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考试_社会分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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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2001年的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一场关涉21世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民素质全面提升的行动计划,其内容或举措涉及到教育领域的方方面面,课程评价便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而考试作为课程评价领域一项重中之重的改革内容,其影响更是广泛而深远。随着《纲要》的贯彻落实及其《解读》的深入宣传,课程改革实践中增强学生的主体地位、谴责考试的呼声日趋高涨,在此背景下,铺天盖地的文章顺应潮流,一反传统考试固有的长处,都将考试视作压制学生个性自由发展的罪魁祸首。诚然,因对考试的滥用、误用致使部分地方和学校的考试的确成为制约学生健康发展的阻碍因素,但笔者并不赞同这种“一棍子打死”的做法。本文在描述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中小学考试的要求及现状的基础上,试图从国际、国内及考试本身三个方面,为现阶段我国中小学教育教学中考试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作一简要辩护。

一、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考试提出了哪些要求?实施现状如何?

本次课程改革在课程评价方面做了许多新的规定与要求,不仅包括对学生的学业评价,也包括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还包括对课程实施本身的评价等。这里,笔者仅就考试在学生学业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作一探讨。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课程评价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以来,其发展态势虽然迅捷凶猛且各种理念、模式、方法层出不穷,但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一样,其发展与所处时代哲学观的转变是紧密相关的。因此,课程评价的价值取向也由被称为“现代评价理论之父”的泰勒及其学生布卢姆的“目标取向”,经以美国斯克里文和英国斯腾豪斯为代表的“过程取向”,到当前受解放理性支配的“主体取向”的转向过程。毫无疑问,因“主体取向体现了课程评价的时代精神”[1]而理所当然成为本次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据此,《纲要》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鼓励各地中小学自行组织毕业考试。完善初中升高中的考试管理制度,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改革方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继续实行会考的地方应突出水平考试的性质,减轻学生考试的负担。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1]为此,《解读》还进一步提出了“档案袋评价和苏格拉底式研讨评定法”,[1]要求注重对学生个人的最佳成果、进步表现以及能够体现学生一技之长的精选材料的收集与归档,强调对学生评定的“质性化、个性化、情境化、过程化”[1]等。

从上述规定及阐释中,我们可以看出,较以前普遍重视考试的情形,随着“普九”任务的基本完成,本次课程改革不仅在数量上要求减少考试,甚至不考,而且在质量上也要求降低考试难度,强调对学生评价的多元性、多样性、中立性、发展性甚至不评价性。一言以蔽之,就是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乃至在适时情况下废除考试,进而消除“应试教育”。无论学生当前的学业状况如何,其都应当得到认可与鼓励、体谅与宽容。然而,考试真的已经被削弱了吗?让我们来看看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吧!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虽然许多人在口头上把应试教育说成是洪水猛兽,把应试教育批得有百害而无一益,但几乎所有的学校,尤其是中学都在进行着一定程度的应试教育,有的实际抓得相当扎实;你不给孩子补课,别人的孩子在补,你这个学区不关心升学率,别的学区关心一分两率;你在搞革新,他认准考试训练这个死理——这种公开的做假,谁也感觉不出什么来,也不愿去感觉,这也许是说惯听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的缘故。试看一些一直被新闻媒体炒作的“重点学校”、“名牌学校”,有哪一个“成功”的背后不是以强化考试、提高升学率为手段和目的的。记者在采访黄岗中学的党委书记时,他直言不诲地说,“黄岗的名声是靠考试打造出来的”,“一个学校的升学率上不去就等于死亡,3+2、3+X等高考模式的改革与推行素质教育没有关系,即使只考一门,也减不了负,相反还搞乱了中学阶段的教学计划”。[2]再看看诸多媒体上的招生广告,又有哪一所学校不是把升学率作为其首当其冲的招牌而自诩“质量可靠”呢?可见,重考试并非极少数特例,而是一种普遍现象。为什么会出现此种情况?是各级各类学校不知道教育部的文件、顶风作浪?还是教师观念过于陈旧、刚愎自用?都不是,而是因为在现有条件下,考试具有存在的必然性,也是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还不能完全削弱其地位与作用。

二、为什么说考试仍是当前我国中小学生学业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

为什么说在现有条件下,考试仍具有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为什么说在现阶段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我们还不能削弱考试的地位和作用,更不能完全取消它?对此,可从以下三方面来进行分析。

第一,考试及应试并非中国特有的“教育现代病”,而是一种普遍现象。一谈到考试,我国教育界一些人士便会想到欧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素质教育模式,认为他们并没有像我们这样强化考试却也培养出了许多诺贝尔奖获得者。其实,美国自20世纪50年代就已经开始认识到了淡化考试的负面影响,为此才有布鲁纳的学科课程改革运动,才有《国家处在危急中》的报告,才有布什的《2061计划》和克林顿的《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等法案和措施的出台。德国和英国又怎样?虽然,德国综合中学的毕业生只要拿到毕业证就可以直接进入大学,但人们却忽视了这些学生在小学时就已根据其学业成绩分别被送人文科、实科和综合中学三种不同轨道了,并且不同中学的教学自始至终都按学生的能力、性向、成绩分基础班和扩大班进行。英国11足岁、16足岁考试的严厉性与分级性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至于日本、韩国,更有学历主义、考试地狱之称,但即便如此,为了本国的精英教育,“韩国违纪的学生仍将受到皮肉之苦”,[3]日本还有学者反对“周五制”的推行。[4]因此,考试及应试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共性问题,它并非教育本身的问题,其根源还在于社会。那么,取消考试的结果又怎样?从1954年到现在,我国政府的减负文件断断续续,从未终止,但成效并不好。为淡化考试,也提出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甚至还有两次“取消考试”。结果是,“十年文革”中被取消的高考制度在1977年得到恢复后被誉称为“教育界的第二个春天”。就是到现在,尽管人们对教育的应试化提出批评,但还鲜有人对高考的合理性提出怀疑,相反倒是许多学者和普通大众对高校自主招生提出了质疑(注:相关质疑与不赞同观点,请参阅《教育发展研究》2003年第10期,庞守兴、刘光余、于鹏飞等人的三篇文章。)。为什么?因为高考背后的“能力本位论”是对“家庭决定论”的超越。它一方面使社会各阶层有了共同的获取高等教育机会的筛选标准,而不是通过压制一些群体而使另一些群体获得更多的机会;另一方面,它也为跨阶层的社会流动留下余地。可见,在现阶段取消考试有违人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需要,也有违人先天存在或后天导致的差异,这一事实更有违通过考试导向、激励的教育规律。在学校中取消或弱化考试的做法,历史已证明其不能维持长久。尤其在中国,一旦大大小小的考试被取消,而又不能对学生的学业评价出台新的更为公平、有效的方式,也就部分地意味着混乱的趁虚而入,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权力滥用等亦将不可避免。

第二,考试及应试是社会分层及流动的需要。(注:就此问题,国内周作宇教授在其《教育、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见《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年第5期)一文中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笔者完全赞同其观点并有所参考。)社会分层是指制度化了的社会不平等体系。在这种不平等体系中,有的人或集团可以获得更多的争取社会奖励甚至攫取公共奖励的机会,而别的人或集团则在奖励的获取机会上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在这里,奖励包括权力、财富、声望等成分。社会流动是指个人或群体在社会分层中地位的升迁或降落。社会分层与社会不平等紧密联系,社会不平等是社会分层的基础,而社会不平等首先源于社会差异,但单纯的社会差异还构不成社会不平等,社会差异连同人们对这种差异的评价,才形成了社会的不平等,可见,人们对差异的评价在社会不平等中占有重要地位。那么,人们是谁?人们的评价又是如何形成的?人们的评价和社会不平等是怎样关联的?谁有评价的话语权力?谁掌握着标准?这些都是非常复杂的政治文化问题。无论如何,社会分层都负载着很多的等级和不平等的内涵,且并不平等。如果没有平衡机制和手段的话,还应有一定的传承概率,即如果你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在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获取或分配的过程中你就处于不利地位。由于你没有更多的资源获取机会,你的下一代也同样有可能重复你的命运,结果就是阶级或阶层的历史性维系和传承。倘若社会分层固化到这一步,那么历史就是豪门望族史,但事实上,历史并没有陷入这种血统论或宿命论的循环。为什么?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然而除暴力和政治斗争外,教育及考试应当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因为考试能促进合理的社会流动,尤其是上下流动,而教育又有助于考试的成功,于是,教育本身也就成为社会流动的必要条件,这是再清楚不过的逻辑。另外,教育之所以具有促进社会流动的功能,并非教育自身能独立实现的,社会相应的价值导向、结构和制度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教育给个人带来的社会收益和经济收益既为教育经济学的理论所证实,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大众所认同。在个人可利用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教育不能直接给个人带来收益,除非社会有一种可用来将教育转换为资源的制度。在学历社会的宏观背景下,学历和文凭就是交换关系的中介。学历社会对学历的关注胜于对实际上的知识、能力、胜任力和态度的关注,其背后的假设是,有了学历,就有了相应的能力。社会用人单位对资源短缺人才的任用,以学历作为判据,在有相同层次学历的情况下,又以学校或专业的声誉为判据,这在客观上导引着人们的教育价值。应试教育看起来是为了考试、为了升学率,实际上从较为长远的角度看,是为了获得学历文凭,为了未来可人的职业,为了获得社会分层中有利位置而提前进行的竞争,比之于糊口来说,应试比其他教育理想更加实惠。所以我们认为,社会分层与流动决定了考试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第三,考试及应试是当前中小学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首先,多种形式的考试是对学生学习能力、学习状况进行评估的重要手段和方式。考试以及以其为据作出的评价,具有导向、激励、诊断、证明乃至教学等功能。对学生所学知识的评估采取一定形式的考试不失为一种比较耐用的手段。学生对一些基础知识学得怎样、学习的能力怎样、教育教学的效果怎样等等,以考的方式来反馈、评价肯定是需要的,至于怎样考,则另当别论。考试及“应试教育”对学生来说是应当予以重视和应对的,因为考试及应试在人才培养和成长中的作用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可替代。教师也必须对其进行一定的指导和教育,离开了各种类型的考试检测,便难以知晓学生的学业状况,因此,在这种背景下谈应试和与应试有关的教育无需大惊小怪,关键在于考试的标准和内容不能“片面”。其次,从现行的中考、高考要求来看,应试教育也应有它相应的地位。中考、高考从某种层面上讲,基本上是考查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实验操作能力、求异思维、发散性思维和思想政治、爱国主义方面的内容及对社会热点的关注等。这其中的能力体现还有一个应试能力的问题,教师对学生的应试指导得法、灵括;并且能够把握住有关考试的脉搏和走势,应试效果就比较好,这是不争的事实。除非取消中、高考制度,制定别的一些人才选拔方式,否则,考试与应试的存在便具有合理性。再次,从社会对人才的接纳情况来看,不能应对各种考试的所谓具有一定素质的人才,用人单位是无法接受的。因为社会各行各业的竞争与就职,对职业素质的判断,考试结果是依据或“素材”之一,只有通过前前后后的诸多考试才能获得,也只有具备一定应试能力的人才能融入社会,被人才市场所接纳,在就业和再就业中获得一席之地。其他能力固然很重要,但是否能够经得起有关“考试”的能力却是首要的,因为“考中”才能“进门”。

三、怎样才能充分发挥考试在学生学业评价中的应有作用?

既然考试不能削弱和取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充分发挥考试在学生学业评价中的应有作用?笔者以为:

第一,要一如既往地重视考试在学生学业评价中的积极作用。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得知考试仍是当前中小学生学业评价的一种基本途径。既然如此。我们就应当首先认可考试在学生学业评价中的应有作用并就此达成共识,而不能因任何事物都固有的另一面而将考试的弊端推至极致,盲目地拒斥、削弱乃至取消它。在没有找到并确立一种比考试更具功效的学生学业评价方式之前,与其一厢情愿地拒斥、削弱它,不如相对保守地暂且坚守、完善它。所不同的是在运用这一评价方式时提请我们的评价者——一线教师应当相应地转变和调整其部分陈旧与制约考试积极作用发挥的思想认识及行为而已。

第二,要杜绝科举制度影响下的唯考试主义倾向。虽然考试及应试合情、合理、合法,但在认可其必然性的同时,我们不应该将其功用盲目扩大或绝对化。真理向前迈进半步都可能成为谬误,更何况将考试绝对化。因此,我们必须杜绝将考试滥用、绝对化到“考试地狱”的地步!自隋唐时代就确定下来的科举制度便是唯考试是从、将人异化为考试奴隶的典型。在此问题上,现今的中小学教育中应尤其杜绝以下三种倾向:一是标准单一,内容片面。即所有的答案都是固定唯一的,对凡是不符合标准答案的,均视为错误,不允许学生求异思维甚至是创造性答案的产生。二是车轮战法,题海战术。即不管年级高低、年龄大小、科目差别,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幌子下,三日一小测、五天一大查、两周一预考、足月一大试,使得广大中小学生为考试疲于奔命、形容枯槁,在题海中雾里看花、昏昏欲睡。三是一锤定音,分数至上。即所有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判均以分数高低为准,将其划分为三六九等,并将分数与人格特征、智慧、未来就职等片面等同。如果说上面那种倾向仅是对学生身体产生恶劣影响的话,那么这种倾向就是对学生心灵的戕伐。

第三,要力求考试内容全面化、考试形式多样化。针对当前中小学考试内容和形式多倾向于学生单纯识记知识及只采用笔试的情况,应当积极促进考试内容和形式向多样化方向发展。一方面,在减少考试频率的同时,将每次考试内容拓展,不仅要考查学生识记方面的知识要点,还要测试学生对各门学科基本理论的理解、领会情况,更要检测其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从识记、领会、应用诸多方面来考核学生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的掌握情况。另一方面,不能将考试单纯囿于笔试范畴,而应同时采用口试、操作测验、实践考试等,拓展到语言表述、具体的问题解决等外显方面,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以提高。

第四,要注重考试目的的形成性或发展性,提倡结果的单独反馈。每次考试都应有明确的目的或目标,绝不能假借考试为名,以印刷为本、谋字赚钱,最终让学生体尝了对考试的厌恶之后,一无所获。尤其要杜绝那种简单重复的应试训练,其实,当前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过重,很多都是由此造成的,而并非真正是学业失败导致的身心受挫,从这一角度讲,这本身也是减负的重要一环。另外,每次考试的成绩即使不公诸于众,也要让每位同学自己知晓结果,而且还要将每个学生的强弱项、潜在显在的优缺点及应试问题等告之学生,使学生对每次考试的内容、成绩及基于结果的应试过程有一个清楚的了解,更为重要的是留给学生一些充分的时间,让他们培养其自我纠错、自主学习和自主教育的能力,使每次考试都成为其自行学习总结、自设学习目标、自定计划进程,继而获得自我提高的一个重要环节,纳入其自身的人格特征当中去。此间,斯金纳的程序教学法和布卢姆的掌握学习理论不无启迪。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基本表明了这么一种观点,即在现阶段我国中小学教育教学中,考试还具有存在的必然性与必要性。它不仅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主要方式,而且也是中小学素质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们还不能削弱考试的功用,更不具备取消考试的条件,不应该拒斥乃至取消它,而应当想方设法改进、完善它,促使其规范化、科学化、多样化,充分发挥其积极功用,抑制其消极作用,以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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