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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9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728(2006)07-0185-03
一、改革前工人阶级的内部分层
改革开放前,作为我们国家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分为两个基本稳定的阶层:“干部”和“工人”,而作为脑力劳动者的知识分子,最初则被认为是需要加以改造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进而被承认为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到“文革”时又被视为“臭老九”,几乎沦为与地、富、反、坏、右一样的专政对象。
从历史经验来看,通过革命而取得政权并领导整个社会的阶级,比如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其发展过程中,都分化为上、中、下等不同的阶层。那么,工人阶级通过社会革命而成为领导阶级以后,是否也会分化为不同的阶层呢?回答是肯定的。这是因为:
第一,工人阶级成员在革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因此,革命胜利后,从前起领导作用的成员自然会成为领导阶层,而一般的成员自然会成为被领导阶层;
第二,各国无产阶级革命发生之时,生产力和物质财富并不高度发达,经济基础仍很薄弱,物质利益动机对人们来说如果不是自觉的那也是潜在的、如果不是最重要的那也是主要的动机,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社会发展的一种激励机制,让那些能力更强、负责更大、贡献更多的人获得较多物质利益,应该说是合情合理的;
第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仍然是基本的社会关系;
第四,各国均面临工业化任务,而工业化是一种社会化大生产,需要一定程度的集权和权威,客观上不能一刀切、一碗水端平地分配各种权力和利益;
第五,各国社会主义制度最初均采取一种高度集权的、自上而下统制整个社会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一种层次分明的等级制度,其中自然有上、中、下的区别。
但是,上述社会分层、工人阶级内部分层的必然性,最初并不是被自觉地认识到的。恰恰相反,由于社会主义在历史上是作为剥削、压迫、奴役的对立面而出现的,为了证明自己相对于资本主义等一切传统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因而追求绝对的平等,于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最初无不带上空想的、乌托邦的、平均主义的性质,它不仅要求消灭阶级,而且要求消灭工人阶级的内部差别。这一点,在中国这块有深厚平均主义传统的土地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于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便表现出一种内在的紧张:一方面,社会分层、工人阶级内部分层的必然性不断地、顽强地表现出来;另一方面,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共产党人,也同样坚定地贯彻自己原初的革命理想,不断以性质更高的公有制、政治运动和思想道德教育抑制以至消灭这种分层的趋势,到了毛泽东晚年,他甚至认为中国已出现一个“官僚主义者阶级”或“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便毅然决然地发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大民主的方式冲击各级党政机关,将大部分老干部推翻在地,让一大批造反派进入各级“革命委员会”;同时,毛泽东还号召知识分子与工农兵相结合、干部与群众相结合,力图消灭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毛泽东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继续保持和实现中国革命的理想,才能确保党和国家不变质、不改变颜色。
这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导致这样一种奇特的社会分层状况:一方面,从意识形态、法律、显层经济政治状况(如名义工资、主人翁地位)出发来看,工人阶级内部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国家干部、国家工人,都是国家的人、社会主义劳动者,只是分工有所不同而已;干部和工人都不是直接的财产所有者,而是公有财产的模糊的、无差别的共有者;干部和工人的名义收入和名义工资相差无几,有些老工人的工资还高于厂长、书记;干部和工人都是领导阶级成员,都是主人翁,区别倒在于干部同时还是公仆和人民的勤务员。另一方面,从实际地位、惯例、隐层经济政治状况出发来看,工人阶级内部分层实际上已经存在了;如职务消费、特权享受、特殊服务、官本位、货币含金量的差别、权势等等非名义、非公开的收入和待遇,是工人乃至普通干部享受不了的,只有中高级干部按某种“内部规定”才有权享受,普通人只有通过拉关系、走后门才能分享一些。一方面,工人阶级内部分层掩盖在意识形态的、法律的、政治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之下;另一方面,各阶层的差别还处在初级阶段,在量上确实也远远没有达到后来所达到的程度。
二、改革后工人阶级的内部分层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工人阶级内部分层日益浮出水面,而且各阶层也形成了相当明确的自我意识。
1.当代工人阶级内部的四大阶层
(1)党政干部阶层
党政干部又分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前者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行使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干部,具体指乡科级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后者指协助领导干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专职办公人员。有人把这两种干部具体划分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办事员阶层”,此处统一把这两种干部称之为党政干部阶层。这一阶层的总人数约占全国就业人口的7%左右①,约占工人阶级总人数(按3.5亿计算)的14%。按我国主流的意识形态,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党政干部理所当然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2)经理人员阶层
指大中型企业中非业主身份的高中层管理人员,又称“企业家阶层”。按主流意识形态,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高中层管理人员难以划入“工人阶级”,因为他们不仅收入很高,有一定的股份,而且是资方、业主的代理人,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公有资产控股企业的高中层管理人员,作为公有资产的代理人,应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该阶层约占全国就业人口的3%,约占工人阶级人数的6%左右。
(3)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指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非管理性的科学技术工作、知识劳动的人员,又称“知识分子阶层”,以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大都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人数约占全国就业人口的5%左右,约占工人阶级人数的10%左右。与改革开放以前知识分子的归属摇摆不定不同,在改革开放以后,知识分子已被明确界定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4)普通职工阶层
指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人员,范围相当广泛,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乡镇企业中的普通职工,也包括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普通职工;既包括第二产业中的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也包括第三产业中的职员;既包括城市户口的工人,也包括农村户口的乡镇企业工人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总之,凡从事非农产业的,不属干部、业主和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劳动者,都可以归为“工人”。这个阶层人数庞大,约占全国就业人口的35%,约占工人阶级人数的70%左右。
2.工人阶级已明显呈现出垂直地位分层
上述四个阶层仅从职业角度区分而来,是一种水平分层。然而,更重要的垂直地位分层已经相当明显了,即整个工人阶级可分为上层、中层、下层,或可再细分为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底层。
三、工人阶级内部差别扩大的原因
如前所述,即使在计划经济时代,也存在着工人阶级内部分层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以下两个原因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了工人阶级内部的差别与分层:
1.大一统公有制向多种所有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
在大一统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全社会的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和文化资源都集中于国家,国家以慈父的姿态自上而下地照顾各社会阶层,并且用种种意识形态的、政治的手段和带有平均主义色彩的分配政策,抹平自发出现的阶层差别,从而保持工人阶级的完整性和统一性。随着各种经济和文化资源由国家计划配置转向市场配置、由一元化的国家计划主体转向多元化的企业市场主体,使得相当多的经济资源落入经理人员阶层的掌握之中,而相当多的文化资源落入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掌握之中。这样,经理人员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就与依然掌握主要政治资源的党政干部阶层初成三足鼎立之势,并且构成工人阶级的上层、中上层和中中层,而普通职工相对党政干部阶层明显缺乏政治资源、相对经理人员阶层明显缺乏经济资源、相对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明显缺乏文化资源,于是与这三个阶层拉开了距离,成为工人阶级的中下层和底层,只有少数中高级技术工人能够进入中中层,跻身于办事员、低级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之列。
党政干部阶层依然控制大部分政治权力并最终控制国有资产。他们当然是一个主导性阶层。经理人员阶层是从传统的干部阶层分化出来的一个新的阶层,这个分化尚未完成。他们兼具官员和企业家双重性质:就他们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而言,他们是官员;就他们作为企业领导人实际、具体地占有、控制和支配企业内的国有财产并与其他企业展开市场竞争而言,他们又是企业家。这种分化将继续沿着官员→企业家的方向演进。这些年来,公有制企业的经理人员的待遇不断提高。国家为了激励他们献身企业、提高企业竞争力,依照私营企业的激励机制,建立年薪制和股票期权制,目的是要他们把公有制企业当成自己的企业一样来经营。这样一来,经理人员阶层实际上分享了一部分所有者权益。专业技术人员阶层,随着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随着知识经济浪潮的兴起,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其经济政治地位也在不断提升。这样一来,高级领导干部、高层经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便构成工人阶级的上层;中级领导干部、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便构成工人阶级的中上层;一般干部、低级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便构成工人阶级的中中层。与此相反,普通的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职工,除一部分中高级技术工人进入中中层外,大部分进入工人阶级的中下层,又有相当一部分半失业或失业工人与乡镇企业工人、农民工一道构成工人阶级的底层。
2.一种新的“潜规则”的作用加入到社会分层过程中
在大一统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也有“潜规则”在起作用,表现为某些内部规定的特权享受以及未加规定的惯例如“走后门”等等。但这些“潜规则”只局限于分配和消费层面,并未触及公有制的所有权层面。改革开放以来,原来由“潜规则”保证的物质利益逐渐显性化了,即变成了合法的权利,如干部与工人的名义工资档次拉开了,从意识形态、法律和分配制度等方面淡化了平均主义。但是,一种新的“潜规则”产生出来,那就是一些在公有制范围内掌握权力的党政干部和企业单位负责人,通过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的手段,把国有资产化为私有,形成一种相当规模的、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体制内的私有化运动。这是一种触及公有制所有权的“潜规则”,但却被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和经理人员心照不宣地遵守,党和国家的纪检、司法机关尽管不遗余力地查处了一大批,但更多的腐败行为未能浮出水面,致使国有资产每年流失大量的财产。腐败现象已经造就了相当多的超级富人,他们的财富拥有量已几百倍地超过了工人阶级的底层群众。
注释:
①数据来自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所称“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2.1%)和“办事员阶层”(4.8%)之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0、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