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保健与孕前保健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做法和体会论文_缪云

婚前保健与孕前保健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做法和体会论文_缪云

缪云

(南京市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 江苏 南京 210012)

【中图分类号】R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30-0363-02

我国婚前保健自20世纪80年代实施以来,在预防疾病、减少传染病的蔓延、维护婚姻生活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10月民政部门颁发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该条例删除了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的结婚登记时应提交婚检证明的条款,而只规定“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由于民政部门不再查验婚检证明,加上媒体舆论宣扬“自愿婚检”,青年男女又欠缺婚前保健的相关知识,导致较多人选择“不婚检”,最终全国范围内婚检率急剧下降,高危孕产妇检出率明显增加,出生缺陷发生率显著上升,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上升。2005年我区结束10年无孕产妇死亡的妇女保健成绩,出现一例隐瞒病史结婚的先天性心脏病孕妇死亡病例。2006年3月1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雨花台区在南京市率先实行免费婚检。实施免费自愿婚检后婚前保健服务利用率有所提高,但较2003年前仍然较低。在此形势下,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尝试通过多部门合作将婚前保健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叶酸增补等工作相结合,力争提高婚检率,减少出生缺陷。直至2012年在市人口计生局的统一部署下,在雨花台区人口计生局的牵头下,委托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探导婚前保健与孕前保健有机结合成为我们新的研究方向。

笔者就2012年5月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来,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将免费婚前保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相结合的一些做法整理出来,供同行们参考。

1.方法与措施

1.1 联合计生部门,确定目标人群

1.1.1免费婚检的目标人群:凡夫妇一方或双方户口在雨花台区的新婚夫妇,均可持一方或双方户口薄在领证前或领证当年内享受一次免费婚前保健。

1.1.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符合生育政策,女方户籍地为我区的计划怀孕的夫妇;符合生育政策,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计划怀孕的流动人口夫妇。对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夫妇,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1.1.3免费婚前保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结合的做法 将符合婚检的目标人群纳入孕前检查的目标人群,即凡婚检者有近期怀孕计划的均建议其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际工作中发现,绝大多数自愿婚检者均有近期怀孕的计划。

1.2 多部门横向合作,强化健康教育

1.2.1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专柜,宣传婚检、孕检知识 自2006年3月1日雨花台区率先在南京市实行免费婚检后,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积极与民政部门合作,率先在雨花台区婚姻登记处设立婚检健康教育专柜。2012年5月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增加了孕前优生宣教知识,通过一对一的健康宣教,对近期有怀孕计划的夫妇,宣传孕前保健的重要性,动员他们在准备生育之前进行孕前检查咨询,并提供相关咨询电话。

1.2.2与计生部门合作,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充分利用人口计生部门“区—街道—社区”管理服务网络,对目标人群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和发动,并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单》,引导其参加孕前保健。

1.2.3通过区卫生系统的短信平台,发放婚检及孕检的温馨提示短信 为所有新领证人员发出区内免费婚检及免费孕检的具体服务地点、服务时间以及咨询电话,吸引更多的适宜人群参加免费婚前保健或免费孕前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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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人员配备及质量管理

1.3.1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生殖健康科工作范畴,充分利用婚检人员的配备,重新优化体检流程。设主检、男检、女检(妇科检查)各一名,检验、影像人员所内共享。首先由门诊人员接待服务对象,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确定做婚前保健还是孕前保健,然后分别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手册”,接受保健知识宣教,引导他们按照流程进行体检,最后由主检医生汇总体检、实验室检查及影像检查结果做出风险评估及医学指导意见,进行保健知识咨询及指导,并进行生活方式指导、增补叶酸等优生优育知识宣教。

1.3.2建立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以及风险评估制度,利用完整的婚检转诊体系,将本单位不能诊治的疾病转诊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并对转诊的病例进行随访。

2.体会

2.1 婚前保健与孕前保健的区别与联系 婚前保健是指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卫生指导和卫生咨询服务。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的以生殖健康为核心,与结婚和生育有关的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婚前卫生咨询是指婚检医师针对医学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交换意见、提供信息,帮助受检者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适宜的决定。婚前保健的目的:一是早期发现遗传病,阻断某些严重遗传病传给下一代;二是有利于发现指定传染病、性传播疾病,并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治疗和保健指导,从而能够有效地阻止传染病的蔓延;三是有利于男女双方身体健康,通过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可以发现严重的脏器疾病、精神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早期发现并及时治疗;四是有利于计划生育。婚前卫生指导的重要内容就是让受检者了解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知识,从而避免非意愿妊娠,减少人工流产引发的生殖感染、不孕、子宫内膜异位症等;让受检者了解一些有关受孕前的准备和环境、疾病对后代影响的孕前保健知识,有利于优生优育,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孕前保健是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发生为宗旨,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保健服务。孕前健康教育与咨询包括有关生理和心理保健知识,有关生育的基本知识(如生命的孕育过程);生活方式、孕前及孕期运动方式、饮食营养和环境因素等对生育的影响,出生缺陷及遗传性疾病的防止等;孕前健康状况检查,通过咨询和孕前医学检查,对准备怀孕夫妇的健康状况做出初步评估,针对存在的可能影响生育的健康问题,提出建议;孕前健康指导,根据一般情况了解和孕前医学检查结果对孕前保健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怀孕的夫妇进行怀孕前、孕早期及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等。

婚前保健与孕前保健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孕前保健是婚前保健的延续。201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婚前医学检查人数锐减,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有益补充,成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阻断出生缺陷的首道屏障。

2.2 婚前保健与孕前保健相结合的优点

2.2.1与以往的免费婚检相比,免费孕检提供的检查项目更为全面,对优生优育有着更为直接的帮助。有怀孕计划的婚前保健者,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孕前保健,使受检者有更为明确的保健目标。

2.2.2健康教育效果更佳显著 孕前保健针对有怀孕计划的夫妇,在孕前4-6个月进行保健,此时给予优生指导更容易引起受检者的兴趣,针对检查的疾病,指导其进一步处理和治疗,将得到受检者的更好的重视。同时,孕前咨询可有效地提高妇女服用叶酸的依从性。

2.2.3更加便民 将婚前保健与孕前保健相结合,统一由生殖健康科承担,由生殖健康科门诊直接从婚检人群中筛选出计划怀孕的夫妇,指导其直接进行孕前保健,减少了受检者的检查次数,更有效地提高了孕前检查率,节约了经济成本。

2.3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3.1开展更为有效的健康教育,吸引更多的年轻夫妇进行婚前或孕前保健。利用网络等现代化宣传媒体,使孕前保健的知识深入每个年轻人的心中。

2.3.2开展更为全面的保健服务 目前的婚前、孕前保健还是重检查、轻咨询指导,而现在人们需要的更多的是能够给予他们更为专业的优生优育指导、心理卫生指导和营养保健指导。如何拓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的服务项目,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是目前我们应该积极探索的问题。

2.3.3拓展婚前、孕前保健人群 近几年的实际工作中发现普通工人、打工者、农民接受婚检、孕检的人数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的领导阶层,目前我区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已经覆盖了在我区居住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夫妇,但收效甚微。

论文作者:缪云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5年第30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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