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关于人口问题的大讨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年关论文,大讨论论文,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建国初期,由于缺少对新中国人口的准确统计数据,政府颁布了禁止人工流产和节育的规定。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和军事委员会卫生部在发布的《机关部队妇女干部打胎限制的办法》中,禁止人民进行非法绝育、人工流产和节育。1952年12月,卫生部制定的、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同意实施的《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对这一规定又做了进一步的确认。两《办法》还都就施行绝育、人工流产和节育药具的批准手术作了具体的严格规定:“凡私自实施绝育手术或人工流产手术者,以非法堕胎论罪,被手术者及实施手术者均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凡符合本办法所规定之情形,但手续上未经审核批准即予实施手术者,医师应给予行政处分。”[1](P59)这些规定,虽然着眼于母子健康,但是《办法》中那些苛刻规定,以及要用法律的力量惩罚违反者的表示,使广大健康的有节育要求的群众失去了节育的可能性。因而,《办法》在客观上起到了鼓励生育的作用。
1953年6月,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全国人口总数为5.82亿,人口出生率为37‰,死亡率为17‰。高达20‰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对国家领导人产生了震动。1953年9月,周恩来在一次报告中无不忧虑地指出:“我们大致算了一下,我国人口大概每年平均要增加1千万,那么10年就是1万万。这样一个增长率的供应问题,却是我们的一个大负担。”[2](P63)邓小平是最早一位支持群众进行节育的国家领导人。1953年8月,他就对卫生部采取反对节育的政策提出异议,对卫生部通知海关查禁避孕药具表示反对,并敦促抓紧下发《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1954年5月,他在时任全国民主妇联副主席邓颖超就一些机关干部要求节育问题的来信上作了批示:“我认为避孕是完全必要的和有益的”,并要求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1](P461)在邓小平批示的推动下,同年11月,卫生部发出的《关于改进避孕及人工流产问题的通报》规定“避孕节育一律不加限制”,“凡请求避孕者,医疗卫生机关应予以正确的节育指导”,“一切避孕用具和药品均可以在市场销售,不加限制”。[3](P108-109)鉴于社会上对节育问题议论较多,为了表明党中央的态度,1954年12月,刘少奇在主持召开的节育工作座谈会上明确宣布“现在我们要肯定一点,党是赞成节育的”;避孕药品与器具的供应,不要从商业问题上着眼,这是个人民需要、带政策性的问题。[4](P149)
在中央的催促下,1955年2月,卫生部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检讨了过去草率反对节育的态度,提出“对于人工流产、绝育与一般的节育应分别处理。节育应该一律不加限制,并应适当地加以提倡,给予指导。人工流产或绝育应加以限制。溺婴则应禁止。”[1](P2)同年3月,中央对报告作了批示:“节制生育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的问题。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国家、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益,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3](P115)翌年9月,周恩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重申了“提倡节制生育”的方针,并要求卫生部协同有关方面对节育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适当的宣传。[1](P11)同年公布的《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把计划生育的政策扩展到广大农村,“除了少数民族的地区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5]1957年2月,刘少奇、邓小平分别发表关于节育人口问题的谈话。刘少奇说:“避孕问题,我们要无所顾虑地搞。”邓小平说:“节育问题,不是个小问题,这涉及我国人民长远生活的改善问题。现在我国每年净增人口1500万,长期下去,就没有办法改善生活了。”并要求相关部门行动起来,想尽一切办法实行节育。[6](P13)同一时期,毛泽东也强调“要提倡生育,要有计划地节育”,更进一步强化了节制生育的社会舆论环境。
在此背景下,1957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给国务院《关于职工施行人工流产或结扎输卵管、输精管须要休息期间的工资和所需的手术医药费是否从劳动保险金给予照顾的指示》中,提议因节育施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的职工按劳保条例给予经济照顾。国务院同年10月12日发出的《关于职工绝育、因病施行人工流产的医药费和休息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予以了确认。[1](P60)这说明节制生育的人口政策在这一时期大方向已经确定。
二
在毛泽东提出的“双百”方针的鼓励下,一批著名的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医学家和民主党派人士在全国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及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发表了一系列关于要重视人口问题,控制人口增长、实行计划生育的发言,随后这些发言又陆续刊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等重要报刊上。《文汇报》编辑部于1957年3月30日还专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我国今天人口是过剩了、宣传节制生育是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相抵触、是否违反我们的传统习惯、对马尔萨斯‘人口论’究竟应该怎样估价、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途径是什么”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在座谈发言中,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胡焕庸认为我国人口增加率超过各国,只有减少出生才能有计划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海第一医学院教授许世谨认为人口增加过速会拖迟经济发展;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李穆生认为人口增长与生产发展不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需要节制生育。
在“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从家庭幸福、母亲和儿童健康的角度提出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王历耕等人认为:“有一些青年同志不考虑自己的身体、工作、学习及经济方面的可能情况而有急于早婚的倾向;已婚的夫妇,由于生育没有节制、没有计划,有的连续生育,子女众多,这是不好的。这不但给母亲婴儿产生健康上的问题,也引起了家庭生活上、子女教育上以至父母的工作学习上一系列的困难。因此,从家庭幸福、母亲和儿童的健康来看,提倡在合理的年龄结婚和实行计划生育都是很必要的。”[7]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生物学部委员钟惠澜认为,早婚无论从生理方面、临床方面、事业前途方面或后一代的健康福利方面都是有害的,结婚年龄应以25岁至30岁左右为宜。[8]全国人大常委、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林巧稚等人在会上说:避孕是实现计划生育一项重要而具体的措施,避孕不仅不会影响夫妇或母子的健康,而且是有益于母子健康的;生育的间隔适当,母亲的身体健康是使胎婴儿正常发育成长的重要条件。[9]
有委员和代表从计划生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角度提出了要控制人口,实行有节制生育的主张。全国政协委员邓季惺提出了控制人口的四点建议:(一)建议明年普选时再作一次普查,订正人口数字,找出五年来人口变化的规律,作为今后确定人口政策和执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可靠依据;(二)健全户籍管理制度,掌握人口数字和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统计,提供国民经济计划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口问题研究机构等有关方面参考;(三)提倡晚婚,反对早婚,适当提高结婚最低年龄;(四)放宽施行绝育手术的条件。[10]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全慰天认为:人口问题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有密切联系,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因素之一的人口,应当包含在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中,人口与劳动力数量计划有联系,劳动力数量计划又与生产计划有联系,因此要搞好这中间的比例关系。[11]中央劳动干部学校教授陈达认为:生育节制可以维护父母与儿女的健康,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生育节制实行后,人口仍然是有增加的,但其增加的速度是按照计划而迟缓地进行的。晚婚对于降低人口出生率有着重大的关系,因此,应该在全国建立起婚姻登记制度,特别是乡村,要广泛地并连续地搜集关于结婚年龄的事实,在现在结婚年龄的基础上逐步提高。[12]
在这场关于人口问题大讨论中,有学者就我国业已存在的人口问题进行了具体探讨。南京大学教授陈长蘅对过渡时期的中国人口问题作了论述。他分析了控制人口增加和加速国家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认为我国在过渡时期20‰的人口增加率会影响到国家工业化和农业现代的速度,由此国家提倡迟婚节育是非常必要的。[13]中央财经学院教授赵承信论述了过渡时期人口再生产和国民经济再生产相适应的问题,认为人口的迅速增加,特别是新生婴儿的迅速增加,首先就意味着对消费基金增加的要求,其结果或则削减基金积累速度,或则缩减平均每人分得的消费资料的增长速度。但无论削减基金积累速度或是减慢提高人民生活速度,均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相矛盾。[14]南京大学教授孙本文根据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以及人口与生活资料、就业之间的关系,首先提出“八亿人口是我国最适宜的人口数量”这一关于中国人口最适宜的人口数量的观点。[15]
1957年6月,著名财政经济学家、人口学家马寅初在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做了《新人口论》的书面发言。7月5日,该发言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马寅初及他的发言将关于人口问题的讨论推向最高峰。在《新人口论》中,马寅初以1953年人口普查和深入调查得到的第一手材料为依据,分析了人口迅速增长同生产设备、工业原料、资金积累、就业压力、教育事业、科学技术、粮食增产、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之间的矛盾,提出了人口增长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并在量上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从而明确提出了要积极发展生产,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观点:(一)实行定期的人口普查,建立人口动态统计,以便为制订正确的人口政策和经济政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二)实行计划生育;(三)加强控制人口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四)提倡晚婚晚育;(五)运用经济手段推行计划生育;(六)运用行政手段控制人口;(七)运用避孕的办法,达到降低人口出生率的目的。他认为控制人口最好的办法是实行计划生育,最重要的是要普遍宣传避孕,切忌人工流产。[16](P2-22)
三
这场关于人口问题的大讨论,理论界就中国人口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并在重要理论问题上基本上达成一致意见。(一)关于中国人口数量和人口自然增长率问题。理论界认为在经济还很落后,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将近6亿人口和超过20‰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给社会主义工业化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都带来了困难。因此,要尽可能地控制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口政策,以达到降低人口出生率,逐渐达到控制人口总量的目的。(二)关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否存在着人口过剩的问题。理论界认为随着人口的增多,数十午后中国人口将达到数十亿;由于人多地少,恐怕吃饭都成问题。因此,即使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不注意节制人口,也可能会出现人口问题。(三)关于中国人口的适量问题。理论界提出了中国人口最适宜的人口数量,这从反面表示了对中国过高人口自然增长率的担忧。(四)关于中国人口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关系问题。理论界认为中国人口问题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有密切联系,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因素之一的人口,应当包含在统一的国民经济之中,人口与国民经济计划和各方面,都要求有适当的比例关系;社会主义经济规律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因此,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相适应,要求人口有计划地发展。最后结论是,中国必须实行节育,降低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以控制人口总量。
虽然理论界普遍认为避孕是实现计划生育的一项重要而具体的措施,但在节制生育的具体措施上,对通过人工流产和绝育手术以降低人口增长率,却有不少专家学者持有异议。1957年5月15日卫生部发出修改人工流产及绝育手术的通知,决定放宽对人工流产和绝育手术的限制条件。在5月24、25日中国科学院第二次学部大会生物学部召开的分组会议上,就有许多医学专家对这个通知提出了反对意见。中国协和医学院妇产科主任林巧稚说,人工流产是不科学的,人工流产也不能解决人口增长过多的问题。她认为,“解决人口增加过多的问题的办法,是提倡避孕,而不是人工流产。”北京儿童医院院长诸福棠说,人工流产不是预防生育的办法,不能解决人口增长过多的问题,而且发生事故的百分率相当多。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学院研究员胡经甫说:“这个决定是卫生部的领导人不尊重和不信任科学家的意见的表现。”[17]5月29日,中华医学会写信给卫生部,反对放宽对人工流产的限制,信中说:中华医学院节育技术指导委员会召集专家进行了详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卫生部关于人工流产的指示从医学观点来说,是不妥当的,并要求卫生部重新考虑。[18]
这场关于人口问题的大讨论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第一,通过对关于中国人口问题的大讨论,正本清源,明辨是非,将中国人口政策引入正确的方向,从而奠定了当代中国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基调,确定了当代中国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发展方向。中国传统的多子多福生育价值观念随着传统文化的演衍,一代代承接下来,具有很强的惯性作用力。一方面,“多子多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生育价值观成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历来恪守的道德规范,并随着传统文化的承接潜移默化到具有民族共性的深层文化心理结构中,积淀为中华民族基本的心理定势,在中华民族的人口生育行为中有着重要的影响。这种极具韧性的生育文化在华夏民族整部文明史中始终是塑造中国人口增长机制的催化剂,至今仍在相当一部分贫穷、落后以及相当的农村地区得以维系继承。另一方面,即使到了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传统农耕方式仍属粗放型耕作方式,农业产量的增加除了倚重自然条件外,还有赖于劳动力不断的追加投入。从而形成了人们的普婚、早婚、早育、多育的生育观念和社会习俗。在这种氛围下,要推行节制生育的人口政策,如果不事先营造一种浓郁的理论气氛,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通过此期关于人口问题的大讨论,使人们认识到人口增加太多太快,对国家、对家庭、对个人都不利,要反对早婚,赞成迟婚,实行有计划地节制生育。因此,通过这场关于人口问题的大讨论奠定了当代中国计划生育的基调,确定了当代中国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发展方向。
第二,通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对中国人口问题进行讨论这个中间环节,使政府高层关于人口政策的意向和群众性的计划生育活动联系起来,从而使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酝酿和实施有了坚实的群众性基础。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以后,面对庞大的人口基数和很高的人口增长率,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要提倡节育,要有计划地生育。建国初期,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有着非常高的个人威望,他们在国家重大决策中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该时期包括人口政策在内的国家重大决策大多是领导者个人意志的体现,没有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因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随意性大,缺乏连贯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在当时全国性计划生育机构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在当时非常落后的通讯传播工具的条件下,党和政府对要实施节制生育的指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局限于政府上层范围内。因此,通过这场人口问题大讨论,相当多的专家、学者在报刊上发表了为数众多的讨论性文章,这些关于人口问题的讨论不可避免地要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从而使国家关于人口政策的意向和群众性的计划生育活动联系起来,使节制生育人口政策取得了实际成效。据统计,自1954年开展节制生育宣传工作以来,全国印刷了500万册宣传指导避孕的书籍,3000多套避孕挂图和展览图片,700多套避孕幻灯片。1956年与1954年相比,男性计生药具增长90倍,女性计生药具增长43倍;供应给群众使用的避孕用品已由4种增加到7种。[19]1956年男性计生药具销量比1955年增加25%,女性计生药具增加100%。[7](P13)群众性计划生育活动开展起来以后,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酝酿和实施有了广泛性的群众性基础。
第三,此时期关于人口问题的大讨论,理论界对涉及人口问题的诸多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积淀了关于人口问题丰厚的理论底蕴,为现行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酝酿和实施以及新世纪以后人口理论的复苏奠定了基础。在中国这样一种崇尚早生、多生、生男的生育文化氛围中,政府要推行计划生育的人口政策,面临的困难是非常巨大的。复杂、顽固的社会历史习性以及传统观念,政府只能通过做长期、艰苦的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自愿的基础上,推广节育措施。也只有这样,制定出来的人口政策才可能最大限度地被广大人民群众认可,从而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否则不顾具体情况,而一味地强行推行计划生育的人口政策,那么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就可想而知。因此,从历史发展的大视野来看,正是这场关于人口问题的大讨论营造了推广节育观念、提倡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以后开展大规模的、带有指令性色彩的计划生育工作准备了舆论条件。同时,它也为20世纪60年代节制生育人口政策、70年代晚稀少生育人口政策、80和90年代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酝酿和实施作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