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期间自由派贵族的宪政主张及其困境——以克莱蒙-托内尔伯爵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克莱论文,自由派论文,宪政论文,法国论文,为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Résilmé] Stanislas Marie Adélade,comte de Clermont-Tonnerre(1757-1792),un personnage important des nobles libéraux durant les premières années de la Révolution,est l’un des preiniers accueillir la Révolution et livrer sa réflexion sur le processus révolutionnaire.Son projet constitutionnel de la seconde chambre et du veto absolu royal subit un échec l’Assemblée constituante,néanmoins l’histoire après la Terreur offre un témoignage de l’accomplissement partiel de ses objectifs.Ayant un penchant pour la réconciliation de la Révolution et de la monarchie,il périt le jour même de la chute de la monarchie.L’analyse de cet exemple permet de faire apparatre le lien inhérent entre le destin des nobles libéraux et la culture politique de la Révolution .
从许多大革命史料中可以看出,法国的贵族阶层在旧制度末期发生了分化,一部分自由派贵族参与了革命的发动并且在革命初期的宪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8世纪末法国贵族的分化①是法国大革命起源研究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而自由派贵族的政治主张及其在大革命进程中的兴衰经历,也是理解法国大革命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参照点。本文拟通过分析法国大革命初期自由派贵族克莱蒙-托内尔伯爵(Clermont-Tonnerre, Stanislas-Marie-Adélade,Comte de,1757-1792)这个个案,来切入这一重大史学课题。②克莱蒙-托内尔伯爵③拥有“杰出的口才”和“卓越的才智”,④法国著名自由主义思想家贡斯当誉之为“自由的朋友”。⑤本文使用克莱蒙-托内尔本人的著述、议会发言等材料,重点讨论这位贵族革命者在宪政问题上提出了哪些主张?为何这些主张在大革命中未能实现?为何他在支持了革命之后又在革命中消失?他与君主制一道覆亡的命运为我们理解法国革命政治文化提供了哪些启示?首先介绍革命伊始克莱蒙-托内尔的思想状况。
一、克莱蒙-托内尔的自由观
大革命前夕的克莱蒙-托内尔是“三十人社”(Société des Trente)的成员(1788年11月加入)。这个团体被大革命史学家勒费弗尔誉为1788-1789年间法国最重要也是最有影响力的自由派贵族组织,其近乎半数的成员是拥有悠久家世、在18世纪的法国社会位居等级金字塔顶层的宫廷贵族。“三十人社”由自由派贵族迪波尔建立,从1788年11月到1789年春,该社发起了反对特权、要求按人头投票的宣传活动,其中有28位成员成功当选为三级会议的代表,包括克莱蒙-托内尔在内。⑥巴黎的贵族等级选出的十位代表中,克莱蒙-托内尔名列榜首,比奥尔良公爵、迪波尔、勒佩勒蒂埃等人的票数多了一倍多。⑦三级会议召开以后,在少数自由派贵族未能说服不妥协的大多数同意三个等级共同议事的情况下,6月25日上午十点,47名自由派贵族在克莱蒙-托内尔伯爵和奥尔良公爵的带领下以国民代表的身份加入了第三等级代表自行组成的国民议会,并且受到热烈欢迎。克莱蒙-托内尔还担任了这些贵族代表的发言人,他为脱离“我们的兄弟”感到“悲伤和遗憾”,同时坚定表示,他们将以满腔热忱与第三等级的代表一道“为国家的再生而工作”。⑧
对于克莱蒙-托内尔的发言,法国史学家奥拉尔评论说:“在他得体又审慎的发言中,我们注意到他并未使用‘国民议会’来称呼第三等级代表;从那时起我们看到了他的自由主义的限度,而且我们可以预料到他不会坐在左派。”⑨不过,尽管两天以后全体特权等级的代表在路易十六的命令下加入了国民议会,三个等级的联合至此终得实现,但是克莱蒙-托内尔与议会里的右派贵族并不共享同一种自由观。他是新社会的拥护者,愿意接受并参与法国的革新。从他支持三个等级的联合可以看出,他所主张的自由已经是新的民主的自由,据此“所有公民都有权利享受贵族为了特权而要求独享的自由”。⑩早在1789年3月,当他为巴黎的选区之一莫城(Meaux)的贵族等级起草陈情书时,便提出:等级联合是制宪的先决条件。(11)有观点认为克莱蒙-托内尔“与那些认为在1789年以前存在着一部法国宪法的人看法一致,认为只需恢复那部宪法就够了”。(12)实际上恰恰相反,作为巴黎贵族等级的代表,克莱蒙-托内尔曾不止一次地表示要切实履行委托人的意愿,为法国“获致一部宪法”(obtenir une constitution);(13)6月25日47名贵族代表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们担心制宪的希望随着无休止的争议和僵持局面“渐行渐远甚至最终消失”。(14)而同样反对绝对主义王权的右派贵族希望恢复王国的古老宪法,不愿意看到三级会议变成了国民制宪议会。法国制宪议会里的中右派代表默农维尔是最早对柏克的《法国革命论》提出批评的人之一,他在写给柏克的信中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对“三个等级的会议变成了一个不协调的单一议会”(15)的不满和愤怒。右派贵族寻求的是建立在不平等的三个等级之上的旧的封建时代的自由,但是这一追求早在1788年反绝对主义阵营破裂时就遭遇了失败。(16)
二、宪政主张及其失败
自由派贵族所持的政治主张并不是一致的。1789年夏,在最重要的制宪问题上,自由派贵族之间的分歧很快显现出来。7月7日,议会组建了一个宪法委员会,负责宪法的起草工作,7月14日,它被一个更小型的八人委员会取代,克莱蒙-托内尔是其成员之一。他与第三等级代表穆尼埃的宪政主张相接近,“所有方案之中,我觉得穆尼埃先生提出的方案是最好的;在我看来,它拥有不可估量的优点:它提供了一种已经完成的经验,这是其他经验不具备的。”(17)克莱蒙-托内尔欣赏的这个方案就是英国式的君主制;虽然这并不意味着他希望法国完全照搬英国的制度,但是英国宪政对自由的保障无疑令他极为欣赏:“自从查理一世被砍了头,英国就处在了一个篡位者的专制主义囚笼中;后者去世以后,英国又很快陷入查理二世的统治。惟有实行了温和的君主制以后,英国才获得了自由。”(18)他和穆尼埃等人组成了制宪议会中的“王政派”——这是法国大革命期间第一批温和派,其主要成员构成了首届宪法委员会中的多数派——其中克莱蒙-托内尔是“口才最佳、发言次数最多的王政派成员”。(19)王政派里的自由派贵族还包括了巴黎的贵族等级代表拉利-托朗达尔、多菲内地区贵族代表维里厄和布拉贡侯爵等人,而6月25日一同加入第三等级的迪波尔、亚历山大·拉梅特等自由派贵族将成为王政派宪政方案的反对者。
作为5-6月期间参与了争取按人头投票的斗争并与第三等级接近的最知名自由派贵族,克莱蒙-托内尔并不否认国民主权,也曾经在议会发言中明确表示:“从根本上说,主权存在于国民”。(20)1789年12月23日的发言表明,他接受了《人权宣言》宣布的个人平等原则;(21)他还进一步提出,所有人,无论其从事何种职业或者持有何种宗教信仰,都应平等地享有公民权利。(22)但是另一方面,他却不希望民众参与政治,因为“民众动乱常常导致了最严重的灾难”,(AP,1875:574)而“没有安全和秩序,就没有真正的自由”。(23)1789年7月巴黎的群众暴力事件“致使议会偏离了它的本职工作(制宪)”;(24)8月底左派的德穆兰等人在巴黎罗亚尔宫煽动舆论和民众反对议会正在讨论的否决权问题,这一行为在他看来更是对议会权威的挑战。在严厉谴责骚乱的煽动者的同时,他劝说肩负制宪重任的议会代表们保持冷静,不要受到外部骚乱的影响,以避免做出不够审慎、不够理性的决议。(25)他是温和派,反对激进的变革,并且认为必须尽快制定宪法,以良好的宪政终结民众暴力、恢复受到威胁的公共秩序。
尽管克莱蒙-托内尔在著述中很少提及孟德斯鸠,但是可以看出,少年时期生活在母亲身边、可以随意翻读《论法的精神》等启蒙时代名作的克莱蒙-托内尔,(26)其分权思想与孟德斯鸠的十分接近。《论法的精神》里这样写道:“自古以来的经验表明,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绝不罢休。……从事物的性质来说,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限制权力。”(27)《论法的精神》把英国政制奉为典范,其中以权限权原则通过立法职能在下议院、上议院和国王(拥有否决权)三个机构之间的划分而得到实施。(28)把分权视为良好宪政的基础的克莱蒙-托内尔,主张新宪法中的权力设置必须配备以双重的防范措施:上议院和国王针对立法的绝对否决权。此二者也被整个王政派视为新宪法的必要基础。
如同孟德斯鸠,克莱蒙-托内尔也尤其担心立法权的独大。他十分厌恶17世纪中叶集行政权与立法权于一身、充当了英国最高权力机构的长期议会(the Long Parlement),称之为“不道德的政治怪物”,并且列举出它的种种“罪过”:弑君,屈从于篡位者(指克伦威尔),给英国人带来专制和动乱。(29)“单一议院终将意味着专制或奴役”,(30)是他秉持的观点。有必要分割立法权,设置两个议院,其中下议院负责制定法律,上议院负责审查。两个议院并不拥有同等的权力,克莱蒙-托内尔强调,不赋予上议院针对下议院决议的绝对否决权:“上议院的否决权只应是延缓否决权,只能对即将出台的法律做第二轮的审查。”(AP,1875:574)也就是说,上议院可以要求下议院重新审查法律,但是它无法彻底予以否决。通过对上议院的这一设定,克莱蒙-托内尔希望由此确保立法活动能够得到谨慎的开展,避免仓促和专断的发生。在上议院问题上,他与孟德斯鸠也出现了一个重大的区别:与孟德斯鸠的贵族版本的上议院不同,克莱蒙-托内尔对上议院的设定绝不是为了维护贵族制,其目的在于通过上议院有效而且持续地迫使负责立法的下议院不得超出宪法允许的范围行事,以此来保障宪制的平衡和稳定。(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249-250)
同时克莱蒙-托内尔还建议,授予国王针对立法决议的绝对否决权。(31)由于“持有意志的人,是那些只能永远执行其意志的人的主人”(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247),所以,如果行政机构只拥有执行职能却没有其他职能,那么它难免处于从属地位。由于他早已摒弃了绝对王权的思想,“行政权针对立法权的一切胜利,都是迈向专制的一步”(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249),因此,要“确保行政权丝毫不惧于立法权”(AP,1875:574),惟有让负责行政权的国王分享一部分立法职能。此即绝对否决权主张的由来。
1789年9月10日,制宪议会最终否决了两院制方案,确立了单一议会的原则;次日,在否决权问题上,议会通过了一个比较折中的法案,授予国王延缓否决权。
在左派代表看来,延缓否决权已经是一种妥协,因为它既给了国王某种形式的否决权,又避免了国王重新变得过于强大。(32)但是克莱蒙-托内尔把延缓否决权的通过视为自己的彻底失败。早在否决权的讨论期间,他就表示:“国王的延缓否决权是一种微不足道的特权,因为国王施行否决权的时限太短。”(33)由于它只能保证国王在四年内将他拒绝批准的议会法令延搁执行,国王无法完全否决议会法令,所以在克莱蒙-托内尔的眼中,延缓否决权跟国王没有否决权没有多少差别,两者都将导致王权的严重削弱并将破坏权力的平衡。克莱蒙-托内尔给国王保留相当大的权限的主张显示出,他试图通过一个相当强大的王权来制衡立法权的巨大权力。他对行政权的重视虽然不失其明智,却是与大革命进程相悖的,因为当时强调立法权的革命势力要大得多。关于行政权问题,实际上三级会议各等级的陈情书一致同意由国王掌握行政权,(34)议会代表对这一点也没有异议,但是议会里左、右派对行政权的理解或者说定义却存在差别。大多数左派代表受到卢梭的影响,认为行政权在本质上应从属于立法权。《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第四章里这样写道:“人们所能拥有的最好的宪制,似乎莫过于行政权附属于立法权的宪制了。”(35)卢梭认为权力只有一个,即立法权;政府仅仅是一个介于臣民和君主之间的中间机构。所以,一个从属的机构不可以拥有针对立法的否决权。(36)由于这种反行政权倾向,大革命始终没有建立起强大的行政机构,也未实现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的平衡。
如果说延缓否决权的通过或多或少意味着某种“妥协”,那么制宪议会关于一院还是两院的投票结果则相差悬殊:490票赞同一院制,仅仅89票赞同两院制(另有122票弃权或无效)(AP,1875:608)。克莱蒙-托内尔后来写道:“立法机构的统一与否在国民议会中很少得到讨论,所有的意见都反对两院制主张:人们怀疑捍卫这一主张的那些人是出于利益目的。”(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242)右派贵族对两院制非常反感,他们把上议院比作听命于国王的“御前全会”,认为它的设置将导致专制主义。右派贵族对君主立宪、对路易十六的个人命运都漠不关心,他们更倾向于看到现状的土崩瓦解以及随之而来可能产生的一个贵族版本的旧制度。(37)第三等级的代表反对立法权的分割和削弱,其原因如亚历山大·拉梅特所说:“在第三等级代表们看来,建立一个上议院似乎就必须重建特权,这一想法促使他们支持国民代表制的统一。”(38)虽然克莱蒙-托内尔曾经明确表示,上议院与贵族制毫无关联,议员每两年全部改选一次,不世袭也不终身,(AP,1875:574)但是这并不能消除第三等级代表对上议院的怀疑和防范。除了缺乏支持和时人的普遍反对,两院制主张未被采纳,还有传统方面的原因。从克莱蒙-托内尔关于陈情书的总结报告中可以看出,议会是一院、两院甚或三院的问题在陈情书中并没有得到解决。(39)法国此前从未实践过两院制,国王、贵族院和众议院三方之间的微妙平衡在之前的法国历史上从未存在过,(40)因此,两院制的拥护者们无法从历史中寻求其合法性。
1789年8-9月份堪称克莱蒙-托内尔政治生涯的顶峰。在此期间,他两次当选制宪议会主席(1789.8.17-8.31,9.9-9.28),后来他也曾经参加议会主席的选举(1790年11月6日),却以较低的票数败给了夏塞。9月12日上午,王政派重要成员拉利-托朗达尔、贝尔加斯和穆尼埃向议会主席提交辞呈,表示要退出宪法委员会,此时担任议会主席的克莱蒙-托内尔不顾自己的职务,当即予以效仿。王政派占优势的首届宪法委员会随即被改组,取而代之的图雷、塔尔热、特龙谢、德默尼埃、拉博-圣艾蒂安均为一院制的拥护者。尽管遭遇了重挫,在限制和划分权力这一重大问题上,克莱蒙-托内尔提出的方案仍然不失其意义。一方面,大革命期间权力集中到立法权而产生的多个人的专制可谓从反面证明了克莱蒙-托内尔主张的合理之处。另一方面,虽然两院制主张在1789年9月制宪议会的投票中失败了,在1791年宪法中也未能实现,但是不可忽略的一点是,大革命期间单一议会的尝试同样未能成功(此后也没有成功过),它结束于支持两院制的1795年宪法(共和三年宪法),其中的元老院,就是参议院的原型。这时的法国,等级重建的威胁已经不复存在,革命期间统一至上的立法权也令人深感其危害,因此两院制方案得到了广泛的赞同。
三、“自由和忠诚”
1789年10月初巴黎民众进军凡尔赛,最终国王一家迁往巴黎,从此处于首都人民的监视之下;制宪议会随后也迁往巴黎。十月事件之后,克莱蒙-托内尔坚持留在了制宪议会里。这次事件使议会大多数代表经历了与革命民众的第一次正面交锋,(41)对克莱蒙-托内尔而言,民众在十月事件中所体现出的对大革命进程的重要影响力令他深感震撼:“这一灾难性的时刻影响了此后我的全部生活。我继续履行我的职责,但是它不再是一件乐事。”(42)他并不敌视大革命,因为他参与发动并支持了革命,但是他希望限制大革命的影响和进程:“我没有辞职,因为我希望国家的利益能够把制宪议会带回到它以前所制定、认可并且决心维护的那些原则上,我也决心维护那些原则。”(43)在他看来,要确保那些原则就不能没有国王。“自从10月6号那个灾难性的日子以来,我始终为国王的权利辩护。”(44)
1790年10月14日,作为对雅各宾俱乐部成员布里索(45)的批评的回应,克莱蒙-托内尔总结道,鉴于法国的地理、政治和国民特性,君主制是最适合法国的政体形式:“我信奉君主主义,我认为法国人惟有在一位国王的统治下才能保障自由。为了捍卫这个原则,我已经做好了与人论战的准备;为了支持这个原则,我已做好流血的准备……自由和忠诚,是我信赖的箴言。”(46)1790年12月17日,在“君主制宪法之友社”(47)的成立大会上,他说:“听到我今天这么频繁地谈论国王和君主制,我想一些人会感到惊讶,因为1788年的我只谈论自由。”(48)每当制宪议会筹备那些在他看来“与国王的意愿没有关联的法令”时,他在所有相关的讨论中都保持了沉默。(49)克莱蒙-托内尔忠诚于路易十六,但是他并不忠诚和同情旧制度,也不赞同旧制度的全面复辟——这一点是他与已流亡的强硬派贵族的重要区别。旧制度下的大臣专制、中间团体以及贵族特权都是他反对的。虽然他1789年的宪政方案失败了,他仍然接受了大革命的一些新成果,例如《人权宣言》、等级和高等法院的废除,等等。
然而,面对不断走向激进的大革命,如何协调其自由思想与王权主张、调和革命与君主制,成为克莱蒙-托内尔的思想中必须解决却始终未能解决的问题。应该说,1789年的法国革命者从未想过废除君主制。奥拉尔在其《法国大革命政治史》中指出,1792年共和国的建立者以及未来国民公会里的那些最知名人士,在1789年都是君主主义者。(50)可是国王及其亲信从未真正接受1789年的成果。(51)瓦伦事件(1791年6月国王逃跑事件)发生时,法国正在制定宪法,而行政权的执行人、曾经宣誓“效忠国民”的路易十六却逃跑了。一千四百年来,法国第一次没有了国王,没有了行政首脑,这足以令革命者们怀疑国王是否真的愿意接受立宪君主制。这年夏天,孔多塞和潘恩在巴黎创办了一份报纸《共和报》(Le Républicain),认为既然国王逃跑了,那么事实上的共和国已经诞生。(52)即便1791年7月17日马尔斯校场枪击事件以及伴随而来的镇压使得共和国的拥护者们被迫几乎全部沉默,君主制似乎仍然无可避免地迅速陷入了危机。(53)当君主制受到挑战的时候,诸如克莱蒙-托内尔这样的贵族革命者不得不在君主制与革命之间做出选择。瓦伦事件后,克莱蒙-托内尔彻底与大革命决裂。他极力为逃跑未遂的国王和王后辩护,并把矛头指向革命,把造成骚乱的真正根源归结为新的政治机器不能良好地运转、某些革命领导人追求的利益偏离了革命利益以及国外势力希望法国的骚乱永远持续下去等问题上。(54)1791年7月5日的发言是他在议会的最后一次发言,他指责国民议会下令由国民自卫军总司令对国王进行监视以及剥夺国王的最高行政权的举措把国王变成了囚徒,从而破坏了宪法的原则;与此同时,他明确反对共和主义:“我始终反对一切反宪法的或者分裂的方案,尤其反对接受今天人们以最为错误的热情所宣扬的共和主义。我认为共和主义与我的祖国的自由、与人民的幸福是不相容的,我唯一并始终希望的就是人民的幸福。”(55)但是,既然他始终对国王和君主制保持着情感上的忠诚,那么在共和主义者眼中,把他和那些同样反对共和国的顽固反革命者区分开来似乎也不再有什么必要。(56)当君主制岌岌可危,它的拥护者和它一同覆亡的命运似乎也难以避免了。
1791年9月30日制宪议会宣布解散,克莱蒙-托内尔的工作也随之结束。作为制宪议会的代表,他未能进入立法议会,在政治生活中的角色也淡化了。他与拉梅特兄弟等此前的对手接近,共同构成了保护国王的核心。所有这些人成为1792年8月10日革命的对象,克莱蒙-托内尔也在起义当天死于巴黎起义民众之手。克莱蒙-托内尔最终覆亡的真正原因,归根结底,在于大革命是反国王的,而克莱蒙-托内尔在本质上仍然是君主主义者,他要保留国王,并且把国王置于其宪政方案的核心位置。问题在于,当1789年的革命者试图以理性重新构建社会的时候,革命就已经完成了由国王主权向人民主权的转移;《人权宣言》亦由此而来。(57)这部宣言由君主主义的国民发起,由君主主义的代表们拟订,却几乎完全是共和的。没有只言片语提到国王和王权,它完全是反君主制的。(58)少数自由派贵族如拉利-托朗达尔曾经对《人权宣言》的制定持谨慎态度,不过他们仍然同其他革命者一道接受了宣言的原则,并且投票通过了最终的文本。这是因为,那时所有的议会代表都受制于他们在8月4日那天所催生的逻辑:他们在法律上彻底摧毁了传统社会组织,唯有通过平等的个人才能在法律的多样性之上重建政治团体;他们建立了与国王的意愿同样至上、同样不可分割的人民的意愿。(59)宣言颁布两年后,克莱蒙-托内尔的态度幡然改变,在1791年秋出版的《对法国宪法的理性分析》这篇长文中,他提出,“如果宣言碰巧包含了与所有政府不相容的原则,就应该敢于承认其缺点并且完全废除它”,同时他批评“宣言的大部分原则在实施中带来了大量破坏”(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124-125)。1791年7月17日科德利埃俱乐部等激进社团在马尔斯校场组织了要求罢黜国王、建立共和国的请愿活动,这一事件令克莱蒙-托内尔看到了《人权宣言》的原则在实际中所蕴含的“危险”,他指责科德利埃俱乐部等兄弟俱乐部利用人民对宣言的敬重欺骗了他们,并且煽动了反对国王的“叛乱”(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132-133)。这时的克莱蒙-托内尔已经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要求“所有权力来源于国民”的《人权宣言》对君主制政府构成了怎样的威胁,他关于“宣言是一个反宪法的武器”(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180)的批评即由此而来。然而大革命对君主制的侵蚀还不止如此。虽然以《人权宣言》作为序言的1791年宪法宣布了君主立宪政体,但是宪法中“国民的代表是立法机关和国王”(宪法第3编第2条)的条文在某种意义上仅仅是字面上的,它与瓦伦事件后制宪议会的回归保守有着很大关系,而实际上国王在宪法中并未获得与立法权同等的地位。克莱蒙-托内尔也察觉到了这一点,关于宪法第3编他这样评价道:“一个政体中,行政事务交由依附于立法机构的机关处理,军队受控于立法机构而非国王,政治运作完全由立法机构支配,司法权委托给独立于国王并且与国王无关的法官。这样的政体不是君主制政体(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239-240)。”从这个方面来看,克莱蒙-托内尔堪称最早对大革命进行反思的人物之一,尽管他敏锐的观察并没有促使他放弃处境愈发不利的国王或者像他之前的一部分王政派盟友那样因为感到“王政”前途暗淡从而选择了流亡国外。如果说1789年的克莱蒙-托内尔对制宪工作缺乏经验——正如他自己所坦言,作为国民议会代表、首届宪法委员会的成员以及《人权宣言》的合作者,之所以在1789年没有注意到宣言的“缺点”,是因为“没有任何教育使我对制定法律这一庄严的职责有所准备。……我那时缺乏两位导师:时间,和对人的认知”(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182-183)。那么,对法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成文宪法的批评已经意味着对革命成果乃至革命本身的正面宣战。
克莱蒙-托内尔的死亡还透露出另一个思想与现实的冲突:他警惕民众起义,却恰恰死于起义民众之手。同样是在《对法国宪法的理性分析》中,克莱蒙-托内尔把两年前颁布的《人权宣言》里有关“反抗压迫的权利”专门挑出来予以驳斥。1789年《人权宣言》第2条规定:“一切政治联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自然的和不受时效约束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对此,他提出,有关“个人反抗压迫的权利”的条文在原则上是错误的,因为个人反抗压迫“不是一项权利,而是权利的例外”(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141)。应该说,反抗压迫就其性质而言,的确只能是一种自然权利,因为在一个法治国家,似乎不可能在法律上去组织这种反抗,(60)正如克莱蒙-托内尔所言,作为权利它只能属于自然状态或者非社会状态中的人(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rution 》:139-140)。表面上看,克莱蒙-托内尔的这种观点与他一直以来肯定公民权利的态度相抵触,实际上它可以从他所坚持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推导出:以温和的立宪君主制控制、消除民众起义和骚乱。(61)1789年秋他的宪政方案就是这个原则的直接体现,他对王权(行政权)的强调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认定只有以王权为代表的行政权有能力维持受到威胁的公共秩序。对1789年《人权宣言》的反思表明,他已经意识到“反抗压迫”成为一项合法权利将产生的严重后果:此条文“把显然是处于契约之外的权利纳入了社会契约,这个权利的应用将会导致契约的解体”(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140-141),“《人权宣言》对这一所谓的权利的祝圣,将成为叛乱和无政府的根源”(C1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143)。
民众暴力的确有可能滋生动乱乃至无政府状态;但是,另一方面,它也多次推动了革命的进一步发展,推翻了王位的1792年8月10日起义即是一例。由于法国大革命势必要发生广阔的民众动员,加之民主革命派势必要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掌握革命的话语权——1793年的《人权宣言》重申并且强化了“反抗压迫的权利”(62)——因此,无论主张温和、秩序的自由派贵族在革命初期为革命做出了怎样重大的贡献,其最后的覆亡命运也将在所难免。不过,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克莱蒙-托内尔有关反抗压迫的观点在热月政变之后得到了某种回应。1795年8月22日国民公会颁布了新宪法,作为宪法序言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宣言》中撤销了“反抗压迫”的权利。(63)共和三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真正得以实施的共和宪法,其出台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它体现了长期的革命动荡之后,国民公会的代表们为创建稳固的宪政体制、消除起义的必然发生所做出的努力。而这种努力和寻求,其实早在克莱蒙-托内尔那里已经有过不失明晰的阐述。
四、余论
1789年6月加入第三等级的47名自由派贵族,一部分在革命期间被杀害或处决,或者在流亡或遗忘中去世;还有一部分人在恐怖时期过后陆续结束流亡回到法国,但是很少人愿意介入共和政治;只有极少人如奥尔良公爵,(64)在1792年8月10日革命以后继续留在了大革命的舞台上。与近乎“国王殉道者”的克莱蒙-托内尔相比,奥尔良公爵的政治立场还要激进一些,他是雅各宾俱乐部的成员,革命时期改名为“菲利浦·平等”(Philippe-galité),甚至在国民公会投票赞成处死路易十六,但最终仍受到革命者的猜忌而命丧断头台。奥尔良公爵的命运也许还有另一层启示的意义,它表明在法国大革命时代,除了自由派贵族的保皇主义倾向与革命不相容以外,当时法国社会特有的那种贵族和第三等级之间不可调和的文化矛盾,可能也是自由派贵族在大革命中难逃覆亡结局的一个重要因素。
注释:
① 20世纪的法国传统史学虽然谈及特权等级的分化,承认贵族中出现了一些自由派分子,承认第三等级和下层僧侣代表与贵族自由派之间的联盟对1789年具有重要意义,却认为这种分化在随后的要求更加广泛权利的第三等级面前重新消弭了,革命开始由贵族领导的阶段向资产阶级领导的阶段过渡。20世纪下半期的修正派史学在许多方面对传统史学提出了挑战,该派史学的一个有代表性的论点就是:1789年的革命有不少贵族也参加了,因此不能简单地把革命看成是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之间的阶级斗争。随着大革命史学的更新,传统史学阵营也出现了对制宪议会里自由派贵族的正面评价,伏维尔承认:“一群优于显贵资产阶级的人,以及自由派贵族,仍然具有最重要的影响。”最近二三十年来,自由派贵族不断得到大革命史学界的肯定和重视。丹尼尔·维克明确指出,法国大革命初期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即贵族等级的成员在大革命领导阶层中起到了突出作用。阿莉森·帕特里克也提出:“尽管存在着对贵族中间那些活跃的革命分子所取得的成就的嘲讽,他们对革命事业的贡献其实是重大的。”参见:[法]勒费弗尔:《法国革命史》,顾良、孟湄、张慧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年;[法]索布尔:《法国大革命史》,马胜利、高毅、王庭荣译,张芝联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Alfred Cobban,The So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nd] Edition,1999;Colin Lucas,“Nobles,Bourgeois and the Origins of me French Revolution”,Past and Present,No.60(Aug.,1973),pp.84-126.Michel Vovelle,La Chute de la monarchie,1787-1792,Paris:ditions du Seuil,1972,p.142.Daniel L.Wick,“The Court Nobility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The Example of the Society of Thirty”,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Vol.13,No.3(Spring,1980),pp.263-284.Alison Patrick,“The Second Estate in the Constituent Assembly,1789-1791”,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Vol.62,No.2(Jun.,1990),pp.223-252.
②迄今为止有关克莱蒙-托内尔的传记性质的专著,见Charles Du Bus,Stanislas de Clermont-Tonnerre et l’échec de la Révolution monarchique,1757-92(Thèse pour le doctorat ès lettres présentée la Faculté des lettres de l’Université de Paris),Paris:Félix alcan,1931.
③克莱蒙-托内尔家族是法国东南部多菲内地区的一个古老的贵族家族,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1世纪。1757年11月8日,克莱蒙-托内尔出生,波兰国王斯塔尼斯拉斯·列青斯基(Stanislas Leszczynski,1677-1766)是他的教父,法国王后玛丽·列青斯卡(Marie Leszczyska,1703-1768)是他的教母。1773年,15岁的克莱蒙-托内尔进入军队,担任陆军骑兵团的少尉,1777年晋升为上尉。1782年加入共济会,在那里练就了卓越的口才。克莱蒙-托内尔真正在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始自1789年春的选举运动。1789年春的选举于大革命而言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事件,然而许多史学家的眼光都集中在三级会议各等级的陈情书上。这种研究倾向在史学家孚雷那里得到扭转。孚雷十分强调1789年春选举的意义,他主张超越各等级的陈情书,关注选举运动本身。即使1789年春的选举运动不是大革命开始的标志性事件——因为平民在6、7月份的反抗斗争常被认为标志了革命的爆发——它也是后者的前兆。因为许多革命人物就是3、4月份选举出来的代表,而革命的语言尚未见于陈情书里,所以选举本身为大革命这一重大事件增色不少。Charles Du Bus,Stanislas de Clermont-Tonnerre et l’dchec de la Révolution monarchique,1757-92.Paris:Félix alcan, pp.3-47. Furet,“The Monarchy and the Procedures for the Elections of 1789”,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Vol.60,Supplement:Rethinking French Politics in 1788(Sep.,1988),pp.S58-S74.[法]傅勒:《思考法国大革命》,孟明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61页。
④Mme de Chastenay,Mémoires de Mme de Chastenay,1771-1815,t.1,Paris:Librairie Plon,1896,p.101.
⑤Benjamin Constant,CEuvres politiques de Benjamin Constant,Paris:Charpentier et C[ie],Libraires-Editeurs,1874,pp.209-210.
⑥Edna Hindie Lemay,et al,Dictionnaire des Constituants:1789-1791,Oxford:Voltaire Foundation,1991,p.220.Timothy Tackett,Becoming a Revolutionary:The Deputies of the French National Assembly and the Emergence of a Revolutionary Culture (1789-1790),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6,pp.89-90.Daniel L.Wick,“The Court Nobility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The Example of the Society of Thirty”,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Vol.13,No.3(Spring,1980,),pp.263-284.
⑦George Armstrong Kelly,“The Machine of the Duc D’Orléans and the New Politics”,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Vol.51,No.4(Dec.,1979),pp.667-684.
⑧Clermont-Tonnerre,《Discours prononcé le 25 juin 1789,en entrant dans l’assemblée nationale avec la minorité de la noblesse》,uvres complètes de Stanislas de Clermont-Tonnerre,t.2,Paris:Letellier,1794-1795,pp.3-4.后文凡出自克莱蒙-托内尔著作全集的引文,将只标明文章标题及其相应的卷数和页码。
⑨-Alphonse Aulard,Les orateurs de l'Assemblée constituante:l’éloquence parlementaire pendant la Révolution ,Paris:Hachette,1882,p.339.
⑩Jacques de Saint-Victor,La Chute des Aristocrates(1787-1792):La naissance de la droite,Paris:Perrin,1992,p.28.
(11)Clermont-Tonnerre,《Cahier des pouvoirs et instructions du député de l’ordre de la noblesse du bailliage de Meaux,par l’ordre de la noblesse du bailliage de Meaux,le 21 mars 1789》,t.l,pp.25-39.
(12)-Alphonse Aulard,Les orateurs de l’Assemblée constituante:l’éloquence parlementaire pendant la Révolution ,Paris:Hachette,1882,p.342.
(13)Clermont-Tonnerre,《Lettre de MM.les députés de la noblesse de Paris leurs commettants,datée de Versailles,le 4 juin 1789》,t.1,pp.293-300.Clermont-Tonnerre,《Déclaration faite l’assemblée nationale,le lendemain 26 juin》,t.2,pp.4-5.
(14)Clermont-Tonnerre,《Avant-Propos》,t.1,pp.iij-xlviij.
(15)-Louis-Thibault de Menonville,《Lettre de Menonville Edmund Burke,le 17 novembre 1790》,Jacques Godechot,Une première critique des“Réflexions sur la Révolution ” de Burke,Annales historiques de la Révolution ,27(1955),pp.217-227.
(16)在1788年8月路易十六答应来年召开三级会议之后,9月巴黎高等法院提出应该按照1614年的形式召开三级会议。这个决定迅速削弱了高等法院的声望,也直接导致了反专制主义阵营的分裂。爱国派开始谴责贵族的特权,并要求第三等级代表人数加倍、按人头而非按等级投票。Jacques de Saint-Victor,La Chute des Aristocrates(1787-1792):La naissance de la droite,Paris:Perrin,1992,pp.39.43.
(17)Clermont-Tonnerre,《Lettre M.Duval d’Esprémenil》,t.4,pp.43-51.
(18)Clermont-Tonnerre,《Sur la dernière réplique de J.P Brissot,le 14 Octobre 1790》,t.3,pp.382-392.
(19)-Alphonse Aulard,Les orateurs de l’Assemblée constituante:l’éoloquence parlementaire pendant la Révolution ,Paris:Hachette,1882,p.339.
(20)Archives Parlementaires de 1787 1860:recueil complet des débats législatifs et politiques des chambres ,t.8,Paris:Librairie Administrative de Paul Dupont,1875,p.574.后文夹注中均使用缩写“AP”。
(21)实际上,1789年《人权宣言》起初并未涵盖所有法国人,犹太人、有色人种、妇女被排除在外,议会对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划分也剥夺了一部分成年男子的选举权。
(22)Archives Parlementaires de 1787 1860:recueil complet des débats législatifs et politiques des chambres ,t.10,Paris:Librairie Administrative de Paul Dupont,1878,pp.754-756.
(23)Clermont-Tonnerre,《Opinion sur le maintien du pouvoir exécutif,le 22 février 1790》,t.2,pp.250-260.
(24)Clermont-Tonnerre,《Avant-Propos》,t.1,pp.iij—xlviij.
(25)Clermont-Tonnerre,《Opinion sur les mouvements de Paris,opinion du 1789》,t.2,pp.51—56.
(26)Charles Du Bus,Stanislas de Clermont-Tonnerre et l’échec de la Révolution monarchique,1757-92,Paris: Félix alcan,1931,p.10.
(27)Charle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Esprit des lois,Paris:Firmin Didot,1864,p.128.
(28)Bernard Manin,《Montesquieu》,in Furet et Mona Ozouf,(dir.),Dictionnaire critique de la Révolution ,Paris:Flammarion,1988,pp.786-799.
(29)Clermont-Tonnerre,《Nouvelles observations sur les comités des recherches》,t.3,pp.331-381.
(30)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t.4,pp.117-414,详见p.244,p.251.
(31)与其他王政派成员相比,克莱蒙-托内尔一度更加灵活。针对议会代表西耶斯强烈反对一切否决权的坚定立场,克莱蒙-托内尔曾经提出过一个新的主张:重复否决权(veto itératif),据此国王可以在一届立法议会期间针对立法决议行使否决权,法令经过修改之后由下一届立法议会重新呈递给国王,“如果这项法令不好,立法议会就不会把它呈交给新一轮的否决;如果它是好的,那么国王就不会再次拒绝它。”但是他随后又表示了对绝对否决权的支持。Clermont-Tonnerre,《Réflexions sur l’opinion de M.l’abbé Sieyès,concernant les municipalités et le veto》,t.2,pp.35-50.
(32)Jacques de Saint-Victor,La première contre-révolution(1789-1791),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2010,p.242.
(33)Clermont-Tonnerre,《Réflexions sur l’opinion de M.l’abbé Sieyès,concernant les municioalités et le veto》,t.2,pp.35-50.
(34)Clermont-Tonnerre,《Répport du comité de constitution,contenant le résumé des cahiers relatifs cet objet,Lu l’assemblée nationale,le 27 juillet》,t.2,pp.20-31.
(35)Jean-Jacques Rousseau,Du contrat social:ou 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Londre :Cazin,1782,p.117.
(36)Jacques de Saint-Victor,La première contre-révolution (1789-1791),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2010,p.234.
(37)John Hardman,LouisXVI,New Haven,Con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2,pp.169-170.
(38)Jean-Jacques Chevallier,Histoire des institutions et des régimes politiques de la France:de 1789 nos jours,8[e] éd.,Paris :Dalloz,1991,pp.38-39.
(39)Clermont-Tonnerre,《Résultat du dépouillement des cahiers》,t.2,pp.32-33.
(40) Furet,《Introduction 》,in Furet,éd.,L’héritage de la Révolution Francaise,Paris:Hachette,1989,pp.13-31.
(41)Timothy Tackett,Becoming a Revolutionary:The Deputies of the French National Assembly and the Emergence of a Revolutionary Culture(1789-1790),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6,pp.197-198.
(42)Clermont-Tonnerre,《Avant-Propos》,t.l,pp.iij.xlviij.
(43)Clermont-Tonnerre,《Déclaration remise M.Le président de l’assemblée nationale,le 5 juillet 1791》,t.4,pp.112-116.
(44)Clermont-Tonnerre,《Avant-Propos》,t.l,pp.iij-xlviij.
(45)布里索不是制宪议会代表,但他是雅各宾俱乐部的成员。布里索也是大革命期间最早提倡共和的人之一。
(46)Clermont-Tonnerre,《Sur la dernière réplique de J.P.Brissot,le 14 Octobre 1790》,t.3,pp.382-392.
(47)君主制宪法之友社(Société des Amis de la Constitution monarchique),1790年冬由克莱蒙-托内尔等人在巴黎建立,对抗雅各宾俱乐部、维护王权,是它成立的主要动因。该社鼓励外省建立类似的君主主义俱乐部,其发展一度颇具规模,对这一时期雅各宾俱乐部不断增长的影响力构成了挑战。1790年底到1791年上半年,雅各宾俱乐部发动法国人民与各类君主主义的俱乐部作斗争,成效显著。1791年3月28日,巴黎的君主制宪法之友社受到民众的进攻,随后巴黎市政府以维持公共秩序的名义下令关闭其会址,瓦伦事件以后它便停止了一切活动。
(48)Clermont-Tonnerre,《Club Monarchique,Discours prononcé par un membre,dans la séance du 17 décembre1790》,t.4,pp.28-42.
(49)Clermont-Tonnerre,《Avant-Propos》,t.l,pp.iij-xlviij.
(50)-Alphonse Aulard,Histoire politique de la Révolution ,Origines et Développement de la Démocratie et de la République (1789-1804),Paris :Librairie Armand Colin,1901,p.5.
(51)Michel Biard,Pascal Dupuy,La Révolution :dynamiques et ruptures,1787-1804,Paris:Armand Colin,2008,p.65.
(52)-Alphonse Aulard,Histoire politique de la Révolution ,Origines et Développement de la Démocratie et de la République (1789-1804),Paris :Librairie Armand Colin,1901,pp.136-138.
(53)Michel Biard,Pascal Dupuy,La Révolution :dynamiques et ruptures,1787-1804,Paris:Armand Colin,2008,p.64.
(54)Clermont-Tonnerre,Le secret de la coalition des ennemis de la Révolution ,Paris,1791.
(55)Clermont-Tonnerre,《Déclaration remise M.Le président de l’assemblée nationale,le 5 juillet 1791》,t.4,pp.112-116.
(56)此处借鉴了Alison Patrick 的看法,略有改动。 Alison Patrick,“The Second Estate in the Constituent Assembly,1789-1791”,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Vol.62,No.2 (Jun.,1990),pp.223-252.
(57) Furet,Ran Halévi,《 L’année 1789 》,Annales, conomies,Sociétés,Civilisations,janvier-février1989,Volume 44,Numéro l,pp.3-24.
(58)-Alphonse Aulard,Histoire politique de la Révolution ,Origines et Développement de la Démocratie et de la République(1789-1804),Paris:Librairie Armand Colin,1901,pp.39-45.
(59) Furet,Ran Halévi,《L’année 1789》,Annales.conomies,Sociétés,Civilisations,janvier-février1989,Volume 44,Numéro l,pp.3-24.
(60)Henri Oberdorff,Droits de l’homme et libertés fondamentales,2[e] édition,Paris:L.G.D.J.,2010,p.179.
(61)克莱蒙-托内尔对秩序的重视,并不意味着对绝对王权的召唤,而有其严格的限定:秩序的维持绝不能以损害民权为代价。1791年,在“关于米拉波先生的动议之我见”一文前面的按语中,他这样写道:“在1790年,因为人们难以忘记王权的滥用,一切旨在限制王权的举措都得到了狂热的接受;也许,另一个时代即将到来,那时,由于人们强烈地感受到无政府状态的危险,一切旨在限制人民权利的措施亦将得到同样狂热的接受。”这个预言在他去世后不久即被雅各宾主义的恐怖所证实。Clermont-Tonnerre,《Opinion sur une motion de M.de Mirabeau》,t.2,pp.231-249.
(62)1793年宪法(1793年6月24日颁布)以修订过后的《人权宣言》作为序言。宣言第33条:“反抗压迫由人的其他权利推导出。”第34条:“当社会机体的一位成员受到压迫,就是对社会机体的压迫。当社会机体受到压迫时,就是针对每一位成员的压迫。”第35条:“当政府侵犯了人民的权利,对于人民以及人民的每一部分来说,起义是最神圣的权利和最必要的义务。”
(63)《人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et des devoir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第1条:“组成社会的人的权利包括:自由、平等、安全、财产。”
(64)奥尔良公爵(Louis Philippe d’Orléans,1747-1793),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堂兄。这位拥有巨大财富和权势的大贵族很早就充当了自由派贵族的急先锋,不仅以其抗议举动在革命前夕和革命过程中对王权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还将其府邸罗亚尔宫的宫前广场对公众开放,使之成为巴黎群众集会的中心和民主教育的大学校,而他拥有的广阔领地和众多代理人也为他对外省的舆论和地方行政机构施加影响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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