的时候,宋孝宗就表示说:“此军统制官,乃储大帅之地,不可不遴选其人。”(38)淳熙九年(1182)二月,殿前司的上言也提到:“护圣步军统制官,十年间易者十一,前后皆是除帅,得此军者,自谓即日超躐,不过时暂假途。”(39)但是,上述设想始终都停留在筹划的层面上,皆未能完全付诸实施。终南宋一代,殿、步两司并列京师的格局未再有改变。

与北宋相比,南宋三衙管军制度的另一明显变化,是主要以主管殿前司公事、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和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简称主管某司,作为三衙长官的名号。南宋的殿帅、步帅和马帅,通常就是指三衙的主管公事。侍卫马军司在乾道七年移屯建康以后,改称马军行司,其长官也随即改称“主管侍卫马军行司公事”。南宋初年依北宋旧例,殿前副都指挥使以上出任主管公事者,还有“主管都指挥使公事”、“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40)一类名号;宋孝宗淳熙之后,殿前司长官还“有权管干,有时暂照管之号”(41);宋宁宗时,有“权殿前司事务王端理”(42);南宋灭亡前夕,殿前司又有“张德为殿前都点检”(43)。

对南宋主要以主管某司公事为三衙长官,洪迈《容斋五笔》卷三《三衙军制》的考释影响较大,他说:“自南渡以后,触事草创,于是三帅之资浅者,始有主管某司公事之称。”(44)《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六·殿前司》和《文献通考》卷五八《殿前司》等皆祖述其说:“初,渡江草创,三衙之制未备,稍稍招集,填置三帅,资浅者,各有主管某司公事之称。”(45)不过,《容斋随笔》和《宋史》、《文献通考》的上述说法,其实也颇有不准确之处:

其一,主管某司公事之称,并非南宋渡江后所首创,而是始于北宋。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就已有“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薛安”、“主管殿前司王宗濋”、“左言主管殿前司公事”、“管干侍卫步军司公事闾勍”(46)。更早的,如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刘永年“主管步军都指挥使兼主管马军司”(47);仁宗朝李昭亮“授管干殿前、马步军都指挥使公事”(48);甚至可以追溯到宋太祖乾德四年(966),以虎捷左右厢都虞候王继勋“权侍卫步军司公事”、右金吾卫使杜审琼“权知步军司公事”(49)。只不过,北宋更多的是使用“管勾”一词,如大中祥符三年(1010)张旻兼权管勾行在殿前副都指挥使公事,皇祐五年(1053)王凯权管勾步军司;元丰二年(1079)燕达权管勾马、步军司;元祐五年(1090)刘斌权管勾步军司,姚麟权管勾马军司等等(50)。至于南宋舍“管勾”,取“主管”,很可能与避宋高宗赵构的名讳有关,如北宋的诸军诸司专勾司,“建炎元年避高宗御讳,改诸军、诸司审计司”(51),“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十一日,诏诸司专司、诸军专司专字下犯御名同音者,改作诸军诸司审计司”(52)。可见,“勾”字作为“构”字的同音字,在官名中是必须加以避讳的。

其二,主管某司公事取代都副指挥使、都虞候,和四厢都指挥使作为三衙长官名号,固然确有出任者“资浅”的成份,但并不完全,在南宋甚至也不是主要因素。如成闵以太尉、庆远军节度使、资深的马帅出任主管殿前司公事,李显忠以太尉、宁国军节度使为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赵密以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崇信军节度使为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等(53),官阶多数都达到了正二品以上,显然就不存在着“资浅”的问题。孝宗朝郭振以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奉国军节度使为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宁宗朝郭杲以前任殿前都指挥使、武康军节度使为主管殿前司公事(54),也同样如此。笔者认为,出现这种变化,主要的关键性原因,当是与宋代都副指挥使、都虞候和四厢都指挥使等三衙管军军职的“阶官化”趋势有关。

众所周知,宋代官制最基本的特征,是官阶和差遣的分离。官阶,主要用来区别官品的高下和俸禄的多寡;差遣,则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宋代的较高级文臣,往往还带有“三馆秘阁官,诸殿大学士、学士,枢密直学士(述古殿学士)、诸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55)等清高名衔,是为“职”,在官阶相同的情况下,主要由职决定地位上下(56)。宋代武官的官阶,据学者的研究表明:“不论新旧名号,武阶由高低几个层次组成不变:正任官、遥郡官、横行官、诸司正使、诸司副使、大使臣、小使臣,以及殿侍以下无品、不系磨勘之杂阶。”(57)武官的差遣,则主要包括:路、州、县马步军总管、兵马钤辖、兵马都监、兵马监押、巡检等各级兵官,以及禁军军、厢、诸班直指挥使和都虞候,和都副指挥使、都虞候、四厢都指挥使等三衙管军。

不过,三衙管军尽管都属于实职差遣的范畴,但也确实存在着向阶官转化的趋势。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三衙管军宋人合称为“军职”(58),任免则分称“带军职”、“落军职”。顾名思义,很可能其本来就与文臣的“带职”,在性质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近似之处。尤其是管军中的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一职,当宋真宗咸平年间侍卫马、步军二司彻底分离之后,其下辖的龙卫和神卫两军,龙卫隶属于马军司,神卫则隶属于步军司,显然无法再由一员将领来跨司统辖,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遂不可避免地转变为“无职事”、“领空名”,仅作为管军地位的标志而已。至北宋中期以后,此一趋势逐渐表现得愈发明显,如王曾瑜先生在《宋朝兵制初探》中精辟地指出:“三衙军职有时也可成为武将虚衔。如宋神宗时,定州路副都总管、兼河北第一将刘永年有殿前都虞候之头衔,太原府路副都总管、兼河东第一将卢政有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之头衔。”(59)朱瑞熙先生在《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中也认为:“神宗以后,八等高级军职有时并不实际管军,成为武将的荣衔。”(60)但应该加以注意和进行区别的是,北宋包括神宗朝在内,凡是带有三衙管军军职的武将,尽管实际出任边将,甚或终身并不入京管军,但按当时制度,却被视为管军外放任职,若有必要,他们即可随时被抽调回京,实际管军,时称“抽还供职”、“赴阙供职”。以刘永年为例,他领殿前都虞候、步军副都指挥使时,实任定州路马步军副总管、兼河北第一将,实际并不管军。但在元丰四年,他即被诏“赴阙供职,主管步军都指挥使兼主管马军司”。早在刘永年之前,卢政也回京出任殿前副都指挥使(61)。又如刘昌祚,神宗朝“用之管军,知延州”,至哲宗即位,遂被“召入宿卫”(62)。又,其时三衙管军的编制严格限定为八员,而且只有出阙之后,方能递补。另外,正如宋徽宗朝中书舍人陈邦光所说:“管军为武臣极任,今乃不入品序,止以本官为次等。”(63)在宋徽宗朝之前,三衙都副指挥使、都虞候等显然都是“不入品序”没有品位的职事官。

真正的变化,应当是出现在宋徽宗朝后期和南宋之初。具体地说,政和四年(1114)的六月八日,宋徽宗接受了前面提到的中书舍人陈邦光的建议,下令规定:“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殿前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节度]观察留后之上,马军都指挥使、马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殿前都虞候、马军都虞候、步军都虞候在正任防御使之上,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在正任团练使之上。”(64)此种叙位,应当与确定官品有关。南宋的制度,很显然就是在徽宗此令的基础之上,又进一步加以推行而已。如此一来,三衙管军就正式结束了没有“品序”的局面,与节度使等一样,都有了固定的官品,同时也就成为武官官阶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得武官阶宫中最高级的正任官由六阶实际上演化为十一阶,据《庆元条法事类》和《宋史·职官志》(65)制成表1:

表1

殿前都指挥使 从二品殿前、马步军都虞候 从五品

节度使从二品防御使 从五品

殿前副都指挥使正四品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从五品

承宣使正四品团练使 从五品

马步军都、副指挥使正五品刺史从五品

观察使正五品

南宋高宗、孝宗朝宿将杨沂中、王友直在三衙的升迁履历,则是两个具体的例证。笔者主要依据《宋史》两氏各本传和《宋会要辑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周必大《文忠集》卷一○五、一○六中的相关资料制成杨沂中(表2)和王友直(表3)的升迁履历简表。

从表2、表3可以看出,杨沂中在主管殿前司公事任内由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迁殿前都虞候,又迁殿前副都指挥使等;王友直也是在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任内,由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晋升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在主管殿前司公事任内,更经历了由侍卫步军都指挥使、殿前副都指挥使到殿前都指挥使数次升迁。很显然,这些升迁对于杨氏和王氏来说,皆仅具有官品和地位提高的意义(66)。再以马、步军两司为例:高宗绍兴元年(1131),辛永宗主管马军司公事,迁马军副都指挥使;孝宗朝的赵樽,乾道九年主管马军司公事,任内迁马军都指挥使;光宗朝的阎仲,绍熙三年(1192)除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次年即于任内迁步军都虞候(67);宁宗朝,夏震开禧三年(1207)主管殿前司公事,第二年即嘉定元年(1208)也于任内迁步军副都指挥使(68),等等。

表2 杨沂中

绍兴五年(1135)九月中侍大夫、保信军承宣使、带御器械权主管殿前司公事

绍兴五年十二月中侍大夫、保信军承宣使、带御器械主管殿前司公事

绍兴五年十二月中侍大夫、保信军承宣使 主管殿前司公事

绍兴六年(1136)二月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密州观察使 主管殿前司公事

绍兴六年十二月殿前都虞候、保成军节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

绍兴九年(1139)正月太尉、殿前副都指挥使主管殿前都指挥使公事

绍兴十一年(1141) 检校少保、保成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

绍兴十二年(1142) 少傅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

绍兴二十八年(1158)少师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

表3 王友直

乾道四年(1168)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宜州观察使主管侍卫步司公事

乾道七年二月 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宜州观察使 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

乾道七年五月 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宜州观察使 主管殿前司公事

乾道八年(1172)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宁武军承宣使主管殿前司公事

乾道八年 殿前副都指挥使、宁武军承宣使 主管殿前司公事(69)

淳熙元年(1174)奉国军节度使、殿前副都指挥使

淳熙五年(1178)奉国军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

三衙主管公事任内的情况如上所述,非三衙主管公事所带管军军职的阶官、荣衔性质就更为明显了。以绍兴十一年五月淮南西路宣抚司诸统制官的晋升情况为例:王德升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马立除防御使,田师中除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刘宝、李横各除正任观察使,张渊除正任团练使,唐汴与转武功大夫,王友与转右武大夫(70)。王德诸人的实职,皆为宣抚司的统制官,此次皆为晋升其官阶。由此可见,侍卫马军都虞候、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等确已成为与右武大夫、武功大夫、团练使、观察使、防御使等相提并论的武官官阶的组成部分。又如:绍兴十二年,镇江都统制解元、鄂州都统制田师中、右护军都统制吴璘,分兼殿前、马军和步军都虞候(71)。绍兴十五年(1145),福建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王贵带侍卫步军副都指挥使,李心传注考证曰: “是时步帅乃韩世良,后改用赵密,盖贵止是带军职,克误以为步帅也。”(72)乾道三年(1167),郭振由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奉国军节度使、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改任建康都统制,后于建康都统制任内转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73),等等。

值得重视的是,在南宋武官当中流行着“管军八位,自比政府八公”(74)的看法。所谓“政府八公”,指的是宰相、重臣所领的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等高级荣衔,“其特拜者,不预政事”(75)。将“管军八位”,比作“政府八公”,非常清楚地表明:都、副指挥使、都虞候等三衙管军名号,在南宋转化为武臣阶官,已经是南宋军中的共识。《庆元条法事类》中有如下一条规定:“诸文臣太中大夫、武臣见[现]任管军步军副都指挥使以上丁忧,虽有宅舍而不可居者,许借空闲官舍居止。丁忧服阕日拘收。”(76)太中大夫,宋初为文散官二十九阶之第八阶,从四品上;元丰改制为寄禄官三十阶之第十一阶,由左右谏议大夫改,为从四品的寄禄官。将步军副都指挥使与太中大夫相对应、比照,这说明:南宋在制度上,步军副都指挥使等三衙管军名号,也被规定为与太中大夫等文臣寄禄官性质基本相同,确乎成为武官的官阶了。又,淳熙十二年,枢密使周必大在马帅雷世贤以年资拟由侍卫马军都虞候迁马军副都指挥使的时候,就径直将其与领“遥刺”同称为“转官”(77),而转官在宋代官制术语当中,主要指的就是官阶升迁,尤其是“武官阶升迁”(78),足证都虞候、都副指挥使等皆已归属于武臣阶官的范畴。另外,北宋三衙同级管军职位,以步军、马军、殿前为序来区别高下,严格依次晋升,而南宋的《职制令》在乾道七年正式删去了“步军都指挥使在马军都指挥使之下”(79)的规定,因为在南宋二者的意义都仅限于正五品官的官阶,自然不必再有职位高下区别的必要。

与三衙管军的阶官化相辅相成,南宋初年管军的滥授十分普遍,如绍兴十年(1140)闰六月五日,宋廷即于同一天发表川陕三将皆加步军都虞候, “彰武军承宣使、永兴军路经略安抚使郭浩加奉国军节度使、侍卫步军都虞候;武康军承宣使、利州路安抚使杨政加武当军节度使、侍卫步军都虞候;定国军承宣使、秦凤路经略安抚使吴璘加镇西军节度使、侍卫步军都虞候”(80);绍兴十一年五月,先是“御前统制、昭信军承宣使王胜、江州观察使刘宝,并加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紧接着田师中、马立也“并充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81)。

阎步克先生在讨论“品位分类”的特点时,曾举军衔制为例,认为:“军衔与军职分离为二:上将、中校、少尉之类军衔是从属个人的品位,师长、团长、连长等军职才是系以权责的职位。”(82)若以此来考察都副指挥使、都虞候、四厢都指挥使等宋代三衙管军,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北宋它们主要属于“系以权责”的“职位”,在南宋则成为较典型的“从属个人”的“品位”,基本类同于军衔了。正因为如此,南宋改以主管某司公事作为三衙长官的名号,才既很有必要,亦水到渠成。主管某司公事,显然属于纯粹的“军职”职位,无官品,其品位主要由所带的都副指挥使、都虞候、四厢都指挥使或节度使、承宣使等正任、横行等官阶来决定(83)。

按照宋代制度,三衙管军须由三省、枢密院同除,宰相发挥主导作用,王安石曾有言:“若除管军,自系朝廷拔擢。”朝廷,“夫三省、密院,是之谓朝廷,陛下与谋议大事,出命之所也”(84)。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十二月,下诏规定:“自今除授并行遣有罪之人,并须经由三省及宰执进呈,方得施行。”(85)绍兴三年(1133),宋高宗又向大臣表示说:“宰相进退百官。”(86)宋孝宗乾道五年,陈亮上书说:“自祖宗以来,军国大事,三省议定,面奏获旨。差除,即以熟状进入,获可,始下中书造命,门下审读。”(87)淳熙二年(1175)正月,宋孝宗更专门下诏重申:“三衙管军人,依旧堂除。”(88)堂除,按照《朝野类要》的解释就是指:“都堂奏差者也。武臣即经密院专差员阙,则曰枢密院札子,或枢密院奏云云。”(89)更为关键的是,正如《宋史·职官志》所云:“建炎初,置御营司,以宰相为之使。四年,罢,以其事归枢密院机速房,命宰相范宗尹兼知枢密院。绍兴七年诏:‘枢密,本兵之地,事权宜重。可依故事置枢密使,以宰相张浚兼之。’又诏立班序立依宰相例。其后或兼或否。至开禧,以宰臣兼使,遂为永制。”(90)南宋宰相多兼任枢密使(91),当然在制度上较北宋更具掌控三衙管军选任的权力。

绍兴五年至绍兴七年,在二年不到的时间之内,解潜和刘锜两人在三衙走马灯似的频繁起落,就是一个绝好的例证。综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三朝北盟会编》及《宋史》纪传等的相关记载:赵鼎是在绍兴四年底拜相,次年三月遂以解潜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并历兼主管侍卫步军司、殿前司公事。绍兴六年十二月,赵鼎罢,张浚拜首相,紧接着解潜就于绍兴七年正月被张浚罢职,改由刘锜出任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并兼殿前、步军司公事。然而,当年九月份张浚罢相、赵鼎复相之后,解潜在十二月即东山再起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并在两天后兼权马军司公事,刘锜则被外放。

很显然,解潜和刘锜两位三衙管军,是同赵鼎和张浚两位宰相共同进退的,绍兴五年“三月乙亥,赵鼎荐荆南镇抚使解潜,召为主管马军司公事”、“赵鼎为相,荐其材,召为主管侍卫马军司”;绍兴七年“宰相张浚罢潜提举江州太平观,以其兵隶刘锜。赵鼎再相,复召为主管侍卫步军司”(92)。其中的原因,主要就在于:解潜是赵鼎的故交,赵鼎早年曾在解潜幕府中任职,两人关系莫逆,“先是,解潜提兵解围太原也,赵鼎尝居其幕中主事”;“靖康中,潜副李纲,宣抚河东。鼎在纲幕中与潜有旧,至是引用之”;“靖康中,潜为河东制置副使,辟赵鼎干当公事,故鼎荐用之”;“解潜乃赵鼎所厚,其两除管军,皆随鼎进退”(93)。绍兴八年(1138)底赵鼎再度罢相,解潜随即“坐鼎客”,于第二年正月被解除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军职,外放福建路马步军副总管。刘锜则是深受张浚的赏识,张浚拜相后遂大力提携其为管军,“张浚屡荐锜兼文武两器,真大将才。至是,行在平江府,会侍卫马军司解潜与沿边制置副使王彦两军喧争于行宫门前,遂两罢之,并其兵付锜,仍除锜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94),“锜本晚出,公[张浚]一见关陕,奇之,即付以事任,锜亦感慨自立。公归,荐之上,谓锜才识,诸将莫及。而一时辈流,疾其才能出己右,百计沮遏。公既平湖寇,即荐知岳州。已而召赴行在,左右扶持,付以王彦军,且擢为骑帅”(95)。刘锜此后一直被公认为张浚的亲信,以至于时人将“张德远将自枢府再相”和“刘信叔当总大兵捍边”(96)联系在一起。绍兴七年底,曾有臣僚向宋高宗上书说:“陛下自即位以来,所任宰执,至于十八九,当时除命一下,所谓宰执亲戚、故旧者,不问贤否,类皆鼓箧而进;其罢也,则所谓亲戚、故旧者,亦皆敛服而退。”(97)其时三衙管军的任免,显然同样是如此。

奸相秦桧为了勾结张俊,共同陷害岳飞,开出的价码之一,就是由张俊出任枢密使并“专主武臣差注”(98)。这当然是秦桧的空头支票,但也恰恰从反面印证了三衙管军等高级武臣的选任本须经由三省、枢密院共同拟定,而宰相发挥主导作用。事实上,在秦桧当政的十余年间,“中外大权,尽归于桧,非桧亲党及昏庸谀佞者,则不得仕宦”、“其任将帅,必选驽才”(99),将帅选任大权,在相当程度上操控于其手中。如王玮领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原因就是“秦桧之留守临安也,玮为留守司统制,故荐对而命之”(100)。反之,领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的名将李显忠,就因为上恢复中原之策于朝廷,“秦桧怒”,遂被“落军职”(101)。又,参知政事余尧弼本属秦桧一党,但因为“交通三衙,结诸州将”(102),遂被秦桧嗾使死党弹劾而罢职,可见秦桧对兵权的重视,不容他人妄有染指。秦桧之后为相的汤思退,权势自然无法与秦氏相提并论,但依然有能力“受三衙之馈”,“刘宝之罢兵柄,以迫于众议,而思退先与之通书,若不得已;刘锜之召为管军,公议惟允,而思退密使人迎谒于前路,欲收其恩”(103)。

宋孝宗朝,宰相虞允文也是“注意将才,偏裨行伍,寸长必录。延见慰荐,人人得其欢心”(104),名将李显忠能够再度出任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就是因为两人曾于前线共抗金兵,虞允文十分赏识他的军事才干,专门在乾道三年(1167)向孝宗上表推荐。乾道五年,虞允文拜相之后,李显忠遂在第二年被起用。又如,淳熙十年(1183)“步帅未见其人”,宰执周必大即推荐郭钧“所有步司,却欲召用郭钧,盖钧之所长,能以公心抚士卒”(105),郭钧随即被任用为权主管侍卫步军司职事。宋光宗朝的情况也是如此,宁宗时任中书舍人的陈傅良曾谈到:光宗“管军臣僚及沿边帅守,不以为御前差遣,皆从三省降诏除授,此四可法也”(106)。

南宋光宗以后数朝,朝廷大权相继为权相韩侂胄、史弥远和贾似道所掌握,三衙管军的选任当然也主要由其所操控。韩侂胄揽权的宁宗朝,吴曦为殿帅,王处久为马帅,就是因为前者是韩氏的故交,“韩侂胄未遇,率从吴曦假贷,或又因之以进,假殿帅以酬私恩”(107);后者则是韩氏的姻亲,王处久“初经镌谪,以韩侂胄姻亲,遂得叙用,昨掌步旅”;“以侂胄姻娅,躐司禁旅,同恶相济”(108)。郭倪也是“迎合侂胄,窃据兵权”(109),遂位至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殿前副都指挥使等高位。夏震以殿前司中军统制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同样是“侂胄命摄殿岩”(110)。韩侂胄的心腹智囊苏师旦更是狐假虎威,公开地出卖管军军职,“既为侂胄所亲信,遂招权纳贿,其门如市。自三衙以至江上诸帅,皆立定价,多至数十万缗,少亦不下十万”(111)。时任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开禧北伐中的败军之将李汝翼,在军中就有“李草鞋”之号,因为他“尝为九江帅,刻剥无艺,军士甚贫者,日课履一双,军中号为‘李草鞋’。其迁马帅也,船发琵琶亭,塗人咸诟而提击之。既败,犹取马司五万缗归其家,焚其籍”(112)。显而易见,李氏的马帅职位,就是靠行贿韩侂胄而得。武学生华岳曾愤慨地上书宋宁宗说:众将“爽、奕、汝翼诸李之贪懦无谋,倪、僎、倬、杲诸郭之膏粱无用,诸吴之恃宠专僭,诸彭之庸孱不肖,皇甫斌、魏友谅、毛致通、秦世辅之彫瘵军心、疮痍士气,以致陈孝庆、夏兴祖、商荣、田俊迈之徒,皆以一卒之材,各得把麾专制,平日剜膏刻血,包苴侂胄,以致通显,饥寒之士咸愿食其肉而不可得”(113)。流风之下,连武状元周虎在嘉定元年以血战和州的战功为主管马军司公事,也被言者“以为韩党”(114)。

史弥远自宁宗嘉定元年至理宗绍定六年(1233),当政长达26年之久,时人的说法是:“当史丞相弥远用事,选人改官,多出其门。”(115)其实何止选人,“军旅将校”同样是“惟知有史氏”(116)。时人吴潜就曾写信建议史弥远“用良将”,他说:“某泛观殿、步帅而下,以至诸军制、领,皆非智勇,临难不二之义。又多掊克,不得士心,设有变故,彼且不能自保,何暇为君相计?区区之愚,欲望丞相,亟于京、淮、江、池诸军偏裨间,收拾良将十数辈,分置殿、步司,厚加恩遇,以为缓急之备。此等人物,某粗知其一二,如丞相采用鄙言,续当以其名闻,惟丞相念之。”(117)从中不难看出,三衙的人事安排权显然被操控于史氏一人之手。其时的三衙管军,也确乎多为史氏一手提拔的走卒。以殿前司为例:彭辂得为殿帅,就是依仗向史弥远重金行贿和阿谀奉承,“彭辂遣刘琸以故相生日之馈入都,会相以母忧去,琸敏于转移,易以赙赠。吊问既速,赙赠亦厚,琸又矫词,直谓辂遣令听役受事,于是步随故相,往来山中,供土木之功。辂之领岩卫,琸之为将帅,实基于此”(118)。故相,指的就是史弥远,《宋史》其本传有云:“嘉定元年,迁知枢密院事,进奉化郡侯兼参知政事,拜右丞相兼枢密使兼太子少傅,进开国公。丁母忧,归治葬。”(119)刘琸在嘉定七年(1214),也被史弥远提升为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120)。另一殿帅冯榯,本为败军之将,但就是因为甘当史氏的“爪牙”,“冯榯,其爪牙也。弥远之欲行某事,害某人,则此数人者相与谋之”(121),并定期地行重贿,竟也被史弥远提拔为殿帅,史氏“用偾军之冯榯,则物论莫不惊怪。盖奴才又下于辂,但能刻剥将士,以供苞苴,岁时馈献各有常,知有冰山可倚耳,不恤其他”(122)。绍定四年(1231),临安城突发大火灾,冯榯率兵全力保护史氏私宅,竟任由赵宋太庙在烈火中化为灰烬,时人遂赋诗嘲讽他说:“殿前将军猛如虎,救得汾阳令公府。祖宗神灵飞上天,可怜九庙成焦土。”(123)三衙管军,“大抵庆元以来之所用,皆报私恩,固权势;嘉定以来之所用,皆以供厮役,征贿赂”(124)。这是魏了翁对宁宗朝和理宗朝三衙管军选任的评价,堪称一针见血的定评。

南宋末期,则是贾似道独揽选将大权,“贾似道请出督,而又阴嗾台臣以留之,实无意于出也,乃以范文虎为殿帅,孙虎臣为步帅”(125)。吕文德出任主管马军行司公事,主要原因也是“吕文德谄似道”(126)。位至殿帅的韩震和范文虎更被公认为贾氏的死党,“韩震者,蜀将韩宣之子,为贾似道腹心”(127),贾似道出师抗元时“以所亲信韩震总禁兵”、“且留其二子于震家”(128);兵败之后,似道“又手批谕殿帅韩震,命之促三宫渡海”,韩震也“恃似道跋扈不法”,扬言:“三宫不动,但殿司山上发土砲入皇城,警以虏至,三宫可迁驾矣。”(129)所以当朝臣们欲罢黜贾似道之时,首先就是将韩震处死。范文虎则被贾似道派驻安庆,因为“贾似道出师,谋入安庆山城开都督府”(130),甚至在范文虎已经降元之后,贾似道仍为其开脱,上奏说“文虎为赵缙所愤激而以安庆叛”(131)。双方关系的密切不难想象。

君主周围的宦官、佞幸群体干预三衙管军除授的问题,在南宋同样长期存在。宋高宗即位伊始,蓝珪、康履等其康王府诸宦官即肆意揽权,干预军政,“时入内内侍省押班康履以藩邸旧恩用事,颇忽诸将,诸将多奉之,而台谏无敢言者”(132),“履尤妄作威福,大将如刘光世等多曲意事之”(133),直接引发了建炎三年(1129)三月的苗傅、刘正彦兵变。兵变当中,苗傅曾当众厉声斥责宋高宗说:“陛下信任中官,赏罚不公,军士有功不赏,曲法不端,内侍所主,乃得好官。黄潜善、汪伯彦误国如此,犹未远窜;王渊遇贼不战,首先过江,止因结康履,却除为枢密使。”(134)这番话,可以说是击中了宋高宗纵容宦官的要害。兵变平息之后,宋高宗随即下诏:“自崇宁以来,内侍用事,循习至今,理宜痛革,自今内侍不许与主兵官交通,假贷馈遗,及干预朝政。如违,并行军法。”(135)但事实却是,“傅等诛,赠履官,谥荣节,召珪等还”,“中官复召,其党与相贺,气焰益张,中外切齿”(136),蓝珪、蓝安石、康谞、陈永锡、冯益、张去为、陈腆等一大批宦官先后得宠揽权。

众将交结宦官以求晋升、保位,在高宗朝可谓司空见惯,王“平日专事交结”(137),虽屡战屡败,仍官至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殿前都虞候、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田师中,“专务结讬内侍,以为内助,故能久其权”(138);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成闵,在抵抗完颜亮南侵一役中本来是有过无功,但因向内侍们行重贿,“左正言刘度劾之,犹超拜太尉、主管殿前司公事”(139)。侍卫步军司的统领张守忠,也曾向宦官郑开行贿,“守忠与开交通,而开受守忠赂遗也”(140)。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的杨存中更是“黩货无厌,交结中外”、“内结阉寺”,素有“髯阉”(141)之号。秘书省校书郎王十朋就向高宗控告说:“迩者众口籍籍,谓权虽归于陛下,政复出于多门,是一秦桧死,百秦桧生也。其间最甚者,如三衙管军辈与北司深文[交]固结,盗陛下之大权,养成跋扈之势,不可制遏。”(142)秦桧死后,宋高宗还曾在三衙、诸军专设由宦官充任的承受一职,“时诸军帅皆以宦官充承受”(143),宦官干预军政、“三衙交结中官”的问题,遂愈演愈烈,时任中书舍人的虞允文就批评他说:“秦桧盗权十有八年,桧死,权归陛下。迩来三衙交结中官,宣和、明受厥鉴未远。”史载:宋高宗“大悟,立罢之”(144)。

宋高宗的佞幸医师王继先,素与奸相秦桧、宦官陈腆等互相勾结,具有左右宋高宗,决定将帅任免的影响力,“其子安道及亲戚郭思仁、张球等为兵官”,宋高宗曾公开表示:“桧,国之司命;继先,朕之司命。”(145)众将遂纷纷拜倒在他的门下,“继先遭遇冠绝人臣,诸大帅承顺下风,莫敢少忤,其权势与秦桧埒。桧使其夫人诣之,叙拜兄弟,表里引援”;“当其盛时,势焰与桧挈大,张去为而下不论也。诸大帅率相与父事”(146)。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池州太平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王进,就是“不恤士卒,唯厚结王继先及诸内侍,以久其权,士卒皆不喜之”;甚至于连名将韩世忠,也很不光彩地令部将王胜拜王继先为父,“继先见上,言胜可大用”,王胜遂得为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的要职。如此丑剧,竟然是“闻者争效,不以为怪”(147)。

宋孝宗朝此类的问题同样严重,如乾道初年,步军司前军都统制戚方晋升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这是宋孝宗亲政后对三衙较早的人事调整,宋孝宗曾对臣僚说:“戚方,朕初极委任之,至加以旄钺。”(148)但是,戚方之所以能够得遇孝宗如此,真正的关键因素,却在于“内臣中有主方者”,特别是他以重金交结的宦官陈瑶和李宗回(149)。戚方其人,出身叛军,又无像样战功,他能够官运亨通,惯用的诀窍就是“剥军士,结宦官”(150)。在宋高宗朝,戚方就是以重金贿赂宦官,“方自到行在,日与中贵人蒲博,不胜,取黑漆如马蹄者,用炭火熁去漆,乃黄金也,以偿博负,每一博不下数枚,于是方已受正使矣”(151),以至于时人为之语曰:“要高官,受招安;欲待富,须胡做。”孝宗初结交陈瑶和李宗回而晋升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显然是他故伎重演。不过,陈、李二人仅是当时宦官中的小角色,宋孝宗一朝得宠和揽权的大宦官,主要有陈源和甘昪,特别是后者,史称其“用事二十年,招权市贿”(152),“诸将差除,多出此人之手”(153),甚至敢于卖官鬻爵,三衙管军亦标价出卖,太学士余古就曾上书揭露说:“臣睹宦者之盛,莫如方今,上而三省,下而百司,皆在此曹号令之下。盖自副将而至殿、步帅,各为高价,不问劳绩过犯、骁勇怯弱,但如价纳贿,则特旨专除。”(154)朱熹在同学生们的交谈中,也明确地说:“不令宦官卖统军官职,是今日军政第一义。”(155)

三衙众将遂多效戚方故智,竞相奔走于宦官之门,以至于当孝宗欲严厉处分戚方“结宦官”以儆效尤时,宰相叶颙却对孝宗说:“诸将若此者众,恐人有自疑之心。”孝宗虽然知道:“建康刘源,亦尝赂近习。”但也只能面对现实,对叶氏表示说:“卿所议戚方事,深得体。”(156)这说明,管军众将勾结宦官,已经达到了法不责众的可怕程度。吏部侍郎李椿亦向孝宗“极言阍寺之盛”,他说:“自古宦官之盛衰,系有国之存亡。其盛也始则人畏之,甚则人恶之,极则群起而攻之。汉、唐勿论,靖康、明受之祸未远。今畏之矣,未甚恶也。有以裁制之,不使至极,则国家免于昔日之患,宦官亦保其富贵。愿官置蚕室而限其数,复祖宗之制。官高者补外。又门禁宫戒之外,勿使干预人材、政事。又严士大夫、兵将官与之交通之禁。”史载:宋孝宗闻靖康、明受之事,“嚬蹙久之,曰:‘朕幼亦闻此。’纳疏袖中”(157)。但实际上依然是不了了之。如殿帅王琪曾向孝宗大力举荐文官胡与可,然据宰相叶颙的说法是:“与可奴事诸宦官,朝士切齿。王琪之职将也,应荐武臣,何预与可?”(158)可见王琪当同样是“奴事宦官”,推荐胡氏当出自宦官所托。案《宋史·宦者传》:甘昪“之子妇,与可女也”。疑殿帅王琪或亦甘昪党羽。

在宦官之外,宋孝宗宠信的佞幸,还有龙大渊、曾觌和王抃等三人。宋孝宗曾对臣僚强做辩解说:曾觌等“琐细差遣,或勉循之。至于近上之除,此辈何敢预”。然而,实际情况却是以上述三人为代表的佞幸和宦官们互相勾结,“文武要职多出三人之门”,“招权纳赂,荐进人材,皆以中批行之”;“恃恩专恣,其门如市”;“士大夫无耻者争附之”(159)。淳熙九年春,太学录杨甲专门向孝宗献万言书,极言其弊:“近岁以来,权倖用事,其门如市,内批一出,疑谤纷然,谓陛下以左右近习为腹心,而不专任大臣;以巡逻伺察为耳目,而不明用台谏。今中外文武,半为权门私人,亲交死党,分布要近,良臣吞声,义士丧气。”(160)王抃本人还曾取代殿前司宿将王友直,一度“权殿前司事”(161)。

为了向宦官和佞幸们行贿“购买”管军之职,众将当然是拼命地盘剥士兵,像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的戚方,即一贯是“御军无法,惟务掊克,侵盗入己”(162)。戚方事败之后,宋孝宗专门下诏“禁兵官交结内侍”、“戒兵将官交纳内侍,公行苞苴,自今有违戾,必罚无赦”(163)。然而,所谓“必罚无赦”云云,很快就成为一纸空文,众将“公行苞苴”,反倒是愈加严重。朱熹即曾于淳熙十五年上书宋孝宗,痛斥其时三衙、将帅多“抑心下首于宦官、宫妾之门”,“其论价输钱,已若晚唐之债帅矣”,他说:“将帅巧为名色,夺取衣粮,肆行货赂于近习,以图进用”,“诸将之求进也,必先掊克士卒,以殖私财,然后以此自结于陛下之私人。”(164)显而易见,在孝宗朝,众将盘剥士卒行贿宦官、佞幸以求升迁,无疑极其普遍,无法遏制。换言之,宦官、佞幸对武将升迁,对三衙选任的肆意干预,也确实达到了“诸将差除”多出其手的惊人程度。

南宋高宗、孝宗两朝,有“中兴两朝”之誉,宦官、佞幸尚如此干预军政,孝宗以后各朝当然更等而下之。宋光宗朝的情况,据陈傅良的说法,就是:“今天下之兵,不属之三衙与边帅乎?或云:近者禁扈之除,专阃之寄,往往由径。抑臣疏远,未知信否?间亦得之防夫走卒,街谈巷议,以为诸将平时所以侵剋稟钱,隐占伍籍,贸易称贷,以谋聚财,大抵将以结交,媒进身耳。”(165)宁宗嘉定十一年(1218)十一月甲戌,袁燮进读《高宗宝训》,至“王专事交结”条时,因奏曰:“将帅交结,非能自出家财,不过掊克军士。”宋宁宗即无奈地表示说:“今日将帅,亦有此弊,何以成功?”(166)宋理宗曾下御笔说:“朕于北司,惟遵祖宗之旧例,给使而已,未尝有所假借,亦每有戒饬。”(167)然而,宋理宗朝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宝祐年间(1253-1264),却正如史书所记载的:“宦寺肆横,簸弄天纲,外阃朝绅,多出门下,庙堂不敢言,台谏长其恶,或饵其利,或畏其威,一时声焰,真足动摇山岳,回天而驻日也”,“理宗之季,官以贿成,宦官、外戚用事”(168)。宦官董宋臣尤得理宗宠信,“十余年来声焰薰灼,其力能去台谏、排大臣,至结凶渠以致大祸。中外惶惑切齿”,“招权纳贿,无所不至,人以‘董阎罗’目之”(169),其所作所为,不啻是对理宗御笔绝好的讽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宦官、佞幸干预朝政,影响三衙管军选任的问题,终有宋一代,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难以解决,在相权较为弱势的时候,表现得尤为严重。

南宋名臣虞允文曾有言:“自古人主大权,不移于奸臣,则落于近倖。”(170)自古是否皆如此,自然另当别论,但具体就南宋三衙管军的选任而言,虞氏此言可谓一语破的,将南宋时弊揭橥无遗。

收稿日期:2008年8月12日

注释:

①现有研究成果,主要见于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宋史职官志补正》,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年;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何忠礼等《南宋史稿》,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黄宽重《南宋军政与文献探索》,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0年;《南宋地方武力》,台北,东大图书公司,2002年;何冠環《北宋武将研究》,香港,香港中华书局,2003年;陈峰《北宋武将群体与相关问题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等论著的相关章节当中。

②[宋]佚名编,刘笃才点校:《吏部条法·差注门六·离军添差》记乾道八年(1172)十月二十四日枢密院札子曰:“马军行司,建康府驻扎。”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55页;[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三九《绍兴三衙兵》:“乾道七年春,移骑军屯于建康,以为出师之渐,号马军行司。”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宋]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一四《行在所录·禁卫兵》“马军司寨”条:龙卫、云骑、武骑“旧司三指挥,额管一千人”,“今步军帅兼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宋会要辑稿》礼九之二二即有云:“殿前司言:契勘马军司亦有所管龙卫、云、武骑等指挥官兵队伍并金鼓手,见趁赴教阅,照得逐次教阅,并系附入步军司,一就合教,支散犒设了当。”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539页。

④[宋]陈傅良:《止斋集》卷一三《武略大夫、侍卫步军都虞候、兼权侍卫马军司职事阎仲特转右武大夫、忠州刺史》,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御前诸军都统制司题名记·续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宋会要辑稿》礼九之三二,第544页;[元]佚名撰,李之亮校点:《宋史全文》卷三二《宋理宗二》,端平二年五月丙申,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205页。

⑤《咸淳临安志》卷一○《行在所录·三衙·侍卫马军司》。

⑥此后南宋行文当中的三衙,往往多仅指殿、步两司,[宋]吴泳:《鹤林集》卷一九《论今日未及于孝宗者六事札子》即曰:“三衙之军九万九千,建康马司与屯驻大军六万九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⑦[宋]岳珂撰,吴企明点校:《桯史》卷四《乾道受书礼》,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5页。

⑧《宋会要辑稿》兵六之二一、二二、二三,第6865-6866页。

⑨[宋]杜大珪编:《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卷二四张抡《李公行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⑩《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七,绍兴三十二年二月庚子注引,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3319页。

(11)《宋史》卷三八三《虞允文传》,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7年,第11798页。

(1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七,绍兴四年六月癸未,第1261页。参看邓小南《祖宗之法》,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471页。

(13)[宋]李心传撰,徐规点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三衙创军本末》,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404页;[宋]林駧:《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一《畿兵》;[宋]魏了翁:《鹤山集》卷一九《被召除授礼部尚书内引奏事·第五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六二○○《袁说友七》,辑自《永乐大典》卷三五八七,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74册,第183-184页。

(15)《宋会要辑稿》兵六之二三,第6866页;《桯史》卷四《乾道受书礼》亦记:乾道五年,时任宰相的陈俊卿即极力反对“恐召釁,执不可”,第45页。

(16)《宋史》卷三八三《虞允文传》,第11798页。

(17)《宋会要辑稿》兵五之二六、二七,第6852-6853页。

(18)[宋]杨万里撰,辛更儒笺校:《杨万里集笺校》卷一二○《宋故左丞相节度使雍国公赠太师谥忠肃虞公神道碑》,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4616页。

(19)《宋会要辑稿》兵六之二五,第6867页。

(20)《宋史》卷三六四《韩世忠传附子韩彦直传》,第11371页。

(21)《宋史全文》卷二七下《宋孝宗八》,淳熙十五年五月,第1932页。

(22)《宋会要辑稿》兵六之二三,第6866页。

(23)《全宋文》卷六二○○《袁说友七》,第274册,第183页;《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三衙创军本末》,第404页。

(24)[宋]周密撰,张茂鹏点校:《齐东野语》卷三《诛韩本末》,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1页;《宋史》卷三八三《虞允文传》,第11800页。

(25)《宋史》卷三四《孝宗二》,第654页。

(26)《宋史》卷三八三《虞允文传》,第11799页。

(27)《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绍兴六年六月己酉,第1668页。

(28)《宋史》卷三七四《胡铨传》,第11583页。

(29)《宋史》卷三七○《王友直传》,第11498-11499页;马军司在移屯过程中的损失情况,《宋会要辑稿》礼六二之七七载乾道七年七月十六日诏中承认:“马军司官兵连老小移屯建康,访闻有不伏水土身故之人,其军校请给低小,令淮西总领所将身故军校已请本月不该钱米,并免回克,仍更候展支一月。”第1733页。

(30)[宋]佚名编,汝企和点校:《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一,绍熙元年二月,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11页。

(31)《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二○,第3015页。

(32)《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乾道内外大军数》:“殿前司七万三千人,乾道元年七月十三日降旨。马军司三万人,乾道二年正月十六日,诏以二万八千人为额。六年正月十五日,李舜举乞增二千人。从之。步军司二万一千人,乾道二年正月十六日降旨。”第405页。

(33)[明]杨士奇、黄淮:《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任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4)《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一《任将》。

(35)《宋史全文》卷二九下《宋宁宗二》,开禧二年十一月戊寅,第2067-2068页。

(36)《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一六,第3013页。

(37)《鹤山集》卷一九《被召除授礼部尚书内引奏事·第五札》。

(38)《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四四,第3027页;《宋史全文》卷二五下《宋孝宗四》,乾道九年七月庚子,第1766页。又,《咸淳临安志》卷一四《行在所录·禁卫兵·殿司寨》“护圣步军七寨”条有曰:“教场,在上椤木桥东,最为阔远,俗呼椤木教场,孝宗皇帝尝御阅其中。”

(39)《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四六,第3028页。

(40)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五,绍兴九年正月壬辰,“杨沂中为太尉、殿前副都指挥使,主管都指挥使公事”,第2039页;卷一八八,绍兴三十一年二月癸丑,“崇信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赵密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第3149页。此号实亦源自北宋,[宋]夏竦:《文庄集》卷三即有“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建雄军节度观察留后、管勾步军都指挥使公事彭睿”、 “侍卫亲军马军副都指挥使、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管勾马军都指挥使公事杨崇勋”;[宋]陈襄:《古灵集》卷六有“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威武军节度观察留后、管勾都指挥使公事宋守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1)《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六·殿前司》,第3929页。

(42)[宋]刘克庄:《后村集》卷四四《玉牒初草·皇宋宁宗皇帝》,嘉定十二年十月己巳,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3)[元]佚名编:《宋季三朝政要》卷六,祥兴元年十月,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4)[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864页。

(45)《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六·殿前司》,第3929页。

(4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靖康元年正月甲午,第13页;[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四靖康中帙九,靖康元年二月五日;卷七二靖康中帙四七,靖康元年十二月九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55、542页;[宋]翟汝文:《忠惠集》卷一《赐武昌军承宣使权管干侍卫步军司公事闾勍乞宫观不允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五,元丰四年八月丁卯,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7627页。

(48)[宋]赵汝愚编,邓广铭等校点整理:《宋朝诸臣奏议》卷三四何郯《上仁宗论连姻臣僚更不得除授典掌侍卫及枢要之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31页。

(49)《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二,第3006页。

(50)《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之四○,第2456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八,元丰二年六月甲寅,第7257页;卷四四八,元祐五年九月丁卯,第10768页。

(51)[宋]潘自牧:《记纂渊海》卷二九《审计院》,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建炎元年五月庚子,第128页;[宋]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一二《官制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2)《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之六一,第2967页。参见陈垣先生《史讳举例》,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26页。

(53)《宋史》卷三七○《成闵传》,第11503页;卷三六七《李显忠传》,第11430页;卷三七○《赵密传》,第11504页。《宋会要辑稿》仪制三之四九绍兴二十九年(1159)六月诏曰:“今后遇有任节度使充主管马、步军司公事者,令序官升压;承宣使以下,照旧例起居侍立。国朝未有节度使主管马、步司,时以赵密除太尉充马帅,令押本班稍前立,故有是诏。”第1896页。可见以“资浅”故称“主管公事”主要是北宋时的情况。

(54)《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御前都统制司题名记·续记》;《宋史》卷三八《宁宗二》,第742页。

(55)龚延明编著:《宋代官制辞典》,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7页。

(56)参见邓小南《“祖宗之法”与官僚政治制度——宋》,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66-288页;阎步克《品位与职位》,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50页。

(57)龚延明编著:《宋代官制辞典》,第32页。

(58)[宋]陈师道撰,李伟国点校:《后山谈丛》,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9页。

(59)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7页。

(60)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552页。

(6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五,元丰四年八月丁卯,第7626-7627页。

(6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一,元丰八年十一月丙午,第8639页。

(63)《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七,第3009页。

(64)《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七,第3009页;《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六》、《文献通考》卷五八、《记纂渊海》卷三三、《群书考索》后集卷一二、《古今事文类聚》遗集卷一○《殿前司》,亦有相关记载,以《宋会要辑稿》最为详实。王曾瑜指出:“此段文字引自《四朝史》,即自神宗以下《四朝国史·职官志》。”

(65)[宋]谢深甫编撰,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四《职制门一·官品杂压》,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7-18页;《宋史》卷一六八《职官八·官品》,第4014-4017页。

(6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八,绍兴元年十月己巳所记郭仲荀“复护国军承宣使、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主管殿前司公事”亦为一例,第858页。

(67)《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四九炎兴下帙四九,绍兴元年十一月四日,第1083页;《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御前都统制司题名记·续记》;《宋会要辑稿》瑞异二之三九,第2101页,礼九之二五,第541页。

(68)[宋]楼钥:《攻媿集》卷四四《新除侍卫步军副都指挥使夏震辞免不允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9)《宋史》卷三七○《王友直传》仅曰:乾道八年王友直“转承宣使,旋除殿前副都指挥使”。第11499页。然《宋会要辑稿》兵六之二四:乾道八年十月十九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友直言:平江府旧管本司诸军牧放战马寨屋”,第6866页;兵二五之五一亦记:乾道九年六月十八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友直言”,第7225页。足证王氏于乾道八年、九年,乃以殿前副都指挥使为主管殿前司公事,其实职皆为主管殿前司公事,《宋史》本传失载而已。乾道九年之后的情况是否同样如此,则难以准确断定,笔者倾向于认为其实职仍为主管殿前司公事。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即在都副指挥使、都虞候等三衙管军整体“阶官化”的大趋势之下,也存在着个别居实职的情况,特别是殿前都、副指挥使。

(70)《宋会要辑稿》兵一八之三九、四○,第7077页。

(71)《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四,绍兴十二年二月丙戌,第2312页;三月丁未,第2315页;卷一四五,绍兴十二年六月甲申,第2333页。又,卷一四四,绍兴十二年三月丁未记关师古亦带“侍卫马军都虞候”,第2316页,则其时王德、解元、关师古三人同时带侍卫马军都虞候。

(7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三,绍兴十五年五月己酉,第2471页。

(73)《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御前都统制司题名记·续记》。

(7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九,康定元年十二月癸卯,李焘注引秦兴宗《官制旧典》,第3061页。

(75)《文献通考》卷四八《职官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44页。

(76)《庆元条法事类》卷七七《服制门·丁忧服阕》引《服制令》,第830页。

(77)[宋]周必大:《文忠集》卷一四九《乞与雷世贤转官》,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8)龚延明编著:《宋朝官制词典》,第651页。

(79)《宋会要辑稿》仪制三之五三,第1898页。

(80)《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炎兴下帙一○二,绍兴十年闰六月五日,第1457页。

(81)《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绍兴十一年五月癸卯、辛亥,第2250、2252页。

(82)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第8页。

(83)《宋会要辑稿》仪制三之四九即记绍兴二十九年六月诏曰:“今后遇有任节度使充主管马、步军司公事者,令序官升压,承宣使以下,照旧例起居侍立。”第1896页;仪制三之五三:“今后马、步军帅前后殿起居,于本班前立、侍立、赐茶,依官序。”第1898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一,绍兴元年正月癸卯,“中侍大夫、本国军承宣使、带御器械、权同主管殿前司公事李质卒。故事:横行不赠官。以质当苗、刘之乱,与在外将帅协谋保护两宫,特赠镇东军节度使,赐其家帛三百匹,钱五百千。”可见,按制度李氏的葬仪规格本应由其所带的横行官决定。第754页。

(8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五,熙宁五年七月庚寅,第5705页;《宋朝诸臣奏议》卷二三余应求《上钦宗论御笔中旨》,第233页。文天祥:《文山集》卷三《对策·御试策一道》亦曰:“三省、枢密,谓之朝廷,天子所与谋大政、出大令之地也。”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85)《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建炎元年十二月乙丑,第251页;又《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三,元丰八年十二月戊寅:“夫百官差除,从祖宗以来,中书、门下省同共进拟。”第8677页。

(8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七,绍兴三年三月丙午,第2065页。

(87)邓广铭辑:《陈亮集》(增订本)卷二《中兴论·论执要之道》,《邓广铭全集》第5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2页。

(88)《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一三,第3012页。

(89)[宋]赵升编,王瑞来点校:《朝野类要》卷三《差除·堂除》,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68页;《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一四:枢密院吏房职掌“应武臣差除,三衙管军、诸路大帅、兵官、军职除罢”。第2503页。

(90)《宋史》卷一六二《职官二》,第3800-3801页;又见《文献通考》卷五八《职官十二》,第524页。

(91)诸葛忆兵:《宋代宰辅制度研究》根据《宋宰辅编年录》统计说:“南宋宰相60位,其中有48位曾兼御营使、知枢密院事、枢密使等职务,只有12位不曾兼军政要职。”并进而认为:“南宋时期,多数时间枢密院要秉承宰相的旨意行事,宰相最终将枢密院置于自己的领导之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31、236页。

(92)[宋]熊克著,顾吉辰、郭群一点校:《中兴小纪》卷一八,绍兴五年三月乙亥,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24页;《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八炎兴下帙六八,绍兴五年九月,第1216-1217页。

(93)《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八炎兴下帙六八,绍兴五年九月,第1217页;《中兴小纪》卷一八,绍兴五年三月乙亥,第224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八,绍兴五年四月丁未;卷一一七,绍兴七年十二月戊辰,第1890页。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一,绍兴十四年三月壬申,记御史中丞李文会言:解潜“本赵鼎之客”,第2430页。

(94)《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七炎兴下帙七七,绍兴七年正月十五日,第1280页。

(95)《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中卷五五朱熹《张忠献公浚行状》,[宋]章颖:《宋朝南渡十将传》卷一《刘锜·论曰》略同,碧琅琳馆丛书本。

(96)[宋]陆游撰,李剑雄、刘德权点校:《老学庵笔记》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6页。

(97)《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炎兴下帙八○,绍兴七年闰十月,第1302页。高宗之后的南宋各朝同样是如此,《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一,光宗绍熙元年五月即记刘光祖有言:“近岁一宰相去位,所引之士斥逐殆尽,班列为之一空。”第13页。

(98)《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炎兴下帙一二○,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第1584页。

(99)《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丙申,第2771-2772页。

(100)《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六,绍兴十七年十月癸巳,第2541页;同卷绍兴十七年十一月戊辰亦记:敦武郎金鼐以随殿前司游奕军统制成闵捕福建盗贼功进一官,实因其“以赀授官,为秦桧看阁子,故亦迁焉”,第2544页。

(101)《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七,绍兴十八年五月癸未,第2557页。

(10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二,绍兴二十一年十一月庚戌,第2647页。[宋]王楙撰,王文锦点校:《野客丛书》附录《野老记闻》有云:“秦相桧自遭施全见刺之后,常独处一,虽奴仆,非命不敢辄入。季年违豫,三衙杨存中、成闵、赵密往问疾,召入室中,款语久之,言及近日表勋酒颇佳。表勋,赐酒名也。各赠两器,皆降阶谢。复坐,顾无仆从, 自携出室。亦见驾驭之术。”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359页。虽然不能据此断定秦桧与杨存中等三衙管军关系暧昧,然秦氏具有“驾驭”三衙管军的权力和手段当无可疑。真正“交通三衙”的,当正是秦桧本人。

(103)《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七,绍兴三十年十一月戊戌,第3124页;十一月庚子,第3125页。

(104)《杨万里集笺校》卷一二○《宋故左丞相节度使雍国公赠太师谥忠肃虞公神道碑》,第4617页。

(105)《文忠集》卷一六四《择镇江帅御笔同日回奏》。

(106)《止斋集》卷二六《中书舍人供职后初对札子》。

(107)《鹤山集》卷一八《应诏封事》。

(108)《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四之三九,第4070页;职官七四之四四,第4072页。

(109)《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四之二六,第4063页。

(110)《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一○,开禧三年十一月甲戌,第186页。正因为如此,夏震虽然反戈一击,在诛杀韩侂胄中作用至为关键,但仍为史弥远所深忌。[宋]叶绍翁撰,沈锡麟、冯惠民点校《四朝闻见录》戊集《满朝都是贼》条即曰:夏震“史恶之,旋以疽发于背而死于殿司”。则夏氏显未得善终。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90页。

(111)《四朝闻见录》戊集《臣僚雷孝友上言》,第170页。

(112)《桯史》卷一四《二将失律》,第167-168页。

(113)《宋史》卷四五五《忠义十·华岳》,第13376页;[宋]华岳:《翠微南征录》卷一《开禧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皇帝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4)《四朝闻见录》戊集《周虎》,第164页。

(115)《齐东野语》卷一三《优语》,第245页。

(116)《宋史全文》卷三三《宋理宗三》,淳祐四年九月癸卯,第2259页。

(117)[宋]吴潜:《履斋遗稿》卷四《上史相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8)《鹤山集》卷一八《应诏封事》。

(119)《宋史》卷四一四《史弥远传》,第12417页。

(120)《景定建康志》卷二六《侍卫马军司题名记》。

(121)《宋史》卷四五五《忠义十·邓若水》,第13380页。

(122)《鹤山集》卷一八《应诏封事》。

(123)《宋季三朝政要》卷一,绍定四年;[宋]罗大经撰,王瑞来点校:《鹤林玉露》丙编卷二《辛卯火》,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65页。

(124)《鹤山集》卷一八《应诏封事》。

(125)[元]刘一清:《钱塘遗事》卷六《贾相出督》,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6)《宋史》卷四七四《奸臣四·贾似道》,第13781页。

(127)[明]王鏊:《姑苏志》卷六○《杂事》,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8)《宋史》卷四一八《陈宜中传》,第12530页;[宋]周密撰,吴企明点校:《癸辛杂识》前集《施行韩震》,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2页。

(129)《全宋文》卷八三三六《郑思肖六》,《心史·大义略叙上》,第360册,第75页。

(130)《全宋文》卷八三三六《郑思肖六》,《心史·大义略叙上》,第360册,第74页。

(131)《钱塘遗事》卷七《下安庆》。

(13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建炎元年十月癸未,第236页。

(133)《宋史》卷四六九《宦者四》,第13668页。

(134)《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二七炎兴下帙二七,建炎三年三月引《建炎复辟记》,第924页。

(135)《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二,建炎三年四月丁巳,第473页。

(136)《宋史》卷四六九《宦者四》,第13669页。

(137)《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一六,第3952页。

(138)《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八炎兴下帙一○八,绍兴十二年三月一日,第1500页。

(139)《宋史》卷三七○《成闵传》,第11503页。

(140)《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绍兴十三年十一月甲戌,第2417页。

(141)[宋]王十朋:《梅溪集·奏议》卷三《论用兵事宜》,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中兴小纪》卷三九,绍兴三十年十月,第472页;《宋史》卷三八四《汪澈传》,第11814页;《癸辛杂识》别集上《髯阉》曰:“《周益公日记》云:‘杨存中人号为髯阉,以其多髯而善逢迎也。’《王梅溪集》载刘共甫云:‘范伯达尝目存中为髯阉,谓形则髯,其所为则阉也。’”第255页。

(142)《梅溪集·奏议》卷一《轮对札子三首·第二首》,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六,绍兴三十年九月壬寅。案:中华书局1956年本《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六绍兴三十年九月壬寅条大部及其下十月份记事全部散佚,仅标“以下原缺”,当据四库本补足。

(143)《杨万里集笺校》卷一二○《宋故左丞相节度使雍国公赠太师谥忠肃虞公神道碑》,第4606页。

(144)《宋史》卷三八三《虞允文传》,第11791-11792页。

(145)《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丙申,第2772页;《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炎兴下帙一三○,绍兴三十一年八月十一日,第1657页;《四朝闻见录》乙集《秦桧王继先》,第58页。王继先事,参看王曾瑜《宋高宗》,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6年,第184-186页。

(146)《宋史》卷四七○《佞幸传·王继先》,第13687页;《桯史》卷九《黑虎王医师》,第108页。

(147)《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一二炎兴下帙一一二,绍兴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第1529页;卷二一二炎兴下帙一一二,绍兴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第1528页;《桯史》卷九《黑虎王医师》,第108页。

(148)《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四○,第3025页。

(149)《宋史》卷三八三《陈俊卿传》,第11786页。

(150)《杨万里集校笺》卷一一九《宋故尚书左仆射赠少保叶公行状》,第4544页。

(151)《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四○炎兴下帙四○,绍兴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第1023页。

(152)《宋史》卷四六九《宦者四》,第13673页。

(153)《宋史全文》卷二七下《宋孝宗八》,淳熙十五年十二月,第1939页;朱熹:《晦庵集》卷一一《戊申封事》,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宋史》卷四二九《朱熹传》曰:“时曾觌已死,王抃亦逐,独内侍甘昪尚在,熹力以为言。”第12758页。

(154)《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二,绍熙二年五月,第22页;《宋史全文》卷二八《宋光宗》,绍熙二年五月,第1962页。绍熙二年(1191)五月距孝宗禅位仅一年左右,余古所谈当为孝宗时情况。

(155)[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一一○《论兵》,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710页。

(156)《杨万里集笺校》卷一一九《宋故尚书左仆射赠少保叶公行状》,第4544页。

(157)《杨万里集笺校》卷一一六《李侍郎传》,第4455-4456页。

(158)《杨万里集校笺》卷一一九《宋故尚书左仆射赠少保叶公行状》,第4544页。

(159)《宋史》卷四七○《佞幸传》,第13691、13694页;卷四六九《宦者四》,第13673页。参看王曾瑜《宋孝宗时的佞幸政治》,《宋史研究论文集》第10辑,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3页。

(160)[宋]佚名:《增入名儒讲义皇宋中兴圣政》卷五九,淳熙九年春“杨甲献万言书”,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2233页。

(161)《宋史》卷四七○《佞幸传》,第13694页。

(162)《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四○,第3025页。

(163)《宋史全文》卷二四下《宋孝宗二》,乾道三年八月乙未朔,第1694页。

(164)《宋史全文》卷二七下《宋孝宗八》,淳熙十五年十二月,第1939-1942页。

(165)《止斋集》卷二九《廷对策》。

(166)《后村集》卷四三《玉牒初草·皇宋宁宗皇帝》。

(167)《宋史全文》卷三六《宋理宗六》,景定元年十一月乙丑,第2367页。

(168)《齐东野语》卷七《洪君畴》,第120页;《宋季三朝政要》卷三,景定元年四月。

(169)《宋史》卷四六九《宦者四·董宋臣》,第13676页;《宋季三朝政要》卷二,宝祐三年。

(170)《宋史》卷三八三《虞允文传》,第11791页。

标签:;  ;  ;  ;  ;  ;  ;  ;  ;  ;  

南宋三亚治军制度若干问题考_宋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