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观念的美德伦理基础辨析论文

生态观念的美德伦理基础辨析论文

生态观念的美德伦理基础辨析

杨 珺

(山西省社科院 哲学所,山西 太原 030021)

摘 要: 美德伦理学,因其与生态观念的同质性及学理意义上的优先性,可以作为一种德性方法论为生态观念的确立提供一些基础性的建构原则,具体包括生态观念应当体现人之为人的道德选择、生态观念应当是基于实践的生态智慧、生态观念应当积聚社会的伦理反省力量等,如此确立的生态观念方能恰当地体现其主体性、实践性、社会性与地方性等属性。

关键词: 美德伦理;生态观念;选择;智慧;反省

所谓观念,就是人们对一切事物(包括人自身)所形成的主观和客观认识,主要有两个层面的存在方式,即存在于个人头脑中与存在于社会意识中。具体到生态观念,就是人们对于自然生态的科学知识与主观认知相结合而形成的思想认识,主要表现为整体化的关系性认识,即人的自然与自然生态本身的关系、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的关系、人类史与自然史的关系等。生态观念是人们面对自然时头脑中产生的东西,具有主体性;但是所有的生态观念又都是通过生产生活实践得来的,并且在其中表现着自己的意愿和本性,具有实践性;同时生态观念一旦在个人头脑中产生,就必定通过人际交往传播或影响着其他人或者其他群体,甚至通过政策法规等上升为意识形态的东西影响社会生态实践,具有社会性;生态观念的社会实践必定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社会风俗、民族情绪、政治趋向和国家体制中展开的,其形成、内涵与传播皆不会千篇一律,因此又具有地方性。

如何很好地体现生态观念的本质属性,确立恰当的生态观念体系?美德伦理学因其与生态观念的同质性及学理意义上的优先性,可以作为一种德性方法论为此提供一些参考性原则。同质性指的是,美德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同样是人们的头脑世界,关注内容同样是一些关系性问题,这些思想的东西同样要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其本质;学理的优先性指的是美德伦理学具有指引价值,生态观念考量实然问题,美德伦理学考虑应然问题;生态观念考量应当树立怎样的关系性认知,而美德伦理学考虑应当如何确立这些关系性认知;生态观念致力于直接的社会表达,美德伦理学致力于实现高贵美好的生态实践。因此,美德伦理学至少可以在以下几方面成为生态观念的建构基础。

一、生态观念应当体现人之为人的道德选择

美德伦理的核心就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正是在道德主体可以做出自主选择的意义上,美德本身才不是因为满足其他要求而变得有价值,它才成为相对独立、具有内在价值的第一性的存在。生态观念是人在头脑中产生的对于自然生态的认识,作为人与自然关系中的道德主体,只有体现出人之为人的自由的生态美德选择,才能符合美德伦理学的要求,这样的生态观念才是道德的、独立的、有价值的。

(一)“应当如何达成”

科学追求探寻“是什么”,伦理学追寻“应当做什么”,而美德伦理学更进一步,追究“应当如何达成”。生态科学为人类解决生态问题提供了工具理性,生态观念让人们明确应当运用科技知识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美德伦理学则引导人们自由地做出生态美德选择,从人性中的生态“善”自觉地达成“善”的生态观念。

近几年的空气污染问题及人们面对问题时的反应,说明美德伦理学在生态观念运用中缺失。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有多种,包括治污不力产生的污染行业生产排放、汽车数量迅猛增加带来的尾气积累、城市自然土地和空地减少造成的吸纳能力下降等人为原因,地处河谷、易受凝滞气流控制等气候和地理等方面的自然原因。上世纪,由于工业化带来的空气污染事件已经催生了各种生态技术,例如伦敦毒雾事件和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空气污染治理在技术上应该不存在问题。但是近些年来中国华北地区却长期受到空气雾霾困扰,这一方面反映了人们生态意识开始觉醒,解决温饱后开始要求基本的空气安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片面追求发展带来的生态外部性开始显现,并且生态技术的运用不足以消除此外部性。随着“两型社会”的建设和生态文明国家战略的确定,生态观念已经从教育、制度、法律等诸多层面渗透到当今人们的头脑中,但是生态观念在实践中的达成却成为难题。这主要归因于人们没有从德性约束的层面自由自觉地运用生态观念,人性中的生态“善”即生态美德没有发动。由于水泥森林四处扩张导致空气流动受阻是雾霾形成后难以扩散的原因之一,但是人们不能自觉控制自己购买多套楼房的物欲;专家论证汽车尾气是产生雾霾的重要原因,但是人们的购买欲却始终高涨,市场需求居高不下;工业污染应当是雾霾产生的主要原因,但是“GDP”崇拜、物质主义使得关停污染企业、实现发展转型难上加难。这些都是由于人性中的生态“善”没有启发,不能控制人性本能的各种欲望。在美德伦理学的引导下,从自身生态美德的方面出发,由自己对清洁空气的渴望衍生出对他人需求的同理心,推广到对空气清洁乃至自然生态良好的整体追求,即认识到“不论我们大家关于好生活的观点是什么,每个人都能从中得到一份利益——才是值得我们考虑的”,[1]就能促使人自由自觉地发挥其作为人的道德本性。

(二)以行动者为中心,而不是以行动本身为中心

由美德伦理学的方法论出发,作为一种关系性看法的生态观念,是人与自然生态关联时人们头脑中应当生成的想法。由于既不是人对于自身内在自然的臆想,也不是将生态视为外物时的科学知识,因此整体性认识的基础就是生态地实践;并且由于对自然生态的关切是通过一次次生产生活的现实场景来表现的,人与自然伦理关系展现在一个个伦理场景中,生态观念也就不断产生出来。例如,草原文明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自发生成系统而丰富的生态观念,他们生产方式是游牧的,体现了依据地理环境、气候因素、四时变化和草原承载及修复能力而合理选择的生态观念;他们的生活方式是流动的,依赖于肥美的游牧草场和涵养的水源,因而自觉地表现出对于自然生态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生态观念。农业文明同样体现出顺应天时的观念自觉。自从工业文明兴盛起来,生态危机才日益发展成世界性疾病,因此在当前的文明状态中如何辨析一个个可能的伦理情境并提出相应的生态观念,并在不断的生态改造中推进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演进就成为当务之急。

2015年10月至2017年12月我院对110例妇科腹腔镜手术患者开展分析研究,患者16至58岁,平均(33.2±5.7)岁,将患者分成了对照组和观察组,均有55例。两组的一般性资料对比不存在统计学差异性,能够进行对比分析。

(三)体现人的高贵与美好

美德是心理属性,要通过外部行为来表现与展示,但并不代表美德依赖于外部行为,无论是否采取了行动,美德都在那里。因此美德伦理就不是道德义务或者道德规则,而是关乎人的意愿想法的德性追求,“坚持以人类个体之主体目的为中心的道德特殊主义目的论立场”,[2]要求人们尽可能培养自身美德来提供道德应当遵守的原则,以避免过强或者过弱的道德行为要求。因为美德伦理对于其内在价值的强调,它的起源便无需追溯,因此当生产生活实践中的人是具有生态美德的,并且其行为出自他的意愿和目的,它的行为就是道德的、符合生态“善”的。据此可以看出,生态观念的确立只要体现出人的高贵与美好,视美德为第一性的内在价值,就具有指导行动的伦理合法性和实践操作性。

道德反省的出发点是当下具有德性或操守以及由此生发的相关实践行为,反省还必须有一个“心向往之”的目标,并且这个目标应当是高于生产生活现实、高于人们普遍思维水准的,因此它必须是一个超越性的终极目标,如西方宗教中的上帝、毕达格拉斯时期的数学、中国道家的“一”或者“道”等。即使从世俗发展思维来看,也存在“取乎上,得乎中;取乎中,得乎下”的道理,因此若要通过反省有所提升,必须“志存高远”。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思维方式,前提是发现和认识到人类理性的可能性界限,并由此出发对人类理性进行反思和批判,一直升溯至极限处,洞见无限的目的世界,以趋向人之至善。生态观念的确立也需要一个超越者作为至善的目标,否则人在面对自然时其理性就会无限膨胀,其行为就会失去制约,由于缺乏可谓“真理”之规制观念就会流于形式而丧失本性,拘于头脑而无从落实。

体现人的高贵与美好要避免重翻人类中心主义的老账,人类中心主义是人自己外在地将自己定义为比其他存在物更高贵、更美好、更优越,从而一切生态改善要以人类的利益为目标;美德伦理引导实现的则是让人发现、实现并完善自己的高贵与美好。因为发现自身的独特力量,即人的自由意志产生的创造性,人对自然生态就具有其他任何生态存在物所不具有的内生性责任。例如过多的羊群成为草原荒漠化重要诱因之一,但是数量再多的羊对此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应该检省的是人们过度的口腹之欲,人应当承担所有责任并担负草原修复的义务。作为道德行为者,人们面对自然应当提升自己的敏感度和感知力,选择特定行动,避免其他行动,由此实现并完善自己的高贵与美好。一切生物都有感知,而人的高明之外不在于他比生物有更灵敏、更强大的生物性感知功能,而在于他能将有限的感觉纳入认知系统,提升到感性认识、理性判断直至审美与伦理追求。为了充分体现人之为人的本质就需要不断践行此项功能,人的高贵与美好也在此过程中不断完善和表现。“一草一叶总关情”最能体现人之生态美德,不仅推己及人,而且推已及物,包含了生态美德的个人修为才能趋于至善,完善了生态美德的人方能获得全面自由,才能更加全面地体现人的高贵与美好。

陶器的制作是一门历史悠久的工艺,在古代,作为生活基础品的陶器,除了作为简单的盛放器皿外,随着历史潮流的发展更迭,在陶器的器型与外在纹样的描绘上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时代性。无论是单纯为了实用,或者描绘图腾用以祈求风调雨顺,都是人们对于陶器这一器物的人性温度。说明了手工技艺体现人类文明和人类劳动的本质及其重要性。手艺的实用品格是它最本原也最为重要的本质特征,又如日本学者柳宗悦所说:“实用的工艺是最正宗的工艺。”

二、生态观念应当是基于实践的生态智慧

实践智慧是古希腊四大美德之一,是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的重要概念,是指善于策划对自身有益的“善”以及有益之事,是人根据理性发出的进行实践的品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实践智慧不同于技术,它不制造东西,不关注后果,而以行为自身为目的。美德伦理为实践智慧提供了行为目的和方法论,实践智慧为美德伦理提供了实现“善”这一目的的具体方法。从这个范畴体系来看,生态观念无疑是属于实践智慧的层面,既是美德又是行为,既是观念又是方法,既依赖于头脑思想更立足于生态实践。

以行动者为中心对于生态观念的确立具有本源性的方法论意义,往细微处说,生态观念应当首先在每一个社会个体的头脑中确立起来;中观层面,应当是伦理共同体成员的生态共识;更高层面,应当是政治设计中指导性的伦理信念。当生态观念内化于行动者头脑中,也就具有了外化的规范性价值,后者表现为道德模范的示范意义,社会道德风俗的逐步养成以及国家顶层设计的道德追求等。以行为为中心的有限性可以反证以行动者为中心的有效性,以行为为中心容易导致效果论,即不问动机只看行动的后果;或者导致功利主义,即只看获得的利益而忽视损失的价值。假如某公司宣称做环保事业,打造绿化防护工程,将村庄道路两侧50米以内全部种树,几年之后小树林也颇具规模,这似乎是做了一件好事。但实质上该公司只是借环保项目套取国家补贴,并利用环保企业之名进一步涉足其他资源工业生产领域,且村民们产出效益还不错的土地被“退耕还林”了,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实质上是一件整体伦理考量上偏向于恶的事情。行为被中心化,一方面行为动机被忽视,不符合美德伦理“向善”的本质要求;一方面行为后果总体上可能失之偏颇,容易舍大取小,得不偿失。

(一)从一个具体的伦理情境而不是从某条普遍原则开始

另外一个关键词是“社会”,要有全社会的反省意识和反省智慧。社会反省的本质是在伦理共同体中寻求美德共识,即社会共同的价值观。道德构想往往是基于某种情境的德性规范,而伦理反思是在道德构想之后和之上的,因此作为伦理反思的社会反省,要高于并深刻于道德构想。可见,首先要明确伦理共同体的存在,然后才有可能在其中寻求美德共识。当下中国社会形成伦理共同体是有传统与现实基础的,一是有共同目标,当下中国社会凝心聚力以中国梦和民族复兴为发展目标;二是有共同的思想与行为规范,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正在不断形成和完善;三是有独特的共同体意识与情感认同,中华民族绵延不断的民族精神与民族气质是独一无二的,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有普遍的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这正是激励中国不断克服困苦走向重生的精神动力。然而当下中国伦理反思与建构的任务又是紧迫而繁重的,近代以来反省传统文化提出“打倒孔家店”,不分优劣妄自菲薄的“文化虚无主义”让人们失去精神依托,“西学东渐”逐渐反映出的水土不服和西方的文化霸权还在冲击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在当下中国发展情境中确立自己的价值体系亟需社会反省后形成的美德共识。藉由国家顶层设计中生态文明战略的春风,确立生态观念的美德共识正在不断达成。

当代生态哲学发生了整体论转向,反对“中心”论,认为不论是人类中心论还是生态中心论,都因为没有跳出现代性思维模式而容易陷入非此即彼的境地。美德伦理学同样反对“中心—边缘”的对立性思维方式,它具有后现代性的伦理关切;认为在作出道德评价和道德判断时,应当考虑行动者自已的道德心理状态和个性结构,以行动者为“中心”。它的后现代性体现在它对规范伦理学工具性的摒弃上,其表现方式通常是用来意会的,非编码性的,并且在文化传统与道德谱系中实现自己的合法性;它对于行动者中心地位的描绘是源自对人的德性追寻的回归,注重行动者自身的美德,认为具有美德的人就可以实现道德谱系的传承,可以创制性地开展道德实践。

(二)立足自身所处的伦理共同体进行实践推理

“所谓美德伦理,是指生活在某一特殊道德文化共同体中的个人,在承诺并实践其独特的‘特性角色’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卓越成就及其显示的优异品质。”[4]可见,个人必须立足自身所处的伦理共同体,即认同理性支配下为了促进共同“善”的道德法则的集体存在。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以政治共同体的形式存在,其实质是最典型的伦理共同体。在苏格拉底与色拉叙马霍斯关于正义的对答中,伦理关系是他们思考的核心问题: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比如统治者,而苏格拉底则教育他说,一位真正的治国者追求的不是他自己的利益,而是老百姓的利益。理想国就是这样一个可以围绕伦理即道德文化问题自由交谈,并在交谈中不断达到共识的集体性存在。实质上,每个人无论其品行如何,都处在或大或小的伦理共同体中。“我们怀念共同体是因为我们怀念安全感,安全感是幸福的至关重要的品质。”[5]安全感就来自共同体内部成员对于道德评判标准的内在认同感,因此立足身在其中的伦理共同体作出一些观念上的判断与理论的筹谋才能获得价值认同,才具有有效性。

美德伦理学要求生态观念要产生于社会反省,其中有两个需要注意的关键词。首先是“反省”。从时间轴线上看,美德伦理是最早在人们头脑中产生的更本源的东西,只是没有相应的社会机制和物质发展水平才被神秘化为乌托邦或宗教,之后人的社会性和现代性不断萌醒,规则法治成为备受推崇的东西,此时如何规约法制和更好地激发人的自觉意识又将美德伦理的本源地位发掘出来,经过这样正反合的过程之后,制定规范开始了向美德自觉的提升,美德伦理的反思性被激发和强化了。反思的特质不是认识及认同,而是审视与批判,批判是通过伦理反省确立生态观念的主要手段。美德伦理学对于实践理性的重视使其批判性变得有力和有效,由于其伦理反思或反省总是基于具体的伦理情境,因此批判更有针对性,“破”之后的“立”也就更有实效性。例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生态思想的精髓,但是抽象地理解无法体现其全面性与超越性,必须从具体生产生活实践的伦理情境出发才能体现其精妙之处。农人的“天人合一”不是指靠天吃饭不去作为,而是指要顺应天时、发挥地利;社会文化中讲究“天人合一”不是指摒弃发展贬视消费,而是要以奢为耻、中道适度。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时的“天人合一”要能促进经济繁荣,提高人们生活水准;经济高度发达时的“天人合一”要有利于自然生态的修复与持续,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

(三)让规则发挥出最利于美德本性的作用

美德伦理学并非只是感性的心愿与意志,它不排斥规则,而是在遵守规则的意愿和规则本身之间选择了从前者出发。就道德实践的规则而言,美德伦理也具有本源性价值,我们所知道的道德规则并非全部直接来自美德,但是原则上都可以从来自美德的规则推演出来。比如幸福,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与善一样是合乎美德的现实活动,人之所以幸福是因为人的灵魂遵从了美德的要求,幸福可以视作来自美德的德性规则或原则。当把幸福原则适用于自己时,便是自利的道德要求;当推己及人时,便体现为仁慈、宽容、友好;当运用于政治领域时,便是为最广大普通人民谋划最大的利益;当适用在自然生态时,便是善待自然,谋求共生,在可自修复的自然生态中美好地生存等。再比如正义,柏拉图从绝对理念的高度对正义范畴作了“正义就是善”的哲学规定,他在《理想国》中把正义视为四大美德(正义、智慧、勇敢和节制)之首,并认为正义美德对后三种美德有统摄的功能。对个人而言,使灵魂中的理性、意志和情欲这三者和谐相处,就是一个正义的人;并且在现实社会中对应于政治家、军人和劳动者,当这三个群体各司其职、各安其道时,就有了正义的社会或者国家。尽管这样的分类与对应显得机械,有明显的西方理性主义思维传统的痕迹,但是他对于正义作为一种美德的本源性价值认同还是可取的。就人自身来谈正义,就会展现出一个人头脑的智慧、行为的勇敢以及欲望的节制,就会养成一个追求至善的优秀的人;就人与他人的关系来谈正义,就会滋生出尊重、宽容、爱护、友谊等各种美德;就人在社会中的存在谈论正义,就会要求自由、民主、关爱、法治等的社会价值认同;在国家关系层面谈论正义,就会出现尊重主权、平等、多样性与独立性的平衡等国际关系准则;在人类与自然生态关系的层面谈论正义,就要求有丰富的生态正义的内涵,包括了生态责任与义务的公平及区别对待、代际正义等价值要求。生态观念源自美德伦理的指引,必然是美德本源性价值的反映,要体现幸福、正义等“绝对理念”,还应当充分反映由此出发的更广泛的价值追求,惟此才能让生态观念指导下的生产生活实践最能充分展现人的美德本性。

三、生态观念应当积聚社会的伦理反省力量

作为实践智慧的生态观念是在人与自然交往的过程中,处理与自然、与自身、与他人、与社会等的关系性伦常道理。从美德伦理学视角着眼,生态观念就应当体现社会道德反省的成果。何怀宏在他的《伦理学是什么》中概括说:“伦理学其实也主要就是对道德问题的哲学反思”,[6]加之美德伦理的超越性使其成为普遍理性主义规范伦理不可逾越的主体前提,强调对人格的与人际的道德反思更是其根本属性。生态观念有不同的层次和层面,个人的、社群的、民族的或者公民的、市场的、政体的、国家的,因此美德伦理要求的道德反思也应当全面广泛地展开,而生态观念体系就应当积聚社会全部的伦理反省智慧,只有这样才能从改造思想出发改造全部的社会实践。

对于我国发展和经济进步而言,消费升级都是重要的推动。对于各行业发展而言,只有努力结合消费升级,才可以为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只有结合消费升级才可以真正的满足用户的需求,只有结合消费升级才可以为实际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从而实现盈利。

(一)要有超越者,也就是可以谓之真理的东西

2018年4月7日,正值苹果花期,陕西宝鸡苹果产区遭受50年一遇的低温冻害,给全市苹果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笔者针对这次冻害进行了系列调查,摸清了情况,并形成了一些个人观点,供参考。

中国传统文化实质上是天道文化,最初就是始于对自然的敬畏之情,只是后来的发展为政治所需,自然生态反倒被悬置了,帝王以天子之名将自己放上了神坛,敬天劣化成了忠君,“正、反、合”的三段论逻辑走到了“反”的阶段。当代中国通过反思确立生态观念,应当将自然生态的超越性地位作为“目的善”,在反思现代理性的层面上重建适合当下中国实际的“天道文化”,走向“合”的阶段。自然生态的超越性首先表现在它是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前提。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人就什么也创造不出来。自然生态是人类劳动得以展开的基本前提,人的精神生活也离不开自然界。马克思这样认为:“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7]。其次,自然是人类历史得以形成的第一个前提。任何历史记载都是从一些自然物质条件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开始的。此外,人本身就是自然。《庄子·齐物论》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一经产生,便从内而外地为自然而存在。“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8]人类在相当长的历史发展中“处在生态系统的运行方式中”[9],人是自然的组成因子,并且“人的活动已经成为自然进化过程中的一个构成要素的后果”[10]。可以说,承认自然的超越性也就是承认了人追求至善的德性目的,向此目标的社会反省才可能深刻并具有指导性。

(二)要有批判性,社会反省要高于并深刻于道德构想

美德伦理学赋予群体伦理德性与个体道德品格以同样的研究主体的地位,特别是现代社会公共性结构转型以来,传统的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学也开始进行“现代性道德谋划”。伦理共同体相较于单独个体的道德品格而言具有更强的社会影响力,基于伦理共同体主体需求、价值标准和目标追求等具体问题而展开实践推理变得可能且必要。生态观念的确立同样需要以此为出发点,在大的共同体层面,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与发达欧美国家没有完全的可比性,当前中国寻求的伦理至善必须包含生态美好的内容,但是又不能为此牺牲四千万人(2017年2月中国扶贫办的数据)脱贫致富的意愿,这就是当前中国这个伦理共同体的现实状况。因此十九大报告提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小的共同体层面,中国近200位亿万富翁 (瑞士银行与Wealth-X财富评估公司联合调查了2014年全球10亿美元以上资产的富豪状况,其中中国内地拥有10亿美元以上资产的富豪为190人)与几千万贫困人口可以看作是处于中国社会两极的两个共同体。对于两个共同体的要求必定不能同一;前者应当全方位地贯彻生态意识,承担生态责任和义务,而后者的当务之急是摆脱物质上的贫困和生态上的弱势地位;前者的伦理追求应当是深生态主义和生态正义论的,后者的伦理要求则是增进自身的全面福祉,并且立足于应对整体生态环境及自身生存环境的恶化,将片面寻求物质财富的增加拓展到全面追求美好生活。可以说,美德伦理为生态观念的实践运用提供了方法论指引。

从某条普遍原则出发是近代以来欧洲大陆理性主义的基本思维方式。笛卡尔是创制者和代表人物,他的学说立足于“我思故我在”。首先由于我在思考、在怀疑,因此自我本身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从而只有那些像自我那样自明的观念才是真观念,由此制定了一条规则,即“凡是我们十分明白、十分清楚地设想到的东西,都是真的。我们可以把这条规则当作一般的规则”。[3]由此出发,他像从数学领域的公理出发推导出其他数学知识那样,一步步地确定了其他方面的知识,并最终进入了融合各种知识的综合领域。哲学思辨可以以此作为一种理路,进入理性主义的思想殿堂;伦理学却要摒弃这种纯粹在头脑中游走的幻象,因为伦理学是关于人的道德的知识,且不论规范伦理学最终需要靠法则意识来筹划道德,即使是元伦理学的伦理概念、理论、范式的反思也要基于现实的生活世界,通过对伦理学的道德概念和判断进行科学的逻辑论证以保证伦理学科的合法性,并间接地对人类社会生活和道德实践起到约束规范的作用。美德伦理学更加具体地强调从具体伦理情境出发,因为美德即实践智慧,不只是心理学意义上遵守道德规则的一种意愿,更是道德行为主体从自身幸福出发根据当下情境的具体状况而展开的道德实践。

2.律师参与调解的形式多样,但整体参与度不高。调查显示,全市律师参与调解方式则主要是通过法院设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杭州律谐调解中心三种方式,上述三种方式占39.33%。没有参与过调解工作的律师比例超过一半。

(三)要有自发性,以保证道德是社会意愿的真实表达

美德伦理既要求从价值论层面提供对于道德行为的评价标准,也寻求从社会学层面给道德行为主体以角色定位。从美德伦理重视主体意愿甚于重视主体行为的视角出发,道德应当是每个社会人自主意愿的自由表达,应当具有自发自觉的性质。

渐渐的,李陆峰除了看人,也开始欣赏花灯,当然,这不等于说他放松警惕。只要有人靠近他,他就会绷紧神经,严阵以待,就算对方是相熟的皇亲国戚、尚书侍郎,也不掉以轻心。

首先,道德的政治性不应该绑架道德表达。政治与道德的互相介入是需要的,而且是必然存在的。政治主体都表现出各自的道德评价标准与道德行为准则,形成行政伦理、政府伦理、政党伦理等统称为政治伦理的范畴。道德的政治性则主要表现为其阶级属性和历史属性,只要不是在纯粹形而上学意义上谈论超验的道德,具体的道德就必然具有政治性,必定是在某个固定时空背景下一定阶级与阶层的共同利益表达。这就使得道德可能被强制和被绑架,成为统治者政治意图的意识形态工具,而不是社会的自我表达。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就是从意识形态揭露入手,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社会生态意识自主表达的戗害,“它使人不可能在自然中重新发现自己”,“也使人不可能承认自然是自主的主体”;[11]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即破坏”的生产逻辑上升为政治意识形态,通过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渗透在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剥夺了生产者及社会的自我表达,使“资本主义的矛盾有可能会导致一种在危机及社会转型问题上的 ‘生态学’理论”[12],即生产者与资本者不断累积的矛盾转化为人与自然关系及社会与自然关系的整体趋恶,单子化的人失去表达自主意愿的话语权和能力,去生态化的逐利意识被强制成为集体意识,掩盖在集体无意识的烟雾之中。进一步,又要认识到恰当的政治性是道德成为社会自主表达的前提和保障。没有政治组织与引导的社会表达是零散的、易变的,因而难以积聚起来成为有力的美德共识。当下中国的发展就是在努力寻求国家政治与生态道德之间的平衡点,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与几十年发展实践的不断摸索改善使得当下中国政治具备了实现生态美德自主表达的能力。实现公平的发展、避免因政治目的而扭曲生态需求、把生态美好作为提升人们幸福感的重要指标等,都是实现这种能力的具体手段,而“走向生态文明时代”就是这种能力的政治性伦理表达。

其次,法治应当为自由表达保驾护航。道德是社会的自我表达,充分体现道德对于社会的责任感与道德主体的可欲性是道德的两个面向,一个向内需要自我反省,一个向外需要外在约束。这就对相应的法制环境提出要求,可以说,法治完备健全是德性政治或者说以德治国的前提和推动力。生态观念的确立同样需要健全的生态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的支撑,随着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国的生态法制体系已经基本建成,既有约束经济领域活动的生态法,提出对于发展的 “低碳”“绿色”“循环”等的要求;又有对于施政主体提出生态要求的生态法,从反腐败、改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治理能力等方面将生态观念的落实法制化。十余年前,生态法制建设还存在“未能从生态系统整体性的理念出发,构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未能根据生态系统物物相关律的要求构筑起完整的各部分间联系紧密的生态文明保障法律体系”[13]的问题。而当前中国的生态法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污染防治的立法既有综合总体又有局部具体,对自然资源展开了全面立法保护,对自然生态的立法保护在不断完善,环境法的辅助性方面也得到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不仅从自然环境内部着手,而且通过立法在全社会逐步养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观念。

图5是原始WENO-CU6-M2格式及其改进A和改进B在400个网格点上计算得到的t = 0.038时刻的密度和速度曲线及局部放大. 它们在图5(a)和图5(b)中初看起来没有差别, 但在图5(c)和图5(d)的局部放大图中可观察到, 原始WENO-CU6-M2格式的密度曲线和x≈0.865附近的激波出现了微小的伪波, 而两种改进格式消除了这些伪波.

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未来中国生态法治必定更加完善有效。法治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才能实现社会的自主表达,这样确立的生态观念才是全面自主的社会表达。

注释:

①http://news.163.com/17/0224/13/CE1UK5VB00018AOQ.html

参考文献:

[1]邓安庆.当代哲学经典·伦理学卷[C].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285.

[2][4]万俊人.传统美德伦理的当代境遇与意义[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7(3).

[3]北大哲学系.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C].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369.

[5]〔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M].欧阳景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170.

[6]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6.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95.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09.

[9]〔英〕克莱夫·庞廷.绿色世界史[M].王毅,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416.

[10]〔加〕威廉·莱斯.自然的控制[M].岳长龄,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5.

[11]〔德〕马尔库塞.工业社会与新左派[M].任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28.

[12]〔美〕詹姆斯·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M].唐正东,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256.

[13]王灿发.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J].中国法学,2014(3).

On Virtue Ethical Basis of Ecological Ideas

YANG Jun

(Institute of Philosophy,Shanx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Taiyuan 030021,China)

Abstract: Virtue ethics can provide some basic princip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cological concept owing to its homogeneity and theoretical priorities.Ecological concept should reflect a person's moral choice.It also should be the ecological wisdom based on people's practice.Ecological concept should accumulate social ethical reflection strength.In result,ecological concept can properly reflect its subjectivity,practicality,social attributes and local properties.

Key words: virtue ethics;ecological ideas;choice;wisdom;introspection

中图分类号: B8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6365(2019)01-0073-07

收稿日期: 2018-11-26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唯物史观视野下整体主义环境伦理思想研究”(12BZX073)。

作者简介: 杨珺,女,山西灵石人,山西省社科院哲学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博士。

[责任编辑 杨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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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观念的美德伦理基础辨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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