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反户口调查风潮与政府合法性危机——以江苏为中心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清末论文,江苏论文,风潮论文,户口论文,合法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晚清政府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具有现代意义的户口调查,但在清政府推行户口调查的过程中,全国各地不断掀起反抗浪潮。其中,江苏是反户口调查事件发生频率最高、范围最广的地区。本文拟通过以宣统年间江苏反户口调查风潮为中心进行历史考察,观照反户口调查风潮与晚清政府的合法性危机的密切关系。
清末人口清查是预备立宪的需要,全国人口数字的准确统计是选举、自治、教育、纳税、征兵的基础。进行户口调查,不仅是清政府推行新政的具体措施,更可以作为检验清政府权威合法性的一把量尺。所谓政府合法性,就是民众对政府统治的心理认同和遵从,它是“人们内心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认为政府的统治是合法的和公正的。因此,即使我们对政府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我们通常也要服从它。”①有了民众的心理认同,权力才能转化为权威。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前夕,清政府的政治合法性逐步丧失。在清末新政时期,户口调查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引发了各地民变,其中江苏因户口调查引发的暴力冲突尤盛,清政府权威面临严峻挑战,充分暴露了宣统政府的合法性危机。
据《清末民变年表》②统计,仅1909至1911年10月的两年多时间里,直接因反对调查户口的民变遍及全国10个省区,共计69起,其中江苏居首位,有37起之多。同全国一样,江苏抗查户口的频率与调查进程一致,高发期在查户口时期,仅1910年就达33起。乡民群殴调查员、捣毁其住宅、撕毁调查册、拒钉门牌、毁坏自治局所和学堂,甚至与官兵发生武装冲突,民变覆盖了江苏绝大部分地区。
根据现有资料,江苏反户口调查风潮首发于宜兴。1910年3月,宜兴县乡民反对调查户口,“毁学之祸自正月内,江苏宜兴县乡民误会调查户口,始以调查员皆学界中人也,于是群起捣毁学堂,由是无月无之。”③“自宜兴滋事后,至三月中,苏省各州县以乡民不服调查聚众毁学闻者,遂接踵而起。”④和桥、漕桥、高塍、唐桥、杨巷及荆溪县的丁山、蜀山、徐舍、张渚等乡绅董住宅及学堂被焚毁,风潮遍及全县各地。江苏省仅1910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就发生与户口调查相关的民变约25起(见下表)。
可见,短短一月间,“江苏省各州县因调查户口,讹言迭兴,聚众毁学拆屋伤人之事,几于无地不有,无日不有”,时人谓“江苏户口调查之风潮层见迭出,几于铜山西鸣,洛钟东应。计八府三直隶州以滋事闻者,几居其半”⑤。
丹阳抗查户口风潮的规模可以说是最为典型。1910年6月,丹阳县发生农民反对抽捐和调查户口而聚众打伤知县的事件。虽然江苏巡抚曾委派自治筹办处夏敬观等先后三次前往查办,但时至1911年8月,不仅没有平息,反而局势进一步恶化,高牧乡、桂仙乡与武进县“均已联盟合成一气,共图抵制官绅,推翻自治局,决不允许清查。每乡均有大旗一面,各公议团练另有尖角小旗,每民十户发旗一面,百户则有一小方旗以统率之,凡传调皆有图戳旗帜为号,以昭符信部勒,颇见整齐”⑥。甚至有枪法精准者猎户二人为高牧乡首领王道来保驾,也有善制土药的老乡民一人参与其中,并有府差为乡民通风报信。
户口普查本是国家制定社会、经济、科教等各项发展政策所必需的。“近来举办调查户口,为筹备宪政之要端……然因此而起风潮者亦指不胜出,小则聚众滋事,大则毁学罢市,是未见其益而先受其害也。”⑦户口调查遭致乡民如此激烈的反对,是清政府合法性危机的一个重要表征。
反户口调查风潮的爆发是清政府合法性丧失的结果。乡民抵制清政府调查户口等新政措施的施行,表明其合法性已经丧失,其主要表现在:
1.政府执政能力欠缺
政府要想获得合法性,就要有良好的政绩,能够抵御外敌入侵和内部骚乱,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证民众安居乐业。从满清入关到宣统朝,清政府在二百五十多年的统治中,曾经江山稳固,国富民强。但自鸦片战争以降,清政府内政不修,外患不断,国势日衰,百姓贫苦。在对外关系方面,清政府对外部世界的变化反应迟钝,沉浸于“天朝上国”的迷梦。面对外来入侵,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条约,大清帝国尊严尽失。清政府能够从其他国家获得的外交利益越来越少,国家主权沦丧加剧了合法性式微;在对内治理方面,中央政府执政能力孱弱,地方政府亦失信于民,政府财政紧蹙,官场腐败之风盛行,政府管理职能受到极大影响。同时,叛乱、娼妓、毒品、赌博、秘密社会等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民众生活窘迫,政府难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
民众对清政府的不信任,一方面,导致社会力量大量地涌入政治领域,冲击政治秩序,另一方面,导致乡民对政治冷漠,丧失参政热情。对他们来说,“采取立宪政体也好,专制政体或是其他什么形式也好,这都无关紧要;他们说到底只需要轻徭薄赋、鸡犬不惊的生活”⑧。谁能满足这个愿望,他们就拥护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虽然对政治活动不感兴趣,但当他们认为这个不可信任的政府损害到切身利益甚至生命安全时,则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抵制,于是反抗政府的集体行动随之发生。
2.苛政使户口调查无民意支撑
民众对政府的认同主要来源于他们主观的心理感受和潜在预期,而心理感受和潜在预期不仅仅源于提供理性能力的教育系统,更主要的是来自于社会日常生活,社会成员通过耳闻目见,产生非理性的、感性的认识。政府要想获得公众的支持,关键在于能否满足其心理需求。农民没有看到新政带来的益处,反而被勒索更多的物质财富,户口调查成为了农民的沉重包袱。
筹办新政需要雄厚的财政支撑,而清政府财力却是捉襟见肘,使得有些地方“所有保安、卫生、正俗各项事宜,均以无费未能举办”⑨。经费的短缺极大地影响了新政措施的实施。政府采取加捐、加税的惯用手段,杂捐繁多,敲骨吸髓,农民负担沉重。时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新政带来的恶果:“近来苛捐筹办新政,无一非剥民之膏,削民之脂。民既不工不商不贾,惟有求于地利,地利不出、惟有坐以待毙。”⑩清政府规定由地方自筹户口调查的经费,每年所收陋规已经为数颇多,因户口调查又向民间征敛,自然民怨沸腾。“为地方官者,于闾阎疾苦民间利害绝不计,而惟是加赋抽税日以朘削为唯一之方针。计间或办一善政,辄假手于下一任。劣董之擅作威福,蠹役之苛事需索,欲造福地方,适以扰害地方。官场积习大都如是,亦何怪不能取信于吾民哉?”(11)政府频繁地征收苛捐杂税,农民自然地将户口调查与捐税联系在一起,乡民甚至怀疑政府进行户口调查是为抽丁当兵、按人勒税做准备。民政部户口调查章程规定,年届七岁至十六岁的学童和年届十六岁至四十岁的壮丁另计总数,附记口数册之后,这种做法加重了乡民的疑虑。
以1910年宜兴调查户口风潮为例。宜兴荆溪暴动全境骚然,“以表面观之,固系调查户口不慎激起,莠言之所煽惑也。以原因论之,实系忙漕柜价不平积久,借端之所猝发也。宜荆官民交涉之忙漕,向以钱洋投柜核收,定例洋照典价,而旧章官恤民艰,照典价或更通融,如每洋一元多作钱一二十文不等。……光绪三十四年,上忙柜价忽改旧章,不特置典价定例于不问,并较市价悬绝,激起风潮,……官绅议,俟下忙再按市价酌量,风潮以定。……是年下忙冬漕印示,柜价仍非旧章,仍较市价悬绝,不啻自召庶人之议,绅等亦负失信之讥,风潮又起。”(12)1909年,遇水旱天灾,胥役照常催征上下忙冬漕,柜价又较市价相差悬殊,所谓查办却无结果,民众诉之于绅,士绅表示无能为力,诉之于官,官员不遵前誓,并表示听凭上控,气焰嚣张。民众在柜价抑勒,上控未直,困苦莫诉,又值户口调查讹言四起的情况下,终于做出暴动行为。社会民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履行国民义务是有一定的政治或经济期望的,如果政府活动或政治制度不能保证民众获得他们所期望的利益,其政府合法性就势必失去群众基础。
3.官绅劣迹加剧政府权威沦丧
官吏是权威的化身,政府官员的素质和魅力直接关系到政府执政能力。《光绪三十四年调查户口章程》规定,各省以巡警道为总监督,其未设巡警道各省暂以政司为总监督。各省之厅、州、县同知通判、知州、知县为监督,其有本管地方之各府及直隶厅州,则以各该知府、同知通判、知州为监督。调查户口事务由下级地方自治董事会或乡长办理,以总董或乡长为调查长,董事或乡董为调查员,其自治会尚未成立地方,由各该监督率所属巡警,并遴派本地方公正绅董,会同办理,各地方所有巡警官长均有协助调查户口之责(13)。尽管清政府对户口调查人员有周详的安排,但实际上负责新政的官绅素质良莠不齐,奸猾狡诈,做事互相推委掣肘,往往关心私利而忘公务。南汇县“绅董办事甚为可佩,惟多计私利而不顾公益,每遇举办一事,如有利可图,则趋之若鹜。一绅承委,此绅遽立于个人之地位,他绅遂不复与之联络,且时与为难。而受委之董事,于办公上致生种种之障碍。此南汇各项事宜败坏之原因也”(14)。对于官绅违规现象,清廷谕旨曾述及:“闻各省督抚因举办地方要政,又复多方筹款,几同涸泽而渔。其中官吏之抑勒、差役之骚扰、劣绅讼棍之播弄,皆在所不免。吾民有限之脂膏,岂能堪此剥削!”(15)虽然清廷强调不得藉端需索百姓,但政府对腐败行为惩治不力,许多官员和士绅利用新政牟利,借机鱼肉百姓。各地贪官劣绅,或为完成筹款任务,或借户口调查之机,仍任意抽税,中饱私囊,肆无忌惮,出现了公开搜刮民财的现象。苏州地区编定门牌,“每张实本三十文,发售民间每户概收五十文。差役、地保直言不讳,名曰催收门牌捐”(16)。户口调查成为地方劣绅进行勒索的体面借口,歪曲了新政和户口调查的本意。“其在举动轻脱之人,则尤足使乡民饮恨”(17),官绅与乡民积怨相仇。“夫今之一言调查,而事变卒起者,以现象言之,固仇视绅董也,而其原实始于仇视官。官视民如土芥,恣为虐民之事,而绝无爱民之心也。久已沿习成风,而磅礴郁积于我民之心理中矣。于此而行新政按户调查,民于受累深久之余,而闻出诸意外之事,遂相率任意臆测,以为虐民之事复生,而谣诼之言四起。谣言既甚,则众志鼓动,而反对之势以成。”(18)官绅不法行径尤其腐败盛行,破坏着政府的信誉和形象,催生着政治离心力。当民众通过正常渠道的政治行为根本无法遏制愈演愈烈的官绅丑行以到达政治目标或预期结果时,社会成员就会从强烈公愤发展到激烈反抗,官绅权威进一步弱化,政府合法性基础受到了严重的侵蚀。
4.政府宣传不力导致乡民认知局限
晚清政府进行新政改革首先必须解决政治正当性问题,进一步说,政府欲进行户口调查必须让民众接受户口调查的正当性。信息闭塞的乡民不清楚户口调查等新政措施的用意,同时又潜意识地认为户口调查危及了他们的经济利益甚至累及其生命安全,所以乡民小则聚众滋事,大则毁学罢市,破坏现代教育设施。时人曾指出:“而况宪政之若何,筹备地方自治之若何有益,小民伏处田野,素未闻知,……兼之地方绅士之从事于调查,事前既未能陈说理由,俾家喻而户晓,临时又不告其所以然,即告之而不尽得当。第贸然执册而临之曰,人口大小,纳税多寡,须一一填写,毋许隐漏,而愚民方滋疑虑,不视为门牌册之具文,即谓为人丁捐之预备。于是因误会而生龃龉,因龃龉而致暴动,此亦势之必至者耳。”(19)
农民既不明白调查户口的必要性及具体操作程序,又因平时遭受苛政之害,缺乏安全感的乡民因而对调查户口产生猜忌、敌对心理。所以反户口调查风潮“其大病实在于不知调查为何意,并不知调查户口为何用耳。凡人昧于实理则启猜疑,猜疑之甚则起暴动,此乃事势之所必然者。”(20)乡民疑惧之心日重,加之谣言四起,政府又没能很好地消弭民众恐惧猜忌的心理,使普通百姓对户口调查更难以接受。1910年4月,金坛“愚民因闻于宜兴荆溪两县棍徒宣传,此次调查姓名以为添造洋桥之用。时适洋人过坛卖药,遂造作谣言,聚众至自治公所肆意冲打,专与调查各员董为难,滋闹不已,并要求退还调查户口各册。”其肇事原因“系未多设宣讲所所致”(21)。
早在1910年3月宜兴户口调查风潮刚刚发生后不久,新闻评论者就已指出政府对于户口调查的意义、方法向民众宣传的力度不够。“各地方之筹备自治所,类有宣讲员赴各乡宣讲,当调查户口之先,调查之用意若何,调查之方法若何,不当宣讲透彻诏告乡民,使有以识调查之故而不致于骇诧乎?使果一一解释宣讲透澈,则乡民于调查户口一事,耳熟能详,疑虑尽释,亦何致于谣言蜂起,相顾动色?”(22)为此,清政府也采取了张贴告示、设宣讲所演说等措施,要求晓谕乡民户口调查之宗旨,认真做好民众的工作,以免误会。民政部向各省解释户口调查的意义以免疑惑,江南筹办地方自治总局特订办法五条也迟迟出台。有限的政策宣传之所以收效甚微,原因是“殊不知告诫明文只能开导识字之人,而非所论于目不识丁之乡愚,即宣讲所之设大抵多在城市,绝不及于偏僻之乡镇。揣地方绅士之用意,以为愚民无知,何足与言时事,先存一鄙夷弗屑之心,遂并宣讲所而不设”(23)。官绅视乡民无知,心存鄙夷,并不与之谈论时事,乡民对时局情形不加闻问。清政府说服民众接受新政改革的效果有限,说服力不高,官绅与乡民沟通不畅,隔膜日深,难免误会。
5.谣言四起昭示政府信用危机
由于清末战乱、灾荒、瘟疫、匪患、苛政使人们对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和执法标准产生怀疑,处于戒备、紧张和激动情绪中的乡民简直到了风声鹤唳的地步。这种情势既反映出晚清政府的信用危机,又提供了谣言滋生的温床,而且使谣言成为了民变的重要诱因和助推器。
1910年4月,苏州平望、梅堰、黎里、卢墟一带,及太湖边等地乡民,聚集数百人或百余人,成群结队至镇,向官绅索还户口底册,其理由“或云造人民册非为铁路打桩等项之用,何以某处人民入册后已死去不少;或云造人民册连地送与外人;或云恐按人摊款”(24)。乡民之所以产生种种疑惑和顾虑,其依据主要有:一、1909年有人分摊若干国债的说法,乡民以为此次调查户口必是用来摊还国债之用;二、政府议定每亩带收五文自治经费,饬令已完粮的乡民补缴。乡民多不情愿;三、调查户口时格外详细,包括妇女年龄和娘家姓氏住处等项一一详询记录在册。乡民认为之所以如此详细定是别有他用;四、调查户口后,恰逢某乡发生瘟疫,死去众多人口。乡民误以为凡入人口册者恐怕全要死。这些可怕的谣传深深印刻在乡民头脑中,尽管官绅再三开导,乡民仍疑虑重重,喧闹不已。同年,镇江南乡西十村调查员马宜之被乡民聚众痛打,“因该乡绅董稽查户口时,农民多在田间工作,难以稽考,遂改为晚间挨户稽查。其时不轨之徒从中煽惑,谓系写人头捐。愚民信以为真,遂有此野蛮举动”(25)。安徽南陵县“北乡忽来一游方医生王某,口称伊从江苏泰兴一带而来,目见该处调查户口人名册,一经报送到官,其家即全家死亡。盖此调查册系修造铁路所用,或填枕木,或顶桥梁”(26)。王某的说法反映出泰兴一地谣言风行。
可见,谣言虽然大多荒诞不经,但乡民却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以一系列的盲动行为去清除不能确定的威胁。乡民对谣言的听信是其过度的警戒意识和防范心理及自我保护的体现,更是清末政府合法性丧失不能发挥其公信力的表现。
江苏等地反户口调查风潮频发,体现了乡民对政府调查户口的不认同和不服从,进一步削弱了清政府的合法性,加剧着晚清政府的合法性危机。“当合法性受到侵蚀时,政府的麻烦事就来了。人们感到没有太多的必要去交税和遵守法律。不遵守法律不再被认为是肮脏的和不诚实的,因为政府本身就被看作是肮脏的和个诚实的。更有甚者可能爆发大规模的内乱。”(27)反户口调查等民变风潮深刻瓦解着晚清政府的统治。
1.抗查户口与诸种民变合流,解构着政府的社会控制力
各地反户口调查风潮闻风响应,各种形式的民变事件日益增加,社会动荡不安,进一步弱化了政府的社会控制力,政府凝聚力下降。1910年4月,震泽县五都区吴溇地方调查户口已近结束时,乡民听闻宜兴香山等处因调查户口闹事,一倡百和,聚众拥至自治筹备分所,要求保障性命安全。虽董事开导,仍无济于事,乡民拆毁徐谢二姓房屋(28)。知县张溎发急电到省,甚至亲至省城请兵弹压,却因“该处原已驻有左路巡防队勇丁数棚,而省中各军队一时实无可抽调”遭拒(29)。震泽事件还引发了其他地方的户口调查风潮,“影响所及如平望、梅堰、黎里、卢墟一带,及太湖边各处。乡民或纷纷聚集数百人,或百余人成群结队相率至镇,各向官绅索还户口底册,并要保合境太平”(30)。虽然官绅再三开导,乡民仍纷纷扰攘。
各省反户口调查与其他形式的群体性事件层见叠出,互相呼应,成合流之势。1910年“一年以来,而江西、而浙江、而苏州、而丹阳、而宜兴,区区数千里间,铜山东崩,洛镜西应,若者以水灾,若者以闹漕,若者以调查户口,小则聚众滋闹,大则围城戕官,甚且有秋夏闹水,冬春闹漕焉者,岂小民之喜乱欤?”(31)乡民不再相信通过正常渠道能解决他们的生存危机问题,于是往往采取暴力方式,冲击官府和官绅住宅,甚至把矛头指向社会,出现打、砸、抢、烧等行为,扩大事态,以引起政府和官员的关注,这反映了在社会弱势群体中有相当比例的人对政府部门特别是地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反户口调查、抗捐、抢米等各种斗争彼此交织,“夫涓滴溃堤,星火燎原,虽有善颂祷者,亦断不敢谓此决不足以致乱也”(32)。这种乱相丛生的局面体现出民众对政府的社会控制力的强烈怀疑和不满,同时加速着对政府的社会控制力的解构。
2.反户口调查风潮打击了乡村官绅权威
政府多选用各地士绅作为具体操作执行者,清查造册者大多为学堂教习,是想利用他们在当地的权威优势,特别是在农村,因担忧城市内自治职员与乡间风土人情不相融洽,所以就由乡镇士绅担任办理该乡镇的户口调查。但是,在反户口调查风潮中,乡民殴打、侮辱官绅和调查人员的情况时有发生,官绅权威受到极大冲击。1910年,宜兴进行户口调查,负责户口调查具体任务的官绅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妇女成群于正月二十七日打毁图董住宅,该图董报知附近之和桥镇,巡司衙门立往弹压,到乡后,妇女围绕,互攀轿杠,及巡司回署,而和桥镇之鹅山小学堂已被乡民焚拆殆尽,并打伤冯姓教习头部,同日,高塍镇、唐桥镇各小学堂均被乡民拆毁,其调查户口之绅董住宅无一得免,声势汹汹骇人听闻。”(33)常州知府应对无暇,正由和桥返回时,又闻荆溪蜀山镇发生户口调查风潮,只好折回弹压(34)。宜荆调查户口事件在官方引起极大震动。4月,泰州乡民因调查户口暴动,捣毁绅董家事件连日发生,王有宏统领调拨驻防较近各营队,陆统领除拨四棚外加拨队伍,纷纷赴泰州弹压。郡城已无兵可拨,不得已动用新军(35)。同月11日,丹徒南门外各区乡民霎时间纠集数百人殴伤调查员三人,尚不肯罢休(36)。同年8月,如皋县顾家埭乡民反对学董顾西安调查户口。8日,典史李某、县丞曾某前往镇压,被乡民聚众数千人殴伤。14日,夏家园乡民又聚众数千人索取调查户口册,并捣毁劣绅孙开泰、曹征祥家。同时,范家庄、郭家庄、印家庄亦聚众反抗士绅调查户口(37)。“自户口调查以来,各处风潮前后相望溯自去年,以至今日,乡民之以之而反抗,绅董之以之而被害者,殆已报告盈帙,搂指难述矣。”(38)
在抗查户口风潮中,乡民殴打官绅,捣毁其住宅,官绅威严扫地。官绅往昔的风光不再,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受到严重挑战。
3.反户口调查风潮延缓了地方自治的进程
至1910年八月,江宁所属地方的户口调查工作除个别州县完竣外,“其余或因水灾筹赈,或因民间造谣滋事,举办不免参差”(39)。在反户口调查风潮中,乡民销毁调查册,殴打绅董和调查人员,捣毁学堂,使得宜兴、东台、如皋、兴化、高邮、盐城等多处地方户口调查无法进行。宜兴“一切调查表册悉付之破毁澌灭,自是镇乡筹备自治乃不得不中途停辍矣”(40)。东台县“户籍事项,自今年四月大起风潮,几至酿变后,迄今(1910年10月)亦未调查”。如皋镇乡“五月内,复因泰州、东台各邑风潮叠起,各区全受影响,骚扰亦起,不服调查,致未进行”。高邮州“今年(1910年)三月原拟接查镇乡,亦因各邻邑造桥打椿之谣起,遂暂行停查”。此地自治事项“原拟于划分区域后,即于调查户口时附查选民,因今年(1910年)三月,马绅晋省,公所既乏人经理,而调查户口之风潮又起,遂至延搁至今未能进行”。盐城“自治事项尤为迟缓,选民既未调查,……至筹办一切,更无端倪,究其所以迟缓之故,缘今年(1910年)五月调查户口时,风潮大起,曾将各调查员打毁三十余家,故至今筹备公所既无人敢承照会,而全邑户口亦至今(1910年10月)未能调查”(41)。乡民的阻碍使政府进行户口调查的工作陷入两难境地。“汇报之期已届,而调查之举方兴。揆之逐年筹备事宜已甚怠缓,然且荆棘丛生,障碍百出。倘因此而调查中辍,户籍难成,势必至于误筹备阻立宪。然欲急事进行,则辄至聚众仇敌,而酿成事变,不亦穷于从事,而终必误宪政之前途乎?”(42)
4.政府以高压手段应变,丧失民心
清政府经常依靠国家机器应对反户口调查风潮,高压统治更加岌岌可危,政府合法性进一步丧失。“解散协从,查拿首要”,是清政府的主要应变对策。1910年4月,金坛县乡民因户口调查闹事,知县戴子迈在上级派来的吴参军的协助下,解散闹事协从,严拿首要,详细调查情况,最终捕获首要五人,对其审讯处理(43)。盐城反调查户口风潮发生后,两江总督作出批示:“查拿首要暨造谣之人,从重严办,仍广为劝导以释群疑,……恐有匪徒挟嫌藉端煽惑,亟应严密根查,妥筹善后。”(44)再如丹阳抗查户口风潮,1910年江苏巡抚曾委派自治筹办处夏敬观等先后三次前往查办,未果,局势反而进一步恶化,高牧乡、桂仙乡与武进县结成联盟,共同抵制。1911年8月,程德全再次派飞划营统领王耀齐、知县储乙然会同常镇道镇江府办理,并谆谕“此行务须谨慎从事,不得操切喜功多伤良民,最好但擒其主谋起事者一二人解省惩办,则其势自孤,不劳迎刃而解”。王耀齐等到达镇江后,秘密派员分赴闹事各乡详细调查情况,数日后探明其真相。“知各乡中最为负固者以丹属之高牧、桂仙二乡为尤著。高牧乡共有居民四百余户,首领王道来,主谋者为殷三,先锋唐同宝,桂仙乡共有居民三百余户,首领名陈万元,主谋为诸葛柏林,另武进县属亦有乡民三百余户。”(45)并得知王道来、殷三、陈万元、诸葛柏林等将于闰六月初九日午前在欧家村聚会,议决抵抗办法,王耀齐密饬侦探员白芝芗带领壮勇二十名等驰往该村,暗中布置,破门直入,乡民不及逃避,当场获住王道来、殷三、唐同宝、陈万元、诸葛柏林及恰巧前来送信的府差任祥、丁洪等人。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是民众认可,如缺乏认可,政府就只能采取高压手段,用武力的方式镇压乡民对户口调查的反抗行为。实际上,清政府企图用暴力来压制不服从的民众,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更加失去了民心的支持。
总之,反户口调查风潮与晚清政府的合法性危机存在密切关系。清末户口调查本是清政府筹备立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各地反抗户口调查风潮接连不断,加剧了社会动荡,充分暴露了宣统政府的合法性危机。清末新政的各项改革措施成了虐民机器。“现今每发起一件新政,就使民心割碎一次;每一种筹划,亦使怨声载道。全国政务停滞,国力愈加凋敝。中国讲求立宪,有时却酿成大难之端。”(46)乡民不仅难以理解新政的积极意义,更增强了对晚清政府治理国家能力的怀疑。“权威危机又使统治者的合法性在知识精英和民众的心目中产生了动摇,权威危机不但影响了改革政策的顺利推行,并进而又使清王朝统治根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47)
注释:
①(27)[美]米切尔·罗斯金:《政治科学》,[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5页,第5-6页。
②张振鹤、丁原英编:《清末民变年表》,《近代史资料》1982年第4期。
③《论宣统二年之教育》,《教育杂志》,第三年第一期。
④《江苏宜兴县乡民焚毁学堂》,《东方杂志》,第七年第三期。
⑤(17)《江苏江宁县乡民滋事殴伤调查员》,《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四期。
⑥(45)《苏抚委员查办丹阳闹事案》,《大公报》1911年8月20日。
⑦(20)《论今日变乱之源及其补救之方》,《申报》1910年5月6日。
⑧[美]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462页。
⑨(14)(41)《清末江苏等省民政调查史料》,[北京]《历史档案》1988年第4期。
⑩《论江北灾荒之原并筹备善后之法》,《大公报》1907年3月19日。
(11)(19)(23)《论化导人心为今日地方绅士之责》,《申报》1910年4月17日。
(12)《宜荆城乡绅耆士民人等上苏抚呈文》,《申报》1910年4月18日。
(13)《光绪三十四年调查户口章程》,公安部户政管理局编:《清朝末期至中华民国户籍管理法规》,[北京]群众出版社1996年版,第102-103页。
(15)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五),[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251页。
(16)《门牌亦在抽捐之例也》,《民吁日报》1909年1月5日。
(18)《论调查户口》,《申报》1910年3月20日。
(21)(43)《金坛调查户口闹事详志》,《申报》1910年4月29日。
(22)《闻宜兴乡民肇事感言》,《申报》1910年3月17日。
(24)(30)《江震乡民反对调查户口详情》,申报1910年4月29日。
(25)《镇郡调查户口之风潮》,《申报》1910年4月20日。
(26)《安徽南陵县乡民滋事殴伤调查员》,《东方杂志》,第七年第五期。
(28)《震泽镇又因调查户口滋闹》,《申报》1910年4月24日。
(29)《震泽乡民闹事余闻》,《申报》1910年4月27日。
(31)《本末谈》,《申报》1910年4月17日。
(32)《论民气不靖之不宜再事催抑》,《民声报》,第一年(1910)第一号。
(33)《宜兴调查户口之风潮》,《大公报》1910年3月9日。
(34)《宜兴调查户口风潮续闻》,《申报》1910年3月17日。
(35)《泰州乡民暴动电请派兵弹压》,《大公报》1910年4月29日。
(36)《丹邑调查户口之风潮》,《大公报》1910年4月30日。
(37)《江苏如皋县乡民滋事》,《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八期。
(38)(42)《论调查户口》,《申报》1910年3月20日。
(39)王士达:《清民政部户口调查》,包遵彭等编纂《中国近代史论丛》第二册第二辑,[台北]中正书局,第108页。
(40)《光宣宜荆续志》(新政志卷五),江苏府县志辑40,[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12页。
(44)《盐城调查户口之余闻》,《大公报》1910年6月17日。
(46)[日]山口昇:《中国的形势及秘密结社》,赵金钰译,《近代史资料》,总75号。
(47)萧功秦:《危机中的变革——清末现代化进程中的激进与保守》,[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