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空心村”整治论文_杨松兰

浅谈农村“空心村”整治论文_杨松兰

大理州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 云南鹤庆 671500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空心村”现象产生的原因及治理方法进行论述。现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的鹤庆县草海镇母屯行政村为例进行全面的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农村;空心村;母屯;荷花新村;原因;措施

自农村实行土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随着改革的一步步深入,农村经济迅速崛起,百姓的收入随之增加。居住条件相应得到了改善。住房的需求持续增长。一些自然村庄由于道路狭窄、交通不便、排水不畅,加之产权多数存在“一院多户、一幢多户”的现象,已经无法满足农村改善住房的现实需求,村民不断往村庄外围交通便利的地方新建住房,导致一些老村旧房无人居住,于是,村子里有很多的土地和宅基地、破旧的房屋等被弃之不用,无人打理。这种现象被概括成“空心村”。

一、母屯行政村“空心村”整治

(一)、母屯行政村的基本情况

母屯村是鹤庆县草海镇的一个下属村落,位于草海的东北面,与镇政府之间距离1km,行驶3km即可到县城,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南邻草海镇政府所在地,西邻新华民族旅游村,北邻板桥村,东邻柳绿河村。辖母屯和波南河两个村,由4个村民小组构成,共有人口数量为3773人、1109户人家,拥有土地4.5km2,耕地2564亩,人均占有耕地0.78亩,全年平均气温为13.6℃,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适宜种植水稻、包谷、蚕豆、大麦、油料等农作物,有美丽的草海湿地风光和田园风光。据统计,仅2014年,全村的经济收入总数达到7800万元人民币,平均每人净收入达到1.28万元。

由于村民人口较多,建房用地的需求量大,长期以来,建房用地“有地无路”、村民之间兑换土地难、住房困难户建房找地难等现象,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和违法违规建房的情况趋于普遍,使得耕地保护和村庄科学有序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二)、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组。经过召开村民选举大会,由村民民主选举了13名代表,成为领导小组的一部分。

2.科学规划,做好荷花新村宅基地划分到户工作。召开村民大会,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土地整合期间群众无意见;对村庄建房用地区域进行科学规划,规划内容涵盖水电路,公共绿化和建房宗数;制定村庄建房用地的分配计划以及土地补偿方案。

3.整合资源,规范建房用地审批退出机制。整合村庄规划区域内的土地,将整合土地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整合土地有村民选出代表参与 “空心村”领导小组共同实施;整合土地模式为涉及农户以地入股,共享资源整合成果;整合土地建房用地指标分配只能是本村村民住房困难户,宗地价格以村民大会议定为准;建房用地分配首先照顾本村住房困难户;本村村民申请在整合区域新建房的农户,必须先把原有的老宅基地流转给本村村民,而后才能申请新的建房用地;整合区域建房用地每宗地面积为建房面积为0.3亩,生产用地0.3亩,公共道路所占面积分别由建房户平均承担;在整合区域新审批建房的农户,必须在建房前写出书面承诺,建房时严格遵守村庄规划条例以及整合区域建房村民共同议定的村规民约,否则不予建房;本村住房困难户需申请建房的,必须先垫资每宗面积和公共道路面积的资金方可建房,如果本户有超出规定面积,超出面积可以用于抵资。

4.健全制度,完善建房用地规划管理。结合母屯行政村建设规划的要求,制定荷花新村建房用地规划及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制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使母屯行政村建房用地管理更加规范。

5.全程监督管理。母屯行政村的村务督委会和由村民选举产生的13名议事代表监督管理村务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完成,确保村组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回收、整合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互换等相关协议,按时足额兑现补偿资金,适时进行土地划补协调。

(三)、取得的成绩

通过母屯行政村“空心村” 整治工作,整合到村庄规划区荷花新村的建房用地89.657亩,规划宗地106宗,“批新退旧”的农户43户,连片退出老宅基地42.86亩,为下一步规划新村打下了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上、下水以及道路、电网等基本生活设施进行建设与完善。保证百姓出行畅通,生活便利。荷花新村形成公共设施齐全,住宅横也成排,竖也成排,标高、建筑风格统一的典型白族民居新村。

二、农村出现“空心村”的原因

(一)、村庄规划严重滞后。随着村庄住房需求的增加,对村庄的整体规划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相关部门对规划的不重视导致规划严重滞后,住房建设的随意性随处可见。建房选址全是村民自己做主。

(二)、新房与旧址的并存现象,使建房占地持续增加,耕地面积逐渐减少,闲置浪费大量存在。村民住着新房,占着老房子,依然享有老房子和宅基地的所有权。

(三)、部分村民向城镇转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经济的发展不均衡,导致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的街头,也有不少常年居住在外,或打工或成为城镇中的一员。而农村的老宅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风吹雨淋、年久失修,残垣断壁,无人问津。但由于是私有产权,外人不便管理。

三、空心村整治措施

(一)、乡镇主导、村级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村组集体具体实施,是工作的实施主体。

(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科学性、前瞻性和合理性的要求,在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征求村组和群众的意愿,从土地利用的角度和村庄的整体规划为出发点,制定“空心村”的治理方案。方案的制定要有前瞻性、科学性,全面合理的将各类项目一次性的规划到位,方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与讨论。一旦确定实施,坚决执行。在此期间,不接受新宅基地的申请。先对老宅基地清理整治,建设基础设施,然后再有步骤有计划的实施。

(三)、部门联动,协调配合。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上级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为治理工作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做长足规划并提供便利,整合资金资源,为整治土地、建设道路和通讯、建设供水排水系统、垃圾处理等提供资金支持和组织指导。推进工作的实施和项目的完善。

(四)、依法依规、适当补偿。对“空心村”的整治,要做到有法可依。《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是开展整治工作的依据。新宅基地的审批前提是老宅基地的回收。杜绝超面积占用,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对于部分抗拒法规、新老宅基地同时占用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强制依法收回。关于回收的土地的补偿,可以参照当地的同时期重点工程的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有关房屋、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的补偿标准可参考净残值。对地上附着物的果树、林木等,村委会组织召集村民代表或者全体村民召开商讨会议,结合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标准,对所有村民都一视同仁,按照同一个标准依法执行。

(五)、民主决策、群众受益。“空心村”治理的主体是村民,治理后带来的成果也属于村民,因此,整个过程都要有村民的积极参与。包括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补偿标准的设定、补偿细则的制定、资产的评估、新宅基地的审批和老宅基地的收回、建设用地与资金的管理等。这些重要的环节因为村民的参与而变得民主,群策群力,更有利于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治理工作在村民的支持下,犹如多了一个推手,即便偶尔遇到一些阻力,也不会影响整体方案的推进进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只有切实的结合实际,才能制定出接地气的方案。

(六)、分类指导、一村一策。“空心村”整治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要认真分析当地“空心村”产生的原因,因地制宜寻找破解的方法,做到一村一策。治理过程是个逐步实施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切不可急于速战速决。同时要有宏观意识,整治工作开展的同时,也要对古村落和古建筑等实施有效的保护,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使传统的优秀村庄的风格风貌得以保存和传承。

(七)、以“试”促“治”、“两手抓”。“空心村”的整治工作可以先确定试点村,采取由点到面的逐渐推进的方式。通过对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对宅基地的情况进行彻查,对于违规建筑和宅基地批少建多的行为,要加强打击力度。对宅基地的申请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加强土地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建房宅基地批复、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审查制度,采取“空心村”整治与依法治理“两手抓”,规范农村建房行为。

结束语

“空心村”现象的存在,属于社会化的问题,积极合理的整治和解决,既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又能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国有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盘活农村闲置废弃老宅基地和空闲地,实现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节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鹤庆县草海镇母屯行政村村庄规划》 昆明理工大学城乡规划设计2012.04.

[2]《鹤庆县草海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草海镇人民政府 2012.03.20

[3]《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12.24

[4]《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11.07.01

[5]《关于开展“空心村”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大理州人民政府 大办发【2014】22号 2014.11.21.

[6]《鹤庆县“空心村”整治及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2015.03.19.

[7]《关于开展草海镇母屯村“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草海镇人民政府 草发【2015】41号

[8]《母屯村委会“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草海镇母屯村委会 2015.06.03

论文作者:杨松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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