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来我们一直在哪里?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述评_女权主义论文

50年来我们一直在哪里?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述评_女权主义论文

50年,我们走到了哪里?——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历程回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历程论文,中国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在个人经历和个人(妇女)研究经验双重基础上撰写此文,不仅因为我个人的经历与新中国妇女发展历程同步,正好可以是一个有说服力的注脚;还因为个人的论述可以是对生命乃至成长经验的完整把握,不至于将历史脉络和鲜活的生活感受淹没在孤立、分散、单调的统计数字和表格中。

这篇文章因此可能在两个问题上“犯忌”:

一是在“后现代”思潮占上风的学界,这里使用的仍是正在遭受冲击的所谓“宏大叙事”的表述方式——但当“宏大”不只是“叙事”,它本身就是一段历史事实时,我们应该怎样对待?我的办法是“以其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力图在更为宽阔的历史视野中考察曾有的“宏大”。

二是在日益趋向认可“量化”研究和定量分析的科学面前,以下论述仍然是“定性”的。定性研究的必要,主要是因为我们在一些基本概念的认识上仍然混乱。长期以来,在一定意识形态桎梏下,“被告知的”和“其实怎样”之间可能有很大差距,使得“实事求是”成为人所共知却不得不一再申诉的话题。这种学术环境中,个人经历和经验具有特殊的意义:它可能是狭隘的,却一定是真实的。在定性研究未完成前,即使是真实数字也可能并不可靠,比如:文化大革命中后期,妇女参政比例最高,最否可以结论为“妇女政治地位或水平最高”(注:据当时局部的非正式统计, 江青主持的“三结合”时期, 妇女干部比例高达30%左右。)?又比如,今天妇女下岗比例最大,就业问题突出,是否就可以说是“妇女解放回潮”,“妇女地位下降”(注:有关详细分析可参阅我的《关于女人的答问》(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中“关于妇女就业”一章。)?……我希望这些问题在下文表述中都能找到一定的阐释空间。

一、阶段与性质

50年的历程,无论从妇女解放运动还是从妇女生活和妇女研究角度,都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是中国妇女整体性地被解放、被塑造的“社会性解放”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妇女在最短时间内(不到10年)完成了群体“社会化”过程,与历史上所有女人划开了鲜明的界限,也为日后乃至今天妇女的群体性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二阶段:1977年至今,是中国妇女在“社会性”解放基础上“女性意识”和“主体意识”觉醒的转折时期。经过20多年的探索,在走向女人、走向自主的个性化生活方面,中国妇女走出了自己的“本土”特色,同时也正在完成与现代化、与国际社会和国际妇女运动接轨的重要转折。

新中国妇女所谓的“新”,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由“家庭中人”成为“社会中人”;由国家直接出面,要求和动员妇女参加社会工作,从城市到农村,难有例外——这与解放前个别女人和西方妇女以个人身份单一进入社会的历程很不相同(注:参阅1953年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今后全国妇女运动任务的决议”。至1983年,这是在妇联文件中最后一次公开使用“运动”这一概念。)。

二、在法律上确立妇女与男人完全平等的社会地位;国家通过意识形态、政治运动和行政干预,不仅使“男女平等”思想深入人心,而且使之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注:参阅1950年《婚姻法》和1954年宪法,以及1954年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其中明确了男女“同工同酬”原则)。)。——与20年代中华民国的相关立法相比,后者虽然在法律条文中明确了妇女的平等权利,却少了意识形态的合法背景和权力干预,因此有雷声而少见雨点;与西方女权运动相比,中国妇女的平等权利显然具有鲜明的“立法超前”性质(注:我在《夏娃的探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中对此有详细论述。),是在广大妇女女性自主意识觉醒之前“超前”获得的。

但这些状况的改变和权利的获得,主要是50年代的成果。60年代以后,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它的“有利的因素”受到抑制,而它的弊病则日益突出,比如文化大革命中对女性因素的极端忽视和一系列有损妇女健康的极端行为(注:如文革初期“破四旧”中的诸多男性化行为,以及日后以“三八”命名的“铁姑娘”运动。)……使得这一阶段其实也分为两个明显的时期:前期:整个50年代,妇女全面解放、全面收获、全面为社会认同和被社会接受——妇女解放的热情因此空前高涨;后期:50年代末期以后,社会权利的获得与生活质量的恶劣、以及社会上的平等地位与家庭中的传统角色形成鲜明反差——妇女解放的实际程度受到严峻挑战(注:实际上,自1957年9 月(第三次妇代会)直到1983年9月(第五次妇代会), 全国妇联没有颁布任何有关妇女的专门文件和决议,国家和政府层面上的妇女工作基本停滞。)。这一得一失,孕育着新的时期必然到来,也预示着新时期的妇女运动必然具有完全不同的新的特点。我因此用“解放”和“发展”这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界定70年代社会改革前后两个不同时期妇女运动的主要特点,前者突出了它外在的“社会”性质,后者旨在强调内在主体因素的成长。

自70年代末社会改革以来,中国妇女发展进入“新时期”,这可以看作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解放的第二阶段。相比前一阶段,这时的突出特点是:一、“女性主体意识”觉醒,力图从“社会”中分离出“自我”,从“男女都一样”中分离出“女人”(注:参阅我的《走向女人——新时期妇女运动纪实》(香港青文出版社,1993年)。)。二、自发的妇女民间团体从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中破土而出,社会空间不断扩大,从一向是国家、社会、男人解放妇女的“传统”中分离出来,有效地改善了中国妇女“被塑造”的群体形象和“被动”的整体命运(注:参阅我的《告别昨天——新时期妇女运动回顾》(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

不难看出,这两个特点,都是在前一阶段妇女“社会性解放”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既是它的结果,也是它的叛逆。也许可以这样总结:新时期妇女运动是在社会主义解放妇女的基础上产生,女性主体意识觉醒导致女性自主空间的扩大,是妇女群体从自发到自觉地确认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成长的过程。

认真分析一下,我们不难发现,这一阶段实际上也可以分为特点很不相同的两个时期。前期:可以严格界定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是女性意识“觉醒”和以妇女教育为主体的“启蒙”时期,特别突出了它源自“社会主义”的体制背景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本土”性质(注:我在《解读女人》(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必要的清理”一章中对此有详论。),与西方女权主义不同轨道不同策略,却能遥相呼应,为日后的“融合”奠定了基础。后期:从1993年筹备’95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开始至今,中国妇女发展与国际社会和妇女运动全面接轨,因此也是它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时期。“国家的”(也可能是民族主义的)和国际的(主要是西方的)两种力量同时作用于妇女,成为引导妇女“发展”的主流因素。这种形势下,任何“民间的”和“本土的”组织或个人,难免处于双重力量中:要么与政府结盟;要么受国外基金导向——作为曾经是“民间的”和“本土的”因素,在个人经验中,我难免对这两种因素的作用会有特殊的敏感;而对学者身份的最终认同,使得我不得不暂时与这两种像是相互对抗的因素保持同样的距离,在当下“运动”中自我放逐,以便可能以较为客观的立场和态度关注这一时期的发展。

二、收获与代价

两个不同的阶段有两个截然不同的主题,前者的主题是“社会主义”,后者是“现代化”。让我们考察两个主题的动作过程,看中国妇女从中收获了什么?付出了什么代价?

社会主义给女人带来什么?

自出世,我生活在“社会主义”中。这个“社会主义”将我和我这一代女人与历史上的女人、西方社会和其他许多国家的女人划开了一道清晰的界线:从出生那天起,我们属于社会;从入学那天起,我们进入社会——“社会”直接结构着我们也是我的生活的基本内容。

无论今天的社会主义运动怎样落潮,无论今天人们怎样评说它的不是,在我,却从来不敢轻易地说它“失败”。因为它不仅曾经是我的生存环境,也建构起了我曾经的生命历程——当一个弱小孤立的女性生命能够在时代的巨大变迁中站立而不是沉溺,你怎么可以用一个“失败”简单地概括它的全部功过?

对于我和我这一代中国妇女,“失败”是一个不真的结论,相反,在解放妇女方面,社会主义中国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它的成功至少体现在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中国妇女在较短时间内(注:50年代中国妇女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完成的全面社会化的过程,西方妇女几乎用了 200年的时间才逐步实现。)从“家庭中人”变成“社会中人”,是社会主义革命(而不是女权运动)的结果;中国妇女在法律上获得广泛的平等权利,是社会主义“平等”原则(而不是女权主义思想)的体现。

因了“社会主义在中国的胜利”,我和我这一代女人生活在“解放”中,而不曾为妇女解放付出太多的代价。坦白地说,我们几乎从来没有去“争取解放”,我们的女性“革命”前辈也没有专门为“妇女解放”另打擂台。“解放”于我(和我这一代),像是社会主义的恩赐,“先天地”成为我们人生的基础——我们是社会主义解放妇女的第一代直接的受益人。

认识到这一点,经过许多实地考察和比较。比较西方社会,我们曾经有三种优势:首先,在思想观念上,“男女平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拥有合法的意识形态背景,无须女人自己特别论证和为之斗争(它是西方女权主义一向的努力目标和中心课题),可以将省下来的时间和精力直接投入社会——中国妇女社会参与的速度和程度因此空前迅速和广泛。

其二,在法律上,“男女平等”的立法实现超前于广大妇女的公民觉悟和基本社会素质,从“妇女解放”的起点上就跨越了女权主义自我结盟、与“男性社会”抗争的启蒙阶段,妇女的社会认同需求远远高于女性自我认同的女权主义需求,对妇女个体的社会参与起到了直接的促进作用。

其三,在行动上,由国家直接出面,通过政治运动和行政手段推进男女平等,使得妇女的权利获得有可以僭越普遍公民权利、妇女解放程度可能超前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它的力量和成就,远非一切女权运动能及,因此也超越了任何形式的女权运动。

具体到我们每个女人身上,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至少也能说出三点:第一,免去了女性个人面对整个男性世界的孤军奋战阶段。第二,社会扶助强化了女人的社会意识和参与社会的自觉性,迅速缩小了男女两性之间的历史差距。第三,任何有(社会)条件的女人都可以相对脱离(仍然处于劣势的)女性群体普遍状况获得(个人)超前发展。

这种社会条件下妇女群体解放的程度完全受益或受制于社会发展和国家政策,与女权运动没有关系;而女性个体发展则主要取决于其个人受教育的程度,与其是否具有(妇女发展)的女权主义意识毫无干系。

所有以上特点,也使得我们的生活处境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妇女划开了一些界线:

首先是妇女与国家的关系。西方女权运动和妇女处境始终处于社会“边缘”状态,至今未在国家视野范围之内。我们的妇女状况则恰恰相反,通过政治性的社会运动实现的“妇女解放”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组成部分,始终处在国家视野中。然后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因素直接影响个人命运,即任何个人的命运几乎都在群体命运之中。这个所谓“群体”,可以理解为“中华民族”;可以理解为“工人”或“农民”;也可以理解为“单位”。

这样的“社会”网络中,“个人”消失了,“女人”也消失了。个人和女人,最终都退守在家庭。家庭像是封存个性和性别角色的最后一个堡垒。

在这块土地上这种体制下这样的生活环境中,我们(中国妇女)因此有了一些共同的特点:从来没有一个国家的妇女像中国妇女这样与国家、与民族、与社会发生了如此密切的关系,致使其“社会”意识远在“个人”意识之上。

“社会主义”是中国妇女群体性“社会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借助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中国妇女在很短时间内(不到10年)一下子完成了两个跳跃:一是跳出了封建家庭,广泛进入社会;二是跳出了封建社会,直接进入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

所谓“妇女解放”,就是在“社会主义”这个全新的社会起点上得以实现,它超越了孤军奋战的女权主义阶段,将“社会”两个字写满了所有的人生。如此形势下,“女性”的色彩暗淡了,在社会生活中几乎没有它立足的空间。

鲜明的“社会”性质,在每一个女人人生道路上也烙上了深深的印记,它带来的弊病因此也非常突出:女性意识的淡薄造成对女性主体的贬抑,不仅在我们的观念中,更在我们的生活中。

所有的“进步”和“解放”,一览无余地表现在社会层面和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而所有的代价则要我们每一个女人以自己的人生偿还。这就不奇怪,在“社会主义革命”之后,怎么会有了“现代化”的呼唤;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上反倒多出了性别色彩。

“现代化”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现代化”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正相当于“后现代”对西方现代主义的冲击,对我们已有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直接的校正和调整。

“现代化”对女人有什么特殊的意味?

女人在“现代化”过程中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不同过去,不同于已有的社会主义,不同于解放初期国家对妇女的提携和辅助,今天的中国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似乎无暇过多顾及妇女,每逢改革向前迈步,总有“妇女问题”出现。

首先是社会保障。曾有的“大锅饭”取消了,并不直接针对女人,却在女人中产生极大的震荡。中国女人的就业起点曾经就是社会主义“大锅饭”,这种“饭食”吃成习惯,有双向的负面作用:它不仅使人产生“丢了大锅便没有饭吃的”依赖观念,而且可以使人丧失自己觅食的能力——因此生出了“妇女回家”问题和“妇女就业危机”。

然后是婚姻家庭。1980年颁布了修改过的新“婚姻法”,其在重视个人权利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了爱情在婚姻中的地位,暴露了家庭生活中男女两性在社会发展中的个体差距,动摇了在一家一户的“小锅”里共同“进食”的婚姻基础——因此生出了许多“秦香莲”、“第三者”和被弃妇女的“家庭危机”。

20年过去,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深入,以上“危机”派生形形色色的“妇女问题”,不是减少了,而是越来越多,不推陈也能出新。

的确是有不少女人难以适应新的变化,不少人开始抱怨,抱怨改革——但她不会抱怨“现代化”。

“现代化”给女人带来了许多实际的好处,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与妇女在工作上在社会上在改革中的压力和困境形成鲜明对照——但,你要“现代化”,就不能不改革!“改革”将女人置于一种难堪的境地:不自强,必自亡。女人因此在多出了“问题”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令人欣慰的新鲜事情:妇联组织及时调整了自己的视角和角色,由一向是动员妇女参与社会转向呼吁社会关注女人,鲜明了“为妇女做事”的女性立场(而不尽是党的立场),开始为解决妇女问题寻找现实可行的办法(而不仅仅是向妇女传达党的声音)(注:80年代初,全国妇联最早主动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活动,并在各级妇联中成立“维权”机构。);妇女民间团体如雨后春笋,一时繁荣。针对改革中出现的妇女问题,面对不同的利益群体,妇女自发组织自觉行动,自助自救,有效地缓解了妇女在改革中面临的具体困难(注:80年代中期,在城市妇女中成立了各种形式的妇女联谊会和妇女理论研究会。);女性学人走出象牙之塔,自觉关注社会上出现的各种妇女问题,积极参与和推动妇女发展,建立“妇女研究中心”,在学界为妇女争得一席之地,将女性理性自醒的声音告诸社会(注:自80年代中期以来,不少大学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参加了妇女理论研究会,1987年郑州大学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妇女研究中心”。);女作家更是在以“自己的”声音推波助澜,从80年代“女性自我意识”觉醒到90年代的“女性私人生活”场景,将“女性的”和“个性的”标签不由分说地贴在了“现代化”的大车上,甩也甩不掉……

改革20年来,比较已往的“社会主义解放妇女”,我们走过了一条更加艰苦、漫长、曲折的道路:从“女性自我意识”觉醒(认识到社会中应该有自己身为女人的一个合法、独立的生存空间);到“女性主体意识”觉醒(认识到身为女性的我们应该也能够做自己命运的主人、生活的主人);再到“女性群体意识”觉醒(认识到每一个“我”都是女性群体中的一员,都应该为所有女人的成长和发展尽心尽力)……直到今天,将我们的觉醒化作自助互助的实际行动——这就是我们的“现代化”,是中国妇女在社会性解放的起点上共同“走向女人”的历程。

我以为,在我们这片土地上,除去一些共同的特点以外,“现代化”于女人,不仅是社会行动,更是个人行为;不仅是群体动作,更是一种个体的自主选择。它意味着,中国妇女不仅在经济上、在社会生活中而且在情感上、在精神领域中真正站立起来。

我很庆幸,我的“走向女人”和中国妇女特有的“现代化”进程几乎完全同步(注:详见《公共空间的创造:一例个案的自我分析》,载《妇女研究运动:中国个案》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我庆幸我曾经参与其间,用个人绵薄之力去推动我们共同的行程。在这个“滴水—海洋”的相互映衬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现代化”中我们的处境的确不容乐观,它极大地暴露和揭示了我们的弱点和我们已往的“解放”所具有的弊病——但我们不是一个“问题群体”,而是在“问题”的压力下觉醒的群体。

“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妇女,远不是一些西方“后现代”学者以为的“受害者”,她的“现代化”进程,不同于过去的西方妇女,也不同于一般发展中国家的妇女,不仅仅是一个被投入市场、成为消费群体的过程,更是一个自我认同、自我成长的过程。

为什么它会有所不同?就是因为我们曾经有过的“社会主义”——它在今天并没有消失,已经化作我们继续成长的土壤,比曾有的女权主义更广阔,比今天的女性主义(注:“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都出于feminism,译法上的差异体现了中国妇女对feminism的接受和认同程度。在与国际社会交往和自我身份认同中,今天不少中国女人使用“女性主义”这一概念,却仍然对“女权主义”保持距离。)更肥沃——但,发展道路因此也更艰难、更曲折。因为与它相关的不仅仅是妇女的发展,还有社会中其他弱势群体的发展;它的目标不仅是妇女的进步,还有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整体的进步和发展。

中国“社会”曾经提携和带动中国妇女解放,“解放了的”中国妇女因此不可能脱离中国社会发展径自前行。如同“社会主义解放妇女”,利弊都在其中:它无疑制约和掣肘着妇女发展的进度,却可能将女人的视野和作为引向更加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而这恰恰是女权(性)主义一向缺乏和有所欠缺的。

三、我们今天走到了哪里?

回顾已经走过的道路,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半个世纪以来,妇女解放和个人发展,都离不开中国社会整体发展和进步——你因此永远不能脱离这块土地的具体情况去奢谈或规划中国妇女解放和所谓“个人权利”。

1993年底至今,两种分别来自内外两个方向的,重要因素直接介入中国妇女运动,几乎同时强有力地作用于中国妇女。

内部:1993年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国社会面临着全面转型,在社会发展的“瓶颈口”处艰难徘徊,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包括女人)都得在不同程度上重新调整自己的生存位置和生存空间。这种形势下,妇女面临的困境明显多于男性,“社会主义”的政府对此不会无动于衷,国家介入和政策倾斜势在必行。

外部:同样是1993年底,联合国“马尼拉亚太区域妇女会议”之后,国际社会对中国妇女的关注和投入明显增强。不同出发点与倾向的“帮助”中国妇女的意图和举措油然而生。

恰逢此时,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将在中国北京召开,给了中国妇女发展一个新的契机。由于’95世妇会的直接作用,内外两种力量在有了合作和交流的机会,却抱着不尽相同的两种目的:

中国的愿望是“让世界了解中国”——中国妇女一时成为国家形象的代表,国家和政府在妇女问题上给予空前关注,这对正处在改革“困境”中的中国妇女发展无疑起到了及时而且重要的扶助作用。国家(政策)出面缓解在转型中出现的性别“落差”,不仅是要让世界了解中国妇女的成长,更是为了以中国妇女的解放程度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其主要作为表现在:1 )特别要求在各级政府组织中保证妇女干部的名额(注:1994年初中央组织部下达了有关的专门文件。);2 )在国营工人“下岗”时特别关注妇女“下岗”和再就业问题(注:1996年“1995—2000年妇女发展纲要”中特别承诺“解决80万女职工就业问题”,各级妇联组织有许多相关的协助举措。);3 )连续出台各种法规保护妇女的各种合法权益(注:90年代以来陆续出台“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1991)、“严禁卖淫嫖娼”(1991)等法律条文及“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1994)、“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5)、“母婴保健法”(1995)等。);4 )在计划生育中开始注意妇女的生育健康问题(注:1994年以来,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生育健康”项目和联合国“人口与发展大会”的敦促下,“妇女健康”问题开始被纳入计划生育工作。);5 )在农村发展中通过“双学双比”活动帮助农村妇女脱贫(注:由湖南省妇联最早发起,经全国妇联推广,90年代以来成为农村妇联的中心工作。);6 )在“希望工程”中增加专门资助失学女童的“春蕾计划”(注:1994年在全国范围启动,至1998年,救助失学女童数十万人。)。

显而易见,所有这些举措,非国家政策性投入和政府行为不可,并确实在生存底线上托住了社会境况迅速滑落的妇女群体;但它同时也抑制了正在蓬勃发展中的民间妇女活动。在国家直接干预下,“多元化”的妇女民间组织和活动一时严重受挫(注:详见我在哈佛大学“’95世妇会后续会议”上的书面发言(香港《明报》月刊1995年第10期)。),一些“新时期”以来以“民间”为主要特点的“妇女研究运动”的正常发展受阻,并无意中也为日后一些妇女研究和NGO 活动接受国外基金导向扫平了道路。

今天我们可以看得更加清楚,国家的投入主要面对女性中的弱势群体,它在扶助妇女缓解社会问题的同时,忽视了已经发展起来的妇女知识——职业群体,将影响妇女群体长远发展的理论研究阵地“放羊”,使之“缺少内发资源”。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通常难以避免的“短视现象”和短期行为,由此可见一斑。

外部世界(主要是西方社会)的目的则完全相反。其企图以这个世界性的会议为契机,让“中国了解世界”,并力图通过中国妇女去具体实现。在“帮助中国妇女”的良好愿望下,“西方的”援助通过两种渠道进入中国,一种是“请出去”,资助妇女(主要是北京地区的知识妇女)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二是通过项目资助,扶助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妇女NGO 组织发展——这对一向处在学术边缘状态中的知识妇女和一些在国家的压力下一时断源的民间妇女组织都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好机会。于是,我们不难看到,恰恰是原来被人们看作是最封闭保守的妇女组织(全国妇联)和在学界中一直被人忽视的知识妇女与国际社会“接轨”最快。

在西方社会中,能够关注发展中国家的人士和组织多半是“开明和进步的”,其学者队伍中不少人对“后殖民主义”倾向持警惕和批判态度——但他们没有意识到,“后现代”在“发展中国家”登陆,本身就可能成为“后殖民主义”的一支劲旅。与老殖民主义不同,“后殖民”的愿望通常是“善意的”,企图“给予”而不是公开掠夺;它的目标不再是强行“推行西方文明”而是“帮助落后地区发展”——因此,在“发展”的旗帜下,以“经济援助”(金钱)和“文化文流”(话语)为载体,它可以畅通无阻直接进入和直接作用于发展中国家。

应该承认,这种“援助”和这种“交流”是双方共同的愿望,它不仅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也是“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阶段。之所以说它是“后殖民主义”的,表现在运作过程中:同老殖民主义一样,“外来的因素”可以在表面上帮助一个地域和人们打破封闭,改善社会状况,却可能在“帮助”中将“本土”的“主体性”悬空,使之完全丧失内发动力和自主自愈能力(注:我在非洲考察时发现,在“被殖民”的意义上,非洲许多国家至今是有说服力的例证。),以及它原本可能给世界带来的多样性——当“后现代”连这个“主体”的意义也一同剥夺了,“本土”在理论上和社会实践中还有多少回手还击的余地?在发展中国家,“后现代”的进入因此可能成为“被西化”的有力武器,它质疑的不仅是“发展”本身,而且从本体意义上企图剥夺“发展”赖以立足的社会基础。

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可能有所作为以减少“后殖民化”程度和代价的,主要也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家的相应投入。应该承认,在目前的经济发展和体制转型中,中国政府投入较多,它因此保证了自己(包括中国妇女)在现代化过程中不至于沦为“后殖民地”。另一方面,则是知识分子在“文化交流”中必须坚守“本土”主体身份和价值,它主要表现在“话语权利”上。当你用人家的价值判断去解释你的情况时,“交流”便可能成为单向的“后殖民化”过程,主体的丧失是在“本土”的丢失中同时完成的。

遗憾的是,从这样两个方面、从妇女角度检讨,我们有不少失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比较其他发展中的和有待发展的领域,目前我们的妇女研究领域存在着某种“后殖民化”倾向,这不仅因为国家在此领域中投入最少,使得我们的学者在内部空间狭小乃至“断源”的困境中不得不向外求援;同时也因为传统的意识形态仍然控制着社会主流话语,使得本土研究极其缺乏正常表述和扩展的空间,一些学者在与世界(主要是西方女权主义)接轨的时候,“很自然”地倾向了西方。

这时候再看80年代以来曾有的“妇女研究运动”:首先,许多在’95世妇会推进下成立的民间组织由于缺乏后续力,难以继续发展;其次,西方女权主义的话语成为不少学者进行研究时的主要话语;第三,几乎所有体制内的妇女(包括学界)都不得不在社会改革中面对自己的具体处境,在“瓶颈”状态中重新调整个人的生存位置,不少人不得不旁无暇顾;第四,国外基金资助的“项目”成为妇女研究的一大内容。

自1993年以来,中国妇女研究的大“项目”大多接受海外资助,向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但受资助的人或组织却往往是知识阶层人士和权力机构——在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使命通常落在这些人和组织身上,这是正常现象。不正常的可能是它的结果:当项目与本土的发展需求脱节时;当研究者缺乏与国内学界和广大妇女对话的自觉时,当成果难以直接作用于中国妇女发展和社会发展时,就会难免进一步强化了妇女研究原本在学界的“边缘化”趋势,使得原本是“民间”的妇女研究在“本土”意义上断源。这是我的担虑所在。

进一步看,所谓“民间”和“本土”,其实一直存在着两个立场、两个不尽相同的角度,因此内涵和结论、乃至行为方向上都有一些重要差别。

比如,站在我们自己(本土)的立场,“民间”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概念,特别针对我们曾经是铁板一块、由国家和政府包揽一切的社会体制,可以界定为“自发的”、“草根的”、“社会性的”;它通常在原有的体制内进行,但一定是“自主自助”、“自下而上”的动作。而所谓“本土”,是在与外部世界打交道时生出的概念,强调源自于这片土地的历史、文化、人文、社会特色,在不可避免的“现代化”进程中尽量避免“全面西化”。也就是说,“本土”意识并不是拒绝外来因素,而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抵御(西方)“同化”的一个本能的反应;是开放和引进中对自主主体身份的坚守。

在与之不同的西方话语体系中,“民间”可以是一个政治概念,是反对极权的有生力量,也是民主政治的先驱因素。而所谓“本土化”,原本就是在西方社会特有的语境中产生的,它强调的不是“本土”,而是“化”,即西方的价值体系与进入地的价值体系的融合。我因此用“本土的”区别于“本土化”,在谈论我们自己的特色时,特别强调“本土”因素。我以为,在对与“发展”有关的社会实践做背景分析时,“本土”研究几乎是唯一可能接近真实并有效服务于社会的途径。而在学科建设中,我则较多地使用了“本土化”这一概念。这是因为相关的抽象研究在西方学界完成较早,学术空间相对开阔,学科建设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介绍、引进和借鉴西方学术成果的确是我们可以选择的一条捷径。

今天的情况是,无论“后现代”怎样批评和反省,也无论我们乐意或不乐意,“现代化”都已经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正在全球性范围内发生和发展。中国不例外,中国妇女也不例外。与“后现代”的理解不同,“发展”在“发展中国家”,不是精神层面上的“后现代问题”,而是最基本的民族生存问题。因此,从全球角度看,“现代化”动作主要是以“国家”为单位具体操作和行动。如此动作中,国际社会的“西方势力”和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主义”两种倾向并存,在妇女(以及任何其他社会群体)身上都会产生作用。两者之间有对抗,也有相互融合和校正——但所谓“融合”和“校正”不是通过强权,一定是通过内部形式渐进完成的。比如我们曾有的“民间的妇女研究运动”,所谓“民间的”,对一向是政府和国家的作用是一个补充,有效地参与和推动了中国社会体制改革;而我们的“本土”研究,不仅是对“全面西化”的抵制,对西方女权主义企图“放之四海”的一元化倾向也起到了一定的校正作用。其目的,并不是要标新立异迎合任何“主义”,而是为了更现实有效地服务于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女)人们。鉴于以往的历史教训和今天的处境,我们已经认识到:女人只有通过自发自觉的“民间的”过程,才可能走出依赖国家保护的阴翳,以(女性的)主体身份进入社会;它也只有联系自己的实际、在这块土地上解决好自己的问题,才可能以(民族)自主的形象有尊严地进入世界。

对抗与协调,冲突与磨合之后,最终会达到一个新的融合:全面“接轨”。“接轨”对中国妇女将意味着我们曾有的妇女权利要与这块土地上普遍的公民权利接轨,而不再是城市人和读书人的特权;我们曾有的平等意识,要与全世界所有人共同享有的人权意识接轨,而不再是“社会主义”的特产。

这样看,曾有的“民间”和“本土”,在张扬人的主动性和个性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而今的“国家主义”和“后殖民化”现象,也都只是“发展中”的一个过程,最终都将“各就各位”,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完成各自的重新定位和各自的角色认同。

如果可以设计的话,我以为,较为理想的出路是:

——国家做国家的事,给社会和人们留出较多的自由空间,给“本土”和“民间”更多的政策保障和必要的资金扶助;

——国外的“援助”不尽是“西方的”,而是体现出多元价值的“世界”;要少一些指导或传授,多一些平等的交流和合作;

——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自立自主,自说自话,不要救世主,不要代言人,在自我成长的同时自觉推动全社会的进步;

——而学者也应该回归和坚守自己的岗位了:要关心社会,也要读书学习;要参与社会发展,更要发展自己的学问;要关心中国妇女问题,也要研究中国社会问题;要追随国际学术潮流,更要理清我们自己的历史脉络。我们需要更多一些的踏踏实实、在各自学科领域中默默耕耘的真才实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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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来我们一直在哪里?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述评_女权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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