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档案意识淡漠的原因及对策_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论文

社会档案意识淡漠的原因及对策_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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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7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334(2000)03—0106—03

档案意识是指人们对于档案和档案工作在国民经济、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档案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是社会发展须臾不可缺的。一位著名国际法学家指出:“人们可以设想一个国家没有海军,但却不能想象一个国家没有货币,没有国库,没有资金,没有档案……,这类国家财产如此重要,如此普遍,以至于人们可以说它们是国家真正存在的根源。”档案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阶梯,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文明要延续,都离不开档案和档案工作。它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上对祖先、下对子孙负责的伟大事业;是维护党和国家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江泽民同志指出:“档案工作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这个基础不牢固,我们是要负历史责任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如此重要,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社会档案意识却不尽如人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中明确写道:“今天,人们普遍认为信息是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资源。那些强调某类信息对国家发展具有特殊作用的计划正在执行中。遗憾的是,过去和现在,几乎没有什么计划充分注意到了每一社会最基本、最熟悉、与信息最相关的资源——政府的文件与档案。”在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历来是十分重视的,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对档案工作作过重要指示。特别是《档案法》的颁布实施,表明了我们国家坚持依法治档的决心,但就整个社会来看,档案意识仍普遍淡薄。表现在:有人时至现在还对什么是档案、档案工作是干些什么不了解;一些人不关心档案和档案工作,认为是档案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有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不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看成软任务,没有提到应有的位置;少数单位不懂或不愿意收集、保存档案,甚至有损坏、涂改、盗窃、倒卖档案的现象发生;不少人还不知道利用档案资源等等。这严重阻碍着档案事业的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很不适应。这其中的原因何在?对策是什么?笔者想就这一问题谈一点粗浅认识。

1 历史因素

长期以来,由于过分强调保密性,档案和档案工作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档案部门被确定为“保密重地”,甚至到了今天,很多档案馆(室)的门上还写有“保密重地,闲人免进”、“无关人员,谢绝入内”等字样。为了避嫌,许多人不敢轻易地踏进档案部门的大门,对这块地方都是小心翼翼,避而远之。因此不少人根本不知档案到底为何物。这样的状况,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从何谈起。

2 国民素质因素

一个国家国民素质的高低,必定会对社会生活及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社会档案意识也不例外。美国是世界上文化事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35%的青年能够接受高等教育,它的整体文化素质相当高,这就为档案的利用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再加上强有力的宣传工作,整个社会档案意识就相当高。在美国,整个社会都把利用档案视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据统计,1991年美国国家档案馆接待利用者21.4950万人次,接待函查和电话查询者51.7301万人次,共向读者提供档案资料37.9131万件;总统图书馆在这一年里接待利用者1.1777 万人次,接待函查、电话查询者51.1127万人次, 共向读者提供档案资料27.2656万件。全国各地的档案馆、文件中心的利用者也不少; 一般的企业档案馆年利用率也在1万人次左右。利用档案解决各自工作、 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已成为众多美国公民的自觉行动。而在我国,据统计,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档案馆600余个,1995年共接待利用人次3494200人次。按比例算下来,我国的档案利用率远低于美国。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事业还不够发达,能够进入高校学习的人员只占全国总人口的很小比例,因此国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较低,使得社会档案意识普遍淡薄。

3 法律法规因素

国家需要法治,档案事业需要法治。《档案法》是在总结我国40多年档案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大体符合我国档案工作的实际与需要,就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档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但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健全有力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档案法制建设还远不能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档案法》所规定的一些具体内容落不到实处,各地违反《档案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却往往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档案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档案法》及其相关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目前仍处于“散状”,缺乏监督执行机制,执法机构尚细小柔弱,执法不力。长此以往,人们的档案意识不但得不到增强,反而会因某些现实利益关系而日渐削弱。由于目前档案法律法规体系尤为稚嫩,致使社会上出现一种现象,那就是分管领导重视档案工作的,这个单位上下的档案意识就相对强,档案工作也容易开展,反之档案工作则难于开展,这种现象是极不正常的,这也是因为没有健全有力的法制保证而导致的。

4 档案本身的因素

物质决定意识,对于绝大多数一般公众来说,影响其对问题或事物认识合理化的因素,除必要的知识接受外,人们在实践中对事物价值的切身体会也起了重要作用。导致社会档案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就是许多人还没有感受到利用档案带来的种种益处,没尝过甜头。而就档案而言,受其自身形成过程及其管理特性的影响,自然状态下的档案对利用者来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使其实际价值远低于理论价值。具体表现在:

4.1 分散性。作为人类活动的副产品, 档案随着社会实践的开展而形成。实践的过程性、地域性与部门性决定了反映同一主题活动的档案的分散性。主题材料的分散与人们利用需求相对集中之间矛盾的客观存在,客观上不利于档案价值的实现。

4.2 封闭性。绝大多数档案在形成后的初期阶段, 对外一般采取封闭策略,外界是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接触到档案,这与社会信息需求所具有的新颖性、时效性之间构成了矛盾,结果降低了人们对档案价值的直接感受程度。

4.3 时空跨越性。档案形成于特定的时空条件下, 档案形成的时间性赋予档案以明显的时代特征。档案形成的时间性客观上给后世档案利用者带来了一个专业以外的难题,即欲利用档案需首先过语言文字关,否则,内容再重要的档案,因阅读障碍依然无法被有效利用,从而档案价值的社会感受性受到直接影响。由于上述原因,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档案的直接利用,进一步影响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价值的认识。利用者认为他们并没有利用档案或是利用档案但获益并不多,因此人们的档案意识也就可想而知了。

5 档案管理者的因素

5.1 建国以来, 由于“左”的影响以及我国极其漫长的封建社会“小农意识”、“私有观念”的残余思想影响,人们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和看法仍然没能跳出旧的窠臼,仍处于比较保守、落后的状态:认为档案工作自古以来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只有根红苗正的人才能进入档案管理部门,至于文化素质怎么样倒无关紧要;认为档案工作一看即懂,一摸就会,不需要专业知识,一本流水帐查遍全库房;档案管理就是保管档案,档案人员就是库房保管员等,致使档案部门成为老弱病残亲的“集散地”;虽然这些年情况有所好转,但这样的问题还是存在的。面对今天信息社会的挑战,这样的档案部门真是傻了眼,根本无法优质高效快捷地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服务。展现在公众面前的这种形象只会使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认识大打折扣,甚至对档案工作的价值产生怀疑。

5.2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和生产力的进步,给各行各业带来了勃勃生机,同样也给档案工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为档案工作提供了日益雄厚的物质基础、技术条件及人才支援等等。但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是一个重大转折,加之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育尚不健全和完善,它使档案工作产生了不少新问题,影响到社会档案意识的增强。主要有:

第一,在体制转换过程中,一些档案部门对档案工作不适应新体制的现象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因而导致思路不明,工作被动,盲目性大,科学性差,不能很好地掌握档案工作为市场经济服务的主动权,甚至出现了一些混乱与无序的现象,加之受种种条件限制,管理手段落后,致使许多有价值的档案“藏在深闺人不识”。

第二,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造成档案工作队伍的严重不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收入和物质分配的差距在逐渐拉大,档案部门的清贫化更为明显。为此,一部分人为了经济和物质利益而调离,档案部门中出现了队伍严重不稳的状况。

第三,在市场经济的发育过程中产生的急功近利、短期行为和盲目自发地调节因素,导致社会与经济上的某些决策者们把注意力集中到经济效益好、收效快的工作与行业之中,从而忽视了对档案工作这一具有深远性、历史性意义的工作的投入与支持。

这样,有的人已走,留下来的人又陷入经费无盘子、工作无位子、抓好无动力的境地,试问留下的人还会安心地去认真研究改革给档案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而加以解决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俗话说,有为才有位,有位才能更好地发展,档案工作不能很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怎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社会不承认,档案工作就更搞不好,如此恶性循环,社会的档案意识怎么会增强?

社会档案意识的薄弱将会严重地阻碍档案事业的发展,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本着对历史负责、对我们的祖先和子孙负责的态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

第一,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国民素质。

切实贯彻“科教兴国”的方针,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真正把教育提到战略位置的高度。持之以恒地尊师重教,从根本上提高我们民族的整体素质,为社会档案意识的增强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第二,完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增强法律意识。

应在修改后的《档案法》的基础上,制定出更深入细致的配套法规,最终形成以《档案法》为中心的比较全面的档案法规体系并加大向社会宣传的力度和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任何人绝不姑息。只有知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护法、执法和依法办事,改变那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状况,使依法治档真正走上正轨,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切实增强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第三,树立和增强档案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社会档案意识要得到普遍提高就必须使社会成员普遍具有利用档案的经历以及由此得到过的种种益处。为此,必须树立档案管理者(包括领导者、档案形成者和档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于领导者来说,应站在一个全新的角度以宏观战略眼光看待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不仅能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出长远规划和具体部署,而且能在人、财、物上予以大力支持和对档案人员给予关心和爱护。积极为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上创造良好条件,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心本职工作,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搞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对于档案形成者来说,应该自觉地搞好文件材料积累、规范整理、立卷归档、移交等工作;对于档案管理人员来说应根据新时期的特点,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全新的服务意识,打破传统的封闭型服务模式,建立开放型、超前性服务模式,主动了解社会需求,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大力发掘馆(室)藏中的各类信息,运用各种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大档案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为社会提供高效能的档案信息服务。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档案工作的良性循环,唯有如此,全社会的档案意识才会真正得到增强。

收稿日期 200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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