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印美关系中的核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后论文,核问题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冷战后,随着国际核军控形势的发展和美国防扩散力度的加强,印美两国频频在核问题上发生冲突。印度与美国在核问题上的纠葛作为“冷战后印美关系中最大的挑战”(注:Satu P.Limaye,U.S.- Indian Relations,The Pursuit of Accommodation,Westview Press,1993,p.246; 另参见Sandy Gordon,India's Rise to Power in
theTwentieth Century and Beyond,St.Martin's Press 1995 p.259.), 一直困扰着印美关系的发展与改善。从印美在南亚核问题上的分歧,到美国对印度从俄国购买低温火箭技术对其制裁,再到因印度拒绝签署核不扩散条约(NPT)全面核禁试条约(CIBT)造成的双方不快, 构成了对印美关系的一次次打击。尤其是去年5 月份印度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进行核试验后,美国率先宣布予以制裁,涉及金额总计达200多亿美元。同时,美国还宣布停止军事合作与交流,致使双方关系处于倒退状态。时至今日,印美双方在核问题上共进行了8轮会谈,因双方分歧严重,会谈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
核问题何以在两国关系中构成如此重大的障碍?核纠葛产生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双方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最终结果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对我们了解印美关系的发展走向具有重要意义。
一
“事实上,核问题一直是印美合作与冲突中的一个事例。”(注:Dilip H.Mohite,Indo-U.S Relations,Issues in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South Asian Publishers PV.T Ltd 1995,p.89;另参见香港《远东经济评论》,1997年10月16日《参考资料1997年10月24日)。)双方在这一问题上的冲突最早始于1974年印度进行的所谓“和平核爆炸”, 由此导致了印美两国核政策的严重分歧, 成为印美冲突的象征(注:Dilip H.Mohite,Indo-U.S.Relations p.82.)。印美核关系开始朝着不和谐的方向发展, 博克兰试验“标志着双边核关系的分水岭”(注:Satu P.Limaye,U.S-Indian Relations p.96; 另参见 ChrisSmith,India's Ad Hoc Arsenal,Direction or Drift in DefencePolic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p.188.)。
但实际上,在1974年印度进行“和平核爆炸”之前,双方在核问题上就存在合作与分歧。印美两国曾于1956年缔结了关于出售重水的协议。1963 年双方又签订了美印合作协议(U.S.- India Agreement forCooperation),该协议为印度建立特朗贝尔(Tarapur)核电站铺平了道路。在该条约下,美国同意向该电站提供作为燃料的低浓缩铀,为期30年;作为回报,印度同意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对其核设施进行监督。然而该协议对印度的核政策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影响,更谈不上是打入印度核计划中的楔子(注:Satu P.Limaye,U.S-Indian Relations p.93、p94.)。毕竟双方核合作的范围十分狭窄, 在许多核问题上存在分歧。1968年核不扩散条约(NPT)使这种分歧凸现出来。
尽管参加了NPT的谈判,但1968年印度最终仍拒不签署NPT条约。它认为NPT责任义务不仅是不平等的, 而且是歧视性的:要求无核国家接受对其核设施的监督并放弃制造核武器的权利,解除了未武装者的武装;条约有使核武器国家拥有核武器合法化的趋势。印度在冷战后期又重复了这种论点,以此作为再次拒签NPT的理由, 但实际上是不想使自己的核选择受到约束。
虽然印美双方在NPT上存在分歧,然而这并没有妨碍双方核合作。 不久特朗贝尔核电站建成于1969年开始运转站。1971年,根据1963年协议规定,印、美与IAEA三方签订了一个三边条约对特朗贝尔核电站实施监督。然而,印度1974年的“和平核爆炸”最终引起了美国的反感和恼怒。美国开始担心核扩散的危险:一方面,美国认为印度已跨过了“核门槛”;另一方面,开始敦促印度接受IAEA对其核设施的监督并且不把印度视为核俱乐部的第6个成员。在整个70年代后半叶, 即使在德赛和卡特政府当政两国处于蜜月时期,美国也没放弃对印度施加压力。部分出于对1974年印度核爆炸的反应,1978年3月12日, 经卡特总统签署美国颁布了《核不扩散法案》(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Act),规定:核出口许可证只有在符合严格的安全标准条件才予发放;与美国进行核合作的非核国家必须同意接受IAEA对其所有核设施的监督条款;不得生产或获取任何核爆炸装置;如现有双边协定和供应合同不符合这些要求,必须据此进行谈判或中止协定和合同。 根据此法案, 美国要求印度就1963年的印美合作协定进行谈判,其目的在于给1963年合作协定增加条件,实质上寻求从印度获得10年前不能获得的东西(注:15ibid p.97.)。印度认为这一法案系国内立法,并不能使具有国际条约地位的协定无效,因而拒绝接受这一条约。1978年4 月20 日, 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uclear Regulation Commission )拒绝了国务院颁发的对特朗贝尔出口燃料的许可证。印度则以不再履行IAEA对其核设施监督的职责相威胁。这样,由于《核不扩散法案》的颁布,两国在核问题上的矛盾开始激化。
1982年7月29日,即在英·甘地访问华盛顿期间, 印美双方就核供应问题达成妥协:法国与印度签订条约作为对特朗贝尔核电站燃料的替代供应商,印度同意继续接受对核电站实施IAEA的监督条款。这样,通过与第三方——法国达成供应协定绕过美印核燃料供应僵局,使IAEA监督条款保留成为可能。尽管该妥协方式存在明显的局限性,美印核关系发生了重要的和积极的转变(注:ibid p.129.)。
总的来说,尽管印度有1974年的核爆炸和80年代开始的导弹计划。美国在整个冷战时期,对印度在核问题上的反应相对温和,毕竟核问题在美国全球战略安全中并不占主要地位。为与前苏联对抗,争夺南亚,美国必须拉拢和争取印度,不愿作出过分反应,以免触动自己的根本战略利益。
进入冷战后时代,由于两极格局结束和前苏联解体,印美两国关系开始缓解,但核问题又在双边关系中凸现出来,成为限制两国关系的刺激剂。
冷战后,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在国际事务中变得更加活跃,大力推行“强制性外交”,以至表现得咄咄逼人。美国把防扩散视为其全球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一方面对南亚地区——这个世界上最有可能爆发核战争的地方(注:Mitchell Reiss,Safeguarding the Nuclear Peace in South Asia,Asian Survey,Vol,XXXIII No.12,December 1993.)的核武器和导弹系统全面扩散表示担心,认为这样将破坏地区间力量平衡,从而影响美国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十分忧虑印度核攻击能力太强会危及美国本土。因此,美国开始加大防扩散的政策与措施力度,强化国际核不扩散机制,扩大IAEA的监督与核查职能等。当时的布什政府给美国核不扩散政策注入了活力(注:T.W.Graham,Winning the Nonproliferation Battle,Arms Control Today,Sept.1991.)。印度“不仅是南亚无核化的关键, 而且是妨碍把核不扩散作为一项国际准则牢固确立起来的主要障碍”(注:《生存》1996年秋季号(参考资料1996年10月6日)。)格外引人注目。因此, 印度与美国双方在核问题上的纠葛更加突出,与冷战前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之,成为制约双边关系的一个重大障碍。
为压迫印巴放弃核计划,从1991年起美国官员多次出访印巴,先后提出解决南亚问题的“五国磋商”、“九国磋商”等建议。但印度明确拒绝了这些建议, 认为只有当大的国际裁军问题解决后才予以考虑。1991年6月, 美国众议院以多数票通过决议同意把只对付巴基斯坦的普雷斯勒修正案也适用于印度。1992年5月, 美国国务院宣布将实施一项为期两年的禁令,禁止向印度航天机构出售火箭技术。1993年,美国又因印度与俄罗斯签定低温火箭技术协定对印度实施制裁。理由是该协定违犯了导弹技术控制体制(MTCR)准则,招致了印度的强烈不满。
尽管1995年起美国开始推行平行政策,在防扩散的同时,注意发展双边关系,但核问题仍是美印双边关系中最为棘手的问题。
1995年NPT的审议会上,印美双方立场大相径庭。 尽管有好多国家表示对NPT不满,但印度是唯一明确彻底拒绝NPT的国家。1995年底,《纽约时报》报道印度准备进行核试验,美国多方施加压力以制裁相威胁,并指出:如果印度铤而走险进行新的核试验,美印关系将出现严重的倒退。在美国压力下,印度最终放弃了核试验计划。1996年上半年全面禁试条约(CTBT)谈判时,美印双方再度交锋。印度出尔反尔,不顾自己1993年曾提出核禁试的主张,以CTBT生效条款带有强迫性质且有损印度主权并没有规定有核国家进行核裁军的时间表而拒绝参加。面对印度的强硬态度,美国无能为力,被迫放弃要求印度参加的目标。去年5 月份,美国先后对印巴进行核试验实施制裁,给两国关系发展造成极大障碍,用美国驻印度大使理查德·西莱斯特的话说,印美关系步履艰难。迄今为止,印美双方已进行多轮谈判,终因双方立场差距甚大,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
印美两国在核问题上不断产生纠葛,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两国在具体核问题上看法的差异,也有双方对外战略文化的不同。从更深层次上讲,核问题上的分歧也反映了在有关全球权力结构特征上难以协调的观点。
首先,不同的核观点是肇始核问题发生纠葛的基本原因。冷战结束后,国际核军控潮流大势所趋,朝着“无核世界”的理想迈进。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认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及运载这些武器的火箭对美国及其盟国和友好国家的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因此,“美国的一项关键性的首要任务是防止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及它们的火箭运载系统扩散”(注:梅孜编译,《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汇编》,时事出版社1996年,第 261~262页。)。对于南亚这个世界上最有可能爆发核战争的地方, 美国的政策目标是:防止由于印巴军备竞赛而导致的核战争,促使印度签订NPT和CTBT,开放核设施供检查,并保证不再生产核武器, 取消其导弹和空间发射运载工具计划。而印度由于苏联解体,失去了国际政治舞台上左右逢源的有利位置,造成在国际战略格局中地位的下降,加上不结盟运动的式微,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落。因此,印度的政治精英们力图把核武器作为获得尊重的一张王牌,视核威慑为冷战后安全战略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印度的既定国策就是要发展核武器,成为核大国以此作为加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敲门砖。印度各届政府拒绝签订NPT 和CTBT的根本目的在于为印度进行核试验留有余地。去年5 月份的核试验“是印度领导人中新的一致意见的结果,即核武器对安全和渴望获得普遍国际认可是必不可少的。这种一致性是如此强烈,以致其他的印度政府可能迟早也会这么做”(注:Aaron Karp,Indian Ambitions and the Limits of American Inluence,Arms Control Today,May 1998.)。 因此,由于对核武器的不同看法和分歧导致了印美两国核政策互相冲突、碰撞是自然而然的事。
此外,印美两国国内,在核问题上都面临巨大压力,尤其是印度,具有深厚的国内政治基础。在核问题上让步,对任何政府来说无异于政治自杀。因此印度一位外交发言人直截了当地说:“无论哪届政府,只要它稍稍暗示要屈从美国意志,特别在核问题上,它就不能在印度继续掌权。”“谋求政治上的最大边际效用不会因强大的外部压力而轻易改变。”(注:陈立能:《印度的核能力和核政策》,《国际展望》1996年第24期。)印度人民党出于国内政治需要,更是充分利用了核试验大作文章。
其次,印美两国对外战略文化的差异激化了核问题的矛盾。在印美两个国家关系中由于国家间实力对比悬殊,存在着巨大的不对称性。在美国看来,印美关系乃至南亚地区,用美国学者斯蒂芬·科恩的话说,只是“处在美国对外优先考虑问题表上的中高偏上的位置”(注:《美国学者谈南亚有关问题》,《南亚研究季刊》1993年第4期。)。 美国在南亚的利益上是冷战和其他全球事务的派生物,而且美国常常从自己的视角来看问题,旨在实现自己的全球和地区利益。对于印美关系从没视为双边关系,印度只是从属的小伙计,并没有对印度的地位和重要性给予应有的承认,更没注意印度的观点和利益。冷战后,美国开始注意改善与印度的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总是说的多,做的少。从印度方面来看,由于长期饱受外族入侵和民族分裂之苦,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反殖民地情绪,加上对自己重要性和大国地位“自恋式”的自我定位,使其在处理对外关系中显得有几分矫情。印度自独立以来,在与美国打交道时,一方面对美国的强权政治十分敏感;另一面又喋喋不休地称“最大的民主国家”和“最强的民主国家”关系应如何如何等。冷战后,由于前苏联的解体,印度成了国际舞台的孤家寡人。面对国内政治混乱、经济落后的现实,印度不得不与几十年来关系不冷不热的美国——世界上唯一超级大国套近乎,这是颇为痛苦的现实。毕竟,几十年的不满和疑虑是难以很快消失的。
在处理核问题上,美国对于印度采取了胡萝卜与大棒并用的政策,其君临天下,颐指气使的态度极易引起印度的反感。其实,美国过去处理核及其它问题对印度一贯如此。1978年开始的关于特朗贝尔核燃料供应的争端实质上是美国单方面改变双边游戏中业已同意的规则。因为,《核不扩散法令》既有上溯性,又是单方面的,实质上是要“对印度强加其世界秩序、外交政策和安全的观念”,自然要引起印度反对。美国要求印度在核计划上克制,而自己却致力改良核武器力图保持核垄断地位,印度作为一个骄傲、好面子的国家是从心底难以接受的。由此产生的逆反心理,导致民族情感的增强包括对核武器的支持。
更为重要的是,印度的核外交政策可上溯到印度基本的外交政策——不结盟政策(注:P.R.Chari,Indo- Pak Nuclear Standoff,The Role of the United States,Manoher 1995 p.15;另参见H.W.Brands,India and the Untied States,The Cold Peace,Twayne Publishers 1990 p.147.)。有人干脆称之为“核不结盟”(注:M.A.Zafar shah,India and the Superpowers,Vikas Publishing House PVT LTD 1993 p106.)。在印度领导人眼里,不结盟就是行动自由,根据国家利益独立做出决策,是“自由判断和自由行动的一种主张”(注:克里尚·巴蒂亚:《英迪拉·甘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21页。)。 对于核政策自然也不例外,印度要自己做主。更有甚之,对于“美国强调核危机,在印巴看来,从好的方面说是傲慢,坏的方面来说是种族主义”(注:3Selig S.F.Harrison,The United States and South Asia:Trapped by the Past,Current History,Vol.96,No.614,December 1997.)。一些印度人认为,“美国认为印巴拥有核武器会导致冲突表明美国相信种族和文化的优越性——美国可以信任、能理智地管理核武器,而印度不能。”(注:M.Granger Morgna,K.Subrahmanyam,K.Sundarjiand Robert M.White,Indian and the United States,Washington Quarterly,Vol.18,No.12,Spring 1995; 另参见 Deepa Ollapally and Ramanna,U.S.-India Tensions,Misperception on Nuclear Proliferation,Foreign Affairs,vol.74,No.1 Jan/Feb 1995.)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这种做法为“核种族隔离”(注:Jaswant Singh,Against Nuclear Apartheid,Foreign Affairs,Vol.77,No.5,Sep/Oct,1998.),声称要反对这种“核种族隔离”。如此说法,实难自圆其说,令人觉得牵强附会的成份居多。充分反映出双方对外战略文化的差异。
最后,印美在核问题上的分歧,从根本上来讲“反映了外交政策、安全和国际体系及秩序上难以协调的观点。”(注:Satu P.Limaye,U.S-Indian Relations p.93、p94.)这是印美在核问题上产生纠葛的深层原因。对美国来说,“防止核扩散,并把有核国家限制在一个‘容易管理’(manageable)的数目内——当然包括其自己。这完全是要试图保持其在国际体系内的主导地位,并以符合其利益的方式决定国际秩序”。而印度的根本目标“就是要摆脱国际事务中二流国家的地位,并取得与其作为世界上最古老和最大文明之一相符的认可。既然核武器仍是构成权力的主要货币,要求获得平等地位促使印度完善其装配和投掷核武器的能力——除非,目前有核国家朝无核世界作出了可信的进步”(注:3Selig S.F.Harrison,The United States and South Asia:Trapped by the Past,Current History,Vol.96,No.614,December 1997.)。核不扩散体制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建立起的国际制度,服务于其防扩散战略。这反映了国际政治中,国际规则主要由占支配地位的国家制定的现实。因此,美国作为一个“维持现状强国”(status quo power),视印度为一个“修正主义强国”(revisionist power )致力在牺牲美国利益的情况下重建国际体制(注: Deepa Ollapally and
Rata Ramanna,U.S.- India Tensions,Misconceptions on Nuclear Proliferation.)并不令人惊讶。 印度与美国在核问题上的交锋是印度“对有核国家制度化等级制度”(注: Sujit Mansingh,India's Search for Power,Indira Gandhi's Foreign Policy 1966 ~ 1982,Sage Publications 1984 p.98.)的不满和挑战。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印度逆国际和平与发展潮流而上,挑起南亚核军备竞赛是不符合时代精神的。毕竟核不扩散体制代表社会和人类进步方向,符合绝大多数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利益。
无庸置疑,美国作为唯一的超级大国,大力强化核不扩散标准,推行防扩散政策,对于减少因核扩散所造成的核冲突,使人类回归无核世界,做出了相当贡献。然而,美国在强化核不扩散体系的同时,仍在继续举行核威慑政策,把核武器作为全球安全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改进核武器而进作努力。因此,美国要求印度及其他国家遵守其确立的国际规则,迫使其屈从自己的意志,颇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嫌。这无形中又削弱了核不扩散体系的权威性。印度核试验实质上突破了“由美国为主的大国的把持下,已经成为无核国家发展核技术时的一个阶级分明、不易逾越的‘门槛’或者‘台阶’(注: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74页。)。 同时也反映出,美国作为唯一超级大国在构建后冷战国际体系时,面对地区强国的挑战力不从心的窘境。”
三
时至今日,印美双方就核不扩散、地区安全和美国完全解除制裁问题举行了自去年5月份印巴核试验以来的第八轮双边会谈。 由于双方存有严重的分歧,美国希望印度能加入CT-BT,停止生产、制造核武器的材料,并把携带核弹头导弹的制造和部署控制在最低水平;印度则把美国完全取消制裁,美国支持加入联合国,拥有发展所谓最低限度、确实有效的核威慑力量的自由等作为会谈目标。因此,会谈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其最终结果如何,人们将拭目以待。
然而鉴于冷战后双方改善关系的动机,某种程度上也昭示了双方核问题会谈的最终结果。冷战结束后,美国为了加强在南亚和印度洋的战略地位,维护中东石油资源侧翼和中亚门户的安全,逐步加强、改善与印度的关系。而印度自1991年经济自由化改革以来,其巨大的市场潜力深深吸引了美国;牵制日益崛起的中国更是印美双方共同利益的交汇点,更为重要的是,美国力图通过改善与印度关系主导南亚事务,防止南亚地区核扩散和导弹技术扩散,维持该地区的平衡与稳定也是美国改善与印度关系的重要动机。对印度来说,借助改善与美国关系提高自己的国际地位,获取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席位是其一贯孜孜以求的梦想;美国作为印度最大的投资国和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对印度的经济改革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印度渴望美国先进技术与市场更是不争的事实;警惕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打击自己宿敌巴基斯坦也是印度改善与美国关系的考虑所在。所有这些构成了印美两个国家改善关系的动机和基础,也决定了印美双方因核冲突而造成双边关系所受害的有限程度。事实上,美国认为其“防止核扩散的决心同改善与印关系的愿望之间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即使在印度进行核试验后“我们的长期目标与利益并未受到影响”(注:《印度时报》1998年11月13日。)。美国负责南亚的助理国务卿在就扩散问题作证后,曾在国会说“我们关系中的经济和投资部分应该成为我们同印度关系的中心。”
就目前而言,如果“美国要想成功地实现其建立集体安全机构的目标,以控制原子武器将来的扩散,并将现存核武器数量减至较低程度,那么,在促进这些目标上,它将需要印度的积极合作与帮助”(注:M.Granger Morgans,K.Subrahmayam,K.Sundarji and Robert M.White,India and the United States!)。印度毕竟是重量级大国, 不同于伊拉克可以玩弄于股掌。“印度国家太大、太重要难以被排除在国际体制之外。”(注:Aaron Karp,Indian Ambitions and the Limits of American Inluence,Arms Control Today,May 1998.)从冷战后整个核冲突的历程来看,美国缺乏影响印度的手段,而且它认识到归根结底南亚地区核问题要印度参加才能解决。因此,长远地看,修好印度是美国的根本目标,美国不会因核问题而致使双边关系全面倒退。冷战后,美国为改善对印度关系不断调整对印度政策即反映了这种趋势,典型地是,1995年美国在核问题上实行平行政策。对印度而言,它迫切希望改善对美关系,以利吸纳美国资金和技术,消除因制裁而造成的消极影响,掌握南亚地区和世界事务的主动权。让有利可图的政治经济关系成为核问题的人质并不明智,印度是深知这一点的。