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的宏观影响因素研究_专利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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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回日期:2015-03-27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95(2015)09-007-0134

      1 引言

      专利池实际上是对技术和市场的垄断,在当前的国际分工中,我国企业是国际专利池的主要许可对象,发达国家屡次利用专利抵消中国企业的低成本优势,极大损害了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而一国政府对国外专利池的反垄断过程,就是在国际和国内双重约束条件下如何科学、有效地进行反垄断政策决策的过程,往往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和法律等诸多因素影响。美国对专利池的反垄断政策也经历了宽容期、严厉规制期、酌情规制期和近几年的纵容期等几个阶段的变化(宁立志、胡贞珍[1];詹映[2]),欧盟和日本在专利池问题上也正逐步与美国寻求一致(Bekkers[3])。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且处于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问题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影响我国的宏观战略调整和经济发展,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谨慎且合理。因此,在我国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新时期下,研究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实施的影响因素,探寻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变化的原因,可以为我国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实施提供参考,同时对我国健全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完善关于知识产权的海外维权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内外学者对反垄断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宏观影响因素从不同角度展开研究。Posner[4]首次采用统计检验的方法从时间序列角度对反垄断法实施情况展开研究,结论显示,非涉外的反垄断案件的数量随着经济繁荣而增加,经济萧条而减少。在Posner的研究基础上Long等[5]检验了福利损失对反垄断执法的影响,认为福利损失并不是反垄断执法案件增加的主要影响因素。Amacher等[6]和Coate等[7]研究了美国国内对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执法情况,认为当经济不景气时为了提升产业竞争力刺激经济增长,反垄断机构对于本国企业间的经营者集中倾向于实施较为宽松的反垄断审查政策,反之,则实施较为严厉的反垄断政策。Feinberg和Reynolds[8]以美国州际为研究对象得出结论,州的地区生产总值每增加1%,反垄断执法活动也将增加1%;州失业率每增加1%,州的反垄断案件将增加22.8%。白雪洁[9]认为国家利益的重视程度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反垄断政策的内外有别、松紧变动是服从国家利益的具体表现,尤其涉及对外经济关系时,国家利益甚至上升为反垄断政策执行的首要标准。沈芳[10]分析了从《国富论》到哈佛学派再到芝加哥学派不同时期的美国反垄断政策的变化,认为美国不同时期的反垄断政策和经济理论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高晋康[11]认为在反垄断的历史上,美国许多高技术领域的反垄断政策颇具战略意义,其原因就是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形势的需要而运用不同的法理依据和政策主张。Ekenger[12]对专利池反垄断政策执行进行了研究,认为美国和欧盟对专利池反垄断政策态度的变化主要是因为他们进一步清楚了在专利池普遍存在的新经济市场上专利池的效果和重要性。

      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实施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研究与提升空间:(1)研究方法。根据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的自身特殊性,可以基于系统科学视角,应用经济决策方法甄别反垄断政策实施的宏观影响因素。(2)研究内容。研究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宏观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具体包括的内容。(3)影响强度。研究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实施的宏观影响因素具体指标对一国政府反垄断决策的影响程度。

      本文通过构建由二元选择模型(Binary Choice Mode)和滞后变量模型(Lagged Variable Model)组成的组合模型,运用美国、欧盟和日本发起的24起专利池反垄断案件及其国内宏观经济发展相关数据,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的宏观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并选取2004年我国企业在美国起诉DVD 3C专利池案件进行案例分析,进一步得出相应的研究结论与启示。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选择

      本文采用1949-2009年美国、欧盟、日本发起的24起专利池反垄断案件为研究对象,将案件是否做出肯定性判决作为案件的被解释变量,对于做出反垄断肯定性判决的案件赋值为1,反之赋值为0,如表1所示。

      

      2.2 变量及影响方向预期

      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国际上反垄断立法与实践,本文选取是否具有成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

),此变量为虚拟变量,具有成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取值为1,反之取值为0;GDP变化率(

);失业率同比变动率(

);贸易差额变化率(

)和进口渗透率同比变动率(

);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变动率(

)作为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实施的宏观影响因素变量(其中i表示第i个案件,t表示第t年),并对各变量影响方向作出理论预期。

      上个世纪50年代之前,世界上只有美国拥有反垄断法,且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无论是对有形产品还是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都有较为完善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虽然欧盟和日本分别在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法律体系,但是二者对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池的反垄断案件仍然明显少于美国。这表明,一国拥有成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只是对专利池提起反垄断诉讼的必要条件,即使一国拥有成熟的反垄断法体系但受到该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国家利益等因素的影响,也未必大量的提起对专利池的反垄断诉讼。因此,“是否具有成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并不确定。

      从科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来看,专利处于“技术发明产品化”阶段,该阶段是“产品生产产业化”阶段的上位阶段(万长松[13]),专利池的垄断行为将会对产业竞争力直接造成损害(陈美章[14])。而知识产权制度体现了一国的产业政策立场,其目的在于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发展(张平[15]),因此,当国内的宏观经济不景气时,一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刺激经济发展会对国外专利池倾向于从严的反垄断政策。本文选择GDP变动率和失业率同比变动率反映立案国宏观经济形势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实施的影响。

      在贸易逆差的经济中导致价格上涨的垄断将会导致无谓损失和进口支出都增加,这将损害国内的社会福利,国内产业对贸易保护的需求将会增加(詹姆斯[16]),同样,进口渗透率升高,表明进口国产业市场份额减少、生产规模缩减和利润下降,社会福利遭受损失。这意味着,贸易逆差和进口渗透率上升使国内厂商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国外竞争,因此在具有“不完全竞争”特征的国际市场中,应该放松对本国企业的反垄断政策,扩大企业规模,而对国外企业实施相对严厉的反垄断政策(克鲁格曼[17];白雪洁[9])。本文选择贸易差额变化率和进口渗透率同比变动率来反映贸易逆差和进口渗透率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实施的影响。

      个人可支配收入是在一定时期内实际得到的可用于个人开支或储蓄的那一部分收入。他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人们的消费能力和储蓄能力。现实中的垄断主要表现在财富转移,是一种将财富从消费者转向生产者的过程(Alan[18])。因此,反垄断就是政府改变财富转移的方向,提高消费者福利和社会福利的过程。如果该理论成立,那么反垄断政策应该随着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宽松。本文选择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变动率反映个人可支配收入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实施的影响。

      综上所述,以上各变量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实施影响的方向预期,如表2所示。

      

      2.3 模型构建

      本文将应用二元选择模型(Binary Choice Mode)和滞后变量模型(Lagged Variable Model)组成的组合模型,研究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实施的宏观影响因素。二元选择模型是被解释变量只有两种选择的模型。滞后变量模型是含有滞后变量的模型,它考虑了时间因素的作用,使静态分析的问题成为动态分析。对国外专利池是否实施反垄断只有实施和不实施两种,满足二元选择模型对解释变量的要求;经济运行中广泛存在滞后效应,因此需要考虑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的滞后变量。基于此,构建如下模型,此时被解释变量为定性变量:

      

      式(3)中p表示事件的发生概率。式(1)中的解释变量(虚拟变量除外)均为变化率。并且,解释变量的数据来源主要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OECD、中国海关统计、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美国人口普查局和中经网统计数据库等官方数据库。此外,模型中回归系数的意义为:第j个解释变量增加一单位将导致发生比Ω变为原来的

倍。但在该模型中,各解释变量都是相对指标,在实际中没有增加一单位的可能性,所以,通过转化即可发现,当第j个解释变量增加0.01单位时,将导致发生比Ω变为原来的

倍。也就是说,在计算得到模型各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以后,可得出各解释变量对于被解释变量是否显著性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3 实证分析

      3.1 宏观影响因素及效应测算

      由Eviwes软件计算可知,公(1)中的变量

最优滞后期m取值为1。为了分析结果的有效性和分析过程的简化性,根据计算的最优滞后值,本文构建的确定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的宏观影响因素模型为:

      

      表3所示,当模型中含有虚拟变量LAS时,p值为0.013,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模型整体显著。但通过表4可知,p值为0.859,大于0.05的显著性水平,模型不是整体显著。表5所示,各变量的P值均大于0.05的显著性水平,各变量对被解释变量均无显著性影响,这与实际情况不符,说明有变量影响了模型的回归效果。

      

      

      虚拟变量“是否具有成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

)”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显著性并不确定。排除该变量再次进行回归分析,如表6和表7所示,p值均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模型整体显著。

      

      

      选取统计量Cox-Snell

统计量和Nagelkerke

统计量,对二项Logsitic回归模型的拟合优度进行评价。由表8可知,模型解释了被解释变量67%以上的变动,模型拟合优度较好。

      

      表9可知,在15起未做出肯定性判决的专利池反垄断案件中,有5起案件被正确预测,10起被错判,正确率为33.3%;在9起做出肯定性终裁的反垄断案件中,有8起案件被正确预测,1起案件被错判,正确率达到88.9%;模型总体的预测正确率为82.9%,说明模型的预测效果较为理想。

      表10显示,除常数项和DIPC变量外,

的Wald统计量对应的p值分别为0.027、0.036、0.028和0.049均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说明4个变量对被解释变量均有显著性影响。因此,模型的回归方程为:

      

      

      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表10中回归系数估计值及符号的具体分析如下:(1)变量

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措施的实施具有统计上的显著负效应,影响系数为-76.246,表示变量

每变化1个百分点,实施反垄断制裁的概率将变为原来的0.47倍。(2)变量URC对反垄断措施的实施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正效应,影响系数为17.988,表示变量URC每变化1个百分点,实施反垄断制裁的概率将变为原来的1.20倍。(3)变量

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措施的实施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正效应,影响系数为25.469,表示变量

每变化1个百分点,实施反垄断制裁的概率将变为原来的1.29倍。(4)变量IPRC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措施的实施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正效应,影响系数为12.212,表示变量IPRC每变化1个百分点,实施反垄断制裁的概率将变为原来的1.13倍。(5)变量DIPC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变量DIPC的变化对实施反垄断制裁的概率的影响并不显著。

      3.2 案例分析

      本文选取2004年我国企业在美国起诉DVD3C专利池垄断行为案件进行分析。依据前文的研究结论,本部分将选取案件调查期内的2003-2006年美国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数据作为分析依据。

      (1)美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OECD统计显示,2003-2006年,美国名义GDP增长率分别为4.71%、6.52%、6.49%和6.01%均高于世界名义GDP增长率的4.0%、5.3%、4.9%和5.5%。根据2004-2007年《美国总统经济报告》,2003-2006年美国失业率保持在低位运行并稳中有降,分别为6.0%、5.5%、5.1%和4.6%。美国商务部数据也显示,2005年,私人消费支出增长3.6%,仍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消费价格指数与上年基本持平仅上涨3.4%,劳动生产率比上年增长2.6%,2006年,美国经济发展态势仍然强劲,出口形势良好。美国相对较好且较为稳定的宏观经济形势使美国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总体上呈宽松态势。

      (2)美国DVD国际贸易形势分析。赛迪顾问数据库显示,2002年中国对美国出口DVD数量已占到美国DVD市场的50%以上,2003-2006年,中国向美国出口DVD数量分别为2723.76万台、3472.79万台、4033.99万台和3892.8万台,由于美国DVD市场趋于饱和,2006年销量有所下降。2002年,我国自主品牌DVD销量已占世界市场近三分之二的份额,自从DVD3C向我国DVD企业征收高额的专利费之后,虽然我国出口的DVD数量占全球销量的94%,但是其中95%已经变成以来料加工的形式生产。DVD3C的垄断行为,一方面对我国DVD产业造成了严重打击;另一方面也为专利池内企业攫取了大量的收益和市场份额。但DVD3C案的立案国(美国)不是受害国(中国),在DVD贸易中,美国(立案国)对中国(受害国)保持较高的贸易逆差和进口渗透率,形成了中国希望对DVD3C专利池实施反垄断制裁,但美国仍然对此持宽容态度的悖向局面。

      (3)美国反垄断法体系分析。我国DVD企业起诉DVD3C垄断行为时,我国《反垄断法》还未出台,不能对其垄断行为进行规制,国内企业无法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找到保护。而美国相关的规制法律如《谢尔曼法》在100年前就以存在,而且很多相关法律规定比如《知识产权许可反托拉斯指南》等能够保证个体有权对企业的不法行为提出控诉。美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相对健全,是我国企业向美国寻求反垄断法律保护的主要原因。

      4 研究结论与启示

      4.1 结论

      本文采用计量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了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实施的宏观影响因素及影响效应程度。总体来看,对国外专利池垄断反垄断政策实施的宏观影响因素主要包括:GDP的变动情况、失业率变动情况、贸易差额变动情况、进口渗透率变动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成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其覆盖了政治、经济、贸易等层面。结合DVD3C案,具体来说,宏观经济形势较好,会使对国外专利池实施反垄断制裁的可能性降低,而倾向于较为宽松的反垄断政策。国内应用专利池技术生产的产品的贸易逆差或进口渗透率较高,会使对国外专利池实施反垄断制裁的可能性增大,而倾向于较为严格的反垄断政策;而一国反垄断法律体系是否成熟对国外专利池垄断政策实施的影响效应并不确定。在国家利益面前,不同国家或者同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对专利池垄断行为的态度是不同的。通过DVD3C案可以发现,相对成熟的反垄断法体系,只是对国外专利池实施反垄断制裁的必要条件,而一国是否具有反垄断相关法律比是否具有成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更为重要。

      4.2 启示

      总体来看,本文所考虑的宏观影响因素有力地推动了美国对专利池垄断行为持宽容政策。事实也证明了近年来美国针对专利池的反垄断政策已变得过于宽松,愈来愈倾向于专利池而不利于被许可人(詹映[2])。在美国对专利池的反垄断政策变化的背后,既有因应技术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显然夹杂了美国基于自身产业利益的考量(美国是DVD6C专利池成员之一),正是这种宽容的反垄断政策成为了DVD3C案件在美国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有鉴于此,第一,我国需要进一步填补反垄断的相关法律空白,要敢于发起对国外专利池的反垄断诉讼,在实践中积累反垄断执法经验、丰富反垄断理论和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第二,我国对国外专利池反垄断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但需要国际化更要本土化,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更需要结合我国经济和技术发展阶段,制定符合本国利益的反垄断政策。第三,我国企业应当积极组建或加入国内国际专利池,增强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提升对国际知识产权滥用的抵抗和自我保护能力。第四,我国应该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多边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和涉外知识产权反垄断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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