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合理性的意义_理性选择理论论文

评价合理性的意义_理性选择理论论文

评价合理性的意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合理性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3)03-0016-05

一、合理性的内涵

合理性问题是21世纪西方哲学讨论的主题之一。盖坚科说:“合理性问题是二十世纪 后半叶哲学的一大热点。”[1]劳丹认为:“二十世纪哲学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是合理性 问题。”[2]哈贝马斯认为:“哲学在其形而上学和黑格尔以后的潮流正在朝向一个合 理性理论的汇聚点奔去。”[3]合理性问题为何如此受到著名哲学家的关注呢?在回答这 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对合理性概念作一分析。

关于“合理性”概念,包括《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哲学卷)、《辞海》、《简明 哲学辞典》等辞书都未收入这个条目,因此,它尚无明确的解释。“合理性”概念是一 个歧义丛生的概念。德国哲学家冈斯·兰科在他名为《科学合理性批判》论文集的代序 言《合理性的类型和语义》一文中,曾列举了“合理性”这个术语的21个含义。但根据 人们的惯常用法,合理性大致有下列几种意思:(1)概念的合理性:使模糊性、含糊性 和不准确性最小化;(2)逻辑的合理性:要求连贯一致、自洽、避免矛盾;(3)方法论上 合理性:质疑(怀疑和批判)与辩护(要求证据或证明,赞成或不赞成);(4)认识论的合 理性:关心经验的支持,避免与已被确证的理论发生冲突;(5)本体论的合理性:争取 与现代科学成就相一致的一贯的世界观;(6)价值的合理性:力求达到一目标,该目标 不仅是可得的,而且是值得追求的;(7)实践的合理性:采取最有助于达到目标的方案 ,并努力地付诸实施;(8)评价论的合理性:指评价体系的恰当性和评价结果的公正性 。也有人认为合理性就是合规律、合目的、合规范、合逻辑及其集合。要对合理性进行 研究,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其不一致的理解和解释上。如果追溯“合理性”的历史渊源 ,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所谓“合理性”主要是对欧洲哲学传统的关键概念——“理 性”进行反思、批判的直接产物。“合理性”仍然是一种理性,或者说是一种新的理性 。“合理性”的基本含义是合乎理性。但不是合乎传统概念的理性,而是合乎经过反思 的批判理性。

在哲学史上,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代起,经过奥古斯丁、阿奎那,以后又经过笛 卡尔、莱布尼茨和洛克,直至康德、费希特、黑格尔,理性概念一直是他们哲学理论中 的关键概念,甚至把思维着的理性看作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他们最基本的信念是:只 要依靠知识的进步,就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理性可以完全控制人的全部心灵,并借助人 的活动而控制外部环境,把所有人类的关系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从而建立完善的“理性 王国”。应当指出,近代理性论者提倡理性在反对宗教神学的斗争中、在推动科学技术 革命、人的思想革命乃至人类社会革命方面功不可没,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给予高 度的评价。但问题在于这种理性仍然是一种朴素的理性,亦即它把一切都放在理性的尺 度上去衡量,却对理性自身例外。随着历史的发展,它的缺陷就逐渐显露出来了,主要 是:其一,盲目崇拜理性,认为理性是一种完善的形而上学的本质,一旦认识到它,就 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其二,没有看到作为知识和技术手段的理性——科学理性只是理性 内涵的一部分,而把科学看作是一切合理性的典范。其三,只看到了理性的启蒙解放作 用,而没有看到具有历史性因而带有意识形态内容的理性对人的控制、制约和束缚。其 四,这种理性没有在文化架构和精神结构中给人的欲望、情绪、感情和意志等因素以足 够的地位和重视。由于传统的哲学理性既是一种素朴的理性,也是一种绝对的理性。因 此,它所设想、鼓吹的理性王国迟迟不能实现,这当然要引起人们对传统理性的批判和 反思。早在20世纪上半叶,合理性问题就已成为柏格森、胡塞尔、马克斯·韦伯、海德 格尔和雅斯贝尔斯等哲学家研究的对象。正是这些思想家们确定了当今讨论合理性问题 的角度,即关于生活世界和人的活动的形成构成原则问题。也就是说,对合理性问题的 关注标志着哲学新理性的诞生,合理性就是合乎这种新理性。那么,这种新理性是什么 呢?

其实,对传统哲学的绝对理性的反思、批判,至少有两个结果:一个是合理性问题的 提出,另一个是非理性主义的兴起。非理性主义是对传统哲学绝对理性的某种否定,在 一定意义上也是对绝对理性片面性的一种片面对抗和补充。非理性主义学说虽各有不同 ,但在用非理性取代理性的统治地位上是一致的。其主要观点是:(1)理性并不具有至 高无上的权威,人的本质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理性不过是在非理性基础上产生的 表象。(2)精神结构中大部分是非理性,理性只是“冰山之一角”,人的全部理性活动 受非理性本能的牵制。(3)理性仅仅是一种工具性的东西,因而不是人生的目的,人生 没有真正的目的,人应该通过审美达到忘我境界或通过禁欲来否定生存意志。理性只有 服从这个目的才是有意义的,等等。应当承认非理性主义在某些方面的确击中了传统哲 学理性绝对时的片面性的要害,它至少对于全面认识理性与非理性关系有一定的积极意 义。在非理性哲学理论出现后,不应该再简单地贬抑、否认人之欲望、本能、情感、意 志等非理性因素,在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然而非理性虽然并不必然反理性,但它的 极端发展必然导致反理性。如果一个社会放纵人的非理性、缺少理性思考的审慎,必然 失去价值观念的约束,导致社会的紊乱,那是不可想象的。显而易见,非理性主义在总 体理论上是荒谬的,而且在实践上是有害的。合理性虽涉及非理性问题,但合理性本身 并不等于非理性,合理性首先是一种理性的态度,而不是非理性的态度。这样,把“合 理性”界定为与传统理性相关联、与非理性对立的一个关键性的评价概念,合理性主要 是合乎批判理性,其实质是理性的扩大。它的基本内涵是:其一,理性应对现实世界持 批判的态度,这种批判不是非理智的全盘否定,而是通过用理性的眼光去衡量现实,修 正其不完善的地方,促使其逐渐地、不断地完善。其二,理性应对自身也采取批判的态 度,它应时刻认识到自身的有限性、相对性、历史性,它不仅应促进现实逐渐趋向完善 ,也应同时修正自身以适应改变了的现实。这样,批判理性拒绝任何超越于现实的先验 理性和绝对理性。它信任理性,但又深知仅仅有理性是不够的;它并不完全排斥情感、 意志、冲动等因素的作用,而是给这些因素以应有的地位;它承认非理性因素与理性之 间的对立,也承认它们之间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关系。因此,可以说批判理性继承 了传统理性的精华又超越了传统理性的局限,同时也与非理性主义划清了界限。

二、评价合理性的基础

评价的合理性理论,首先应是对评价的一种规范性研究。它不是描述人们实际所进行 的评价是怎么样,而是从认识论的层次探讨评价应该怎么样,或者说,什么样的评价才 是合理的。合理成了一种价值辞:它提出奉劝,说明这种奉劝的使用范围。研究评价的 合理性问题,首先要研究我们依据什么理由说一种评价是合理的,而另一种评价是不合 理的,怎样才能达到合理的评价。评价的合理性理论,首先遇到的是对其存在权利的严 峻挑战。评价究竟有没有合理性可言,这既是评价合理性问题的理论前提,又是评价合 理性问题的研究结果。近代西方哲学家秉承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把追求知识的确 定性,作为自己的目标。在他们看来,评价只与情感相联系。仅同情感相联系,属于因 人而异、因时而异、因情而异的无确定性的个人体验。因此,他们将评价拒于认识论领 域之外,休谟曾说,美并不是事物本身的一种性质,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所以人 言人异。要想寻求实在的美,像想要确定实在的甜或实在的苦一样,是一种徒劳无益的 探讨。正如康德所说的那样,评价的合理性问题本身就是荒谬的。如果一个人问这个问 题,而另一个人试图回答这个问题,那么他们就会造成一种滑稽的场面:一个人在公羊 身上挤奶,另一个人捧着筛子在下面接奶。近代认识论者对评价合理性的这一见解,在 现代哲学中得到了强化。

合理性问题的核心要回答“我们是否有充分的理性去信仰我们所要信仰的,我们是否 有充分的理由去做我们所要做的。”[4]20世纪这一最棘手的问题就是针对价值判断而 言的。人们的疑惑在于:在一个与事实判断不同的价值判断的领域中,或在一个与认识 不同的评价领域中,我们有没有充分的理由去评判不同的价值准则,去评判不同的价值 判断;我们有没有充分的理由去倡导一种观念、一种行为或谴责一种行为?在好与坏、 合理与不合理之间,我们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去作出区别,去进行评说?如果我们没有充 分的理由,或者根本没有理由,那么不仅所有关于价值判断的研究是荒谬的,而且我们 整个现实生活也是荒谬的;不仅过去所有的选择都是荒谬的,而且未来进行的任何选择 也都注定是荒谬的。英国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家艾耶尔在其《语言、真理与逻辑》一书中 对价值判断的合理性作出坚决而明确的否定回答,这不仅给整个现实社会,也给传统的 信仰体系以致命一击。20世纪以前的伦理学家都坚信他们能给人类一种绝对的道德准则 ,能给人类以道德指导,并坚信他们所提出的道德准则具有客观普遍性,是不可质疑的 。后来尼采又提出:“重估一切价值”,这给西方传统哲学带来了巨大的震撼。20世纪 哲学家们开始审问那种曾被奉若神明的信仰体系,开始反思信仰的根基;哲学家们越来 越多地摆脱那种企图给人以道德指导的尝试,对道德判断本身作出一种批判性的评价。

20世纪关于价值判断的各种争论和围绕价值判断的各种困惑,都是从发现价值判断与 事实判断的区别开始。因此,探讨评价的合理性基础,还必须仔细分析事实判断和价值 判断的关系。

对价值判断何以可能追问,争辩盛于20世纪,但它却根源于18世纪30年代哲学家大卫 ·休谟。休谟在他生平第一本哲学著作《人性论》中写下了对20世纪哲学产生深刻影响 的这段名言:在我所遇到每一个道德、哲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中 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是对人事作了一番议论;可是显然 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或‘不是’等联系 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 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 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 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各举出理由加以说明”[5] 。休谟这里所说的命题用“是”或“不是”联系“事实判断”,命题用“应该”或“不 应该”联系“价值判断”。休谟发现了“是”与“应该”之间的区别,但并没有说明它 们有什么区别。“是”和“应该”的区别应是著名的“休谟区分”,其实质就是如何看 待是与应该、事实与价值、认识与评价、真理与价值的关系。康德深受休谟的影响,他 承认正是休谟的学说打破了他的独断论的迷雾。康德通过对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的批判 与划分,仍坚持了休谟的事实与价值对立的立场,否认了二者之间的统一。黑格尔哲学 对康德哲学的批判,力图以至上的和全能的绝对精神将事实与价值统一起来,实质上用 “绝对观念”强行统一事实与价值,但并没有找到统一它们的基础。此后,以自然科学 的飞速发展及其作用在人类社会获得巨大成功为依托,科学实证主义又逐步把事实与价 值的对立发展到势不两立的程度,似乎只有把价值判断清除掉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科学, 但这恰好给文化科学、价值哲学的诞生提供了一个口实。价值哲学虽然强调价值判断的 意义,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仍然是对立的。如摩尔认为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统一被 斥为“自然主义谬误”。艾耶尔认为“所感兴趣的是把伦理之词的整个领域归结为非伦 理之词的可能性问题。我们所探究的是伦理价值的陈述是否可翻译成经验事实的陈述。 ”[6]艾耶尔的结论是,价值断定不是科学的,而是“情感的”,价值断定对事实命题 不增加什么;价值判断是一些妄概念,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水火不相容,价值判断是没 有合理性的。但仍有一些学者,如美国尝得普特南反对将事实与价值截然对立起来,认 为主张事实和价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非此即彼的二分法是绝 对的[7]。他将事实与价值统一起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事实与价值相统一的合理性 理论。

事实上,对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关系问题主要集中在由“是”能否推出“应当”, 亦即事实判断能否推出价值判断?围绕这种争辩,主要分成两大派别:以艾耶尔为代表 ,坚决否认“是”能推出“应当”,进而坚决否认价值判断的合理性。以马斯洛为代表 则肯定“是”能推出“应当”,进而主张价值判断的合理。在这两大派别之间,也有少 数哲学家持第三种态度,如J·塞尔等人认为有些事实判断可以推出价值判断。塞尔把 事实陈述分为自然的事实与惯例的事实,其中自然的事实不能推出价值判断,但惯例的 事实可以推出价值判断。因为惯例事实是社会发展中形成的惯例,可以遵循惯例推出“ 应该”。例如,琼斯借了史密斯5元钱,并答应十天后还给他5元钱。根据这一事实,就 可以推出:琼斯十天后应还给史密斯5元钱。因为“允诺”这一事实,决定了他要承担 这一允诺兑现的义务,这是社会惯例。

虽然由“是”能否推出“应当”是一个问题,“价值判断合理性的基础问题”是另一 个问题,但这两个问题实际又是紧密相联的,由“是”与“应当”的关系启发我们探讨 价值判断的合理性基础。

事实判断是真假判断,价值判断表示意义判断;事实判断竭力避免主体的价值取向、 情感取向,而价值判断却增加了主体的价值取向。从这种意义来看,事实判断推不出价 值判断,因此艾耶尔等人否认“是”推出“应当”,进而否认价值判断有合理性是错误 的。众所周知,事实可分为两种: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自然事实绝对不能推出“应当 ”来,因为前提中不含有关于主体价值、情感取向的模态判断,结论是当然不会出现“ 应该”之类的模态判断。然而社会事实不同于自然事实,它不仅是一个性质判断,而且 由于渗透了人的价值、情感等因素,同时它也是一个模态判断,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 的统一体。因此,从社会事实可以推出“应当”。当人们从价值论的角度探讨自然事实 时,自然事实实际已经转化为了社会事实,意味着自然事实与人发生了某种价值关系, 这样它在原来的基础上多了一种价值关系。自然事实对人而言,总是不断地转化为社会 事实。社会事实包含了“事实”与“价值”,是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因此,评价中所作 出的价值判断是以蕴含着它的前提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合乎逻辑地推出的。这里的 “应当”不是仅仅从“是”推出的,也不是仅仅从“应当”推出的,否则是违反逻辑规 则的。“在评价中,社会事实中事实判断‘命令’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又‘规范’事实 判断”[8]。在事实与价值统一基础上作出的价值判断,其合理性完全可以得到充分有 效的证明。

三、评价合理性的本质规定

在探讨了评价合理性的基础之后,进一步分析评价合理性的本质规定,对深入研究评 价的合理性有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根据评价活动的性质、内容和特点等揭示评价合理 性的本质。基于这样一些考虑,对评价的合理性的本质规定作以下三方面的分析。

1.评价的合理性是评价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合理性作为人从事活动的一种理智规范能力,首先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从 事评价活动,一般都应有某种目的,但同时要遵循相应的客观规律,两者在合理性中的 地位和意义是不同的。合规律性是评价合理性的前提,合目的性是评价合理性的核心。 所谓评价的合目的性是指评价与人及其现实的需要相符合的性质。合目的是指人由于认 识和把握了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在评价活动中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就是说,主体的 活动是从主体尺度出发,特别是从自身存在与发展的需要出发,即人根据自身的目的和 需要进行生产,因此人的活动应该是合目的性的。合目的性是评价的核心,是因为任何 评价离开目的就不可能产生,而且因为任何一项既定的评价一旦不能实现或达不到目的 ,它就变得毫无意义。评价的目的性集中体现了人对利、善、美的现实追求。评价的合 规律性指评价与其对象符合、一致的性质。马克思认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 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生产,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9]评 价是否具有合规律性,既取决于对象方面的状况,也取决于评价者利用资源和寻求信息 的能力及客观环境条件。合条件性是评价合规律的具体表现。西蒙认为:合理性指一种 方式;从规范的角度去研究合理性问题,是要指出在一定条件下达到一定目标,应该如 何去做。依据西蒙对合理性的理解,评价的合理性既指评价符合主体的目的,也指符合 主体达到其目的的可能条件,即既合乎主体尺度又合乎客体尺度。因此,评价的合理性 是指评价者在一定的约束条件的限度内所作出的选择或决定适合于实现指定目的性的统 一,是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在评价活动中达到统一。

2.评价的合理性是合情与合理的统一。

合理的评价是主体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理性能力的活动过程。没有主 体理性,就没有评价的科学性可言,合理性也是无稽之谈。因此,在评价活动过程中, 要体现其合理性,主体必须高扬理性精神。但主体又受情感等非理性因素的制约,因此 合理的评价既要体现和符合人的理性要求,也要体现和符合人的情感等非理性要求。所 谓评价的合情合理,是要求体现作为理性与非理性相统一的人性要求。评价如果只合乎 理性,正如前面谈到的那样,只是一种片面的理性;如果忽视或违反人的情感要求,这 种评价就只是形式上的合理,即只具有形式合理性。这种形式的合理性在理论层面上合 乎规律性逻辑性,在实践层面上是指合乎某种形式或规则,并由理智去调控。因此,体 现形式合理性中的“合理化”也就是标准化、程序化、模式化。这种合理性忽视了人的 个体性,忽视了人的特殊价值和人格尊严,缺乏“人情味”。形式的合理性是合理而不 合情,必然走向理性的反面。合理的评价要求克服形式合理的弊端,恢复理性中“人性 ”的本义,做到合情合理。合情就是近乎人情,尊重人的各方面需要,使人乐于接受。 评价的合情与合理的统一即合乎人情与合乎理性的统一。

3.评价的合理性是合价值性与合工具性的统一。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将合理性分解成价值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他认为价值 合理性与工具合理性存在着尖锐的对立:工具合理性着重考虑的是手段对达到特定目的 的能力或可能性,至于特定目的所针对的终极价值是否符合人们的心愿,则在所不论; 价值合理性全力关注的是行动本身是否符合绝对价值。由于工具合理性仅考虑达到目的 的工具、手段的有效性和而不关心目的本身合理与否,因而易于导致张扬工具、手段而 遮蔽目的、意义的工具主义。价值合理性注重对目的本身的合理性进行反思,其途径是 从人的价值、利益等方面考虑目的的合理与否,忽视了对达到目的的工具、手段的关注 ,易于产生脱离实际、缺乏可行性的“乌托邦”式的价值理想主义。可见,上述两种合 理性均有其内在的缺陷。我们必须对上述两种合理性进行扬弃,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对合理性特别是评价的合理性作出一种新的理解。具体地说,我们应从人及其实践特别 是人性的无限丰富性和人的自由解放的要求出发,在评价活动的目的与手段、过程与结 果、理论与现实等方面的辩证统一的关系中对评价合理性进行理性规范,从而提出评价 合理性的又一本质内涵:评价的合理性是评价合价值性与合工具性的统一。所谓评价合 价值性是指评价的展开必须从人和社会的需要出发,体现人和社会的利益要求;其结果 必须符合人和社会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人和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所谓评价的合工具性是 指达到评价目标的工具、手段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合理的评价必然要体现价值合理性与 工具合理性的统一。需要指出的是,评价活动中的结果是否符合人及社会的价值需求, 比工具和手段对于实施评价并达到目的之是否有效具有更加突出的意义。

总之,作为认识合理性的一个重要方面,评价的合理性有着极其复杂的意涵,它既是 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也是合情与合理的统一,还是合价值性与合工具性的统一 。

收稿日期:2002-12-25

标签:;  ;  

评价合理性的意义_理性选择理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