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加入WTO后之影响与因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因应论文,两岸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分类号:F7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00)04-0019-09
一、祖国大陆加入WTO协议状况与影响
在祖国大陆总理朱镕基亲自参与下,经过五天协商后,祖国大陆贸易部长石广生和欧盟15国贸易委Pascal Lamy于1999年11月15日在北京达成开放市场协议。祖国大陆在电信、保险、流通、汽车等多项产业,将大幅开放市场,这有效化解了祖国大陆加入WTO的最后重大障碍。石广生称:这项协议符合双方基本利益。一旦中国成为WTO会员国,将会谨守WTO规定,信守所做承诺。如今,祖国大陆只须和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墨西哥与瑞士签定双边协议,就可在今年加入WTO,以下分别就个别产业对整体性影响,析论如下:
(一)对个别产业之影响
祖国大陆与欧盟达成的协议要项,请参见本文表1。该协议是一个平等、互利、双方皆满意的协议。本文表1并列祖国大陆与美国所达成的协议要项,以便对照。观之协议内容,祖国大陆加入WTO后,对其产业之影响,既深又广,析论如下:
1、电信通讯业:利多于弊。祖国大陆电信通讯市场,有90%控制在国有企业中,虽然Erisson、Siemens、Nokia与Motorola等公司,近年积极抢占市场,但祖国大陆加入WTO后,并未完全放弃控制电信通讯业之股权;部分释放股权与开放市场,则有利其筹资、引进技术、提升管理与强化竞争力。
2、保险业:对保户有利、对业者竞争。保险公司股权的释放与保险市场的开放,业者须竞相提供较佳之保险产品与服务。竞争压力日增,惟对投保户则相对有利。
3、进出口配额限制与垄断行业:对私营经济有利、对国有垄断行业不利。进出口配额限制取消后,私人交易商可根据自由市场价格机能进行对外贸易,进出口较具效率性与公平性。
4、农业:对农民收入不利。祖国大陆对自美国进口之农产品实行配额限制,加入WTO后,必须改以关税取代,且进口关税税率在五年内,须从31.54%逐步降至14.5%。另须取消出口补贴,亦须放宽对欧盟农产品的进口配额。国外农产品供给将大增,价格下跌,故农业收入下降。
5、钢铁、石化、机械、陶器、玻璃制品、纺织、服饰、鞋类、皮革制品、化妆品、酒类等产业的进口关税,降幅约8%~10%,业者须面对更大的降价竞争与品质竞争。
注:1.“工商时报”,2000年。2.作者整理。
6、纺织业:利多于弊。由于祖国大陆外销纺织品与服装数量高居世界第一位,一旦其加入WTO后,多数国家亦必须降低对祖国大陆纺织品所采取的进口配额限制,故对祖国大陆纺织业与服装业,有其有利面。
7、汽车业:弊多于利。汽车进口关税,六年内须由目前的80%~100%降至25%。欧洲汽车商可在祖国大陆设厂生产,并自由制造引擎。祖国大陆许多国有汽车公司,将因缺乏价格竞争力与品质竞争力,而无法与国际汽车厂商竞争。
8、银行业:短弊长利。祖国大陆国有银行呆账高且尚待清理,政府又在某种程度上进行行政干预。若开放外国银行经营存放款业务,则现有金融机构将因经营压力而短弊,但长期则有学习改善之利。
9、流通业:利弊参半。祖国大陆开放百货公司与连销店面向市场后,原流通业须面对价格与服务质量的激烈竞争。如果原流通业能有与外资策略联盟之互补性合作业务,则亦有创造更大商业之利基。
10、专做政府采购生意的国内业者、制药业、化学业与售后服务业等,政府不再独厚偏爱,须面对外商之公平竞争。
11、法律服务、会计、建筑、观光旅游、营建、探勘与市场研究等业,皆将开放并允许外国参与经营,故皆须面对国际之公平竞争。
总之,祖国大陆加入WTO后,对原来即属出口导向之产业,将因出口更加畅旺而成长得利;而对原来即属内需导向之产业,将因市场被取代而萎缩不利。
(二)整体性之影响
此外,祖国大陆加入WTO后,尚有下列属于整体性之影响,论述如下:
1、有利之影响
(1)祖国大陆将更紧密地融入国际社会,并将美国视为合作伙伴,以加强经济上的合作。
(2)祖国大陆人民的观点与理念,将会随着国际形势转变,这对祖国大陆未来发展方向,影响深远。
(3)祖国大陆人民习惯一辈子吃大锅饭的观念,将彻底改变。个人经济活动与个人创业之比例,将快速提高。
(4)会促使祖国大陆加速金融改革,整顿关闭效率不佳、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
(5)祖国大陆须加速提升与劳工权益标准,以达到国际认同的标准。
(6)由于关税降低与市场开放,故可提高祖国大陆台商对世界的出口和其在大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台商的竞争优势将逐步显现。
(7)对台湾地区在今年底前加入WTO,具有积极意义。
(8)有助于祖国大陆深化改革开放之新动力,尽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祖国大陆与世界体系互赖程度增加,会给祖国大陆人民带来更多的与世界接触的机会。
(9)祖国大陆须遵守WTO规则,履行承诺,并与WTO其他成员一起促进世界贸易、经济发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使祖国大陆在国际性之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各WTO会员,友好合作,享权利,尽义务。
(10)鼓励外资投向国有企业与西部开发,以及能源、环保、交通、运输等行业,有助于祖国大陆进一步发展。
2、不利之影响
(1)将有很多人失业,政府应注重解决失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2)祖国大陆很多企业将直接面对与国外企业的竞争,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不适者亡的市场淘汰规律。
二、两岸加入WTO后,皆须遵循之一般原则
两岸加入WTO之后,两岸皆须遵循WTO所订定的六个原则:
1、总协定第一条的普遍最惠国待遇原则,亦称不歧视原则:任一会员对任何会员之经贸措施,须毫无歧视地适用至所有会员中。
2、总协定第三条的国民待遇原则:A、规定任何会员对来自其他会员国的进口品,所征的国内税不得低于其本国产品所享有的待遇。B、不可规定任何产品的数量或比例须由国内供应。
3、进出口数量限制,普遍禁止原则:规定会员对任何产品的进出口,除关税、国内税与其他规费外,不得以配额、输出入许可证或其他措施,限制数量。
4、关税保护原则:允许缔约国为兼顾产业发展,可用关税作为保护国内产业之工具。
5、互惠减让原则:各会员国应基于互惠与不歧视原则,制定关税减让,且减让后不得任意修订与撤销。
6、咨商原则:A、会员间争议,应透过相互或整体谘商解决。B、促使缔约国贸易法令透明,已为WTO普遍重视原则。
三、两岸加入WTO后,对台湾之影响与政策因应
(一)有利影响
两岸加入WTO后,对台湾有利之处,分述如下:
1、台湾对祖国大陆之贸易管制将放宽,大陆价廉之农工原料与半成品,可大幅降低台湾厂商的进口成本与生产成本,有利两岸厂商相互间的垂直分工,可缓降台商整厂迁移至祖国大陆投资的成本。
3、祖国大陆将大幅放宽外资投资限制,并开放大陆内需市场,这有利台商抢进大陆市场。
3、目前,祖国大陆成品低价倾销,让台湾业界苦战;两岸入会后,台湾应在WTO架构下,对等咨商,进行倾销调查,以及解决海外市场障碍之相关争议。有利拓展台商出口与海外经营。
4、台湾成为多边贸易组织之一员,故台湾在国际的生存空间随即加大,使台湾能间接地与IMF、IBRD等联合国机构相接触,有助提升台湾地区的国际地位。
5、根据GATT评估,因工业部门的关税减让,可使台湾人民所得增加77亿美元;因工业部门的非关税撤除,可使台湾人民所得增加21亿美元;因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可使台湾人民所得增加4亿美元。
(二)不利影响
两岸加入WTO后,对台湾不利之威胁处,分述如下:
1、台湾须面对祖国大陆价廉的成品倾销台湾市场;并在国际外贸市场上,须与祖国大陆产品强烈竞争。
2、祖国大陆软件工程之科技,后来居上,其软件产品价廉,快速输入台湾,恐今威胁台湾正在发展的软件产业。
3、对台湾农业部门冲击最大,稻米进口,可能依日本模式,先开放国内消费量的4%,往后逐年增加0.8%,到第6年达到8%。美国要求台湾,对猪肉内脏与腹助肉之进口,不可采用配额限制,猪肉进口税率由15%逐年降至7.5%。
4、对原实行高关税保护,或限制自日本进口之汽车产业,威胁较大。
5、外人可来台湾投资经营证交所、小客车租赁业、汽车货运业、汽车货柜、货运业、出版业、会计师业与建筑师业等业务。
(三)政策因应
两岸皆加入WTO后,台湾应配合调整之政策,分述如下:
1、根据1995年7月1日成立的WTO规范之基本精神,追求的目标是全球贸易自由化。其中,不能对其他会员国有歧视待遇的最惠国待遇精神,以及国外进口的产品必须比照国内,不可有差别待遇的国民待遇精神,为两岸入会后,双边皆须遵循之无歧视经贸交流政策。因此,目前台湾对祖国大陆采取间接贸易、禁止直接通航、限制台商赴大陆投资、限制陆资来台湾投资等经贸政策,有违WTO精神,须配合调整、因应。
2、台湾须解决与祖国大陆“通商”密切关联之‘通航’问题,两岸直接通航与否,攸关两岸通商之成本与非关税障碍之取消,通航政策须符合最惠国(MFN)待遇之公平竞争精神。
3、未来,终须面对发达国家之劳工权益标准与环保管制之要求,须及早因应。
4、工业产品税率上限不超10%;农产品税率上限不超过20%。
5、取消农产品进口地区的限制,与废除不合规定的进口管制等非关税障碍。
6、取消仅限于向欧美进口汽车的地区限制。
7、二年内取消汽、机车自制率的规定。
8、须签署政府采购协定。
9、须签署《民用航空器交易协定》。
10、取消烟酒专卖制度。
11、限制废止课征商港建设费。
12、须大幅开放外商参与国内保险、证券、银行、交通、电信、通讯与资讯等市场。
13、须遵守《与贸易有关的智慧财产权协定》(TRIPS)之规范。
14、须签署特别汇兑协定。
15、立法院须速增、修、订定有关我入会之双边与多边咨商所做的承诺事项与其相关法律,约34项。
16、须在WTO规范上迅速建立一套完整的进口救济制度,以避免国内产业遭外国产品不公平竞争而受害。
17、在弱势产业工作之劳动,将面临摩擦性失业与结构性失业问题,故政府须速施行职业训练、就业辅导与失业保险等就业安全体系。其中,职业训练对象不应有年龄限制;就业辅导对象应扩及农业部门的失业人口;失业保险制度应规划健全,全面施行;引进外籍劳工,应极力避免替代性;经济部对工商贸易人才的培训计划资讯,应推广周知;教育应着重启发式的思考创造与研发能力,以迎合未来智慧财产权的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
18、政府采购法令与实际运作,须符合政府采购协定AGP(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的规定。亦即须符合国民待遇与不歧视原则。其中包括:须取消采购来源限制;须取消独家议价,因违背竞争原则;须取消《国营事业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国营事业所需原料及器材,应先采用国产”的国产化规定;须取消“国货国运”的保护政策;须允许外商,根据《外国营造业登记等级及承揽工程业绩认定基准》,申请甲等营造业登记证,而可直接参与各机关的工程案。
四、两岸加入WTO后,对祖国大陆之影响与政策因应
(一)有利影响
祖国大陆加入WTO后,可享有的利益分述如下:
1、可享有美国给予发展中国的“普遍优惠制”(GSP)待遇。
2、可无条件享有美国的最惠国(MFN)待遇,不必每年受美国刁难。
3、可遵循WTO之争端解决机制,公正合理的处理贸易对手国的歧视性措施。
4、可代表发展中国家参与WTO运作规则的制定。
5、借加入WTO之开放以弥补内需之不足,使其经济成长加速。
6、借加入WTO,使走私丧失诱因。据祖国大陆官方估计,1994年祖国大陆的名目关税是36%,惟实际关税却只有4.2%,显示祖国大陆走私逃税猖獗,早已冲垮关税门槛,使祖国大陆已成为半开放市场。因此,不妨正式开放加入WTO,回归低税,以打击走私逃税,这反而有利于政府增加税收。
7、可提高祖国大陆纺织品在世界之市占率约10%,因欧美不能再用反倾销的设限配额,来限制大陆织品的出口额。
8、祖国大陆家电业经营不善者,已淘汰殆尽;加入WTO后,其必以低价进军国际市场,从而不可避免地冲击台湾家电市场。
9、两岸加入WTO后,可使台澎金马关税区与祖国大陆关税区,在WTO架构下,朝着建立对等关系,对等咨商与建立双赢的政策方向发展。
(二)不利影响
祖国大陆加入WTO后,将招致之不利影响,分述如下:
1、平均关税降低后,对产业的保护程度减少,原来较欠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短期内将陷入经营困境。
2、美国农产品大量低价出口至祖国大陆,将对大陆内地产粮省份严重冲击,导致农村失业与人口流失,会扩大内地与沿海的所得分配差距。
3、祖国大陆各地方政府,争立税费壁垒,以保护当地汽车工业,造成各省小型车厂到处林立,多达120多家,却只有5家年产量超过10万辆,根本不符合规模经济效率。祖国大陆加入WTO后,其汽车工业原希望成为支柱产业的政策计划,已不可能。
4、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范围。目前,由于祖国大陆银行须承担国有企业之巨额亏损,已自顾不暇,一旦开放外资银行参与竞争,则经营将更加艰难,国有企业处境益困。
5、一旦外资银行吸收人民币存款达到一定数额,则会影响到人民币对美元之汇率,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对资本账与人民币汇价之调控能力。亚洲金融风暴后,中国人民银行须加倍防患大量投机性资本进出所可能造成之危害。
6、有些产业,例如: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羊毛业、汽车业、棉花业、小麦业、糖业、仪器仪表业、电子通讯设备业、电气机械业、石油加工业、食品业、冶金业、电力业、金属矿采业与稻米业等,可能不敌外来竞争,须预防这些产业的产出下降与失业率升高为社会所带来的潜在危机。(注:余永定、郑秉文;《祖国大陆加入WTO后,对大陆各产业之产出与失业的影响》2000年.)
(三)政策因应
祖国大陆加入WTO后,经贸政策亟须配合调整因应之处,分述如下:
1、关税平均税率,须由目前的22%调降至2005年的15%。
2、须大幅增加农产品进口额度。
3、须开放外人可投资其国内电信、网际网络、金融与保险市场。
4、须面对将发达国家之“劳动标准”纳入WTO之协议内容中。
5、须面对外资在电信事业的持股上限,即可超过50%的需求。
6、在未来12年内,若来自祖国大陆的进口商品急增,可能损害美国厂商利益时,美国有权采取“产品特殊保护”条款的自卫措施。
7、为因应外国电信业者的竞争,1999年已成立“网通公司”,将有线电视网络升级,以进入电信市场。另已将长期垄断的“中国电信”拆成数个公司,借竞争以提升效率。
8、在网际网络方面,须对外开放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新闻发布与流通将愈来愈自由和畅通。
9、须全面统一中央与地方的外资法规,须清理整顿地方的保护主义。
10、须废除违反WTO所主张的国民待遇原则与不公平的租税政策,例如:须调整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为15%之差别税率优惠。
五、两岸加入WTO后,对祖国大陆台商之影响
台商过去由于两岸政治环境之特殊,以及祖国大陆吸引外资的政策,使得在祖国大陆的台资企业取得了一些优惠。但随着祖国大陆加入WTO,台商与外商一视同仁,势不可免。对大陆台商,有以下之影响:
1、国民待遇原则:在祖国大陆加入WTO后,大陆视外商如同本国,条件与待遇相同。台商在税收与土地取得方面,回归正常做法,但对于过去内销与进口权的限制可废除,这有利台商。过去,从外头取得原料,并开拓大陆内部行销通路,但现在祖国大陆正致力于西部大开发,根据加入WTO规定,应实施国民待遇原则,但大陆为吸引外资投资西部,如:适合于投资大陆西部的台商,在大陆未加入WTO前,先取得税负的优惠与经营上的优先权,是可考虑的办法。
2、祖国大陆法治环境,将逐步与国际接轨,且更透明化。大陆有关的经贸体制和相关的经贸法规将透明化,这有利于台商对投资大陆的了解与判断,并对台商形成更佳的保障。总之,一切不确定的因素将降低,行政上的干预与限制将步入法制化,祖国大陆的投资与贸易运作,依国际文明规则运作,利于台商之竞争。
3、祖国大陆市场开放,台商经营上一方面空间加大,另一方面,要迎战欧、美、日等国的竞争。台商单打独门将很吃力,尤其是大陆中小台资企业,如遇到同一产品的欧美跨国企业,很容易被击败,台商可考虑与港商或新加坡厂商策略联盟,或台商在大陆形成上、中、下游的分工,共同联手出击。此一做法,可运用台湾各同业工会的结合赴大陆投资,开拓市场。
4、祖国大陆本地厂商与台商从事进口替代的产业将遭到竞争。大陆加入WTO后,关税降低,税率由22.1%降为15%~17%;其中,工业产品平均税率为9.4%。本来由台商或大陆本地商在大陆制造、不必进口的产品,此后,进口反而便宜,故从事进口替代的产业,必然遭到竞争打击。台商因应上,须预先在产品附加价值上创造,并将产业升级。
5、台商在祖国大陆的出口市场为欧、美、日等国,因享有最惠国待遇以及永久贸易正常化,比以往优惠,故有利台商出口,但纺织、服装及工具机等,常被欧美控靠反倾销,台商应熟悉WTO的运作机制,以防被调查造成赔偿。
六、两岸加入WTO后,对两岸产业互动之影响
两岸加入WTO,任何一方均不可使用排除条款,两岸的经贸互动将朝市场化进行,对两岸产业互动,将产生以下影响:
(一)农业:对台湾会有全面性的冲击,因若两岸三通直航,则运费便宜,祖国大陆农产品更容易进入台湾。以目前台湾加入WTO后,农产品税率上限不超过20%,非关税障碍取消,加上废除不合规定的进口管制,取消进口地区限制。届时,大陆东南沿海的农产品对台湾的直接竞争冲击,将是全面性的。(注:侯山林:“加入WTO对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之影响”,http:/www.mosa.gov.tw/-ecobook/season/sa915,btm,2000年.)
(二)资讯业:由于台湾资讯业的大厂商,例如:宏棋,开始就自创品牌,并朝国际市场发展,在国际行销通路上广布网点,因此,有利于竞争。这是因台湾市场太小,必须向外寻找市场,甚至在祖国大陆已占有一部分市场。所以,两岸加入WTO后,对台湾资讯业冲击不大。经1980~1990年的一连串关税调降后,目前台湾资讯上游半导体产品的关税率约为0.5%~1.3%;个人电脑整机产品的关税率为2.1%~3.5%;主机板、印刷电路板的关税率仅约0.5%~1.3%。即使台湾在加入WTO后至2002年将资讯产品关税降至0,惟多数厂商仍认为冲击十分有限。目前,有部分零组件要靠进口,若能提早到2000年就降到零关税,减少台湾资讯业的成本支出,则更有利于竞争。由于台湾资讯业已国际全球化,网点与通路均已建立,故威胁甚轻。(注:中华经济研究院:“专题分析——两岸加入WTO对经济发展及双方互动之影响”,1999年.)
(三)汽车工业:两岸加入WTO后,对祖国大陆汽车工业冲击甚大。表2显示,汽车产业的产出将下降15.1%,就业将减少14.5%,进口将增加105.1%,出口将减少7.8%。(注:余永定、郑秉文;《祖国大陆加入WTO后,对大陆各产业之产出与失业的影响》2000年.)
对台湾的汽车工业的冲击,主要来自欧、美、日汽车工业先进国家。台湾与各国双边入会咨商,汽车业开放进度如下:(注:中华经济研究院:“专题分析——两岸加入WTO对经济发展及双方互动之影响”,1999年.)
1、1999年小汽车自制率,由现行的50%下降至40%。入会后,全面取消。
2、2002年底,取消国人自行研发车身、底盘或引擎各30%之货物税减免。
注:1、资料来源:余永定、郑秉文主编《中国入世研究报告一出入WTO的中国产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75~76页。
2、作者整理。
3、2000年汽车零组件的关税名目税率,由现行的14.58%下降至8.93%以下。
4、入会后,小汽车关税率,由现行的30%逐年降低,2000年降至17.5%重车关税的关税率下降至25%。
5、2007年,小汽车全面开放进口。
6、货物税由三级制改为二级缺点:以2,000cc为分界点;2000cc以上的车种,货物税为35%,入会后五年内降为30%;2000cc以下车种,则维持25%的货物税。
为降低祖国大陆今后可能在汽车工业方面对台湾的冲击,台湾汽车厂商,包括零组件、制造商,可先到大陆设厂,利用当地人力与土地之优势将产品回销台湾,或以半成品运至东南亚装配。预见2007年,台湾全面开放小汽车进口,届时,由台湾厂商在大陆或东南亚装配好,再回销台湾可能成本较划算。
(四)机车工业:1、取消现行90%的自制率规定。2、全面开放整车进口,不再限于自欧美地区进口。3、自2002年起,机车税率由现行的25%逐年降至18%;零组件平均关税率,由目前的15%降至10%以下。4、入会两年后,开放150cc以上机车新车挂牌进口。5、2000年底,取消现行对机车自行设计部分给予抵减3%货物税之优惠。
两岸加入WTO,对台湾的机车工业冲击不大,因台湾的机车工业,过去与日本合作在本地装配,有一定的基础。祖国大陆由军工企业转产的嘉陵机车,为大陆的机车大厂,由于工厂在四川内陆,如运至台湾,时间与运费成本高,欠竞争力;同时,台湾对机车的需求将下降,因各大城市捷运的开挖,市区的交通,将以捷运为主。至于入会两年后,150cc以上机车新车挂牌与进口,因台湾地小人稠,不适合大型机车行走,除一些机车爱好的玩家外,需求量有限。为减少冲击,台湾机车零组件制造商可先到大陆沿海经济特区设厂;一方面,以半成品回销台湾,装配成整车,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内销大陆。无论是汽车或机车,厂商可先研发关键零组件,避开与同业过度竞争,并伺机切入市场,例如:过去台湾自行车在研究ABS刹车器与折叠自行车方面,有成功的一面,并因产品层次提升而占有市场。另一种努力方向,为在国际认证上取得一定的条件,并应积极争取国际生产程序认证或产品品质认证,还包括ISO-9000、ISO-14000、QS-9000品质认证,以及CE标志,国外母厂认证等,以增强台湾企业在国内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此可避开两岸的过度竞争,而以进入国际市场为目标。
(五)纺织业:本文表2显示,纺织与服装业是祖国大陆加入WTO后,最具竞争力的行业。台湾纺织业已前往大陆投资。并通过香港等第三地回销台湾。两岸加入WTO后,对台湾冲击不是太大。两岸竞争较激烈的地方为美国市场。目前,美国是两岸服装业最大的出口市场,但由于台湾目前配额利用率不高,仅80%左右;因此,近年获得的新增配额成长率为零,但大陆往往因得以取得正值之配额增长率,故对台湾更为不利。祖国大陆加入WTO后,不需配额即可自由出口,更可扩大其出口。台湾地区纺织业为加强竞争力,可在设计与品质上下功夫,像防火、防紫外线衣料品质的加强,与时代潮流并进的服装设计,创造品牌,增加附加价值。如能在自动化生产上,节省人力成本,亦为可考虑之方向,尤其是纺织业为劳力密集产业,台湾平均每小时工资为6.28美元,而祖国大陆、越南、泰国、印尼等国只有1.52美元。未来两岸加入WTO后,均要回归市场机制,没有配额。在此一行业的竞争中,两岸在低工资与低成本的考量上,台湾无法取得优势。因此,台湾纺织业在岛内,若无法在品质、设计等方面占优势,可考量赴大陆、东南亚及中美洲投资,尤其是后者,距美国本土近,如人力、技术及原料均能克服,对进入美国市场有利。
七、结论:政策启示
由以上分析知,两岸加入WTO后,对两岸原属高关税保护或非高关税贸易障碍保护或以内需市场为导向的产业,所受来自国际性的竞争压力较大。反之,对两岸原属低关税保护或无非关税贸易障碍保护或以外销市场为导向的产业,则不仅所受来自国际性的竞争压力极小,甚至更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亦即两岸加入WTO后,对两岸各产业向外面对着国际市场,以及两岸各产业彼此间面对着投资经贸竞合(Co-opetition)市场,皆终须回归到市场价格与品质之竞争机能,依循优胜劣败,适者生存、不知者亡的竞争法则演化(Evolution)前进。两岸加入WTO,均应有所准备,以适应未来的竞争,并在竞争中获得发展。
收稿日期:200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