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叶对汉末“党的牢狱”成因的认识与写作_后汉书论文

范叶对汉末“党的牢狱”成因的认识与写作_后汉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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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作为党锢事件成因的“谣言”

范晔自称所撰《后汉书》的传论“皆有精意深旨”,尤其是诸类传的“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往往不减《过秦》篇”,较之班固《汉书》论赞,则“非但不愧之而已”①。从号称“工诃古人”的刘知几,好讥诋昔贤的王鸣盛,均对《后汉书》的论赞不吝嘉评②,则知范晔并非徒自矜炫。本文所讨论的《〈党锢传〉序》,清人王鸣盛、李慈铭亦推挹有加③。按此序主要概述党锢事件的成因、经过,大体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即王鸣盛所谓“说两汉风俗之变,上下四百年间了如指掌”:自汉初“任侠之风”,到东汉后期党锢名士的“婞直之风”,历述两汉士风及其主体的演进过程,藉以明了党锢事件的历史背景及位置,拙文《侠儒论》对之已有详考④,此不赘述。

第三部分记述两次党锢事件的爆发过程及始末,即序末所谓党事“成于李膺、张俭”。延熹九年(166),司隶校尉李膺“收捕”并“案杀”交通宦官、教子杀人的术士张成,宦官唆使张成弟子牢脩诬告李膺与太学生及郡国生徒结党,“诽讪朝廷”,于是引发第一次党祸。建宁二年(169),宦官又指使人上告山阳郡名士张俭与同乡结党,“图危社稷”,引发第二次党祸。直至中平元年(184)因黄巾起事“大赦党人”,党禁始解。

第二部分则记载了三则谣言:甘陵乡人谣,汝南、南阳二郡谣,京师太学中谣语,意在揭示党锢事件的背景、成因,即序末所谓“(党事)始自甘陵、汝南”。为便讨论,先照录于下:

初,桓帝为蠡吾侯,受学于甘陵周福,及即帝位,擢福为尚书。时同郡河南尹房植有名当朝,乡人为之谣曰:“天下规矩房伯武,因师获印周仲进。”二家宾客,互相讥揣,遂各树朋徒,渐成尤隙,由是甘陵有南北部,党人之议,自此始矣。后汝南太守宗资任功曹范滂,南阳太守成瑨亦委功曹岑晊,二郡又为谣曰:“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南阳太守岑公孝,弘农成瑨但坐啸。”因此流言转入太学,诸生三万余人,郭林宗、贾伟节为其冠,并与李膺、陈蕃、王畅更相褒重。学中语曰:“天下模楷李元礼,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俊秀王叔茂。”

周福(仲进)、房植(伯武)同郡,极有可能也同县,甘陵乡人谣反映了当地对二人的不同评价以及二家宾客间的各自结党、相互攻击。自范晔将此事视为党锢之祸的滥觞(“党人之议,自此始矣”),后世学者,如唐人李德裕,北宋史家司马光,南宋史家徐天麟,下至乾嘉史学名宿赵翼,乃至近代学者,大都采信范说⑤。然而近人亦有持怀疑态度者,如吕思勉先生认为甘陵之谣“特食客之好事者为之耳,无与大局也”⑥。川胜义雄称:“我们不能认为,发生在狭窄之地的甘陵,而且还未摆脱私人色彩的这场对立,便是后来那场将全国一分为二的大运动的起源。”⑦马植杰更明确指出,本系鸡毛蒜皮之事的周、房二家互相讥揣,和后来党锢之事“并无若何关系”,范书“‘党人之议,自此始矣’的叙述,是不确切的”。马氏还认为《〈党锢传〉序》接着叙述的另两则谣言,“也是欠妥当的”,因为汝南、南阳二郡谣,只是说两位太守充分信任和重用当地贤能之士,“并不含贬斥之意”,日后太学生与李膺、陈蕃、王畅更相褒重之事,“与宗资、范滂等事并无若何关系”,范书在此叙入二郡谣,“亦属累赘而缺乏意义”。而且“学中语”究竟发生在何时,“范书的叙述亦模糊不清”,马氏认为应发生在第一次党锢事件之后,“范书将此太学中语提前叙述,恐怕是颠倒了时间顺序”。总之,对于将这三则谣言视为党锢事件的缘起,马氏予以否认,进而对《〈党锢传〉序》的叙述本身也提出批评,并引王先谦所说“范书《党锢传》本多疏缪”为证⑧。那么,《〈党锢传〉序》载述三则谣言究竟是“无与大局”的“累赘、无意义”之笔,还是如作者自称的另有“精意深旨”?将三则谣言与党锢事件的成因联系起来是否贴切?

二 甘陵乡人谣与“党人之议”

甘陵乡人谣的倾向性非常明显,歌颂“有名当朝”的河南尹房植为“天下规矩”,讽刺周福任官尚书不过依凭曾经作过当今皇上的老师,言外之意不是凭借德才,也不是通过正常选举渠道。两句谣言的句式结构和押韵节拍完全相同,朗朗上口易于传唱⑨,内容却是一褒一贬,形成强烈对比。传序但称作谣者是甘陵“乡人”,看不出他们与房家或周家有何特殊关系,似乎属于第三方的乡党舆论。但从谣言的明显倾向来看,或许是在房植一侧主导下形成的,周福一侧起而反击,遂致二家宾客“相互讥揣”、“各树朋徒”,被卷进来的乡人亦因之分成“南北部”。两汉以来乡党舆论的主体,往往是拥有众多宾客的地方豪族阶层,而类似甘陵乡邑社会的分裂,则大抵存在着两家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豪族⑩。然而如马植杰所质疑的,甘陵乡人谣所引发的当地乡党社会及其舆论的分裂,何以被视为“党人之议”的开端?

桓帝即位伊始擢任自己过去的老师,在尊师重学的东汉是很正常的(11)。但桓帝刘志以蠡吾侯人继大统,却是内朝外戚和外朝清流官僚激烈博弈乃至生死搏斗的结果。执政的外戚梁冀鸩杀质帝后,拟拥立其妹夫刘志,太尉李固、光禄勋杜乔等重臣却力主拥立“年长有德”的清河王刘蒜,双方在朝议时公开冲突,矛盾日趋激化。而李固曾表荐房植,顺帝当即下诏征用,房植则与杜乔共同举荐过李固的老师、其子侄有数人遭党禁的名士荀淑,还表荐过党人赵岐,因而房植显然是站在拥立清河王蒜的清流名士李固一边的(12)。至于房植的同乡周福,他以桓帝之师被重用而为乡党舆论所贬,故其站在桓帝和力主拥立桓帝的梁冀一边,而与属于梁冀政敌李、杜一派的房植相对立,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况且他与房植在乡里本来就是对手。而房、周的家乡,正是清河王蒜的封国所在(后改甘陵),桓帝即位次年(建和元年,147),清河人刘文“讹言清河王当统天下”,欲立刘蒜,事觉伏诛,刘蒜和一直力主拥立他的李固、杜乔,亦因此事被杀。当梁冀、桓帝终于清除了被视为心头之患的清河王及其支持者之后,恨屋及乌,遂于次年将清河郡(国)改名为甘陵,可见甘陵虽北距京师洛阳1280里之遥,却与朝廷高层的政争息息相连(13)。上述甘陵乡人谣,正是发生于桓帝帝位竞争者清河王刘蒜的封国这一敏感地区,流行于桓帝即位初年这一敏感时节。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歌谣虽然表面上讥刺的是周福,潜台词则指向周福背后的靠山桓帝、梁冀;歌谣直接推崇的是房植,其实也赞颂了与房植政治立场相同的李固、杜乔等清流(14)。易于流传的歌谣形式,极其显豁的褒贬指向,歌谣当事人与京师高层的特殊关系,使甘陵乡人谣极具新闻性,不难想见,它很快就会传播到京师,至少任职京师的周福是愿意而且有渠道及时向桓帝、梁冀传递甘陵的讯息、动向的。在这种意义上,房植、周福的“甘陵南北部”之争,实即桓帝、梁冀与李固、杜乔之争的乡邑版。李固、杜乔是党锢名士的前辈和楷模,无论政治立场上还是人脉关系上他们与后来的党锢名士都有紧密的联系。党锢名士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李膺、杜密,因二人“名行相次,故时人亦称‘李杜’焉”,当时人即以李固、杜乔相比拟(15)。魏文帝曹丕曾在代汉称帝前夕旌表二十四贤,皆为东汉后期清流名士,不少是党人(如陈蕃、李膺、杜密、王畅等),为首的就是杜乔,李固、房植亦名列其中(16)。宋孝宗亦认为“东汉杜乔之徒,激成党锢之风”(17)。金发根发表于上世纪60年代的名作《东汉党锢人物的分析》,列有党人地域分布表,李固、杜乔皆在表中(18)。综据上述,将梁冀与李固、杜乔对立背景下的甘陵“南北部”之争与后来的党锢事件联系起来,不算牵强。

在甘陵“南北部”之争中,房、周“二家宾客,互相讥揣”的具体内容今已不可知。《资治通鉴》卷五五桓帝延熙九年七月条胡注释“讥揣”一词:“揣,度也,量也;度量其轻重长短而为讥议也。”则“讥揣”是一种党派间互揭对方之短、各扬己方之长的舆论宣传(19),甘陵乡人谣正是这样一种抑人扬己的“讥议”。党锢事件中所谓“党议”也是如此。袁宏《后汉纪·桓帝纪》延熙九年九月条载党锢之祸爆发,称“诏收(李)膺等三百余人……其所连及死者不可胜数,而党人之议始于此矣”(20)。今细绎袁书,可知这里所谓“党人之议”,系特指党祸事件前后,“(太学)学生同声竞为高论,上议执政,下讥卿士”,“海内希风之流遂共相标榜,指天下名士,为之称号”,前者是抑人,后者是扬己。《后汉书·窦武传》载窦武上疏为党人辩护,其中有“近者奸臣牢脩造设党议,遂收前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云云;《党锢传》载魏朗因陈蕃荐举“征为尚书,会被党议,免归家”,尹勋“上书解释范滂、袁忠等党议,禁锢”,以及“范滂、张俭之徒,清心忌恶,终陷党议”云云。上引中所谓“党议”,皆指党锢名士“激扬名声、互相题拂”的扬己和“品核公卿,裁量执政”的抑人,特别是后者,即对宦官浊流势力的“贬议”、“横议”,当时又称为“清议”。如所周知,“清议”又称“乡里清议”、“乡论”,本指汉代乡举里选中的乡党舆论,故甘陵乡人谣既是名符其实的“乡里清议”,又是抑人扬己的典型“党议”。就其间接指向以桓帝、梁冀为首的最高统治集团而言,说它是后来“诽讪朝廷”的“党人之议”的先声,实不为过。

倾向于房植一派的甘陵乡人谣既被视为“党议”滥觞,与之对立的周福宾客对房植的“讥揣”,也同样应是“党议”,只是由于周福一派背后有朝廷权要甚至皇帝作靠山,与之对立的房植一派才被视为君主体制所深忌的“党”,这一派的议论才被视为攻击当局的“党议”。尽管甘陵乡人谣发生之后近二十年,党锢事件才爆发,但当年的甘陵“南北部”之争仍被重新提起。《后汉书》卷六四《史弼传》:

弼迁尚书,出为平原相。时诏书下举钩党(按:《通鉴》将此事系于第一次党锢之祸次年),郡国所奏相连及者多至数百,唯弼独无所上。诏书前后切却州郡,髡笞掾史。从事坐传责曰:“诏书疾恶党人,旨意恳恻。青州六郡,其五有党,近国甘陵,亦考南北部,平原何理而得独无?”

所谓“钩党”,是党锢事件中对党人的专称(21)。当时史弼坚称平原国无党,无一上报,以至被举奏,据本传,史弼“以俸赎罪”才免于牢狱之灾,然而有赖于他的保护,得以“济活”的平原“党人”竟达“千余人”之多。甘陵郡却无此幸运,多年前的甘陵“南北部”之争仍被立案查处,看来桓帝仍对当年甘陵乡人谣耿耿于怀,乃因此谣含有对其帝位正当性的怀疑。

甘陵“南北部”案共法办了多少“钩党”,今已不得而知,揆以邻郡平原本应涉案的党人数以千计,甘陵被追认为“钩党”的必不在少数,但其首犯,则应是房植无疑。植“有名当朝”,位至三公,但史无专传,后嗣无闻。《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述唐代名相房玄龄世系,工溯至尧子丹朱,以朱封地房为氏。继称:“(丹)朱生陵……陵三十五世孙钟……生沈,沈十二世孙汉常山太守雅,徙清河绎幕。十一世孙植,后汉司空。植八代孙谌,随慕容德南迁,因居济南。”(22)则汉末下至魏晋,未见房植后嗣。我颇怀疑这是因为房植及其子孙遭罹党祸之故。前文谈到,房植是建安末年曹丕所旌表的二十四贤之一,在魏明帝为各贤撰写的“甄表状”中,对房植评价极高:“少履清苦,孝友忠正。历位州郡,政成化行。既登三事,靖恭衮服。虽季文相鲁,晏婴在齐,清风高节,不是过也。”(23)可见其品德政绩,当得起甘陵乡人谣“天下规矩”的题目(24),堪与党锢名士八俊之首李膺的题目“天下模楷”媲美。《艺文类聚·职官部·司空》载有蔡邕所撰《房植(“植”作“桢”)碑》,略云:“言非法度不出于口,行非至公不萌于心。……枉丝发、树私恩不为也;讨无礼、当强御不避也。是以功隆名显,在世孤特,不获恺悌宽厚之誉。……邪慝是仇,直亮是与,刚则不吐,柔则不茹。”(25)其正直刚硬、不畏强御的形象跃然纸上,堪与三君之末陈藩的题目“不畏强御”作比。甘陵乡人谣并不欣赏依靠与皇帝关系而显达的周福,更敬重以品德为“天下规矩”的房植,这正是清议和“党人之议”的特色。上文谈到,《后汉纪》所谓“党人之议”,特指党锢事件前后清流名士批判宦官浊流势力和共相标榜互题称号的清议风潮——一种扬己抑人的党派舆论宣传,而《〈后汉书·党锢传〉序》则将桓帝初年的甘陵乡人谣视为“党人之议”的起始。无论从甘陵乡人谣的“党议”性质,还是从党祸事发后桓帝和当权宦官仍下令在甘陵“考南北部”,将房植一派作为党人查处,都表明成书晚于袁宏《后汉纪》近半个世纪的范晔《后汉书》,在党祸缘起的判断上更具慧眼,更符合党锢事件的实际历史过程。

三 汝南、南阳二郡谣:党锢事件的地方社会背景及制度根源

二郡谣的意涵简单明了:两位太守都不躬亲郡政,而放手委任功曹。《〈党锢传〉序》的记事笔调亦似中性、客观。但从本条李贤注所引《谢承(后汉)书》对成瑨、宗资两位在太守任上治绩的肯定,特别是称颂宗资“署范滂为功曹,委任政事”从而获得了“闻于海内”的“推功”“任善”之誉,可见谣言指向是正面的。但籀读《党锢·范滂传》及相关记载,可以看到南阳太守宗资和功曹范滂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包括不和谐的一面:

太守宗资先闻其(滂)名,请署功曹,委任政事。滂在职,严整疾恶。其有行违孝悌,不轨仁义者,皆埽迹斥逐,不与共朝。显荐异节,抽拔幽陋。滂外甥西平李颂,公族子孙,而为乡曲所弃,中常侍唐衡以颂请资,资用为吏。滂以非其人,寝而不召。资迁怒,捶书佐朱零。零仰曰:“范滂清裁,犹以利刃齿腐朽。今日宁受笞死,而滂不可违。”资乃止。郡中中人以下,莫不归怨,乃指滂之所用以为“范党”。

早在宗资任汝南太守前,范滂即以忠謇清正、嫉恶如仇而名闻士林。他在赴任光禄勋主事时,仅仅因为主官(光禄勋)陈蕃以下属常礼接待他,便“怀恨投版弃官而去”。著名人物批评家郭泰却认为对待范滂这类名士,不可“格”以“公礼”,应破格致以礼敬,于是陈蕃只好向范滂道歉。宗资在辟署范滂时显然是礼敬有加的,从上引“请署功曹”的“请”字可以推知。范滂任职后,首先对郡府各机关吏员进行全面整顿,凡他认为有德行问题的,一律罢免,德才优异而沉沦下僚、隐于草泽者,则予以提拔、任用,或向朝廷举荐。宗资受当权宦官唐衡请托,拟录用李颂为郡吏,竟遭到范滂拒绝。参据谢承《后汉书·范滂传》(26)可知,当宗资又接到唐衡来函催问李颂之事时,即召来范滂的下属——功曹书佐朱零了解情况,自然是希望朱零从中斡旋,使范滂改变主意。但范滂的态度强硬如初:“(李)颂则滂之姊子,岂不乐其升进?但颂洿秽小人,不宜染污朝廷,不敢以位私人,是以不召。”宗资于是迁怒朱零,“使五伯乱捶困杖”之,不料朱零仍坚称“宁受笞死,而滂不可违”,宗资只好作罢。一郡最高长官的太守,对部下功曹拒不执行自己的指令,竟无可奈何,只能隐忍接受,充分证明上引“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之谣是完全真实的写照:范滂大权在握,是事实上的汝南太守,南阳宗资不过是徒有太守之名的橡皮图章而已。

范滂以功曹执掌郡政,主导选举,在东汉并不是偶然的个例,因为这种现象实根源于汉代的地方统治体制特别是选官机制。汉代最高地方行政机构为郡(国),守(相)为综揽民、刑、财、军诸权的“元首性地方长官”,但就郡府权力结构及官吏组成而言,长官郡守(国相),副长官丞(国长史)及尉,皆由中央任命,例避本籍,诸曹掾史以下属吏则均为长官自行选任,必用本籍人。属吏中功曹号称“郡之极位”,不仅职掌“选署功劳”,而且统管诸曹,总揽众务,犹中朝之有丞相,地位最为尊显(27)。东汉普通郡国吏员多则上千,少亦过五百,也就是说,郡国政治的运转,是通过朝廷任命的籍属外郡的三四名正副长官,和郡守自行辟署的贯属本地的以功曹为首的成百上千名属吏,协同完成的。郡府行政主体实为拔自当地才俊的属吏,这在某种意义上堪称由本地人自治乡土,故严耕望先生誉之为“以中央集权之形式,宏地方自治之实效”。东汉的选举以儒家伦理规范作为评价标准,起点是作为家族成员的德行,即“孝行著于家门”,然后外推“达于乡党”,因而宗族乡党舆论对一个人的评价,亦即“乡论”或“乡里清议”,就成为选举上最根本甚至是唯一的凭藉,所谓“科别行能,必由乡曲”;“孝行存乎闾巷,优劣任之乡人”(28)。来自外郡的郡守,只能委任本籍的功曹主持选举。郡守虽原则上握有用人大权,但仍须通过功曹遴选署任,不能自行其是。而诸如范滂、岑晊之出任功曹,不仅在于他们谙悉乡论,而且其自身也要得到乡论推许(如范滂“少厉清节,为州里所服”),还必须在选举中能够坚持乡论标准(29)。范滂拒绝辟用自己的外甥李颂,即因李颂“为乡曲所弃”,亦即遭到乡党舆论的唾弃,他不能违背乡论用人。功曹书佐朱零“宁受(太守)笞死”,而不敢违抗功曹之命,就在于功曹的意见本身就具有乡里清议性质,所谓“范滂清议,犹利刃截腐肉”(“清议”,上引范书作“清裁”,此据谢承《后汉书》)。如果他选择站在太守一边,违抗功曹范滂,导致为“滂所废”,就等同于为乡论所弃,从此将“永成恶人”,其仕途勿论,甚至将无法在乡里继续生活下去(30)。

范滂上任伊始,正是以乡论的名义对属吏进行清洗,全部换上乡论所许或者说是他自己所认可的人选,甚至太守拟辟署一个文学史,他也以乡论不容加以拒绝。正是因为此事,上引范滂本传称“郡中中人以下,莫不归怨,乃指滂之所用以为‘范党’”。“归怨者”我想首先是李颂,同时也包括宗资和嘱托他的当权宦官唐衡,以及此前被范滂罢免的郡府属吏,《后汉纪》正记作“即(31)中不便者,咸共疾之,所举者谓之朋党”。又据司马彪《续汉书》所称“汝南太守宗资任用功曹范滂,中人以下共嫉之,作七言谣”云云,可知汝南郡谣原本是范滂的对立面讥刺他以功曹结党专权而作的。《通鉴》亦作“郡中中人以下莫不怨之,于是二郡为谣曰”云云,则当本于《续汉书》,并且将汝南郡作谣原因推之于南阳郡(32)。汝南在范滂之后,还出了一个有名的功曹,即人物批评家许劭,他也是年少即获乡党之誉(十岁时被称许为“希世之伟人”),曾主持当地定期“核论乡党人物”的“月旦评”。在功曹任上“以简别清浊为务”,“黜奸废恶,一郡肃然”,号称有郡前辈“范孟博(滂)之风”。但他也和范滂一样,被认为在人物批评上并无统一标准,“褒贬不平”,党同伐异,甚至利用职权“排摈”与其“私情不协”的从兄许靖,使之“不得齿叙(入仕)”。著称的“月旦评”也被认为不过是“植党树势”的工具而已(33)。在这种情况下,功曹所掌控的乡党舆论权亦即选举权,就成了地方豪族扩张势力甚至结党营私的工具。大姓豪族子孙享有优先仕进的权力,至迟在东汉后期已被视为通例。“大姓冠族每郡只此数姓,因而州郡大吏就带有世袭性”,《后汉书》、《三国志》诸传中常见的“家世仕郡”、“世仕州郡”,即其写照(34)。当时察举、辟举的对象,均以积功久次的郡国属吏为主体。掌握选任、考核群吏之权的功曹,往往就是察举、辟举的优先对象,于是地方属吏特别是其中的大吏右职,就成为高官显宦的要津,即如南朝沈约所云:“学优而仕,始自乡邑,本于小吏干佐,方至文学功曹,积以岁月,乃得察举,人才秀异,始为公府所辟,迁为牧守,入作台司”(35)。总之,相对于郡府僚属的土著性和世袭性,有任期的长官却带有过渡性和外来性,可以说东汉地方政权在相当程度上为大姓豪族所控制,他们还通过控制选举成批进入中央,强化了东汉国家的“豪族政权”(36)属性。

代表地方势力的郡功曹等大吏右职,和代表皇权的郡守之间,本来就常有磨擦。而自延熹二年(159)桓帝依靠宦官诛杀梁冀后,宦官专权,“构害明贤,专树党类”、“父兄子弟皆为公卿列校,牧守令长、布满天下”,从而挤占了地方豪族的入仕通道,严重损害了他们的既得政治权益。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宦官“党类”所担任的牧守令长,以及慑于宦官权势的地方官员,“亲其党类,用其私人”,“辟召选举,释贤取愚”,甚至“颠倒贤愚,贸易选举”(37),导致严重的选举腐败。乡举里选尊重清议的原则既遭破坏,主导乡论的地方豪族及其头面人物清流名士与宦官浊流势力之间的矛盾,自日趋激烈,及至党锢事件前夕,斗争已白热化。延熹八年,在朝的太尉杨秉、司隶校尉韩縯、河南尹李膺、廷尉冯绲、大司农刘祐、太尉陈蕃,先后以各种形式打击宦官,李膺、冯绲一度因宦官“谮告”下狱(38)。延熹九年,各地掀起了反宦官斗争的高潮。

首先是名士辈出之地的汝南郡。如上所述,郡守宗资受宦官请托违反乡论辟用李颂,遭到功曹范滂的强硬抵制。

其次是帝乡南阳郡。功曹岑晊劝太守成瑨收捕“与后宫有亲”、“颇以赂遗中官”从而“用势纵横”的张汎,既而遇赦,仍诛杀之,“并收其宗族宾客,杀二百余人”,皆先斩后奏。宦官乘机谮诉,诏征成瑨下狱,罪当弃市。

又太原郡。家居晋阳的小黄门赵津,“贪横放恣,为一县巨患”,郡吏王允讨捕,赦后仍杀之。太守刘瓆因宦官谮诉下狱,罪当弃市。

又山阳郡。太守翟超以张俭为东部督邮,家在山阳的宦官侯览“残暴百姓,所为不轨”,俭举奏劾其罪,奏章为侯览遮截不得上,俭遂破览家,籍没赀财,破其冢宅,案检其宗党宾客。宦官诉冤于桓帝,翟超“坐髡钳输作左校”。

又东海国,国相黄浮案杀“暴虐尤甚”的宦官徐璜侄、下邳令徐宣,“弃市暴其尸”。浮因宦官谮诉,“坐髡钳输作左校”。

又太山郡(山阳郡)。东部督邮张俭案检侯览宗党宾客,或有逃入太山界者,太守苑康“既常疾阉官,因此皆穷相收掩,无得遗脱”。侯览诬康以他罪,下狱,“减死罪一等徙日南”。

又约略同时,颍川荀昱、荀昙兄弟分别为沛国相、广陵太守。二人“志除阉宦,其支党宾客有在二郡者,纤罪必诛”。后荀昱参与窦武、陈蕃谋诛宦官,事败“与李膺俱死”。荀昙亦遭党祸“禁锢终身”(39)。

以上诸例中,南阳郡对宦官亲信大规模残酷杀戮,太守成瑨作为长官自然有不可推卸之责,但策划发动及具体实施者,实为主持郡政的功曹岑晊。成瑨被诛,岑晊逃亡获免,后因党祸再次逃亡,“亲友多匿焉”,独有太学生领袖贾彪“闭门不纳”,理由是晊“要君致衅,自遗其咎”。“要君”即指晊“劝”太守成瑨捕杀张汎及其宗族,可见成瑨在此事上是被动的,甚至有被要挟之嫌。山阳郡之举劾侯览、收捕其家族宾客,则完全是由身任督察职责的督邮张俭主导的,他是山阳郡大姓名士的首领,对郡政自有相当大的决策权。作为长官的山阳太守翟超因之获罪,张俭亦逃窜得免。清人何焯曾对之有议论:“翟超之狱,事由张俭;成瑨之死,祸起岑晊。府朝被难,不闻奔问,与之同命,而徒窜身自免。揆之臣人之义,亦有愧焉。宜乎公孝(岑晊字)见拒于伟节(贾彪字)也。”(40)汉代长官与所辟属吏有君臣之义,此处不论,何焯之言,亦证南阳、山阳除宦事件的发起者和责任人实为当地的大姓豪族代表。太原郡捕杀宦官赵津,《后汉书·陈蕃传》载蕃上表称太守刘瓆“考案其罪”,虽经赦令仍“竟考杀之”。同书《王允传》则称允“讨捕杀之”。赵翼指出:“盖是时瓆为郡守,允为郡吏,共成此事,而传不晰言之,竟似两事矣。”(41)赵翼的说法是有道理的,《资治通鉴》记此事正是折衷二传,作“太原太守平原刘瓆使郡吏王允讨捕(赵津)”云云。按王允“世仕州郡为冠盖”,“年十九”即为郡吏。太守曾辟召郡人路佛补吏,王允以佛“少无名行”,“犯颜固争”,拒不执行教令,“路佛以之废弃”。可知王允在郡府中的重要地位有类于范滂、岑晊,则王允本传称他主导捕杀赵津之事,似更为可信(42),当然也要得到太守刘瓆的认可。刘瓆因此事件下狱被诛后,王允送瓆丧还其故乡平原,守毕三年丧才归家,或许与其“要君致衅”从而心存愧歉有关。总之,桓帝末年,汝南、南阳、太原、山阳诸郡相继发生的抵制乃至镇压宦官的事件,均为当地大姓豪族所出任的功曹等右职大吏所主导,反映了郡府属吏所代表的地方豪族势力和宦官所代表的皇权之问的尖锐矛盾。其余东海、泰山、沛国、广陵诸郡之镇压宦官均由长官太守主导,而他们无一不是清流名士。

延熹末年各郡国对宦官的打击,与京师洛阳清流名士的反宦官斗争,是相互呼应的,双方原本在思想感情上同声共气,惺惺相惜。范滂曾得郭泰高评,举主即为陈蕃。岑晊受业太学时与郭泰及“深疾宦官”的名士朱穆等为友,李膺、王畅称其“有干国器”。王允被郭泰誉为“有王佐才”。苑康“少受业太学,与郭林宗亲善”。荀昱曾为窦武荐举。他们在反宦官行动中亦内外策应,相互声援。成瑨、刘瓆、翟超、黄浮等下狱后,陈蕃等朝中清流官僚多次上书为他们申冤、洗雪。侯览上书即称张俭在山阳郡收捕其家属宾客,“皆大将军窦武、前太尉(掾)范滂所讽”(43)。上告李膺等结党于是引发党锢之祸的牢脩(一作顺)的上书,《后汉书·党锢传》、《后汉纪》均有节录,前者只是泛称“膺等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共为部党”,后者特地举出五位核心成员,指称“司隶李膺、御史中丞陈翔、汝南范滂、颍川杜密、南阳岑晊等相与结为党,诽谤朝廷”。其中三位是朝廷大臣(杜密任太仆),范滂、岑晊不过是郡功曹,但他们不仅是汝南、南阳二郡反抗宦官的主角,而且还参与了京师太学生针对宦官势力的清议运动(详下),故被视为党锢名士中的代表性人物。

《〈党锢传〉序》将甘陵乡人谣视为“党人之议”的滥觞或曰党锢事件的远因,汝南、南阳二郡谣则被视为党锢事件的近因。上举党锢名士的核心成员,无论是范滂、岑晊(均为功曹),还是李膺、陈翔(均为孝廉),以及杜密(司徒府辟举),都是注重乡党舆论的选举体制、郡府属吏必取本地人的地方统治体制的产物或曰得益者。他们与宦官的矛盾首先即在于宦官破坏了这种选举制度,直接侵犯了大姓豪族的利益。二郡谣反映了长官太守和功曹等右职大吏在郡府权力结构中的不同位置(前者是地方政权中皇权或曰当权宦官的代表,后者则是地方大姓豪族势力及乡论的代表),以及二者之间因各自立场不同而产生的矛盾。我们还看到地方和中央的清流名士共同组成了反抗宦官的统一战线,正像地方和朝廷的宦官浊流势力也结成“朋徒党类”一样。总之,二郡谣深刻揭示了党锢事件所以产生的地方社会背景及制度根源。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不能苟同马植杰先生认为《〈党锢传〉序》记述二郡谣是“累赘而缺乏意义”之笔。实际上如下文所论,马先生认为二郡谣与洛阳太学生的清议风潮“并无若何关系”的意见,也是值得商榷的。

四 学中谣语与党锢名士的称号序列及组织化

“学中语”产生、流行的场所,是京师洛阳的太学,主体是以郭泰、贾彪为首的三万余“太学游士”,以及“诸郡生徒”,他们与清流官僚李膺、陈蕃、王畅等“更相褒重”,“学中语”即是对三人的标榜。下面就“学中语”的几个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其一,关于“流言转入太学”。

《〈党锢传〉序》在记述汝南、南阳二郡谣之后有一句过渡语——“因此流言转入太学”,表明紧接着叙述的太学生的清议运动及“学中语”的产生,是二郡谣“转入太学”的结果,反映了太学生对地方反宦官斗争的呼应和声援。就《〈党锢传〉序》中的语境,二郡谣是赞扬太守宗资、成瑨推功任善,功曹范滂、岑晊不畏强权打击宦官的(44),“学中语”所褒扬的三位清流官僚,也都是不畏强御反抗宦官、道德才能闻名天下的士林楷模。《后汉纪·桓帝纪》延熹九年九月条:

是时太学生三万余人,皆推先陈蕃、李膺,被服其行。由是学生同声竞为高论,上议执政,下讥卿士。范滂、岑晊之徒仰其风而扇之,于是天下翕然,以臧否为谈,名行善恶,托以谣言(下略)。

“范滂、岑晊之徒仰其风而扇之”云云,表明以范、岑为代表的地方大姓名士,对京师太学舆论的遥相呼应与积极互动。名士集中的颍川、汝南、南阳等地毗邻洛阳,交通便捷,当地名士与京师的交流和互动自然更加方便和频繁。据上引,正是由于汝南、南阳等地名士及其乡论与京师太学生及其清议运动之间的交流和联动,促成了“婞直之风”的广泛传播(“天下翕然”)。《后汉书·申屠蟠传》曾如此描述当时太学生的动向:“先是京师游士汝南范滂等非讦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节下之。太学生争慕其风,以为文学(按:即儒学)将兴,处士(按:指太学诸生)复用。”(45)范滂被称为“京师游士”,可见他至少一度亲赴洛阳参与、引导太学生的清议运动,以至“太学生争慕其风”。由此可知《〈党锢传〉序》所谓“因此流言转入太学”就不仅仅指汝南、南阳二郡谣,还包括范滂、岑晊等人“非讦朝政”的言论。无怪牢脩上书所列五名党人核心成员中就有范滂、岑晊;党锢事发后陈蕃上疏为党人伸冤,所列三位代表性党人中亦有范滂(46)。

其二,学中谣语和天下名士称号序列的产生时间。

《〈党锢传〉序》所载党锢爆发前后的相关事件依次为:甘陵谣——汝南、南阳二郡谣——学中谣语——第一次党锢事件爆发——党人被赦归田里,禁锢终生——天下名士三君八俊等称号序列形成——宦官使人告发山阳张俭与同乡别相署号、立墠结党,第二次党锢事件爆发。《资治通鉴》所载上述事件顺序亦本于《〈党锢传〉序》。二者都明确将“学中语”记于第一次党锢事件前,名士称号序列形成记于党锢事件后。关于党锢事件爆发的具体时间,《后汉书·桓帝纪》系于延熹九年末,不详月份。《资治通鉴》系于延熹九年七月(47)。《后汉纪》则系于延熹九年九月,然后记“学中语”,继云“又为三君、八俊、八顾、八及之目”,则“学中语”与名士称号系列二事,似同时发生于党锢事件之后。不过一个“又”字,表明二事有先后之别,不排除《后汉纪》将“学中语”追记于此(48)。将二事连类记述的,还有成书时代约略与《后汉纪》相同的袁山松《后汉书》:

桓帝时朝廷日乱……太学生三万余人,榜天下士,上称“三君”,次“八俊”……因为七言谣曰:“不畏强御陈仲举,九卿直言有陈蕃。天下模楷李元礼,天下好交荀伯条,天下英秀王叔茂,天下冰楞王秀(朱季)陵,天下忠平魏少英,天下稽古刘伯祖,天下良辅杜周甫,天下才英赵仲经。”(49)

则名士称号序列(“榜天下士”)与“学中语”(“七言谣”)至少是同时产生的,甚至“七言谣”还是因“榜天下士”而“为”的。考虑到袁山松书已佚,这是《太平御览·人事部》的“谣”类所摘引的,摘引者关注的重心在“谣”上,至于“七言谣”与“榜天下士”是否同时,二者是在党锢事件之前还是之后,对摘引者来说可能并不重要,所以我们不能据此断定“学中语”、名士称号序列及党锢事件三者的时间前后关系。

《〈党锢传〉序》及《资治通鉴》所列三者间的时间顺序——“学中语”→第一次党锢事件→名士称号序列,就二书自身的文脉和逻辑来看,是合理自洽的。当反映地方官反抗宦官浊流势力的二郡谣传入太学,在朝清流官僚陈蕃、李膺等积极声援和呼应之时,太学生发动了以造作“谣”语为主要手段的清议运动:一方面赞扬所“推先”的清流官僚,一方面“上议执政,下讥卿士”,形成万众一声(“太学生三万余人”“同声高论”)的全国性统一舆论,遂促成第一次党祸爆发。以李膺为首的党人皆“天下名贤”,进一步强化了清流的内部认同,“海内诸为名节志义者皆附其风”,无不以名在党人中为荣(50)。后党人被赦归田里、禁锢终身,“膺等虽免废,名逾盛”,从范滂出狱后南归时“汝南、南阳士大夫(至京师)迎之者数千”的盛况可以想见。党人失去了官职,却得到了誉满天下的盛名。于是“海内希风之流,遂共相标榜”,“为之称号”,逐渐形成所谓三君八俊等天下名士称号序列。然而由于“学中语”与名士称号序列之间的密切联系,史书或将二事连类记述(如上引《后汉纪》),从而形成二事同时发生的错觉。马植杰先生之所以认为“范书将此太学中语提前叙述恐怕是颠倒了时间顺序”,恐怕就是将“学中语”与名士称号序列视为一体从而认为二者同时发生所致。

其三,天下名士序列的称号、题目、名次的形成及其变化。

关于“三君八俊等三十五人”,《〈党锢传〉序》已详载其称号(君、俊等)、名次,题目则只见到李膺、陈蕃、王畅三人的(即“学中语”)。如上所述,“学中语”和名士称号序列并不是同时产生的,所以“学中语”的三个题目,第一是八俊之首的李膺,第二却是三君之末的陈蕃,第三又是八俊之四的王畅,可见题目与称号、名次并不相应。

实际上党锢名士代表人物的称号、题目、名次,以及三者整合为一个体系化的序列,都经历了一个长期演化的过程,只因范书之前的诸家《后汉书》均已亡佚,《〈党锢传〉序》所载名士称号序列,才被认为是最标准的版本。仍存完本的袁宏《后汉纪》称太学生“为三君、八俊、八顾、八及之目”,而无八厨,或以为袁纪脱误(51),其实未必,如山阳郡的名士称号序列就只有“八俊”、“八顾”、“八及”。上引袁山松《后汉书》所列党锢名士称号,与《〈党锢传〉序》完全相同,但所列十个题目(七言谣),陈蕃一人二目,只有八俊而无八顾、八及、八厨之目。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一作《四八目》,“目”实即题目之“目”,以下简称《群辅录》),列有《〈党锢传〉序》所谓三君八俊等三十五人的官爵(52)、郡县、姓名及字,各人名下附注其题目(七言谣)(53)。这是有关党锢名士称号序列最为完整的记录。如名士题目,除八俊见于袁山松《后汉书》佚文,个别人见于《〈党锢传〉序》、《后汉纪》外,其余都是仅见于此书。其称号全同《〈党锢传〉序》。各称号组成人员亦大体相同,唯“八顾”、“八及”、“八厨”各有一处出入而已(54)。其中“八俊”诸名士,《群辅录》不仅与稍后的范书、稍前的袁山松书完全相同,与更早的孙吴薛莹《后汉记》也基本相同(55)。但名次却是异多同少,以《群辅录》比对《〈党锢传〉序》,“三君”有2人不同,“八俊”、“八及”各有6人不同,“八顾”只有1人相同,“八厨”则无一相同。袁山松《后汉书》佚文、薛莹《后汉记》佚文所列八俊名次,亦各不相同。《后汉纪》则称“陈蕃为三君之冠”,王畅为“八俊之首”,亦迥异于《后汉书》。上述可见,东晋刘宋间,甚至上溯到三国时代,党锢名士序列的称号及其组成人员是相当稳定的,但序列中的名次却并不稳定。《世说新语·品藻》第1条:

汝南陈仲举,颍川李元礼二人,共论其功德,不能定先后。蔡伯喈评之曰:“陈仲举强于犯上,李元礼严于摄下。犯上难,摄下易。”仲举遂在“三君”之下,元礼居“八俊”之上。

李慈铭疑“二人”为“士人”之误,甚是,唯其如此,“共论”陈、李功德的主体(士林)才得以明确(56)。本条刘孝标注引孙吴姚信《士纬》称“海内论之未决”,“海内”当然也是指全国士林。蔡邕的评论当是发表于汉灵帝熹平元年(172)自河平县长入朝以郎中校书东观,至熹平七年被黜戍边之际,或者在应董卓之辟入朝的中平六年(189)至初平三年(192)被王允所杀之际(57)。《世说新语》刘注所引《士纬》,亦见于《太平御览·人事部·品藻》,且更为详悉,其中有云:“……海内论二士有议而未决。陈留蔡伯喈云:‘……仲举为先,元礼后矣。’天下于是为定。愚思窃以伯喈未必可从也……。陆恭仲答曰:‘陈、李二君,德齐于行,才等于身,无长短之差,时人或其先后。’”陈蕃、李膺的名次之争似乎经蔡邕一言而论定,但三十多年后,孙吴姚信即不以蔡邕为然,同时人陆喜(恭仲)又以为陈、李原无轩轾。总之,早在灵帝时代党锢名士称号序列的名次就有争议,其后又有升降变化,表现为不同文献所载名士序列中的名次差异较大。

安部聪一郎通过细密的文献考证,认为三君八俊等名士称号序列,并非党锢之际实际存在的议论言说,而是基于魏末晋初之际乃至以后的议论而形成的,直到东晋时期才逐渐被整理定型,因而它反映的不过是魏晋人对东汉史的理解。安部氏主要根据记述名士称号序列的历史文献的产生时代,来推定名士称号序列的形成时代(59)。但汉唐历史文献学也告诉我们,魏晋以降诸家后汉书无不以东汉国史《东观汉记》为母本,所谓“后汉纪传,发源《东观》”、“中兴之史,出自《东观》”(59)。如范晔《后汉书》虽是“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但在史料方面主要还是取材《东观汉记》,序论方面则对华峤《汉后书》汲取尤多(60)。而华峤《汉后书》亦是“删定《东观记》”而成,并以“文质事核”、有“实录之风”著称。袁宏同样是删改“烦秽杂乱”的《东观汉纪》,“撰集为《后汉纪》”,并“掇会”即综合利用多家后汉史著述而成(61)。中国传统史学的最高境界是“文直事核”即“实录”,亦即范晔所谓“言之皆有实证非为空谈”,故上述“博采”、“裁成”、“删定”、“撰集”,“掇会”,意味着对已有史料的增删编撰,却绝非无中生有的凭空杜撰。范书既欲成“一家之作”,“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因而在已知史料中可能选择或突出一部分,舍弃或淡化另外一部分(通常是更多的部分),来建构自己的历史图景,却不能脱离史实侈为空论。鉴于《东观汉记》全书已佚,而且该书“安顺以下”原本就“亡缺者多”(62),鉴于诸家后汉书中后成书者总是汲取、利用先成书者,所以三君八俊等名士称号序列之见于魏晋乃至以后成书的史著中,却不意味着这一称号序列亦形成于这些史著成书之时。

陶渊明在《群辅录》中特别指出,书中关于党锢名士三君八俊等称号序列的记述,本于《三君八俊录》,这本至迟东晋已存于世的著作,作者、成书时间皆不可知(63)。参据署名魏文帝的《海内士品》、署名魏明帝的《海内先贤传》,皆多载党锢名士及其事迹(64),曹丕代汉前夕下令旌表、后来魏明帝又为之撰写《旌表状》的二十四贤,亦为东汉后期清流名士的代表人物,不少是党人(65),则同类性质的《三君八俊录》也可能在汉魏之际成书。据上引《世说新语·品藻篇》、姚信《士纬》,汉灵帝时蔡邕即参与论定陈蕃、李膺在三君八俊等称号序列中的名次。多家后汉书中独以完本传世的《后汉纪》、《后汉书》,均明确记载三君八俊等称号序列产生于两次党祸之间,而第二次党锢事件,就是因山阳名士张俭与同乡二十四人“别相署号、共为部党”而引爆的。考虑到主持者张俭,以及其中的刘表,亦名列天下名士称号序列之中,则山阳郡名士称号序列很可能是天下名士称号序列的仿照版。如果推测不误,原版就不应该更晚于仿照版。上引安部氏论文认为《〈党锢传〉序》所载山阳版名士序列出现于汉末是可信的,似乎也不应怀疑同书中有关天下版名士序列的记载。

其四,谣言与清流势力的组织化。

党锢事件中对立的双方分别是专权宦官和反抗宦官的名士群体,二者泾渭分明,不可共处,即《党锢传》“赞”所谓“渭以泾浊,玉以砾贞……兰莸无并,销长相倾”。杨联陞将东汉豪族划分为浊流豪族和清流豪族两大类:前者“富而甚无知”,“是凭借中央势力而突然得意的,即宗室、外戚与宦官”;后者“不甚富而有知”,为“一般高官及地方豪族”。党锢事件不过是二者“争取政治地位的殊死战”(66)。对杨联陞说不无批判的宇都宫清吉,认为清流士人的特征是具有知识和道德,不可混同于社会经济史用语的豪族。正如浊流势力是基于物欲而结成利益集团一样,清流派则是基于清议而站在同一阵营,而清议乃是超越宗族组织、地域远近乃至身份阶层的正义舆论本身(67)。前承宇都宫氏观点的川胜义雄更加强调清议的作用,他认为清流派作为“一个具有相互联络和组织的团结体”,其形成背景是基于儒家国家理念的“大规模士人舆论”,即清议风潮,“其核心则是享有声誉的代表性名士”(68),亦即跻身于天下名士称号序列者。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清流士大夫群体的内部认同途径及组织化过程。

如上所述,“学中语”是太学生“同声竞为高论”亦即清议的结晶。当时太学生来自全国各地,故被称为“游士”、“游生”,这三万多“太学游士”乃至为数更多的“诸郡生徒”的议论,是如何被集中起来从而能“同声”在太学、京师流播的呢?

那些得入天下名士称号序列的人物,既是太学生和士人的道德榜样,又是人伦鉴赏的最高权威。如八俊之首的李膺,“士有被其容接者,名为登龙门”,故荀爽只因有机会为李膺驾了一次车(“御李君”),得意之情便难以自抑。而少年孔融非冒称“通家子弟”不能得到李膺接待,李膺一句“必为伟器”的评价便使他从此名扬天下(69)。八顾之首的郭泰也是因为受到李膺特别器重而“名震京师”的,他是东汉最著名的人物批评专家,史称其“好奖训士类”,“泰之所名,人品乃定”,且“先言后验”。他常“周游郡国”,广交师友,“自西徂东,席不暇温”(70)。所到之处往往访问郡国学官、诸生(71),品评、奖拔人物,原本默默无闻经其奖拔而成为名士者多达六十余人。在全国性士林舆论的形成中,李膺、郭泰之类领袖人物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特别是在乡里清议和京师太学士林舆论之间的沟通、协调作用。汝南黄宪在本邦邑极负盛名,但“天下未重”,自从郭泰亲临其家拜访,称赞他“汪汪如千顷之陂”、“其器深广”难量之后,“由是名重于海内”(72),亦即获得全国性名声。又扶风人苏不韦,其父为李暠所杀,立志报仇不遂,不得已乃杀暠妾“并及小儿”,复掘暠父冢,然而“士大夫多讥其发掘冢墓,不合古义”。后郭泰“闻而论之”,对苏不韦在弱势情况下勉力报仇给予高度评价,“议者于是贵之”,不韦遂成为名士(73)。郭泰本是京师太学生的第一号领袖(其次是贾彪),其“周游郡国”的交游、评论活动以及对地方舆论的协调、整合工作,使郡国清议和以太学为基地的全国性士林舆论融为一体。

全国性清流士林舆论虽发端于乡里清议,“为乡里所弃”固为士林所不齿,但要获得全国性名声,还必须要到士林舆论中心、士名评估中心同时也是国家权威(官职)分配中心的京师、太学去游学,那里才有更多机会得到天下名士的接待和赏评,所谓“位成乎私门,名定乎横巷(太学)”。我们看到党锢名士几乎都有就读太学或者游学京师的履历(74)。在“阉寺专命于上、布衣横议于下”的桓灵时代,太学不再是研讲学问之地,已成为一个“英雄四集”、“处士横议”的政治批判中心。党锢前夕的延熹末年,清流势力发动的反宦官斗争从中央到地方全面展开,与之相应的“清议”运动亦日益高涨。一方面是诸如汝南、南阳二郡谣之类的郡县乡论“转入太学”,一方面是地方上的大姓名士诸如“范滂、岑晊之徒”对京师清议运动的积极呼应与传播,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还亲往洛阳太学参与清议运动。当歌颂清流名士官僚、贬斥宦官浊流势力的“学中语”被数万太学生“同声”传唱之时,既标志着统一的全国性士林舆论的形成,又预示着清浊势力的决战在即。

众所周知,引爆党锢事件的是李膺于赦后违法案杀术士张成,但宦官不过是藉此事端上告李膺与“太学游士”、“诸郡生徒”,“共为部党,诽讪朝廷”。所谓“共为部党”,即指太学生与清流官僚“更相褒重”、“互相题拂”、“合党连群”;所谓“诽讪朝廷”,即指太学生“上议执政,下讥卿士”,乃至“污秽朝廷”,二者都表现为造作、传播谣言(“学中语”)。由于谣言直接指向了宦官浊流势力背后的皇帝(详下),故致“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总之,在《〈党锢传〉序》的书写中,无论从史料的选择和排列上,还是从事件演进的逻辑进程上,“学中语”都被定位为引爆党祸的导火索。

尽管因党祸爆发,名闻“海内”、誉满“天下”的清流名士代表人物一变而成为国家罪犯的“党人”,太学清议成为“诽讪朝廷、疑乱风俗”的“党议”,但“天下士大夫”及其舆论却更加坚定地站在党人一边,党人获得了更加崇高的声誉。当此之际,正是根据其名望大小而不是曾经的官位高低、有无,来排定党锢名士代表人物的座次,形成了三君八顾等天下名士称号序列,标志着名士群体组织化的完成。

士林对李膺、陈蕃等党锢名士领袖人物的崇拜和追捧,所谓“太学生争慕其风”、“希之者唯恐不及涉其流”(75),首先当然是出于澄清天下的正义感,但同时也还有误判形势的因素。特别是在灵帝即位之际,作为清流领袖的外戚窦武以大将军辅政,另一位清流巨擘陈蕃亦以太傅参与最高决策,党锢名士因之获得赦免。窦、陈又“引同志”尹勋、刘瑜、冯述任职枢要,征辟大批“天下名士废黜者”如李膺、刘猛、杜密、朱寓、荀昱、陈寔等“列于朝廷”,以致“天下英隽……莫不延颈想望太平”,认为天下很快就将是清流名士的天下(76)。在上述背景下,川胜义雄认为士林舆论“在政府之外对人物进行排名(指天下名士称号序列)……就好像现在的在野党,当预计将要掌握下届政府的权力时,开始着手准备政府人事”,即“建立自己的影子内阁一样”(77),这是非常机智而贴切的比喻。可以说,当时清流名士的组织化程度臻于极限,且部分嵌入到国家官僚体系之中。地方名士群体也走向组织化,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以张俭为首的山阳郡名士称号序列,实际上这是一种模仿当时所谓“弹”(或作单、僤、墠)的闾里结社组织而成立的名士团体,故又称之为“立墠”或“相与作衣冠纠弹”。“立墠”之时还有“刻石”之举,显然也是模仿民间闾里结社(如“侍廷里父老僤约束石券”)。宦官王甫在审问党人范滂时称“合党连群,必有盟誓”云云,山阳名士团体“刻石”之内容,想必也是“盟誓”、“约束”之类(78)。正是因为山阳郡名士组织的内部结合更紧密,体制外党派性质更明显,所以引起宦官浊流势力强烈反弹,被控告为“共为部党,图危社稷”即颠覆国家罪,从而引发第二次更加惨烈的党祸。

在党锢名士的组织化过程中,察举、辟召、荐举和从学所形成的门生故吏关系,聚众讲学、诣阙讼冤等群体活动,以会葬为主的大规模集会等(79),都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最重要的还是清流名士自下而上的清议活动,促成了全国性士林舆论的形成。而士林舆论的最终表现形式或曰传播形式,则是“托以谣言”,这是天下名士称号序列得以形成的媒介。

五 谣言的指向与范晔对党锢成因的认识与书写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从谣言了解民众意愿及政教得失的传统,“不受民氓之谣言”以至“自绝于民”,被认为是秦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80)。东汉时期谣言的盛行与官吏选举、考核制度有关。光武帝、明帝之际,逐步形成以民间歌谣作为考核郡国长官政绩的“举谣言”制度,“听百姓风谣善恶”而“黜陟”地方长官,甚至“亟以谣言单辞转易守长”(81)。汉代选举以察举、征辟为主,基本标准是“经明行修”。“行修”主要依据乡党舆论的评价,“经明”则依据师友特别是太学诸儒的的评价,两种评价往往采用七言谣的形式,前者主要指向德行,后者主要指向经学造诣(82)。但无论是举谣言,还是乡里清议,都不尽是赞扬,也有贬刺的,甘陵乡人谣就是褒贬互有的典型。“学中语”以及作为三君八俊等名士题目的“七言谣”,都是不无溢美的“共相标榜”之辞,但当时既然是“名行善恶,托以谣言”,自必有讥贬之谣,否则不会“公卿以下皆畏,莫不侧席”的。值得注意的是,《〈党锢传〉序》所引谣言在内容上,批判的锋芒都是指向宦官、朝廷乃至皇帝的。

甘陵乡人之谣表面上讥刺周福,实际上是影射周福的靠山桓帝,特别是出于私利拥立桓帝的执政外戚梁冀。汝南、南阳二郡谣歌颂的是代表乡里清议、敢于对抗当权宦官的范滂、岑晊,在《〈党锢传〉序》的语境中,对朝廷任命的太守被代表当地大姓名士势力的功曹所架空,也是持肯定态度。在“主荒政缪、国命委于阉氏”的桓灵时代,郡国长吏往往由憎恨宦官擅权进而蔑视皇权,所谓“自违诏书,纵意出入”,“违背法律,废忽诏令”,甚至有“州郡记,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的“里语”(83)。三君八俊等名士的题目,只有八顾中的宗慈是赞扬其经学造诣的(天下通儒宗孝初),其他都是对德性、才华特别是忠公謇谔的政治品质的歌颂。其中陈蕃的题目文献记载有三种,但作为定论的是“不畏强御”,按照当时人的价值观,陈蕃之“强于犯上”,是难于、高于李膺的“严于摄下”的。汉末人孔融曾与陈群(颍川人)辩论汝颍人士优劣,孔融以为汝南士胜颍川士,第一条理由就是“汝南戴子高,亲止千乘万骑,与光武帝共揖于道中,颍川士虽抗节,未有(能)颉顽天子者也”(84)。党锢之际,由于宦官是皇帝权力的延伸,宦官专权导致皇权傀儡化,浊流势力破坏选举导致国家公权私物化,清流官僚针对宦官专权的批判很自然地延伸到朝廷乃至皇帝,不畏强御,敢于犯上,上书直斥天子,甚至“污秽朝廷”,成为党锢之际“天下士大夫”最被认同的政治品质,所谓“讪上谤政以为高,时俗贵之歙然”(85)。

天下名士序列中八顾之首的郭泰终身未仕,八及之首的张俭官止郡督邮。党锢名士陈寔终身官止县长(且因党锢废免),汉魏之际,他的声名却远过于官至公卿的儿子陈纪、孙子陈群,“天下以为公惭卿,卿惭长”(86)。陈寔的威望为体制外的士林舆论所赋予,朝廷和皇帝可以给他的子孙以高官显职,却不能给予社会声望,东晋南朝“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的清高自矜,汉末实已见其端倪(87)。《后汉书》本传又称陈寔因党锢废免居乡,“(乡闾)有争讼,辄求判正”,“退无怨者”,号称“宁为刑罚所加,不为陈君所短”,则陈寔的社会声望,足以挑战政府司法机构的权威。当时清流名士的代表人物实际主导着士林舆论,史称“李膺言出于口,人莫得违也。有难李君之言者,则乡党非之”;许劭“所称如龙之升,所贬如堕于渊,清论风行,所吹草偃,为众所服”(88)。渡边义浩曾指出,“党人运动以舆论支持为背景,形成了有异于后汉国家的自律秩序”,他以党人基于乡论、独立于皇帝权力的名声作为这种“自律秩序”的体现(89)。这与本文以基于士林舆论、个人声望的天下名士称号序列,作为名士群体组织化的标志,是一致的。这一序列并不取决于入选者的官位之有无、大小,与国家的选举和任命无关,它不仅“有异于”而且对立于国家的官僚体系,然而它在士林的心目中却高于后者(公惭卿,卿惭长)。而自律秩序的形成和社会权威超过国家权力,自内藤湖南以降的日本京都历史学派,就是将之视为六朝贵族制社会的重要特征的。

川胜义雄以汉末徐无山中为数五千余家、规模相当于“郡”的田畴集团为例,构建了乡县、郡国、中央三个层次的“乡论环节的重层结构”的典型模式。又称在汝南、颍川、山阳等“清议之士”集中的郡国,在第一层次乡论基础上形成了第二层次乡论(并举山阳郡张俭为首的“独自的名士等级”为例)。第二层次乡论又“在太学生的舆论影响下,组成了全国规模的‘三君’、‘八俊’以下的名士等级”,形成了“第三层次乡论”,即“贵族社交界”。川胜氏意在指出,九品中正制度即是“建立在民间形成的乡论重层结构之上的”,因而他认为党锢之际的清议亦即“乡论”的结构,“潜藏着认识魏晋贵族制社会的钥匙”(90)。上揭安部聪一郎论文曾指出川胜义雄是根据魏晋人的东汉史理解,来讨论党锢事件及清流名士在魏晋贵族制社会形成中的作用的,这样势必与实际的东汉历史相脱离。川胜氏“乡论环节的重层结构”,的确使我们很自然地联想起《〈党锢传〉序》的谣言系统。

《后汉书》所载各种谣谚多达九十余例(91)。范晔《〈党锢传〉序》中通过三条谣言,来展现清议由乡县而郡国而京师太学进而形成全国性士林群体舆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天下名士称号序列的历史过程。自然形成的民间谣言,其创作主体、形成时间乃至传播过程往往难以稽核,事实上甘陵乡人谣的产生也只能大致确定在桓帝即位初年,具体年月既不得而详,范晔将之视为“党人之议”的开始,与党锢事件的正式爆发相隔了近二十年。汝南、南阳二郡谣原本对范滂、岑晊意有讥贬,但在《后汉书》的语境中,或者说范晔通过对相关史料的重新编排,却纯是赞扬之意(92)。学中谣语的产生时间、内容,在学中谣语基础上形成的天下名士称号序列的形成时间,名士的称号、题目及名次诸方面,《〈党锢传〉序》与其他文献的记载颇有歧异,甚至不无矛盾,但就《后汉书》本身而言,却是前后一致、因果联系井然的。总之,《〈党锢传〉序》关于三段谣言的记述,以及作者通过这种记述所展现出的党锢事件的成因、背景,是大体自洽的,但与其说这是党锢事件成因、背景的如实再现,不如说是范晔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逻辑通过对已有史料进行弃取、增删、组编而建构出来的历史图景。由于时代睽隔和原始史料散佚,今天已很难测定这一历史图景与实际历史之间的重合程度了。

与《后汉书》同时成书,以礼赞党锢名士“陈仲举言为世则,行为世范”开篇的《世说新语》,在川胜义雄看来,是“一部记载了(门阀)贵族社会繁荣的著作”,也是一部在门阀贵族体制由盛转衰之际,隐藏着“对逝去时代的眷念”、“告别那灿烂往昔的书”(93)。处在同一时代的范晔,对门阀士族的前辈党锢名士“不畏强御”、杀身成仁的精神,“以悲凉激壮之笔”出之,景仰赞叹之情洋溢于字里行间,“千载之下读之凛凛犹有生气”。可以说,后世所谓“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的历史印象(94),很大程度上就是由《后汉书》(特别是书中描述的党人形像)形塑的。门阀士族的人物风流,“颉颃天子”的自命清高,在范晔的时代尚存流风余韵,但发端于党锢时代的门阀贵族体制特征——大姓高门依凭“乡论清议”获得政治经济特权及勇于“抗上”甚至凭陵皇权的社会权威(95),则已然明日黄花。《〈党锢传〉序》对乡论清议的结晶——七言谣题目及其相关的天下名士称号序列的书写,既是对党锢事件成因的一种建构,也是对已逝的门阀贵族社会黄金时代的一曲凭吊。范晔之明显倾向于党人,可能受到作为《后汉书》主要史料来源的《东观汉记》的影响,因《东观汉记》在桓帝、灵帝时期的编撰增补者不少是党锢名士,“他们的态度自然是右袒本身,力斥浊流之非了”。范书之前的诸家后汉书都是“采《东观汉记》的材料而成书”,范晔《后汉书》又是“删众家《后汉书》”而成,因而也就间接继承了《东观汉记》对党人的偏袒立场(96)。尽管《后汉书》中关于党锢事件的记述都是有史料根据的,但是范晔在当时所能见到的远比今天为多的后汉历史资料中,采信或者放弃其中哪一部分,或通过对史料重新编纂以突出或者淡化其中哪一部分,作为私人修史,又远离所记述的时代,他是有着充分的自主权的。而且他所依凭的并不是档案之类的原始资料,而是经过后人编纂过的历史著作,当他将这些编纂物作为材料来结纂一部“一家之作”时,就不仅有必要笔削润色、改动原文(97),而且更有必要根据他对这一段历史的独特理解来消化这些材料,重新展现或曰构建东汉一代历史。正好范晔是一位既富史识又饶文才的史家,因而在对史料弃取编排和重新建构之际,体现出了很高的编纂技巧,连刘知几也赞扬他“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刘昭则称范书“良诚跨众氏”(98)。唯其如此,《后汉书》得以经过岁月的淘洗,在诸家纪传体《后汉书》中硕果仅存,另一方面,却也使许多历史面相被高超的编纂技巧所掩隐,许多历史事实被作者的逻辑体系所舍弃。本文试图从《〈党锢传〉序》中的三则谣言来重新探讨党锢事件的成因,但多数情况下只能在范晔划定的圈子里跳舞,倘能对《后汉书》逻辑体系中的,或曰作者所理解所书写的党锢事件背景及成因有所揭示,有所解释,为后来研究者还原这一事件的真实面相略尽驱除之力,则不胜欣慰之至。

①《宋书》卷六九《范晔传》,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830—1831页。

②刘知几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四《论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82页。《新唐书》卷一三二《刘子玄传》“赞”谓知几“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己”。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第4542页。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三五——三八《后汉书》,对范晔论赞多有嘉评。黄曙辉点校本,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书首黄氏《整理弁言》谓西庄人品可议之处有二,其二是“好轻诋人”,并历举其肆意讥弹昔贤之例。

③《十七史商榷》卷三八《后汉书》,第266—267页。李慈铭著,由云龙辑:《越缦堂读书记》史部正史类《后汉书》“和熹邓后纪论”条。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234—235页。

④拙撰《侠儒论:党锢名士的渊源与流变》,《文史哲》2011年第4期。

⑤《新唐书》卷一八○《李德裕传》,第5340页。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五五桓帝延熹九年七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1787页。徐天麟:《东汉会要》卷二五《职官》“党锢始末”条,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269页。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五《后汉书》“党禁之起”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06页。近人论著推原党事端起,亦往往援引范晔之说。如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2卷《两汉思想》,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398页;于迎春:《秦汉士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76页。

⑥吕思勉:《秦汉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89页。

⑦⑩[日]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徐谷芃等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6页;第44、23—28页。

⑧马植杰:《试论东汉的士风》,收入《马植杰秦汉三国史论文选》,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王先谦语,见氏撰《后汉书集解》卷六七末“校补·孙昱传”,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782页。

⑨《春秋左传正义》卷一二《僖公五年》孔疏:“《(尔雅)释乐》云:‘徒歌谓之谣。’言无乐而空歌,其声逍遥然也。”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357页。《毛诗正义》卷五《魏风·园有桃》毛传:“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十三经注疏》本,第357页。案“徒歌”、“空歌”,即无乐曲伴奏之清唱。

(11)如明帝即位后,对过去当太子时的老师桓荣“尊以师礼,甚见亲重,拜二子为郎”,荣虽“年逾八十”,仍封关内侯,食邑五千户。荣卒,明帝“亲自变服,临丧送葬……除(荣)兄子二人补四百石”。见《后汉书》卷三七《桓荣传》,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65年,第1252—1253页。下文中《后汉书》或简称“范书”。

(12)以上分别见《后汉书》卷六三《李固、杜乔传》,卷六二《荀淑传》,卷六四《赵岐传》(按岐传称“永兴二年辟司空掾”,据《桓帝纪》,时房植任司空)。

(13)以上分别见《后汉书》卷七《桓帝纪》,卷五五《章帝八王传·清河王庆附蒜》,《后(续)汉书志》第20《郡国志二》清河国条。《资治通鉴》卷五三桓帝建和元年、建和二年诸条。

(14)见吕宗力:《略论民间歌谣在汉代的政治作用及相关迷思》(《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9期。后收入所著《汉代的谣言》,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将甘陵乡人谣与围绕顺帝、桓帝之立的梁冀与李固、杜乔之间的斗争联系起来,进而指出甘陵乡人谣实际上是指向桓帝的,秦蓁:《渊源与追忆:东汉党锢新论》(《史林》2008年第3期)是较早的研究成果,本文多有参考。

(15)《后汉书》卷六七《党锢·杜密传》,第2198页。“时人故称‘李杜’焉”句李贤注:“前有李固、杜乔,故言‘亦’也。”为避烦琐,下文凡引自《后汉书·党锢传》者,一般不再出注。

(16)见陶潜:《群辅录》,杨勇:《陶渊明集校笺》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61—363页。《集圣贤群辅录》(本名《四八目》)是否为陶潜作品,自四库馆臣依据乾隆“睿鉴”“断为伪托”以来(《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三七,卷一四八,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160、1273—1274页),学者大多赞同其说。而自潘重规:《群辅录新笺》(《新亚书院学术年刊》第7期,1965年)详考其书,认为“实陶公平日读书之札记”,“缀集而成此篇”,《群辅录》“出于渊明手笔”已成学界主流观点。如上揭杨勇:《陶渊明集校笺》,袁行霈:《陶渊明集笺注》(中华书局,2003年,第571—600页),均在采信潘说基础上,将《群辅录》收入陶集。

(17)宋孝宗之说见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三“孝宗论不宜有清议之说”条,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541—542页。该条又称侍讲周子充谓杜乔为杜密之误,“乞从中删改”。但今日所见孝宗论说的文本,仍作杜乔。按杜乔未必为杜密之误,上文举魏文帝旌表二十四贤以杜乔为首,可资佐证。

(18)金发根文,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4本《故院长胡适先生纪念论文集》,台北:1963年,第517—519页。

(19)侯外庐指出,党锢之际,“谣言被当作一种武器来运用,一面以之攻击政敌,一面以之称扬己方的优越。”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2卷,第368页。

(20)《后汉纪》卷二二,北京:中华书局张烈点校本,2002年,第430页。

(21)如《后汉书》卷八《灵帝纪》建宁二年冬十月丁亥条:“中常侍侯览讽有司奏前司空虞放、太仆杜密、长乐少府李膺……山阳太守翟超皆为钩党,下狱,死者百余人。”李贤注:“钩谓相牵引也。”第331页。

(22)《新唐书》卷七一下,第2397页。《全唐文》卷一四三李百药《房彦谦碑》所载世系略同,唯植至谌为七世,较《世系表》差一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37页。

(23)杨勇:《陶渊明集校笺》卷一○,第361—363页。

(24)汉末乡里清议以及名士人物评论,通常采取简明扼要的韵语、谣谚形式,称为“题目”或“品题”。《后汉书》卷六八《许劭传》:“劭与(许)靖俱有高名,好共核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又称:“曹操微时,常卑辞厚礼,求为己目。”李贤注“目”:“令品藻为题目。”《后汉纪》卷二七《献帝纪》初平四年(193)十二月条:“(许劭)善与人论臧否之谈,所题目皆如其言。”参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2卷,第371—381页。

(25)《艺文类聚》卷四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842页。

(26)见《太平御览》卷二六四《职官部·功曹参军》所引谢承《后汉书》,同书卷四二七《人事部·正直》亦有节引,文字略有异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235、1966页。周天游:《八家后汉书辑注》即作为谢承《后汉书·范滂传》佚文辑入,甚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29—130页。

(27)《论衡·遭虎篇》称“功曹众吏之率”,又称“功曹之官”,古之“相国是也”。北京大学历史系《论衡》注释小组:《论衡注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926、929页。有关汉代地方行政制度史的权威研究,当推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以上所述即综据严著相关章节,第73—99、108—122、145、348—359页。严著之前较重要研究,有顾炎武:《日知录》卷八“掾属”条,黄汝能:《日知录集释》本,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369—372页。[日]滨口重国:《汉代地方官的任用和本籍地之关系》,收入所著《秦汉隋唐史研究》,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66年(1942年初出)。

(28)《后汉书》卷四《和帝纪》永元五年三月戊子诏,第296页。《三国志》卷九《魏书·夏侯玄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95—296页。参唐长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氏著《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北京:三联书店,1955年。

(29)如著名党人陈寔任颍川郡功曹时,“(宦官)侯览托太守高伦用吏”,陈寔为维护太守的清名,直接以功曹名义署任此吏,结果他自己受到了乡党舆论的谴责(“乡论怪其非举”)。《后汉书》卷六二《陈寔传》,第2065—2066页。

(30)如京兆杜陵人杜笃文才极高,却因“不修小节”“为乡里所废”,只好移居他乡(扶风美阳),但为乡论所贬仍成为终生污点,以致仕途蹭蹬。《后汉书》卷八○上《文苑上·杜笃传》,卷四一《第五伦传》,第2595、1399页。

(31)“即”,周天游《后汉纪校注》作“郎”,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618页。按:疑作“郡”。

(32)《后汉纪》卷二二《桓帝纪》延熹九年六月条,第429页。《太平御览》卷四六五《人事部·谣》所引,第2139页。《资治通鉴》卷五五桓帝延熹九年七月条,第1788页。

(33)《后汉书》卷六八《许劭传》。《三国志》卷三八《蜀书·许靖传》。刘义庆著、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笺疏·赏誉》“谢子微见许子将兄弟”条,以及本条刘注引《汝南先贤传》、《海内先贤注》、余氏笺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415—418页。

(34)唐长孺:《东汉末年的大姓名士》,收入所著《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35)《通典》卷一六《选举》,北京:中华书局王文锦等点校本,1988年,第388页。参上揭严耕望:《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第332—334页,以及插于第344页后的《汉代地方官吏迁升图》。

(36)自杨联陞的名作《东汉的豪族》问世以来,他所论证指出的东汉国家是一个“豪族政权”的观点,已成为研究者普遍接受的常识。原载《清华学报》第11卷第4期,1936年。收入杨著《东汉的豪族》,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

(37)以上见《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第2510、2525—2526页;卷四九《仲长统传》,第1657页。

(38)详见《资治通鉴》卷五五桓帝延熹八年,第1776—1785页。以及《后汉书》杨秉(卷五四)、陈蕃(卷五六)、冯绲(卷三八)、李膺(卷六七)、刘祐(卷六七)各人本传。

(39)以上详见《资治通鉴》卷五五桓帝延熹九年,第1787—1795页。以及《后汉书》卷六七《党锢传》,卷七八《宦者传》,卷六六《王允传》,卷六二《荀淑传》。

(40)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二三《后汉书》“党锢传”条,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392页。

(41)赵翼:《陔余丛考》卷五《后汉书》,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05—106页。

(42)《后汉书》卷六六《王允传》,第2172页。辟召路佛的太守,《王允传》记作王球,事在灵帝时。《后汉纪》卷二七《孝献皇帝纪》(第519页)记作刘伟(路佛作“路拂”),并称刘伟“受宦者赵津请托”,则事在桓帝时,有如汝南太守宗资受宦官嘱托辟用李颂为吏遭功曹范滂拒绝一样。桓帝时平原太守仅见刘瓆,若刘伟为刘瓆之误,那么由王允主持捕杀赵津,则更合情理。又《王允传》中有关路佛一事史料来源、王允任郡吏年龄等,皆有可考之处,为免枝蔓,不赘。

(43)《后汉纪》卷二二《桓帝纪》延熹九年六月条,第430页。

(44)顾炎武即如此解读,认为宗资、成瑨因委任功曹范滂、岑晊,“并谣达京师,名标史传”。《日知录集释·掾属》,第369页。又前引马植杰论文亦认为二郡谣言对当事人“并无贬意”。

(45)《后汉书》卷五三,第1752页。《资治通鉴》卷五六灵帝建宁二年十月条追记此事,第1822页。

(46)《后汉书》卷六六《陈蕃传》,第2166页。亦见《太平御览》卷四五二《人事部·谏诤》所引谢承《后汉书》,第2081页。

(47)《资治通鉴》本条有“考异”(第1795页),申明不从袁纪系于九月,而综合范书《桓帝纪》、《陈蕃传》等,系于七月条下。

(48)《后汉纪》编年记事,涉及人物时,往往附其传记,追记传主此前之事。有时记一事,亦连类涉及其前后事。但不似《资治通鉴》大凡追记通常冠以“初”字。

(49)《太平御览》卷四六五《人事部·谣》,第2139页。“天下冰楞王秀陵”,《群辅录》注作“天下冰凌朱季陵”。朱寓在《〈党锢传〉序》属于八俊之列,可知“王秀陵”当为“朱季陵”之讹,盖因字形相近所致。

(50)《后汉纪》卷二二《桓帝纪》延熹九年九月条,第432页。景毅、皇甫规之自表附党即为众所周知的典型事例,见《后汉书》卷六七《党锢·李膺传》,卷六五《皇甫规传》,第2197、2136页。

(51)周天游:《后汉纪校注》谓《袁纪》恐脱“八厨”之目,即据范书《〈党锢传〉序》所载名士序列而言。第624页。

(52)传本中有二人未标官爵。其中郭泰原本终身未仕,所标“有道”,系太常赵典举泰时科目,但未应举,见《后汉书》本传。八俊中的荀昱,作“沛国颍阴荀昱字伯条”。据《后汉书·荀淑传附荀昱》,昱曾任沛相。又荀氏郡望为颍川,“颍阴”为颍川属县,“沛国”并无此邑,可知“沛国”、“颍阴”间显然脱“相颍川”三字。底本为宋刻递修本的袁行霈《陶渊明集笺注》,正作“沛相颍阴荀翌字伯条”(第587页),不过按《群辅录》所录“三君八俊”诸条,仍脱郡望“颍川”二字。

(53)今存《群辅录》注本,最早的为元李公焕本《笺注陶渊明集》,李本中注文当承自前人。北宋宋庠《私记》称其“晚所获”的“出于江左旧书”之十卷本《陶潜集》,“其次第最若伦贯”,其中《四八目》“子注详密,广于他集”(元李公焕本《笺注陶渊明集》末所附录,《续修四库全书》第1304册,第236页)。何孟春即认为李公焕本即是宋庠所记之本,何氏又称公焕其人“不见其能为述作家也”(见陶澍集注:《靖节先生集》卷首《诸本序录·李公焕本》,《续修四库全书》第1304册,第247页),意谓李本《群辅录》中注文当承自旧本。李本开首“燧人四佐”、“伏羲六佐”、“黄帝七辅”诸条注,皆引“宋均曰”云云,凡17处,亦可为佐证。如前注所云,《群辅录》实为陶潜所集,已为学界主流观点,这是笔者讨论此书的前提。况且早在南北朝后期《群辅录》即被收入陶集(见北齐阳修之《陶潜集序录》,上揭李公焕本《笺注陶渊明集》末附录),“究系六朝人之书”(上揭陶澍《靖节先生集》卷首《例言》),吉光片羽,弥足珍贵。

(54)相对于《〈党锢传〉序》,《群辅录》“八顾”有刘儒而无范滂,“八及”有范滂而无翟超,“八厨”有刘翊而无刘儒。关于《群辅录》所列三君八俊等称号序列在人员组成及题目方面较之他书的差异,上揭陶澍集注本《靖节先生集》有对比说明。

(55)《世说新语笺疏·品藻》第1条刘孝标注所引,第498页。其中荀绲、杜楷,当为荀昱、杜密之误,说见周天游:《八家后汉书辑注·薛莹后汉记·李膺传》本条周注,第293页。

(56)《世说新语笺疏·品藻》第1条及刘孝标注,余氏笺疏,第498—499页。就《品藻》本条文本而言,“共论”的主体是不明确的,其中当有脱讹。徐震堮的《世说新语校笺》将“二人”属下句,作“二人共论其功德”,则“共论”主体便成为陈、李二人了,显然是不合适的。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72页。

(57)其间蔡邕曾与诸儒校定五经并亲自书丹刻石,参与“补续《汉纪》(《东观汉记》)”,并因“才学显著,贵重朝廷,常车骑填巷,宾客盈坐”。总之,正是由于身处最高文化机构同时也是士林舆论中心的太学及东观,以及作为文化领袖的崇高社会地位,蔡邕才得以参与并主导关于陈、李功德及地位先后的讨论。关于蔡邕生平,主要依据《后汉书》蔡邕、卢植等传,《后汉纪·灵帝纪》、《三国志·王粲传》、《史通·古今正史》等,并参考刘跃进《蔡邕行年考略》,《文史》2003年第1辑。

(58)[日]安部聪一郎:《党锢“名士”再考》,《史学杂志》第111编第10号,2002年。安部氏对文献史料所抱有的批判态度,以及对历史记述与历史事实之间间隙的警惕和自觉,值得同行关注,对本文亦有启发。

(59)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卷四《史传》,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285页。《史通通释》卷七《曲笔》,第197页。

(60)《宋书》卷六九《范晔传》(本段下引范晔语出处同),第1820页。特请参照吴树平:《范晔〈后汉书〉与华峤〈后汉书〉》、《范晔〈后汉书〉与〈东观汉记〉》等文,俱载吴氏《秦汉文献研究》,济南:齐鲁书社,1988年。

(61)《史通通释》卷一二《古今正史》,第342页。《晋书》卷四四《华峤传》,第1264页。袁宏:《〈后汉纪〉序》,载上揭中华书局版《后汉纪》卷首。

(62)《晋书》卷八二《司马彪传》,第2141页。

(63)宋人马永易《实宾录》卷五“八俊”、“八顾”等条所引《三君八俊录》,均同《群辅录》所载。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20册第340—342页,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盖马氏原本转引自《群辅录》,因陶渊明称出自《三君八俊录》,遂径称引自原书。又惠栋《后汉书补注》卷一六《党锢传》亦数引《三君八俊录》,亦当如《实宾录》,实转引自《群辅录》。张舜徽主编:《二十五史三编》第4分册《后汉书之属》,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第197页。

(64)《隋书》卷三三《经籍志》,第974页。《海内先贤传》,隋志但称“魏明帝时撰”,《海内士品》失撰者名,而《旧唐书》卷四六《经籍志》则径称《海内先贤传》为“魏明帝撰”,《海内士品录》为“魏文帝撰”。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第2000页。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一三、姚振宗的《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二○,对以上二书均有考证并列有佚文。《二十五史补编》本,第4册《隋书之部》,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5022、5340—5341页。

(65)曹丕所旌表二十四贤,见上揭《群辅录》。徐冲认为二十四贤“乃是汉末广义上的‘清流’的代表人物”,显示“曹魏王朝的统治群体正是以汉末清流的继承者自居”。见所著《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第4单元第3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66)杨联陞:《东汉的豪族》,第10—11、38、57页。

(67)[日]宇都宫清吉:《陈啸江〈魏晋时代之“族”〉、杨联陞〈东汉的豪族〉》,《东方学报》(京都)第9册,1938年。收入《中国古代中世史研究》,东京:创文社,1977年。

(68)[日]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第6—18页。

(69)《后汉书》卷六七《党锢·李膺传》,卷七○《孔融传》,第2191、2195、2261页。

(70)《后汉书》卷六八《郭太传》及注引《谢承书》,第2225—2227、2231页。《后汉纪》卷二三《灵帝纪》建宁二年九月条,第449—452页。杨明照:《抱朴子外篇校笺》下册,卷四六《正郭》,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460页。

(71)详见胡秋银:《关于郭泰生平的几个问题》,载《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7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日]远藤裕子:《汉代地方官学的政治机能》,《立命馆史学》第14期,1993年。

(72)《后汉纪》卷二三《灵帝纪》,第450—451页。《后汉书》卷五三《黄宪传》,第1744页。《世说新语笺释·德行》第3条,第4页。对之渡边义浩亦有论及,见所著《后汉国家的支配与儒教》,东京:雄山阁,1995年,第398—400页。

(73)《后汉书》卷三一《苏章传附不韦》,第1108—1109页。

(74)曹丕《典论》,严可均校辑:《全三国文》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1094页。《陔余丛考》卷一六“两汉时受学者皆赴京师”条,第281页。

(75)《后汉书》卷五三《申屠蟠传》,第1752页。《后汉纪》卷二二《桓帝纪》延熹九年九月条,第432页。

(76)《后汉纪》卷二三《灵帝纪》建宁元年8月条,第443页。《后汉书》卷六九《窦武传》,第2241—2242页。

(77)[日]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第11、67页。

(78)王甫所问,见《后汉纪》卷二二《桓帝纪》延熹九年九月条,第431页;又见《太平御览》卷四二七《人事部·正直》所引袁山松《后汉书》,第1967页。关于山阳名士“相与作衣冠纠弹”,见《世说新语笺释·品藻》第1条注引《汉末英雄记》,第498页。关于“侍廷里父老僤”的研究成果极多,较新的代表性论作有张金光:《有关东汉侍廷里父老僤的几个问题》,《史学月刊》2003年第10期。其中涉及山阳郡名士“衣冠纠弹”问题的,特请参照邢义田:《汉代的父老、僤与聚族里居》,《汉学研究》第1卷第2期,1983年。

(79)金发根:《东汉党锢人物的分析》,第517页。参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2卷《两汉思想》第335—363页。余英时:《汉晋之际士之新自觉与新思潮》,所著《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54—258页。

(80)王符:《潜夫论·明暗》,《诸子集成》本,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24—25页。

(81)《后汉书》卷六七《党锢·范滂传》及《后汉书志》卷二四《百官志》注引《汉官仪》,卷六○下《蔡邕传》,卷七六《〈循吏传〉序》,第3560、2204、1996、2457页。相关研究有黄宛峰:《汉代考核地方官吏的重要环节——“举谣言”与“行风俗”》,《南都学坛》1988年第3期;胡守为:《“举谣言”与东汉吏政》,《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吕宗力:《汉代的谣言》,第111—119页。

(82)章帝时京兆杜陵人冯豹(字仲文),《后汉书》卷二八下本传:“乡里为之语曰:‘道德彬彬冯仲文’”。同时代的九江寿春人召驯(字伯春),同书卷七九下本传:“乡里号之曰:‘德行恂恂召伯春。’”经学家杨震(字伯起),卷五四本传:“诸儒为之语曰:‘关西孔子杨(震)伯起。’”经学家周举(字宣光),卷六一本传:“京师为之语曰:‘五经从横周宣光。’”第1004、2573、1759、2023页。其例甚多,不备举。

(83)《初学记》卷二四《居处部·墙壁》引崔寔《政论》,中华书局,2004年,第585页。“州郡记”《初学记》作“州郡诏”,此据《太平御览》卷四九六《人事部·谚》引《政论》。第2268页。《潜夫论·三式》,第87页。

(84)《艺文类聚》卷二二《人部·品藻》引孔融《汝颍优劣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407页。《太平御览》卷四四七《人事部·品藻》所引作“陈群《汝颍士论》,第2057页。上引据《御览》。

(85)《抱朴子外篇校笺》下册,卷四六《正郭》,第472页。黄琼曾上疏指责桓帝“即位以来未有胜政”,实为“聋瞽之主”。窦武亦上疏直斥桓帝“即位以来,未闻善政”,其所作所为“不合天意”。见《后汉书》卷六一《黄琼传》,卷六九《窦武传》,第2037—2038、2239—2240页。

(86)《后汉书》卷六二《陈寔传》,第2068页。又见《三国志》卷二二《陈群传附陈泰》注引《博物记》,第642页。

(87)《南史》卷三六《江夷传附江敩》,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943页。

(88)《太平御览》卷四四七《人事部·品藻》引《袁子正书》;卷二六四《职官部·功曹参军》引谢承《后汉书》。第2055、1235页。

(89)[日]渡边义浩:《后汉国家的支配与儒教》,第392—394、401—407页。

(90)《三国志》卷一一《田畴传》,第341—342页。川胜氏《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第43、45—46、67页。

(91)据尚恒元等编:《二十五史谣谚通检》(增订本)的统计。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458—461页。

(92)《后汉书·党锢·范滂传》中载范滂违抗太守宗资之命拒用李颂后,称“郡中中人以下,莫不归怨,乃指滂之所用以为‘范党’”云云,似与《〈党锢传〉序》所载汝南郡谣毫无关系,但如前文所引《续汉书》,汝南郡谣实为郡人针对此事而作的。

(93)[日]川胜义雄:《〈世说新语〉的编纂》,收入所著《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第238—252页。

(94)《日知录集释》卷一三“两汉风俗”条,第587页,《十七史商榷》卷三八《后汉书》,第266—267页。

(95)代表六朝门阀制度的九品中正制,经历了初创时代注重“乡邑清议”、“犹有乡论余风”到注重家世、“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演变过程,时至南朝,基于乡论的中正品第“只是例行公事”而已。说见唐长孺先生《九品中正制度试释》。载唐氏《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96)说见金发根:《东汉党锢人物的分析》,特别是该文的“结语”。并请参考[日]吉川忠夫:《范晔和后汉末期》,载所著《六朝精神史研究》,京都:同朋舍,1984年。

(97)《宋书》卷六九《范晔传》,第1820、1831页。内藤湖南论证指出,“范晔的《后汉书》就是将这些书(按:指此前诸家《后汉书》)消化之后编纂而成的”。“取材不再照录原始资料作法的变化,它最初开始于《后汉书》”。详见[日]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马彪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14—116页。

(98)《史通通释》卷八《书事》,第330页。刘昭:《后汉书注补志序》,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附该文于全书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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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叶对汉末“党的牢狱”成因的认识与写作_后汉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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