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选》选赋看萧统的赋文学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选论文,文学论文,选赋看萧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0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919(2000)01—0082—12
一、论《文选》以赋为首
《文选》开篇以赋为首,显示了赋在萧统心目中的地位。按照文学发展的历史看,《楚辞》应在赋之前,而诗歌的发生更在《楚辞》之前,因此对《文选》这种排列,后人颇有异议。章学诚《文史通义·诗教下》说:“赋先于诗,骚别于赋,赋有问答发端,误为赋序,前人之议《文选》,其显然者也。”章学诚以《文选》将赋列于诗前,又将《离骚》与赋区别,看成是萧统文体淆乱芜秽的表现(注:章学诚“骚别于赋”的观点来自宋人吴子良。吴氏《林下偶谈》卷二“《离骚》名义”条说:“梁昭明集《文选》,不并归赋门,而别名之骚,后人沿袭,皆以骚称,可谓无义。”)。对章氏的观点,今人徐复观先生发挥说:“对西汉文学的误解实始于《昭明文选》。萧统以统治者的地位,主持文章铨衡,他会不知不觉地以统治者对文章的要求,作铨衡的尺度,而偏向汉赋两大系列中表现‘才智深美’的系列,即他所标举的‘义归乎翰藻’。同时,他把赋与骚完全分开,一开始是由‘赋甲’到‘赋癸’,分赋为十类。接着便是‘诗甲’到‘诗庚’,分诗为七类,再接着才是‘骚上’与‘骚下’。这样一来,不仅是时代错乱,文章发展的流变不明;并且很显明地是重赋而轻骚,贬损了《楚辞》对西汉文学家所发生的感召作用,因而隐没了《楚辞》这一系列在汉代文学中的实质地意义。”[1] (《文选》对西汉文学把握的障蔽)徐复观先生认为《文选》先赋、诗后骚的排列,在文体发展的时代上产生了错乱。如果从时代先后的顺序考虑,《楚辞》的确在赋之前,但《文选》是否以时代先后来安排文体呢?据《文选序》,在各文体的小类中,是以时代为次,而在各文体安排上未必就是按时代编排了。比如在赋中,班固列为第一人,实际上“畋猎”类里的司马相如远在班固之前。如果萧统考虑时代先后的话,本应该以“畋猎”置于“赋甲”,而让司马相如排列第一的。另外,汉魏六朝时期,诗、骚、赋三种文体的排列,以谁居先,的确是一件颇费思考的事。《楚辞》虽然产生的时代早,但更早的却是诗歌。《文选》中所录的汉以后诗歌,尽管与《诗经》不同,但实质仍然是诗,若以诗排在骚前,也是有足够理由的。事实上,自汉魏以来的文体著录顺序,一般都以诗排在首位。以《后汉书》、《三国志》为例,如:
《后汉书·班固传》:“固所著典引、宾戏、应讥、诗、赋、铭、诔、颂……在者凡四十一篇。”
《后汉书·蔡邕传》:“(邕)所著诗、赋、碑、诔、铭、赞……凡百四篇传于世。”
《后汉书·崔骃传》:“(骃)所著诗、赋、铭、颂……合二十一篇。”
《后汉书·张衡传》:“(衡)所著诗、赋、铭、七言……凡三十二篇。”
《后汉书·王隆传》:“(隆)所著诗、赋、铭、书二十六篇。”
《后汉书·傅毅传》:“(毅)著诗、赋、诔、颂……凡二十八篇。”
《后汉书·李尤传》:“(尤)所著诗、赋、铭、诔、颂……凡二十八篇。”
《后汉书·胡广传》:“……其余所著诗、赋、铭、颂、箴、吊及诸解诂凡二十二篇。”
以上是《后汉书》中凡作有诗、赋两体传主的记录情况,都是以诗居赋前。例外的有两例:
《后汉书·杨修传》:“修所著赋、颂、碑、赞、诗、哀辞、表、记、书,凡十五篇。”
《后汉书·夏恭传》:“(恭)著赋、颂、诗、励学,凡二十篇。”
这两例都是将赋与诗隔开后的著录情形,但总的说来,《后汉书》中诗、赋并提时,诗居赋前。再以《三国志》为例:
《魏志·文帝纪》注引胡冲《吴历》:“帝以素书所著《典论》及诗、赋饷孙权,又以纸写一通与张昭。”
《魏志·王粲传》:“(粲)著诗、赋、论、议垂六十篇。”
同传注引《典略》:“(繁钦)既长于书记,又善为诗、赋。”
《蜀志·谯周传》注引《华阳国志》称文立:“章、奏、诗、赋、论、颂,凡数十篇。”
《蜀志·郤正传》:“凡所著诗、论、赋之属垂百篇。”
《吴志·张纮传》:“纮著诗、赋、铭、诔十余篇。”
《三国志》作者陈寿是晋人,《后汉书》作者范晔是南朝人,他们关于诗、赋排列的顺序,应该代表了当时人一般的看法。除二书之外,又如曹丕《典论·论文》称:“诗赋欲丽”、陆机《文赋》说:“诗缘情以绮靡,赋体物而浏亮”,可见汉魏六朝时期人对诗赋顺序的看法是比较固定的了。以上的记载说明当时人们的文体观念是先诗后赋的。后人如章学诚对《文选》的批评,显然对这种历史背景并不了解。
至于骚后于赋,我们也必须注意到,《文选序》与《文选》的实际安排是有差异的。在《文选序》中,萧统是将骚置于赋后诗前的,而《文选》却将骚置于赋和诗之后,这一差别,似乎表明萧统并没有参加《文选》的实际编辑工作。对于《文选》骚后于赋的现象,徐复观先生评论说是萧统重赋轻骚。要说萧统主观上一定轻视《楚辞》,恐怕也难以令人接受,因为在《文选序》中萧统对骚人之作给予十分肯定的评价,同时在收录中也依据王逸的《楚辞章句》将《离骚》称为“经”。并且若按徐先生所言推论,《文选》也将诗置于赋后,难道说萧统也是重赋轻诗吗?不过,徐复观先生此话还是提醒我们,屈原及《楚辞》,在汉魏六朝时期,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对其安排的是否妥当,往往可能牵涉到评价问题。首先,关于《楚辞》,汉人有一种看法,即将它与赋等同起来。班固《汉书·艺文志》就以屈原作品称为“赋”,而作为四种赋的第一种。他在《汉书·贾谊传》中说屈原“被谗放逐,作《离骚赋》”,这是明以《离骚》称赋了。在他之前司马迁在《史记·屈原列传》中说宋玉等人“皆好辞而以赋见称”,这句话比较含混,是说宋玉等人喜欢辞体,但以写赋闻名呢,还是这里使用了互文呢?恐怕是后者居多,因为他又称屈原《怀沙》为《怀沙赋》,可见汉人是将辞称为赋的。与汉人不同,南朝时人则有意识地加以分辨,如任昉《文章缘起》、刘勰《文心雕龙》就以赋和《离骚》区分开来,而阮孝绪《七录》也将《楚辞》单独列为一类。因此萧统以《离骚》与赋分别,反映了他对辞赋二体的辨析,这是正确的见解,不知徐复观先生为什么对此却要提出批评?钱穆先生说:“宋玉与荀卿并举,列之在前,顾独以骚体归之屈子,不与荀宋为伍,此一分辨,直探文心,有阐微导正之功矣。”[2](P118)以此探讨萧统骚别于赋的用心,可谓卓识。
其次,关于屈原及其作品的评价。两汉时,对屈原及《离骚》的评价,先是淮南王刘安称:“《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悱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蝉蜕浊秽之中,浮游尘埃之外,皭然泥而不滓。推此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3](P611 )(班固《离骚序》),其后司马迁采入《史记·屈原列传》。西汉时对屈原和《离骚》的评价,当以刘安、司马迁为代表,极备推崇之辞了。但到了东汉,班固则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刘安的评价过高,而指责屈原露才扬己,责数怀王,以至忿怼不容,沉江而死,是贬洁狂狷景行之士。对班固的指责,王逸又不同意,他称《离骚》是依经立义,故称《离骚》为经。两汉人对屈原的不同评价,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思想倾向间的差异,既与时代背景有关,也与文学发展过程中对文学特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局限有关。不管怎么说,屈原及其作品在两汉有争议却是事实,这一争议也延续到六朝时期,所以刘勰《文心雕龙》在《辨骚》篇里专门讨论了争论双方的得与失。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历史背景,《文选》将骚置于赋、诗之后,很容易使人想到这一场争论,而对萧统的用意有所猜测。但从《文选》以《离骚》代称《楚辞》作品,且将《离骚》称为“经”来看,萧统是接受了王逸的观点的,这就是说,萧统不独不轻骚,反而是尊骚派。至于他将骚列于赋、诗之后,并不与评价本身发生直接关系(事实是《文选序》中骚还列于诗前),而是与《楚辞》的特殊性有关。
《楚辞》的作用和影响,到南北朝时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刘勰《文心雕龙·辨骚》篇曾说过:“然赋也者,受命于诗人,拓宇于《楚辞》也。”是说《楚辞》直接孕育了赋体文学。但如前文所言,赋虽与辞有极密切的关系,二者仍非一物,所以刘勰也以骚别于赋。《楚辞》在汉魏六朝以后,与其它文体相比,逐渐成为一化石式文体,它既不能归于赋,也不能归于诗,于是到南朝阮孝绪《七录》中,《楚辞》成为特别的一类编于别集、总集之前,《隋书·经籍志》亦照搬这一体例,后来的史志也因之而不改。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种特别的体例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盖汉魏以下,赋体既变,无全集皆作此体者。他体不与《楚辞》类,《楚辞》亦不与他体类。体例既异,理不得不分著也。”这是说《楚辞》已成为独立的文体了,不可与其他文体并列,所以才独立成类,别为一门。阮孝绪是梁人,他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人对《楚辞》与赋、诗关系的认识。《楚辞》既然独立于诸体之外,那么它与诗、赋之间的关系就不存在先后的顺序了。但阮孝绪可以在“文集录”中将《楚辞》列于别集、总集之前,萧统却不可列于《文选》之首,为什么呢?这与当时的编辑习惯以及《文选》赋的取材来源有关。
那么,萧统以赋为首的依据有哪一些呢?先看他自己的解释。《文选序》说:“《诗序》云,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至于今之作者,异乎古昔。古诗之体,今则全取赋名。荀、宋表之于前,贾、马继之于末。”原来萧统以文体之赋与六诗之赋联系起来,这就使得赋取得了《诗经》的直接继承身份。如果是根据这样的理解而安排的话,萧统以赋居首,表达了他的文学史观。
除了萧统理论见解的原因外,我们还注意到汉魏以来的目录学分类,也都是以赋居诗前。比如《汉书·艺文志》的《诗赋略》,先列屈原、陆贾、孙卿、客主四类赋、然后才是歌诗。班固《诗赋略序》说:“春秋之后,周道寝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这一解释也是以赋产生于《诗经》之后。在叙述了赋的产生和发展之后,班固再叙述歌诗的产生说:“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观风俗,知薄厚云。”从《诗赋略序》看,班固仍然是依据时代先后的规则进行的排列。除了《汉书·艺文志》外,班固在《两都赋序》中对赋的产生和性质也有过议论,他说:“赋者,古诗之流也。”这是对赋出于《诗》的明确表述。萧统《文选序》所说:“古诗之体,今则全取赋名”,看来是受到了班固的影响。而《文选》将班固《两都赋》置于第一篇,又以《两都赋序》的这句话置于篇首,如果不是有意的话,也是非常巧合地暗合了萧统将赋置于篇首的用意。从班固以后,目录学基本便沿用此例,如《隋书·经籍志》,集部总集之后就是赋,然后才是诗。《汉志》的基础是《七略》,而《七略》、《汉志》在汉魏六朝的学术界有着非常广泛的影响,因此,班固先赋后诗的安排,不仅对目录学著作,同时对总集、别集的编辑,也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第一部诗文总集《文章流别集》已不知原貌如何了,它是否以赋居先也无从考察,但从流传下来的一些别集,还可以看出当时的编例。据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凡例》说,唐以前旧集,见存于今世者,有阮籍、嵇康、陆云、陶潜、鲍照、江淹六家。今从这六家别集看,除《陶渊明集》以外,都是以赋列于篇首,这证明当时编集的确多以先赋后诗为体例。也许有人对严可均之说持怀疑态度,因为这六家集并不一定是旧集。如《陆云集》,今存最早为南宋庆元六年(1200)刻本,此本未必就是唐以前旧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考史称云所著文词凡三百四十九篇,此仅录二百余篇,似非足本。盖宋以前相传旧集,久已亡佚,此特裒合散亡重加编辑,故叙次颇为丛杂。”如果这些别集都不可靠的话,似乎不足以证明我们的观点。但是笔者以为即使是宋以后重加编辑的本子,也并不是毫无根据的,何况六家别集编辑非成一人之手,怎么都遵从赋居篇首的编例呢?所以对于汉魏六朝别集(甚至是总集)以赋为首的编例,我们仍然不表示怀疑。这里还有一比较有力的旁证,根据《魏志·曹植传》记载,曹植死后,明帝曾为他编集,该传载明帝诏曰:“撰录植前后所著赋、颂、诗、铭、杂论百余篇,副藏内外。”这应该是《曹植集》的原貌,正是以赋居篇首。
从以上的讨论看,尽管汉魏六朝时期的文体观念在诗赋连称的时候,诗居赋先,但目录学和编集体例却以赋居篇首,这已成为一个习惯。其中的原因可能与《七略》、班《志》的影响有关,也可能与赋在当时的地位有关。一般说来,当时人认为能写赋才是大才,也是检验人员是否有才能的一个标志[4](卷五十六《魏收传》,P2034)。除了这些原因之外,曹道衡先生提出《文选》赋的部分可能依据了萧衍的《历代赋》[5](P108—113)。又,俞绍初先生亦提出类似观点,见其《昭明太子年谱》[6]。按,萧衍的《历代赋》,《隋志》著录十卷, 当时曾由周舍和周兴嗣加注,梁武帝对之也很看重,萧统编《文选》很可能参据了他父亲的这部书。此外,笔者在《〈文选〉的编者及编纂年代考论》中曾经分析过,由于《文选》事实上编撰时间很短,它应该是在萧统早期编著的《正序》和《古今诗苑英华》、《文章英华》等基础上进行的,《正序》是“古今典诰文言”,大概是一些应用性文章,《古今诗苑英华》及《文章英华》则是各体诗选,这对于《文选》诗、文两部分编纂,应是十分便利的借鉴[7]。但除此之外, 尚无材料说明萧统编过赋选,假使《文选》有所借鉴的话,《历代赋》自然是现成的一部分了。如果这个推论属实,萧统编《文选》自然会以他父亲编的《历代赋》置于篇首,这既符合当时的编辑习惯,也照顾了《历代赋》的特殊性,对萧统来说,不失为一较理想的安排。
二、从《文选》所收赋看编者的文学观
《文选》所收之赋是按类分别,共分15类,收录先秦、两汉、魏、两晋、宋、梁31家52首作品,见下表:(P194)
从上表可以见出《文选》对赋作家作品选录的详细情况。第一,我们看到《文选》收录了先秦作家1人,作品4首;西汉作家4人,作品8首;东汉作家8人,作品12首;魏作家4人,作品4首;西晋作家7人,作品15首;东晋作家2人,作品2首;宋作家4人,作品5首;梁作家1人, 作品2首。其中先秦和东晋、梁最少,而以两汉和西晋最多。 这似乎反映了萧统对赋的总体评价,这一评价与当时其他人的意见基本相同,但也略有区别。赋作为汉代文学的主要样式,其所取得的成就是受到了魏晋六朝人的一致肯定的,同时,对汉赋代表作家的认定,六朝人也基本一致。如刘勰《文心雕龙·诠赋》篇中所指出“辞赋之英杰”的十家,除枚乘的《菟园》不取外,其余九家并皆录入。《文选》与时评略有不同的的是对西晋赋作的选录。从表中可以看出,西晋的作家作品超过了西汉和东汉,是先秦以来所占比重最多的,这的确令人感到惊异,看来汉、晋两代赋文学创作,是《文选》评价的重点。汉赋的成就是后人所公认的,但对西晋评价如此之高,是我们没有想到的。
第二,汉、晋之外,在先秦赋家中,《文选》仅录宋玉一人,而不录屈原,这表示了编者关于屈原作品与赋具有区别的观点。然而不录屈原又不录荀卿,也值得我们重视,因为萧统《文选序》明明说过“荀、宋表之于前”的话,这说明实际操作者与萧统还有不一致的地方。假如《文选》选赋的确是以萧衍的《历代赋》为底本,这一差异又可理解了。在曹魏赋家中,《文选》仅录四人,四首作品其中属于建安作家的有王粲、曹植二人,正始作家有何晏、嵇康二人。这样,建安作家竟然只有两人两首作品入选,可见《文选》对建安赋创作评价的一般化了。在东晋作家中,《文选》收录二人,孙绰虽以玄言诗写作受到后人的批评,但他的《游天台山赋》的确是优秀作品, 在当时及南朝均受到好评[8](《晋书·孙绰传》、《世说新语·文学》篇注及《南齐书·乐志》)。郭璞不仅以《游仙诗》著称,他的《江赋》也同样为时人所推重。《晋书·郭璞传》说:“璞著《江赋》,其辞甚伟,为世所称。”又《文选》注引《晋中兴书》说:“璞以中兴,王宅江外,乃著《江赋》,述川渎之美。”北朝郦道元注《水经》,常常称引《江赋》,说明这篇作品的影响深远。东晋作家入选人数与建安作家相同,说明《文选》编者的赋文学观与后人并不一致。在刘宋作家中,《文选》收录四人五首作品,这个数字次于两汉和西晋,超过建安和正始,表明编者对刘宋的创作是很重视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文选》不收齐代作品,于梁代仅录江淹二首,且江淹的《别》、《恨》二赋均作于刘宋末被黜为建安吴兴令时,这样的话,《文选》录赋实际只到刘宋为止,这一体例与“诗”和“文”明显不同,因此,在指导思想上,《文选》选赋似乎表现出详远略近的特点[5](P114)。
表1 不同时期各类题材的赋统计表
先秦西汉东汉魏 西晋
京都班固(1) 左思(1)
张衡(2)
郊祀扬雄(1)
耕藉潘岳(1)
畋猎 司马相如(2)
潘岳(1)
扬 雄(2)
纪行班 彪(1)
潘岳(1)
曹大家(1)
游览王粲(1)
宫殿王延寿(1)
何晏(1)
江海木华(1)
物色 宋玉(1)
潘岳(1)
鸟兽贾谊(1)祢衡(1) 张华(1)
志
班固(1) 潘岳(1)
张衡(2)
哀伤 司马相如(1) 向秀(1)
陆机(1)
潘岳(2)
论文陆机(1)
音乐 王褒(1)傅毅(1) 嵇康(1)潘 岳(1)
马融(1) 成公绥(1)
情宋玉(3) 曹植(1)
东晋 宋 梁
游览 孙绰(1)
鲍照(1)
江海 郭璞(1)
物色 谢惠连(1)
谢 庄(1)
鸟兽 颜延年(1)
鲍 照(1)
哀伤江淹(2)
注:表中作品数量类,同一题目作一首计算。如班固《两都》、左思《三都》皆算作一首。
第三,从作家作品入选数量看,最多的是西晋作家潘岳,共有八首,分布在七类中;其次是宋玉、张衡各有四首,各占两个类别;第三位是司马相如、扬雄,各有三首,各占两个类别;排在第四位的是班固、陆机、鲍照、江淹,各有两首,除江淹集中在“哀伤”一类中,其余并占两个类别。入选的数量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编者对作家的评价,比如一、两首之差,并不能说明多少问题。但是像潘岳一人录入八首,且占了七个类别,还是表明了编者对他赋创作的肯定。起码在西晋作家中,编者以为潘岳在赋创作中的地位要比陆机高,这与编者在诗歌评价中对潘、陆的态度不一样。因为在《文选》诗类中,潘岳入选九首,而陆机却入选五十二首,表明陆机在诗歌中的地位远远高过潘岳。由此想到潘、陆的评价问题,潘、陆二人孰高孰下在当时已有争论,如《抱朴子》引欧阳生说:“张茂先、潘正叔、潘安仁文远过二陆。又曰:张、潘与二陆为比,不徒骤步之间也。”欧阳是贬陆一派,认为二陆远远不如张华和潘岳。至如拥陆一派则有葛洪等人,认为二陆之文“犹玄圃之玉,无非夜光也。吾生之不别陆文,犹侏儒测海,非所长也”。[9](P2697)这个争论一直延续到南朝。其实,就争论的双方看,与各人的写作风格和欣赏习惯有一定的关系。钟嵘《诗品》曾评论李充和谢混对潘、陆的批评说:“嵘谓益寿轻华,故以潘为胜;《翰林》笃论,故叹陆为深。”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认为“轻华”的“华”指张华,即指谢混及对张华赞扬二陆的意见,今人亦多从其说。但考虑到古人写作讲究对偶的习惯,“轻华”或许用来与“笃论”对,则此处的意思在于说谢混诗风轻华,近于潘岳,故以潘岳为优。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则潘、陆之争,实际上与争论者个人的写作风格、欣赏习惯有关。这是关于潘、陆优劣之争的最基本的理解。但是,如果将这一争论置入《文选》的评价系统中,便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文体中存在着不同的评价的事实。原来潘、陆的优劣分别表现在不同的文体中。在诗歌中是陆优于潘,而在赋中,则是潘优于陆。潘岳的优秀之处,除了当时人就有的“浅净”、“轻敏”评价外,还在于他在赋这一领域中所占有的地位。在上表中可以看到,潘岳的赋不仅入选数量多,更重要的是分布的类别广。在《文选》所收赋的十五个类别中,他分别占有“耕藉”、“畋猎”、“纪行”、“物色”、“志”、“哀伤”、“音乐”等七个类别。其中有的类别如“耕藉”就是因他的作品而立类(注:骆鸿凯《文选学·征故》引张鷟《龙筋凤髓判》说:“潘岳创赋,备陈执耒之端。”骆氏注说:“案,言创则岳以前无藉田赋。”),这表明潘岳赋的写作范围大,表现领域广,正是大家的手笔。又者,潘岳在文学史上向以善写哀词著名,这与他的才力稍弱有关,但从他的《藉田赋》、《射雉赋》、《西征赋》等大赋作品看都是很具气象的力作,这也说明潘岳在赋写作中突破了自己在诗歌写作中形成的风格,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文选》对潘岳在赋文学史上地位的肯定,至目前仍未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这大概与我们囿于传统的评价,而未能认真审视文学史事实有关。
第四,《文选》将赋分为十五类,尽管所分类别不尽合理,也因此受到后人的批评,但在汉魏以后将赋按题材进行分类,从而使得赋类目比较清楚,《文选》之功不可没。当然,《文选》之前已有许多赋集,或许已经分类在先,但毕竟没有流传下来,我们也就无从讨论了。从《文选》分类看,前四类“京都”、“郊祀”、“耕藉”、“畋猎”均与天子事物有关,联系到诗、文的体例,与天子有关的题材和文体列于前面,赋的这一排列,大概也是出于同一体例。不过第七类的“宫殿”似乎违反这一安排,王延寿的《鲁灵光殿赋》虽然所赋为鲁恭王的宫殿,与天子无关,但何晏所赋的景福殿却是魏明帝所建,因此,“宫殿”类起码也该排在“京都”之后。今置于“纪行”和“游览”之后,似乎显得突兀。除去这一类有乖体例外,其余大约可以看出安排的依据:前四类与天子事物有关;五、六两类“纪行”、“游览”是行历作品;八、九、十类的“江海、“物色”、“鸟兽”则与自然事物有关;余下五类“志”、“哀伤”、“论文”、“音乐”、“情”与人的情志有关。以上是大概的安排顺序,与《文心雕龙·诠赋》所说“京殿苑猎,述行叙志”大体符合,其有不合的地方,如“论文”和“音乐”夹在情志题材之间,就不太合理。总的说来,《文选》对赋类目的安排应该是有考虑的,《文选》卷十九“情”类下李善注说:“《易》曰,利贞者,性情也,性者本质也,情者外染也。于是最末,故居于癸也。”这是李善对“情”类排列末位的解释,大概符合萧统的用意。
李善既称“情者外染也,于是最末,故居于癸”,那么以“京都”列于首位又是什么原因呢?可惜李善对此没有解释。这个问题引起了后人的注意,今人林聪明先生说:“按文学发展之次序,先诗后骚,而后为赋。然《文选》以赋为首者,良以时人视赋为文学大宗之故。若专就赋言,则荀、宋在前,贾、马次之,而‘京都’一类,褎然居首;班固《两都》,开卷第一。窥萧统之意,盖取班氏言赋者‘雅颂之亚’,故以《两都》、《两京》为冠冕也。”[10]林氏此言,与钱穆先生意见一致[2](《读〈文选〉》),以为“京都”居首, 与班固所说赋为雅颂之亚有关。按,班固《两都赋序》开篇称:“或曰,赋者,古诗之流也。……或以抒下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也。”此即赋为雅颂之亚的意思。但是这个意思只能用以解释萧统以赋列《文选》之首,却未必可以解释何以“京都”居赋之首。因此,林氏之意恐还在于指出班固《两都赋序》开篇所说“赋者古诗之流”的话,故此萧统以《两都》列于篇首。这一个解释有一定的道理,我们在前文也曾经提过。不过若说它是惟一的依据,还有些薄弱,但若说它暗合了萧统的某种依据也许更妥当些。那么,萧统的依据是什么呢?我想这与“京都”赋在赋文学史上的地位有关。
汉赋自司马相如奠定格局以来,题材主要限于苑猎祭祀等类,京都题材,似未见有人写作。东汉初年,因迁都洛邑,朝廷上下一时议论纷纷,不少人怀念西京旧都,不愿意东迁。《后汉书·文苑传》载杜笃一篇《论都赋》,说:“笃以关中表里山河,先帝旧京,不宜改营洛邑,乃上奏《论都赋》。”杜笃在这篇赋里代表了不愿迁都人的主张。这篇作品与班固《两都赋》一样,都可算是京都题材的最早作品,但仔细阅读《论都赋》,发现论的成分远远超过了以往赋家“控引天地,错综古今”(《西京杂记》卷二)的铺叙风物特征,这与《论都赋》本身具有政论性质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新的特点与班固的《东都赋》极相吻合,大概都是产生于关于迁都之争的论战背景中的原因。因为班固的《两都赋》也是讨论迁都一事的,不过他与杜笃意见相反,认为应该迁都洛邑。《两都赋序》说:“臣窃见海内清平,朝廷无事,京师修宫室,浚城隍,而起苑囿,以备制度。西土耆老,咸(五臣本作“感”)怀怨思,冀上之眷顾,而盛称长安旧制,有陋洛邑之议。故臣作《两都赋》,以极众人之所眩曜,折以今之法度。”就《两都赋》的写法说,《西都赋》更近于传统,控引天地,罗列事物,渲染长安古都的盛丽,《东都赋》却一改此貌,全篇几近一政论文字,论说道理成为赋的中心。这个写法与《论都赋》极相似,之所以要采取这一写法,与班固的指导思想有关。因为班固不赞成西都的奢丽,故《西都赋》描写的事物,也是他将在《东都赋》中批评的事物。相反,他称赞东都主要集中在法度上,这样,《东都赋》的核心只能是关于法度的称赞,因此,《东都赋》就变为说理的论文,而非描摹、铺叙的大赋了。从以上的事实看,京都题材的产生与当时迁都的政治事件有关。而自《两都赋》写作以后,大赋的面貌便发生了变化,西汉赋家擅长于夸张、幻想的赋法,渐渐趋向于写实。班固以后,张衡的《西京赋》是如此,至于左思的《三都赋》,更是批评前人的“侈言无验,虽丽非经”,而主张“其山川城邑,则稽之地图,其鸟兽草木,则验之方志;风谣歌舞,各附其俗,魁梧长者,莫非其旧”[11](《三都赋序》),大赋风貌至此便完全改变,同时也渐渐失去了文学的欣赏作用,纯粹成为博物之书了。
但是,京都题材中的这几篇代表作:《两都赋》、《二京赋》、《三都赋》,自产生以后,一直受到后人极高的赞扬,甚至比以五经。如《晋书·孙绰传》说绰“绝重张衡、左思之赋,每云《三都》、《二京》五经之鼓吹也”。《世说新语·文学》篇记载略同,刘孝标注说:“言此五赋是经典之羽翼。”这样的推重,可说是其他赋所没有的。这反映了魏晋南北朝人对京都题材作品的重视,《文选》将它们置于赋首,大概依据于这样的观点。此外,从《隋书·经籍志》看,在赋总集之后,列于首位的正是张衡与左思的《五都赋》六卷,这证明我们以上的推测并不错。
第五,在《文选》所列十五类赋目中,“情”类的设置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文学事件。我们知道,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一直存在着情与志的对抗。魏晋以前,统治思想只承认志与文学的关系,所谓“诗言志”,而不愿承认情的作用。两汉时期,又以阴阳比性情,称性阳情阴,性善情恶,主张禁情扬性。《白虎通》卷八《情性》篇说:“情性者何谓也?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也。人禀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情者静也,性者生也,此人所禀六气以生者也。性生于阳,以理也。阳气者仁,阴气者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白虎通》关于性情的解释当来自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说:“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天有阴阳禁,身有情欲栣,与天通一也。是以阴之行不得干春夏,而月之魄常厌于日光。乍全乍伤,天之禁阴如此。安得不损其欲而辍其情以应天!”这里都是将情视为恶,认为应该禁止。这便是汉代的统治思想。在这个基础上,许慎《说文解字》便准此说法:“性,人之阳气,性善者也。”“情,人之阴气,有欲者。”而张衡在上书陈事时也说:“夫情胜其性,流遁忘返”[12](卷五十九《张衡传》,P1910)。 因此当陆机在《文赋》中公开提出“诗缘情而绮靡”的口号时,这不仅是文学界,也同样是思想界重大事件。朱自清先生对此评价说:“陆机《文赋》第一次铸成‘诗缘情而绮靡’这个新语”[13](《诗言志辩》)。对于陆机提出的这个口号,始终让人感觉惊奇,因为史书记载的他是一个“伏膺儒术,非礼勿动”[ 14](卷五十四《陆机传》,P1467)的人。他又出身于《易》学世家,经学思想比较浓厚,但却敢于这样宣扬一个令人惊异的口号,我想当时很可能有不少关于情与诗歌关系的讨论,所以陆机才敢于提出来,而且提出以后,并未在当时造成恐慌。这说明当时的确形成了比较宽松的环境。魏晋时期文学中关于“情”的讨论尚不多见,到了南朝,提倡情性之说,已经是很常见的了。正是在这个环境中,《文选》在赋类中特立“情”目,又因与“志”相对,更显得编者的有意。这个分类起码在现存的文献中尚为首见,因此是应该值得我们充分重视的。
从“志”与“情”两类所选作品看,编者对“情”、“志”的分别很清楚。“志”类所选作品有班固《幽通赋》、张衡《思玄赋》、《归田赋》、潘岳《闲居赋》;“情”类作品有宋玉《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曹植《洛神赋》。这两类作品的界限还是很鲜明的,“志”类主要抒发作者未遂之志,如班固《幽通赋》,五臣注说:“是时多用不肖,而贤良路塞,而固赋《幽通》,述古者得失神明之理,以为精诚信惠,是所为政也。”赋中所表达的志意都与作者在现实中的穷通有关。“情”类则不同,多与男女之情有关。如宋玉《高唐赋》,李善注说:“此赋盖假设其事,风谏婬惑也。”其实纵观全文,讽谏只是曲终奏雅,主要地却是描绘巫山神女故事,表达人物的欢娱之情。宋玉的作品如此看,似不足为奇,《文选》却将曹植的《洛神赋》也置入“情”类,以我们现在的话说,这未免冲淡了曹植作品的思想意义。《洛神赋》在后世影响很大,后人赋予它各种各样的政治寓意,这当中当然有许多属于牵强,不过它的具有寄托应该是不错的。但从《文选》将它置于“情”类的事实看,南朝人似乎并未将它当作有寓意的作品看。在萧统之前的顾恺之作《洛神赋》图,也是从此着笔,由此见出魏晋南北朝人对《洛神赋》的看法基本相同,这是今人研究《洛神赋》时应该注意的。
三、从《文选》未收赋看编者的文学观
《文选》选录的五十二篇赋,基本上都是在当时获得了定评的名篇,这自然增强了《文选》的权威性。但我们也看到,还有一些历史上有定评的作品,《文选》却不予收录,研究这一现象,可以进一步考察编者的赋文学观。
首先是荀卿赋。萧统在《文选序》中明确说:“荀、宋表之于前”,但《文选》却不选荀赋。对此,有研究者以为荀赋是子书的原因 [15]。这个说法恐不一定确当,因为荀赋历来都是被作为赋看待的。 如班固《汉志》说:“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挚虞《文章流别论》说:“前世为赋者,有孙卿、屈原,有古诗之义。”刘勰《文心雕龙·诠赋》说:“然赋也者,受命于诗人,拓宇于《楚辞》也。于是荀况《礼》、《知》,宋玉《风》、《钓》,爱锡名号,与诗画境,六义附庸,蔚成大国。”即使萧统《文选序》也称:“古诗之体,今则全取赋名。荀、宋表之于前,贾、马继之于后。”当然,荀卿五赋由于载于《荀子》一书,并且他在赋中所表达的思想与子书接近,可以说五赋具有子书之意。章学诚在《文史通义·诗教下》中曾泛论屈、荀等赋家说:“然而赋家者流,犹有诸子之遗意,居然自命一家之言者,其中又各有其宗旨焉,殆非后世诗赋之流,拘于文而无其质,茫然不可辨其流别也。”这是从早期赋家(即班固《汉志》所列屈、荀、陆诸家)作品所具有的思想内容而言。台湾李曰刚教授也据此论荀子说:“其所作之诗赋若论文,完全本于学术思想之立场而表现,与战代诸子无二致。”[16]这些言论只是说荀卿赋具有子书的某些性质,甚至可以当成子书读。但它毕竟不是子书,它的形式仍然是赋,这是不能混淆了的。《文选》不录荀卿赋,肯定与此无关。然而荀赋在文学史上确属影响颇大的作品,前引汉魏六朝评论家的话可见后人都是十分肯定的。那么《文选》为什么不予录取呢?笔者以为这或许与荀赋本身的类型与《文选》的要求不符。荀赋是什么样的类型呢?按,荀卿五赋《礼》、《知》、《云》、《蚕》、《箴》,据唐人杨倞注,《礼》:“言礼之功用甚大,时人莫知,故荀卿假为隐语,问于先王云:臣但见其功,亦不识其名,唯先王能知,敢请解之。先王因重演其义而告之。”《知》:“此论君子之智明,小人之智不然也。”《云》:“云所以润万物,人莫之知,故于此具明也。”《蚕》:“蚕之功至大,时人鲜知基本。……战国时此俗尤甚,故荀卿感而赋之。”《箴》:“末世不修妇功,故论辞于箴,明其为物微而用至重,以讥当世也。”从杨倞此注可知荀赋类型实近隐语。如《礼赋》说:“爱有大物,非丝非帛,文理成章,非日非月,为天下明;生者以寿,死者以葬,城郭以固,三军以强;粹而王,驳而伯,无一焉而亡。臣愚不识,敢请之王。王曰,此夫文而不采者欤?简然易知而致有理者欤?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欤?性不得则若禽兽,性得之则甚雅似者欤?匹夫隆之则为圣人,诸侯隆之则一四海者欤?致明而约,甚顺而体,请归之礼。”从这篇作品可以概见其余四赋。梁启雄《荀子简释》说:“荀子《赋篇》的体例是:先敛藏起谜底,用隐语说出谜面,随后指出谜底。”这便是荀赋的基本类型,所以刘勰《文心雕龙·诠赋》说:“观夫荀结隐语,事数自环”,这个隐语类型是为后人所公认的。荀赋的这一类型在全部赋文学中,应当是非常独特的,所以班固《汉书·艺文志》将荀赋单列一类,与屈原、陆贾等并列。班固于赋分别四家的用意,没有作交待,这引起了后人的猜测。我想这大概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班固祖述刘歆《七略》,刘歆没有交待,所以班固也不十分清楚;另一种可能是事实很清楚,这四类的划分,当时人一看就明白,所以便无须交待。如果是第二种可能的话,荀赋的隐语类型的确与屈、陆等不同。在《汉志》中,荀赋类共二十五家,一百三十六篇,可惜除荀赋十篇之外,并皆亡失,因此不可推测其类型。但荀赋之后有“秦时杂赋九篇”,《文心雕龙·诠赋》篇说:“秦世不文,颇有杂赋”,语气似是肯定,或者表示的意思是秦世虽无文,但有些杂赋还值得肯定的。如果这些赋继承了荀赋的传统,也还可以说是有意义的。但问题不在这里,班固《汉志·诗赋略》所列第四类是“客主赋”,共十二家,二百多篇,班固称为“杂赋”。既然同为杂赋,为何“秦时杂赋”不入此类呢?可见二者类型并不相同。到底有什么不同,限于材料(这两类赋中仅存荀赋一家),就不好进一步推测了。对这两类赋,汉魏六朝的作家、批评家似乎也仅提到过荀赋,这便说明这两类赋的价值(类型和内容)的确不大,不可与屈原赋和陆贾赋两类相比。因此,对于建立了隐语类型的荀赋,《文选》可能认为不合其“文”的要求而弃取了。
其次是司马相如的《大人赋》。这篇赋因刘勰《文心雕龙》的称赞而出名。在《风骨》篇中刘勰说:“相如赋仙,气号凌云,蔚为辞宗,乃其风力遒也。”将《大人赋》作为有风骨的代表作品。显然,萧统与刘勰的看法不一样。其实司马相如的《大人赋》,在汉代是受到批评的。《史记·司马相如传》记:“相如见上好仙道,因曰:‘上林之事未足美也,尚有靡者。臣尝为《大人赋》,未就,请具而奏之。’相如以为列仙之传居山泽间,形容甚臞,此非帝王之仙意也,乃遂就《大人赋》。……相如既奏《大人之颂》,天子大悦,飘飘有凌云之气,似游天地之间意。”这是本意与效果之间的矛盾之处,后人由此得出大赋实际是“劝百讽一”的功能。《汉书·扬雄传》载扬雄批评说:“往时武帝好神仙,相如上《大人赋》欲以风,帝反缥缈有凌云之志。由是言之,赋劝而不止明矣。”既从相如的作品中得出了经验,也从自己的实践中总结了教训,因此,扬雄在完成了他的大赋创作之后,陷入了深深苦恼中。于是最终他说:“壮夫不为”,似乎幡然省悟而挂笔。扬雄的观点,王充也欣然接受,《论衡·谴告》篇说:“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上乃仙仙有凌云之气。……长卿之赋如言仙无实效。”看来,《大人赋》在这方面是受到批评的,但《文选》是否因此而不予收录呢?与《大人赋》的效果相似的还有扬雄的《甘泉赋》,据王充《论衡·谴告》篇说:“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扬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鬼神力乃可成。皇帝不觉,为之不止。”《甘泉赋》既与《大人赋》一样的效果,也受到王充的批评,为什么《文选》反而收《甘泉》而弃《大人》呢?这表明《文选》并非依据汉人的批评,其关于思想内容的理解,也并不很简单。这里涉及到萧统的赋文学观。简单地说,萧统对赋的看法与其他人稍有不同。
关于赋的来源、发展,我们知道,汉人一般认为是屈原、荀卿导源于前,宋玉等人蹈迹于后。对于屈原,汉人虽有争论,仍然肯定他在辞赋发展中所作的贡献,但对宋玉,往往批评的多。先看班固的说法,《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说:“春秋之后,周道寝衰,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其后宋玉、唐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风谕之意。”班固这里叙述了赋的产生及发展,认为屈原、荀卿是创始人,他们的作品都合于古诗之义。很明显,班固关于赋起源于屈原的观点是萧统所不同意的。《文选》以屈原作品单独分类,说明了这一点。在《文选序》中,萧统则以荀卿、宋玉为起源者,这是第一点不同。第二,关于宋玉的评价,班固是持批评态度的。又不独班固,他之前的司马迁在《史记·屈贾列传》中说:“屈原死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司马迁对宋玉等人专好辞赋,而不如屈原敢于直谏,显然是批评的。又如扬雄《法言·吾子》说:“或问:‘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赋也益乎?’曰:‘必也淫。’”这是批评宋玉等人的赋繁滥放荡,是辞人之赋。至如晋人皇甫谧《三都赋序》说:“贤人失志,词赋作焉。孙卿、屈原之属,存其所惑,咸有古诗之意。皆因文以寄其心,托理以全其制,赋之首也。及宋玉之徒,淫文放发,言过于实,夸竞之兴,体失之渐,风雅之则,于是乎乖。”这些意见都肯定了荀、屈的创作,而对宋玉等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按照以上的批评,《文选》如坚持内容的雅正的话,是不该选录宋玉作品的。但事实上,《文选》不仅一气选了四篇,而且还专门为宋玉立了“情”类目,可见萧统对赋的评价与汉人有些区别。据此说来,《文选》不录《大人赋》,并不一定与它的“劝百讽一”有关。考虑到《大人赋》所写是神仙之事,这样的内容恐不符合萧统的思想(注:假使《文选》编选赋时所据底本出自萧衍的《历代赋》的话,情形也一样,因为萧衍中年信佛,对神仙道教之事持否定态度。),所以不入选也就是正常的了。
两汉时期,还有一篇很有名的作品,即东汉冯衍的《显志赋》。冯衍字敬通,幼有奇才,然生不得志,有功而不被封。晚年困窘,栖迟于故郡,郁郁无欢而作《显志赋》。冯衍的遭遇及其作品,很能引起后世不得志知识分子的共鸣。江淹《恨赋》即以他作为一典型,称:“至于敬通见抵,罢归田里。”又晋人陆机作《遂志赋》,序中说:“昔崔篆作诗,以明道述志,而冯衍又作《显志赋》,班固作《幽通赋》,皆相依仿焉。……《显志》壮而泛滥,……衍抑扬顿挫,怨之徒也。岂亦穷达异事,而声为情变乎!余备托作者之末,聊复用心焉。”陆机对冯衍及其《显志赋》的肯定、赞扬之意很明显。这一篇作品,《文选》却未收。《文选》赋有“志”一类,收录了班固的《幽通》,张衡的《思玄》,冯衍比他们二人都早,他的入选应该是无可非议的,而萧统却忽视了他,恐怕与《显志赋》中太多的牢骚不平有关,这不符合萧统“君子之致”的思想。此外,政治上冯衍忠于“更始”,没有及早归降光武帝,故不得任用。这样的人物,在梁武帝代齐之后不久,自不宜表彰,因此,这也可能是他不入选的原因之一。
两汉以外,魏晋六朝赋作受到时人好评的也不少。如曹丕《典论·论文》说:“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裴松之《三国志·王粲传》注引《典论》作“逸气”),然粲之匹也。如粲之《初征》、《登楼》、《槐赋》、《征思》,干之《玄猿》、《漏卮》、《圆扇》、《橘赋》,虽张、蔡不过也。”《文选》于其中仅收《登楼》一篇。王粲《登楼赋》的确是一篇优秀作品,其名声当超过其余作品,陆云在给他哥哥陆机的信中就说过“《登楼》名高”的话,这样,《文选》便选录了最著名的一首。不过,徐干也受到刘勰的称赞,说“伟长博通,时逢壮采”,与王粲都称魏之“赋首”。萧统却不予录选,看法与刘勰不同。
六朝时期在当时博得好评的赋如袁宏的《北征赋》、《东征赋》、庚阐的《扬都赋》等[17],《文选》也都摒弃不录,不过更值得讨论的却是沈约的《郊居赋》。《梁书·沈约传》记:“约性不饮酒,少嗜欲,虽时遇隆重,而居处俭素。立宅东田,瞩望郊阜。尝为《郊居赋》……”。《郊居赋》是描绘庄园之美和郊居之乐的作品,体制巨大,很像谢灵运的《山居赋》。沈约是一个十分自负的人,对这篇作品非常重视,《梁书·王筠传》记:“约制《郊居赋》,构思积时,犹未都毕,乃要筠示其草,筠读至‘雌霓(五激反)连踡’,约抚掌欣拤曰:‘仆尝恐人呼为霓(五鸡反)。’次至‘坠石星’,及‘冰悬埳而带坻’,筠皆击节称赞。约曰:‘知音者稀,真赏殆绝,所以相要,政在此数句耳。’”由此见沈约对《郊居赋》的看重。《郊居赋》在当时是受到好评的。《梁书·刘杳传》载:“(杳)因著《林庭赋》,王僧孺见之叹曰:‘《郊居》以后,无复此作。’”说明《郊居赋》为士人所赞赏。在以前的论述中,我们曾叙述过沈约与萧统、刘孝绰间的关系,他做过萧统的老师,又以刘孝绰父执身份对刘大加奖饰,对于沈约如此看重的《郊居赋》,《文选》竟不予录选,这似乎有两种可能,一是限于体例,《文选》所收赋只至刘宋,江淹虽为梁人,但其作品都写于宋时。由于这一体例,《文选》于齐梁赋并皆不收,所以沈约《郊居赋》见弃。二是《文选》编选赋的底本是萧衍的《历代赋》,按照“历代”的体例,萧衍不收当代作品是可以理解的。另外,沈约与萧衍的关系又不像与萧统、刘孝绰的关系,尤其沈约晚年与萧衍之间产生了矛盾,萧衍对沈约的一些作品如郊庙歌词,大加指责(见《梁书·萧子显传》),因此,萧衍编《历代赋》,不收沈约,也是有原因的。
从上述《文选》不收一些有定评的作品看,萧统的赋文学观与时人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有些与学术界对萧统的评价并不太符合,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同时,这一问题也有必要进一步研究。
四、《文选》“赋”的编纂背景
《文选》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文学作品总集,而《文选》赋类也是现存最早的一部赋集。如果它的确是梁武帝萧衍的《历代赋》的话,作为专门的赋集,其价值自不待言。汉魏六朝时期,赋具有独特的地位,人们特别看重它,把它视作鉴别一个人是否有才能的标志。因此,几乎每一个作家都写过赋,以证明自己的才力。在这样的背景里,编辑赋集,为学习者提供方便,自然是十分必要的。从《隋志》著录的赋总集看,大约有二十余部,其中,总括各类的赋集有七部,即谢灵运《赋集》九十二卷、宋新渝惠侯《赋集》五十卷、宋明帝《赋集》四十卷、佚名《赋集钞》一卷、崔浩《赋集》八十六卷、佚名《续赋集》十九卷、梁武帝《历代赋》十卷。从这些赋集的卷帙规模约略可以推测,除梁武帝《历代赋》外,大概都是全集性质,至于九十多卷与四十卷的差别,或许因为搜辑不全,或许因为编者对赋范畴理解的大小有异而造成的。比如谢灵运的九十二卷,很可能将与赋有关联的辞、七、颂等体都列入,而宋明帝的四十卷则如梁武帝一样,只录纯以赋名的作品,否则,宋明帝只比谢灵运晚三四十年,数量不应相差如此之大。赋总集之外,是各专类题材的总集,如佚名《杂都赋》十一卷、傅玄等《相风赋》七卷、佚名《遂志赋》十卷等,此外,列在谢灵运《赋集》条之下的《乐器赋》十卷、《伎艺赋》六卷,从题目看,也应该是专类题材的总集。但奇怪的是《隋志》为什么会将它们列在属于赋全集性质的谢灵运《赋集》之下呢?因为《隋志》的体例是“离其疏远,合其近密”[18](卷三十二《经籍志总叙》,P908)。不合这一体例的还有《杂都赋》条下李轨、綦毋邃的《二京赋音》二卷,似应该移在《隋志》赋类最末的李轨《二都赋音》或佚名《百赋音》十卷条目之下。由于这些作品均已经亡佚,仅从题目似难蠡测了,所以有人便打乱了《隋志》的著录门类,随意加以区分统计。但《隋志》体例一般不错,它这样系目肯定有它的理由。根据谢灵运《赋集》具有赋全集的性质,笔者认为《乐器赋》、《伎艺赋》也是该题材的全集,它的性质与专类题材集《杂都赋》并不一样,后者或为该题材的选集。至于李轨、綦毋邃的《二京赋音》与排在赋类最后的《二都赋音》、《百赋音》也不同,颇以为前者是原文与注音俱存的集子,比如《二京赋音》之下著录的“《齐都赋》二卷并音”,表明它是有原文的音注本。而李轨的《二都赋音》一卷应该只有音注而无原文,所以《两都赋》加上音注才仅一卷,如果附有原文,这卷数断不至如此。仅有音注的体例是存在的,敦煌卷子中就有《文选音》的残卷,只具卷数和音注。又日本Hosokawa和天津艺术博物馆所藏敦煌写本《文选》注残卷,也仅有注而无原文。根据以上分析,《隋志》赋类的排列规则大致是全集性质的总集(包括《历代赋》这种通代的赋集)、专类题材的总集、别集、注本、音注本。以此衡量诗类的排列,也基本相同,看来我们这个推测是不错的。从《隋志》著录的有主名赋作品看,产生时代都在《文选》之前,是《文选》编赋,尽可以参照取例。至于一定要以《隋志》著录的赋篇与《文选》分类相比较,恐无此必要,因为《隋志》不是以分类进行排列,所著录之赋,也根据王俭《七志》、阮孝绪《七录》及唐时所存数目登记,与《文选》赋的分类不存在可比性。令人注意的倒是无论《隋志》,还是《文选》所收的赋,都看不出对班固《汉志·诗赋略》所分四类赋的反应。而纵观汉魏六朝的有关评论,也不见有人对此提出意见。这或许说明魏晋以后对《班志》的分类也不甚了解,或者是不以为然,同时对发生在西汉末年扬雄对大赋职能的批评,也漠然视之,这也是魏晋六朝人与汉人对赋的不同态度之处,这两种态度似乎表明了赋在两个不同时期中身份的变化。扬雄对大赋的批评,是赋文学史中引人注目的事件,从前引王充《论衡》的反应可知。那么,扬雄批评的意义在哪里呢?与今人对赋的看法不同,汉代赋家虽然被统治者视与倡优同类,但他们仍然坚持赋为古诗之流,虽体物却旨在写志,用以充担规劝统治者的一种文体。以司马相如为例,他写作大赋,其主旨都在于讽谏,可是由于赋体的外在形式所表现的功能是“劝”,结果影响了作者主旨“讽”的表达,这就造成了“劝百讽一”的后果。对这一后果,司马相如等人虽不满意,但似乎并没有像扬雄那样痛心疾首,这是因为当汉武帝之时,国力强盛,社会政治基本稳定,各种矛盾尚未激化,因此,虽然赋的主旨与其形式间存在着矛盾,作家也还不至于对之进行反省。社会发展至扬雄的时代,情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社会的各种矛盾已经激化,有识之士深为担忧,扬雄正是这样一位大赋作家。大赋主体意识与表现形式间的矛盾在司马相如时尚可以调和,至此时已难以维持了。比如说,司马相如的《子虚》、《上林》本意在强调节俭,结果却更引起了天子的豪奢之心。司马相如对此或有不满,但赋主体部分的渲染与汉帝国的声威基本相符,司马相如对这个“劝”私下恐也还是满意的。至扬雄之时,情况已经不同了,扬雄再也不能对《长杨》、《羽猎》的主体部分感到心安理得了。于是他开始对大赋的职能进行全面的反省,结果除了否定之外再无改造的良策。
扬雄由于本身的局限(善摹拟,缺乏创造性),最终没能解决这一矛盾,似乎大赋至此便应结束它的生命。但随着汉王朝的中兴,大赋也开始了新的转变,这便是班固的《两都赋》。班固以《东都赋》全面说理的形式对大赋“劝而不止”的职能进行了改造,至此,令扬雄深陷于苦恼的矛盾似乎已得到了解决,汉大赋的主体意识得到了恢复。如果从汉赋“表志”的政治功能说,这一改造是成功的,但事实上汉赋并不是政治教化的代言物,它的本质仍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最基本的特点是形象性,而这一点正是《东都赋》所缺乏的。因此,班固貌似成功的改造,恰恰葬送了大赋的生命力。大赋最终走向毁灭,是它的必然结果。然而,汉代赋史上这样一场重大事件,似乎并未对魏晋南北朝造成影响,对扬雄批评过的西汉大赋,六朝人反而更加推赏,为什么呢?我们认为这表明汉大赋已由汉人期望的表达政治意见的身份转为可供欣赏的文学作品有关。六朝人对大赋的肯定,更多地是看重它的文学价值,因此,这一时期的赋评论,以及赋集的编辑,都以此为宗旨。《文选》选赋也是如此,所以对发生在汉代对大赋职能的反省这一事件,几乎不见有反映。虽然这是文学的发展和进步,但扬雄的反省并非没有意义,研究赋史,必须指出这一点。
来稿时间:199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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