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早期批判思路的形成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路径论文,思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由与平等、公平与正义是早期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理念,在资本主义现实社会的境遇中,各派思想家之间的争论围绕着这些基本理念及其现实性而展开,同样,马克思早年与各种社会批判思潮之间的论争也离不开这些基本的理念。但是,马克思与这些批判思潮不同的地方在于,他既没有从正面主张这些理念,也没有将这些理念本身作为批判的对象,而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分析,深刻揭示并且论证了这些理念与现实之间的悖论。马克思与国民经济学家之间的分歧及其对蒲鲁东从哲学—经济学视角所进行的批判,体现了他这一研究思路的进展。 一、从现象到本质:马克思批判思路的形成 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自由概念的特定含义是与财产所有权直接相关的,它从个体角度蕴含着人们拥有、处置财产的权利,它既是一个经济哲学概念,也是一个法学概念。平等在最初的诉求是交换主体双方在经济地位上的平等(规则平等),而并非今天人们在财富分配意义上所理解的平等(结果平等),它针对的是封建等级制。货币作为交换手段的确立,在经济交往关系中从形式上确保了主体在交换中的平等地位。自由与平等相对于封建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等级关系,无疑是一种历史性进步。然而,这一进步同时蕴含着自身的否定性,因为自由与平等的经济交往关系同时成为资本主义发生社会分化的合法路径,社会分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势必要颠覆起点的平等,因而为资本主义进行论证的自由主义理论自身蕴含着悖论。 与马克思同时代的激进思想家对资本主义贫富分化的社会现象及其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批判止步于社会现象、滞留于意识形态领域,而国民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是社会财富的增长机制,并不是与社会财富增长同时递增着的社会分化问题。 马克思既不满意于激进思想家的现象性批判和观念性批判,又不满意于国民经济学家以自由、平等原则为依托的辩护性论证,这种论证看到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活动。与此不同,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立体的,他深入到人与人、人与物的双重关系中,不仅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从人与物之间的联系机制以及这一联系机制对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制约作用角度来理解这一问题,揭示了经济交换关系的发展在什么意义上走向了初始原则的反面。国民经济学家看不到这种发展所带来的经济交往关系的深刻变化,相反,在他们那里:“每一个主体都是交换者,也就是说,每一个主体和另一个主体发生的社会关系就是后者和前者发生的社会关系。因此,作为交换的主体,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在他们之间看不出任何差别,更看不出对立,甚至连丝毫的差异也没有。其次,他们所交换的商品作为交换价值是等价物,或者至少当作等价物”[1](P195)。 这里的平等概念包含着三个含义:其一,主体双方地位的平等,这并非指处于不同政治、经济层面意义上的地位平等,而是法律独立、自主意义上的地位平等;其二,交换是等价的;其三,规则的统一(平等)。 从这一在形式上是如此平等的经济规则中,看不到差异,更看不到对立,从理论设计上来说,它完全符合资产阶级民主派的自由、平等理念。 交换双方主体地位的平等、交换规则的普遍化是通过个体自我利益的一般化来完成的,普遍的规则建立在每一个交换主体的自我利益基础之上。由于个体地位的平等和交换规则的普遍化,个人的交换行为因此又是自由的,他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物品,在市场中遵循普遍的规则以完成交换行为。资产阶级民主派通过这一从平等到自由的推论过程,完成了对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从理念到现实的论证。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民主派的理论是建立在对国民经济学理论的理解基础上的,黑格尔哲学可以为这一理解模式作出解读。“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2](P199) 对于同样的世界,马克思看到的是不同的画面:“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3](P202)这一真实而潜伏于深处的过程,在自由与平等的表象下产生着社会分化,资本主义经济关系通过自由、平等的合法途径积累着差异,其差异程度和发展速度远非人们之间存在着的自然差异可以解释。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是马克思关注的问题。 马克思认为国民经济学家之所以被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现象所迷惑,是因为他们“既然迄今为止对货币关系的阐述是在其纯粹形式上进行的,并没有同发展程度较高的生产关系联系起来,那么,货币关系的规定的特点就在于:在从简单意义上来理解的货币关系中,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内在的对立在表面上看不见了,因此,资产阶级民主派比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后者至少是前后一贯的,以致他们会后退到交换价值的和交换的更简单的规定上去)更多地求助于这种简单的货币关系,来为现存的经济关系辩护”。[4](P195) 从自由与平等的理念,到社会贫富分化的现实,在马克思看来,这其中一定存在着不为人们所察觉的原因。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历史进程进行分析,发现根本原因在于经济交往关系本身随着劳动力的商品化发生了质的变化。他认为,看不到这一点,就看不到资本主义社会自身蕴含着的对立因素,这正是资产阶级民主派更加倾向于为现实的经济关系进行辩护的缘由。 例如,蒲鲁东式的法国社会主义就认为,等价交换制度是自由和平等的体现,只是被货币和资本扭曲了而已,只要对这一扭曲进行矫正,也就是说,通过阻止资本的形成,就能维持其自由和平等的特征。马克思从历史进程的角度指出:“认为交换价值不会发展成为资本,或者说,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不会发展成为雇佣劳动,这是一种虔诚而愚蠢的愿望。”[5](P204)而一旦货币成为资本,获取利润就是它的存在方式,蒲鲁东则要求资本作为简单的交换价值进入经济交换程序,以确保经济交往中的公平和正义。 在马克思看来,这是经济学概念上的混乱。“关于公平和正义的空谈,归结起来不过是要用适应于简单交换的所有权关系或法的关系作为尺度,来衡量交换价值的更高发展阶段上的所有权关系和法的关系。”[6](P279)马克思的批判思路以区分历史发展进程中两种不同的交换关系为基础:第一种或者早期的经济交往关系是简单的商品交换;第二种或者较高发展阶段上的经济交往关系在内容上与早期的交换关系是不同的。正是由于这一不同,在简单交换关系中奉行的公平和正义原则,在较高发展阶段的经济交换关系中蕴含着悖论。 马克思认为,蒲鲁东不是没有看到这一区别,而是试图用简单的经济交换关系取代较高发展阶段中的经济交换关系,让资本改变其职能,这就多少带有幻想成分了,因为他的这一设想忽略了资本的本质。 二、从历史进程到现实程序:马克思对问题的论证方式 区分两种不同的经济交往关系是马克思能够对国民经济学家和资产阶级民主派的辩护性观点进行批判的依据所在,这一思路形成于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历史发展进程的分析,前提是马克思对交换主体一方即劳动力自身商品化的理解。正是通过这一区分,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的程序论证了自由与平等悖论产生的现实路径。历史性的纵向分析与现实性的程序分析,是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理念与资本主义现实的反差进行论证的基本方式。今天,马克思当初与论争对手所涉及的理论问题与国内外左右翼思潮争论的焦点问题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相关性,但是,与今天人们的争论在更大程度上向政治权利、道德伦理的视域延伸有所不同,马克思的批判思路是向经济领域延伸的。 从现实程序上来看,自由、公正、平等的理念体现的是自由而等价的交换关系,其以契约原则为基础、以法律制度为保障,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灵魂。等价交换中的“等”体现在主客两个方面:一方面主体表现为具有同等地位的交换者,另一方面客体也表现为具有同等价值的交换物。[7](P196) 马克思对等价交换不对等的揭示,是通过主体客体化,即劳动者被商品化的过程来完成的:等价交换在最初的意义上是指主体双方用来进行交换的物品在价值上相等,但这只是在简单经济交换关系中的情况,一旦交换主体的一方,例如工人,既作为交换主体又作为交换客体时,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马克思的研究思路朝着历史与现实两个方面努力:其一是沿着历史纵向维度进行的发掘,分析现有的经济交往关系在历史上是如何演进、形成的;其二是沿着现实横向维度进行的发掘,分析存在于等价交换现象背后的不等价交换是如何发生的,以等同的交换价值形式出现在交换活动中的价值本身,其源泉是什么。 从第一个方面来看,马克思尝试着通过经济交往关系的发展史来论证现有的经济交往关系并非是偶然形成或随意构成的现象,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从第二个方面来看,马克思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对劳动者创造价值与劳动者消费价值(工资)的差异来揭示劳动与资本交换结果的不平等或者资本利润的来源,而这是通过劳动力概念的形成来完成的。 马克思的论证方式是对价值加以抽象,使其不同于价格概念,对劳动加以抽象,使其与具体的劳动区别开来,并且将劳动力概念与劳动时间概念区别开来。不过,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还没有从概念上对劳动(die Arbeit)与劳动力(die Arbeitsf标签: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交换价值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社会交换理论论文;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论文; 商品价值论文; 经济资本论文; 新古典经济学论文; 经济学论文; 经济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