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士大夫政治实践的宋代经学-范纯仁《尚书解》解读论文

作为士大夫政治实践的宋代经学
——范纯仁《尚书解》解读

刘力耘

摘 要 :王安石变法初期,范纯仁作《尚书解》进献宋神宗。《尚书解》既是阐释儒家经典的经学著作,其创作、进献也是士大夫政治实践的常规性举措——谏君。范纯仁通过选取《尚书》经文,对所选经文作有选择性的解释,以及沿袭、改造和舍弃汉唐注疏等目的鲜明的方式创作出《尚书解》,严格针对他所认为的时政弊病,以经典和圣人的名义劝谏神宗兼听并取、慎于改作、简易施政,罢免新法大臣,停止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变法,实践圣人知人、安民之道。《尚书解》有着具体的政治语境和行动指向,表明经学与士大夫日常政治实践密切相关。研究《尚书解》有助于呈现儒学在传统中国政治实践中的展开方式,并丰富儒学作为一种践履之学的内涵。

关键词 :范纯仁;《尚书解》;宋神宗;王安石变法;经学

“经学”最直接的含义,指对特定的数部儒家典籍的训解和阐释。然而,儒家经典在传统中国政治生活和社会思想中特殊的地位与角色,使得学者们在解经时往往带有时代关怀,在经解中投射进理想的政治图景和政治实践指向。以往学者研究经学与政治的关系,侧重从经学著作中直接归纳政治思想,或考究经学与宏观政治思潮、微观政治制度的关系,经学与士大夫日常政治活动之间的互动,作为一种隐晦而常态化的现象,却较少受到重视。本文试图从范纯仁及其《尚书解》出发,揭示经学作为政治实践的面向。

范纯仁(1027-1101),字尧夫,范仲淹之子,治平四年(1067)宋神宗即位后任同知谏院;熙宁二年(1069)八月,因反对新法、攻击王安石等罢同知谏院,出知河中府[注] 李之仪:《范忠宣公行状》,范纯仁:《范忠宣公文集》卷十八,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15册,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第509页。陈均编,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十八,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420页。 。《尚书解》是范纯仁在此期间,创作并进献神宗的《尚书》选讲著作。文本主体由选自《尚书》的30节经文,以及对所选经文有选择性的解说构成,内容紧扣范纯仁对神宗、熙宁新法和新法大臣的批评[注] 以下《尚书解》引文均出自《范忠宣公文集》卷九,第435-442页。参校四库全书本《范忠宣集》。 。该作未见于宋代目录著作,至朱彝尊《经义考》始列入《书》类。学界对其关注很少,研究并不充分[注] 刘起认为范纯仁作《尚书解》为反对新法、反对王安石《书义》,见刘起:《尚书学史》,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24-225页。蔡根祥只是笼统地说《尚书解》“每条均对当时王氏新政及神宗之失而发”,未言是针对什么样的“王氏新政及神宗之失”(蔡根祥:《宋代尚书学案》(上),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06年,第163-168页)。何铭鸿《范纯仁及其〈尚书解〉考略》主要论证了《尚书解》具有经筵讲义的性质,见傅永聚等主编:《第三届国际〈尚书〉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线装书局,2015年,第131-154页。 。

抽离地看,《尚书解》只是陈述常见的君主修身、治国原则,并无新意。但若将其还置于历史语境,即范纯仁的政见表达、神宗朝初年的政治情势和士大夫舆论环境中解读,文字背后鲜明而具体的对话对象和行动指向便会浮现出来。研究《尚书解》有助于全面把握范纯仁的政治思想[注] 以往学界有关范纯仁的研究,大多侧重他在哲宗元祐更化时期的主张和作为,较少关注他在熙宁初年反变法的言论和思想,更少涉及《尚书解》。如丁建军、胡坤:《简论范纯仁在神宗、哲宗两朝的政治活动》,刘道兴等编:《范仲淹文化研究》,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年;贾道民:《名臣之后——范纯仁研究》,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张念一:《北宋宰相范纯仁政治思想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顾宏义:《范纯仁论朋党——兼析元祐年间“调停”说的起因与影响》,《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管窥反变法者对熙宁新政的学理批评。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一个士大夫以“经”行“政”的鲜活案例,使我们能够观察经学作为士大夫日常政治实践的面向,从而丰富关于儒学作为一种践履之学的认识。

青花,釉下彩,是用氧化钴做呈色剂并在坯体上绘画,罩釉后经1300度左右高温烧成,呈现白底青花的效果。青花瓷最早出现在唐代,但制作粗糙数量较少,直到元代青花瓷才成批出现,其主要原因则是因为蒙古人崇白尚蓝。本文中提到的传统青花在时间的概念上主要是指新中国以前。但仅以此判断在学术上并不严谨,在这个时间之后也有许多仿古青花瓷出现,而仿古青花瓷的目的就是为了复刻出传统的青花瓷,因此这种装饰形态的青花瓷依旧被称之为传统青花瓷。

一、《尚书解》的进献背景

《国史·范纯仁传》言:

神宗励精求治,任用王安石,事多所更。某(纯仁)言:“骤更法度,人心不宁。《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愿陛下图不见之怨。”上问:“何谓不见之怨?”某(纯仁)曰:“古人所谓‘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者是也。”上善之,令条故事可为戒者以闻。某(纯仁)作《尚书解》以进。[注] 范纯仁:《范忠宣公文集》卷十八《忠宣公国史本传》,第505页。

可见《尚书解》产生于反变法的语境中,其写作、进献当在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制置三司条例司成立、议行新法[注] 陈均编,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十八,第415页。 ,至同年八月范纯仁出知河中府期间。面对神宗“条故事可为戒者以闻”的要求,范纯仁为何偏偏选中《尚书》?这应与神宗经筵的具体情形、当时人对《尚书》角色的认知有关。

面对神宗的有为,一批臣僚表示反对。韩维劝其“天下大事不可猝为”[注]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治平四年二月乙酉”条,第5077页。 。富弼因神宗“锐于有为”,戒其“二十年未可言用兵”[注] 佚名撰,汪圣铎点校:《宋史全文》卷十一,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638页。 。熙宁二年,范纯仁上《论求治不可太急》言:

范纯仁选择《尚书》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宋人的《尚书》观。治平元年(1064),司马光建议英宗经筵中《论语》讲完,当继讲《尚书》:

臣伏睹经筵讲说《论语》将毕。窃以《尚书》者,二帝三王嘉言要道,尽在其中,为政之成规,稽古之先务也。陛下新承大统,留意万机,欲求楷模,莫盛于此。[注] 司马光著,李文泽等点校:《司马光集》卷三十一《乞讲尚书札子》,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742页。

但其解说却只是针对“视远惟明”之下的经文,并没有涉及“无时豫怠,奉先思孝,接下思恭”一句。范纯仁不选取、不解说内容为劝君主不可懈怠的经文,有意避开君主应当勤奋的话题,是因为在他看来神宗的问题恰恰在于太勤奋[注] 同理,英宗和仁宗的曹皇后关系紧张,而神宗却非常孝顺曹皇后。参见陈均编,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元丰二年十月“太皇太后曹氏崩”下,第492页。故范纯仁也未解说经文“奉先思孝”。 。

例如,哲宗经筵也是先讲《论语》,次讲《尚书》。此外,元祐二年(1087),吕公著还节取一百段《尚书》《论语》和《孝经》经文,作为哲宗“每日书写看览”的内容[注]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元祐二年九月庚午”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9872页。 。当时哲宗才十周岁[注] 哲宗生于熙宁九年(1076)十二月七日。脱脱等撰:《宋史》卷十七《哲宗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317页。 。《论语》和《孝经》内容较简单,带有启蒙教育的性质。而《尚书》向来以佶屈聱牙著称,却在经筵进讲次序中居于第二,并成为年幼的皇帝每日温习的内容。事实上,讲读顺序、次数都表明,相比其他经典,《尚书》在两宋经筵(或东宫讲堂)中倍受重视,在宋代帝王之学中具有突出地位。

《尚书》不仅是君主轨范,还因载有上古贤臣劝诫、辅佐君主的言行,而成为臣诫君的典范。淳化五年(994),宋太宗令孙奭讲《尚书·说命》。当讲到傅说戒殷高宗(商王武丁)“事不师古,以克永世,匪说攸闻”时:

上曰:“诚哉,是言也。”上意欲切励辅臣,因叹曰:“天以良弼赉商,朕独不得耶?”遂饮从官酒,别赐奭束帛。[注]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六“淳化五年十一月丙寅”条,第801页。

可见太宗意欲以傅说戒殷高宗的例子激励臣下,希望他们能效法傅说,积极地劝诫、辅助君主。

君主之轨范、臣谏君之楷模,这两种对《尚书》在政治生活中的定位,也反映在范纯仁赋予《尚书解》的功能中。一方面,他说:

天下之广,万务之众,不可率己意而治之。必当稽先王之成法,莫大于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25)[注] 编号为作者所加,依照范纯仁所选释的30节经文依次标记。

即君主应当学习尧舜等圣人之道。而他自认为所选《尚书》经文“皆尧、舜、禹、汤、文、武之事也,治天下无以易此”,希望神宗“深究而行之”[注] 范纯仁:《范忠宣公文集》卷十八《忠宣公国史本传》,第509页。 ,以上古圣王为楷模,“则益远益大将可以比隆虞、夏、商、周之盛矣”[注] 范纯仁:《范忠宣公文集》卷九《尚书解》,第442页。 。

另一方面,他在《尚书解》篇首说:

君臣之际,莫盛于尧舜三代,故取《尚书》自古君臣相饬戒之言关于道者。

并在解说经文时也提到:

可见古之君臣相戒深切,而益能尽言,舜能善听也。(3)

傅说陈此言,高宗信而服行之,犹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可见贤臣戒君之深切也。(24)

所谓“君臣相戒”主要是臣戒君。范纯仁选取《尚书》中臣戒君的经文,不只为告诉神宗要以上古贤臣劝诫君主时所讲的道理为准则,还暗示自己对神宗的进谏行为是遵从古老的典范,而神宗也应像上古圣王虚心接受臣下的劝诫一样,接受他的谏言[注] 从《尚书解》中范纯仁选取的经文也可以看出他侧重于选择臣下劝诫君主的内容。30节经文中属于臣戒君的有:禹戒舜(2、9)、益戒舜(3)、益劝禹(5)、皋陶戒舜(6、7、8、11)、仲虺戒汤(13、14)、伊尹训太甲(16、17、18、19、20、21、22)、傅说戒高宗(24、25)、箕子戒武王(26)、召公训成王(27)、周公戒成王(28)。 。不过,《尚书》虽是君主轨范,但文本包罗的原则范围广、内容多,且经文的含义并非不解自明。如何解释经文,意味着上古圣王贤君具备何种德性、如何治国理政,意味着后世君主应当怎么做。那么,范纯仁是如何创作《尚书解》,使之更具现实针对性的?他基于何种政治现状,向神宗提出哪些建议?

二、《尚书解》的现实政治指向

宋神宗即位后不久便表现出积极有为的意向。内政方面,他改革馆职考试法,裁减荫补名额,诏官员讨论差役法,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已有除旧布新之举。对外关系方面,他秘密支持种谔等偷袭西夏,占领绥州城[注] 陈均编,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十七、卷十八,第398-413页。变法之前神宗的政治抱负和有为举措,可参考崔英超:《熙丰变法的酝酿——谈宋神宗变法思想的形成》,《甘肃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朱义群:《宋神宗即位初期政治研究(1067-1070)》,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 。熙宁二年二月,神宗任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成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正式拉开变法的序幕。

神宗经筵原本在讲《礼记》,熙宁元年(1068)十月,因王安石的建议改讲《尚书》[注] 范祖禹撰,陈晔校释:《帝学校释》卷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47-148页。 。又《书义序》言:“熙宁二年,臣某以《尚书》入侍,遂与政。”[注]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八十四,《四部丛刊初编》集部155,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第413页。 故从熙宁元年十月始,至熙宁二年二月任参政止,王安石参与了经筵的《尚书》讲授。范纯仁选择《尚书》或许有与王安石对抗的意味。不过,王安石父子讲《尚书》的内容,即《三经义》之一的《书义》颁布于熙宁八年(1075)[注] 陈均编,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第478页。 ,范纯仁作《尚书解》时还不及看到《书义》。而《尚书解》的解经形式均为正面、直接的阐释,从不引用他说,也没有反驳与商榷的内容。故《尚书解》当并非针对王安石的具体经解而发。

此外,在找矿对象上片面地追求所谓找“大矿、超大型矿床”的提法和做法违背了矿床的一般发现规律,也干扰了找矿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样的做法和提法则违背了矿床的一般发现规律。

臣伏见陛下即位以来,切于求治,思欲革去旧弊,速致太平。此固圣明之君盛德之举也。然而道远者,理当驯致;事大者,不可速成。人才不可以急求,积弊不可以顿革……人急求则才佞进而巧伪生,弊顿革则人情扰而怨愤作。

是皆圣人之治,以无为而成也。

(圣人之心)不作偏党好恶而邪正自辨、万事无惑也。故水止则方能鉴物,心清则可以理事。

自古人君有以才略自任果于兴作,欲其事功速就,必为憸佞所乘。迎合之人则以才能被宠,忠直之论皆以沮排见疑……自然善恶无辨,赏罚不明,人情怨怒而不知,祸乱已成而莫见,以至国家颠危者多矣。此果于兴作之害也。

(陛下)不须急务于近效,乃杂五霸之为……伏望陛下清心简事,尊德委贤,以知人安民为大方,以富国强兵为末务。[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论求治不可太急》,《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04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44-745页。

他认为神宗的问题在于“以才略自任、果于兴作”,急切地寻求人才,想要迅速去除政治上积累的弊病,导致善恶不辨、赏罚不公,众人怨怒。他还暗示神宗不能像圣人一样无为而治、没有好恶偏私;批评他只知追求眼前的功绩,杂用“五霸”的治国方式,以富国强兵为首要目的。该文基本涵盖了范纯仁知谏院期间对神宗的所有批评,《尚书解》则是这些批评所对应的、范纯仁眼中神宗的应然行为。

(一)“以才略自任”与“舍己从人”

范纯仁在《论求治不可太急》中隐晦地批评神宗“以才略自任”,即自信于自己的才能和谋略而无法虚心听取众臣的意见。在他看来,这可谓神宗最根源的问题。故而《尚书解》反复陈述君主应当虚心、集“群臣之善”,而非凭借一己之才智和意愿治国理政。范纯仁选取伊尹训太甲之言“君罔以辩言乱旧政”解说道:

君好以辩言拒臣下,则臣下之情不能尽,臣下之情不尽,则政斯乱矣。(20)

解说添加了经文原本没有的“拒臣下”,改变了君主“辩言”的对象,并且有意忽略经文“旧政”的“旧”字,旨在说明君主充分了解臣下的意见是从谏的基础。范纯仁强调:君主如能汲取群臣的善言、智慧,就能不断完善德性、避免犯错,即“闻善不懈,则德日新”(14),“能从谏,则群臣之善皆归于君”(23),“合取众智而过不在己”(14),“用众舍己则君上无过”(2);相反,君主如果自大自满,不能听取众人正确的意见,就会因无法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导致政权覆灭,即“谓人莫己若,则人之善言皆不可入”,“则过失虽多而不闻”,“如此者,不亡何待?”(14)

范纯仁认为圣王都是不自任的。他选取《大禹谟》分析说禹听从益的建议退兵修文教,最终使有苗臣服,表明圣王“能取善,而不以己智自任”(5);又选取《尧典》解释说尧因四岳的举荐命鲧治水,表明“圣人不以己之智识出伦过人而违众独用”(1)。他看上去像是在劝谏神宗,君主不仅要像禹一样“舍己之非,从人之是”,还要效法尧“屈己之是,从人之非”[注] 两语均出自孔疏,见阮元校刻:《阮刻尚书注疏》卷四、卷二,第206、108页。 。后者似有违常理。

据《尧典》,帝尧时有大洪水,辅臣推荐鲧治水。尧开始不同意,认为鲧“方命圮族”,但众臣坚持鲧堪用,尧采纳了辅臣的意见,九年后鲧治水无功。这颇令人费解:

对范纯仁来说,熙宁二年的政局与英宗朝濮议类似。濮议中,范纯仁抨击韩琦等宰执“杜塞言者之口”,要求英宗在“宗庙重事,议论未同”时,让更多的臣僚参与讨论,并“采择公议而行”[注] 范纯仁:《奏论濮王称亲未当》、《奏濮安懿王称号乞依两制所议第二状》、《论皇太后追尊濮王诏令》,《范忠宣奏议》卷上,第739-740,738-739,742-743页。 。熙宁二年仍然是“二三执政不能以道事君”,甚至“深嫉异同之论,急绳违忤之人”,比濮议时有过之而无不及[注] 熙宁二年八月,范纯仁在《论刘琦等不当责降》中说:“先皇帝容纳直言,未尝变色。是时,吕诲等与臣为御史,亦尝擅纳告身,皆蒙慰谕封回。自是诲等力求外补,此陛下之所亲见,固为万世之光。”(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第758页) 。因此,他在《尚书解》中提出:

尧举鲧,于《书》详矣。尧知其不可,然且试之邪?抑不知之也?不知,非所以为圣也;知其不可,然且试之,则九载之民,其为病也亦久矣。[注]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策问》,第91页。

政策六:6月26日,农业农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公布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指出未来3-5年,要重点培育一批全国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范围广、国际竞争力强、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级农业品牌,打造300个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0个国家级农业企业品牌、1000个农产品品牌。

圣人既不应该知人不明,也不可能不体恤百姓之苦,因而尧为何任用鲧治水就成为“诸儒之所同惑”,曾在范纯仁生活的北宋中后期引起过广泛的讨论[注] 徐经孙曾在理宗朝经筵进讲时讲到尧任用鲧一事,是“诸儒之所同惑”,见徐经孙:《矩山存稿》卷二《讲章·九月十三日进讲》,《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1册,第24页。北宋中后期的司马光、王安石、苏辙、蔡襄等,都作过有关于此的策问题目,可见是当时的热点话题。 。

关于尧任用鲧的原因,孔传认为“性”与“能”,即人的德性和才能可能不一致。鲧虽然德性恶劣,但或许会有治水的才能。再加上众人推荐,尧便任命鲧治水。孔疏沿用马融、李颙之说,认为尧知道洪水是“人力所不能治”,但考虑到百姓苦于洪水、众臣无知人之明,他们都希望鲧来治水,所以尧不得不“屈己之是,从人之非”,满足众人的要求[注] 阮元校刻:《阮刻尚书注疏》卷二,第101-102页。 。

传、疏包含了多个层次的含义,宋人往往选择其中一种来解释尧的行为。虽然每种解释都有可被质疑之处,却隐含着解释者想要强调的特定含义。如苏轼抓住孔传区分性与能的部分,说尧任用鲧的心态是“可以治水则已,无求其他”[注] 苏轼《书传》:“时未有贤于鲧者,故岳曰举而试之。可以治水则已,无求其他。”苏轼著,夏保国校点:《书传》卷一,《儒藏》精华编第13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54页。 。他在贬斥吕惠卿的制词中将神宗任用吕惠卿比作尧试用鲧,即与此种解释相应[注] 陈均编,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二,元祐元年六月“窜吕惠卿”条,第537页。制词作于元祐元年(1086)。一般认为,《书传》为苏轼于哲宗绍圣四年(1097)贬居海南后所作。参见舒大刚:《苏轼〈东坡书传〉述略》,《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刘威:《〈东坡书传〉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 。又如皇祐二年(1050)十一月,杨安国为反对“回河”便发挥孔疏中洪水为“人力所不能治”的含义,对仁宗说“鲧功不成者,灾未息也。禹能治水者,灾欲尽也”[注]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九“皇祐二年十一月丁酉”,第4064页。 。

以尧之大圣,知鲧之大恶,其知之也足以自信不疑矣,何牵于群臣也?必曰:“吾唯群臣之听不自任也。”圣人之心急于救民,其趣舍顾是否何如,岂固然邪?必以为后世法,得无明哲之主牵制以召败者邪?[注]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策问》,第91页。

相比之下,神宗朝士大夫开始突出孔疏中尧“屈己从人”的说法。他们强调尧任用鲧是圣人不自用的品德与政治原则的体现。神宗即位初,侍御史知杂事刘述有《上神宗五事》,言尧任用鲧的原因是:

尧之心以谓知其圮族者,独予一人而已,而群臣以为能者且众,而弗成之绩,又未暴于当世,是以不敢断于己而从众也。且人君自用,不足以为世法。此尧、舜之用心,后世之所宜行者也。

孔疏虽然说尧任用鲧是“屈己从人”,但前提是尧知道当时的洪水是“人力所不能治”的。也就是说,并非因尧听从众臣而导致洪水肆虐、百姓困苦。刘述提出尧不自信于自己的判断才听从众臣,这表明他并不否认尧的目标是治水成功。范纯仁则不同:

人君必操独断之权,使威福一出于己,臣下不得而与之,然后人君之道尊。

对此,刘述反驳说君主无法凭借一己的聪明,独断“万几之丛脞,臣庶之夥繁”,而应该“谋之于众而断之以己”。如果“弗询于下而独出于上”,就是“自用”。他认为尧任用鲧意欲以身作则,告诫后世帝王不可自用[注] 赵汝愚编,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校点整理:《宋朝诸臣奏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9页。刘述上奏当在治平四年十一月,很可能是针对这年十月神宗秘密支持种谔攻打西夏而发。这次军事行动,朝中与边路众臣事先并不知情,因此他劝诫神宗要“谋之于众”。 。

即当尧与群臣的意见不同时,尧不敢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故充分倾听、考虑众臣的主张后,采用了大家的意见。也就是说,尧并不自信于自己不同于众人的判断。而刘述认为这种不自信正是圣王的优秀品质,是神宗应当具备的。他这么说缘于得知有“辅道之臣”告诉神宗:

尧知鲧方命圮族,而终以四岳之言而用之,至于九载,然后殛之。可以见圣人不以己之智识出伦过人而违众独用也。(1)

他认为尧明知鲧不可用,却不因自己的见识更高明就“违众独用”。这等于说君主即使掌握了真理也要听从众人的异见,即便会导致治水失败、民众困苦也在所不惜。在价值判断上,选择“从众”优于坚持真理、确保利民。范纯仁虽然没有明确讲出,但蕴含其中的价值取向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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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尧“屈己从人”的解释,王安石有过批评:

很多学校的审计专业都开设了《审计实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偏理论的课程,这些课程大都按照理论篇和实务篇两部分结构来编写的,内容重复很多,占用大量课时,但对于审计实训课程安排的课时相对较少;在当前教材市场上,缺乏专门的职业院校审计模拟实训教材,有的职业院校在会计模拟实习资料的基础上添加一些案例,作为审计模拟实训资料,很难体现风险导向审计,而且不系统不全面。

他认为圣人最急切的目标是救民,只以能否救民为进退标准,不会为追求所谓的从众、“不自任”而放弃自己确信的判断。没有证据表明王安石的批评是直接针对范纯仁的,但当时显然存在两种对立的意见。

范纯仁之后,苏轼明确提出“从众”比“是非”更重要:

是以君子未论行事之是非,先观众心之向背……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自用而不危者也。今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悦矣,中外之人无贤不肖,皆言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

他认为君主与国家的安危取决于是否得人心,因此“从众”最重要。眼下众人都反对新法,神宗就不应自用而一意孤行[注] 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二十五《上神宗皇帝书》,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730页。上奏时间当为熙宁二年十二月。参见孔凡礼:《苏轼年谱》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67页。 。

而面对种种反新法的意见,王安石则劝神宗:

陛下明智,度越前世人主,但刚健不足,未能一道德以变风俗,故异论纷纷不止。若能力行不倦,每事断以义理,则人情久自当变矣。[注]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五“熙宁三年九月己丑”,第5232页。

他主张君主当“断以义理”,只以是非为行动标准,不必理会众人的异论。起初参与新法的程颢也提出“君道之大”在于“趋道之正”,要求神宗“先定君志”,以免“为流俗因循之论所迁惑”[注] 程颢:《上神宗论君道之大在稽古正学》,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二,第45页。 。

范纯仁、苏轼等人强调“从众”的优先性,王安石等新法大臣则提倡尚“理”而反对从众,二者针锋相对,背后的现实政治意图主要指向新政[注] 熙宁三年,苏轼和司马光分别在考试题目中暗指王安石不听众人之言,最终演变为著名的“三不足”之“人言不足恤”。详见黄复山:《王安石三不足说考辨》,《汉学研究》第11卷第1期,1993年,第209-252页。关于王安石尚理而不恤众言、“任理而无情”的思想,参考卢国龙:《宋儒微言》第二章《王安石“由是而之焉”的政治哲学》,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84-93页。 。在此语境之下,《尚书解》反复强调君主当听从众意,甚至以不“违众独用”解释尧任用鲧。实际上是新法反对者以“众”自居,借助经典诠释劝说神宗听从他们的意见[注] 此外,他们还以“公论”、“公议”自居,批评神宗和王安石“弃公论”。“公论”(“公议”)的“公”,有众人、大多数人的含义,也有公正、无私的意味。“公论”一词本身就意味着,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应当听从的意见。在反新法士大夫的言论中,“公论”与“众论”意同。 。

其次,早期的区块链应用记录的是源于母体的数字货币,区块链自产自销的是原生虚拟资产。这是一个封闭的数字价值世界,不需要与物理世界打交道就可以运转,匿名也是完全可行的。但到了区块链的2.0时代(具备智能合约和平台化等),区块链上记录和交易的不再来自区块链,而是来自物理世界的股权、版权和产权等。如果区块链上所映射的是匿名资产,从法律意义上就是无效合同。

以上高压设备的选型均依据于《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5],且均为目前市场上比较流通的型号,可满足动、热稳定校验等条件。综上所述,高压电气设备选型如表4所示。

梁建英说:在高铁列车技术突飞猛进的背后,人们往往看不到研发过程的曲折和坚持。在亮眼的科技成就背后,其研发过程是由一个个枯燥重复、甚至是充满沮丧疲累的时刻组成的。高铁成功了,别人说我们荣辱不惊,其实是没有时间想那么多,因为别人也在跑,赶路要紧。我想,不仅仅是我们从事高铁行业的,其他所有的行业,只有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走稳了,才会离理想越来越近。

凡有兴废出纳之命,必与众人虞度,俟其议同而后行之。(29)

强调政治上凡有大的作为,必须要获得众人的一直认同才能施行。

(二)“亲决庶政”与“临下以简”

在范纯仁看来,神宗“以才略自任”:不仅不能虚心听取臣下的意见,还往往“亲决庶政”、侵有司之职:

臣伏见陛下即位以来,孜孜求治,亲决庶政,日烦圣谟。万乘增宵旰之勤,群下负尸素之责。君劳臣逸,颠倒衣裳。异天德不言而成,亏圣人无为之治。又况人主诏令,当务简而必行。万几之多,宁免一失。先有司则不容差谬,当职者得以纠绳;出上意则事关纶言,为臣者难于轻议。行之寖久,益少损多……伏望陛下察虞舜丛脞之戒,思老氏清净之言。

人工林在马来西亚森林资源中是可持续管理的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马来西亚人工林种植早在1990年就已经开始进行,种植的速度近年来在不断加快以满足全球对林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在国家基础产业部的指导下,自2017年实施的人工林种植计划,目前种植面积已达11.4万hm2,2018年底前预计再增加7—8 hm2。该计划支持的大多数项目,将在2021年开始采伐,预计采伐收获量在70万m3。马来西亚人工林种植最普遍的树种是橡胶树、相思树、柚木、楹木、合欢、非洲桃花心木、八果木、桉树等。

他认为神宗应当学习圣王“简易”、“无为”,“择宰司而委以万务”;不应过多介入具体政务,否则会导致诏令繁多,且因得不到纠察而容易犯错[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论亲决庶政》,第745页。 。《尚书解》也强调君主要“临下以简”,否则将“丛脞而害政”(4);君道不可“烦细”,否则将“万事堕惰”(11)。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尚书解》几乎没有关于君主当勤勉的内容。首先,在经文选取方面,范纯仁尽量避开这一内容。如《尚书·无逸》据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一,主要是周公告诫成王不可懈怠政事、贪图享乐;二,从“周公曰:‘呜呼!我闻曰,古之人,犹胥训告,胥保惠,胥教诲’”开始,大意为周公劝成王当积极纳谏、勇于改过。据传、疏,《无逸》全篇的主旨是戒君主不可逸豫安乐,也就是第一部分的内容[注] 孔传在《无逸》序“周公作《无逸》”下言:“中人之性好逸豫,故戒以无逸”。又在篇题“无逸”下言:“成王即政,恐其逸豫,本以所戒名篇”。参见阮元校刻:《阮刻尚书注疏》卷十六,第947页。 。宋人多半也是基于这种定位解释和使用该篇的。然而,《尚书解》并未选取《无逸》中劝诫君主勤勉的内容(即第一部分经文),而是选出第二部分经文,借以说明君主当积极改过(28)。

其次,在解说经文时,范纯仁也会避开劝谏君主勤勉的内容。例如他选取伊尹戒太甲之言:

又曰:“无时豫怠,奉先思孝,接下思恭。视远惟明,听德惟聪。朕承王之休无斁。”(19)

他认为,《尚书》载有上古圣王贤君正确的言行和治理天下的重要方法,是后世君主治国理政的模范,也是考察和学习古代政治经验的首选教材。“示人主以轨范”的《尚书》观普遍为宋儒接受[注] 语出托名西汉孔安国的《尚书序》,见阮元校刻:《阮刻尚书注疏·序》,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影印本,第40页。 ,缘此,君主对《尚书》的学习便显得尤为迫切。

当时针对神宗“亲决庶政”的批评非常多。如司马光言:

首先,教师要保证学生在交流过程中,尽量以英语进行。不管在课堂上还是在课下休息的时候,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交流的趣味性,同时也可以营造良好的英语口语交流环境。

臣伏见国家旧制,百官细事,如三司鞭一胥史,开封府补一厢镇之类,往往皆奏闻。崇政殿所引公事,有军人武艺、国马刍秣之类,皆一一躬亲阅视。此盖国初艰难,权时之制,施于今日,颇伤烦碎。

司马光认为,君主的职事应当只是授官、加赏和行罚,而神宗却亲自处理了太多本属于有司的职事,这会因“人君细碎无大略”,导致“群臣不尽力”而“万事皆废坏”[注] 司马光:《上神宗论人君之职不当详察细务》,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八,第67页。 。孙觉也说,神宗“御前殿,复御后殿,退则览中外奏章而可否之,往往至于暮夜”,当时“虽至细至易有司所宜任者,亦须圣旨而后行”[注] 孙觉:《上神宗论所急者近效所勤者小数》,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八,第67-68页。 。此外,刘述、钱、富弼、文彦博等人也都劝谏神宗当简易无为,不应亲自处理庶政[注] 刘述:《上神宗五事》、钱:《上神宗论要务十事》、文彦博:《上神宗论五帝亲事之说》,分别见赵妆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二,第8、11、19页。富弼也曾批评神宗“内外之事,多出陛下亲批”。见徐自明撰,王瑞来校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七,熙宁二年二月己亥“富弼再入相”条引《丁未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80页。 。

正如《论亲决庶政》所言,范纯仁认为当时的情形是“君劳臣逸”。引起他不满的除了神宗勤劳地“亲决庶政”,还有首相富弼的“不任事”。熙宁二年二月,富弼被任命为首相[注] 陈均编,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十八,第413页。 。同年五月,在富弼、曾公亮两位宰相缺席的情况下,王安石私自将钱公辅、郑獬罢免补外,导致“弼由此不平,多称疾卧家”[注] 徐自明撰,王瑞来校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七,熙宁二年十月丙申“富弼罢相”条引《丁未录》,第403页。 。据称:

王安石既得志,专权自恣,尽取祖宗法度纷更之。弼每争,不能得,故常移病不入。旬日一再见,三日以复谒告,如是者数矣。[注] 徐自明撰,王瑞来校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七,熙宁二年十月“富弼罢相”条,第403页。

人才的培养靠教育,教师占据教育的主导地位,建设一支人员精干、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提高高职旅游专业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郭义祥认为,解决的途径有两种,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内部培养指的是课任教师要在旅游专业上明确主攻方向,加强社会实践和学习交流;外部引进主要是聘任酒店以及旅行社一线高技能工作人员以及专家学者。

S86卸油站担负着采油三厂8区、TP区、顺北、跃进单井原油采出液的卸油、储存和中转任务,属于易燃易爆、高硫化氢作业区。

首相如此消极懈怠,不能挽救弊政,范纯仁非常痛心。熙宁二年,他上《论富弼入相久谢病不出》言:

君之倚良臣,犹人之须手足也。手足不可举则无以为人,大臣不任事则无以为国。故虞舜作歌戒其臣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是股肱之臣喜于任用,则元首之德日以兴起也……(富)弼登用以来屡以旧疾谒吿,入则随众循旧,不欲有为;退则谢客杜门,罕通人事。[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第751-752页。熙宁二年七月,范纯仁上《论新法乞责降第二状》,言:“今则富弼移疾居家,坚不就职。”(同上,第754页)

另外,许多内科疾病实际也可以借鉴日间手术的理念。“目前中心针对新生儿黄疸治疗,已经开设了日间蓝光项目。”

直言宰臣懈怠之弊。其中“股肱喜哉”一句出自《尚书·益稷》,也被选入《尚书解》。孔传释其:“股肱之臣喜乐尽忠,君之治功乃起”,似指肱股之臣当乐于尽忠。孔疏言:“股肱之臣喜乐其事哉。”即股肱大臣当喜爱他的职事[注] 阮元校刻:《阮刻尚书注疏》卷五,第292页。 。范纯仁则解说道:“股肱之臣喜于任事,则君德日起而百官安职矣。”(11)他在孔疏的基础上,把“喜”的对象由具体的职事改释作担任职事,强调股肱之臣要“喜于任事”,就是针对富弼久病退避而发。

(三)“果于兴作”与“不可轻举”

前引《论求治不可太急》中,范纯仁认为神宗“以才略自任”,故而“果于兴作”。“兴作”一般指有所作为,神宗朝反新法的士人常用“兴作”指变法,带有贬义色彩[注] 如苏轼于熙宁四年二月上言,反对农田水利法时言:“陛下遽信其说,即使相视地形,万一官吏苟且顺从,真谓陛下有意兴作,上縻帑廪,下夺农时。”(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二十五《上神宗皇帝书》,第733页)熙宁年间,文彦博曾对神宗说:“近时新进纤佞之人,多是妄有更张兴作,以为进身之术。”(文彦博著,申利校注:《文彦博集校注》卷二十二《赴河阳陛辞日面奏》,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693页)“兴作”也作“生事”,意同。 。范纯仁在《尚书解》中多次说到君主要慎于“兴作”。例如,皋陶戒舜有“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一语。孔疏认为“大意言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强调民心的重要性[注] 阮元校刻:《阮刻尚书注疏》卷四,第249页。 。范纯仁则进一步阐发道:“君之施于民者,可不慎哉?”(8)强调君主对民众有所作为时要慎重。

又如,伊尹戒太甲“无轻民事惟难”。孔传把“民事”限定在“力役”方面,释作“无轻为力役之事,必重难之乃可”,意思是君主不能轻率地驱使民众做苦役,必须面临重大困难迫不得已时才可以[注] 阮元校刻:《阮刻尚书注疏》卷八,第468页。 。范纯仁则释作“民事至重不可轻举”。他替换经文的“难”为“重”,强调一切民政事务都非常重要,君主要慎重兴为,“不可轻举”。(20)

再如,范纯仁选取《益稷》的经文并作解说:

皋陶拜手稽首,飏言曰:“念哉!率作兴事,慎乃宪,钦哉!屡省乃成,钦哉!”

臣某曰:“……皋陶复戒舜以兴作,宜慎法度而屡加省察,乃有所成。”(11)

上引皋陶戒舜之言,孔传释作“天子率臣下为起治之事,当慎汝法度,敬其职”,“当数顾省汝成功,敬终以善,无懈怠”。孔疏对孔传的解释做了进一步说明:

“天子率臣下为起治之事”,言臣不能独使起也……“顾省汝成功”,谓已有成功,令数顾省之,敬终以善,无懈怠也。恐其惰于已成功,故以此为戒。[注] 阮元校刻:《阮刻尚书注疏》卷五,第293页。

依照传、疏,皋陶是希望舜率领臣下积极治国理政,谨守天子应当遵循的轨范,并且通过时常顾念省察已有的功绩而保持勤勉,以防因满足于取得的成就而懈怠。范纯仁的解说与传、疏完全不同。他略去了经文中的“率”字和第一个“乃”字,改释第二个“乃”字为连词,变整句经文的含义为:皋陶戒舜“兴作”时要谨守法度,多次反思、考察“兴作”的内容才能取得成功。在范纯仁看来,当务之急是提醒神宗“慎于兴作”,而非如传、疏,劝君主勤勉政事,这是他不遵注疏、自立新解的原因。

在《尚书解》中,范纯仁还把“果于兴作”与君主德性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如果君主没有很好地修身,不具备好的德性,就无法取信于民,民众便没有善行或不听从政令。(15、18)而君主修身的关键是慎思、久行:

皋陶曰:都!慎厥身修,思永。

臣某曰:“夫修身必在慎思、久行。慎思则无悔,久行则人信。然后可以厚族人,而善人皆勉思翼戴矣。”(6)

皋陶之言,孔传释作“慎修其身,思为长久之道”,以“思永”为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范纯仁没有采用孔传,而是把“思永”拆开,变为“慎思”、“久行”两个并列的短语。“久行”作为君主修身的关键,目的是使人信服。“久行”,范纯仁也写作“久于其道”,泛指君主在修身、治国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一贯的原则和道路。他在解释《咸有一德》的“常厥德,保厥位”时说:

圣人久于其道,则为常德。在《易》常卦之初,则曰:“浚常,正凶。”《象》曰:“浚常之凶,始求深也。”故人君欲行常久之道,不宜深求于其初,则人情不扰而位可保也。(21)[注] 引文中“常”,《四库》本都作“恒”;“正”,《四库》本都作“贞”。当是避宋真宗赵恒、仁宗赵祯的讳。

综上可见,范纯仁舍弃孔传,拆分“思永”为“慎思”“久行”,作为君主修身的关键;又把“久行”(或“久于其道”)与《咸有一德》中的“常德”等同;并借用《周易》恒卦传文,说明君主不应该在即位之初“果于兴作”、改变既有的政治制度,否则就是无德。他认为不“深求于其初”,不仅是君主有常德的反映,也是基于现实政治结果的考虑,否则就会因人心不安而危及君主的统治,也就是《论求治不可太急》中说的“人情扰而怨愤作”[注] 前文所引《国史·范纯仁传》言,范纯仁进言神宗:“《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愿陛下图不见之怨。”其中《尚书》引文出于《五子之歌》。范纯仁在《尚书解》中也选取了《五子之歌》的经文,强调君位稳固在于“得民心”,君主当“图怨于未见之前”(12)。此外,他还选取《皋陶谟》经文,强调君主要慎几微(7),即及时察见民众的不满。 。

变法开始不久,针对要求神宗“慎于兴作”的言论,当时参与变法的程颢辩驳道:

或谓人君举动,不可不慎;易于更张,则为害大矣。臣独以为不然。所谓更张者,顾理所当耳。其动皆稽古、质义而行,则为慎莫大焉,岂若因循苟简,卒致败乱者哉?自古以来,何常有师圣人之言,法先王之治,将大有为而返成祸患者乎?[注] 程颢:《上神宗论王霸之辨在审其初》,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二,第18页。

对部分士大夫以君主当“慎于兴作”为由反对新法,程颢反驳说符合“理”“义”的举动、更张是再谨慎不过的了。范纯仁与程颢都认为他们的主张合乎圣人的言语、先王的治道,但具体的现实指向却是对立的。

(四)“善恶不辨”与“改过不吝”

任人方面,范纯仁认为神宗不能辨别君子、小人,赏罚不明。究其原因有二:首先,如《论求治不可太急》所言,君主“切于求治”、“欲其事功速就”,就会因“急求人才”而重用善于逢迎的人,疏远提出不同意见的忠臣,导致善恶不辨。其次,君主个人的好恶偏私也会影响其判别邪正。

缘此,范纯仁提出君主应当根据功绩进用群臣。在《尚书解》中,他选取《益稷》中“明庶以功”一节并解说道:

进之以言、试之以功,然后赏之以车服。既明试之有法,则群臣孰敢争先而进乎?孰敢不谨奉于职乎?(10)

君主赏罚进退臣下,不能单纯听信“言”,还当据“功”。苏轼也曾批评神宗开始变法后“进人太锐”,主张用人当待其“必有已成之功”[注] 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二十五《上神宗皇帝书》,第738页。 。

此外,范纯仁还提出君主应当屏除自身的倾向性,才能“邪正自辨”:

《洪范》曰:“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此则圣人之心毋固、毋必、毋适、毋莫,不作偏党、好恶而邪正自辨,万事无惑也。故水止则方能鉴物,心清则可以理事。[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论求治不可太急》,第744页。

圣人不固执一己的意志与好恶,避免先入为主的想法影响判断的公正性。他在《尚书解》中也选取了《洪范》这段经文,阐述与上引奏疏所言完全相同。(26)

范纯仁暗示神宗善恶不辨、赏罚不均,其实有具体所指。熙宁初,他上《奏乞戒妄陈边事》言薛向参与密谋招降横山族帐首领,王临“好奏边事,亦多细琐不实”,二人“天性邪、智识浅狭”,“上惑圣听”“引惹生事”,是“贪近利而昧远图”的小人[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奏乞戒妄陈边事》,第747-748页。 。

熙宁初,张靖指责薛向在陕西制置盐马有失,与薛向争辩时因辞穷而获罪[注] 脱脱等撰:《宋史》卷三二八《薛向传》,第10587页。 。熙宁二年六月,御史中丞吕诲因上书反对新法,攻击王安石,出知邓州[注] 陈均编,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十八,第418页。 。七月,均输法施行。薛向任六路发运使,成为均输法的主要负责人。同月,范纯仁连上奏章,不满神宗责降张靖、奖用薛向、贬斥吕诲,认为这是“督责君子太重,崇奖小人太深”,即赏罚不均[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奏乞诏还吕诲》《奏论责君子太重奖小人太深》《奏论薛向》《再论薛向》,第754-756页。 。他要求神宗“勿惮改作近者二人之命”,收回对张靖、吕诲的贬责;并“早垂睿断,勿惮改为,从谏黜邪”,罢免薛向”[注] 熙宁二年七月,范纯仁又上《奏乞罢均输》,希望神宗“追改前敕”,“先罢薛向,但委逐录监司,只用常平旧法”(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第758页)。 。八月,侍御史刘琦等因反对新法遭贬斥。范纯仁再次上书,指责王安石“讲五霸富国强兵之术”,贼害百姓,请求神宗收回对刘琦等人的贬责,解除王安石的执政职务,置其于经筵。他说:“如是,则商汤改过之美,可复见于今。”[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论列刘琦等不当责降》,第759页。

由上引范纯仁奏议可见,他在要求神宗贬责新法大臣、豁免反新法者时,往往会使用“勿惮改为”等语。范纯仁在《尚书解》中,也多次通过阐发经文,陈述这一点。例如,他选取仲虺戒汤“改过不吝”之言,说:

夫以成汤之德,不以无过为美,而以改过为美。(13)

又选取伊尹训太甲“尔惟不德罔大”之语,说:

人君不可以小事忽于听纳而惮于更张也。(17)

可见,范纯仁在《尚书解》中反复提到君主改过的问题,并非泛言,而是针对熙宁初年的政治局势和人事任免而发,归根结底是希望神宗废除新法,罢免新法大臣,赦免因反对新法、攻击新法大臣而受责的人。

在新法大臣中,范纯仁对薛向的批评最多,也最严厉。他数次提到薛向的罪行之一是“罔上”,或“欺惑”“奸欺”君主,或“屡为欺罔之奸”等,即欺骗神宗[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奏论责君子太重奖小人太深》《再论薛向》《奏乞罢均输》,第755、756、757页。 。他劝神宗“不可启宠纳侮”,立即黜免薛向[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奏论责君子太重奖小人太深》,第755页。 。“启宠纳侮”见于《尚书·说命中》,为傅说戒殷高宗之语。孔疏释作:“若宠小人,则必恃宠慢主,无得开小人以宠,自纳此轻侮也。”[注] 阮元校刻:《阮刻尚书注疏》卷十,第556页。 即小人若得宠,就会对君主不恭敬,所以君主宠幸小人是自取其辱。范纯仁在《尚书解》中也选取了这段经文,解说为:

宠小人者,欺罔之言日进,非纳侮而何?(24)

他没有袭用孔疏“慢主”的解释,而是认为君主宠小人所纳之侮是受到欺骗。这种新解当缘于范纯仁对薛向的批评。

除了辨别邪正,近君子、远小人,在任人原则方面,范纯仁还主张“广用贤俊,列于众职”(25)。他选取《皋陶谟》“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一段,解说道:

取人之道,不可不广。故于九德各取其所长,但人君能合而用之,则九德皆见于事为矣。(6)

即君主要广泛取人,并“任人之长”,不要求全责备。神宗即位不久,范纯仁上《奏乞诏内外之臣各举所知》,提出存在“举用之道未能开广”的问题,建议“诏内外之臣各举所知”。他在《尚书解》中重申这一点,当是一贯的主张。

此外,范纯仁提出官员任期不能太短。他选取尧任用鲧治水,九年才因失败罢免的经文,解说道:

(尧)不以一鲧不职而遽易三考黜陟之法也。盖人以久则可责其成功,若岁月不久而中易,不唯大功不成,而黜者亦得以为辞。然非尧德之大,孰能容之?(1)

尧为何能允许鲧治水长达九年?孔疏认为鲧治水“非无小益”,众人都以为鲧能治水,所以“日复一日,以终三考”[注] 阮元校刻:《阮刻尚书注疏》卷二,第108页。 。在孔疏看来,有治绩是官员留在任上的首要理由。范纯仁却以此强调官员须久任,才可期待成功。

宋代有关官员久任问题的讨论颇多。学者指出,“自从宋仁宗朝规定部分京朝官以二年或二年半为一任时起,官员任期太短已成为有识之士关注的问题”[注] 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78页。 。有人强调官员要久任,特别是要“久任边吏”。也有人提出,官员称职者当久任,不称职者则不可[注] 王瑞:《北宋官员任期制度研究》第四章第三节《宋人的认识、探讨和主张》,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46-48页。 。在《尧典》的叙述中,从结果看鲧显然不是一个称职的治水者。范纯仁忽略鲧德性恶劣及其治水失败,单纯强调久任,恐怕不只是泛言任人原则,还可能和一件具体的人事任免事件相关。

熙宁二年四月,范纯仁上《奏乞令孙永依旧知秦州》,对神宗因孙永守边失策而以李师中代替孙永知秦州的决定表示不满[注] 《宋会要辑稿》:“(熙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龙图(门)[阁]直学士、工部郎中、知秦州孫永降天章阁待制、知和州。坐帅镇亡状、奏报失实故也。”徐松辑,刘琳等点校:《宋会要辑稿》职官65之30《黜降官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814页。 。他认为孙永“忠谨、慎静”,而李师中“好进、任术,不能靖安”,故建议依旧任用孙永,这与他对西夏的战略原则一致。但他在劝谏神宗时,是以久任为理由的:“帅臣之职,尤须久任,方能谙熟边事,经辑远略。”[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奏乞令孙永依旧知秦州》,第751页。 缘此,范纯仁在解释尧任鲧九年时引申出“人以久则可责其成功”的含义,或许与他对孙永黜免一事的意见有关。

(五)“五霸之术”与“王者治民”

范纯仁不仅批评神宗“果于兴作”“急于求治”,而且认为他“兴作”的内容也是错误的,即受王安石误导而用“五霸”富国强兵之术:

安石乃以五霸富国强兵之术启迪上心,去其旧闻,以希速效。甚异孔子不言军旅、孟轲耻道威、文之意也。[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论新法乞责降第二状》,第754页。

安石不度己才,欲求近功,忘其旧学。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讲五霸富国强兵之术。尚法令则称商鞅,言财利则背孟轲。[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论刘琦等不当责降》,第758页。

范纯仁认为,“王者治民,惟在务农桑”之本,养活民众,并以德义、礼乐教化民众[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奏乞罢均输》,第757页。 。即所谓“先道德而后事为,先教化而后法度”。然而,王安石却“尚法令”,又推行均输法“专兴财利”,“侵刻生民”,与圣王尧舜务在安民全然不同[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论新法乞责降第二状》,第754页。 。范纯仁指出,均输法等“兴财利”的举措不仅会侵害民众的利益,更会“诱导民心以滋贪欲”。虽然国家得到“末利”,但因此风俗败坏,并非是追求治世的正确方法[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奏乞罢均输》,第757页。 。

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曾对神宗说“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所谓“变风俗”,就是要使“礼义廉耻之俗成”[注] 王安石原著,孔学辑校:《王安石日录辑校》,熙宁二年二月条,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8页。 。而在范纯仁看来,王安石推行均输法,“扇好利之风”,恰是在败坏“礼义廉耻之俗”,所谓“殖货为败俗之端”[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奏乞罢均输》,第758页。 。在《尚书解》中,他也表达了这一批评。范纯仁选取傅说戒殷高宗之言“无耻过作非”。关于这句经文,孔疏解释为:

耻有过误而更以言辞文饰之,望人不觉,其非弥甚,故“遂成大非”也。[注] 阮元校刻:《阮元尚书注疏》卷十,第557页。

意思是不要文过饰非、吝于改过,否则会酿成更大的错误,“作非”即造成大过。范纯仁的解说不同:

欲革俗而嗜好不免同俗,非耻过作非而何?(24)

即想要变革不好的制度或习俗,但喜好却与之相同。其中“过”与“非”不是指个人的过错,而是指政治弊病或不良的社会风尚。范纯仁如此解经,意在批评王安石虽然标榜“变风俗”,尊崇礼义廉耻,实际却先利后义,与原有的、想要变革的风俗并无不同。

范纯仁既反对以“侵刻生民”“败风俗”为代价的富国,也反对以“开边”为目的的“强兵”。在与西夏的关系上,他坚持“不生事”“宁静”的原则。据《行状》:

召对,神宗问公曰:“卿在陕西久,必精练边事,城郭、甲兵、粮储如何?”公对曰:“城郭粗完,甲兵粗修,粮储粗备。”上愕然,曰:“卿才如此,朕所倚赖,而职事皆言粗,何也?”公曰:“粗者未精之辞,然如是足矣。臣愿陛下无留意边事,陛下若留意边事,则边臣观望要功生事,结衅夷狄,残害生灵,耗竭财用,縻费赏爵,不唯目前之害,又将贻他时意外之忧。

三个“粗”字,即表明了他的态度。范纯仁还反对再度起用种谔任秦州都监[注] 李之仪:《范忠宣公行状》,范纯仁:《范忠宣公文集》卷十八,第508-509页。 ,并上《奏乞戒妄陈边事》,希望神宗“宣谕二府,如有妄奏边事及曾引惹生事之人,不得令在边任”等[注] 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奏乞戒妄陈边事》,第748页。 。

在《尚书解》中,范纯仁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选取益戒舜之言“无怠无荒,四夷来王”,引申出:

匹庶不以善斗服邻里,王者不以善战服戎狄。唯无怠荒,庶政修举,则夷狄自宾。(3)

强调不可用征战降服夷狄。他又借禹退兵修文教最终臣服有苗的事迹说:

舞干两阶而有苗遂格。信乎文教之可以服远,至诚之可以感物矣。后之人君有兴甲兵、危士民,与异类争一旦之命,使生灵肝脑涂地而欲安民阜俗,不亦远哉!(5)

“后之人君”云云,显然针对神宗开边之图而发。

范纯仁认为,神宗之政“杂五霸之为”,以富国强兵为首要目的,是“急务于近效”的表现。他也多次批评新法大臣“不务远图、欲希近效”[注] 范纯仁认为推行均输法是“制置条例之臣不务远图,欲希近效”(范纯仁:《范忠宣奏议》卷上,第757页);指责薛向谋招降横山之众是“贪近利而昧远图”(第748页);还批评王安石“去其旧闻,以希速效”(第754页)。 。这一点在《尚书解》中也有体现。《太甲中》有“视远惟明”,孔疏只是笼统地讲“视戒见近迷远”,范纯仁则明确阐释为“见近效而忘远图,视不明矣”(19)。“近效”、“远图”等词,与他在奏疏中的用语一致。

此外,范纯仁曾指责王安石“尚法令”。在《尚书解》中,他选取仲虺戒汤之言“惟王不迩声色,不殖货利……用人惟己,改过不吝。克宽克仁,彰信兆民”,解说道:

夫以成汤之德,不以无过为美,而以改过为美;不以法令服民,而以宽仁彰信于民。则圣王所行,与夫申韩杂家之说异矣。(13)

在范纯仁看来,用宽厚仁慈的德性使民众信服,还是用法令使民众屈服,是圣王之道与申韩杂家之说的区别。圣王与申韩的对比传、疏没有提及,是范纯仁的发挥,当是暗指他所说的“尚法令则称商鞅”的王安石。

三、结 语

以上论述表明,《尚书解》绝非泛言的君主轨范,而是紧扣范纯仁所认为的时政弊病,有着鲜明而具体的时代政治语境。范纯仁认为神宗太过自信于一己的才能和谋略:拒绝听从众臣的意见,且亲自处理本应归于有司的政务;故而“急于求治”、“果于兴作”,轻率地推行实为富国强兵之术的新政,导致小人进用、君子离散。缘此,他以《尚书解》劝谏神宗听从众论、简易施政、慎于改作、辨别邪正,废除新法以及罢免新法大臣,基本上做到了言无虚发。《尚书解》既是经学著作,其创作、进献无疑也是士大夫政治实践的常规性举措——谏君,它很好地折射出传统中国经学作为士大夫日常政治实践的面向。

由上文可知,为了使《尚书解》更为显明而直接地表达对神宗的批评和建议,范纯仁至少使用了三种方法。其一,挑选部分《尚书》经文。这表明他有意突出或回避《尚书》中一些特定的内容和思想。其二,有选择性地解释挑选出的经文。范纯仁在解说所摘录的经文时,往往不会逐字逐句解释。有选择性的解释进一步凸显了他最想表达的内容。其三,改释经文。范纯仁于《尚书书解》篇首自称解经“或用孔氏注,意或与孔说不同,但取理当义通以伸裨补之”。《尚书正义》是当时官方确立的权威经解,也是科举考试的标准。而那些异于《尚书正义》的解释,恰是他的有为之言。

宋儒解经不遵汉唐注疏,是各类经学史著作的共识。学者普遍认为,正是这种冲破束缚、充满自由气息的经学学风促成北宋儒学复兴运动[注] 刘复生:《北宋中期儒学复兴运动的兴起及其特点》,《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3期;陈植锷:《北宋文化史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51-235页。 。然而,宋儒对于汉唐注疏的态度绝非能以舍弃或遵用简单定义。即以范纯仁《尚书解》而言,其对待汉唐传、注,或袭用、或引申、或取一层义阐发、或改造、或全部舍弃另立新解,这些在本文论述中均清晰可见。宋儒对于汉唐经学的不满在于认为其“害道”:使得经典中的“圣人之意泯矣”[注] 袁说友:《东塘集》卷二十《汉儒辩》,《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54册,第391页。 。他们提倡“不惑传注”,是为了“得于经之本义”[注] 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三十《孙明复先生墓志铭》,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458页。 ,而“得其义,是得圣人之意”[注] 刘敞:《春秋权衡》卷二,《儒藏》精华编90,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06页。 。“论道”继而“行道”才是经学的真正指归,也是北宋经学新风尚、儒学复兴背后的现实关怀,范纯仁《尚书解》就是很好的例证。

DOI :10.16346/j.cnki.37-1101/c.2019.02.15

作者简介 :刘力耘,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北京100732)。

基金项目 :本文系第1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政治语境中的宋代《尚书》学”(2018T110183)及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尚书》学与王安石变法”(2017M621018)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范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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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士大夫政治实践的宋代经学-范纯仁《尚书解》解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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