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贺罗文化的初期_河洛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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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910(2006)01-0022-09

河洛文化的滥觞期是指河洛文化起源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应从河洛地区人类文明的起源算起,到河洛地区国家政权产生前为止,属于中国历史上的上古时代,相当于考古学意义上的旧、新石器时代。因此,我们在研究时以考古材料和文献材料相互参考和印证,来勾画出滥觞时期河洛文化的概貌,总结出该时期河洛文化的特点。

一、考古遗迹中的河洛文化滥觞期

旧石器时代河洛地区已有人类存在,并留下大量的人类活动遗迹、遗物,开启了河洛文化的先河。河洛地区所发现的最早人类文化遗存是距今约180万年的山西省芮城县西北的西侯度文化。① 1961和1962年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在这里进行过两次发掘,发现了我国最早的一批石制品、鹿角、烧骨和剑齿象、纳玛象、野牛、三趾马、三门马、巨河狸等早更新世灭绝动物化石,其中石制品有32件,包括石核、石片和石器,鹿角有切割或刮削的痕迹,动物骨骼或被火烧过,或被人砸碎。②[1] 人类活动所留存的文化迹象表明河洛文化历史的久远。继西侯度文化时代之后,1960-1980年在芮城县的西南匼河村一带又发现了匼河文化遗址。匼河文化的地质时代为中更新世早期,比北京人文化早,而与蓝田文化同时或稍晚。匼河文化以石制品为代表,共发现石核、石片和石器138件,类型有砍斫器、刮削器、三棱大尖状器、小尖状器和石球。与匼河文化共存的动物化石中,动物化石包含一些古老的种类,如肿骨鹿、披毛犀、扁角鹿、对丽蚌、德氏水牛、二门马、野猪、师氏剑齿象、东方剑齿象、纳玛象、三趾马和一种古老的剑齿象、野猪等动物的存在,说明当时匼河一带有茂密的森林;鹿、马等食草动物的存在,则说明匼河附近有开阔的草地。而软体动物“对丽蚌”、水牛的存在,则反映了匼河附近有河、湖分布,这说明当时基本上属于温带气候,匼河人过着采集和狩猎的生活。[2] (P256)在山西垣曲南海峪山坡的洞穴中发现的与匼河文化同属于一个范畴的旧石器地点,时代为中新世或稍晚。主要发现的文化遗物为石制品,其中石片8件,是用直接法打制的。石器有尖状器和刮削器,前者共4件,主要加工部位在尖端及相邻的边上;后者共7件,都是在石片的边缘加工。此外,还发现有使用火的遗迹,以及犀牛、鹿、豪猪、猕猴等哺乳类动物的化石。[2] (P346)在晋南的平陆县庙后、罗家岭和枣树堙、万荣县的西马鞍梁,都有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在黄河以南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洛阳市等地也有此类人类活动遗存的发现。在三门峡市的水磨沟、会兴沟,发现的石器种类有石核、石片、砍砸器、大尖状器、石球等。在三门峡市陕县张家湾、赵家湾、灵宝市朱阳、营里也发现有与前者同类的石器。[3] 洛阳一带旧石器的文化遗存主要有伊川县穆店、洛阳市凯旋路等处。穆店所发现的旧石器遗存有2件旧石器发现,1件石核,为锤击打法打片;1件为刮削器,用石片制成,一侧刃部用锤击法进行修理。伴随出土的有梅氏犀牛化石。凯旋路旧石器遗址出土的旧石器近40件,其中石核9件,石片17件,刮削器和砍砸器各1件,这些石器的制作方法为锤击法。在这一遗址中还发现有诺氏古菱齿象化石,有一颗长达2.10米的象牙化石,还有下颌骨、脊椎骨、肋骨及臼齿的化石,说明洛阳一带的气候是温暖湿润的,有适合大象等动物生存的生态环境,据测定该遗址的年代距今约5万年。[4] 上述是河洛地区旧石器早期文化的重要遗存,通过这些考古发现可以明了旧石器时代河洛地区人类的活动状况。有的学者将当时全国分为三个文化区域,河洛地区以西侯度文化和匼河文化为代表的人类文化即属于一个区域。[5] (P24)这一区域的文化特点表现在石器与其他文化区的石器有较大的差别,以大石片砍砸器和大三棱尖状器为主,同时也有一些小型石器。人类的生存环境与现在相比有较大差异。首先,气候温暖湿润,这由今天热带地区活动的动物化石在这里多次出现即可得以证明。其次,生态环境表现为森林茂密,水草丰美的景象。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人类已经学会了用火。

旧石器时代中期河洛地区的人类文化遗迹见诸发现的也有多处。其中较为著名的有1954年在山西省襄汾县丁村发现三枚人类化石为代表的丁村人。在这里发现旧石器地点11处,动物化石地点3处,石制品2000多件,石制品的表面常有一层纯净的碳酸钙外壳,证明被河水浸泡过。石制品以石片和石核为多,以碰砧法和摔砸法产生。丁村旧石器既有其他旧石器时代文化的共同特征,如以石片石器为主,又具有独特的打制技术和石器类型。丁村文化与西侯度文化和匼河文化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从丁村人的生活环境来看,这里属于温暖湿润的气候,在茂密的森林中活跃着野驴、普氏野马、赤鹿、河套大角鹿和原始牛;在潺潺不断的河流中浮游着鲤、青鱼、鲩、鲿、鲇等鱼类,成为丁村人渔猎的主要动物。[6] 此外,在灵宝市孟村也发现有属于丁村文化时期的石器。1998年6-12月,洛阳市北窑村所发现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发掘面积340平方米,获得石制品近800件,发现少量动物化石及人类用火的遗迹。地层共分为5层,遗址年代在距今10-3万年,石制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以石核、石片、石块为主,其中石片最多,打制技术为锤击法和砸击法,石制品的器形有刮削器、尖状器和砍砸器。这里的气候在数万年中也经历了由暖温湿润的冰期气候向温暖湿润和寒冷干燥的演变。[7] 旧石器时代河洛地区人类文化的形成与演变,说明河洛地区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发源地,正是先民们的不懈努力,创造着原始状态的河洛文化。

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河洛地区人类活动的遗迹更加丰富,显现出正在形成的河洛文化的勃勃生机。河洛地区所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从多方面展现了河洛地区先民们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也是河洛地区居民社会化的过程和结果。在河洛地区所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人类遗存有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等,河洛地区最早的新石器文化遗存当属裴李岗文化。目前所发掘的遗址有登封双庙、临汝中山寨和槐树阴、偃师高崖和宫家窑等。登封双庙文化遗存中所出土的器物主要为砂质红陶或砂质棕陶,器形为罐类或钵类,制作技术粗糙。临汝中山寨的裴李岗文化遗存所出土的器物以泥质红陶为主,夹砂红陶次之,陶器质地坚硬。器型为圜底钵、三足钵、双耳壶、盆、罐等,还发现有未经磨制的石斧和石镰,磨制的石铲、琢制的石磨棒和石磨盘等。[8] (P4)偃师高崖遗址中的裴李岗文化层仅仅只是局部存在,其包含物主要为陶器,器形有双耳壶、钵形鼎、深腹罐、碗等,其制作方法较为原始,纹饰简单。[9] 在临汝中山寨的遗址中发现有陶壶、生产工具、渔猎工具和粮食加工工具。在渑池县班村遗址最早的文化遗存相当于裴李岗文化时期,该时期文化遗迹主要是房基、窖穴和用于烧烤食物的室外灶坑,器物有陶器、石器、骨器,陶器主要有罐、钵、碗、缸、器盖等,陶器以红陶为主,其纹饰以细绳纹为主,另外有线纹、指甲纹和划纹,其中饰竖向粗绳纹夹砂褐陶筒形带把罐,又具有自身的特点。此外,在孟津县的寨根,济源市的长泉,渑池县的任村、陵上,新安县的盐东等处也发现有裴李岗文化的遗址。[10] 河洛地区的裴李岗文化遗存基本上代表了由旧石器向新石器过渡状态的文化现象。据研究,从裴李岗文化的墓葬分期的程序来看,第一期墓葬表明,女子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普遍尊敬,男女分工已经出现,男子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和渔猎活动,男子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已占比较重要的地位,妇女主要从事粮食加工,私有制已经萌芽。种种迹象表明裴李岗文化第一期属于母系氏族社会。第二期墓葬表明,男子的社会地位有了较大的提高,甚至超过了女性,这一时期处于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阶段。第三期墓葬反映了财产私有的程度大大提高,财富分化加剧。男子在社会中已占据了主导地位,已经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的初期。第四期墓葬说明已经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期,随葬品的多寡不均的程度比以前更加明显。[11]

河洛地区仰韶文化的遗存较多,目前所调查和发掘的主要遗址有洛阳孙旗屯、王湾、史家湾、锉李、东干沟、西高崖、东马沟,嵩县桥北村,宜阳县苏羊、邵窑,洛宁县唐坡、禄地,栾川县墁子头,汝阳县下蔡店、柳沟、上店,偃师市灰嘴、高崖、武屯、苗湾、宫家窑,孟津县卦沟、妯娌、寨根、赤河滩,新安县高平寨、阎湾、荒坡、槐林、麻峪、马河、太涧、眷兹、西沃、盐东、李村、竹园,伊川县土门,三门峡市庙底沟、三里桥,渑池县仰韶、班村、白浪、杨家、洋湖,陕县郑圪瘩、张上等,济源市长泉、白沟、桥沟。因许多遗址文化内涵上下迭压,所以有的遗址中出现多种文化共存的现象。

河洛地区仰韶文化的遗址较之于旧石器时代为多,为了弄清楚其所涵盖的文化内涵,我们不可能对所有遗址逐个研究,兹选择有代表性的遗址以弄清仰韶文化在河洛地区的历史状况。以洛阳王湾遗址为例,共揭露面积3350平方米,发现房基9座,灰坑179座,墓葬119座,时代为公元前3390-前2390年,横跨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王湾遗址可以分为6期6个阶段,其中一期、二期属于仰韶文化。一期的特征为:重唇小口和葫芦口两种成熟型尖底瓶,绘有近似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彩陶花卉图案的陶盆,发现房屋遗迹7座,均为地上建筑,居住面有红烧土和石灰质物质两种,墙基机构多为挖槽建造,内填碎块红烧土,墙基内外都留存有柱洞。生产与生活工具以石器、陶器为主,石制品有石斧、石刀、石镞、盘状器、石磨棒等;陶器以泥质红陶为主,夹砂灰褐陶次之,器形有釜、灶、甑、鼎、盆、瓮、罐、钵、小口尖底瓶等,陶器纹饰有线纹、弦纹、附加堆纹及彩绘。共发现土坑墓、小口尖底瓶葬和瓮棺葬76座,成人葬式一般为单人仰式直肢,头向西北,人头骨涂朱现象较为普遍,绝大部分墓葬无随葬品。这一时期社会分化尚不明显,阶级更没有产生。王湾二期文化发现有残破的居住区和柱洞,共发现灰坑85个,有袋形、直筒形、锅底形和不规则形4种,出土遗物除第一期所有之外,还出现了穿孔石镰、石铲、蚌镰、蚌铲等。陶器以夹砂灰陶最多,泥质黑灰陶逐渐增加,红陶最少。陶器的器形有鼎、甑、罐、双腹盆、单耳杯、小口平底罐、瓮、碗、豆、盘等。其所显现的文化突出特征为:彩盆从成熟的“花卉”图案急剧地退化分解为X、~形。还发现墓葬39座,以长方形土坑墓为主,也有少量瓮棺葬,无小口尖底瓶葬,葬俗与一期文化基本相同。王湾三期文化属于龙山文化,生产工具以石器为主,有肩石铲、穿孔石刀、三梭镞等。陶器以泥质和夹砂黑陶为主,红陶已彻底退出,器形除沿用一、二期外,新的器形有带领瓮、夹砂小瓮、鬲、斝、鬶、盉和镂孔器座等,纹饰以拍印方格纹、竖篮纹为主。[2] (P540)王湾遗址前后演变的过程,经历了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人类的文明经历了无贫富差别的母系氏族社会,到社会等级出现乃至阶级出现,是中国原始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以上所列的许多遗址均有文化前后相承的现象,说明了河洛文化的继承性和源远流长。

河洛地区龙山文化的遗存较之于仰韶文化更为丰富,它是继仰韶文化发展而来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时间为公元前2500-前2100年。龙山文化的遗址大致分布在沿河冲积平原上,主要遗址有洛阳孙旗屯、王湾、锉李、东涧沟,洛宁禄地,宜阳邵窑,栾川墁子头,汝阳上店,偃师二里头、灰嘴,新安高平寨、麻峪、马河、太涧、西沃、冢子坪、盐东,伊川白元,吉利区东杨,孟津寨根、妯娌、清河、小浪底、赤河滩,济源长泉、桥沟、留庄、交兑,渑池班村、任村、陵上、白浪、杨家、洋湖、柳窝,陕县张上,登封王城岗,密县新寨,临汝煤山等。安志敏先生总结豫西、晋南的龙山文化遗址的特征时说:“在豫西、晋南和关中一带的情况却比较特殊,一般的遗址却小于仰韶文化,地下的堆积也比较薄,这可能由于生产水平的提高,逐渐分化成许多小型部落,因而聚落也就不再像仰韶文化那样庞大了。”[12]

由仰韶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的文化演变,在河洛地区所发现的遗址中表现得较多,其过渡主要从器物的变化以及社会形态的演变呈现出来。首先,从器物的质地变化来看,陶器的颜色以灰陶、黑陶、灰褐陶居多,彩陶开始退出生活领域。在孙旗屯遗址中,陶器主要为灰色或红色素面陶、彩陶。王湾遗址二期的变化已见前述。邵窑遗址中的陶质有泥质红陶、夹砂红陶、夹砂灰陶、泥质灰黑陶等。下蔡店遗址中的陶器陶质为泥质红陶、黑陶、灰陶、夹砂陶等。上店遗址中的陶质大部分为泥质红陶、灰陶、黑陶和夹砂陶等,彩陶较少。麻峪遗址的陶质有红、灰、褐三种。白浪遗址的陶质也为夹砂红陶、夹砂灰陶、泥质褐陶。关于此类器物质地已为多个遗址所证实,不再一一列举。从器物的类型来看,有鼎和夹砂罐。如:孙旗屯遗址中这一时期主要为平底器,有彩钵、小口短颈灰陶罐、小口尖底红陶器以及甑、直壁杯、高圈足豆、平底碗等;禄地遗址中器形有鼎、鬲、盆、小口罐等;邵窑遗址中有钵、盆、碗、壶、罐、鼎、小口尖底瓶等。从器物的纹饰来看,以篮纹、绳纹为主。在孙旗屯、王湾、锉李、苏羊、邵窑、柳沟、上店等遗址所发掘出的器物上都可以反映出这一点来。这一时期还处在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阶段,男女之间的差别尚不明显,但社会各个成员之间的贫富差别已经产生。这由妯娌遗址所发现的56座墓葬中的6种类型即可看出。墓葬中惟一的一座A型墓,位于墓地的西南边缘,墓坑长5.15米,宽4.05米,底部有生土二层台,内置单椁,椁用圆木铺盖,内葬一男性青年,死者手臂上套有象牙箍,墓坑大,不但有椁,而且用圆木铺盖,手臂上还有象牙箍以显示其身份,很显然这是一个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其他的墓葬较之于A型墓则要略逊一筹,B型墓,长3米左右,宽2米左右,葬具为木棺,死者头部或棺底有朱砂。从墓的大小和椁棺的区别来看,B型墓与A型墓的墓主身份不同。C型墓一般长2米余,宽1.5米,底部或设生土台,或置单棺,墓的大小又有所降低。D型墓一般长2米,宽1米余,无葬具。E型墓有4座均位于A、B型墓的一侧,墓坑仅能容身。F型墓有3座,为空墓,大小略同于D型墓。根据考古发掘,这批墓葬是完整的一块。从墓葬中所存在的不同墓葬形式可以看出,A、B型墓葬属于当时社会的上层,C、D型墓葬属于社会的一般人,而E型墓当属于身份较为低下的公社成员或战俘的陪葬坑。社会的等级差别在这里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妯娌遗址的龙山文化早期还发现属于礼器性质的器物。在F2内出土的大石璧,直径达20厘米,磨制精细,端庄古朴。在H141坑内出土的3件陶制“铙形器”,形制相同,大小不一。其形状为方唇、折腹,上部为粗圆筒状,下部为细筒状,平底中空,外观若陶豆形,具有礼器的性质。[10] 礼器的出现说明阶级的产生已经成为事实。

进入龙山文化中晚期,河洛地区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遗址是王湾遗址三期和锉李遗址。关于王湾遗址的概况我们已在前文作了介绍。锉李遗址的河南龙山文化层出土的陶器有泥质黑陶、泥质灰陶和夹砂灰陶,纹饰以篮纹和素面磨光为多,器形有鼎、罐、甑、双腹盆、澄滤器、碗、器盖等。所发现的2座墓葬,均为长方形浅坑墓,无随葬品,其中一座为仰身直肢葬,系成年男性,其下肢的胫骨和腓骨均为半截,无足骨。另一死者头骨残损,与身骨分离,反映出当时尚无严格的社会等级。在锉李遗址的晚期地层中发现了灰坑、水井、墓葬等,水井的出现说明了人们已经开始了定居生活。出土遗物有石器和陶器,石器有斧、锛、铲、刀、镞、磨棒,磨棒的发现表明农业已在人们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陶器以夹砂灰陶为主,泥质灰陶次之,磨光黑陶少见,轮制多,手制少。这里出现了轮制陶器,反映生产力有了较大进步。陶器的饰纹以篮格纹、方格纹为主,器形较之于中期有很大变化,有罐形鼎、平底甑、圈足盘、高领罐、大口罐、双腹盆、碗和豆。发现墓葬2座,一为单身屈肢,有2件随葬陶器,一为仰身直肢,无随葬品,说明社会等级已经存在。[9] (P11)在灰嘴遗址的龙山文化层中,发现有石器、骨器、陶器,石器有斧、刀、铲、凿、镞、纺轮、砺石等,这里新出的石器有凿、纺轮等,表明原始的纺织技术已经产生。骨器有刀、镞、凿、针、鱼钩。陶器以泥质灰陶和夹砂灰陶为主,其次是黑陶,并出现了少量蛋壳黑陶,制作水平相当高超。陶器的器表纹饰也表现出多样化的形态,有方格纹、条纹、附加纹、绳纹、弦纹和磨光素面。器形有鼎、罐、豆、碗、甑、鬲、瓮、盘、钵、器盖、壶、盆等,这些器物与前面所提到的王湾三期文化和锉李遗址的器物特色如出一辙,反映了这一时期文化的同一性。[9] (P16)

到龙山文化晚期,除了社会经济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财富大大增加,因而有一些氏族首领开始占有财物,贫富分化加剧,私有制开始出现。以公有制为代表的原始公社制度开始解体,代之而起的是奴隶制度。从龙山文化晚期所发现的墓葬来分析,人殉制度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墓葬之中。在汝州市的煤山遗址中发现的人骨,“有的身首异处,有的全躯肢解,有的弃置于灰坑之中,这些非正常的埋葬现象与阶级压迫和奴隶制不无关系”。[13] 在河南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遗址中,在奠基坑的夯土层中,也发现填埋有人体的骨架和人骨。“在这各种坑内的夯土层之间或夯土层底部下面,多填埋有成年人和儿童的完整骨架或被肢解的人头骨、肢骨与盆骨。这些人骨架和人骨被填埋在坚硬的夯土层中,很可能与当时对重要建筑用人作为奠基有关。”在所发掘的13个奠基坑中,每个奠基坑内多的埋葬了7具人骨架,少者埋葬了1具人骨架。用人骨来做奠基的现象,“从另一角度说明这里的龙山文化二期已经发展到了奴隶社会阶段。……建筑物的主人无疑是奴隶主与贵族”。[13] 河洛地区龙山文化晚期所发现的殉葬现象,无疑从一个方面说明龙山文化晚期已经进入奴隶社会。

通过考古学视角考察河洛文化滥觞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是相当漫长的,经历了数百万年。在这一时期的早期,河洛文化的特点可以说与人类为了生存而与大自然抗争是密切相连的,这就是顽强不息的抗争精神与生生不断的薪火精神。虽然当时人类还没有自觉的意识来总结或归纳出这一精神来,但对于人类自身来说,正是这种精神延续着人类。进入旧石器时代以后,随着生产工具的发明,人们开始借助于自然界的石头制作石器,开始捕获野兽和获取水中的鱼类。正是长期的生产与生活的锤炼,形成了这一时期人类的团结协作的信念,也促进着人类向更高的方向发展。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在河洛地区以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为代表的人类历史发展的两个阶段,社会生产力更加进步。磨制石器、陶器的不断改进,乃至后来的冶铸技术的发明,大大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变革。由母系氏族进入到父系氏族再到阶级的产生,使人类开始迈向文明的门槛。所以,河洛文化滥觞期后一时段的特点较之于前期的特点更为丰富,内涵也更加广阔。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物质财富的急速增加,引起社会分工的形成,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文献视野中的河洛文化滥觞期

如果说考古资料为我们提供了河洛文化滥觞期实证,那么,文献材料则为我们更加形象地展示出了河洛文化各个层面的状况。河洛文化的起源与先民们在河洛地区的活动是密切相连的。河洛地区先民的活动在古籍中有许多记载,构成了早期河洛文化的重要内容。早在传说中的伏羲氏时代,渔猎经济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易经·系辞下》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做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这反映了伏羲氏时代原始人类已经开始观察自然界万物的变化,从事早期的农业生产和渔猎活动。

(一)伏羲氏时代的社会文化状况

在伏羲氏时代,人们还处在茹毛饮血的母系氏族社会。《白虎通义》卷一云:“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能覆前而不能覆后。卧之,起之吁吁。饥即求食,饱即弃余,茹毛饮血,而衣皮苇。于是伏羲仰观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画八卦以治下,治下伏而化之,故谓之伏羲也。”由此可以看出在伏羲氏时代中国社会正处在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伏羲氏活动的地点就在今洛阳市境内。如淳曰:“宓妃,伏羲女,溺死洛水,遂为洛水之神。”伏羲氏的亲属活动在洛河流域,说明伏羲氏当也在河洛地区的范围内活动。

据传,伏羲氏时代已经有了可供演奏的音乐。西汉灭南越后,汉武帝认为民间祭祀都有音乐,而皇帝郊祀活动却没有音乐,大臣中有人提出古代祭祀天地都有音乐,“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15] (卷12《孝武本纪》)这里的泰帝就是伏羲氏。据史料记载,《易经·八卦》也是伏羲氏推演出来的。至今流传的龙马负图的传说就说明了河洛地区远古文化的盛况。相传黄河支流孟河之中,有一巨大的龙头马身怪兽,从黄河上踏波而来,兴风作浪,祸害百姓,伏羲见状,纵身下河与之搏斗,经七天七夜的较量,在图河降服龙马,后以龙马背负图点为“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之数字,此为河图。伏羲依照河图仰观天象,俯察法地,以其纹创造了先天八卦,一画开天,辟浑噩之玄沌,剖清新之文明,阐天地之秘,立文字之祖。伏羲造书契,定人伦,正婚姻,在中华文明的发展过程中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司马迁的先祖就曾说:“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晋书》卷71《五行志上》云:“昔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水经注》卷1《河水一》云,“粤在伏羲,受龙马图于河,八卦是也。故《命历序》曰:“《河图》,帝王之阶,图载江河山川州界之分野。”《易经·系辞下》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反映的就是“河图”这一人类文明的早期智慧。据此可以看出,所谓的“河图”有相当部分内容是先民对环境的认识,特别是江河山川的分布状况。也正是在此基础上,先民们认识到了伏羲氏的贡献。《史通·内篇·书志第八》云:“伏羲已降,文籍始备。”同书《外篇·古今正史第二》云:“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又曰:“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正因为伏羲氏时代开启了中华文明的先河,后人称他为“始祖”、“斯文鼻祖”。人们又用“太昊”一词来称呼他,言及其功德无量,如同日月的光辉照耀人间。为了纪念伏羲氏对中华文明的贡献,后人以种种方式缅怀伏羲氏。晋穆帝永和四年(公元348年),为感念“人文之祖”伏羲氏的功绩,在图河故道上建起了第一座祭礼场所③。

从伏羲氏时代的社会发展状况可以看出,在河洛文化的起源阶段,社会发展正逐步由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家庭形态也发生了变化,原始婚姻发生了质的飞跃。大概从这个时候人类开始进入恩格斯所说的血缘家庭阶段,人们开始知道自己的父亲。与上述社会进步相一致,文化开始作为一种代表社会进步标志的现象引起人们的关注。虽然伏羲氏制乐器、推演八卦有后人的理想化成分在内,但是先民们所创造的精神文化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当是不争的事实。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缓慢的,原始农业和渔猎活动仍然是人们解决温饱的重要活动。

(二)五帝时期政权建设与文化发展

五帝时期④ 我国社会开始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的进步,人类的婚姻形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因为部落融合所引发的战争促使社会更加向前发展。五帝时期河洛文化开始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黄帝在河洛地区的活动与当时部落之间的融合与交往密不可分,史书记载黄帝活动的地域范围相当广泛。黄帝为少典之子,《集解》谯周曰:“有熊国君,少典之子也。”皇甫谧曰:“有熊,今河南新郑是也。”这就说明黄帝的部落为有熊,初期活动在河洛地区。在轩辕黄帝时,炎帝神农氏部落逐渐衰落,出现了“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的混乱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轩辕黄帝“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在削弱了炎帝部落后,轩辕黄帝又“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貙虎”,最后战胜了炎帝部落,又消灭了蚩尤部落,完成了黄河流域最早的部落融合。受此启发,黄帝部落沿袭了以武力征讨不服的部落,“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15] (卷1《五帝本纪》)

在完成部落整合以后,黄帝又对中原地区的道路开辟予以关注,“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他所经历的地区,“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15] (卷1《五帝本纪》),可见黄帝部落的活动已经远远超出河洛地区,说明了在当时黄河中下游地区已经为黄帝部落所控制。而这一切的实现完全得力于所谓的交通工具的出现。《易经·系辞下》记载,黄帝“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在完成上述壮举以后,黄帝“于是,还居中国,以平天下,天下太平,唯躬道而已”。[16] (《新书·修正语上》)

在此基础上,黄帝开始了早期政权初始阶段的建设。《史记》卷1《五帝本纪》云:“官名皆以云命,为云师。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集解》应劭曰:“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以“云”来命名百官,构建了最初的政权机构。这可能是部落联盟的管理方式,所谓的“云师”可能就是部落内部的长老。因为当时社会发展阶段性的限制,部落民众的管理尚没有国家真正出现以后那样严格,史称黄帝“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垂衣裳而天下治”。[17] (《系辞下》)据《山海经·中山经》记载,在今新安县的青要山有黄帝的密都,“青要之山,实惟帝之密都。是多驾鸟。……是多仆累、蒲卢。武罗司之,其状人面而豹文,小要而白齿,而穿耳以,其鸣如鸣玉。是山也,宜女子。畛水出焉,而北流注于河。其中有鸟焉,名曰鴢,其状如凫,青身而朱目赤尾,食之宜子。有草焉,其状如葌,而方茎黄华赤实,其本如藁本,名曰荀草,服之美人色”。学界认为青要山为黄帝往来歇脚之处。青要山的生态环境适合人类居住,黄帝选择这样一个地方作为来往住处,是颇具眼光的。

在经济方面,黄帝部落重视农业生产,驯化野兽,注重节约,“时播百穀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15] (卷1《五帝本纪》)反映了原始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吕氏春秋·士容论第六·审时》黄帝曰:“四时之不正也,正五谷而已矣。”这说明在这一历史时期人们已经开始观察四季的变化以利于农业生产。当时原始的农业经济开始发展。《易经·系辞下》云:“断木为杵,掘地为臼,杵臼之利,万民以济……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其所反映的就是黄帝时期农业经济和渔猎经济的状况。手工业经济可能也开始出现。《文心雕龙·封禅第二十一》云:“昔黄帝神灵,克膺鸿瑞,勒功乔岳,铸鼎荆山。”这虽然可信度不高,但反映了人们已经有这一观念。这一历史时期人们开始了最早的对物品的命名。《国语》卷上《鲁语上》:“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

随着部落联盟的发展,黄帝部落进一步扩大。《史记》卷1《五帝本纪》云:“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国语》卷10《晋语四》司空季子云:“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这说明当时黄帝部落发展是非常迅速的,最终成为黄河流域最大的部落联盟。

在文化建设方面,黄帝时期开始有了文化的雏形。传说黄帝时期的音乐为“黄帝有《咸池》”。[18] (《杂篇·天下第三十三》)《吕氏春秋·仲夏纪第五·古乐》云:“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喻之阴,取竹於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喻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锺之宫,适合;黄锺之宫皆可以生之。故曰:黄锺之宫,律吕之本。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以施英韶。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奏之,命之曰咸池。”《文心雕龙·明诗第六》记述上古诗歌的产生时云:“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昔葛天氏乐辞云,《玄鸟》在曲;黄帝《云门》,理不空绮。”因为人们对大自然认识水平的低下,“黄帝有祝邪之文”。[19](《祝盟第十》)关于文字的发明,《文心雕龙·练字第三十九》云:“苍颉造之,鬼哭粟飞;黄帝用之,官治民察。先王声教,书必同文,輶轩之使,纪言殊俗,所以一字体,总异音。”上述有关文化建设的内容虽然说有后人附会的因素,但无疑反映了先民文化生活内涵的初步。

黄帝之孙颛顼在位时,以濮阳为都,河洛地区也在其活动的范围之内。《史记》卷1《五帝本纪》记述颛顼控制的地域“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阯,西至于流沙,东至于蟠木”。这一记述有夸大之处,但黄河中游地区仍是活动的主要范围,周边的部落归附者不可胜数。所谓“动静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属”,说明部落之间的融合较为平稳。但炎帝部落的共工氏不服,与颛顼争帝位。《淮南子·天文训》:“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这是黄帝部落与炎帝部落武力融合的继续,以炎帝部落的失败而告终。

颛顼族孙帝喾在位时,将国都定在亳(今偃师市尸乡沟)。《史记》卷1《五帝本纪》《正义》引《帝王纪》云:“都亳,以人事纪官也。”《集解》皇甫谧曰:“都亳,今河南偃师是。”《今本竹书纪年》云:“元年,帝即位,居亳。”王国维疏证引《尚书序》:“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孔《传》:“契父帝喾,都亳。”《水经·穀水注》引皇甫谧曰:“帝喾作都于亳。”《水经注》卷23《汳水注》云:“亳本帝喾之墟,在《禹贡》豫州河、洛之间,今河南偃师城西二十里尸乡亭是也。”这一带土壤肥沃,气候宜人,物产丰富,非常适合人类居住,从此后历代帝王频繁地在此建都即可看出帝喾的选择是很明智的。《史记》卷1《五帝本纪》记述帝喾施政:“普施利物,不于其身。聪以知远,明以察微。顺天之义,知民之急。仁而威,惠而信,修身而天下服。取地之财而节用之,抚教万民而利诲之,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其色郁郁,其德嶷嶷。其动也时,其服也士。”虽然史书所描述的帝喾为政状况有夸大的成分,但我们可以看出帝喾是一个清正廉明的君王,绝非一个部落的盟主,可见当时社会发展的迅速,可能这个时候国家的雏形已经出现。史书继续记载帝喾为政的结果:“帝喾溉执中而遍天下,日月所照,风雨所至,莫不从服。”这反映了在帝喾时代部落融合的迅速和地域的广泛。

尧在位时,河洛地区仍然是其活动的重要地区。《帝王世纪》云:“尧都平阳。”平阳在今临汾附近。《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帝尧陶唐氏“五十年,帝游于首山”,“五十三年,帝祭于洛”。这些地方就在今洛阳市附近。尧在位时,“能明驯德,以亲九族”,当家族和睦以后,“便章百姓”,任命百官。他所任命的羲氏、和氏为掌管天地之官,能够根据节气的变化,“敬授民时”。羲氏、和氏的四个儿子分别控制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百官最终实现“合和万国”的效果。

在尧舜禹时代,大的洪水灾害给农业生产和民众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治理洪水是尧舜禹在位时的一项重大活动,并对中国社会史的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当时“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在选拔可以带领百姓治水的人时,通过“四岳”的军事民主制方式先选用鲧,“四岳举鲧治鸿水,尧以为不可,岳强请试之,试之而无功,故百姓不便”。结果九年也没有治理好洪水,舜乃放逐了鲧。随后,在“四岳”的举荐下,舜代尧行政。舜是冀州人,早年曾在历山(今河东地区一带)耕种。《韩非子·难一第三十六》云:“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甽亩正。”由此足见其品德高尚,影响了民众。舜所建立的国家虞在今河东一带。《索隐》:“虞,国名,在河东大阳县。”《正义》《括地志》云:“故虞城在陕州河北县东北五十里虞山之上。郦元注《水经》云桥东北有虞城,尧以女嫔于虞之地也。”舜重新任命鲧之子禹治理洪水。禹总结了先人治理洪水堵的弊病,取疏导的方法,最终使洪水得到治理。在洪水平定后,尧将禅位于舜时,“洪水既平,归于舜,将以天下禅之,乃洁斋修坛场于河、洛,择良日率舜等升首山,遵河渚”。尧禅位舜的地点就在洛阳附近的黄河与洛河之间。舜摄政期,部落之间的融合已经超出河洛地区。这些部落有江淮、荆州的三苗、幽州的北狄和东夷南蛮等部落,最后实现了“四罪而天下咸服”。尧死后,舜“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之位”。舜任用贤人,高阳氏的“八恺”、高辛氏的“八元”等16族都得到重用,而“帝鸿氏”“少皞氏”“颛顼氏”“缙云氏”等部落的首领因为作恶多端都受到惩罚。正因为采取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出现了“蛮夷率服”,他任命的22人“咸成厥功”。

大禹在中国历史上治水的功绩历来为人们所赞扬。舜命他“汝平水土,维是勉哉”。他治水也是当时对河洛地区经济发展的最大贡献,“唯禹之功为大,披九山,通九泽,决九河,定九州,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大禹在治水过程中,“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檋。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命后稷予众庶难得之食。食少,调有馀相给,以均诸侯。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贡,及山川之便利”。大禹在治水时所“开九州”“道九山”“道九川”等举动,使洪水根治的同时,也开辟了道路,建立起早期的交通线路,促进了各地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史称,“于是九州攸同,四奥既居,九山栞旅,九川涤原,九泽既陂,四海会同。六府甚修,众土交正,致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治水的成功和通往各地道路的开辟,奠定了国家建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大禹开始建立一系列的国家机构,“皋陶作士以理民”,在登上帝位后,“且授政焉”。大禹死后,“以天下授益”,益为了避让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正义》按:阴即阳城也。《括地志》云:“阳城县在箕山北十三里。”夏禹“阳城”在今登封告成,王城岗遗址即夏禹建都的地方。同时在嵩山周围保留的不少夏代文化遗存和大禹活动史迹,证明当时河洛地区是夏部落活动的主要地区。

五帝时期,文化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成就。在文化建设方面,颛顼音乐传承了黄帝的余绪。《吕氏春秋·仲夏纪第五·古乐》云:“帝颛顼生自若水,实处空桑,乃登为帝。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锵锵。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命之曰承云,以祭上帝。乃令先为乐倡。乃偃寝,以其尾鼓其腹,其音英英。帝喾命咸黑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英。有倕作为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篪、鼗、椎、锺。帝喾乃令人抃,或鼓鼙,击钟磬、吹苓、展管篪。因令凤鸟、天翟舞之。帝喾大喜,乃以康帝德。”这一总结虽然有附会的因素在内,但是,河洛地区在中国音乐发展史上所具有的地位当是毋庸置疑的。

中国历史上的五帝时期,是河洛文化的起源阶段,也是中国历史上父系氏族社会阶段。在这一历史时期,河洛文化呈现出初始阶段的一些特点。其一,河洛文化的所有因素都呈现出稚嫩的特色,如原始的宗教信仰、原始的婚姻形态和原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其二,河洛文化作为早期人类文化现象,它的发展不仅仅局限于一个狭小范围。原始居民的流动性,使早期的河洛文化具有全国文化的特色。其三,河洛文化的原生态使其更多的是人类早期发现的社会现象的综合,如果在其中发现一些类似后期的文化现象也是极其有限的。其四,河洛文化在起源阶段与阶级的产生相一致,代表了中华文化的前进方向。其五,河洛文化起源中的神话色彩与人类起源的传说是一致的,后人附会的内容也正说明了河洛文化在中华文化起源中的地位。

注释:

①这里的文化是指考古学意义上的文化,下文除特殊说明外,所发现的遗址均指考古学意义上的文化。

②关于中国境内最早的人类文化遗存,学术界认识不一,有人认为是1998年安徽繁昌发现的距今200-240万年的石制品和骨制品,有人认为是1970年在湖北郧县梅铺龙骨洞发现的距今201-204万年的直立人牙齿化石和一些石制品。西侯度人较上述二者为晚。参见李炎贤《中国最早旧石器时代文化的发现与研究》(《中国文物报》1999年1月20日,1月27日)。

③位于今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雷河村,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④关于“五帝”说法不一。《史记》卷一《五帝本纪》张守节《正义》:“案: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礼》,以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谯周、应劭、宋均皆同。而孔安国《尚书序》,皇甫谧《帝王世纪》,孙氏注《世本》,并以伏、神农、黄帝为三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为五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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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贺罗文化的初期_河洛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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