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屋征收事关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文章主要列举现阶段房屋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探索房屋征收问题存在的原因,阐明房屋征收部门要积极运用好政策,对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探寻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和应对。
关键词:房屋征收;问题;对策
应当看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因城市房屋拆迁引发的矛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个别地方拆迁过程中随意性较大,部分开发商片面追求利润,致使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以至于部分被拆迁人采取偏激方式对抗拆迁,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在此情形下,2011年1月,国务院颁布施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是,也要看到,条例在具体的施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制约房屋征收的因素
1.补偿标准与房产行情存有差距 被征收人之所以意见大,主要在于房屋补偿标准与房产行情存在差距,房地产行情好,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要求较高,但政府只参照省市文件制定标准,由此产生一些过激行为。
2.评估机构缺少权威 基层政府为促进征收工作,只是单纯走程序,不讲科学民主,对房产评估机构不加选择聘任,被征收户房屋评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难以让被征收人接受。
3.执法观念不足 征收基础工作多由政府工作小组进行宣讲,征收工作难以为继时出动警察、城管,征收过程中征收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文明执法、理性执法观念不足。
4.司法强拆形式化 需要指出的是,在法院依法做出判决以前,任何人不得实施强拆。但是现行生效的条例并未规定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有的地方只要政府一提出申请,法院就强拆,被征收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司法强拆往往流于形式。
二、征收问题存在原因探析
1.群众观念不强,方案不科学群众面对补偿方案要比照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政府各项补偿应基于群众所关心的,如果不能跟上社会消费水平,从单纯的市场经济角度考虑,难以获得被征收人的支持。
2.评估机构权威不高,监督缺失 政府作为征收方是委托评估合同中事实上的委托人,是房屋评估中介机构工作报酬的直接支付者;同时,政府又是房屋评估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者,法律上严格要求房屋评估机构中立,而事实上,房屋评估机构往往在具有争议的问题上作出有利于征收方的选择。
3.不能依法行政 不少地方政府在用地手续不全、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下,急于征收用地,片面地依靠房地产项目提升地方经济指标,显示政绩,缺少对社会公益全局考虑,不对群众失地后的生活给予谋划,一意孤行,不能依法行政,最终给地方社会事业整体发展带来危害。
4.人性化执法缺失 城市化进程伴随着拆迁,如果拆迁依靠强行实施,无助于城市发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然而事实是,一些地方领导人缺失的是人性化执法理念,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遇到钉子户,行政强拆。
三、科学做好城市房屋征收
1.征收政策要科学 房屋征收部门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对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等重大问题进行规定并严格执行。同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避免因政策变动频繁而给群众造成心理落差,为征收工作打好基础。
2.宣传到家、到位 需要指出的是,矛盾纠纷是因群众没有完全了解甚至是误解了政府的拆迁政策而引起,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非常重要。房屋征收部门要认真思考研究,创新思维方式,把宣传、解释工作作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重要环节作好。
3.加强调解和协调房屋拆迁的复杂性应尽可能地通过调解或协调方式解决纠纷,平息矛盾;通过协调方式尽量将纠纷解决。这样和谐了政府和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城市发展,社会稳定。
4.做好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前应对土地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是否对相关利益群体造成不良影响而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等社会稳定风险;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是否有相应有效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能否将风险控制在预测范围内等。
5.推行模拟征收 原有的拆迁都是先发公告,后做拆迁户思想工作,最后签订拆迁协议,最的弊端在于所有矛盾纠纷都暴露在拆迁公告之后,政府的单方意愿往往不被群众理解和接受。如果政府和被征收户就征收中各种问题先行磋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征收之前,等到大多数被征收人都满意了,最后由主管部门才正式发出征收公告。
6.合理补偿标准采取市场化的评估办法,使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与市场交易价格接轨,这种市场+保障的补偿办法,就是市场化评估加上政策保障托底,在地段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给房屋定价。
7.做好司法救济工作 征收中当事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征收纠纷,通过引入司法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维护被征收人利益。政府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安排入住政府提供的廉价房屋、以低价授予福利房或者分期贷款的各种方式,以此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继而保证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
8.完善征收法律法规 政府在房屋征收工作这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听证会制度。听证会要规范、有完善的机制,人员数量、结构以及程序符合规定。
房屋征收事关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房屋征收部门要积极协助政府正视房屋征收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房屋征收问题存在的原因,要积极运用好政策,探寻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和应对,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薛刚凌,主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理解与运用〔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
[2]罗丹.我国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问题研究[D].武汉工程大学,2012.
[3]苏丽君.城市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2012.
论文作者:单长村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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